第35章
吃人不吐骨头
十二天前。
八月初的京城秋意渐浓,街头巷尾新开的丹桂散发出的暗香,涧泉般在空气中流淌。
沈柒身穿群青色飞鱼纹云锦曳撒,腰佩绣春刀,站在一丈巷中。身后跟着千户石檐霜,以及十余个矫健机灵的锦衣卫缇骑。
一丈巷并非长一丈,而是宽一丈。巷道不算狭窄,两侧堆放着笸箩、竹竿等杂物,还有从墙内人家偶尔飘下来的一两件晾晒中的衣物,全不能阻拦住一匹飞奔的骏马。
这是通往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官署的近道,对于一个熟识京城道路、又心急赶路的人而言,从这里穿驰而过,是很自然的选择。
所以朱贺霖驰马穿过这条巷子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行刺他的人,是早已预知了太子经过的路线,还是暗中跟踪后选择在此处进行伏击?
沈柒认为是后者。
朱贺霖先去辛府找人,得知辛振海摔伤后,才临时决定前往官署找接任者。刺客要想事先摸清他的路线,除非把“弄伤辛振海”作为前一手布局,才能环环相扣。
但辛振海究竟伤在何人手里,沈柒自己比谁都清楚。
所以刺客很可能是在街市上守株待兔,毕竟太子不时会微服出宫,在内外城溜达。如若有心,花些时间、耐心与运气,就能盯得到。
离行刺之时只过去了不到六个时辰。以这条巷子为中心,方圆几里都被重兵封锁,严禁任何人出入,住在附近的百姓惶惑不安地缩在家里,猜测发生了什么大事。而老天爷也争气,没有刮风下雨,当夜留下的痕迹全都完好地保存着。
沈柒纵身跃上两侧墙顶,来回走了几圈,又在相连成片的屋脊上仔细查看,找到了一些被踩折的枯枝、墙头草,并从打斗痕迹中还原出了当时的场景——
太子能逃过一劫,大部分还是得归功于他判断准确、应对迅速。对于一个从未有过实战的少年而言,这种临场应变的能力实属难得。
对面二楼的窗棱处被太子踹出了个大破洞,沈柒跳进去,见里面是个女子闺房,四下翻查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他询问了闺房的女主人。
宣勇是这一片的坊长,微不足道的职役小头目,乍见北镇抚司的一把手、传闻中犹胜夜叉罗刹的“摧命七郎”,两股战战,话都说不利索了。宣家小娘子闺名草草,年方十二岁的豆蔻少女,眉目清隽,口齿也伶俐,更比她爹有胆色,朝沈柒福身行礼后,将当夜所见娓娓道来。
那时她正对镜梳头,只听见外面几声乒乓作响,紧接着窗户被撞破,太子翻滚而入,叫她拿根带子扎手腕,昏过去前自报身份,命她报官。
除此之外,她并未听见其他动静,更没看到刺客的模样。
“这附近可有蛇出没?”沈柒问。
宣草草想了想,说:“有的。天热时,蛇偶尔会爬到水井旁与房梁上避暑,我爹曾经打过一条毒蛇。娘亲不让再打,说蛇有灵性,会记仇,打死了一条,它的家人会嗅着血腥气来复仇。爹就不再打了,只沿着墙根洒雄黄驱蛇。”
“是什么品种的毒蛇?”沈柒追问。
宣家小娘子答不上来。宣勇躬着腰,头也不敢抬:“回、回大人,是白眉蝮。”
沈柒又问了几句,离开宣家。
石檐霜从墙头掠下,禀道:“卑职又仔细耙了一趟,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倒在沈柒的意料之中——既有胆量与底气刺杀东宫,必不是寻常人,怎会轻易露出马脚。这是桩无头公案,要想清查难上加难。但职责在身,皇命沉沉地压下来,就算再难,他也得竭尽全力去查。
他打算去东宫,问一问当事人有何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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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朱贺霖正翘着腿,半倚在苏晏睡过的罗汉榻上吃频婆果,还不许宫女用银刀分切,抓着就连皮啃,毫无君子雅正风范。
手背上伤口只是两个比针眼大不了多少的小孔,早已不痛不痒,体内余毒也在服用御医煎的药汤后逐渐清除。朱贺霖自觉又恢复了生龙活虎,但为了不去文华殿读书,乐得借口头晕躲懒。
听闻沈柒求见,朱贺霖不感兴趣地摆摆手,让富宝打发他走。
富宝走出内殿门,太子又忽然改变主意,吩咐叫他进来。
沈柒进殿,下跪行礼,口称太子殿下千岁。朱贺霖把果肉嚼得咔嚓作响,“听说父皇赐你今后不必再跪着奏事,东宫要是让你跪,岂不显得压了父皇一头?你是这个意思?”
沈柒起身道:“臣不敢。”
朱贺霖乜斜他,表情怎么看,都写着满满的不怀好意:“还听说,你想带队出京,却被辛振海顶了缺。辛振海摔断了腿,你意如何?”
他心心念念苏晏的下落,原本满腔急怒,被要命的毒蛇和潜藏的危机一咬,在毒液中凝结成了凛然的冰霜,开始向着心府与骨窍内沉下去。
不想被人看轻、看笑话,更不想被人察觉自己疼痛所在。
即便没有天生的重峦叠嶂的机心,也要像岭南州郡进贡的椰子,生出一层足够坚硬的外壳,以应对随时到来的风刀霜剑。
沈柒答:“臣与辛指挥使并无私交,谈不上痛惜,唯有公义上的同情。”
朱贺霖笑得果沫子都要喷出来:“哈哈哈同情!你还有这玩意儿?得了吧沈七郎,孤早就打听过你的底细,风评很精彩呀。说你把这身人皮一扒,就能头生利角、口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渣。”
沈柒面无表情地等他笑完。
朱贺霖笑够了,把啃剩的果核往地板上的金盂里一丢。宫女当即上前用温湿的帕子给他擦嘴、擦手,退下时端走了金盂。
他说:“你求见孤,所为何事?”
沈柒用公事公办的态度,简洁地说明来意,问太子遇袭之时可有什么发现。
朱贺霖起身,走到他面前。
沈柒蓦然发现,太子长高了一些。前几个月夜里闯入他家,强行带走苏晏时,还比他矮大半个头,如今几乎到他眉心了。原本微仰的视线、恼火警惕的目光,此番竟也透出几许审视与筹谋的意味。
子肖其父。沈柒不动声色地想,但还嫩着呢。
朱贺霖答非所问:“父皇派腾骧左卫指挥使龙泉去了。即便他也摔断腿,还是轮不到你。孤劝你死了那条心,好好替父皇、替孤缉捕刺客,换取安身立命的功劳。”
安身立命……这是拿君要臣死来震慑他了?沈柒望着太子略带青稚,却难掩骄厉的面容,仿佛成了一块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的滚刀肉,用无可指摘的姿态,拱手道:“臣谨奉太子殿下教诲。为了尽快缉捕刺客,还请殿下回答臣的问题。”
朱贺霖心底再呷醋衔恨,也得把自己所知,着实告诉面前这个碍眼的锦衣卫。毕竟事关自己的性命,他也想早日抓住凶手,至少在眼下、在这个案子中,他与沈柒目标一致。
“孤没看清刺客的长相。”朱贺霖转身走到桌案旁,随手拈了个话本册子看,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对方动作很快,像个飘掠的黑影,估计是身裹黑袍、面罩黑巾的缘故,看不见面目……倒是有个奇异之处,那人双目猩红,犹如鬼魅。”
“双目猩红?殿下可否详细描述一下?”
在朱贺霖的回想中,那双眼睛红得仿佛要滴血。并非眼白爬满血丝的红,而是整个瞳仁都泛着幽幽血光的红,诡谲犹如妖邪。他在瞥见的瞬间,心跳骤然失控,头脑开始变得混沌——
就在那一刹那,对方捉住了他抽过去的马鞭,那蛇才能沿着鞭身游过来,咬伤他的手。
幸亏混沌持续的时间极短暂,他在蛇牙刺肤的同时清醒过来,勾住二楼窗台外架设的晾衣杆,拧身踢破窗棱,团身撞进了少女的闺房。
沈柒暗暗记住这一点重要线索,直觉地怀疑刺客身怀特殊功法,看来要从江湖上大小武功门派与势力下手查一查了。
他准备告退时,朱贺霖又道:“对了,四王叔说,孤手背上是银环蛇的牙印,而京师一带,只有蝮蛇。他怀疑那蛇是被人豢养的异地种。”
沈柒意外豫王竟也掺和进来。
因为苏晏离京前日被强行带走一事,他对豫王恨入骨髓,强迫自己不去细思,只想找个合适的契机除之后快。
——亲王又如何?还不是血肉之躯。命再金贵,也只有一条。
但不可否认的是,豫王戎马多年,迎敌对阵经验丰富,眼光也毒辣,会如此确切地告知太子毒蛇的品种,想必十拿九稳。
至少他在血瞳之外,又多了个线索,银环蛇。
离开东宫后,沈柒直奔北镇抚司,却在必经之路的街口,迎面遇上一位不速之客。
宽大华丽的马车就正正堵在他的马前,豫王撩起车帘,露出半张似笑非笑的俊脸:“沈同知?”
沈柒眼皮狂跳,一股强烈杀意混着血腥气从骨头缝里渗出来,从体内片片剐割筋肉。他疼在了三魂七魄里,疼得想要剁碎眼前模糊晃动的所有人影,听一个人如何在由生向死的穷途中,挤出凄厉至极的哀嚎。
他吸着灼烈的业火与沁骨的寒气,回道:“豫王殿下。”
第116章
想疯都疯不了
豫王微笑道:“相逢不如偶遇,眼看正午,不如找个酒楼,本王请你吃饭?”
沈柒在深呼吸中慢慢松开刀柄,“卑职皇命在身,耽误不得,王爷请自便。”
“再怎么尽职尽责,饭总是要吃的。再说,沈同知现正查的案子,本王也略知一二,可以提供些线索。”
豫王把话说到这份上,是摆明了要请这顿鸿门宴,不去也得去。沈柒不怕跟他独处,怕自己一时没忍住,不计后果地向他下手。
手也是要下的,但不能鲁莽行事,他擅长的是借刀杀人,不能在这里乱了分寸。
沈柒勾了勾嘴角,露出个冷淡的笑意,“王爷盛意,卑职就愧受了。”
豫王说是去酒楼,请客的地点其实是个私家园子,一套名厨班子也是重金聘请的。酒案设在临水的露台,席间不作歌舞,请了位年轻清俊的道士,远远坐在青松下操琴,生生把骄奢放逸变成了件风雅事。
照规矩向主位敬酒一杯后,沈柒直接问道:“关于案子,王爷有何线索,还请赐教。”
豫王悠闲地饮着杯中酒,“东市旁的一处小树林里,红豆杉是连夜新栽的,如果耙开地面荒草落叶,还能看见土壤仓促堆填后的痕迹。辛家那三个幼儿,被卖糖葫芦的小贩引诱到树丛边上,看见有人折红豆杉的枝条喂马,还说马儿爱吃。小孩子嘛,有学有样,就攀折了被人拽到低处的枝条,回到自家马厩。本王掌握的线索,目前就这么多,沈同知猜出凶手是谁了么?”
问的是刺杀案,答的是坠马案,答非所问,却又句句切题。
沈柒面不改色地说:“辛指挥使坠马一事,刑部已有定论,是意外。王爷若想翻案,可向刑部尚书王大人提出,卑职不负责此案,与我说这些无异于对牛弹琴。”
豫王大笑,虚虚敬了他一下:“无论如何,沈同知的能力本王是欣赏的。”
言下之意,心性就不予苟同了。呵,强取豪夺,难道就比诡计多端高贵?沈柒举杯:“彼此彼此。”
两人各怀鬼胎地喝了这杯酒。
豫王放下酒杯,两旁侍立的婢女上前布菜,其中一个年轻貌美的,趁着布菜去撩沈柒的大腿,纤纤玉指沿着膝盖往腿根划去。沈柒手一歪,沾鱼生的酱料碟子打翻在她裙幅上,斥责:“如何穿着脏污的衣裙侍客?还不下去更衣。我这里不需要你伺候!”
那婢女羞愧得满脸通红,急忙福身退下。
豫王冷眼旁观,哂笑:“这婢女的确笨手笨脚,但沈同知也不必如此严厉。”
沈柒神色淡漠:“卑职是个粗人,比不得王爷怜香惜玉,见笑了。”
豫王道:“哪里,孤王是浪荡子,我皇兄才是真正的怜香惜玉。而且他眼中的香和玉只有一人,那般苦心经营,叫本王望尘莫及。”
沈柒还没摸透他的言下之意,干脆不吭声,等他继续往下说,图穷匕见。
豫王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了话锋道:“本王听说,苏御史在陕西失踪了?”
人是九天前失踪的,三天前消息才通过锦衣卫的密报传回京城,皇帝没有对外宣扬,豫王如何得知?莫非那批随侍的锦衣卫里也有他的眼线?
沈柒觉得不太可能,被他和皇帝筛过两遍的名单,如果还有第三人的眼线,那这个人在朝内外的势力该有多么庞大与无孔不入!困居京城,被皇帝盯在眼皮子底下的豫王办不到。
也许是发现锦衣卫人马调动异常,从太子嘴里套出的情报。
清河的安危再重要,又与他朱栩竟何干!沈柒面无表情:“外官之事,卑职不知情,朝廷并无相关知会。”
豫王嘲道:“你与苏御史颇有交情,当初你伤重卧床,不是他夙夜贴身照顾?如今一句‘不知情’,未免太过凉薄。沈七郎啊沈七郎,凡事矫饰过头,必有蹊跷,欲盖弥彰的道理还要本王教你?”
沈柒冷冷道:“那么纸包不住火的道理,王爷自然也无需卑职来教。”
豫王挥手斥退席间所有侍从,起身一步步逼近,“孤王知道你在怀疑什么,可惜你从一开始就立错了箭靶子。什么样的俊彦士秀,需要天子亲自为其加冠?又是什么样的柱国重臣,失踪几日便牵动君心,使得天子亲军都动荡不安?五千精锐人马,都够再打一回河南廖疯子了!长途急行陕西,粮草糜耗无数,宁可事后被得知内情的言官文臣们犯谏抨击,不惜有损天子圣名,就为了区区一个苏清河——你说我那皇兄莫不是疯了?”
豫王每说一句,沈柒就把后槽牙咬得愈紧,逐字逐句都像利刃插在他胸口,残酷地提醒他,与他争夺心爱之人的,是个多么至高无上、掌握着天下人生杀大权的男子。对方甚至不用动手,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把他碾成尘埃里一只粉身碎骨的蝼蚁。
这般尊贵无俦的身份,想什么样的人得不到?
怜香惜玉是天子的度量,衣紫腰金是天子的赏赐,犯事不咎是天子的宽容,此番为救一人兵发千里,自然也是天子的大恩大德。
他沈柒算什么,没有天子的一个点头,他连城门都出不得半步!
“可惜啊,像你我这样的身份,就算想疯都疯不了。没有天子的一个点头,我们连城门都出不得半步。”豫王感慨,“如此看来,你我与诏狱里的囚犯又有什么分别呢?也就是吃得好些,穿得好些,但同样没有自由。”
沈柒冷笑:“照王爷这么说,全天下的人,除了九五至尊,谁都没有自由。”
“但庶民百姓至少可以尽情追求他们的意中人,无论成与不成,都不用担心掉脑袋。你能么?”豫王倾身靠近他耳畔,轻声道,“你敢不敢在我皇兄面前正色宣告,‘苏清河是我的人,别打他主意’?”
沈柒的手指抽搐似的抖动了一下,随即紧紧捏住曳撒的裙摆。
“你自然是不敢的。换作是我,我也不敢。”豫王轻叹一声,“所以你对我满是敌意又如何?在皇兄看来,你我都是个笑话。
“他现在是刚得了手,就迫于形势不得不把人贬官外放,还顾不上收拾我们。待到找回了人,再往京城一调,到那时就是饿虎护食,你还想有沾手的余地?醒醒吧,沈七郎,莫说独占了,将来你怕是连私底下见他一面都难上难!”
沈柒目露凶光,像是惊愕,又像是不出所料,声音嘶哑得可怕:“‘得了手’是什么意思!”
豫王笑了笑,笑影里有怜悯的意味,似乎在说,大家都是男人,这种事还需要本王详细解释?
沈柒木着一张脸,却仿佛有万千刀光剑影在皮下攒动,忽然光影一收,满目寂凉:“下落尚且不明,谈何将来!”
豫王所虑却并不在此,他提起桌案上的酒壶,给沈柒的酒杯斟满,“对此本王倒不太担心。苏御史何等机灵的一个人,又是天生的福运,延安城里面对数百劫狱悍匪,都能逢凶化吉,区区几十个鞑靼骑兵,哪里会在阴沟里翻船。
“对了,本王记得有个叫‘吴名’的刺客,他亲口认作小妾的,此去陕西是否随行?”
“什么小妾,江湖草寇而已。”沈柒毫不客气地讽刺道,“捉弄之语,王爷自己想当真就当,何必说出来,徒惹笑话。”
豫王竟没发怒,心平气和地点点头,“那么就是随行了。那刺客我是交过手的,知道他的斤两,他若全力以护,苏清河出不了事。”
见他说得如此笃定,沈柒也沉默了,不再出言挑衅。
豫王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本王这只鹬呢,也不妨与你说句真心话。我的确喜爱清河得紧,他出京前一日,我从你府邸门口将他接走,本只想好好说几句话,作个别,却被我发现他与皇兄间的私情——”
沈柒的肩膀在他手掌下紧绷,仿佛下一刻就要暴起拔刀,但最后还是强忍着没有发难。
“你不知他当时是如何维护皇兄的,说皇爷对他恩顾有加,仁至义尽;说他对皇爷只有感激,没有丝毫不满;说他二人之间清清白白,从未越雷池半步。那股因情掩讳的意气,把我一颗心都要擂炸了!”
“从未越雷池半步,你信?”豫王嗤笑一声,“瞧瞧皇兄那副老树逢春的热烈劲头,反正我是不信。”
沈柒恶狼似的盯着他,嘶声问:“说完话之后呢,你让他受了什么委屈?”
豫王神色复杂地看着露台外的水面,隐隐浮现负疚之色,“本王……”
本王从不在床上让人受委屈。本王非但没让他伺候,还倒过来伺候他。本王送了他一场天大的快活。
不知为何,想到苏晏看他的眼神,这些轻浮话语就统统说不出口。
他张嘴又闭嘴,闭嘴又张嘴,最后吐出一句:“本王……少管了他一顿晚饭。”
一瞬间沈柒仿佛要杀人——豫王这番情态,这句话,是天底下最晦涩的自白,但他毫无障碍地听懂了。
他甚至连刀都等不及拔,用尽全力的一掌猛地拍了过去。
豫王与他站得极近,躲不开,也没想躲,直接伸手与他对了一掌。
激荡的真气轰然相撞,掀飞露台上的桌案,酒水菜肴洒了满地,余劲向周围四散,激起的水浪有如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远处廊下的婢女在尖叫,守卫们手持武器匆匆赶来。
沈柒不管不顾,与豫王接连又对轰了三掌,没有招数,不动身法,全凭满腔怒气和一身真气硬碰硬。
他的肺腑在对方雄厚的真气下震荡不已,嘴角淌下血丝。
豫王没有动用全力,也没有用真气防护自身,喉头涌动着一缕腥甜味。他需要这股伤痛,来镇压自己心头的愧意。
侍卫冲上露台,将沈柒围在中间,林立的刀剑指向他。沈柒垂着手,红着眼,死死盯着豫王。
豫王把那口淤血咳出来,胸膛内仿佛松快了一点,摆摆手,有些疲倦地道:“都退下。”
侍卫们惊疑不定。
豫王提高了声量:“本王叫你们退下!”
侍卫们只得擎着刀剑,谨慎地向后退出数丈距离,仍精神紧绷地观望着场中局势。
沈柒一动不动。豫王叹息:“说开了也好。本王还是那句话,鹬蚌相争,还能各凭本事,渔翁若要一网打尽,谁都逃不了。你好生思量吧。”
他转身没走几步,又驻足说了句:“东宫刺杀案是个好机会。”言罢大步流星地走了。
王府侍卫们疑惑不定地看着沈柒,又看了看豫王的背影,最终追随而去。
沈柒衣襟上酒印斑斑,站在空无一人的露台,转头看湖水。
风过无痕,湖面恢复了平静,看不出半点激荡过的痕迹。
他心中梗塞难当,又夹杂着诸多纷乱杂沓的思绪,此刻只想立刻出现在苏晏面前,好好看他一眼,好好抱一抱他。
他们两人眼下远隔千里,音讯断绝,彼此都有那么多的不得已与不如意、不甘心与不满足,如何解?如何圆?
我欲话时穷,非君谁与从。相思无尽处,樽酒几时重。
第117章
重性命轻生死
北镇抚司。
来自诸多江湖门派与组织势力的情报,从各司各州的锦衣卫密探手中源源不断地汇总到这里,再交由另一批惯于整理资料、比对信息的探子们,进行审核与提取。
沈柒作为发号施令者,只需等待他们筛选后的结果。
厅堂里,锦衣卫们有的脚步匆匆,有的低声交流,有的伏案忙碌,整个机构运行得肃静而高效。一张张整理好的情报被呈送到长官手中。
沈柒翻看着手上的纸张,目光停留在其中一页——
隐剑门。宋朝政和年间剑侠萧隐所创,数百年风云间起落浮沉,如今人才凋零,传承几近断绝。
萧隐创立隐剑门,本意在以暴制暴、剪邪除奸,尤重惩戒贪官暴吏。该门弟子自称“侠刺”,前期历代掌门尚能立身持正,到了元朝,统治残暴民不聊生,隐剑门逐渐沦为两都贵胄刺杀异党、争权夺势的工具。
大铭太祖皇帝立朝后,隐剑门因与旧权贵勾结太深,为避朝廷剪铩而退出江湖,不知所踪。
“说的好听叫侠刺,实际上就是暗杀者。”理刑千户韦缨在沈柒身边坐下,将薄薄的几张纸页递过去,“大人请看,这是该门派的武学情况与所犯之事,不过他们隐匿于野,难以打探,信息很少。”
他与掌刑千户石檐霜,都是之前苏晏借清除冯党的机会彻底梳理过锦衣卫后,被沈柒一手提拔上来的心腹。两人跟随沈柒近十年,作为老部下,与上官说话举动就比较随意些。
沈柒翻看完,说道:“的确信息少,而且粗浅,不过还是有可供留意之处。”
他指向其中一行:“你看这里,说隐剑门有一门秘术,能惑人神智,刺杀时使用效果尤佳。外人不知此术何名,但因其施展时瞳仁如血,便称之为‘鬼瞳’。”
“瞳仁如血……鬼瞳……”韦缨喃喃着,忽然眼前一亮,“卑职想起来了,太子殿下说过行刺他的黑衣人,就长了一双猩红诡异的眼睛!莫非与这隐剑门的秘术有关?”
沈柒颔首:“很有可能。”
韦缨起身道:“既然线索指向隐剑门,哪怕它藏得再深,我们挖地三尺也能把它揪出来!”
“不急。”沈柒示意他坐下,“还有一条蛇。”
“咬伤太子的银环蛇?大人,说实话,这蛇可不太好查,虽然京师一带没有,但在中原遍布甚广,包括了南直隶、湖广、江西、福建等地。若要查来源,无异于大海捞针。”
沈柒也知道难查。这么一条小蛇,就算戒严京城,把进出的门全堵上,挨家挨户地搜,也搜不出来。
“说不定这蛇就是隐剑门豢养的,用以辅助暗杀。不如我们直捣黄龙,剿灭隐剑门。”韦缨建议。
沈柒思忖片刻,慢慢说道:“我总觉得这蛇另有蹊跷。隐剑门虽然热衷暗杀,但也同样精诚剑道,从收集到的情报看,该门哪怕零落百年,也依然自傲剑术。在剑上淬毒倒是有可能,豢养毒蛇虫豸杀人却不像他们的风格。”
韦缨听了,觉得不无道理,不禁皱起了眉,“倘若毒蛇背后另有其人,那么隐剑门是和他联手,还是受命于他?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勾结,目的何在?”
“这一切都还只是猜测,需要证据来证实。”沈柒把情报放在桌面,曲起食指叩了叩,“我们不能打草惊蛇,但可以引蛇出洞。”
“怎么引?”
“最好的诱饵,当然是太子殿下。幕后之人要杀他,没杀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若是以太子为饵来钓‘蛇’,想必胜算最大。”
韦缨面色发白,望着一脸淡然的沈柒,打起了磕巴:“大、大人……那可是太子,是储君!怎么可能拿来做……不可能的……”
沈柒微嘲地扯了扯嘴角:“我知道不可能。只说这么做,钓出‘蛇’来的概率最大而已。”
韦缨松了口气。他知道上官的脾气,怕万一疯魔劲上来,要把自己和整个北镇抚司都祭进去。
但转念一想,沈七郎疯的时候少,精明的时候多。再说,就算剑走偏锋,这位爷也一定会先确保自己的安危。为了活下来、爬上去,沈柒能做到什么地步,又是何等狠辣、坚韧与顽强,他这么多年看在眼里,清楚得很。
“大人打算怎么做?”韦缨信赖地问。
沈柒道:“退而求其次,我来当这个饵。”
“大人——”
“对。此案由我负责,只需放出风声,说我沈柒查到了隐剑门头上,不仅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更要彻查幕后的所有利益勾结者,并且手中已有些线索。他们听了定然坐不住,想要摆脱困境,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杀了我。再毁去此案相关情报与卷宗,让接手此案者无力再查。”
韦缨承认沈同知沈大人意计谲深、心狠手辣,但这种辣法竟也能冲着自己来,实非寻常人能吃得消。
他很想劝沈柒不要轻身犯险,但也知道对方既然说出了口,就是心中已有决意,其他人动摇不得。
韦缨叹道:“卑职有时真说不清,大人究竟是重性命,还是轻生死。”
沈柒哂笑:“我当然是惜命的。只是悬崖上走惯了,就算给我条平坦大路,也只管走最快最利的一线。此案关系重大,上头催得紧,不拿出点力气,如何叫他们见识我的本事?”
韦缨只得点头:“大人非得当这个钓饵,至少要埋伏好援兵,卑职去叫石千户过来,一同谋划谋划……”
-
十天后,正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玉露洗秋空,一轮满月清光同时照耀着京城与灵州清水营。
同样的灯火如昼,同样的觥筹交错。
清水营的临时宅邸内,苏晏接了同桌锦衣卫们的一圈敬酒,带着四五分醉意离席回屋。身后幽暗树影中着缀着一双猩红的眼睛,正充满狂热与渴求地盯着他。
深夜的京城望仙楼,沈柒甩开上前搀扶的花娘,脚步发飘地走出酒楼大门,翻身上了坐骑,醉眼朦胧中辨认着回家的路。
他眯着眼,用马鞭指来指去,最后在其中一条道上定住,打个酒嗝:“……这边!”
手下两名小旗不放心地跟出来,要护送他回府。
沈柒大着舌头说:“不……用你们,走,都走!我自己能回……家!”
他扬鞭在马臀上用力一抽,马儿吃痛奋蹄,眨眼蹿到十几丈开外。沈柒低头,跟散成好几重影子的缰绳较劲,至于两名小旗在后面模糊喊了几句什么,早已被过耳的风声吞没。
幸而良马识途,走街串巷自己跑得好好的,不需要骑士多费心。
颠到半路,沈柒忽然勒住缰绳,迫不及待地滚鞍下马,扶着路旁的垂柳树干,哇一下就吐了。
满地狼藉,酸风飘散。附近一个更夫捂着鼻子,匆匆走过,除此之外再无行人。
垂柳外侧是小河,水面幽暗,映着远处的微微灯火。垂柳内侧是一条青石小路,再往内是一堵粉墙。书院的先生和学童都放了假,连守夜人也回家过团圆节,粉墙内一片漆黑寂静。
沈柒接连吐了两次,腹内勉强安定了些,离开柳树,脚步趔趄地走到河边蹲下身,用手掌舀水漱口洗脸。
冰凉的河水令他似乎清醒了三分,他用手抹去满脸水珠,正待起身返回坐骑上——
一道游蛇般灵快奇诡的剑光,从幽深的水底疾射出来,直刺他的门面。
剑光极快、极刁钻,沈柒只来得及向后仰头,很勉强地避开这致命一击。
与此同时,一团黑影在四溅的浪花中破水而出。
剑芒如流星如电光,沈柒被醉意拖着手脚,似乎连刀都拔不利索了,只能侧身翻滚,避开剑风。
翻滚,踉跄,前仆,后仰,每一下攻击他都避得十分狼狈,仿佛下一秒就要命丧剑下,但又偏偏每一下都像走了狗屎运,总是堪堪擦着剑锋闪过。
剑光更疾,沈柒衣袍上多了好几道裂痕,他吸着气纵身跃上粉墙的墙顶,身形不稳地向院内栽去。
黑衣人与剑光浑然一体,追着他的背心,眼见要刺个透心凉。
沈柒人在半空,猛地扭转腰身,抖出之前藏在袖内的镔铁锁链,一圈圈缠住剑锋,也缠死了持剑的手臂。
黑衣人惊觉有异,兜帽下的脸猝然抬起,一双鬼魅般的猩红眼睛直直望向沈柒。
沈柒心底凛然,提前转开脸去,不与他的目光接触,手上动作不停,将铁链一头的锁扣牢牢扣住对方臂腕。
这镔铁链子再绕到身后交错,一勒一扣,锁住经络内真气走向,任他背生双翼也插翅难逃,是公门内专拿习武人犯的利器。
沈柒旋到黑衣人身后,扣上第二道锁,将对方按倒在地。
却见他后脑勺处的黑色兜帽蓦地掉落下来,露出一张蒙着面巾的脸,猩红双眼如同血海漩涡,要吞噬人的灵魂,将神智吸卷而入——
意识扭曲的前一刻,沈柒骤然反应过来:并非他生了前后两张脸,而是前面那张是戴在后脑勺上的面具,这一张才是真的脸。
这刺客也不知练了什么柔体术,骨节竟能如蛇般折转,在意识到中计的刹那,就把脸面几乎扭到身后,用脑勺处戴的面具做了障眼法,目的就是要逼他与自己的血瞳对视。
隐剑门不愧数百年传承,不仅身形轻忽灵诡,剑法迅疾如电,就连这些诡术伎俩都令人防不胜防。
陷入迷魂境的瞬间,沈柒似乎听见尖厉的呼喝与刀剑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将他彻底吞没。
第118章
前尘旧事如幻(上)
夜里雪下得紧,流霰飞白,朔吹卷枝。
西厢房内间,十二岁的沈柒搂着九岁的沈晏,在其薄如纸的棉被里发抖。
沈柒困顿万分地睡着,没多久又被冻醒,伸手摸了摸沈晏冷冰冰的四肢,忍着哆嗦把弟弟的两只小手揣进自己怀里。
外间矮榻上睡着十一岁的沈明露,合衣裹着棉被,悄无声息地像只蜷缩的奶猫。桌面仍亮着灯,但烛光已十分微弱,依稀把姚氏瘦而局曲的身影映在了帘子上。
“……娘,来睡觉,别管那个了。”沈柒低声唤,声音冻得沙哑。
姚氏把针在头发上擦了擦,回道:“就好了,你们继续睡,娘一会儿就好。睡吧,啊。”
沈柒知道她一会儿根本好不了。
连熟练的绣娘都要做半个月的绣活,勒令她五天内完成,完不成就不给他们母子饭食与火炭,就这样逼她日以继夜地熬。她才二十六岁,鬓边已出现零星白丝,眼睛也快熬坏了。
沈柒跳下被窝,想去拽她劳碌的手。
姚氏侧着身子躲开,双眼红肿,“七哥儿,你别闹,和小九睡觉去。”
沈柒咬牙怒视她手里尚未完工的华服。姚氏无奈放下绣活,起身说:“你回床上,娘给你唱小曲儿。”
“不用。”沈柒扭头走开,钻回被窝里。唱完小曲儿她不是还得接着绣,并且还要把浪费的时间补上,倒不如不唱。
沈晏睡得迷迷糊糊,被灌进被窝的冷风激得打了个寒战,沈柒紧搂住弟弟,在昏黄光影的摇曳中睁眼到天明。
拂晓时分他才恍惚睡着,等到再次惊醒,姚氏已经不在屋内了。
她要去担水,烧饭。大房不吃仆妇烧的饭菜,就要吃她做的,并且派个婢子全程在一旁盯着。
她烧完了大房指定的菜色,还得做沈老爷的病号餐。
沈家老爷曾任通政司经历,七品大的京官,如今因病致仕在家休养。
其实再休养也好不了,中风中得鼻歪眼斜,说话含糊、手脚抖索,瘫在床上不大像人,像寝衣裹着一团油尽灯枯的沉沉霭气。
他平生最大的本事,就是娶了京城富商郑家的独女为正妻。
郑氏心不宽体更胖,口舌尖刻,性子又妒悍,容不得妾。丈夫纳一个,她便收拾一个,要么打杀,要么逼卖。如此七出之条犯了四个,但抵不住娘家资产雄厚又肯撑腰,故而在沈经历面前底气十足。
府里原有个灶间丫鬟,沈经历喜欢她菜烧得好,人又灵秀乖巧,偷偷地收用了,怀孕八个多月时被郑氏察觉,一顿棍棒打到小产,大人血崩死了,胎儿侥幸活下来,便是沈柒。
沈经历空有满腹经纶,却斗不过河东母狮,兼之顾忌她娘家,只埋头做个怕老婆的都元帅。还没老实半年,又看中了发配到教坊司做乐妓的一个罪官的女儿姚氏,爱她花容月貌、娴静温婉、能歌善舞,便硬顶着郑氏的怒火将她赎回做妾。
郑氏看沈柒是眼中钉,看姚氏是肉中刺,只恨不得双双拔出、拗断、碾碎。
姚氏出身书香门第,性情柔顺,忍气吞声地受了,将一出生就没了娘的沈柒当亲生儿子抚养,自己又生了个花枝似的一双儿女,唤作沈明露与沈晏。她几乎是凭借着一人之力,将三个孩子拉拔长大。
郑氏求子心切,偏偏接连生了五个女儿,独一的小儿子天生痴愚,如今十五岁了,还流着口水追逐婢女讨奶吃。
她自忖老蚌生珠无望,对姚氏更是嫉恨,时时要给脸色、扣用度。姚氏与人多说一句话,便污她偷汉子,“浪娼妇”“私窠子”地打骂不休。
沈经历中风后,她更是独揽了沈府的管事权,说一不二。不但故意给姚氏摊派繁重的绣活与家务,还变着法儿地折磨庶子庶女,有心将他们往死路上逼。
数九寒冬,棉被里没有棉,炭盆里没有炭。三个孩子冻得手脚上都是疮。
沈柒捏着又痒又痛的冻疮起身。沈晏也醒了,问:“姐姐呢?”
“帮娘干活去了。”沈柒把外衣给他穿上。
“我也去帮忙。”
“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能帮上什么忙,好好念你的书。”
沈晏不肯去学堂,噘嘴闹脾气。沈柒哄来哄去,劝不动,火气上来甩了他一耳光。
手刚挥出去就后悔了,半途撤回劲力,但仍来不及。沈晏脸颊上顿时浮起几道指印,红痕宛然,一巴掌生生将甜白釉打成了唐三彩。沈柒不禁暗自懊恼:下手没个轻重,九弟瓷人样的,磕坏了再去哪里寻一个?
沈晏没哭,捂着脸颊说:“我去学堂念书。”
沈柒抱住他,又愧疚又心疼:“你专心念书,娘就指望你了。其他我和八妹会料理,不用你操心。”
沈晏点头,挂好书包,从桌面上拿个冷馒头就走了。
啃完冷馒头,沈柒去柴房门口劈柴,再一摞摞运去厨房。没过多久,便见小丫鬟青杏急匆匆跑来,低声叫道:“大奶奶要对九哥儿动家法,七哥儿快去!”
早年青杏病重被扔出门等死时,是姚氏在沈经历面前说情,又开了剂汤药救活她。她对此一直心怀感激,暗中没少帮衬他们母子四人。
沈柒听了把柴块一扔,拎着柴刀就走。
院子里早已摆好了架势。两排身强体壮的仆人站着,一个家丁把沈晏瘦小的身子强压在雪地,书包也扯坏了,书册散了一地。沈晏挣扎着试图捡书。
郑氏满头珠翠,身着镂金百子千孙大红缎袄,锦绣八团花卉夹褂,颈上宝色十足的紫貂皮毛围脖,看着富贵又暖和。她坐在阶上放的紫檀木圈椅,身后站了七八个随侍丫头,脸色阴沉得像三九天要下刀子。
旁边叫梅花的丫头手上捧着根藤条绞成的乌溜溜的软鞭,足有鸡蛋那么粗。
这软鞭可不比普通棍棒,抽下去是要伤筋动骨的,手法老道的下腕后压一压尾,保管皮好好的,里面肉全烂掉,包着淤血能疼上一个月。
沈柒当即变了脸色,冲过去想撞开家丁,被两排仆人拦住,放声大喝:“做什么又要打我弟弟!”
梅花横眉怒目:“他害六少爷落水,险些淹死,难道不该打?”
沈晏争辩:“不关我的事!六哥抢了我的书包爬到假山上,自己失足滑下来落水的。我还喊人来救他。”
梅花嗤道:“六少爷谁的书包都不抢,为何只抢你的?定然是你拿话语挑他,把他激怒,再从假山上将他推进水里。寒冬腊月的,你分明是想杀人!”
沈晏脸颊刚消下去的红痕又浮起来:“你血口喷人!六哥自己跑的、自己摔的,凭什么算在我头上?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明明是他什么都不懂……”
郑氏被戳了痛处,脸色变作铁青,厉喝:“六哥儿身为嫡子不懂,你一个上不了台盘的妾、行院出身的娼妇生出的小杂种,就懂了?”
沈柒眼中骤然爆出一团凛光,手中柴刀乱挥,割伤了死摁着他的家丁。家丁吃痛,手一松,他便冲向场中。
郑氏气得七窍生烟,又见沈晏梗着脖子跪在面前,连相貌都跟那狐媚子的乐妓像了个七八分,新仇旧恨一并涌上心头,对两排家丁喝道:“一个个杵在那里当木桩的?还不给我打!”
软鞭落下时,沈柒刚握住沈晏的手腕,还来不及将他拉起来,见鞭风已至,便毫不犹豫地扑在他身上。
这一鞭结结实实地抽在沈柒后背。瞬间头皮炸裂般,剧痛几乎将他从鞭痕处切成上下两半,他绷紧全身肌肉,强忍住痛呼声。
拿藤鞭的家丁抽不着沈晏,请示家主母:“大奶奶,这下打哪个?”
郑氏嗔目切齿:“两个没人伦的忤逆子,都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算!”
藤鞭就跟雨点似的抽下来,直疼得锥心刺骨,冷汗潺潺。沈柒凭着胸中一股子倔气,咬紧牙关不肯呻吟哀号,只牢牢翼护着身下的小九弟。他心里清楚得很,这般架势摆出来,分明是老妖婆决意取他两兄弟性命,即便求饶也无济于事,徒增羞辱罢了。
沈晏听着背后呼呼风声,耳畔充斥着七哥急促的呼吸与忍痛的闷哼,急得用力挣扎,“七哥,你别替我受罪,我吃得住,你快让开……”
沈柒死死按住他的胳膊腿,声音嘶哑而痛楚:“你没罪。有罪的是她,该死的也是她!”
青杏“扑通”一声跪下,哭着道:“七哥儿,九哥儿,你们就服个软,告个罪,让大奶奶消消气罢!”又哀求郑氏:“他们年少无知,不小心和六少爷闹过了头,大奶奶您大人有大量,看在老爷面上,饶他们一次罢!”
郑氏尖声道:“小贱婢,拿老爷压我?老爷中风瘫了半边身子,还不是一个两个不孝子给气的!今儿个这顿打,整好给老爷通通气!不好好教训他们,如何整治家风?”
沈晏不忿七哥挨了打,顶嘴道:“爹就算真是被气出病的,也不是气我们!大娘不由分说就打人,算什么家风?”
郑氏气得面如土色,拍着扶手叫:“反了天!儿子犯错,当娘的居然教训不得?”
沈柒冷冷道:“当着钟馗面说什么鬼话!谁当我们是儿子,我们又当谁是娘,你心里不是一清二楚?”
郑氏指尖戳着他,浑身发颤:“你……你们……灶下丫头的儿子,私窠子的儿子,果然是一路货色!做妈的没根基,生出的统都是负恩忘本的畜物!”
沈柒年纪才十二,身量未长成的半大小子,却已有了几分虎狼心性,哪里听得了这些辱骂,当即杀气上涌,猛地抬手抻住鞭梢,用尽全力一拽。
拿软鞭的家丁猝不及防,叫他拽了个前趔趄,随即被一柴刀砍在后颈,像劈柴似的,把头颅利落地砍了下来。顿时鲜血飞溅,横死当场。在场众人无不骇然色变。
沈柒手按染血的雪地,缓缓起身,一双恶兽般暴戾恣睢的眼睛瞪向郑氏,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
郑氏没料到沈柒竟然当众杀人,浓重的血腥味熏得她心头惧意丛生,大叫一声“哎呀”,闭眼直筒筒往后躺。立刻就有丫头叫道:“大奶奶不自在,快去请大夫!”几个丫头喳喳着簇拥她回房。
家丁们见势不妙,兵溃也似各自散去了。
沈柒呸了声“老杀才”,扶起沈晏,艰难地走回西厢房。
青杏几乎吓晕过去,爬起来跌跌撞撞跟在他们身后,喃喃着:“死人了……七哥儿杀了人,怎么办?”
沈柒冷笑:“那厮签了卖身契,就是沈家的人,官府管不了。顶多就是被老虔婆家法伺候,左右都要打死我们,杀不杀人又有何两样?”
第119章
前尘旧事如幻(下)
青杏顾不上事后受罚,抹着眼泪找来一盆烧红的炭,湿冷的房间内顿时增添了几许暖意。
刚把火盆烧旺,她就被个年纪大的仆妇叫走了。
沈柒将棉被团成一团,解开衣衫趴着,后背青青紫紫都是淤痕交错,怕不下三四十道,肿得格外触目惊心。他从床头柜里掏出一瓶活血化瘀散,递给沈晏,吩咐:“帮我把淤血揉散。”
“会很疼。”沈晏红着眼眶说。
“我不怕疼。”沈柒答,“我只要快点好。”
沈晏只好照办。他人小力薄,手上又不敢用力,沈柒担心揉不到位影响药效吸收,就叫他脱鞋上床,骑坐在自己后腰下方,把力气都集中在双掌。
十二天前。
八月初的京城秋意渐浓,街头巷尾新开的丹桂散发出的暗香,涧泉般在空气中流淌。
沈柒身穿群青色飞鱼纹云锦曳撒,腰佩绣春刀,站在一丈巷中。身后跟着千户石檐霜,以及十余个矫健机灵的锦衣卫缇骑。
一丈巷并非长一丈,而是宽一丈。巷道不算狭窄,两侧堆放着笸箩、竹竿等杂物,还有从墙内人家偶尔飘下来的一两件晾晒中的衣物,全不能阻拦住一匹飞奔的骏马。
这是通往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官署的近道,对于一个熟识京城道路、又心急赶路的人而言,从这里穿驰而过,是很自然的选择。
所以朱贺霖驰马穿过这条巷子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行刺他的人,是早已预知了太子经过的路线,还是暗中跟踪后选择在此处进行伏击?
沈柒认为是后者。
朱贺霖先去辛府找人,得知辛振海摔伤后,才临时决定前往官署找接任者。刺客要想事先摸清他的路线,除非把“弄伤辛振海”作为前一手布局,才能环环相扣。
但辛振海究竟伤在何人手里,沈柒自己比谁都清楚。
所以刺客很可能是在街市上守株待兔,毕竟太子不时会微服出宫,在内外城溜达。如若有心,花些时间、耐心与运气,就能盯得到。
离行刺之时只过去了不到六个时辰。以这条巷子为中心,方圆几里都被重兵封锁,严禁任何人出入,住在附近的百姓惶惑不安地缩在家里,猜测发生了什么大事。而老天爷也争气,没有刮风下雨,当夜留下的痕迹全都完好地保存着。
沈柒纵身跃上两侧墙顶,来回走了几圈,又在相连成片的屋脊上仔细查看,找到了一些被踩折的枯枝、墙头草,并从打斗痕迹中还原出了当时的场景——
太子能逃过一劫,大部分还是得归功于他判断准确、应对迅速。对于一个从未有过实战的少年而言,这种临场应变的能力实属难得。
对面二楼的窗棱处被太子踹出了个大破洞,沈柒跳进去,见里面是个女子闺房,四下翻查后,并未发现什么异常。
他询问了闺房的女主人。
宣勇是这一片的坊长,微不足道的职役小头目,乍见北镇抚司的一把手、传闻中犹胜夜叉罗刹的“摧命七郎”,两股战战,话都说不利索了。宣家小娘子闺名草草,年方十二岁的豆蔻少女,眉目清隽,口齿也伶俐,更比她爹有胆色,朝沈柒福身行礼后,将当夜所见娓娓道来。
那时她正对镜梳头,只听见外面几声乒乓作响,紧接着窗户被撞破,太子翻滚而入,叫她拿根带子扎手腕,昏过去前自报身份,命她报官。
除此之外,她并未听见其他动静,更没看到刺客的模样。
“这附近可有蛇出没?”沈柒问。
宣草草想了想,说:“有的。天热时,蛇偶尔会爬到水井旁与房梁上避暑,我爹曾经打过一条毒蛇。娘亲不让再打,说蛇有灵性,会记仇,打死了一条,它的家人会嗅着血腥气来复仇。爹就不再打了,只沿着墙根洒雄黄驱蛇。”
“是什么品种的毒蛇?”沈柒追问。
宣家小娘子答不上来。宣勇躬着腰,头也不敢抬:“回、回大人,是白眉蝮。”
沈柒又问了几句,离开宣家。
石檐霜从墙头掠下,禀道:“卑职又仔细耙了一趟,没有更多的发现。”
这倒在沈柒的意料之中——既有胆量与底气刺杀东宫,必不是寻常人,怎会轻易露出马脚。这是桩无头公案,要想清查难上加难。但职责在身,皇命沉沉地压下来,就算再难,他也得竭尽全力去查。
他打算去东宫,问一问当事人有何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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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时,朱贺霖正翘着腿,半倚在苏晏睡过的罗汉榻上吃频婆果,还不许宫女用银刀分切,抓着就连皮啃,毫无君子雅正风范。
手背上伤口只是两个比针眼大不了多少的小孔,早已不痛不痒,体内余毒也在服用御医煎的药汤后逐渐清除。朱贺霖自觉又恢复了生龙活虎,但为了不去文华殿读书,乐得借口头晕躲懒。
听闻沈柒求见,朱贺霖不感兴趣地摆摆手,让富宝打发他走。
富宝走出内殿门,太子又忽然改变主意,吩咐叫他进来。
沈柒进殿,下跪行礼,口称太子殿下千岁。朱贺霖把果肉嚼得咔嚓作响,“听说父皇赐你今后不必再跪着奏事,东宫要是让你跪,岂不显得压了父皇一头?你是这个意思?”
沈柒起身道:“臣不敢。”
朱贺霖乜斜他,表情怎么看,都写着满满的不怀好意:“还听说,你想带队出京,却被辛振海顶了缺。辛振海摔断了腿,你意如何?”
他心心念念苏晏的下落,原本满腔急怒,被要命的毒蛇和潜藏的危机一咬,在毒液中凝结成了凛然的冰霜,开始向着心府与骨窍内沉下去。
不想被人看轻、看笑话,更不想被人察觉自己疼痛所在。
即便没有天生的重峦叠嶂的机心,也要像岭南州郡进贡的椰子,生出一层足够坚硬的外壳,以应对随时到来的风刀霜剑。
沈柒答:“臣与辛指挥使并无私交,谈不上痛惜,唯有公义上的同情。”
朱贺霖笑得果沫子都要喷出来:“哈哈哈同情!你还有这玩意儿?得了吧沈七郎,孤早就打听过你的底细,风评很精彩呀。说你把这身人皮一扒,就能头生利角、口探獠牙,吃人不吐骨头渣。”
沈柒面无表情地等他笑完。
朱贺霖笑够了,把啃剩的果核往地板上的金盂里一丢。宫女当即上前用温湿的帕子给他擦嘴、擦手,退下时端走了金盂。
他说:“你求见孤,所为何事?”
沈柒用公事公办的态度,简洁地说明来意,问太子遇袭之时可有什么发现。
朱贺霖起身,走到他面前。
沈柒蓦然发现,太子长高了一些。前几个月夜里闯入他家,强行带走苏晏时,还比他矮大半个头,如今几乎到他眉心了。原本微仰的视线、恼火警惕的目光,此番竟也透出几许审视与筹谋的意味。
子肖其父。沈柒不动声色地想,但还嫩着呢。
朱贺霖答非所问:“父皇派腾骧左卫指挥使龙泉去了。即便他也摔断腿,还是轮不到你。孤劝你死了那条心,好好替父皇、替孤缉捕刺客,换取安身立命的功劳。”
安身立命……这是拿君要臣死来震慑他了?沈柒望着太子略带青稚,却难掩骄厉的面容,仿佛成了一块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的滚刀肉,用无可指摘的姿态,拱手道:“臣谨奉太子殿下教诲。为了尽快缉捕刺客,还请殿下回答臣的问题。”
朱贺霖心底再呷醋衔恨,也得把自己所知,着实告诉面前这个碍眼的锦衣卫。毕竟事关自己的性命,他也想早日抓住凶手,至少在眼下、在这个案子中,他与沈柒目标一致。
“孤没看清刺客的长相。”朱贺霖转身走到桌案旁,随手拈了个话本册子看,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对方动作很快,像个飘掠的黑影,估计是身裹黑袍、面罩黑巾的缘故,看不见面目……倒是有个奇异之处,那人双目猩红,犹如鬼魅。”
“双目猩红?殿下可否详细描述一下?”
在朱贺霖的回想中,那双眼睛红得仿佛要滴血。并非眼白爬满血丝的红,而是整个瞳仁都泛着幽幽血光的红,诡谲犹如妖邪。他在瞥见的瞬间,心跳骤然失控,头脑开始变得混沌——
就在那一刹那,对方捉住了他抽过去的马鞭,那蛇才能沿着鞭身游过来,咬伤他的手。
幸亏混沌持续的时间极短暂,他在蛇牙刺肤的同时清醒过来,勾住二楼窗台外架设的晾衣杆,拧身踢破窗棱,团身撞进了少女的闺房。
沈柒暗暗记住这一点重要线索,直觉地怀疑刺客身怀特殊功法,看来要从江湖上大小武功门派与势力下手查一查了。
他准备告退时,朱贺霖又道:“对了,四王叔说,孤手背上是银环蛇的牙印,而京师一带,只有蝮蛇。他怀疑那蛇是被人豢养的异地种。”
沈柒意外豫王竟也掺和进来。
因为苏晏离京前日被强行带走一事,他对豫王恨入骨髓,强迫自己不去细思,只想找个合适的契机除之后快。
——亲王又如何?还不是血肉之躯。命再金贵,也只有一条。
但不可否认的是,豫王戎马多年,迎敌对阵经验丰富,眼光也毒辣,会如此确切地告知太子毒蛇的品种,想必十拿九稳。
至少他在血瞳之外,又多了个线索,银环蛇。
离开东宫后,沈柒直奔北镇抚司,却在必经之路的街口,迎面遇上一位不速之客。
宽大华丽的马车就正正堵在他的马前,豫王撩起车帘,露出半张似笑非笑的俊脸:“沈同知?”
沈柒眼皮狂跳,一股强烈杀意混着血腥气从骨头缝里渗出来,从体内片片剐割筋肉。他疼在了三魂七魄里,疼得想要剁碎眼前模糊晃动的所有人影,听一个人如何在由生向死的穷途中,挤出凄厉至极的哀嚎。
他吸着灼烈的业火与沁骨的寒气,回道:“豫王殿下。”
第116章
想疯都疯不了
豫王微笑道:“相逢不如偶遇,眼看正午,不如找个酒楼,本王请你吃饭?”
沈柒在深呼吸中慢慢松开刀柄,“卑职皇命在身,耽误不得,王爷请自便。”
“再怎么尽职尽责,饭总是要吃的。再说,沈同知现正查的案子,本王也略知一二,可以提供些线索。”
豫王把话说到这份上,是摆明了要请这顿鸿门宴,不去也得去。沈柒不怕跟他独处,怕自己一时没忍住,不计后果地向他下手。
手也是要下的,但不能鲁莽行事,他擅长的是借刀杀人,不能在这里乱了分寸。
沈柒勾了勾嘴角,露出个冷淡的笑意,“王爷盛意,卑职就愧受了。”
豫王说是去酒楼,请客的地点其实是个私家园子,一套名厨班子也是重金聘请的。酒案设在临水的露台,席间不作歌舞,请了位年轻清俊的道士,远远坐在青松下操琴,生生把骄奢放逸变成了件风雅事。
照规矩向主位敬酒一杯后,沈柒直接问道:“关于案子,王爷有何线索,还请赐教。”
豫王悠闲地饮着杯中酒,“东市旁的一处小树林里,红豆杉是连夜新栽的,如果耙开地面荒草落叶,还能看见土壤仓促堆填后的痕迹。辛家那三个幼儿,被卖糖葫芦的小贩引诱到树丛边上,看见有人折红豆杉的枝条喂马,还说马儿爱吃。小孩子嘛,有学有样,就攀折了被人拽到低处的枝条,回到自家马厩。本王掌握的线索,目前就这么多,沈同知猜出凶手是谁了么?”
问的是刺杀案,答的是坠马案,答非所问,却又句句切题。
沈柒面不改色地说:“辛指挥使坠马一事,刑部已有定论,是意外。王爷若想翻案,可向刑部尚书王大人提出,卑职不负责此案,与我说这些无异于对牛弹琴。”
豫王大笑,虚虚敬了他一下:“无论如何,沈同知的能力本王是欣赏的。”
言下之意,心性就不予苟同了。呵,强取豪夺,难道就比诡计多端高贵?沈柒举杯:“彼此彼此。”
两人各怀鬼胎地喝了这杯酒。
豫王放下酒杯,两旁侍立的婢女上前布菜,其中一个年轻貌美的,趁着布菜去撩沈柒的大腿,纤纤玉指沿着膝盖往腿根划去。沈柒手一歪,沾鱼生的酱料碟子打翻在她裙幅上,斥责:“如何穿着脏污的衣裙侍客?还不下去更衣。我这里不需要你伺候!”
那婢女羞愧得满脸通红,急忙福身退下。
豫王冷眼旁观,哂笑:“这婢女的确笨手笨脚,但沈同知也不必如此严厉。”
沈柒神色淡漠:“卑职是个粗人,比不得王爷怜香惜玉,见笑了。”
豫王道:“哪里,孤王是浪荡子,我皇兄才是真正的怜香惜玉。而且他眼中的香和玉只有一人,那般苦心经营,叫本王望尘莫及。”
沈柒还没摸透他的言下之意,干脆不吭声,等他继续往下说,图穷匕见。
豫王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了话锋道:“本王听说,苏御史在陕西失踪了?”
人是九天前失踪的,三天前消息才通过锦衣卫的密报传回京城,皇帝没有对外宣扬,豫王如何得知?莫非那批随侍的锦衣卫里也有他的眼线?
沈柒觉得不太可能,被他和皇帝筛过两遍的名单,如果还有第三人的眼线,那这个人在朝内外的势力该有多么庞大与无孔不入!困居京城,被皇帝盯在眼皮子底下的豫王办不到。
也许是发现锦衣卫人马调动异常,从太子嘴里套出的情报。
清河的安危再重要,又与他朱栩竟何干!沈柒面无表情:“外官之事,卑职不知情,朝廷并无相关知会。”
豫王嘲道:“你与苏御史颇有交情,当初你伤重卧床,不是他夙夜贴身照顾?如今一句‘不知情’,未免太过凉薄。沈七郎啊沈七郎,凡事矫饰过头,必有蹊跷,欲盖弥彰的道理还要本王教你?”
沈柒冷冷道:“那么纸包不住火的道理,王爷自然也无需卑职来教。”
豫王挥手斥退席间所有侍从,起身一步步逼近,“孤王知道你在怀疑什么,可惜你从一开始就立错了箭靶子。什么样的俊彦士秀,需要天子亲自为其加冠?又是什么样的柱国重臣,失踪几日便牵动君心,使得天子亲军都动荡不安?五千精锐人马,都够再打一回河南廖疯子了!长途急行陕西,粮草糜耗无数,宁可事后被得知内情的言官文臣们犯谏抨击,不惜有损天子圣名,就为了区区一个苏清河——你说我那皇兄莫不是疯了?”
豫王每说一句,沈柒就把后槽牙咬得愈紧,逐字逐句都像利刃插在他胸口,残酷地提醒他,与他争夺心爱之人的,是个多么至高无上、掌握着天下人生杀大权的男子。对方甚至不用动手,只需一个眼神,就能把他碾成尘埃里一只粉身碎骨的蝼蚁。
这般尊贵无俦的身份,想什么样的人得不到?
怜香惜玉是天子的度量,衣紫腰金是天子的赏赐,犯事不咎是天子的宽容,此番为救一人兵发千里,自然也是天子的大恩大德。
他沈柒算什么,没有天子的一个点头,他连城门都出不得半步!
“可惜啊,像你我这样的身份,就算想疯都疯不了。没有天子的一个点头,我们连城门都出不得半步。”豫王感慨,“如此看来,你我与诏狱里的囚犯又有什么分别呢?也就是吃得好些,穿得好些,但同样没有自由。”
沈柒冷笑:“照王爷这么说,全天下的人,除了九五至尊,谁都没有自由。”
“但庶民百姓至少可以尽情追求他们的意中人,无论成与不成,都不用担心掉脑袋。你能么?”豫王倾身靠近他耳畔,轻声道,“你敢不敢在我皇兄面前正色宣告,‘苏清河是我的人,别打他主意’?”
沈柒的手指抽搐似的抖动了一下,随即紧紧捏住曳撒的裙摆。
“你自然是不敢的。换作是我,我也不敢。”豫王轻叹一声,“所以你对我满是敌意又如何?在皇兄看来,你我都是个笑话。
“他现在是刚得了手,就迫于形势不得不把人贬官外放,还顾不上收拾我们。待到找回了人,再往京城一调,到那时就是饿虎护食,你还想有沾手的余地?醒醒吧,沈七郎,莫说独占了,将来你怕是连私底下见他一面都难上难!”
沈柒目露凶光,像是惊愕,又像是不出所料,声音嘶哑得可怕:“‘得了手’是什么意思!”
豫王笑了笑,笑影里有怜悯的意味,似乎在说,大家都是男人,这种事还需要本王详细解释?
沈柒木着一张脸,却仿佛有万千刀光剑影在皮下攒动,忽然光影一收,满目寂凉:“下落尚且不明,谈何将来!”
豫王所虑却并不在此,他提起桌案上的酒壶,给沈柒的酒杯斟满,“对此本王倒不太担心。苏御史何等机灵的一个人,又是天生的福运,延安城里面对数百劫狱悍匪,都能逢凶化吉,区区几十个鞑靼骑兵,哪里会在阴沟里翻船。
“对了,本王记得有个叫‘吴名’的刺客,他亲口认作小妾的,此去陕西是否随行?”
“什么小妾,江湖草寇而已。”沈柒毫不客气地讽刺道,“捉弄之语,王爷自己想当真就当,何必说出来,徒惹笑话。”
豫王竟没发怒,心平气和地点点头,“那么就是随行了。那刺客我是交过手的,知道他的斤两,他若全力以护,苏清河出不了事。”
见他说得如此笃定,沈柒也沉默了,不再出言挑衅。
豫王拍了拍他的肩膀,意味深长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啊。
“本王这只鹬呢,也不妨与你说句真心话。我的确喜爱清河得紧,他出京前一日,我从你府邸门口将他接走,本只想好好说几句话,作个别,却被我发现他与皇兄间的私情——”
沈柒的肩膀在他手掌下紧绷,仿佛下一刻就要暴起拔刀,但最后还是强忍着没有发难。
“你不知他当时是如何维护皇兄的,说皇爷对他恩顾有加,仁至义尽;说他对皇爷只有感激,没有丝毫不满;说他二人之间清清白白,从未越雷池半步。那股因情掩讳的意气,把我一颗心都要擂炸了!”
“从未越雷池半步,你信?”豫王嗤笑一声,“瞧瞧皇兄那副老树逢春的热烈劲头,反正我是不信。”
沈柒恶狼似的盯着他,嘶声问:“说完话之后呢,你让他受了什么委屈?”
豫王神色复杂地看着露台外的水面,隐隐浮现负疚之色,“本王……”
本王从不在床上让人受委屈。本王非但没让他伺候,还倒过来伺候他。本王送了他一场天大的快活。
不知为何,想到苏晏看他的眼神,这些轻浮话语就统统说不出口。
他张嘴又闭嘴,闭嘴又张嘴,最后吐出一句:“本王……少管了他一顿晚饭。”
一瞬间沈柒仿佛要杀人——豫王这番情态,这句话,是天底下最晦涩的自白,但他毫无障碍地听懂了。
他甚至连刀都等不及拔,用尽全力的一掌猛地拍了过去。
豫王与他站得极近,躲不开,也没想躲,直接伸手与他对了一掌。
激荡的真气轰然相撞,掀飞露台上的桌案,酒水菜肴洒了满地,余劲向周围四散,激起的水浪有如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远处廊下的婢女在尖叫,守卫们手持武器匆匆赶来。
沈柒不管不顾,与豫王接连又对轰了三掌,没有招数,不动身法,全凭满腔怒气和一身真气硬碰硬。
他的肺腑在对方雄厚的真气下震荡不已,嘴角淌下血丝。
豫王没有动用全力,也没有用真气防护自身,喉头涌动着一缕腥甜味。他需要这股伤痛,来镇压自己心头的愧意。
侍卫冲上露台,将沈柒围在中间,林立的刀剑指向他。沈柒垂着手,红着眼,死死盯着豫王。
豫王把那口淤血咳出来,胸膛内仿佛松快了一点,摆摆手,有些疲倦地道:“都退下。”
侍卫们惊疑不定。
豫王提高了声量:“本王叫你们退下!”
侍卫们只得擎着刀剑,谨慎地向后退出数丈距离,仍精神紧绷地观望着场中局势。
沈柒一动不动。豫王叹息:“说开了也好。本王还是那句话,鹬蚌相争,还能各凭本事,渔翁若要一网打尽,谁都逃不了。你好生思量吧。”
他转身没走几步,又驻足说了句:“东宫刺杀案是个好机会。”言罢大步流星地走了。
王府侍卫们疑惑不定地看着沈柒,又看了看豫王的背影,最终追随而去。
沈柒衣襟上酒印斑斑,站在空无一人的露台,转头看湖水。
风过无痕,湖面恢复了平静,看不出半点激荡过的痕迹。
他心中梗塞难当,又夹杂着诸多纷乱杂沓的思绪,此刻只想立刻出现在苏晏面前,好好看他一眼,好好抱一抱他。
他们两人眼下远隔千里,音讯断绝,彼此都有那么多的不得已与不如意、不甘心与不满足,如何解?如何圆?
我欲话时穷,非君谁与从。相思无尽处,樽酒几时重。
第117章
重性命轻生死
北镇抚司。
来自诸多江湖门派与组织势力的情报,从各司各州的锦衣卫密探手中源源不断地汇总到这里,再交由另一批惯于整理资料、比对信息的探子们,进行审核与提取。
沈柒作为发号施令者,只需等待他们筛选后的结果。
厅堂里,锦衣卫们有的脚步匆匆,有的低声交流,有的伏案忙碌,整个机构运行得肃静而高效。一张张整理好的情报被呈送到长官手中。
沈柒翻看着手上的纸张,目光停留在其中一页——
隐剑门。宋朝政和年间剑侠萧隐所创,数百年风云间起落浮沉,如今人才凋零,传承几近断绝。
萧隐创立隐剑门,本意在以暴制暴、剪邪除奸,尤重惩戒贪官暴吏。该门弟子自称“侠刺”,前期历代掌门尚能立身持正,到了元朝,统治残暴民不聊生,隐剑门逐渐沦为两都贵胄刺杀异党、争权夺势的工具。
大铭太祖皇帝立朝后,隐剑门因与旧权贵勾结太深,为避朝廷剪铩而退出江湖,不知所踪。
“说的好听叫侠刺,实际上就是暗杀者。”理刑千户韦缨在沈柒身边坐下,将薄薄的几张纸页递过去,“大人请看,这是该门派的武学情况与所犯之事,不过他们隐匿于野,难以打探,信息很少。”
他与掌刑千户石檐霜,都是之前苏晏借清除冯党的机会彻底梳理过锦衣卫后,被沈柒一手提拔上来的心腹。两人跟随沈柒近十年,作为老部下,与上官说话举动就比较随意些。
沈柒翻看完,说道:“的确信息少,而且粗浅,不过还是有可供留意之处。”
他指向其中一行:“你看这里,说隐剑门有一门秘术,能惑人神智,刺杀时使用效果尤佳。外人不知此术何名,但因其施展时瞳仁如血,便称之为‘鬼瞳’。”
“瞳仁如血……鬼瞳……”韦缨喃喃着,忽然眼前一亮,“卑职想起来了,太子殿下说过行刺他的黑衣人,就长了一双猩红诡异的眼睛!莫非与这隐剑门的秘术有关?”
沈柒颔首:“很有可能。”
韦缨起身道:“既然线索指向隐剑门,哪怕它藏得再深,我们挖地三尺也能把它揪出来!”
“不急。”沈柒示意他坐下,“还有一条蛇。”
“咬伤太子的银环蛇?大人,说实话,这蛇可不太好查,虽然京师一带没有,但在中原遍布甚广,包括了南直隶、湖广、江西、福建等地。若要查来源,无异于大海捞针。”
沈柒也知道难查。这么一条小蛇,就算戒严京城,把进出的门全堵上,挨家挨户地搜,也搜不出来。
“说不定这蛇就是隐剑门豢养的,用以辅助暗杀。不如我们直捣黄龙,剿灭隐剑门。”韦缨建议。
沈柒思忖片刻,慢慢说道:“我总觉得这蛇另有蹊跷。隐剑门虽然热衷暗杀,但也同样精诚剑道,从收集到的情报看,该门哪怕零落百年,也依然自傲剑术。在剑上淬毒倒是有可能,豢养毒蛇虫豸杀人却不像他们的风格。”
韦缨听了,觉得不无道理,不禁皱起了眉,“倘若毒蛇背后另有其人,那么隐剑门是和他联手,还是受命于他?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勾结,目的何在?”
“这一切都还只是猜测,需要证据来证实。”沈柒把情报放在桌面,曲起食指叩了叩,“我们不能打草惊蛇,但可以引蛇出洞。”
“怎么引?”
“最好的诱饵,当然是太子殿下。幕后之人要杀他,没杀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若是以太子为饵来钓‘蛇’,想必胜算最大。”
韦缨面色发白,望着一脸淡然的沈柒,打起了磕巴:“大、大人……那可是太子,是储君!怎么可能拿来做……不可能的……”
沈柒微嘲地扯了扯嘴角:“我知道不可能。只说这么做,钓出‘蛇’来的概率最大而已。”
韦缨松了口气。他知道上官的脾气,怕万一疯魔劲上来,要把自己和整个北镇抚司都祭进去。
但转念一想,沈七郎疯的时候少,精明的时候多。再说,就算剑走偏锋,这位爷也一定会先确保自己的安危。为了活下来、爬上去,沈柒能做到什么地步,又是何等狠辣、坚韧与顽强,他这么多年看在眼里,清楚得很。
“大人打算怎么做?”韦缨信赖地问。
沈柒道:“退而求其次,我来当这个饵。”
“大人——”
“对。此案由我负责,只需放出风声,说我沈柒查到了隐剑门头上,不仅要将他们一网打尽,更要彻查幕后的所有利益勾结者,并且手中已有些线索。他们听了定然坐不住,想要摆脱困境,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杀了我。再毁去此案相关情报与卷宗,让接手此案者无力再查。”
韦缨承认沈同知沈大人意计谲深、心狠手辣,但这种辣法竟也能冲着自己来,实非寻常人能吃得消。
他很想劝沈柒不要轻身犯险,但也知道对方既然说出了口,就是心中已有决意,其他人动摇不得。
韦缨叹道:“卑职有时真说不清,大人究竟是重性命,还是轻生死。”
沈柒哂笑:“我当然是惜命的。只是悬崖上走惯了,就算给我条平坦大路,也只管走最快最利的一线。此案关系重大,上头催得紧,不拿出点力气,如何叫他们见识我的本事?”
韦缨只得点头:“大人非得当这个钓饵,至少要埋伏好援兵,卑职去叫石千户过来,一同谋划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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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后,正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
玉露洗秋空,一轮满月清光同时照耀着京城与灵州清水营。
同样的灯火如昼,同样的觥筹交错。
清水营的临时宅邸内,苏晏接了同桌锦衣卫们的一圈敬酒,带着四五分醉意离席回屋。身后幽暗树影中着缀着一双猩红的眼睛,正充满狂热与渴求地盯着他。
深夜的京城望仙楼,沈柒甩开上前搀扶的花娘,脚步发飘地走出酒楼大门,翻身上了坐骑,醉眼朦胧中辨认着回家的路。
他眯着眼,用马鞭指来指去,最后在其中一条道上定住,打个酒嗝:“……这边!”
手下两名小旗不放心地跟出来,要护送他回府。
沈柒大着舌头说:“不……用你们,走,都走!我自己能回……家!”
他扬鞭在马臀上用力一抽,马儿吃痛奋蹄,眨眼蹿到十几丈开外。沈柒低头,跟散成好几重影子的缰绳较劲,至于两名小旗在后面模糊喊了几句什么,早已被过耳的风声吞没。
幸而良马识途,走街串巷自己跑得好好的,不需要骑士多费心。
颠到半路,沈柒忽然勒住缰绳,迫不及待地滚鞍下马,扶着路旁的垂柳树干,哇一下就吐了。
满地狼藉,酸风飘散。附近一个更夫捂着鼻子,匆匆走过,除此之外再无行人。
垂柳外侧是小河,水面幽暗,映着远处的微微灯火。垂柳内侧是一条青石小路,再往内是一堵粉墙。书院的先生和学童都放了假,连守夜人也回家过团圆节,粉墙内一片漆黑寂静。
沈柒接连吐了两次,腹内勉强安定了些,离开柳树,脚步趔趄地走到河边蹲下身,用手掌舀水漱口洗脸。
冰凉的河水令他似乎清醒了三分,他用手抹去满脸水珠,正待起身返回坐骑上——
一道游蛇般灵快奇诡的剑光,从幽深的水底疾射出来,直刺他的门面。
剑光极快、极刁钻,沈柒只来得及向后仰头,很勉强地避开这致命一击。
与此同时,一团黑影在四溅的浪花中破水而出。
剑芒如流星如电光,沈柒被醉意拖着手脚,似乎连刀都拔不利索了,只能侧身翻滚,避开剑风。
翻滚,踉跄,前仆,后仰,每一下攻击他都避得十分狼狈,仿佛下一秒就要命丧剑下,但又偏偏每一下都像走了狗屎运,总是堪堪擦着剑锋闪过。
剑光更疾,沈柒衣袍上多了好几道裂痕,他吸着气纵身跃上粉墙的墙顶,身形不稳地向院内栽去。
黑衣人与剑光浑然一体,追着他的背心,眼见要刺个透心凉。
沈柒人在半空,猛地扭转腰身,抖出之前藏在袖内的镔铁锁链,一圈圈缠住剑锋,也缠死了持剑的手臂。
黑衣人惊觉有异,兜帽下的脸猝然抬起,一双鬼魅般的猩红眼睛直直望向沈柒。
沈柒心底凛然,提前转开脸去,不与他的目光接触,手上动作不停,将铁链一头的锁扣牢牢扣住对方臂腕。
这镔铁链子再绕到身后交错,一勒一扣,锁住经络内真气走向,任他背生双翼也插翅难逃,是公门内专拿习武人犯的利器。
沈柒旋到黑衣人身后,扣上第二道锁,将对方按倒在地。
却见他后脑勺处的黑色兜帽蓦地掉落下来,露出一张蒙着面巾的脸,猩红双眼如同血海漩涡,要吞噬人的灵魂,将神智吸卷而入——
意识扭曲的前一刻,沈柒骤然反应过来:并非他生了前后两张脸,而是前面那张是戴在后脑勺上的面具,这一张才是真的脸。
这刺客也不知练了什么柔体术,骨节竟能如蛇般折转,在意识到中计的刹那,就把脸面几乎扭到身后,用脑勺处戴的面具做了障眼法,目的就是要逼他与自己的血瞳对视。
隐剑门不愧数百年传承,不仅身形轻忽灵诡,剑法迅疾如电,就连这些诡术伎俩都令人防不胜防。
陷入迷魂境的瞬间,沈柒似乎听见尖厉的呼喝与刀剑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将他彻底吞没。
第118章
前尘旧事如幻(上)
夜里雪下得紧,流霰飞白,朔吹卷枝。
西厢房内间,十二岁的沈柒搂着九岁的沈晏,在其薄如纸的棉被里发抖。
沈柒困顿万分地睡着,没多久又被冻醒,伸手摸了摸沈晏冷冰冰的四肢,忍着哆嗦把弟弟的两只小手揣进自己怀里。
外间矮榻上睡着十一岁的沈明露,合衣裹着棉被,悄无声息地像只蜷缩的奶猫。桌面仍亮着灯,但烛光已十分微弱,依稀把姚氏瘦而局曲的身影映在了帘子上。
“……娘,来睡觉,别管那个了。”沈柒低声唤,声音冻得沙哑。
姚氏把针在头发上擦了擦,回道:“就好了,你们继续睡,娘一会儿就好。睡吧,啊。”
沈柒知道她一会儿根本好不了。
连熟练的绣娘都要做半个月的绣活,勒令她五天内完成,完不成就不给他们母子饭食与火炭,就这样逼她日以继夜地熬。她才二十六岁,鬓边已出现零星白丝,眼睛也快熬坏了。
沈柒跳下被窝,想去拽她劳碌的手。
姚氏侧着身子躲开,双眼红肿,“七哥儿,你别闹,和小九睡觉去。”
沈柒咬牙怒视她手里尚未完工的华服。姚氏无奈放下绣活,起身说:“你回床上,娘给你唱小曲儿。”
“不用。”沈柒扭头走开,钻回被窝里。唱完小曲儿她不是还得接着绣,并且还要把浪费的时间补上,倒不如不唱。
沈晏睡得迷迷糊糊,被灌进被窝的冷风激得打了个寒战,沈柒紧搂住弟弟,在昏黄光影的摇曳中睁眼到天明。
拂晓时分他才恍惚睡着,等到再次惊醒,姚氏已经不在屋内了。
她要去担水,烧饭。大房不吃仆妇烧的饭菜,就要吃她做的,并且派个婢子全程在一旁盯着。
她烧完了大房指定的菜色,还得做沈老爷的病号餐。
沈家老爷曾任通政司经历,七品大的京官,如今因病致仕在家休养。
其实再休养也好不了,中风中得鼻歪眼斜,说话含糊、手脚抖索,瘫在床上不大像人,像寝衣裹着一团油尽灯枯的沉沉霭气。
他平生最大的本事,就是娶了京城富商郑家的独女为正妻。
郑氏心不宽体更胖,口舌尖刻,性子又妒悍,容不得妾。丈夫纳一个,她便收拾一个,要么打杀,要么逼卖。如此七出之条犯了四个,但抵不住娘家资产雄厚又肯撑腰,故而在沈经历面前底气十足。
府里原有个灶间丫鬟,沈经历喜欢她菜烧得好,人又灵秀乖巧,偷偷地收用了,怀孕八个多月时被郑氏察觉,一顿棍棒打到小产,大人血崩死了,胎儿侥幸活下来,便是沈柒。
沈经历空有满腹经纶,却斗不过河东母狮,兼之顾忌她娘家,只埋头做个怕老婆的都元帅。还没老实半年,又看中了发配到教坊司做乐妓的一个罪官的女儿姚氏,爱她花容月貌、娴静温婉、能歌善舞,便硬顶着郑氏的怒火将她赎回做妾。
郑氏看沈柒是眼中钉,看姚氏是肉中刺,只恨不得双双拔出、拗断、碾碎。
姚氏出身书香门第,性情柔顺,忍气吞声地受了,将一出生就没了娘的沈柒当亲生儿子抚养,自己又生了个花枝似的一双儿女,唤作沈明露与沈晏。她几乎是凭借着一人之力,将三个孩子拉拔长大。
郑氏求子心切,偏偏接连生了五个女儿,独一的小儿子天生痴愚,如今十五岁了,还流着口水追逐婢女讨奶吃。
她自忖老蚌生珠无望,对姚氏更是嫉恨,时时要给脸色、扣用度。姚氏与人多说一句话,便污她偷汉子,“浪娼妇”“私窠子”地打骂不休。
沈经历中风后,她更是独揽了沈府的管事权,说一不二。不但故意给姚氏摊派繁重的绣活与家务,还变着法儿地折磨庶子庶女,有心将他们往死路上逼。
数九寒冬,棉被里没有棉,炭盆里没有炭。三个孩子冻得手脚上都是疮。
沈柒捏着又痒又痛的冻疮起身。沈晏也醒了,问:“姐姐呢?”
“帮娘干活去了。”沈柒把外衣给他穿上。
“我也去帮忙。”
“你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能帮上什么忙,好好念你的书。”
沈晏不肯去学堂,噘嘴闹脾气。沈柒哄来哄去,劝不动,火气上来甩了他一耳光。
手刚挥出去就后悔了,半途撤回劲力,但仍来不及。沈晏脸颊上顿时浮起几道指印,红痕宛然,一巴掌生生将甜白釉打成了唐三彩。沈柒不禁暗自懊恼:下手没个轻重,九弟瓷人样的,磕坏了再去哪里寻一个?
沈晏没哭,捂着脸颊说:“我去学堂念书。”
沈柒抱住他,又愧疚又心疼:“你专心念书,娘就指望你了。其他我和八妹会料理,不用你操心。”
沈晏点头,挂好书包,从桌面上拿个冷馒头就走了。
啃完冷馒头,沈柒去柴房门口劈柴,再一摞摞运去厨房。没过多久,便见小丫鬟青杏急匆匆跑来,低声叫道:“大奶奶要对九哥儿动家法,七哥儿快去!”
早年青杏病重被扔出门等死时,是姚氏在沈经历面前说情,又开了剂汤药救活她。她对此一直心怀感激,暗中没少帮衬他们母子四人。
沈柒听了把柴块一扔,拎着柴刀就走。
院子里早已摆好了架势。两排身强体壮的仆人站着,一个家丁把沈晏瘦小的身子强压在雪地,书包也扯坏了,书册散了一地。沈晏挣扎着试图捡书。
郑氏满头珠翠,身着镂金百子千孙大红缎袄,锦绣八团花卉夹褂,颈上宝色十足的紫貂皮毛围脖,看着富贵又暖和。她坐在阶上放的紫檀木圈椅,身后站了七八个随侍丫头,脸色阴沉得像三九天要下刀子。
旁边叫梅花的丫头手上捧着根藤条绞成的乌溜溜的软鞭,足有鸡蛋那么粗。
这软鞭可不比普通棍棒,抽下去是要伤筋动骨的,手法老道的下腕后压一压尾,保管皮好好的,里面肉全烂掉,包着淤血能疼上一个月。
沈柒当即变了脸色,冲过去想撞开家丁,被两排仆人拦住,放声大喝:“做什么又要打我弟弟!”
梅花横眉怒目:“他害六少爷落水,险些淹死,难道不该打?”
沈晏争辩:“不关我的事!六哥抢了我的书包爬到假山上,自己失足滑下来落水的。我还喊人来救他。”
梅花嗤道:“六少爷谁的书包都不抢,为何只抢你的?定然是你拿话语挑他,把他激怒,再从假山上将他推进水里。寒冬腊月的,你分明是想杀人!”
沈晏脸颊刚消下去的红痕又浮起来:“你血口喷人!六哥自己跑的、自己摔的,凭什么算在我头上?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明明是他什么都不懂……”
郑氏被戳了痛处,脸色变作铁青,厉喝:“六哥儿身为嫡子不懂,你一个上不了台盘的妾、行院出身的娼妇生出的小杂种,就懂了?”
沈柒眼中骤然爆出一团凛光,手中柴刀乱挥,割伤了死摁着他的家丁。家丁吃痛,手一松,他便冲向场中。
郑氏气得七窍生烟,又见沈晏梗着脖子跪在面前,连相貌都跟那狐媚子的乐妓像了个七八分,新仇旧恨一并涌上心头,对两排家丁喝道:“一个个杵在那里当木桩的?还不给我打!”
软鞭落下时,沈柒刚握住沈晏的手腕,还来不及将他拉起来,见鞭风已至,便毫不犹豫地扑在他身上。
这一鞭结结实实地抽在沈柒后背。瞬间头皮炸裂般,剧痛几乎将他从鞭痕处切成上下两半,他绷紧全身肌肉,强忍住痛呼声。
拿藤鞭的家丁抽不着沈晏,请示家主母:“大奶奶,这下打哪个?”
郑氏嗔目切齿:“两个没人伦的忤逆子,都给我往死里打。打死了算!”
藤鞭就跟雨点似的抽下来,直疼得锥心刺骨,冷汗潺潺。沈柒凭着胸中一股子倔气,咬紧牙关不肯呻吟哀号,只牢牢翼护着身下的小九弟。他心里清楚得很,这般架势摆出来,分明是老妖婆决意取他两兄弟性命,即便求饶也无济于事,徒增羞辱罢了。
沈晏听着背后呼呼风声,耳畔充斥着七哥急促的呼吸与忍痛的闷哼,急得用力挣扎,“七哥,你别替我受罪,我吃得住,你快让开……”
沈柒死死按住他的胳膊腿,声音嘶哑而痛楚:“你没罪。有罪的是她,该死的也是她!”
青杏“扑通”一声跪下,哭着道:“七哥儿,九哥儿,你们就服个软,告个罪,让大奶奶消消气罢!”又哀求郑氏:“他们年少无知,不小心和六少爷闹过了头,大奶奶您大人有大量,看在老爷面上,饶他们一次罢!”
郑氏尖声道:“小贱婢,拿老爷压我?老爷中风瘫了半边身子,还不是一个两个不孝子给气的!今儿个这顿打,整好给老爷通通气!不好好教训他们,如何整治家风?”
沈晏不忿七哥挨了打,顶嘴道:“爹就算真是被气出病的,也不是气我们!大娘不由分说就打人,算什么家风?”
郑氏气得面如土色,拍着扶手叫:“反了天!儿子犯错,当娘的居然教训不得?”
沈柒冷冷道:“当着钟馗面说什么鬼话!谁当我们是儿子,我们又当谁是娘,你心里不是一清二楚?”
郑氏指尖戳着他,浑身发颤:“你……你们……灶下丫头的儿子,私窠子的儿子,果然是一路货色!做妈的没根基,生出的统都是负恩忘本的畜物!”
沈柒年纪才十二,身量未长成的半大小子,却已有了几分虎狼心性,哪里听得了这些辱骂,当即杀气上涌,猛地抬手抻住鞭梢,用尽全力一拽。
拿软鞭的家丁猝不及防,叫他拽了个前趔趄,随即被一柴刀砍在后颈,像劈柴似的,把头颅利落地砍了下来。顿时鲜血飞溅,横死当场。在场众人无不骇然色变。
沈柒手按染血的雪地,缓缓起身,一双恶兽般暴戾恣睢的眼睛瞪向郑氏,眼中闪动着嗜血的光芒。
郑氏没料到沈柒竟然当众杀人,浓重的血腥味熏得她心头惧意丛生,大叫一声“哎呀”,闭眼直筒筒往后躺。立刻就有丫头叫道:“大奶奶不自在,快去请大夫!”几个丫头喳喳着簇拥她回房。
家丁们见势不妙,兵溃也似各自散去了。
沈柒呸了声“老杀才”,扶起沈晏,艰难地走回西厢房。
青杏几乎吓晕过去,爬起来跌跌撞撞跟在他们身后,喃喃着:“死人了……七哥儿杀了人,怎么办?”
沈柒冷笑:“那厮签了卖身契,就是沈家的人,官府管不了。顶多就是被老虔婆家法伺候,左右都要打死我们,杀不杀人又有何两样?”
第119章
前尘旧事如幻(下)
青杏顾不上事后受罚,抹着眼泪找来一盆烧红的炭,湿冷的房间内顿时增添了几许暖意。
刚把火盆烧旺,她就被个年纪大的仆妇叫走了。
沈柒将棉被团成一团,解开衣衫趴着,后背青青紫紫都是淤痕交错,怕不下三四十道,肿得格外触目惊心。他从床头柜里掏出一瓶活血化瘀散,递给沈晏,吩咐:“帮我把淤血揉散。”
“会很疼。”沈晏红着眼眶说。
“我不怕疼。”沈柒答,“我只要快点好。”
沈晏只好照办。他人小力薄,手上又不敢用力,沈柒担心揉不到位影响药效吸收,就叫他脱鞋上床,骑坐在自己后腰下方,把力气都集中在双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