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是他们偷听人家说话的,也是他们上赶着要摆这个抽奖摊位的。
从始至终,江茉都没说半句啊,只是没提醒他们会有这种严重后果罢了……
齐振华昨晚在治安室待了一宿。一夜之间,仿佛头上的白头发都多了不少。
两人这样灰头土脸地出现在村里,昨天被抓的时候逃跑,衣服也划破了,显得衣衫褴褛的。
面容沧桑,像老了好几岁。
这模样,自然一下子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其实他们被抓的消息,随着昨天有人来通知齐晔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
这会儿亲眼瞧见,大伙儿一个个更是觉得解气!
当初他们夫妻俩去镇上时那炫耀显摆的样儿,仿佛就在眼前,记忆犹新呢。
一路遇到的人,都免不了要说一句——
“哟,这不是去镇上发财的齐振华和王红芬吗?怎么弄成这样了啊?”
“咦?城里的招待所不住了呀?又回来住咱们这又破又臭的穷乡下啊?”
“不是要在城里买房子的吗?没买成啊?”
“你们赚的钱呢?拿出来也让我们开开眼呀!”
“听说你们被抓进治安室了?没被打吧?到底犯了什么事呀?罚了多少钱啊?”
乡亲们这一句句话,简直往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心窝子戳。
杀人诛心,再没有比这更难受的。
他们低着头,走得飞快,可那一个个字眼,简直把他们的脊梁骨都要给压弯了。
终于回到齐家,这小一段时日没住人,家里显得更破落,完全不像人住的地儿。
那些屋子里的水还没舀出去,都积在那儿,发酸发臭,黑乎乎的,恶心得王红芬扶住门槛,直反胃想呕。
幸好齐杰现在还住在亲戚那儿,没送回来。
齐振华和王红芬沉默不语,埋头收拾着这个满地狼藉的家。
“……咱家的积蓄都赔光了吧?”齐振华沧桑的声音,幽幽响起。
王红芬眼圈发红,压着哭腔,“嗯……”
她真的快要崩溃了。
这日子,怎么会越过越糟,到如今,糟心得她都不想活了。
“好像自从给齐晔娶媳妇之后,咱家就没一件好事。”
“当初就不应该给齐晔说这么个媳妇。”
齐振华和王红芬第一千遍,第一万遍的悔恨!
这时候,隔壁忽然响起了敲锣打鼓欢天喜地的唢呐声,热闹沸腾的人声,也越来越大。
两人一愣,怎么回事儿?
立马都趴到墙头,踮起脚往那边张望。
这听着那边偶尔传来的只言片语才知道,原来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王家那去年没考上的闺女儿,今年走了大运了!成了生产大队里唯一考上的人!
这一考上可就出息了!
王家条件也不差,尤其还这么一件大喜事,所以摆了两桌,请生产大队里那些关系好的都来吃喜宴!
看着那边红彤彤的大圆桌上,摆了好几样大菜,鸡鸭鱼肉都有,这次王有根真是下血本了啊!
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直咽口水,疼得肚子咕咕叫。
要是换了平时,他们还可能厚着脸皮,过去蹭吃蹭喝。
可现在,想到那些乡亲们一个个冷嘲热讽看好戏的神色,他们俩只想把脑袋往地里钻。
宁愿饿死!也不想再出现在大伙儿面前了!
那边,大家脸上都笑呵呵的,吃着好酒好菜,纷纷祝贺王家,祝贺王春雨。
江茉和齐晔也来了。
王有根一看见江茉,就连忙请她坐到第一张桌子上,“江茉啊!这次真要多亏了你了!幸好有你啊!我家春雨能认识你,真是她的福气!要不是你!恐怕我家春雨还考不上大学呢!”
第42章
第42章
听到王有根的话,大伙儿都诧异地看过来。
王春雨考上大学,和江茉有什么关系?难道江茉比大学生还厉害?
“真的要多谢江茉姐了!”王春雨羞答答地站在江茉身边,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神儿来,满脸通红地说道,“高考复习真的很辛苦,我经常复习到三更半夜,多亏了江茉姐你给我送的那斤糖棍儿给我提神。”
“而且其他人都说,我王春雨没那个上大学的命,考一年大学考不上,考第二年肯定还考不上!”
“就连我家里人也不大相信我考得上,只是怕打击我,所以才由着我复习。只有江茉姐每回都和我说,我肯定能考上的!有志者,事竟成!我想着,江茉姐你这么厉害,说的话也肯定准的!”
“还有还有,江茉姐你上回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那套试题,里面有好多知识点,这次都考到了!”
王春雨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里面是亲近,是崇拜,是感激,甚至还隐隐有些泪光。
“江茉姐,你真的是我的贵人,要不是你帮我,鼓励我,告诉我大山外的生活有多美好……我肯定拿不到这份录取通知书的!”
江茉轻笑着,从容淡定地揉了揉王春雨的脑袋,还是那副自在的表情,“行了,这么好的日子,不许哭啊,知道你念着我,以后去了省城,多给我带点儿好吃好玩的回来就行。”
“肯定的!”王春雨清脆地答应,跟着笑。
墙那边,王红芬再次恨得咬牙切齿。
“你看看她,就记着吃!就记着玩!她凭什么这么好命?!”
齐振华皱着眉没说话,还在踮着脚,听那边说话。
忽然有人开腔道:“你们说,江茉是不是挺有福气的?齐晔娶了她之后,离了他的黑心叔婶,盖了新房子,买了冰箱彩电,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我瞧着他现在可比以前那模样开心多了。”
“而且王春雨和她在一块玩儿之后,还考上这么难考的大学了,都要去省城当大学生了呢!听说毕业以后就分配工作,都是去当国家干部的!”
“宋秋也是和她一块儿玩的,也是过得不错,听说最近说了个好人家呢!”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仔细一想,发现江茉说不定还真是一个能让人沾沾福气的!
他们对之前冬捕那事,还记忆犹新呢!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听到了这些话。
他们俩失了魂似的看着对方,总觉得大伙儿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难不成……江茉真是一个福星,而不是祸害,不是败家玩意儿?
他们分家……是把福星从家里赶出去了??
王红芬很快咬咬牙,摇晃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赶出去。
“不可能的!江茉就是个扫把星!她来咱们齐家,没分家之前,咱们遭了多少罪啊!”
齐振华点头,那一样样遭的罪,他哪样不是印象深刻。
闹肚子、摔断腿、冻得差点没了半条命,还屡屡在乡亲们面前闹笑话。
……现在简直不能回想,越想越心酸,他一个大男人,眼眶居然都酸溜溜的,好想大哭一场。
-
齐振华和王红芬收拾了一整天,累得腰酸背痛的,总算把家里重新收拾了一遍。
好多物件都发霉了,泡坏了,把王红芬又心疼得偷偷抹了不少把眼泪。
到了傍晚,齐杰也被亲戚送回来了,一家子终于聚在一块重新吃顿饭。
王红芬也是饿坏了,熬了一大锅的玉米粥,蒸了一大盘粗粮馒头,端到桌上。
齐杰不乐意了,又嘟囔道:“咱们就吃这个啊?我要吃菜!我要吃肉!”
王红芬直接赏了他一个爆栗,“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爹娘刚从治安室里回来,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把你养这么大,你有个什么用?!”
齐振华也是一阵烦躁,这会儿都不护着儿子了,也跟着骂道:“齐杰!你都快十岁了!你能不能懂点事?!你知不知道齐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把家里上上下下的活儿都干完了!一点都不用我们操心的!”
齐杰被骂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他也不甘示弱地埋怨道:“比比比,就知道拿我和别人比!我其他同学的爹娘还从来没被抓进过治安室呢!你们也比不上人家啊!今天好多同学都笑我了!”
这下可又戳到了王红芬的痛处,她扎着心窝子,戳齐杰的脑门,“我们进治安室,还不都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你跟着咱们过上好日子?攒钱给你读书!娶媳妇儿!你这孩子,怎么就一点都不识好?养只白眼狼都比养你强!”
齐振华也骂骂咧咧,“你这小兔崽子,真是欠收拾!怎么着啊?你是觉得你爹娘给你丢人了?”
齐杰那脾气,从小也是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过这种爹娘同时戳自己骂自己的委屈。
他站起来,直接把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摔,“不吃了!”
瓷碗摔得稀碎,他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王红芬气得胸口起伏,齐振华更是脸色非常难看,大骂道:“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别回来!”
齐杰的脚步一滞,随后跑得更快,真跑了出去,彻底没了影儿。
王红芬一整个栽到椅子上,被别人气,还没有被亲生儿子气这么难受。
她失魂落魄地捂着脸,忽然,头顶响起一声惊雷。
齐振华一个哆嗦,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来得及反应,雨点就已经唰唰落了下来。
可是……齐家的屋顶还没修好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顾不上生气了,手忙脚乱去屋顶破了大一块的那间屋子,想要拯救一下。
但无济于事,倾盆大雨再次冲垮了屋子里重新摆设好的那些东西,也彻底成了击垮他们最后的一根稻草。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王红芬和齐振华呆呆地望着连成片的雨幕,失魂落魄,泪水混着雨水落下来,却连哭嚎一嗓子的力气都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来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他们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啊!!!还要不要他们活了啊???
老天爷啊!不如一道雷劈死咱们算了吧!
-
这次的事情过后。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在整个生产大队茶余饭后的闲话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概是吃了太多的亏,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变得识相,开始夹起尾巴做人,
再也没人见过他们嚣张的嘴脸,甚至他们在人前变得很沉默。
上工的时候也不说话,默默干活,干完就默默回家。
别人搭话,也只是随便说两句。
大伙儿都觉得,他们夫妻俩,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能不老吗?
事事都不顺心,各种倒霉,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之后,齐杰也不愿意好好读书了,说学校里的同学都笑他,打死不肯再去学校。
没办法,只好让他辍学,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跟着爹娘一块来地里上工了。
偏偏他还懒,从小娇惯着养大的,没吃过苦,哪里愿意做这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没干几下就叫翻了天,常常出工一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
大伙儿都说,齐杰啊,真是和齐晔没得比。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
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可她还是默默咬牙鼓劲儿,在一个个深夜里点着油灯看书到天明,打死不放弃。
而宋秋……
其实她成绩比王春雨还好一点,去年离分数线也没差多少。
她本来也想再考的,但她不像王春雨,上头有两个大哥,家里吃喝不愁。
她本来家里挺好的,一家四口人,爹娘都能干,也不愁吃不愁穿,还能供得起她上学。
可她爹在她高中毕业那年,就突然发病走了,只留下她母亲,她,还有她弟弟。
最后的小半年书,是她娘咬着牙供她读完的,也是因为压力太大,她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
她如果还愿意顶住压力,再考一次,江茉和王春雨都会想办法帮她,一个借钱给她缓解生活上的压力,另一个可以和她一块复习讨论。
可她耳根子软,听不得那些闲言碎语。
心也软,不想让她娘太辛苦,更想让弟弟过得好一些。
所以她没有再复习,每天都和她娘一起上工,照顾弟弟,操持家里。
一年过去,脑海里的那些知识好像都生了锈,发了黄,被那一抔抔泥土覆盖住,模模糊糊再也想不起是些什么了。
对于宋秋的决定,江茉提醒过她两回。
可她只会说,“谢谢你啊江茉姐,可我不行的……”
后来,江茉渐渐也就不说了。
有些南墙,总要自己撞了才知道疼。
宋秋也是大姑娘了,长相也清秀,手脚也麻利,一直都有不少人上门说亲。
她擦亮了眼睛,按着经常说以后找男人要找像齐晔哥那样的标准,选中了同一个生产大队的男人,叫范大山。
想有齐晔那么俊,是不可能的。
像齐晔力气大,能力强,本事足,也不可能。
宋秋也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找齐晔哥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同龄人里,范大山还是算不错的,模样周正,也勤快,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大爱说话。
家里情况也比较简单,他娘是寡妇,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非常辛苦,也是生产大队里人人都知道的勤快人儿,最会持家过日子。
母子俩都能干活儿,努力把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手里攒了不少钱。
这回结婚,他们给宋家的彩礼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部收音机!
这在西丰生产大队来说,可是很贵重的彩礼了,把大伙儿给羡慕的呀,看到宋家婶子学会骑那自行车后到处逛,就忍不住夸,你这亲家是挑中了呀!
宋秋说起这事来,也挺骄傲的,脸上止不住的笑,看到她娘和弟弟的日子越来越好,她就挺高兴的。
因为宋秋明天要结婚,要准备的事儿也挺多的,所以江茉和王春雨没有多留。
看到宋秋高高兴兴地期盼着当新娘子,她们又打趣了一阵儿,留下祝福后,就各自回家了。
江茉回到小院里,齐晔已经回家,刚洗完手,正准备烧柴煮饭呢。
江茉心中因为王春雨和宋秋命运从此分歧的事有些感慨,忽然想到什么,转身从卧室里的床头柜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来。
“齐晔,你现在能认很多字了吧?”
第43章
第43章
齐晔看到江茉手里拿着的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他能看懂,秦海哥说,他的文化水平,已经是初中以上了。看懂日常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齐晔把手擦干净,接过来,这信已经被拆开了,里面的字张脆弱发黄。
而且因为保存得并不仔细,有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但他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大概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
这似乎,是他娘的亲弟弟给她娘写的信。
问她过得怎么样,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齐晔长高了没有,会不会喊人了之类云云。
这些信是每隔半年左右寄来一封,根据信落款的年份推算,这时候齐晔应该是一岁到两岁多。
而信里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舅舅写的,“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可他还是犟得很。当年的事,他仍旧不松口,不愿意原谅你,也不愿意再见你……唉,你们俩真让我头疼。”
就是看到了这句话,齐晔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齐晔关于爹娘的记忆,已经很模糊,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样子。
他爹娘走的时候,他才三岁,更加不记得是什么情况。
只是听叔婶说过,他爹娘是去省城里的时候出了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叔婶也说不上来,大概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只说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得来。
齐晔当时小,爹娘没把他去省城,反而他因此逃过一劫。
齐晔对着信息量最丰富的这段话,反复看了又看。
既然外公不想见到娘,那爹娘后来为什么会去省城?到底发生了意外?
齐晔心里的疑团像水面的泡沫,越浮越多。
……除此之外,书信上都是一些日常的问候,能看出来,这位舅舅很关心他娘,言语间还带着一些关心和崇拜。
用江茉的话来说,舅舅似乎是他娘的迷弟。
而且舅舅一看,就是一个很有内涵有文化的人。
有不少句子,齐晔认得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江茉帮着解释之后,他才明白。
-
“齐晔?”江茉看齐晔沉默得有些久,出声喊他。
齐晔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她是不是饿了,忙拿起锅铲,“我这就做饭。”
“我不饿,吃饭先不急。”江茉拿着手里的书信,重新收起来,“你打算怎么办?要去找你舅舅吗?”
舅舅的字迹很漂亮,而且家境似乎也很优越。
寄信过来的地址,就在省城,如果去省城重新找到舅舅,齐晔的生活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江茉看了信之后,没有立刻告诉齐晔的原因。
她需要他自己看,自己感受,自己做选择。
齐晔显然看过信后的长久沉默,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
而江茉问了这个问题后,他不得不逼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最复杂的时候。
他没想过,自己的娘,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背景。
他以前也好奇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没有亲戚呢?
可要是问叔婶,他们就是一副不耐烦并且讳莫如深的样子。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娘还有亲人。
外公不知道还在不在,但舅舅,肯定还是在的。
齐晔看向信封上,舅舅寄信过来的时候,署了他的名字,侯俊明。
他反复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情忐忑。
如果去找舅舅的话,他看到他,会高兴吗?会喜欢他吗?
“……”
齐晔想了一整晚。
第二天,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和江茉说道:“我想去省城,找舅舅。”
江茉并不意外他这样的决定,只是笑眯眯地说道:“好啊,我陪你去。”
齐晔那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就因为江茉的笑容,而满满当当的了。
他告诉江茉,无论舅舅喜不喜欢他,他都要去瞧瞧。
至少,他想要知道,爹娘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舅舅喜欢他,他也喜欢舅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终于有真正的亲人了。
不是像齐振华王红芬那样的极品亲戚。
而是真正的,亲人。
-
但是最近的生产大队正是农忙时候。
又是丰收季节,地里成熟的庄稼,树上沉甸甸的果子,都得赶紧收获。
收获下来的花生玉米豆子又得晾晒起来,得达到公社的水分指标。
秋初播种下去的小麦大蒜秋菜都出了苗,也得赶紧查苗补缺。
还有些腾茬晚的地块,也得赶在霜降前赶紧播种下去。
又得给作物、果树们补上防冻防寒的秸秆稻草。
总之一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实在挪不出空儿来。
尤其齐晔是生产大队里干农活的头一把好手,无论有谁上工时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找他帮忙。
生产大队长张金财也时不时找他出主意,所以根本找不到机会抽身去省城。
这一忙,就是两三个月。
直到立冬,生产大队那热火朝天的农忙时候,才渐渐平息下来。
齐晔头一件事,就是去生产大队找张金财开介绍信,说要带着江茉去省城里找亲戚。
张金财听到齐晔在省城里还有亲戚,也是诧异了一番。
齐晔顺便问了问当年他爹娘的事情。
可惜的是,那时候是三十年前,张金财也是十几岁,虽然见过齐晔的爹娘,却连他们是什么时候去的省城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是去干什么。
只是后来出了事,乡亲们之间传开来,他才听说这个噩耗。
“但你娘当年,那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大美人儿啊。齐大哥从城里回来,身边跟着你娘,我和我那一帮兄弟们,真叫一个看呆了,还以为是什么天仙下凡了呢!”
齐晔也听说不少人夸他娘,说他娘美得不得了,所以才能把他生得这么俊。
但似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娘的家在哪,家里人是干什么的。
他娘甚至很少和乡亲们说话。
齐晔开好了介绍信,也没打听到他娘的多少事儿。
只听到张金财又道:“明天生产队里发鸡鸭了啊,你先别急着走,等领了鸡鸭再去省城玩几天也成。”
齐晔点点头,都等了这么久了,他也不在乎耽误这几天。
只是想到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书信虽在,想要找到舅舅,却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心情也不免沉重起来。
-
第二天。
过了农忙,生产大队又忙活起别的事情来。
张金财是一个很关心大伙儿的大队长,每天牟足了劲儿琢磨的事,就是如何带领大伙儿一块把日子过得更好!
昨晚他就挨家挨户通知了一遍,今天生产大队里要发鸡鸭,大伙儿都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清早就聚到了打谷场上。
说起来,这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红旗公社里,不知从哪刮起了一阵风,说是以后要分田到户了!自家的田自己种,自家的粮食自己吃!
这样的消息,虽然还没落实,但听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分田地之后,人人心里都产生了一个小漩涡似的,活儿干得也没以前那么认真了,虽然还是每天都来上工,但心里成天琢磨着惦记着的,还都是这个事。
红旗公社的书记也着急啊,上头的政策虽然颁发了,但都是一批批实行的,还没轮到红旗公社这儿呢,也不能让大伙儿的生产积极性遭到破坏啊!
他只好想了个法子,在全公社的范围内,办一个秋季挣工分大赛!奖励就是鸡和鸭!
有了这根胡萝卜在上头这么吊着,大伙儿也不去管什么分不分田了,先把眼前的鸡鸭赚到再说!
这不,西丰生产大队的不少乡亲们在张金财的带领下,都牟足了劲儿地挣工分,一个个都勤快起来,不仅提前完成了所有的生产任务,而且在全公社也是名列前茅!
张金财站在打谷场的中央,一脸骄傲自豪的笑容看着大伙儿,带头鼓掌道:“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啊!咱们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在过去的这个秋天里,都很努力!而努力也肯定是有回报的!今天就是丰收的时候!”
“今天,我就要把这些鸡鸭都奖励给大家!”一群人热烈地鼓起掌来,都兴奋得满面红光。
张金财的面前,摆着四个竹笼,两大两小。
两只大竹笼里,分别装着大鸡和大鸭,两只小竹笼里,则是小鸡和小鸭。
这是按户分的,每家每户可以要两只成年的鸡鸭,或者要十只小鸡小鸭。
但是这里面,成年鸡鸭也有公母肥瘦之分,更何况都想要已经成年的鸡鸭,谁愿意再每天拌鸡食喂小鸡啊,这么丁点大,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怕分配不均,大伙儿闹意见,所以张金财就按公社里书记的法子。
每户算人头,平均下来工分最高的那家,就第一个选,以此类推。
到了最后,平均工分最少的那些人家就只能捡人家剩下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你家平均人头工分那么少,以后再加把力挣工分吧!
这个法子一提出来,倒是没人反对,毕竟听起来很公平。
见大家都没意见,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子,念出他在公社里请人帮忙算好的平均人头工分,宣布道:“咱们生产大队里,平均人头工分第一的……是齐晔家!”
这个名字,大伙儿虽然有点意外,但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齐晔有多能干,每天在生产大队里干了多少活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不少工分多难度高的活儿,只有他能轻轻松松胜任。
所以即便江茉一个工分都没拿到,算上齐晔的工分,两人平均下来也是生产大队里工分最高的人家。
没有任何人质疑,要看齐晔的工分本,只是不少人鄙夷地瞥了瞥江茉。
说实话,还是有很多人瞧不惯江茉这种好吃懒做,不挣工分的行为。
江茉却似乎丝毫没看到这些目光,歪着脑袋朝齐晔道:“咱们要第一个选吗?”
“嗯,你喜欢哪只。”齐晔看向大鸡大鸭的笼子里,他是第一个选,可以尽情挑,刚刚开产的母鸡是最好的,鸡冠鲜红,眼大有神,羽毛光泽好,几乎每天都能下新鲜鸡蛋。
他迅速判断出来,里面仅有两只这样的母鸡,幸好他是第一个。
可齐晔很快又反应过来,江茉她肯定不知道怎么看这些呀,于是他指给江茉看,“那两只最好。”
其他人看着齐晔把两只挑出来,都没什么表情,齐晔眼光那么好,他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两只好母鸡。
当张金财宣布齐晔的名字时,大家就已经迅速开始用目光挑选另外的好母鸡了。
可是,惊掉所有人下巴的是,江茉皱起眉头,娇声道:“我不要这两只母鸡。它们好凶呀……你看,它这么瞪着我,太吓人了!”
她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扭头道:“咱们要五只小鸭子,五只小黄□□。毛绒绒的,多可爱!”
江茉的声线微微上扬,明显是被小鸭子小鸡仔萌到了,眼睛里都闪出小星星。
“……”大伙儿都沉默无语,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鸡还吓人?就算吓人又怎么了,每天两个鸡蛋不香吗?
小鸭小鸡除了吃,还有什么用?可爱能当饭吃?
人群中,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
从始至终,江茉都没说半句啊,只是没提醒他们会有这种严重后果罢了……
齐振华昨晚在治安室待了一宿。一夜之间,仿佛头上的白头发都多了不少。
两人这样灰头土脸地出现在村里,昨天被抓的时候逃跑,衣服也划破了,显得衣衫褴褛的。
面容沧桑,像老了好几岁。
这模样,自然一下子吸引了大伙儿的注意。
其实他们被抓的消息,随着昨天有人来通知齐晔的时候,就已经传开了。
这会儿亲眼瞧见,大伙儿一个个更是觉得解气!
当初他们夫妻俩去镇上时那炫耀显摆的样儿,仿佛就在眼前,记忆犹新呢。
一路遇到的人,都免不了要说一句——
“哟,这不是去镇上发财的齐振华和王红芬吗?怎么弄成这样了啊?”
“咦?城里的招待所不住了呀?又回来住咱们这又破又臭的穷乡下啊?”
“不是要在城里买房子的吗?没买成啊?”
“你们赚的钱呢?拿出来也让我们开开眼呀!”
“听说你们被抓进治安室了?没被打吧?到底犯了什么事呀?罚了多少钱啊?”
乡亲们这一句句话,简直往王红芬和齐振华的心窝子戳。
杀人诛心,再没有比这更难受的。
他们低着头,走得飞快,可那一个个字眼,简直把他们的脊梁骨都要给压弯了。
终于回到齐家,这小一段时日没住人,家里显得更破落,完全不像人住的地儿。
那些屋子里的水还没舀出去,都积在那儿,发酸发臭,黑乎乎的,恶心得王红芬扶住门槛,直反胃想呕。
幸好齐杰现在还住在亲戚那儿,没送回来。
齐振华和王红芬沉默不语,埋头收拾着这个满地狼藉的家。
“……咱家的积蓄都赔光了吧?”齐振华沧桑的声音,幽幽响起。
王红芬眼圈发红,压着哭腔,“嗯……”
她真的快要崩溃了。
这日子,怎么会越过越糟,到如今,糟心得她都不想活了。
“好像自从给齐晔娶媳妇之后,咱家就没一件好事。”
“当初就不应该给齐晔说这么个媳妇。”
齐振华和王红芬第一千遍,第一万遍的悔恨!
这时候,隔壁忽然响起了敲锣打鼓欢天喜地的唢呐声,热闹沸腾的人声,也越来越大。
两人一愣,怎么回事儿?
立马都趴到墙头,踮起脚往那边张望。
这听着那边偶尔传来的只言片语才知道,原来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王家那去年没考上的闺女儿,今年走了大运了!成了生产大队里唯一考上的人!
这一考上可就出息了!
王家条件也不差,尤其还这么一件大喜事,所以摆了两桌,请生产大队里那些关系好的都来吃喜宴!
看着那边红彤彤的大圆桌上,摆了好几样大菜,鸡鸭鱼肉都有,这次王有根真是下血本了啊!
已经一天一夜没吃东西的王红芬和齐振华,馋得直咽口水,疼得肚子咕咕叫。
要是换了平时,他们还可能厚着脸皮,过去蹭吃蹭喝。
可现在,想到那些乡亲们一个个冷嘲热讽看好戏的神色,他们俩只想把脑袋往地里钻。
宁愿饿死!也不想再出现在大伙儿面前了!
那边,大家脸上都笑呵呵的,吃着好酒好菜,纷纷祝贺王家,祝贺王春雨。
江茉和齐晔也来了。
王有根一看见江茉,就连忙请她坐到第一张桌子上,“江茉啊!这次真要多亏了你了!幸好有你啊!我家春雨能认识你,真是她的福气!要不是你!恐怕我家春雨还考不上大学呢!”
第42章
第42章
听到王有根的话,大伙儿都诧异地看过来。
王春雨考上大学,和江茉有什么关系?难道江茉比大学生还厉害?
“真的要多谢江茉姐了!”王春雨羞答答地站在江茉身边,拿着录取通知书到现在都还没有缓过神儿来,满脸通红地说道,“高考复习真的很辛苦,我经常复习到三更半夜,多亏了江茉姐你给我送的那斤糖棍儿给我提神。”
“而且其他人都说,我王春雨没那个上大学的命,考一年大学考不上,考第二年肯定还考不上!”
“就连我家里人也不大相信我考得上,只是怕打击我,所以才由着我复习。只有江茉姐每回都和我说,我肯定能考上的!有志者,事竟成!我想着,江茉姐你这么厉害,说的话也肯定准的!”
“还有还有,江茉姐你上回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那套试题,里面有好多知识点,这次都考到了!”
王春雨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里面是亲近,是崇拜,是感激,甚至还隐隐有些泪光。
“江茉姐,你真的是我的贵人,要不是你帮我,鼓励我,告诉我大山外的生活有多美好……我肯定拿不到这份录取通知书的!”
江茉轻笑着,从容淡定地揉了揉王春雨的脑袋,还是那副自在的表情,“行了,这么好的日子,不许哭啊,知道你念着我,以后去了省城,多给我带点儿好吃好玩的回来就行。”
“肯定的!”王春雨清脆地答应,跟着笑。
墙那边,王红芬再次恨得咬牙切齿。
“你看看她,就记着吃!就记着玩!她凭什么这么好命?!”
齐振华皱着眉没说话,还在踮着脚,听那边说话。
忽然有人开腔道:“你们说,江茉是不是挺有福气的?齐晔娶了她之后,离了他的黑心叔婶,盖了新房子,买了冰箱彩电,日子真是越过越好了,我瞧着他现在可比以前那模样开心多了。”
“而且王春雨和她在一块玩儿之后,还考上这么难考的大学了,都要去省城当大学生了呢!听说毕业以后就分配工作,都是去当国家干部的!”
“宋秋也是和她一块儿玩的,也是过得不错,听说最近说了个好人家呢!”
“……”众人一边吃饭一边议论着,仔细一想,发现江茉说不定还真是一个能让人沾沾福气的!
他们对之前冬捕那事,还记忆犹新呢!
另一边,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听到了这些话。
他们俩失了魂似的看着对方,总觉得大伙儿说的,好像挺有道理。
难不成……江茉真是一个福星,而不是祸害,不是败家玩意儿?
他们分家……是把福星从家里赶出去了??
王红芬很快咬咬牙,摇晃脑袋,把这样可怕的想法赶出去。
“不可能的!江茉就是个扫把星!她来咱们齐家,没分家之前,咱们遭了多少罪啊!”
齐振华点头,那一样样遭的罪,他哪样不是印象深刻。
闹肚子、摔断腿、冻得差点没了半条命,还屡屡在乡亲们面前闹笑话。
……现在简直不能回想,越想越心酸,他一个大男人,眼眶居然都酸溜溜的,好想大哭一场。
-
齐振华和王红芬收拾了一整天,累得腰酸背痛的,总算把家里重新收拾了一遍。
好多物件都发霉了,泡坏了,把王红芬又心疼得偷偷抹了不少把眼泪。
到了傍晚,齐杰也被亲戚送回来了,一家子终于聚在一块重新吃顿饭。
王红芬也是饿坏了,熬了一大锅的玉米粥,蒸了一大盘粗粮馒头,端到桌上。
齐杰不乐意了,又嘟囔道:“咱们就吃这个啊?我要吃菜!我要吃肉!”
王红芬直接赏了他一个爆栗,“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你爹娘刚从治安室里回来,也不知道关心一下,把你养这么大,你有个什么用?!”
齐振华也是一阵烦躁,这会儿都不护着儿子了,也跟着骂道:“齐杰!你都快十岁了!你能不能懂点事?!你知不知道齐晔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能把家里上上下下的活儿都干完了!一点都不用我们操心的!”
齐杰被骂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他也不甘示弱地埋怨道:“比比比,就知道拿我和别人比!我其他同学的爹娘还从来没被抓进过治安室呢!你们也比不上人家啊!今天好多同学都笑我了!”
这下可又戳到了王红芬的痛处,她扎着心窝子,戳齐杰的脑门,“我们进治安室,还不都是为了挣钱?挣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想让你跟着咱们过上好日子?攒钱给你读书!娶媳妇儿!你这孩子,怎么就一点都不识好?养只白眼狼都比养你强!”
齐振华也骂骂咧咧,“你这小兔崽子,真是欠收拾!怎么着啊?你是觉得你爹娘给你丢人了?”
齐杰那脾气,从小也是被惯得无法无天,哪里受过这种爹娘同时戳自己骂自己的委屈。
他站起来,直接把手里的碗往地上一摔,“不吃了!”
瓷碗摔得稀碎,他头也不回地跑出去。
王红芬气得胸口起伏,齐振华更是脸色非常难看,大骂道:“你要是敢踏出这个家门一步!你就别回来!”
齐杰的脚步一滞,随后跑得更快,真跑了出去,彻底没了影儿。
王红芬一整个栽到椅子上,被别人气,还没有被亲生儿子气这么难受。
她失魂落魄地捂着脸,忽然,头顶响起一声惊雷。
齐振华一个哆嗦,忽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还没来得及反应,雨点就已经唰唰落了下来。
可是……齐家的屋顶还没修好啊!
王红芬和齐振华也顾不上生气了,手忙脚乱去屋顶破了大一块的那间屋子,想要拯救一下。
但无济于事,倾盆大雨再次冲垮了屋子里重新摆设好的那些东西,也彻底成了击垮他们最后的一根稻草。
心理防线彻底崩塌,王红芬和齐振华呆呆地望着连成片的雨幕,失魂落魄,泪水混着雨水落下来,却连哭嚎一嗓子的力气都没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从来就没有一件顺心的事,他们到底得罪哪路神仙了啊!!!还要不要他们活了啊???
老天爷啊!不如一道雷劈死咱们算了吧!
-
这次的事情过后。
齐振华和王红芬两人,在整个生产大队茶余饭后的闲话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大概是吃了太多的亏,受了太多的苦,所以变得识相,开始夹起尾巴做人,
再也没人见过他们嚣张的嘴脸,甚至他们在人前变得很沉默。
上工的时候也不说话,默默干活,干完就默默回家。
别人搭话,也只是随便说两句。
大伙儿都觉得,他们夫妻俩,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能不老吗?
事事都不顺心,各种倒霉,而且家里出了这么多事儿之后,齐杰也不愿意好好读书了,说学校里的同学都笑他,打死不肯再去学校。
没办法,只好让他辍学,连小学都没毕业,就跟着爹娘一块来地里上工了。
偏偏他还懒,从小娇惯着养大的,没吃过苦,哪里愿意做这些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没干几下就叫翻了天,常常出工一天,连半个工分都拿不到。
大伙儿都说,齐杰啊,真是和齐晔没得比。
人家齐晔那么大的时候,干什么都不比大人差!
-
至于齐晔和江茉,他们也不在乎齐振华一家过得如何。
只要不来他们这儿裹乱,就可以无视。
齐晔每天还去知青站学习,连秦海都夸他聪明,学东西快,短短两三个月,就学完了初中知识。
不过,齐晔已经觉得初中知识还不够,他喜欢学习,更喜欢通过学习认识到更多的新兴事物。
所以他并没有止步于此,还继续每天向秦海请教着。
他还想学习高中知识,大学知识,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所有的知识,他都想要多了解一点,才能更了解这个世界。
对于齐晔这股疯狂的学习劲儿,生产队也有不少人觉得稀奇。
有人笑他,“齐晔啊,你一个种地的,学这些干嘛?还不如回家多种种地养养鸡呢。”
有人不理解,“读这么多书能让咱们的地里长更多的庄稼啊?真是白费劲儿。”
一天上工干活儿那么累了,谁回家不想炕上躺着,媳妇抱着,孩子围着。
也就齐晔傻,放着漂亮媳妇儿在家,天天晚上往知青站跑!
齐晔不管这些闲话,也不在意别人背地里怎么嘲笑他,不理解他。
只有江茉坚定地支持着他。
她说,“知识确实可以让庄稼长得更多更好的,他们就是井底之蛙。”
齐晔现在已经知道“井底之蛙”是什么意思了,他满足地点点头,再一次觉得有这么支持他的媳妇儿真好!
他相信江茉的话,他同样隐隐通过书本感觉到,还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在等着他和江茉。
-
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两个月,很快到了九月初。
王春雨即将去省城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正好也是宋秋即将出嫁的前一天。
江茉和王春雨约好了傍晚的时候,一块去宋秋家看看。
隔着老远,跟着江茉一块儿去串门的乌云踏雪就叫唤了起来。
它们现在已经长成了小土狗的样子,不再像之前那么奶绒绒的。
但江茉仍然很喜欢它们,因为它们特别聪明,被齐晔喂得也很好,毛又黑又亮,体型也十分漂亮。
宋秋家的老母狗知道乌云踏雪是它的崽崽,经常一块儿玩,听到它们的叫唤声,也摇晃着快掉秃了毛的尾巴,跑出来迎接。
可能狗也有“老来得子”这样的珍惜之情,所以宋秋家的老母狗对乌云踏雪特别好,一见到它们就双眼放光地兴奋冲过来,要给它们舔舐脑袋。
江茉笑着放它们去玩儿,没管它们,和王春雨轻车熟路地走进宋秋的屋子。
“江茉姐,春雨,你们来了。”宋秋听到狗叫声,也知道她们来了,起身拿了些瓜子花生,放在盘子里,招待她们,“喏,咱们坐下吃吧?”
大家一块围着桌子坐下,瞧瞧宋秋的嫁衣,祝福几句,打趣几句。
又一块憧憬憧憬王春雨的大学生活,聊得不亦乐乎。
宋秋和王春雨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毕业的,两人从小关系就好。
但第一次高考失败后,两人的不同决定,却几乎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王春雨选择了继续复习,再战高考,即便身边人都觉得她是在白费劲儿,大学生哪那么容易当啊,这穷山沟更不可能。
可她还是默默咬牙鼓劲儿,在一个个深夜里点着油灯看书到天明,打死不放弃。
而宋秋……
其实她成绩比王春雨还好一点,去年离分数线也没差多少。
她本来也想再考的,但她不像王春雨,上头有两个大哥,家里吃喝不愁。
她本来家里挺好的,一家四口人,爹娘都能干,也不愁吃不愁穿,还能供得起她上学。
可她爹在她高中毕业那年,就突然发病走了,只留下她母亲,她,还有她弟弟。
最后的小半年书,是她娘咬着牙供她读完的,也是因为压力太大,她高考发挥失常,没考上。
她如果还愿意顶住压力,再考一次,江茉和王春雨都会想办法帮她,一个借钱给她缓解生活上的压力,另一个可以和她一块复习讨论。
可她耳根子软,听不得那些闲言碎语。
心也软,不想让她娘太辛苦,更想让弟弟过得好一些。
所以她没有再复习,每天都和她娘一起上工,照顾弟弟,操持家里。
一年过去,脑海里的那些知识好像都生了锈,发了黄,被那一抔抔泥土覆盖住,模模糊糊再也想不起是些什么了。
对于宋秋的决定,江茉提醒过她两回。
可她只会说,“谢谢你啊江茉姐,可我不行的……”
后来,江茉渐渐也就不说了。
有些南墙,总要自己撞了才知道疼。
宋秋也是大姑娘了,长相也清秀,手脚也麻利,一直都有不少人上门说亲。
她擦亮了眼睛,按着经常说以后找男人要找像齐晔哥那样的标准,选中了同一个生产大队的男人,叫范大山。
想有齐晔那么俊,是不可能的。
像齐晔力气大,能力强,本事足,也不可能。
宋秋也不是那种眼高于顶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找齐晔哥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同龄人里,范大山还是算不错的,模样周正,也勤快,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不大爱说话。
家里情况也比较简单,他娘是寡妇,一把屎一把尿把他拉扯大,非常辛苦,也是生产大队里人人都知道的勤快人儿,最会持家过日子。
母子俩都能干活儿,努力把日子过得也挺好的,手里攒了不少钱。
这回结婚,他们给宋家的彩礼送了一辆自行车!还有一部收音机!
这在西丰生产大队来说,可是很贵重的彩礼了,把大伙儿给羡慕的呀,看到宋家婶子学会骑那自行车后到处逛,就忍不住夸,你这亲家是挑中了呀!
宋秋说起这事来,也挺骄傲的,脸上止不住的笑,看到她娘和弟弟的日子越来越好,她就挺高兴的。
因为宋秋明天要结婚,要准备的事儿也挺多的,所以江茉和王春雨没有多留。
看到宋秋高高兴兴地期盼着当新娘子,她们又打趣了一阵儿,留下祝福后,就各自回家了。
江茉回到小院里,齐晔已经回家,刚洗完手,正准备烧柴煮饭呢。
江茉心中因为王春雨和宋秋命运从此分歧的事有些感慨,忽然想到什么,转身从卧室里的床头柜里拿出那几封发黄的书信来。
“齐晔,你现在能认很多字了吧?”
第43章
第43章
齐晔看到江茉手里拿着的那几封发黄的书信,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他能看懂,秦海哥说,他的文化水平,已经是初中以上了。看懂日常书信,肯定没有问题。
齐晔把手擦干净,接过来,这信已经被拆开了,里面的字张脆弱发黄。
而且因为保存得并不仔细,有不少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但他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大概看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而后,便是长久的沉默。
这似乎,是他娘的亲弟弟给她娘写的信。
问她过得怎么样,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齐晔长高了没有,会不会喊人了之类云云。
这些信是每隔半年左右寄来一封,根据信落款的年份推算,这时候齐晔应该是一岁到两岁多。
而信里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是舅舅写的,“爸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可他还是犟得很。当年的事,他仍旧不松口,不愿意原谅你,也不愿意再见你……唉,你们俩真让我头疼。”
就是看到了这句话,齐晔才陷入了长久的沉默里。
齐晔关于爹娘的记忆,已经很模糊,甚至他已经不知道他爹娘长什么样子。
他爹娘走的时候,他才三岁,更加不记得是什么情况。
只是听叔婶说过,他爹娘是去省城里的时候出了事,具体发生了什么,叔婶也说不上来,大概也不太清楚。
反正就只说出了意外,再也没有回得来。
齐晔当时小,爹娘没把他去省城,反而他因此逃过一劫。
齐晔对着信息量最丰富的这段话,反复看了又看。
既然外公不想见到娘,那爹娘后来为什么会去省城?到底发生了意外?
齐晔心里的疑团像水面的泡沫,越浮越多。
……除此之外,书信上都是一些日常的问候,能看出来,这位舅舅很关心他娘,言语间还带着一些关心和崇拜。
用江茉的话来说,舅舅似乎是他娘的迷弟。
而且舅舅一看,就是一个很有内涵有文化的人。
有不少句子,齐晔认得字,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还是江茉帮着解释之后,他才明白。
-
“齐晔?”江茉看齐晔沉默得有些久,出声喊他。
齐晔回过神来,这才想起她是不是饿了,忙拿起锅铲,“我这就做饭。”
“我不饿,吃饭先不急。”江茉拿着手里的书信,重新收起来,“你打算怎么办?要去找你舅舅吗?”
舅舅的字迹很漂亮,而且家境似乎也很优越。
寄信过来的地址,就在省城,如果去省城重新找到舅舅,齐晔的生活肯定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江茉看了信之后,没有立刻告诉齐晔的原因。
她需要他自己看,自己感受,自己做选择。
齐晔显然看过信后的长久沉默,也是因为想到了这一点。
而江茉问了这个问题后,他不得不逼自己给出一个答案。
他现在的心情,可以说是他有生以来最复杂的时候。
他没想过,自己的娘,居然还有这样的家庭背景。
他以前也好奇过,自己的娘为什么没有亲戚呢?
可要是问叔婶,他们就是一副不耐烦并且讳莫如深的样子。
直到今天,他才知道,原来他娘还有亲人。
外公不知道还在不在,但舅舅,肯定还是在的。
齐晔看向信封上,舅舅寄信过来的时候,署了他的名字,侯俊明。
他反复默默念着这个名字,心情忐忑。
如果去找舅舅的话,他看到他,会高兴吗?会喜欢他吗?
“……”
齐晔想了一整晚。
第二天,他深吸一口气,终于和江茉说道:“我想去省城,找舅舅。”
江茉并不意外他这样的决定,只是笑眯眯地说道:“好啊,我陪你去。”
齐晔那七上八下的心,一下子就因为江茉的笑容,而满满当当的了。
他告诉江茉,无论舅舅喜不喜欢他,他都要去瞧瞧。
至少,他想要知道,爹娘到底是因为什么,而离开这个世界的。
如果舅舅喜欢他,他也喜欢舅舅,那他在这个世界上,就终于有真正的亲人了。
不是像齐振华王红芬那样的极品亲戚。
而是真正的,亲人。
-
但是最近的生产大队正是农忙时候。
又是丰收季节,地里成熟的庄稼,树上沉甸甸的果子,都得赶紧收获。
收获下来的花生玉米豆子又得晾晒起来,得达到公社的水分指标。
秋初播种下去的小麦大蒜秋菜都出了苗,也得赶紧查苗补缺。
还有些腾茬晚的地块,也得赶在霜降前赶紧播种下去。
又得给作物、果树们补上防冻防寒的秸秆稻草。
总之一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实在挪不出空儿来。
尤其齐晔是生产大队里干农活的头一把好手,无论有谁上工时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找他帮忙。
生产大队长张金财也时不时找他出主意,所以根本找不到机会抽身去省城。
这一忙,就是两三个月。
直到立冬,生产大队那热火朝天的农忙时候,才渐渐平息下来。
齐晔头一件事,就是去生产大队找张金财开介绍信,说要带着江茉去省城里找亲戚。
张金财听到齐晔在省城里还有亲戚,也是诧异了一番。
齐晔顺便问了问当年他爹娘的事情。
可惜的是,那时候是三十年前,张金财也是十几岁,虽然见过齐晔的爹娘,却连他们是什么时候去的省城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是去干什么。
只是后来出了事,乡亲们之间传开来,他才听说这个噩耗。
“但你娘当年,那是十里八乡一等一的大美人儿啊。齐大哥从城里回来,身边跟着你娘,我和我那一帮兄弟们,真叫一个看呆了,还以为是什么天仙下凡了呢!”
齐晔也听说不少人夸他娘,说他娘美得不得了,所以才能把他生得这么俊。
但似乎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娘的家在哪,家里人是干什么的。
他娘甚至很少和乡亲们说话。
齐晔开好了介绍信,也没打听到他娘的多少事儿。
只听到张金财又道:“明天生产队里发鸡鸭了啊,你先别急着走,等领了鸡鸭再去省城玩几天也成。”
齐晔点点头,都等了这么久了,他也不在乎耽误这几天。
只是想到三十年过去了,当年的书信虽在,想要找到舅舅,却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的心情也不免沉重起来。
-
第二天。
过了农忙,生产大队又忙活起别的事情来。
张金财是一个很关心大伙儿的大队长,每天牟足了劲儿琢磨的事,就是如何带领大伙儿一块把日子过得更好!
昨晚他就挨家挨户通知了一遍,今天生产大队里要发鸡鸭,大伙儿都高兴得不得了,一大清早就聚到了打谷场上。
说起来,这事还要从三个月前说起。
红旗公社里,不知从哪刮起了一阵风,说是以后要分田到户了!自家的田自己种,自家的粮食自己吃!
这样的消息,虽然还没落实,但听说已经有地方开始分田地之后,人人心里都产生了一个小漩涡似的,活儿干得也没以前那么认真了,虽然还是每天都来上工,但心里成天琢磨着惦记着的,还都是这个事。
红旗公社的书记也着急啊,上头的政策虽然颁发了,但都是一批批实行的,还没轮到红旗公社这儿呢,也不能让大伙儿的生产积极性遭到破坏啊!
他只好想了个法子,在全公社的范围内,办一个秋季挣工分大赛!奖励就是鸡和鸭!
有了这根胡萝卜在上头这么吊着,大伙儿也不去管什么分不分田了,先把眼前的鸡鸭赚到再说!
这不,西丰生产大队的不少乡亲们在张金财的带领下,都牟足了劲儿地挣工分,一个个都勤快起来,不仅提前完成了所有的生产任务,而且在全公社也是名列前茅!
张金财站在打谷场的中央,一脸骄傲自豪的笑容看着大伙儿,带头鼓掌道:“今天真是一个好日子啊!咱们生产大队的队员们在过去的这个秋天里,都很努力!而努力也肯定是有回报的!今天就是丰收的时候!”
“今天,我就要把这些鸡鸭都奖励给大家!”一群人热烈地鼓起掌来,都兴奋得满面红光。
张金财的面前,摆着四个竹笼,两大两小。
两只大竹笼里,分别装着大鸡和大鸭,两只小竹笼里,则是小鸡和小鸭。
这是按户分的,每家每户可以要两只成年的鸡鸭,或者要十只小鸡小鸭。
但是这里面,成年鸡鸭也有公母肥瘦之分,更何况都想要已经成年的鸡鸭,谁愿意再每天拌鸡食喂小鸡啊,这么丁点大,能不能长大还两说呢。
怕分配不均,大伙儿闹意见,所以张金财就按公社里书记的法子。
每户算人头,平均下来工分最高的那家,就第一个选,以此类推。
到了最后,平均工分最少的那些人家就只能捡人家剩下的了。
但没办法,谁叫你家平均人头工分那么少,以后再加把力挣工分吧!
这个法子一提出来,倒是没人反对,毕竟听起来很公平。
见大家都没意见,张金财拿出他的小本子,念出他在公社里请人帮忙算好的平均人头工分,宣布道:“咱们生产大队里,平均人头工分第一的……是齐晔家!”
这个名字,大伙儿虽然有点意外,但细想想,又在情理之中。
齐晔有多能干,每天在生产大队里干了多少活儿,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尤其不少工分多难度高的活儿,只有他能轻轻松松胜任。
所以即便江茉一个工分都没拿到,算上齐晔的工分,两人平均下来也是生产大队里工分最高的人家。
没有任何人质疑,要看齐晔的工分本,只是不少人鄙夷地瞥了瞥江茉。
说实话,还是有很多人瞧不惯江茉这种好吃懒做,不挣工分的行为。
江茉却似乎丝毫没看到这些目光,歪着脑袋朝齐晔道:“咱们要第一个选吗?”
“嗯,你喜欢哪只。”齐晔看向大鸡大鸭的笼子里,他是第一个选,可以尽情挑,刚刚开产的母鸡是最好的,鸡冠鲜红,眼大有神,羽毛光泽好,几乎每天都能下新鲜鸡蛋。
他迅速判断出来,里面仅有两只这样的母鸡,幸好他是第一个。
可齐晔很快又反应过来,江茉她肯定不知道怎么看这些呀,于是他指给江茉看,“那两只最好。”
其他人看着齐晔把两只挑出来,都没什么表情,齐晔眼光那么好,他当然不可能错过这两只好母鸡。
当张金财宣布齐晔的名字时,大家就已经迅速开始用目光挑选另外的好母鸡了。
可是,惊掉所有人下巴的是,江茉皱起眉头,娇声道:“我不要这两只母鸡。它们好凶呀……你看,它这么瞪着我,太吓人了!”
她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扭头道:“咱们要五只小鸭子,五只小黄□□。毛绒绒的,多可爱!”
江茉的声线微微上扬,明显是被小鸭子小鸡仔萌到了,眼睛里都闪出小星星。
“……”大伙儿都沉默无语,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没听过这么离谱的理由。
鸡还吓人?就算吓人又怎么了,每天两个鸡蛋不香吗?
小鸭小鸡除了吃,还有什么用?可爱能当饭吃?
人群中,王红芬和齐振华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