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嗯。”齐晔重重点头,嘴里还包着饭,便迫不及待地回答江茉的话,声音听起来颇有些含糊不清,“我找队里借了土筋模具,待会儿把这些都拓好,正好可以让它们都晒一下午的太阳。”

    江茉对这些事不懂,但她知道齐晔是生产大队里一等一的能干人儿,肯定能把土筋拓得很完美。

    上午还听王春雨说,生产大队里有几户人家盖房子,都是请齐晔去帮的忙,他盖出来的房子特别结实牢固,谁见了都要称赞一句。

    不过,除了结实,江茉对房子最在意的一点,还是它漂不漂亮。

    这一点,江茉知道不能依靠齐晔这七八十年代的直男思维,还是得靠她自己。

    给齐晔送完饭,江茉下午继续和王春雨还有宋秋她们唠嗑打听,顺便在脑海里构思构思房子的设计。

    她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衣食住行,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衣、食、住这三点,若是不满意还可以随时更换。

    可房子在“住”的这方面上,却是一锤定音,如果这次的新房子不满意,她短时间内可换不了了。

    所以江茉对这事儿特别上心,不止昨晚拉着齐晔一直聊她的构想聊到大半夜,今天还在想有什么可以改进的,或是遗漏的。

    -

    黄昏将近。

    齐晔把拓好晒得凝固的一块块土筋搬回宅基地上,继续风干着。

    干完这些事,他又去河边洗了洗,换了身干净衣服,刮掉新长出来的胡须,才来王家接江茉。

    王家的人看到齐晔过来,除了王有根、王春分和王春雨,其他人都下意识捂住口鼻,想起王红芬说过的话。

    齐晔的病可是会传人的!

    不过……好像没看到他咳嗽了?怎么回事?

    “齐晔,你的病好了?”王有根关心地问他,可还不等齐晔回答,他眼底的那些诧异就都化成了理所应当。

    他就说嘛!江茉这么神,齐晔怎么可能真病死?!就算有病那也很快就会奇迹般地好了呀!

    王家一大家子脸上的惊容倒是还保持着,望着齐晔生龙活虎,面色红润,穿着刚换上的衣服都遮不住他身上那股子力量勃发的气韵,一个个都非常不可思议。

    这就好了?

    这还是他们前几天看到的那个病病歪歪咳得半条命都快没了的齐晔吗?

    齐家院子里,王红芬和齐振华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动静,也都出来了,踮脚抬头朝这边张望着。

    齐晔病好了?

    就出去一天,这就好了?!

    不!这不可能吧!!!

    在王红芬和齐振华不可置信的目光中,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是江茉教他的那套说辞,“我也不知道,还没去卫生所看看呢,不过今天强撑着身体拓了一天土筋,出了几身汗,好像就不咳了。”

    众人虽然惊讶,却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个,都是乡亲,病好了当然更好。

    可是那边王红芬和齐振华却彻底傻眼了,要崩溃了。

    齐晔的病,他们才是看得最清楚的,当时那个要死要活啊,怎么刚分了家就好了?可以干活了?能挣工分了?

    王红芬后悔得差点要咬掉舌头,齐振华也是宛如头顶劈下来一个晴天霹雳。

    半信半疑之间,两人对视一眼,压低声音商量起来。

    “齐晔病这么快就好了?我怎么瞧着那么玄乎呢?”

    “别是真骗了咱们,为了和咱们分家吧?”想到自己低声下气求江茉分家的样子,王红芬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怎么就被那小蹄子给骗了呢?明明知道她惯会骗人的!

    “可上回那个陈医生也说有这样的病啊!总不可能陈医生也和他们合起伙来诓我们吧?”齐振华还是有点不相信。

    王红芬瞪他一眼,“真有这病,但齐晔也可以装病啊!”她气得直跺脚。

    齐振华仍然瞠目结舌,“齐晔那傻小子,真这么会骗人?别说撒谎,他以前连绕弯子说话都不会的。”

    “就是跟江茉那个狐狸精学坏的!”王红芬翻了个白眼,叉腰道,“不行,我得让他们搬回来住!别想分家!”

    “……这家都分了,哪能再搬回来啊?”齐振华想想那诡计多端的江茉,就觉得头疼,“再说了,他们千方百计分了家,怎么肯再回来。”

    王红芬咬牙切齿,“那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这两个畜生!他们居然敢骗我!敢骗我!”

    王红芬气得浑身颤抖。

    齐振华依旧有些难以置信,“万一、万一他真是干活出了几身汗,病就好了呢?”

    “这鬼话你也信?”王红芬伸手去戳齐振华的脑门,“你们齐家人脑子都不灵光,齐晔被那小蹄子迷得晕头转向的,你也被他们三言两语就骗了!真要这么容易就好了,那还那么多钱看病买药干什么?”

    “可……”齐振华被批得垂下脑袋,想起来就没脸,“当初是咱们苦苦求着她分家的啊,这会儿还怎么反悔?就算豁出去咱们两张老脸,除了被人看笑话,也不能让他们回来啊。”

    王红芬咬着牙,“你放心!我都已经想好了!”

    她急匆匆迈出院子,冲到王有根家。

    齐晔他们还在说话,正准备去堂屋里吃饭,就看到王红芬一脸堆笑地喊道:“小晔啊,茉啊,怎么忙了一天都不回家吃饭,还到邻居家来串门来了?”

    “……”江茉就静静地看着她表演。

    果然,王红芬非常不要脸地伸手来够齐晔的胳膊,“小晔啊,家里饭菜都凉了,走啊,快回家吃饭。”

    齐晔躲开,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已经分家了。”

    王红芬一愣,表情流露出一秒的尴尬后,又满是笑容,“你这孩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啊,你可是我和你叔的亲侄子!分这么清楚干嘛?”

    她想拉齐晔,可齐晔灵活得很,她努力够了好几下,连齐晔的衣角都碰不到。

    但是王红芬没有气馁,又把视线转向江茉,“茉啊,回家吃饭吧,你瞧瞧你们老吃别人家的,这多不好意思啊。”

    江茉没动弹,问出一句让王红芬很没有面子的话,“吃饭不会还要收我们的钱和粮票吧?”

    王红芬脸上的笑差点就绷不住了,几乎是磨着后槽牙在说:“瞎说什么呢,你呀就是爱开玩笑,一家人还收什么钱呐?我是瞧你们俩盖个房子多难啊,又没钱又没吃的,还睡在那草屋里,多可怜啊。”

    “所以你们呐,就还是回来吃回来住吧,啊?”王红芬终于说出她的目的。

    谁知道,齐晔立马就拒绝了,“不用,我们待会去镇上招待所住。在新房子盖好之前,我们一直住那。”

    王红芬瞪圆了眼,怀疑自个儿耳朵出了问题。

    啥玩意儿?招待所???

    那种金贵地方,还要天天住?这是人住得起的吗?日子还过不过了?!

    第22章

    第22章

    招待所在这个年头,简直非常稀有。

    王红芬无法想象那里头是什么样子,但她知道,死贵死贵的,根本不是她们这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能住得起的!

    “你花那钱干嘛啊?”王红芬仿佛听到自己心里在滴血的声音,“家里又不是没地方住!你说说你这孩子,是钱多了,烧得慌啊?!”

    她现在觉得,迟早要把齐晔和江茉弄回来的,分家给出去的那些钱,也得要回来。

    所以听到齐晔和江茉要是去住招待所,王红芬就觉得像在花自个儿的钱似的,那个心疼呀,眉头皱得死紧。

    齐晔却无动于衷,看了一眼天色道:“不早了,我们吃了饭就要赶路,先不说了。”

    王红芬气得牙痒痒,挡在齐晔面前,“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家里的屋子明明能住,你非要去花那冤枉钱!招待所就那么香?”

    “起码没有烦人的苍蝇呀。”江茉轻飘飘的经过,拉拉齐晔的衣角,“进去吃饭吧,别耽误时间了。”

    江茉的话那就是圣旨,齐晔一听,立马掀开王红芬,朝屋里走。

    王红芬被齐晔推得一个趔趄,差点摔跤。

    最后她反应过来,一屁股墩儿坐在王家院子里,开始哭天抢地,“这侄子养大了没用啊!他都对我动手了!把我推到地上!还有没有人管了?!”

    王春雨端着碗,小脸煞白地看了一眼王红芬,无语道:“江茉姐,我亲眼看到她自个儿坐在地上的,她脸皮怎么这么厚呀?”

    王春雨一直在县城读初中、高中,高考没考上大学才回家,也很少和婶子婆子们八卦,所以对王红芬的极品事迹不怎么了解。

    江茉翻了翻眼皮,懒洋洋道:“由着她去吧,闹一会儿没人理她,就回家了。”

    王家人上上下下都很无语。

    王红芬也太闹腾了,都闹到别人家里来了,要不要脸啊。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王红芬这是又后悔了,不想分家了,想让江茉和齐晔又住回去呗。

    呸。

    王家大媳妇感慨道:“江茉,幸好你们分家出来了,摊上这么个叔叔婶婶,日子得多糟心啊。”

    王春雨也是不停念叨,“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人啊,真是开了眼了,书上我可从来没见过。”

    江茉抿唇轻笑,“书上没写的,还多着呢。”

    -

    果然,王红芬闹了一阵子觉得没劲了,王家人都在屋子里吃饭,没人管她。

    她嚎得喉咙又干又痛,彻底没劲,灰溜溜地回家去了。

    齐家堂屋里,饭菜也早已经凉了。

    齐振华和王红芬食不知味,就齐杰大快朵颐地吃着,他开心得很,江茉那个坏女人走了,再也没人和他抢菜吃了。

    王红芬瞧着齐杰那不知愁的滋味,心中一股邪火又涌上来,筷子朝齐杰扔过去,“吃吃吃!你就知道吃!以后家里要少挣多少钱,少多少肉!少多少菜!你知不知道?”

    齐杰被吓得碗差点掉了,齐振华也是眼皮子一跳,忙去拉王红芬,“你发什么疯啊?对着小杰发什么火?”

    有齐振华这样一护着,齐杰立刻“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王红芬心火更旺,反手对这齐振华就是一捶,“是!都怪我!怪我没看出来那小蹄子在哄着齐晔骗我!怪我不愿意住在娘家,就想搬回来住!怪我主动求着江茉分家!都怪我!就没你什么事!”

    “你这阴阳怪气说什么呢?”齐振华也不高兴了,垮起脸,和王红芬大声吵起来,“你意思就是全怪我呗?觉得我不该劝你回家?劝你求她分家?”

    “……”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伴随着齐杰不顾一切的哭声,真闹得鸡飞狗跳。

    -

    江茉和齐晔在王家吃过饭,道谢离开时,似乎听到齐家院子里传来吵闹哭喊的动静。

    两人对视一眼,非常默契的一起沉默着,走向村口。

    天边的晚霞还灿灿地卷积着,烧出一片糜烂的红。

    映着江茉娇俏的小脸,眸底满是熠熠的碎光和笑意,“齐晔,我们真去住招待所啊?”

    “嗯。”齐晔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介绍信,“我已经找大队长开好介绍信了,我们可以在招待所一直住到房子盖好。”

    这是中午江茉和齐晔商量过的。

    她告诉他,生产大队里大多数人家都没有空闲的屋子,就算有,那也是又脏又乱,得收拾好一阵才能住的。

    再则,寄人篱下,总归不舒服,而且也不可能白住,得出钱。

    江茉顺嘴说,既然都要花钱,那还不如去镇上住招待所好了。

    不过,她也没打定主意,毕竟镇上挺远的,齐晔脚程那么快,也得走上一个多小时。

    他每天都得来盖新房子,一来一回就得耽误快三个小时。

    而且在镇上吃住都贵,又要花上一大笔钱,他们本来因为盖新房子就要花很多钱,已经是捉襟见肘。

    江茉没想到,她还在考虑的时候,齐晔却已经斩钉截铁做了决定,“我们就去镇上住招待所。”

    他不想她跟着他吃苦受累,钱不够可以借,以后他扛着压力慢慢还。

    但江茉受过的气,流过的汗还有吃过的亏,却是永远无法弥补的。

    -

    如今这年头,去哪都得要介绍信。

    更别提在镇上住宿。

    不过生产大队的大队长一直很欣赏齐晔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听说他去镇上住招待所是因为在盖新房子没地方住后,也只是劝了两句,说去镇上住多浪费钱啊,而且每天这样来来回回,既耽误时间,也非常累。

    可齐晔坚持,他也就没有多劝,很利索地给齐晔开好了介绍信。

    兜里揣着介绍信,背上扛着媳妇儿,齐晔一路走得飞快。

    赶到镇上时,才七点多,天已经蒙蒙黑。

    纺织厂、粮机厂、啤酒厂、无线电厂这些一个个庞然建筑,分布在道路两旁,高高的烟囱里仍往外冒着滚滚黑烟。

    除了这些三班倒的工厂,镇上其他地方几乎没有夜生活,都很安静,灯火熹微。

    齐晔打听了才知道,镇上一共就两家国营招待所。

    他们先经过的是开得比较久的那一家,江茉进去看了一眼,就皱着眉出来了。

    里头收拾得乱糟糟的,也不通风,总觉得有一股难闻的酸腐味。

    桌椅板凳也都陈旧发黄,要是住在这儿,那真是花钱找罪受。

    另一家国营招待所开得比较远,他们几乎走过了整个小镇,才到了长街最东头的这家国营招待所。

    接待她们的是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打扮得简洁干净,说话也利落。

    “两位同志,请给我看一下你们的介绍信,标间一张床铺是八毛钱,四人间便宜一点,床铺六毛一张,还有更便宜的。”

    不过看了看江茉嫩得出水的脸蛋儿,女人没有再说。

    凭感觉,这漂亮小姑娘也不像是会和别人挤大通铺的,连她想想都委屈。

    齐晔想都不想,“我们不住四人间,不过,有单间吗?我不用睡床铺的,我打地铺就成。”

    女人愣了愣,“有一个小单人间,不过也得要一块三毛钱一晚。”

    她说着拿出钥匙,带江茉和齐晔去瞧瞧这间房。

    就在二楼楼梯间的拐角处,像是特意隔出来的,既不在一楼,也不在二楼,比较清静。

    里面确实不大,只有一张单人床,铺着干净的小蓝花床单,似乎下午刚晒完太阳,还散着松绒绒的淡香。

    桌椅刷着崭新的红漆,擦得锃光瓦亮,地面也平整光洁,不像上一个国营招待所那样,地上坑坑洼洼的,瞧着都难受。

    江茉眼里难得露出满意。

    齐晔一直偷偷瞥她,这会儿立马斩钉截铁道:“我们就要这间。”

    他睡地铺就行,能省多少是多少,但不能委屈了江茉。

    他扛着大包小包,开始在小单人间里拾掇起来,把桌椅地板都重新擦一遍,又铺上新的床单被褥。

    这些再干净,江茉也不愿意睡别人碰过的东西。

    带他们过来的女人介绍完自己叫罗苹,和丈夫一起负责这家国营招待所的经营。

    这时候,不能自己做生意,也只有国营招待所,她们收的钱都会交上去,再领工资票证,也算半个拿国家铁饭碗的人。

    罗苹带着江茉在招待所里转了转,吃喝拉撒的地方都交代清楚后,回到小单间里,齐晔还在呼哧呼哧收拾。

    再看看江茉空着手,神情懒散漂亮的模样,罗苹眼里微微露出些迷茫。

    哪有让男人干活的?他们不怕被人背后笑话吗?

    不过看着江茉那坦荡荡的神情,罗苹又觉得,可能他们并不在乎吧。

    这是一对很特别的小夫妻。

    认识江茉和齐晔的第一天,在国营招待所阅人无数的罗苹,这样评价他们。

    -

    齐晔来了镇上,才知道江茉的人生原来还可以这样活。

    他每天天不亮就悄悄起身,赶去宅基地盖新房子。

    江茉则会睡到晌午才起,揣着钱和票证在镇上的国营小饭店去点吃的。

    不用动手,不沾油烟,就有不同的菜式花样,被人端着送到她嘴边。

    吃过午饭,她就回招待所睡个午觉,下午三四点闲来没事,她就会去百货商店逛逛,买些她感兴趣的小玩意儿。

    黄昏,江茉会到小镇西边来,在长街路口等齐晔。

    江茉永远都不知道,齐晔在晚霞将散的余晖里,看到她纤细美丽的身影站在晚风里,那一刻的胸腔被填得有多满,心跳得有多快。

    后来,他都是从西丰生产大队一路跑过来的。

    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他生生减到了半小时不到。

    为了早点见到她,怕她吹风怕她饿,不想她等他太久。

    等他走近时,江茉会弯唇问他,累不累。

    齐晔也总会笑着露出白牙,回一句,不累,你呢?

    江茉点头,累,玩得太累。

    齐晔就笑,蹲下身背她走,两人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很长,穿过镇上唯一的这条长街,时光都好像变得慢起来。

    江茉娇软的声音贴在他耳边,有说有笑,无所不谈,到了国营小饭店饱餐一顿,再回招待所。

    齐晔明明累成狗,却比任何时候都开心。

    他觉得,江茉就应该过这样的日子,远离喧嚣焰火,没有黄土漫天,漂亮得无忧无虑。

    他多想江茉天天过这样的日子啊。

    开始有个朦胧的意识在他心里生根发芽,直到长成参天大树,横在齐晔心里。

    他每天睡不着地想,怎样才能有好多好多钱和票证,让江茉怎么花都花不完呢?

    -

    就在齐晔每天生产大队和镇上两头跑,累得半死不活,心里却快活得不得了的时候。

    西丰生产大队最热议的话题,也在他和江茉身上。

    有人就当在看笑话,“齐晔还真能折腾的,盖房子没地方住就去他叔婶家住呗,还跑去镇上招待所住。”

    有人眼红羡慕,“上回我去镇上瞧见江茉了!都快认不出来了!真和城里姑娘似的,穿着裙子打着伞,正从百货商店里买了好大一堆东西出来!还听说她顿顿都在国营饭店吃呢!”

    有人倒吸一口凉气,“这得花多少钱啊?他们俩这么有钱呢?”

    王红芬也在,真是听得快要气死,那些都是分家分给他们的钱啊!那是她的钱!!就这么霍霍掉了,她心里头滴的血就一直没停过。

    王红芬翻着白眼,气冲冲说道:“那两个败家玩意儿!一点都不知道省钱,就知道大手大脚浪费!他们能有多少钱啊?还不是从我这儿骗走的!”

    “等着瞧吧!等他俩钱花光了,就会灰溜溜回来了,到时候肯定哭着求我收留他们呢!”

    第23章

    第23章

    1980年的春天,已经有春风不经意间吹到了这个偏远的北方小镇上。

    市场自由即将打开,小镇的东南角也出现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小集市。

    它没有被称之为黑市,而是集贸市场。

    在里面买卖交易小东西也不用偷偷摸摸,担惊受怕,更没有人来抓那些小商贩,骂他们是投机倒把的坏分子。

    甚至,镇上的人们都开始来这儿赶集,瞧瞧有什么百货商店里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

    集市的时间也开得广泛,从早上天不亮,一直到天擦黑,都有人挑着扁担竹篮,或是支着一个小架子,吆喝买卖。

    这天齐晔回来得早,两人吃过饭,江茉拉着他去集市上散步,顺便逛一逛。

    集市确实热闹,有推着小推车卖茶叶蛋的,有支着煤炭炉和一口大铁锅煮馄饨的,有磨刀霍霍的磨刀匠,也有巧手翻飞的裁缝在帮人缝补衣服。

    卖豆子的大娘,不知提了多少编织袋过来,放了一地。

    卖小人书的大爷,搬了几条板凳过来,不少小孩坐在上头,捧了本小人书如痴如醉地看着。

    卖老鼠药的男人,双手放在嘴边做喇叭状,吼着十分押韵的顺口溜。

    还有专门帮人写字的,伏在桌上,也有搬来躺椅,靠手艺帮人刮胡须剪头发的。

    这样的场景,江茉穿书前确实没见过。

    她以前不爱这种嘈杂熙攘的地方,现在却发现,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集市,逛一逛还能偶遇乡亲邻里,唠唠嗑,还挺有意思的。

    这年头的集市,人人淳朴,也没有会缺斤少两的。

    不过大伙儿都喜欢讨价还价,为了一两分钱说得口干舌燥,谁也不肯让谁。

    江茉和齐晔一转头,就看到王有根的二儿子王春华正在买烟叶,和人争得面红耳赤,终于便宜了五分钱,屁颠屁颠掏出钱来。

    一回头,他就看到了齐晔江茉,立刻笑着打招呼,把刚买的烟叶朝齐晔面前递了递,“卷点儿抽抽?”

    齐晔和王家两兄弟交好,从小就是朋友,一块长大,打架他都罩着他们。

    他没钱抽烟叶子,但偶尔王春分和王春华抽烟,他也跟着卷点烟叶子抽抽,干活得劲儿。

    不过,自从有回江茉随口说了一句“抽烟有害健康”之后,他就再也不碰这玩意儿了。

    倒不是在意健康不健康的,主要是江茉不喜欢。她不喜欢的,他都心急火燎想远离。

    王春华的手一顿,看出齐晔偷瞄江茉那小心思,撇撇嘴道:“以前倒没看出来,晔哥你还是妻管严呐?”

    齐晔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好的词,他坦然地抿抿唇,“嗯。”

    这个字把王春华噎得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了话题,“晔哥,你房子还有差不多小半年才能盖好吧?你就打算一直住镇上招待所啊?”

    “嗯。”齐晔再次应声,没什么多话。

    王春华知道齐晔的性子,还是能自然地接话,“你婶婶在队里到处说呢,说你的钱很快就用完了,过不了多久就要灰溜溜去求她收留你们了。”

    齐晔眉眼微动,“不至于。”

    “……”王春分又关心地问道,“那你钱还够用不?不够用的话,兄弟想办法给你凑点,我就见不得她那得意嚣张的嘴脸!”

    齐晔正要硬着头皮说够用,其实这样坐吃山空,他和江茉存的钱一天比一天少,但他不愿意麻烦别人。

    江茉却先替他回答,声音娇娇软软的,“暂时够用的,如果以后有什么事,再找你帮忙呀春分。”

    王春分高兴地“嗳”了一声,收拾收拾他早上带过来卖自家种的瓜果蔬菜的篮子,屁颠颠回西丰生产大队去了。

    齐晔望着他的背影,有点儿莫名其妙,找他帮忙就这么高兴呀?

    ……有种莫名其妙的危机感在齐晔心中蔓延,以至于他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

    回到国营招待所里,已经天色大黑。

    只有门口和走廊、楼梯处点了几盏小灯,光线有些昏暗。

    江茉下午去逛了好久的百货商店,晚上又逛了集市,累得很,抬腿走十几级台阶都不愿意,伸手找齐晔,“背我上去。”

    齐晔当然乐意效劳,俯身让江茉趴在他背上,刚要站起,忽然楼顶上传来一阵叮当哐啷的响声,与此同时,不少滚烫的热水顺着楼梯台阶淌下来。

    幸好齐晔反应快,躲闪及时,没有烫到江茉。

    可他下意识伸手挡住江茉的脸时,手背却被飞溅起的开水烫到了,瞬间泛起水泡。

    罗苹着急的脚步声紧跟着响起,她从二楼慌忙跑下来,焦心地问道:“怎么样?你们没事吧?”

    “齐晔的手烫到了。”江茉奇怪地望了一眼上面,“怎么了?”

    罗苹沉默着摇摇头,抿唇不语,转身到柜台抽屉里找了找,很快就翻出一支药膏,“这个治疗烫伤很有用的,搽两天就好了……对不起,都怪我不小心。”

    她正说着话,从二楼又下来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比齐晔还高,还壮,一脸横肉,看上去很是凶神恶煞。

    他走到罗苹面前,敲了敲柜台,“钱呢?”

    罗苹的头垂得更低,死死咬着唇角,不说话,可她微微颤抖的肩线显露着,她有多害怕。

    男人很没耐心,直接把罗苹掀翻。

    罗苹一个趔趄,扶着柜台的角勉强站稳,男人却已经在柜台里东翻西找,掏出一把把的钱放进兜里。

    “齐晔!他抢钱!”江茉就说了简单的五个字,齐晔就已经伸手,钳住了那男人的脖子。

    齐晔手背上的血泡还十分明显,触目惊心,明显不太能使上力气。

    可那魁梧男人还是像小鸡仔被捏住脖子似的,被他捏在手里,完全动弹不得,一点儿招架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疼得嗷嗷直叫。

    江茉:……这牛高马大的,怎么这么弱鸡?

    齐晔没松手,一旁罗苹急得快哭了,“江茉,齐晔,你们弄错了,他、他不是抢钱,他……是我男人。”

    罗苹艰难地说出最后几个字,似乎用尽了全身力气。

    齐晔一愣,男人终于找到机会挣脱,拔腿就跑,有些钱没揣好,他也顾不上再捡,念着罗苹的名字,骂骂咧咧跑出了招待所的大门。

    昏暗灯光下,罗苹蹲下来,捡起地上的钱,低声说道:“谢谢。”

    她又转身上楼,去收拾二楼的一地狼藉。

    被洪金摔破的开水壶,撒了一地的水银内胆碎片,还有被砸掉一个角的红漆板凳,也得找机会再填补。

    这样绝望的生活,罗苹早已习惯,却不甘心。

    所以她即便起早贪黑,累得喘不过气来,她还是会把麻花辫梳得一丝不苟,每天都换新的衣服,穿不同的鞋和袜子搭配。

    她还会在后院种花,把每一朵花都送给她喜欢的客人。

    罗苹不明白,她明明已经在那么努力的活着,试图让心情一天天变好。

    为什么洪金的每一次出现,又要让她狼狈地回到原点,告诉她,一切都不可能好起来。

    罗苹死死攥着手里的那块碎片,锋利的棱角几乎快要把她手心里的厚茧子磨破。

    -

    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小单间里。

    齐晔正闷声不吭地垂着眼,单手放在桌上。

    今天的他享受特殊待遇,江茉亲自给他手背的血泡上药,还对他的水泡温柔地吹了几口气,像春天里最轻柔的风,能把人的每一个细胞都吹得飘起来。

    “还疼不疼?”

    “不疼。”齐晔皱着眉,飞快回答,生怕江茉觉得他疼。

    江茉早就习惯了他这不喊疼不怕苦的硬汉脾气,挑了挑唇,懒得多问。

    收起药膏,她去关门之前,看了一眼楼上。

    二楼的走廊里,罗苹还跪在地板上擦着水渍,背影纤弱无助,甚至能看到她似乎在偷偷地抹眼泪。

    齐晔也看到了,他低声道:“罗苹同志她……”

    江茉把门关上,一脸漠然,“让她自己哭会儿,清醒清醒。”

    显而易见,罗苹夫妻俩的矛盾,已经积年累月。

    这个年代人们固化的思维,也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改变。

    江茉才懒得管那么多,她和罗苹也不算太熟。

    罗苹不太爱说话,总是沉默地忙活着,打扫招待所上上下下的卫生,或是煮饭,要不就是坐在柜台那埋头数钱。

    在这儿住了快十天,她和罗苹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只知道她有个男人,明明说是一起经营招待所,却从没露过脸。

    姓甚名谁,长什么样子,江茉和齐晔也是今天见了才知道。

    不过,罗苹总是会用那种羡慕又难以想象的眼神,悄悄打量江茉和齐晔。

    她羡慕江茉有这样好的男人,齐晔体贴勤快又有本事,还长得俊,眼里仿佛只有江茉一个人。

    但也不理解他们的相处模式,不明白江茉为什么从来不干活儿,每天只会花钱,顿顿都去国营饭店花销,还时不时就去百货商店买东西。

    从小到大,罗苹只知道一个好媳妇儿要贤惠能干,吃苦耐劳,操持一整个家,把男人伺候得服服帖帖,打点好里里外外。

    她从没想过,女人也可以像江茉这样,双手从不沾油烟污秽,无论何时何地都漂亮从容又自信,男人伺候她,她仿佛完全理所当然。

    江茉明明没有一条符合一个好媳妇的标准,却能那样被她男人宠爱着,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啊。

    那自己呢?自己明明对洪金那样掏心掏肺,自问再没有一点错处,为什么换不来他的半点尊重,反而是拳打脚踢?

    罗苹低声啜泣着,彻底迷茫。

    -

    关上门后。

    齐晔单手给江茉铺好床,又单手拎起开水壶,把江茉泡脚要用的水调成她喜欢的水温。

    不过今晚,江茉没有让他哼唱她喜欢的小夜曲,而是泡得小脸通红地问他,“今天去集贸市场逛了,你有什么感想?”

    齐晔一愣,他没想到江茉会问他,又或者她看出了他心里的想法?

    他其实,脑海里一直有好多话盘旋着,想和江茉说,又怕她笑话他。

    沉默半晌后,他终于说道:“我发现,咱们种的菜、存的棉花还有那些收集起来的鸡毛鸭毛兔毛,在山里砍的木头柴火,摘的草药、野果子在城里都能卖钱。”

    “嗯哼。”江茉点头,半眯着眼,显然没打算接话。

    齐晔脑子飞快运转着,继续道:“不过乡亲们每天要上工,家里的事儿也多,来镇上赶集的话,来回就要花两个多小时,太耽误功夫,所以即便他们有不少要卖的,也只能攒一块,挑时候来。”

    “那些不经放的瓜果蔬菜还有草药等等,放着放着就卖不掉了。我想着,既然我每天都要回镇上,不如帮他们带一些过来卖。”

    齐晔一股脑说完,江茉轻轻一笑。

    不得不说,齐晔脑子还是很灵光的,不然在原文里,他也不能靠自个儿成为首富了。

    江茉如果不管他,以后也肯定能过上好日子,不过那都得二十年后了。江茉想让这好日子来得更快一些。

    齐晔正紧张兮兮地看着江茉,生怕自个儿说错什么,闹了笑话。

    他知道,他媳妇儿可聪明,懂得可多了。

    果然,江茉一开口,就是一个齐晔没听说过的名词。

    “跑腿费,你知道是什么吗?”

    齐晔摇头,但仔细琢磨着这三个字,好像又琢磨出点意思来。

    他跑腿帮大伙儿带东西来赶集,帮他们把东西卖了,再把钱送回去给他们,他们就应该给他跑腿费。

    齐晔重复念着这三个字,心里头大概清楚,该怎么和乡亲们开口,说服他们了。

    江茉又道:“集市开一天,你总不能一直守在集市里卖东西,还得盖房子呢。”

    齐晔也想到了这个,他皱紧眉,还在思索。

    江茉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这个我想到办法了,你先不用管,困了,关灯睡觉吧。”

    “好。”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江茉说话,齐晔总是很安心。

    他抿了抿唇,躺倒在他的地铺上,被子暖烘烘的,他也跟着做了一个暖呵呵的梦。

    他梦见自己赚了好多好多跑腿费,数都数不清,花都花不完。

    每天交了招待所的住宿费,吃三顿国营小饭店的饭菜,还给江茉买了堆成小山似的漂亮衣服和各种她喜欢的小玩意儿之后,还剩下好多好多!

    齐晔在梦里笑着笑着,被自己笑醒了。

    一看外头,估摸着才三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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