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殷怜说苗小俊可以磋磨这群混混,但是苗小俊是个女干猾到了不太像是这个年龄的孩子的存在,因此殷怜条件放得越宽,他越是乖觉,并没有真的磋磨他们,而是借着官府和干爹的余威,对这群人进行了一番敲打。

    把这些事全部办完之后,他才找到了客栈。

    本来客栈是不会放他这样的小混混进去的,但因为殷怜特别交代过了,所以对方还是把他放了进去。苗小俊虽然出身市井,但是因为寻机给南来北往的客商跑腿做得多了,竟然还学了一套不伦不类的礼仪,虽然做起来可笑,至少态度还算到位。

    到了岳珂门外,他紧张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角,敲了敲门,等殷怜同意了才推门进去。

    殷怜正在给岳珂上药,岳珂这辈子没有受过这么重的伤,殷怜给她上药的时候,她虽然想要显得有骨气点忍一忍,但是被搓上药水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发出低低的呜咽声。

    正好这时候苗小俊进来,殷怜就嘲笑她说:“连个小孩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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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小俊听到这一句的时候,心里颤了一下,怕这句话得罪岳珂,让对方对自己产生敌意。

    但事实上岳珂却完全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开口说道:“我有时候确实觉得自己太娇气了。”然后对苗小俊笑了笑。

    苗小俊顿时松了一口气。

    殷怜跟苗小俊说道:“稍等一下。”然后她给岳珂上好了药,又帮她把衣服整理好,才站起来,让苗小俊跟着走。

    苗小俊没什么好反对的,乖顺地跟着她去了另一间屋子。

    然后就听殷怜跟小二说道:“带他进去洗干净。”

    苗小俊听了,猛然一惊,然后就发现屋子里一惊准备好了热水,而旁边还装着备用的水桶,显然殷怜在他还没来的时候就已经让人筹备上了。

    他本能地抓紧了自己的衣襟,说道:“我不洗澡!”

    殷怜说道:“如果要跟我做事,那你不但要洗澡,还要把那脏兮兮的头发给剪齐整了!”殷怜对他的反应觉得挺有趣的。

    光看外表的话,苗小俊其实打理得挺干净的,至少比之前见到的大部分少年混混要来得干净清爽不少,显然并不是一个不爱干净的人。

    所以他会排斥洗澡就有点让人玩味了。

    要知道,对于苗小俊这样居无定所的孤儿来说,一个舒服的洗澡机会绝对是很难得的。别说很多孩子不喜欢洗澡,再不喜欢洗澡的孩子,你让他一个月洗不了澡看看,他肯定会全身发痒地跑来求你再给他一个机会。

    而对于一个爱干净的小孩,这种机会就更难以拒绝了。

    偏偏殷怜还继续在这件事上加码:“这样吧,要是你愿意进去洗干净而且把头发剪利落了,我之后会给你两枚银元。”

    这个加码实在太诱人了,苗小俊立刻同意了,问道:“我可不可以自己洗?”

    殷怜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停顿了数秒才回答道:“可以,但要是洗不干净的话就别怪我让人把你回锅一遍。头发也要自己剪吗?”

    苗小俊迟疑了一下,才回答道:“我剪不好,还是让别人来吧。”

    之后他便乖巧地进去把自己洗干净了。他似乎也意识到殷怜的要求应该比较高,所以洗得非常彻底且仔细,客栈的女佣进去足足换了三次水,这孩子才算是把自己捣鼓干净了。

    出来的时候殷怜都吃了一惊。

    他看上去至少白了三个色号,拨开湿发露出额头之后,殷怜才发现这个孩子长得出乎意料地俊秀,甚至可以称得上男生女相。

    殷怜倒是可以理解他不想洗澡的原因了。长这么俊秀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在这种地方都是个麻烦。别忘了岳珂刚进城的时候就遭到了混混骚扰——她的妆可严实得很,看不出任何女性表征。

    当然,孩子有自己的优势——很多人面对成人更加无所顾忌一些,不过成年人无论怎样也比孩子会有更多的力量和反抗手段。

    岳珂珂除外。

    这小甜饼,殷怜看了都要叹息。她之前吐槽和埋怨对方可不是开玩笑,要是她小时候是岳珂这种性格,估计构成她细胞的物质都要已经伴随着生态圈规律走了不知道几个轮回了,哪里还能开开心心地当个万物之灵胡作非为?

    这一点上苗小俊也差不多。但也不能说老天爷就亏待了他,毕竟这孩子小小岁数,精灵得要命,这脑子何尝不是上天弥补给他的生存资本。

    真正被亏欠的人,多半已经都沉眠于九泉了。

    殷怜走近了,仔细观察了苗小俊一番,还伸手搓了搓他的脸,捏了捏他的手臂,确定已经洗得很干净,没有残留什么黏着物。苗小俊也很乖巧,站在那里任由她检查,看神情似乎有些紧张,但并没有反抗。

    没一会儿,小二送来两套簇新的青色短打,是孩童的那种尺寸。这个年代孩子出来做学徒做童工

    的不少,可没有当老板的愿意费心思给他们做漂亮精致的童装,大多数穿的都是这种制式的衣服,颜色也是偏青,灰,黑这类耐脏的颜色,因为用的人多,所以很容易买到现成的。

    分明并不是什么鲜艳漂亮的衣服,但当意识到这衣服很可能是给自己的之后,苗小俊的眼珠子就直瞪瞪地黏在衣服上,连转都不会转了。那是他见过的,第一套可能属于他的新衣服。

    知道他以前的衣服都是怎么来的吗?

    他都是翻垃圾堆,翻别人房子外堆积的杂物堆捡来的。然后自己洗干净了,笨拙地缝缝补补一下,就算是他的新衣服了。

    运气好的话,也可以花几个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铜板,跟富户人家那种最底层的仆役淘换一些旧衣服。主人家的好衣服是不用想的,这年头大家都穷,宰相还有几门穷亲戚呢,主人家的旧衣服不管是送穷亲戚,还是赏给比较得意的仆人,都是极好的选择。

    苗小俊运气最好的时候,淘到过一件有些微破损,但没打补丁的旧棉衣,据说是一家有钱人家的庶子去世时穿的衣服,还是一件细布棉衣。因为是死人穿过的衣服,又染了血迹,所以没什么人要,苗小俊只花了十几个铜钱就淘换了回来,洗掉血迹之后就是一件六成新的好衣服,不但伴着他度过了一个相对温暖的寒冬,还成了他最体面的一件衣服。

    但是新衣服?

    织布机流行起来之后,一套细布衣服最低也就是两百多个大钱,可惜那是南宜省那边的价格。在这边,一套簇新的细布衣裳最少也要五百个大钱——两套就接近一块银元。

    如果殷怜如约给苗小俊两块银元的话,以他这种流浪儿的生活品质,他能过两三年滋润日子,所以即使有了这个钱,他也绝不可能去买新衣服,只会偷偷藏起来,又或者换成一部分粮食藏起来,作为屯粮、

    苗小俊看着那两套衣服,明明目光都移不开了,却动都没有动一下。

    殷怜又当着他的面,在衣服上面放了两块银元。

    苗小俊盯了半晌,才问道:“这个是给我的吗?”语气小心翼翼,听得出来激动,但是很克制。

    殷怜就察觉了,这小孩有种非比寻常的自制力。比如说此时,以他的背景和生活经历来说,一般孩子早就扑上去了,但是他却还能忍着,先询问殷怜。

    这不是说他不贪婪。事实上,殷怜看着他的眼睛就知道了,他的眼睛都快发红了,满溢出的全是满满的渴望,仿佛随时会从里面探出一张生着密密麻麻利齿的血盆大口,一把咬住衣服吞进肚子里。

    可是他还知道装腔作势。这里做褒义用。

    贪婪和忍耐,在殷怜看来都是一种优点。

    至少对于苗小俊这样的出身,这样的处境来说是优点。贪婪才知上进,才能在有一天爬出这泥坑,而学会忍耐,才能保有理性,才不会在爬出泥坑的过程之中彻底失去自我。

    殷怜是真的喜欢这孩子。

    她说道:“没错,都是给你的。”

    不但如此,她还叫了一大桌的菜,请苗小俊一起吃,并在这个过程之中观察他的反应。苗小俊自然也没吃过这样丰盛的大餐,但保持了同样的克制。

    当然,他吃撑了。但是这个吃撑的过程之中,他却保持了一定的仪态,说不上文雅,但至少看上去不算十分粗鲁。相对他的身份,算是难得了。

    岳珂扭伤了脚,虽然还是可以上路,但是毕竟不太方便。殷怜之前观察了一下这座城,觉得倒也不是不能作为一种风格的素材进行参考,就决定多留几天,雇佣苗小俊给她当向导。

    苗小俊自然不可能不答应。

    离开客栈之后,他先找机会藏了一枚银元,然后又把另一枚银元兑开,把兑出来的铜钱分了七成给王老大,剩下三成里又抽出三十枚买了些小菜,给王老大的同伙加餐,

    才把剩下的钱收进自己的荷包。

    这是苗小俊的生存之道,自然不会把其中的详细纠葛说给人听,但是殷怜还是轻易就窥见了这个过程,而对苗小俊的做法颇有惊异。

    但这孩子虽然为人处世老成,但是毕竟没读过书,也缺乏足够的眼界,因此对于殷怜的一些要求并不能很好地理解,许多时候根据殷怜的要求找到的游览地点,并不能精准地切合她的要求,有时候甚至南辕北辙。

    殷怜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终于找到了一种可以明确让苗小俊理解的表述方式,总算能让他明白自己想要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景象。

    所以次日,苗小俊就把殷怜带到了一个地方。

    一个完全符合她的要求,跟李芳鸣在柳城居住的“大院”很相像的地方。

    这是个有着大天井的院子,白天其实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看上去比较年长的女人在井边洗衣服,看到苗小俊领着殷怜进来的时候,表情还颇有点惊异,问道:“你们是谁?来找谁?”

    苗小俊便说道:“扎嫂,我是阿俊。”

    女人这才认出他来,十分讶异:“阿俊?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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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小俊回答道:“我现在给大老爷做向导呢!这衣服也是张老爷给准备的。”

    扎嫂看了一眼殷怜的打扮,有些不安地问道:“这位就是……张老爷?”

    殷怜便回答道:“你好,扎嫂。我是张辰。”

    扎嫂没想到苗小俊口中的大老爷长得这样年轻俊俏,还会正色跟自己打招呼,顿时颇有几分惶恐,连声道:“您好您好!”甚至还忙不迭地站起身来鞠躬,鞠了几下有有些不安地对苗小俊说道:“你怎么把张老爷带到这里来!?这是该带大老爷来的地方吗?”

    苗小俊却没有她这么诚惶诚恐,笑说道:“扎嫂你别紧张,是张老爷让我带他过来的。他说打算拍个电影,要找素材,我觉得你们这里跟他说的还蛮像的,才带来的。”

    “殿引?素菜?”扎嫂有点蒙。

    其实这两个词苗小俊也就刚学会不久,人学了新东西就有想要传播和炫耀的欲望,他便兴致勃勃地跟扎嫂形容了起来。

    看他说得兴奋,殷怜也没准有阻止他,自己主动对着周围观察了起来。

    她环顾四周,发现这个天井很大,但是很乱,每间房子的门口都堆了很多东西。这些堆着的杂物之中,木柴是每家都有的,其它的东西就各有各的特色。从这些杂物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猜出每件屋子主人家的身份和职业。

    这些废弃杂物其实很有味道,但还是太杂乱了。殷怜一瞬间考虑了影片布景里要这么安排这类场景和道具——这其中有很多可以参考的内容,但是一定要进行重新设计,完全照搬就缺乏美感了。

    殷怜领悟到什么叫“艺术源自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可不就是如此?需要留下的是蕴藏的感情,需要撇去的是生活的毛边。

    除此之外,天井之中有一口井,和一棵大树。井就是扎嫂目前在洗衣服的井,旁边堆满了木棚和竹筐,看上去就不是一家两家的衣服,显然这并不是家务,而是一份工作。木盆和木框的形制各不相同,但上面都插了木签子,标注着编号,想必是标记归属——标注的是数字而不是姓名这一点也可以理解。

    按照殷怜对夏国此时社会背景的了解,此时夏国平民的识字率是非常高的。据未来的社会研究,在本朝末年,适龄成年男子的识字率几乎达到了70%,这70%的最低标准是会写自己的名字,认识两百个以上的常用字,并且能够简单的工厂或者官府告示和广告。

    据说成年女性的识字率也有百分是27%左右,这是太子在登基后头一年得到的统计结果。

    当然这个数据的来源是有局限性的。

    南宜省人口众多,识字率极高,连六旬老妪都能读报,其中既有本身文风昌盛的原因,也有太子在当地大力推广扫盲的原因。

    除此之外,几乎所有工业或者娱乐业比较兴盛的或者处于沿海的省市,都有着极高的识字率。因为自然资本化,又不存在殖民或者外来奴隶的原因——或许还有本身社会文化氛围的原因,这里的资本化风格其实更接近宋朝末年,民间相对富裕,而且工厂的待遇也好——比起工厂主来,传统豪强反而更令百姓畏惧。

    工厂为了能够得到更高素质和效率的工人,不但会教授工人简单的读写,甚至还有自主开办学校的。

    目前来说,资本阶级和无产阶级在这块土地上还没有产生特别激烈的矛盾——一来是因为商人的地位还未完全上来,出于对于官府的畏惧,一些作坊主和工厂主都会比较控制,不会对工人压迫得过狠。压榨虽然有,但是遵循了传统的风格,也就是学徒式的压榨,一旦超过限度就会被乡人谴责。二来,则是因为有一个阶级顶在前头,就是官府和军阀。

    这不表示当资本占据主导地位时,它们的野心不会膨胀,试图最大程度地压榨出剩余劳动力。但事实上,夏国的历史证明了,若从一

    开始,政府就掌握好了资本的缰绳,不让资本反过来拥有挟制争执的力量,双方的关系就不会失控。

    太子登基后,在限制了世家的“权利”之后,花费了多年,也发展出了一套平衡资本和人民的制度。这套制度经过多年完善,渗透到法律,教育,政治等领域,最后形成了五百年后的社会——本质上,这套制度是以教育作为了核心,自思想方面改变社会观念。

    这也让殷怜意识到一件事。

    社会制度改变的核心在于思想的进步,而思想进步的核心应当以教育为主,法律为辅。

    如果说法律是治标的抗生素,那么教育就是培本的食疗。

    前者快而有效,后者慢而治本。

    相比工商业发达的省市,重林省却是一个比较传统保守的农业省。它的教育发展相对落后,所以平民的识字率并不高。与很多人认知相反的,一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小康家庭的女性,才是文盲的主体,而出来工作的贫困女子,很多都至少能识数,甚至能简单地认识一些常见字——不到能赖以为生的程度,但是确实可以协助她们完成一些工作。

    殷怜问道:“扎嫂,这些篮子上的木牌是谁想出的主意?”

    扎嫂为之一愣,想了想说道:“谁想出的主意……大伙儿都这么做啊。”

    殷怜便问道:“这编号是谁写的?”她知道这数字肯定不是扎嫂自己写的——会写和会认是两回事儿,而且这字迹一看就很稳,绝对是个常写字的写上的。

    扎嫂说道:“街口杂货店老板的秀才儿子……买竹篮子的时候会直接附赠一个牌子,帮忙写上编号。如果弄丢了的话,可以花一文钱专门补上一个。但这个牌子也不是他们家才买的,城里的杂货店都卖,我听说樊城那边也有这样的店。”

    殷怜点头。

    她绕着院子走了一圈,问了很多个问题,多半都是问一件东西的来历,有些东西会引出本地的一些风俗,有些会引出近年来的一些当地政策,还有一些则只引出了主家的经济情况和家庭八卦。

    但是询问的过程中,却给殷怜带来了很多灵感。

    殷怜在扎嫂的配合下,不但参观了院子,还参观了她家内部。当然,天井里的其他人家不得允许殷怜没办法参观,但是从扎嫂家中的情况,殷怜也足以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

    如果假设这个房子是一个布景,那么这个布景里几乎没有一个道具是不携带信息量的。以殷怜的眼光来看,普通的常见家具的材质和造型必然能体现出的一个家庭的经济情况和主人家的性情喜好,而一些并非必须的物件,则往往能传达出更多的情报。

    比如说她从扎嫂家里新旧不一的扁担和大小不同的箩筐看出她的丈夫会做一些搬运工作,从唯一一套老旧而破损的木匠工具里看出对方学过一些粗浅的木匠功夫但不到可以谋生的地步,从扎嫂卧房木料寻常但是做工精细的家具里看出她娘家的家境应该还过得去,她在娘家时估摸着也受宠……殷怜暗暗做了笔记,把所需要的道具分成了三个大类——体现时代的,体现经济情况的,以及体现家庭和个人工作和生活特征的。

    也因为如此,殷怜对于什么都比较好奇。一些可以直接拍摄下来就可以完成建模的内容,她就都拍了,但是还有一些如果没有实物作为例子就很难让人信服的东西,她就问能不能买下来作为参考。

    她想买的都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多数都是一些贴画,官府派发的纸券或凭证,亦或者扎嫂的丈夫之前做工之后拿回来的已废弃的契书。像是招贴画这种,殷怜在外头也不是买不到,就是要找到合适的并且做旧需要时间成本,折合起来反而代价高,还不如直接花店小钱从扎嫂这里弄现成的。

    为了避免露富,殷怜在异世界时花钱多数都很谨慎,一般都会特意了解相应阶级的经济水平,把

    自己的花钱习惯维持在一种能用金钱开道又不至于显得太过浮夸和缺乏常识的状态。

    像招贴画或者纸券这种东西,她都是精心挑选过之后,按照十个铜钱每张买了下来。虽然以招贴画的价格,是几近十倍的价格了,但是两块钱和二十块的区别也不是很大,殷怜甚至解释了自己愿意花这个钱的原因,安了扎嫂心的同时,也避免了自己的行为显得过于荒唐。

    当然,她也有看中一些别的。

    比如扎嫂的一个梳妆盒,其实说不上非常特别,只是做工比较精细,但是保存得很好,既有时光感,又没什么破损,殷怜就觉得很适合用来作为建模的原型。

    当然,她也没强求,甚至价格都只出了市价的两三倍,如果妆盒对于扎嫂有什么特殊意义,她也有拒绝的余地,不过扎嫂还是同意了——对于她的经济状况来说,妆盒也算是比较贵重的财产了,所以才会这样精心保管。殷怜出到这个价格,她换两个新妆盒都绰绰有余了,因此完全没有拒绝的意思。

    挑东西的过程之中,殷怜发掘扎嫂和苗小俊表现得很熟稔,就有点好奇,开口问道:“你们怎么认识的?”

    扎嫂便说道:“他有天趁人不在,偷溜进院子里打水洗澡,被我发现了。他就求我别让人抓他,说可以给钱。后来他就经常来洗澡,每次给我一文钱,我们就算这么认识了。”

    殷怜状似无意地打听道:“洗澡?就在院子里?”

    扎嫂却没有察觉什么,回答道:“对。”想想可能觉得为这点事向孩子收钱不太好,便说道,“别看他平时东游西荡的,其实可讲究。一开始自己打水在院子里搓一搓就算了,后来就每次都要在浴桶里泡着。街上的那些小乞丐,可没人像他这么讲究。”

    苗小俊便说道:“我可是给大老爷们办事的人,跟那些要饭的不一样。不弄得干净点,我怎么赚大钱?”

    殷怜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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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怜跑人家家里购物这件事儿,反而给她打开了思路。

    她决定大量地购买一些“旧东西”。

    苗小俊听说了她的想法,便也答应了,带着她买了不少旧东西。殷怜购买“旧东西”的要求其实很高——她要的旧东西,要足够“新”,视觉上要保存得完善,却又不能有新东西的那种漆光。还有就是一些文字物品,殷怜挑选的时候也很是用心,确保上面是有自己需要的情报或能体现与剧情相关的社会问题的内容。

    中途还遇到了王老大的手下,跟苗小俊打了个招呼,又吹捧了殷怜好一会儿。殷怜应付了一下就把对方给打发了。

    她突然有些好奇地问道:“王老大为什么会收你当干儿子?”

    苗小俊愣了愣,然后思考了一下,说道:“干爹毕竟年纪也大了。”

    殷怜就问他:“他主动提出的收你当干儿子?”

    苗小俊便回答道:“没有。是我去找的王老大,说要拜他当干爹。”

    “你说他就同意了?”殷怜问道,“他在混混里面也算是个领头的吧?像你们这种流浪儿,应该很多人都愿意给他当干儿子才对。”

    苗小俊顿了一下,说道:“不会有的。”

    殷怜:“?”

    苗小俊迟疑了一下,因为心里觉得这种话不应该跟大老爷说。可是他毕竟只是个小孩子,虽然机灵又早熟,可是城府还不够深,又因为殷怜的外表和气度,觉得殷怜与以前遇见过的老板都不一样,心里就先有了几分亲近,加上殷怜本身说话爽利,苗小俊便也没有平常那么小心翼翼。

    他开口说道:“没人相当王老大的干儿子,因为听说王老大以前有个亲儿子,被他打死了。”

    殷怜没想到会听到这种回答,一时还真的吃了一大惊。

    她想了想,开口问道:“那你不怕他生气的时候把你也打死吗?”

    苗小俊说道:“我偷偷看过王老大好长时间了,他不怎么打人的。而且我以前也常常被人打,可有经验啦。他要是想打我,我马上就会逃得远远的,他就打不到我了!”

    殷怜没想到他会这么回答。但仔细一想,不但不觉得这想法幼稚,反而觉得苗小俊的想法很切中重点。

    虽然角度刁钻,但确实抓住了事情的本质。

    苗小俊虽说拜了干爹,但是也不会指望对方养育,多半平日里还是自力更生,也就借王老大的名头狐假虎威一下。

    殷怜不确定对方打杀了儿子只是一个意外,还是说儿子死后才改掉了暴力行为,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能够撇除所有流言的干扰,而只以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去判断一件事情的真相,别说小孩了,很多成年人到老也未必能做到。

    这孩子确实了不得。

    但苗小俊的判断其实并不完善,还是有着很大的危险性。万一有什么事激怒了王老大,王老大真的要打死他呢?苗小俊的这个决定,其实本身就冒了很大的险。他不是不明白才冒的这个险,而是在明知危险存在的情况下,还下了赌注,并也做好了万一输掉时候的对策,确认自己能够承担得起。

    虽然这个对策如此简陋,考虑的程度也不够深入,但是可贵的是苗小俊的这种思维方式。

    但殷怜还没有决定是不是要安排他,以及怎么安排他。

    过了一两天之后,岳珂的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说到底她只是挫伤,并非骨折,因此好起来也快很多。虽然完全痊愈需要一点时间,可是只是马车里活动的话,这种程度已经不太影响赶路了。

    这段时间里,殷怜也收集了不少东西。虽然岳珂白天不能跟着一起出去,但晚上的时候两人却会聚在一起一起收拾白天的收获,并且分享其中的乐趣。

    岳珂会给殷怜很多的建议。

    “这些报纸可以先分个类,我们挑出其

    中符合不同案件的部分,作为每个案件的素材布景。”

    “这张上面的连载也可以用。”

    报纸上的连载是一个传奇故事,岳珂指向的是其中一个小背景——讲的是一个女人出轨杀夫的故事,不过是站在丈夫的角度来讲的。这是个艳情小故事,丈夫才是主角,所以最后女人不但没有成功杀夫,还被以极为惨烈的方式处死。

    相反,丈夫不但活了下来,还功成名就,左拥右抱,甚至登堂入室,偷人家家的妻子……这剧情其实是有点双标和荒唐可笑的,但是艳情故事嘛……大可不必过于深究。

    但并非不能作为素材。

    岳珂说道:“你知道吗?很多历史传奇,有时候都是颠倒黑白,与原本的事实大相径庭的。”

    殷怜怎么不知道呢?比如金瓶梅,梁祝都是如此。

    岳珂说道:“如果把这个传奇当做杀夫案的延伸,荒诞之下,会更加触目惊心。”

    岳珂总能提出很有用的建议,殷怜把她的提议记了下来,脑子里已经脑补出了一整串的任务线。

    山村有一个杀夫案,是一个山里女人不堪虐待,杀死了酗酒家暴的丈夫,但是最后也因此被处刑。城中有一位作者去取材,对女人的作为很是不满,觉得她的行为不合妇道,并将之经过艺术加工之后写入了自己的连载之中,称其“真事改编”。

    岳珂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我们这么做是不是也有点双标?”

    殷怜说道:“文学创作本身就是一种观点输出。比如说这人的作品,之所以显得双重标准,是因为他本身就在同一样事情上表现出了两种标准。至于你所说的创作目的与事实相违背这件事……本质上来说,我们也不是在谴责这个作者本人,而是在谴责某种现象。”

    她想了想,说道:“如果你觉得不合适,我回头就把这张报纸重做一下,只取其核心,而不涉及作者就行了。”

    岳珂虽然还是有点迟疑,但到底接受了殷怜的这个处理方案。

    这样到了第三天,殷怜逛也逛得差不多了,岳珂的脚也可以进行比较轻度的活动了,两人便决定离开。

    苗小俊知道了,心头却是稍微咯噔了一下。

    这段时间,他跟在两人身边,虽然做的也是一些跑腿打杂的事情,却得了不少的好处。

    这好处不止是物质上的,还有其他方面的。

    比如说逛街的时候,殷怜会突然心血来潮,多买一叠纸和字帖,回来就教他学几个字,让他在一旁练。

    因为看中苗小俊的天赋,还在杂货店给他买了个小算盘,教了基本的打法。

    除此之外,岳珂因为在客栈住得无聊,时不时就会读几首诗或者两篇文章。只要苗小俊表现出一点渴求的意思,岳珂就会挑一个故事讲给他听,或者挑一首简单的诗词教他背诵,给他讲解意思。

    苗小俊虽然也活泼,但是跟普通人家那些坐不住的小孩子却完全不同。

    他吃过的苦多了,耐心比同龄人也是好多了。学习对他来说非但不是枯燥的事情,反而带了一层厚重的光环。

    岳珂又偏偏有一个极为有趣的灵魂。

    她虽然没有什么教书的经验,却很有耐心,又有着极其精湛的表达能力,稍微调整一下,就能把一个故事说得妙趣横生。

    她侄子小谷就很喜欢这个有趣的小姑姑,更不用说平日里就缺乏怜爱的苗小俊。

    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在这短短几日的相处之中,苗小俊已经对两人产生了亲慕之情。虽然这种感情其实更像是一时冲动,就像父母某个亲朋好友带着他家的小姐姐来玩,因为和小伙伴玩得太好,所以在她离开的时候甚至想要跟她一起回家,甚至觉得如果一辈子都能跟她在一起,就是永不停歇的美梦。

    当然,大部分时候,当把父母和小姐姐放在脑

    袋里拉锯一会儿之后,孩子们都会选择父母。

    可苗小俊没有父母。

    不能说他以前没有梦想过有人会来收养他……但是即使做着这么一个美梦,他也会清晰地意识到这些美梦的虚假,理智会很果断地打碎这些脆弱的梦境。

    但是这一次,渴望来得太强烈,梦境显得太逼真。即使他喝令脑子里的那些“道理”去打破它……竟然没有成功!

    而这随着殷怜一句“离开”,竟然让苗小俊变得有些不知所措。

    他纠结了一夜,想了好几个法子想要让殷怜她们多留下那么几天,却又不确定是否可行,因此而忐忑不安。

    第二天,他看着远处的微光,顶着两个黑眼圈早早爬起来,冲进扎嫂家的院子里。因为害怕挨骂,所以尽可能轻手轻脚地拖出了浴桶——尽管如此,还是隔着窗户听到了几声抱怨。

    他吐了吐舌头,假装没有听见,却把自己洗刷得干干净净,然后换上了备用的那套新衣服。

    他数出了二十个铜钱,然后跑到了一家本地的老牌包子店。其实他并没有吃过这家的早点,但是知道城里的官人都喜欢……便觉得张老爷和丁老爷也肯定会喜欢。

    他跑着的时候遇上了王老大手下的一个混混,看他竟然往那样贵的早餐店去排队,顿时起了心思,说道:“好啊!苗阿俊,你这是发达了啊,竟然都能来曾家铺子买早点了?”

    苗小俊便说道:“陈哥,这是给两位老爷买的!还有你当心点,别弄脏了我的衣服,万一招了张老爷的嫌我们都要倒霉!”

    那混混听说是给殷怜她们买的,顿时有点讪讪,立刻松了手,说道:“去吧去吧!这些大老爷就是讲究!”

    其实苗小俊从来没有给大老爷买过吃食。以前他就算整得干净,比起正经的店铺伙计来还是显得脏兮兮的,跑跑腿买买杂货也就算了,吃食这种要入口的东西,没人放心过那么一个流浪儿的手。

    殷怜虽然把他捯饬干净了,却也没想过打发他卖吃食。

    苗小俊花的是殷怜给他的赏钱,是交了王老大分成的那一部分,他甚至不确定买了这些吃食殷怜和岳珂会不会因为嫌弃而根本不入口。

    他只是纯粹地想要讨好两位老板。

    苗小俊小心翼翼地抱着两个油纸包回到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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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怜一打开门,就看到苗小俊守在她和岳珂房间的中间,听到声响,目露惊喜地抬起头来。

    他呲溜一下从地上站起来,把一直藏在怀里的纸包递给殷怜,说道:“张老爷,这是曾家铺子的早点包子,可好吃了!本地的老爷们都喜欢吃!您尝尝!”

    殷怜有点意外,但还是接了过来。她扫了一眼外包装,发现纸包看上去挺精美,还印了小花纹,就知道这顿早餐应该不便宜,有点好奇地问道:“你吃过?”

    苗小俊愣了一下,搞不清楚殷怜问这句话的原因是什么,稍微迟疑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没有……”

    但是想了想,他又强调道:“可我听很多大老爷说起过……他们都说好吃。”

    殷怜停顿了一下,没有说话,苗小俊见不到她的反应,顿时颇为紧张,也有点懊恼和后悔。

    在他看来,光是肉包子就非常好吃了,更贵的包子到底有多好吃,他只能凭想象来猜测,但是心里也不是没有怀疑。

    事实上,苗小俊因为年纪小,会来事儿,所以他吃过见过的好东西甚至还比那群年长一些的小混混多点儿。年纪小,人家就不容易防备他。会来事儿,就容易讨好,也有人会赏他一些残羹冷炙。

    这也导致他在小乞儿之中颇为遭人嫉恨,甚至连年长的少年混混们都眼红他的待遇。不过他有眼色,懂逢迎,所以哪怕两年前一同乞讨的孩子都成了一捧骨头,他还是活得好好的。

    亏肯定是吃过不少的,但是他天性豁达,不会同自己过不去,所以年长了两岁,甚至确实还比以前过得更好了一些。

    但是流浪儿毕竟是流浪儿,他的好日子是凭着隐忍和上交保护费得来的,享受是从来没有的事情。这种情况下,苗小俊也没有被养出一根精细的舌头——对他来说,肉是同等好吃。贵的肉比便宜的肉好吃?

    他的理性会很快地否认这种判断。

    这种情况下,苗小俊自然不会真的觉得贵的肉一定比便宜的好吃。说不定是因为贵的食物更彰显身份,所以老爷们才说它好吃呢?这么一想,就对于能用早点讨好殷怜这件事没有了信心。

    殷怜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这孩子心里肯定十分忐忑。

    真是奇怪。

    苗小俊自己都没吃过的早点,他却想着要拿来讨好殷怜和岳珂。

    但真要说起来,似乎也没那么奇怪。殷怜能够理解苗小俊的想法——他多半把她们当做了能够改变自己命运的某种机遇。而给他带来这种感觉的,或许是殷怜拥有的金钱,或者是武力,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们对于小孩过于温柔的态度。那些让他有一种错觉,总觉得还可以获得更多,只要他足够努力。

    殷怜也有过这样的错觉。

    上辈子的她,在殷家得到了人生的第一个微笑,第一次温柔,第一次怜惜……便以为可以得到一个真正的“母亲”,虽然后来的一切都不太一样,但那确实是她没有变成一个真正的坏女人的主要原因。

    她其实对苗小俊没有太多的同情。她觉得就算没有她们,这孩子也一定能很好地活下去,就像当初的她们一样。她确实有考虑过培养一下这个孩子,也许未来可以作为某种人力,但也仅此而已。

    但如果对于这个孩子来说,她是殷夫人那样的存在……殷怜就稍微有点不想辜负这样的形象。

    她拆开了纸包,拿出一个小包子。

    肉,油脂和葱香料的气息扑鼻而来,殷怜咬了一口,觉得还不错。

    但也只是不错而已。

    夏国五百年前一座小城的料理,既没有非常丰富的香辛料,也没有必须要使用极为苛刻的方法才能获取的珍贵食材,甚至没有足够出类拔萃的厨师……所以他们出产的也只有小城级的美味。

    不能说不好。卖家的手艺纯熟且地道,食材

    淳朴且优秀,是那种很难让人惊艳,却又能让人习惯并且感受到幸福感的食物。

    殷怜吃了一个,注意到这个过程中苗小俊一直高度紧张地盯着自己,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反应。

    殷怜便伸出手,很突然地把剩下的那个包子塞进了苗小俊的嘴里。

    苗小俊愣了一下,一时反应不过来,表情竟有些呆愣。

    他想说话,嘴却被包子堵住了。而且因为人类天生的生理构造,他想说话的时候很自然地就被迫叼住了包子,牙齿也磕破了包子皮。

    汤汁流出来,鲜美得很,显然新鲜滚烫的大肉包和别人赏的残羹冷炙口感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苗小俊一瞬间确实有冒出“好吃”这个念头,可惜他的心思完全没有放在包子上,被烫得呲溜了一声之后,就把包子拿了下来,再次望向了殷怜。

    他迟疑着开口叫道:“老爷……”

    殷怜“嗯?”了一声。

    苗小俊小小声地问:“包子不好吃吗?”

    殷怜回答道:“好吃。但是你第一次买的这么贵的包子,我想要你自己也尝尝味道。”

    苗小俊十分惊讶,问道:“老爷你怎么知道它很贵的?”

    殷怜却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苗小俊望着她,迟疑了一会儿,然后才小口小口地把包子吃掉。殷怜问道还要吗,苗小俊其实有点没吃饱——他食量其实不大,但是平常吃得比较差,这几天虽然殷怜大方,每顿都把他喂饱了,但是客栈厨师的手艺比较一般,肯定是比不上城内口碑一流的老店的。

    但他还是忍住了,坚持表示这是带给岳珂的早餐。

    殷怜也没有勉强。

    把包子吃完之后,苗小俊进入了正题。

    他给殷怜带来了一个消息,是关于每个初五时城中庙会的事情。当然,庙会其实不在城里,也不是纯粹的庙会。它分布在从城里去南山寺的这条路上,并不完全是寺庙举办,其实是一个混合型的市集。

    苗小俊觉得殷怜对于市集未必会感兴趣,所以绞尽脑汁地想了一堆她可能有兴趣的安利点,其中就包括庙会上的花市,香烛市和其它手工艺商品。

    苗小俊把自己见过的努力描述给殷怜和岳珂听:“那么大一个彩色的沙糖人,看上去跟仙女一样。脸雪白雪白的,头发乌黑乌黑的,裙摆是透明的……”

    他的词汇量有限,对于这个年纪的孩子来说其实算不错了,但还是不足以作出精彩的描述。但这也已经够了,殷怜和岳珂都是很会抓重点的人,岳珂当下就开口问道:“那个摊子,是不是叫滴彩糖塑?”

    苗小俊一脸懵逼,脑子里浮出一连串问号,想了想,回答道:“那个,招牌是三个字的。”

    但是听描述就很像著名的民间技艺——沙糖彩塑。

    可是巧了,《鸣芳洗冤录》里面有那么一个篇章,就提到了这种沙糖彩塑。其实岳珂没有见过真正的沙糖彩塑,只是从一部游记里看过相关的描述。游记的作者把这种技艺描述得神乎其神,岳珂心神向往,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写进了书里。

    如今听说这边有可能有真正的沙糖彩塑,哪怕其技艺很可能并没有传闻那么夸张,岳珂也很想见识一下。

    苗小俊看自己说的东西有用,顿时就更兴奋了,又说了一堆其它他自觉比较稀罕的东西。岳珂读的书多,见识其实还算广博,但其实她并没有亲眼见识过许多东西,所以虽然苗小俊说的大部分内容她都知道,但是因为苗小俊阐述的角度不同,所以也给她带来了不同的感受。

    岳珂很快被说动,有些迟疑地望向殷怜。

    殷怜无所谓,反正她的时间是可以卡回去的,她就同意了多久下几天。

    苗小俊目的达到,特别兴奋,只是不敢在殷怜她们面前展露出来。不过一等到脱出

    了殷怜的视野,就开始蹦蹦跳跳。

    他蹦跳着刚出了客栈,就被人找了麻烦。

    不是那群少年混混。

    那群少年混混还在养伤的状态,而且苗小俊之前的警告给得比较到位,对方忌讳殷怜和王老大,这段时间都没有找麻烦。

    来找苗小俊的是王老大一个手下。

    他打量了一番苗小俊,眼神带着妒意,说道:“你这穿得人模狗样啊,看来那大老板对你挺好的。”

    苗小俊说道:“是大老板人好。”

    “啧,小狗腿。”那混混开口说道,“听说那大老爷先前给你赏了不少钱?”

    苗小俊说道:“我都交给干爹了。”

    “都交了?不见得吧?”

    苗小俊和王老大一开始的协议是交七成,但这是他们两人之间的约定,他自然不可能告诉对方,便说道:“干爹给我留了点吃饭钱。”

    却听那人说道:“吃饭钱?可我见那大老爷日日供着你的饭,也不见你花什么钱啊?”

    苗小俊陪笑道:“我也不是天天都能有活儿干的,总要吃一口饭,才能给老大赚更多的钱吧?”

    结果这人根本不吃这一套,说道:“我管你要不要吃饭!我看你先前给老大交了几百个大钱,自己肯定还留着不少!乖乖给我交出来,也省得我自己来搜!”

    苗小俊瞪着他半晌。

    他当然也可以转身就逃,但是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他躲得了这一次,却也躲不了下一次。

    “你这是什么眼神!?”对方看着苗小俊的眼睛,却是心头不快起来。

    苗小俊便想起殷怜的话。

    他伸手进了怀里,摸了半天摸出几十个铜钱,都洒在了地上。

    第

    593

    章

    593X

    对方却并不守诺。

    捡了那几十个铜钱之后,似乎觉得苗小俊肯定还有私藏,又直接上手揪着苗小俊搜了一遍,引得苗小俊脸颊涨红,却忍住了,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

    那男人几乎就要把苗小俊倒过来抖干净了,临走的时候还扫了一眼苗小俊身上的细布衣裳,也知道把衣服都扒了不可行,这才遗憾地离开。

    离开之前,还威胁苗小俊不许去告状。

    不告状是不可能的。

    可告了状也不一定有用。

    如果不是意识到这一点,男人也不敢做这样的事情。

    苗小俊认王老大做干爹,孝敬他,相对来说,如果他被外面的什么人欺负了,王老大也会为他出头,因为这相当于他们这个团体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可是若是小团伙里面的人敲诈苗小俊,王老大未必会管。

    一个新任的干儿子和一起作女干犯科的兄弟,孰轻孰重很容易分清。事实上,如果苗小俊没有遇上殷怜,没有露财,那么人家也未必看得起他平日里跑腿打杂赚到的那一两个辛苦钱。

    说到底,他那一半赏钱还是藏得少了。

    也是因为苗小俊刚傍上王老大,太过急于表现的原因。

    如果没有一开始就拿到这么多赏钱,苗小俊只要在之后的时间里好好打点,帮人跑跑腿多联络感情,等双方混得熟了,那么就算有什么赏钱丰厚的活计,也只需要分润出去一点好处,并不至于被抢。

    但此时后悔已经迟了。苗小俊知道,一旦让对方吃到了甜头,那么接下来想要维持良好的关系就不太可能了。之后想要改变这种关系,要么就让对方吃个大亏,要么就想办法给其他人好处收买他们来制衡对方,但是要做到这两样都需要时间和时机,可苗小俊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也没有办法把一切堵在运气上。

    他生来运气就说不上好,而遇到张老爷和丁老爷两位好心的老板,说不定已经耗光了他接下来好几年的运气。

    其实向殷怜求助也是一条路子,可是他觉得张老爷对他好就是看中他能干,所以他必然不能让人家察觉自己连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了的这种无能。对于苗小俊来说,挨几顿打对他来说都不是大事,他虽然看上去瘦小,其实在挨打上却很有经验,知道怎么保护要害,怎么虚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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