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错了!”

    “不算什么。”

    我和沈鹜年的声音重叠在一起,抱着必死决心等着铡刀落下的我,等来的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赦免。

    大赦。

    “啊?”自认罪无可赦的我,比谁都要意外。

    “男人嘛,喝了点酒,总是很容易意乱情迷的。这很正常,不算什么,你不用这样自责。”沈鹜年垂着眼,倾斜杯子,饮下一小口咖啡,道,“嗯……在国外,大家经常这样互相帮助,哪怕不是同性恋。”

    他抬眸看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钟艾。”

    咖啡杯遮住了他的一部分表情,让我只能专注于他的眼眸。

    金色的晨光下,他的虹膜呈现出一种通透的浅棕。错综复杂的环纹与细微的裂缝交织在一起,围绕着中心因为强烈的阳光而逐渐收缩成小点的瞳孔,宛若有一对黑色的太阳,在他的体内静静地燃烧。

    我不明白,可碍于气氛,还是点了点头。

    “很好。”他看了眼时间,“你是不是要迟到了?”

    糟糕!

    我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将面包塞进嘴里,背起背包就往门口冲。

    “要我送你吗?”身后,沈鹜年的声音问道。

    “不用,地铁更快。”我踩上鞋子跑了出去。

    那一天的课,完全没有在听。我的肉体坐在那里,灵魂早就飞到了九霄云外。

    沈鹜年到底什么意思?我思考着这一问题,列出了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字面意思,他确实不觉得有什么,根本没放在心上;第二种,他说谎,他觉得我是变态,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第三种,还是他说谎,但不是因为他不好意思,而是怕我不好意思,才假装自己不在意。

    怎么想都是第一和第三更有可能……不过要怎么确定是第一种还是第三种呢?

    翻阅着自己的通讯录,找不到一个可以商量这种事的人,不是不够熟,就是看着脑子不太聪明问不出个所以然的。

    正烦着,彭黛发消息来约我吃饭,说又理出来一副不用的三脚架和一只旧闪光灯给我。

    我们约在食堂,她一见我就朝我身后张望:“那小混血呢?”

    “生病了。”我含糊着道。

    裴焕臣到今天都没个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上课。

    “最近的天气确实容易感冒。”彭黛说着,将手里的袋子递给我。

    我问她要吃什么,我来请,她想了想,要了碗云吞,于是我点了两碗云吞。

    坐在靠窗的位置,我们边吃边聊,我说起要参加卡纳大师赛的事情,她说社里大部分人都参加了,她也报了名,先前我不提,她也不敢在我面前说。

    “太好了。你没放弃自己的天赋,真的太好了。”看得出,她是真的为我高兴。

    到这会儿我才意识到,她并非不知道我的那些敏感和自卑,只是小心地不去触碰,犹如呵护娇弱的花骨朵一样呵护着我的尊严。

    心口软软的。

    “姐姐,谢谢你。”我变换称谓,由衷地感谢她。

    她愣了下,随即笑得更灿烂了。

    “这可是你自己叫的,不是我逼你的哈!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姐姐,姐姐知无不言。”说着,她将两颗云吞拨到我碗里,“多吃点多吃点。”

    我有些感动,又有些好笑,不过说到“不懂的”……

    “姐姐,你了解男人吗?”

    彭黛喝汤的动作一顿,眯了眯眼:“你细说。”

    我扫了眼她头上的脏辫,不知道为什么,对她有种莫名的信心。

    “国外男人和男人之间……就是说朋友……会互相,或者说单方面的……帮、帮助对方吗……就是那种生理上……不受控制的……那种……”我期期艾艾,颠三倒四,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话说明白。

    “你是说兄弟之间的……”她举起左手,圈成一个空心的圆筒,非常形象地来回摆动了两下,“这样是吗?”

    我的脸霎时红温,默默点了点头。

    “据我的大量‘资料’来看,确实有这种可能。男人这种生物,只要爽就行等等……”她反应过来,一下捂住嘴,好似得知了什么不得了的隐秘,“小艾,哪里来的外国人,你不会和裴焕臣?”

    “咳咳咳咳咳!!”我呛得昏天暗地,差点要把肺都咳出来,“不是,不是他!”

    第33章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

    “不是,不是他!”

    此话一出,彭黛脸色更微妙了:“不是他?所以肯定有个人是你对不对?你还认识哪个外国人啊?”

    我还在那里狂咳,眼泪都要咳出来:“咳咳咳没有没有!我……我就是网上看到有这方面的说法,外国人好像这方面比较开放,我咳咳咳想着姐你以前在国外进修过,还交往过外国人,好奇问问,谁也没有。”

    也不算骗人,我确实网上查过,上课时偷偷查的,结果让我大为震撼,别说国外,国内也有不少“兄弟间的互帮互助”,有些甚至是真正的血缘兄弟。

    这着实超出了我的认知,震惊度大概仅次于在金辉煌看见白祁轩。

    是不是这些人瞎说的?我和杜敬川就从来没有过这方面的尝试,高中时也没听谁说过有这方面的爱好,总不见得……另类的是我?

    怀着以上的疑问,急切想要确认这件事真实性的我,骤然听到彭黛的“有什么尽管问”,这才转而向她寻求帮助。

    然而现在,我也有些后悔这一时冲动了。

    “真的就是好奇外国人和我们有什么区别,姐你别多想。”我再三保证。

    彭黛将信将疑:“你啊,好奇可以,但千万不能跟别的男人尝试这种事哦。谁要是跟你说什么互帮互助很正常然后骗你给他做,肯定就是要占你便宜的。”

    我垂下头,不敢看她:“哦。”

    “骗你前可能还要喝几杯酒助兴,第二天再说什么昨天对不起,都是我的错,不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你应该不会计较吧……男人我不好说十分了解,也算了解个七七八八,酒精一上头就什么都能做,什么都敢做,第二天酒醒了就跟乌龟王八一样,什么都缩回去了!”

    “……”

    她越说我头垂得越低,最后简直要一头载到面前的碗里,用云吞汤淹死自己。

    不得不说,她是真的好了解男人。

    不过……

    “姐,我也是男人。”我稍稍抬头,为自己发声。

    “你不算。”彭黛前一秒还在义愤填膺,下一秒就转换语气,用一种充满慈爱的目光看着我,“你还是小男孩,跟那种脏脏臭臭的男人才不一样。”

    哎,收回前言,看来她还不够了解男人。要是知道我对沈鹜年做过什么,她恐怕就不会对我有这样的滤镜了。

    吃完饭,我们一起走出食堂,可能看我一副精神萎靡的状态,误会了什么,彭黛在分开的十字路口忽然拍着我的肩道:“放心,姐姐包容度很高的,你无论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是好人,我都会支持你的。况且……”

    她对着我的脸停顿片刻,莫名叹了口气:“况且,像你这种白白净净,动不动脸红掉眼泪,看上去又香又软的小面包,就算是异性恋,也很容易被四的,总归是查血的一生,所以没区别啦。”说罢她摆摆手,翩然远去,独留我一人在原地陷入沉思。

    被四?被三我知道,被四又是什么,难道是说我很容易遭人背叛?还有“查血”,查什么血?验血?看病?

    坐在地铁上,我还在思考彭黛的话,试图解开其中的谜语。猝不及防地,收到了沈鹜年的信息,说他突然要出差一周,这一周让我不用去工作室,安心准备参赛作品就好。信息末尾,还不忘叮嘱我注意安全,关好门窗。

    昨天还没听他说过要出差的事,怎么今天突然就要走一个星期……

    视线上移,落在这条信息的上方,是昨天沈鹜年来学校接我,说自己已经到门口的信息。

    昨天还好好的,今天就这样了,怎么想,都是他在躲我。

    不是第一种,不是第二种,是第三种——他在说谎,对于昨晚的事,他还是在意的,只是怕我不好意思,才假装不在意。

    那之后的一星期,每一天都分外漫长。白天在外头还好,有人,有声音,不会太难熬,晚上就不一样了。

    我从来不知道,同一间屋子,两个人和一个人的差别会如此巨大。

    明明外面就是热闹的街区,屋子里却安静得可怕;往日觉得正好的灯光,如今看来暗得有些伤眼;曾经舒适的床铺,好像也和寝室里的单人床没有区别了。

    我甚至开始讨厌回去,不想一打开门,就面对黑洞洞、悄无声息的空屋。

    和沈鹜年的联系并没有中断过,但不知道是太忙,还是有意疏远,他总是隔很久才回我,并且回复的内容也很简略。

    第三天,晚餐是自己煮的挂面,拍下发给了沈鹜年,可等了一晚,他都没有回我消息。就这样握着手机迷迷糊糊睡去,半夜醒来很多次,每次都会忍不住去看手机,每次都会比上一次更失望。

    到了清晨,仍没有收到任何信息,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手机故障了,关机又开机,还重连了许多次wifi,然后如愿收到了辅导员发的班级群通知……证明手机确实没问题。

    接着,我又开始怀疑是不是沈鹜年出了什么事。想象了一大堆可怕的变故,把自己想到坐立难安,忍不住就要打电话给他,手机在这时候忽地震了震,显示有新消息。

    沈鹜年发来一张早餐图,也是一碗挂面,但应该是酒店大厨做的,比我昨天那晚卖相好多了,看起来就很好吃。

    知道他没事,我大大松了口气,忙将自己的早餐,昨天便利店买的饭团拍给他看。

    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互相拍食物却没有任何言语交流的日常。也是从那天起,我找到了一些参赛思路,总是早早地出门,要到很晚才回去。

    我在设备方面没有优势,只能在城市中取景,想要脱颖而出,势必选题方面要更独特,更新颖。

    我选了几处荒地。

    城市中这样的地块并不在少数,旧的建筑拆除了,新的建筑却迟迟不见动工,日月更替,慢慢就成了荒凉地。

    荒地被围墙围着,四周高楼林立、商业遍布,内里砖石堆积、草木茂盛。都是一样的地,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情景。

    我找了三处这样的荒地,有的偷偷从狗洞钻进去,有的翻墙进去,拍了几千张照片,短短三天就把内存卡都塞满了。

    按下快门,废墟、枯树、明月,还有远处高楼的万家灯火,顷刻间定格。随后,屏幕暗去,相机用尽最后一丝电量。

    背上背包,我从狗洞里爬出去,身上、手上满是尘土,不用照镜子都能知道,脸上必定也是灰扑扑的。这几天向来都是如此的,在那些荒地里,有时候没看仔细,脚下还会被石块树根绊倒。

    今天是沈鹜年回来的日子。

    已经尽量不去想他,让自己忙碌起来,却还是清晰地记得他离开了多久,又剩几天就能回来。

    【我有话要跟你当面说。】

    给沈鹜年留了信息,之后因为忐忑,再没有看过手机。

    深夜的末班公交冷清异常,整节车厢就我和一对年轻的情侣。两人交头接耳,不时发出嘻嘻笑声,在我前面两站牵着手一起下了车。

    回到公寓,还没进门,我就知道沈鹜年回来了——透过门上蒙着白纱的玻璃,能看到屋里亮着朦胧的灯光。

    真神奇。分明是一样的屋子,一样的灯光,只是因为多了一个人,就从“幽暗”变到“温馨”。

    将钥匙插进锁孔,缓慢转圈,开门的瞬间,前几日那种不想面对的厌恶情绪消失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失而复得的欣喜。

    依靠别人的感觉固然好,然而一味索取的友情是长久不了的。就像鱼应该生活在水里,雪遇到火就会化成水,这是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背包脱在门口,我几乎是屏着呼吸一步步走进屋里。

    客厅里亮着一盏昏黄的落地灯,非常安静,但不是那种让人耳鸣的安静。

    有时候越是简单的道理,越是难以参悟。现在,就连我的“安静”都因为另一个人的存在有了区分,我又该怎样说服自己,和沈鹜年之间只是单纯的“友情”?

    兴许是等我等得太久,沈鹜年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几天不见,他重新戴上了眼镜,是和之前那副差不多的银边款式。

    暖色的灯光下,他睡颜平静,收起所有的锋芒,透出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好看得像个假人。

    我尽可能地放轻动作,却还是惊动了他,在我走到沙发旁的时候,他缓缓睁开了眼。

    “钟艾……”他口齿有些含糊,像是还没睡醒,十分自然地朝我伸出了手。

    我看了一会儿,握上去,被他牵到身边。

    “你脸上怎么这么脏?”他坐起身,才看清我的样子就笑了。

    “拍照拍的。”我摸摸自己的脸,很是羞赧。

    两两无话,周遭短暂静谧下来,在我斟酌着要如何开口时,沈鹜年先一步打破沉默。

    “你想和我说什么?是现在说,还是等你洗好澡我们再慢慢聊?”

    我的视线在他脸上停留须臾,又很快移开。

    “现在说吧。”我轻咳一声,盯住他的肩膀,“那天我……我喝醉了,亲你,你……你讨厌吗?”

    很想有什么东西能遮住我的脸,或者给个缝隙让我钻进去,说出这些话,远比我想象的要艰难许多。

    而等待沈鹜年的回复,更是难上加难。

    偏偏他思考用时尤为久,久到我忍不住又去看他,他才微微一笑,吐出自己的答案:“不讨厌。”

    心脏漏了一拍,随后像是为了补齐这拍,加倍地剧烈跳动起来。

    我再次将视线落回他的肩膀,继续发问:“你们那里,同性之间……除了互相帮忙,也会……也会互相亲吻吗?”

    这次,他没有让我等太久。

    “不会。”

    整张脸,连眼眶都在发烫,我强撑着,问出最后的问题:“既然这样……那我可以,可以唔……”一下咬到舌头,痛得皱眉,按照人体本能,这时候应该停下来的,我却不甘心这样半途而废,仍旧忍着痛说完,“我可以追你吗?”

    或许是太痛了,分散了注意力,说话反倒顺畅起来。

    沈鹜年似乎是愣了一下,语气意外道:“你想追我?”

    视线顺着他的肩膀,一路到了脸上,这次不再回避,直直对上他的目光。

    “不可以吗?”我小声问他。

    他哑然半晌,启唇道:“可以,当然可以。你想好了?”

    “嗯!”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闻言,他脱下眼镜,将其折叠起来,放到一旁的茶几上。

    “那现在是在考察试用期对吧?”

    “应该是吧。”我盯着那副眼镜,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脱下来。

    直到脸被掰过去,沈鹜年的脸在我面前放大。

    “那我们就来试试看吧。”吻上来前,他这样说道。

    四唇相贴,口腔里弥漫开淡淡鲜血的味道,双眸微微睁大,我抓住沈鹜年的胳膊,因着不断加深的吻,手指一点点攥紧。

    “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你不能再反悔了。”在一个长吻后,他稍稍退开一些,眼眸中带着几分令人胆怯的偏执,在我还在颤抖地喘息时,又再次凑过来。

    第34章

    你弄疼我了

    四月来临之际,徐獒只身回了战区,走的那天,他没有让任何人知道,仅在登机前群发了一条告别短信。

    哪怕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对“真实”的追求,可一想到此去山高水远,或许再不复见,我还是止不住地伤怀。

    收到短信的时候,我与许美晴正陪同余晓山一道查看展厅的布展情况。余晓山对布展要求相当的严格,大到展品的摆放位置,小到展品标签的字体间距,事无巨细,原本一个上午就能搞定的事,在他的“精益求精”下,硬是拖延到了下午。

    我同美晴姐都有些疲惫,余晓山该是也察觉到了,看我在那儿叹气,就以为是怠慢他,发起脾气。

    “你这个表情什么意思?不高兴服务我这个老头子就直说。”

    我一惊,连忙解释:“不是不是!余老师您误会了,是……是有位对我很好的老师今天要远行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我才会叹气,不是针对您的,您别生气。”

    一旁余晓山的弟子方絮道:“老师,我看这位小朋友不是那样的人。”

    许美晴扬起职业假笑:“是啊余老师,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这么没职业素养的,这点您放心。”

    余晓山观察着我的表情,像是在分辨我话语的真实性。

    “这是去哪里了值得你这么唉声叹气的?”片刻后,他拄着拐杖往前走去,似乎是将此事翻篇了,只是嘴上还是不饶人,语气刻薄。

    “去战区了。”我抱着平板跟上去,假装没听出来他话语里的恶意,“我的老师说,这个世界大家看彼此都是傻子,而他自己是个追求‘真实’的傻子。”

    木质拐杖敲击地面,发出“嗒”地一声,余晓山侧目看过来:“追求真实的傻子?”他浑身枯瘦,头发雪白,一双满是红丝的眼睛瞪大到极致,“那我是什么?”

    我有些被他的摸样吓到,缩着脖子咽了口唾沫,正搜肠刮肚想答案,对方却已经大笑着收回视线。

    “哈哈哈哈我是追求善恶有报的傻子!”他留下一句意义不明的话,大步向前走去。

    方絮朝我抱歉地笑笑,小声道:“对不住了小朋友,老师脾气不太好,你多担待。”

    我干笑着摆摆手:“哪里的话。”

    许美晴等两人都走了,拍拍我的背,言简意赅道:“老东西脑子不好了,别放在心上。”

    一般外界总认为,红线症中,Redvein的危险程度是远远大于Cure的,毕竟Cure没有Redvein的感应能力,也看不到红线,完全是身负“唐僧肉”的普通人。然而在余晓山的红线展中,他的观点却完全相反。

    标着Cure的药丸充斥在由血色金属线条编织而成的巨大野兽体内,自它的心口,蔓延出一根同色的长线。那条线一直蜿蜒到一具白色的瘦小人影身上,纠缠上去,化作一条险恶的毒蛇,张口咬住白影已经支离破碎的心脏。而心脏的血管处,标注的是“Redvein”。

    看到这组名为《臣服》的作品,我有一瞬间怀疑两边的标注是不是标反了,甚至调出展品清单看了眼。

    结果展品简介上清楚地写着:“……此作品意在展现Cure身为野兽的那一面,与Redvein作为普通人的身不由己……”

    “红线症真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病啊,它让Redvein失去尊严,只能像条狗一样去渴求另一个人的体液。你们知道吗……”余晓山用拐杖指了指那具白色钢丝织成的人影,道,“如果Cure在没有爱上他前就死了,那他很快会跟着毒发身亡,但是他死不死,Cure都没有影响,不会有任何感觉。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不讲道理的毛病?”

    为了这个展,我也上网去查了一些红线症相关的信息。

    红线症是一种寄生虫病已成为医学界共识。基于某种隐形的契合度,Cure与Redvein相互匹配,具有唯一性。

    Cure体内的雌虫与Redvein体内的雄虫一生都在为繁衍做准备。Cure爱上Redvein,治愈红线症,这是最好的结局。除此之外的结局,都会伴随Redvein的死亡。

    正常情况下,在Cure没有爱上Redvein前,若Cure死亡,则雌虫死亡,雄虫感知丧偶,会有殉情行为,将毒素全部注入Redvein体内导致对方快速毒发。

    若Redvein意外死亡或者被毒素折磨死,雄虫随之死亡,则雌虫不再选择新的雄虫,没多久就会逐渐凋亡,Cure不会为此有任何感觉。

    总而言之,是种意外忠贞的虫,要是不拿人类当养料就更好了。

    “我的阿洛啊,只是想要活命而已,到底做错了什么?”余晓山说着,走近那座白色的人影,伸手轻抚雕像的面庞,慢慢红了眼眶。

    阿洛?我一怔,内心暗暗震惊,难道是余洛,余晓山那个英年早逝的儿子?对方是得了红线症去世的?

    瞟了眼许美晴,她一脸淡定,好像早就知道,发现我在看她,朝我使了个眼色。我领会,赶忙整理表情,免得又被老头子找茬。

    “老师……”方絮从怀里掏出纸巾,上前递给余晓山,“师弟在天之灵,一定会保佑我们这次一切顺利的。”

    余晓山接过纸巾,按在脸上,点点头,继续向下一个展品走去。

    需要调整的地方有很多,开幕在即,时间有限,大家只能彻夜赶工。

    沈鹜年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到的,刚应酬完的关系,身上还带着淡淡酒气。由于我明天周一还要上课,他让我先回去,说自己与许美晴守着就好。

    尽管不太好意思先走,但忙了一天,我确实十分疲惫了,加上明天早八,犹豫后还是决定听从沈鹜年的安排。

    走前,我左右看了下,见没人关注我们,垫脚悄悄凑到沈鹜年耳边,道:“你跟我来一下。”

    他饶有兴味地一挑眉,随我一同到了展馆后头的休息室。

    这次余晓山的红线展有许多超过五米的大型装置,对展馆空间要求很高,前期看了许多场地,最后一处位于市中心滨江畔的老厂房胜选。

    老厂房几十年前是座造船厂,后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厂区被关闭闲置,荒废了很多年。好在前两年政府通过改造利用,设施升级,将其转型成了以艺术展览为主,餐饮文创为辅的商业街区。

    展馆所有空间都是我们自己隔的,包括休息室。不过厂房本身的顶太高了,没法儿封到底,只能用薄薄的墙板围起来,划出一块简易的休息区。

    进到休息室,我打开自己的柜子,从里头取出中午在隔壁花店买的玫瑰。

    这玫瑰名叫“黑巴克”,与一般的玫瑰很不一样,颜色要更暗一些,花瓣的丝绒质感也更强。我打花店门口经过,一眼就被它吸引了,总觉得它和沈鹜年非常般配。

    店员见我购买意图强烈,一个劲儿宣传这花是多么稀有多么珍贵,让我凑99支,寓意长长久久。

    我有些心动,问她多少钱,她说一支50,如果我买得多,可以打九折。

    “送你的。”我单手将花递到沈鹜年面前,因为太害臊了,全程都低着头,盯着脚下,“虽然只有一朵,但……但象征我对你一心一意!”

    为了早日转正,甜言蜜语必不可少,用心的小礼物更是多多益善。这些都是我在网上学来的,不过是追女孩子的攻略,不知道沈鹜年受不受用。

    除了外头的隐隐杂声,休息室一片寂静,沈鹜年好一会儿没有接,我忐忑地偷瞄他,发现他正在脱自己的眼镜。

    “还是第一次有人送我玫瑰,我很喜欢。”边说,他边将眼镜塞进自己西服的领口胸袋内。

    “你……你等等!”喜欢就喜欢,脱什么眼镜啊?

    我如临大敌,捂着嘴退后,没两步撞到了身后的铁柜子,发出“砰”地一声。

    “你退什么?不是要送我花吗?”沈鹜年含着笑逼近,抽走我手中那支用黑色包装纸精心包起的玫瑰。

    “你又要亲我。”我已经很能意会他脱眼镜的潜在含义了。

    双手撑在我的两侧,他将我困在他与柜子之间:“都说了试用期,不试怎么知道合不合适?”

    “那也不用……不用天天试吧?”掌心下的脸迅速发烫升温,我闷闷地指控道,“你老是把我舌头咬破,我都长溃疡了。”

    他轻轻拉扯我的胳膊,眉心拧起,眼里满是愧疚:“你看,所以要多试嘛。试多了,技术好了,以后就不会把你咬伤了。张嘴让我看看,哪里长溃疡了?”

    他的语气太过温柔,叫我很难抵抗。就着他的力量松开手,我自暴自弃地闭上眼,最终在他的注视下一点点张开嘴。

    他抬起我的下巴,低声诱哄道:“乖,把舌头伸出来。”

    我更紧地闭住眼,听话地伸出一截舌头。

    “真乖。”

    说话间,沈鹜年带着醉人的酒气袭向我,舌头被舔舐,被裹卷,被不轻不重地啃咬。我一抖,害怕地缩回去,沈鹜年追过来,不允许我闭嘴,吻得我几乎喘不过气。

    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我睁眼看过去,是那支黑巴克。

    别开脸,我想要去捡:“花唔……”

    下巴微痛,沈鹜年似乎有点不太高兴我的挣扎,将我的脸强制掰回去,一口咬在了下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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