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等我有能力了,当然是要先救这些爱妃。事情总有个先来后到,我就算再有能力,也救不了全世界的小猫咪啊,况且……
托着下巴,我观察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猫们,往日总会得到片刻治愈的内心,今天反倒一路走低,变得又酸又苦。
况且……一切都是空想,现实是,我哪只都救不了。
第10章
下流的红舌
摄影展为期一周,开幕那天,我被许小姐选为侍应生招待来宾。
此次摄影展不同于普通摄影展,严格说来,它是一项金融产品,与超长的持有期对应的是高额的回报。而高回报的来源,便是今日的贵客名流们。
说是摄影展,但我觉着,这其实更像是以前欧洲的那些艺术沙龙。一群有钱人聚在一处,穿着得体,谈吐不凡,聊艺术聊慈善,看展是其次,社交才是主体。
而沈鹜年身为策划这次展出的人,也如从前那些沙龙主人般,与宾客们谈天说地、应对自如。
“这是奈西姆,19岁,他有着棕色的眼睛,浓密的眉毛,和非常漂亮的下颌线。虽然出生在农村,但奈西姆的职业规划是成为一名演员。”
不知道是不是讨厌这种场合,徐獒上午只是短暂出现了一下便火急火燎地跑了,本该他担任的解说工作也就落到了沈鹜年身上。
所幸,沈鹜年将这项工作做得很好。
“可惜战争爆发,他不得不穿上戎装,成为一名战士。”他驻足于一组黑白相片前,同宾客们娓娓道来。用词精准而流畅,节奏也把握的很好,让人很容易沉浸在他构建的故事感中。
就好比我,端着点心盘路过的功夫,不知不觉便被他的解说吸引,等回过神,已经停下脚步聆听。
墙上的组图一共有八幅,主人翁都是同一个少年,脸上长着雀斑,剃着寸头,笑得非常灿烂。前七张照片,都是A4尺寸,有少年吹着口琴依靠在断墙上的;有他为战友们表演搞笑默剧的;也有他就着微弱烛火翻阅莎士比亚戏剧的……他总是面带笑容,像一朵生命蓬勃的向日葵。
直到最后一张照片。
它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的不起眼,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那上面还有个小小的土包。就如少年的死亡,平庸、渺小,引不起这世上的任何波澜。
“距离20岁还有三天的奈西姆死于一场轰炸,众人靠他身上的铭牌辨认出了他,将他埋在了一座公共墓地里,就像其他几百人一样。”
“战争结束后,政客们握手言和,利益按需分配。众多的奈西姆成了战争中的一粒尘埃,他们放弃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生命,最终一点点堆砌起了……别人光彩的履历。”
“好战者听不到废墟里的哀嚎,看不到母亲们的眼泪,他们用拙劣的谎言粉饰自己的野心,用虚假的正义包装自己的欲望,冠冕堂皇地让一个个深信不疑的奈西姆为他们冲锋陷阵。”
奈西姆的笑容多有感染力,他的死就有多震撼。人群一片缄默,所有人都表情凝重,更有感情充沛的女士叹息着红了眼眶。
而沈鹜年并没有任气氛沉重下去,他话锋一转,言语变得诙谐起来:“‘战争是万物之父,万物之王。战争使一些人成为神,一些人成为人,一些人成为奴隶,一些人成为自由人’。所以你们看,连赫拉克利特都知道,掌握权力的男人才是引发对立的根源。”
“1839年,达盖尔发明了摄影术,摄影史就此开启。摄影在战争中的运用,几乎伴随着其历史。摄影师们如实记录着战场上发生的一切,将它们定格保存,以供和平年代的人们反思警醒。”
“但我们都知道,真正应该反思警醒的人,根本不会来看这些东西,道德永远只约束有良知的人。”
“比如我们。”
众人发出一片笑声,有人鼓掌,有人朝他举杯。
“敬我们都是有良知的人。”
“敬和平!”
沈鹜年微微颔首,同样举起手中香槟回敬,视线扫到人群外的我,并不停留,直接从我脸上掠过,好似根本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
刚扬起的唇角一点点落下,我抿了抿唇,捧着托盘没趣地走开。
好啦,我现在成了没有良知的人了。
明明之前怼人家周小姐的时候,说什么Cure本来就没有义务救Redvein,那是人家的自由,到我自不自由都不重要了,反正我就是冷血无情。
双标。
内心腹诽着,我端着小点心来到远离沈鹜年的另一个展厅。
这边的人少了许多,零星散布于展厅的各个角落,我来回游走穿梭,推销着自己托盘中的马卡龙。
“这次负责策展的,是不是那个阿什麦金家的养子?”
“就是他。父亲枪杀了母亲,然后被阿什麦金收养了。”
转角处,我听到交谈声倏地停下脚步。
两位手持香槟的女士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对着我,尽情聊着八卦。
红衣女士一脸求真若渴:“那个传闻是真的吗?他的父亲沈爻当年是个不得志的艺术家,上门去求阿什麦金为他策展,被阿什麦金拒绝了,说他作为艺术家生平太过普通无趣,没有冲击力。结果沈爻听进去了,没多久就枪杀了自己的妻子,接着吞枪自尽。”
黑衣女士浅抿了口酒,不紧不慢地说道:“是真的。而且当时是想连孩子一起杀的,但母亲保护了孩子,将他护在了自己身下。孩子虽然也受了枪伤,好在最后救回来了。”
她显然是业内人士,知道一些内情:“阿什麦金心存愧疚,收养了沈爻的孩子,并且在孩子成年前负责代管沈爻的所有作品。他多厉害啊,短短几年,沈爻那个疯子的作品便水涨船高,成了天价。”说到此,她冷哼一声,“我是不信那鬼佬这样好心的,这些年据说他一直以各种借口延迟将那些遗产交还到沈鹜年手中,做得不要太明显。”
红衣女士遮住唇,惊道:“司马昭啊。”
黑衣女士耸耸肩,之后便另起了话题。
我没再听下去,捧着马卡龙蹑手蹑脚地离去,生怕被她们发现了。
原来沈鹜年的身世竟这样复杂,感觉……比我还要凄惨几分。
不对不对。我赶忙摇了摇头。又不是学习成绩,这种事怎么能比较?
无论是怎样的意外,失去父母的小孩都是很不幸的。
我又在别的展厅走了几圈,马卡龙是一点没人吃,最后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号展厅。
“白先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听到有些耳熟的声音,我心头一动,往展厅门口看去,果然就是周芸。
周小姐今日化了精致的妆容,一头长发盘起,用一根翠绿的发簪固定,当真是清丽脱俗,气质出众。
“周小姐能够光临,是我的荣幸。”
她手里挽着白色的大衣,与白祁轩并肩而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男才女貌,一对璧人。
而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
穿着侍应生的衣服,端着推销不掉的小点心,纵然与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任谁都能看出我的格格不入。
彭熏让我不要放弃,徐獒让我珍惜天赋,可摄影于我,就如白祁轩于我,是西西弗斯徒劳无功的努力,是夸父遥不可及的太阳,也是襄王惹人憎恶的……痴心妄想。
沈鹜年问我难道就这样打算一辈子看着白祁轩吗?可不看着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打算就这样安静地撤离,结果事与愿违,还是叫白祁轩发现了。
“钟艾……”他面带微笑,毫无所觉地用着如往常一般的声音和表情叫我,坦荡地让我愈发地自惭形秽。
我转身就走,只当没有听见。
谁想才走十几米,就被白祁轩追上。
“你跟我来。”他脸上笑意不再,将我手里的托盘随手放到长椅上,拽着我的手一路走出展厅,弯弯绕绕地竟到了我上次躲藏的那个杂物间。
他拉我到最里面,随后像是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我一样,只是复杂地注视我,没有开口说话。
我靠着墙,被他看得很不自在:“……白哥?”
他叹了口气,终于开口:“钟艾,我们要一辈子这样下去吗?”
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微颤动,我握紧成拳,又快速松开。
“那我注意以后不要出现在你面前。”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懊恼地抹了把脸,在狭小的空间里踱步,“我和周小姐什么都没有,只是之前在凌云寺我有提起这次的展览,她很感兴趣,我就说会邀她来看,你不用误会……”
我听着有些不对,急急打断他:“你不用跟我解释的,白哥。”
虽然看到他和周小姐一起我确实很难受,但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白祁轩有权利不喜欢我,也有权利选择别人。
白祁轩看向我,神情带着丝纠结:“可我想要我们和以前一样。你现在总是避着我,也不像从前那样亲近我,我……我不想这样,钟艾,我不想失去你。”
我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这样实在让我很为难,偏偏我又没法儿对他硬起心肠。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冲动的告白,本来就一个人难受,现在好了,大家都难受。
这次,换我长长叹气:“那不是……不是怕你尴尬吗?”
“其实我这段时间也很不自在,我那时候太孤单了,总想有个人陪我,才会……想要跟你告白。一切都是我的错觉,后来我想通了,我对你就是弟弟对哥哥的感情。”
比起精心预演,花了漫长时间策划的告白,推翻它只用了我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白祁轩皱着眉,看了我许久:“真的?”
他或许心里存有怀疑,但这种情形下,那些都不重要了,他就算不信……也是会相信的。
我用力点头,言不由衷道:“嗯。我早就想跟你说清了,又怕你不信。以后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眉头逐渐舒展,白祁轩露出一抹笑容,上前缓缓拥住我。
“有你这句话太好了。”
白祁轩是个很重感情的人,重到他不愿意放弃任何一段他已经安排好位置的感情。
我的位置是他爱护的“弟弟”,他没有办法割舍,也不愿意重新安排我的位置。
所以,我退回去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身体为这样亲密的行为而战栗,心脏却在欢喜中隐隐作痛。
我抬起手,想要拥紧他,视线不经意地扫到门口,瞬间僵住。
沈鹜年双手环胸,靠在门框上,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已不知看戏看了多久。
见我发现他,他没有一点被抓包的心虚,反倒冲我打了个招呼。
我迅速把胳膊放下,用眼神质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视而不见,指了指我,又指向白祁轩,最后指向自己,情色地探出一截舌尖,轻轻咬住。
盯着那截下流的红舌,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宛如被大火燎过,整张脸都烫了起来。
什么意思,他这是让我……舌吻白祁轩吗?
第11章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
见我迟迟不行动,沈鹜年摇了摇头,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模样,直起身走了。
至少一开始我以为他走了,直到走廊里传来巨响。
白祁轩吓了一跳,一下松开怀抱,转头看向身后。
“可能是外头的展架倒了……”他道。
杂物间不止里面,外面也堆着不少东西,塞得整个走廊都快走不了人。
“我们出去吧。”说着,他来拉我的手。
我避开他,飞速找了个借口:“白哥你先出去吧,我在这里……在这里休息会儿。”
白祁轩环伺四周,心里可能也奇怪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休息,但面上只是迟疑片刻便点头道:“那好,我先出去了。”
我看他离开,瞬间塌下肩膀,走出货架,坐到了上次那只展柜上,半晌,面前出现一双鞋,不是白祁轩的。
我顺着那双长腿一点点往上看,果然就是去而复返的沈鹜年。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他半真不假地说着,脸上丝毫不见歉意。
“你不是在前面接客吗,怎么来这里?”我不答反问。
他低垂着眼眸,唇角扬起,仿佛并没有听出我话里的指向性:“我遇到周小姐,他说你和白祁轩好像吵架了,我一时担心就找了过来。”
他太高了,仰头这个姿势对脖子不是很友好,维持了一会儿我就维持不下去了,揉着后脖颈低下头。
“你担心什么,我又打不过白祁轩。”
我想着,他是白祁轩的朋友,要担心肯定也是担心白祁轩,可头顶传来的轻笑却否定了我的理所当然。
“我就不能是担心你吗?”
我撇撇嘴,并不买账:“担心一个冷血的人哦?”
地上有一只飞虫的尸体,黑色的,只有我小拇指指甲盖那样大。应该死了有些时候了,干巴巴地贴在地上,被人踩过很多脚的样子。
我托着下巴,将这只飞虫作为视线的落点,忽然就想到了奈西姆,和我差不多大的奈西姆。
在大人物的世界里,奈西姆就像这只虫子,活着时微不足道,死了也是无关痛痒。
与他比,我已经幸运好多……
一只锃亮的皮鞋出现在视野里,严严实实踩上“奈西姆”。
“你不是吗?”
我先是怔然,一下直起身,等反应过来沈鹜年问的什么,又觉得荒谬。
他竟然还反问我?
那一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站起来推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好不受他这莫须有的指控。可当我忿忿抬眼,隔着那副眼镜,与他平静幽深的双眸对视时,又不期然地想到了展厅里那两位女士的对话。
他的父亲是个疯子,他的母亲为救他而亡,他长这么大,哪怕衣食无缺,心理大概率也不太健康,或许……他道德观就是这么强,强到连一个虚无的假设都不允许有瑕疵。
“好了好了,我救,我救行了吧!”我无可奈何地妥协下来,“要是我有钱了,我一定优先把那只白猫找出来,带它看病洗澡,把它喂得白白胖胖的。”
这回答显然比上次更优,更能取悦沈鹜年。黑眸染上笑意,他胳膊微动,轻轻摸上我的脑袋。
“这才乖。”
鼻端香风拂过,我夹起一边的眼睛,见他这样容易被哄好,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一点点好气。
“好啦,别摸了。”又不是小狗。
我推开他的手,站起身:“这里的空气不好,我们出去吧。”
扭头拍拍自己的屁股,我意思意思拍去些浮尘,擦着沈鹜年往外走。
“刚刚那么好的机会,怎么不亲下去?”
踏出去的脚又收回来,我侧脸看他,以为他光是见我与白祁轩相拥,根本没听到我们的对话,便同他解释:“他就是把我当弟弟,我要是亲他,他会吓死的……”
沈鹜年冷嗤一声,跟听到了什么出彩的笑话似的。
“你真是个孩子,一点不懂男人心啊。”他调转脚步,面向我,感慨道,“你怎么会觉得,他单单把你当做弟弟呢?”
他缓慢欺近,像一头蓄势待发,伏下身子的野兽,一点点缩小与猎物的距离。
“什么意思?”我咽了口唾沫,不住后退,直到背脊抵住墙壁,退无可退。
“你应该学一些勾引男人的技巧,比如方才那种情况……”他单手撑在我的脑袋旁,危险地抵进。
恍惚中,我生出一种错觉,一种自己要被凶恶的郊狼从雪地里掘出来一口吃掉的错觉。
我抖了抖,忙伸出手去推他,他的气息却一晃而过,没有落到任何一个我预想的地方。
他凑近我的耳朵,用着低哑接近气声的嗓音道:“你要用你的双臂环住他,用你的身体贴紧他,将你那两片柔软的唇按在他的脖颈,一边磨蹭,一边流着泪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那些声音太近了,近到只是从他翻卷的舌尖吐出,就好像直接进到了我的身体。它们横冲直撞,一会儿往上,一会儿又向下,誓要在我的体内搅个翻天覆地。
“他会受不了地把你按在墙上亲吻,这时候,你就能将你的舌头伸进去……”
我的头皮开始发麻,或者说,我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为他的话里含义,也为他暧昧至极的语气。
我闭了闭眼睛,努力平复心绪:“你的意思是,白哥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自己不敢承认?”
灼热的呼吸自耳际撤离,沈鹜年退开一些,什么都没说,但表情满满都是“你总算没有太笨”的意味。
我半信半疑……不,我大概只有两成相信,一成,是看在他替我跟徐獒求情,让我免于负债200万的份儿上,还有一成,是看在我生病他曾照顾我的份儿上。
“不信?”他有一种稳操胜券的笃定,“那我们来打个赌。”
“打赌?”
“要是证明我说的话是对的,你要陪我做个实验。”他虽然不再靠得那样近,但另一只手也撑到了我的脑袋旁,乍一看,就像将我圈在了他的怀里。
我缩在他的包围圈内,听到“实验”两个字,首先想到的实验室里那些被开肠破肚的小动物们,其次又想到了疑似被沈鹜年活剐的那条大鲢鱼……
“你在想什么?”沈鹜年盯住我,突然笑起来,“放心,不是什么人体实验,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知道皮格马利翁效应吗?”
脑海里搜寻了一遍,这不是我熟悉的名词,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的国王,他爱上了自己雕刻的少女,日夜祈求神灵让雕像成为他的妻子。最终爱神感念他的赤忱,赋予雕像生命,让他们结为了夫妻。”
“简单来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望,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对方的行为和自我认知。”
“皮格马利翁希望雕像活过来,成为自己的妻子,雕像就真的活了过来。”
“那如果我希望你成为一个让白祁轩神魂颠倒的男人,你是不是就能顺利追到他了?”
我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个什么皮格马利翁,不会小名叫做“PUA”吧?
“你可以把它当做一个行为心理学实验,我向来对揣摩人类心理很感兴趣。如果你答应,之前欠我的那200万人情就一笔勾销了。”沈鹜年放下胳膊,不再将我桎梏在他身下。
我稍稍松了口气,说话都更顺畅些:“这个实验……我也是有权终止的吧?如果我不想再进行下去,能够随时随地叫停吗?”
“当然。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安全词,你如果希望我停下来……”他微微停顿,又接下去道,“无论如何我都会停下来的。”
别的还好说,但是那个200万,真是像一座大山一样,太有份量了,让我本就缺少的“拒绝的勇气”,顷刻间更是捉襟见肘——没有拒绝也没有勇气。
不过好算搞懂了他的意图,不是什么爱屋及乌,亦非跟白祁轩有仇,他只是单纯的实验怪人而已。
这类人我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摄影社里,有的师兄不过是为了拍一只小鸟就横跨地球追去南非,有的师姐实验数据不好三天两头在活动室里作法磕头,还有的师兄每天将一只键帽带在身上,说只有用它敲出来的代码才是最完美的。
这世上,看起来正常,但其实执拗疯狂的人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那……成交。”沉思片刻,我朝他伸出自己的右手小拇指。
盯着我的小指,沈鹜年唇边的笑意又加深些许。
“安全词就定‘加拉泰亚’吧。”说着,他同样伸出右手小拇指勾缠上来,“成交。”
接下来的几天,沈鹜年待我并无什么不同。而白祁轩忙着招待来看展的贵客,与他们建立联系,和我的交流也很有限,有时候都是见到了匆匆说两句话,转头又招呼别人去了。
不过看他头几天精神还挺紧绷,这两天已经愈发游刃有余,说明工作进展地不错,这支徐獒的艺术品基金,怕是要大赚特赚了。
【来停车场,快点。】
收到沈鹜年消息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闭馆时分,大家都在打扫场地,收拾餐具。
我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找我,或者有东西要我拿,外套都来不及穿,直接顺着楼梯快跑了下去。
远远地,我就瞧见沈鹜年立在他的车旁,眉心微微蹙起,等得像是很不耐烦。
我愈发加快了脚步,小跑向他:“怎么了?”
听到声音,他看过来,脸色瞬间由阴转晴,迎着我走了两步,在我到他跟前时,张开双臂一把将我搂进了怀里。
我被他抱得结结实实,整个人宕机了两秒,随即才想到要挣扎。
“别动啊。”他将我裹进他的大衣,音色带笑,隐隐透出几分得意,“还记得我们打的赌吗?”
跑过来时冷得牙齿都打颤,如今在他的大衣里,贴着他的身体,又闷热得过分了。
我探出脑袋,完全无视了他的话,用手抵着他,急道:“这里是停车场,会被人看到……”
话语戛然而止,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透过沈鹜年的肩膀,我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震惊看着我俩的白祁轩。
他似乎是刚要走,又或者刚从外面回来,拿着车钥匙走在停车场,恰巧看到沈鹜年,想要打个招呼,话没出口,我就从他面前飞奔而过,扑进了沈鹜年的怀里。
他的车钥匙掉在地上,他却没有去管。太远了,远到我无法分辨他眼中除了震惊之外的情绪,到底是尴尬……还是愤怒。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沈鹜年说着,勒紧了我的腰,“如果他等会儿过来打我,你可要帮我拦着。”
第12章
怎么老能找到我啊?
小姨很爱看那种要死要活的爱情剧,剧里的主角们总是会无缘无故在雨里互相追逐,在拥堵的道路上说下车就下车,还会因为吃醋就在大庭广众下大打出手。
我一直觉得那种剧情很奇葩,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结果今天竟然遇上了。
拦?怎么拦?
抱住白祁轩让沈鹜年快走吗?
“这么冷吗?你抖得好厉害。”
紧紧抓着沈鹜年胸前的衣物,我的手掌隔着那层薄毛衣,感受到他皮肉下的心跳——平稳、强健、有力。
相较于我的慌乱紧张,他简直无所畏惧,端的是泰然自若、气定神闲,心态稳到我都觉得有一丝离谱。
我没有理他,只是专心观察着远处的白祁轩,见对方终于动作,抓着手下衣料的力道更大了几分,连呼吸都轻了。
然而白祁轩并没有如预想中那般直直冲过来与沈鹜年一决生死,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车钥匙,转身逃也似地跑了,似乎多留一刻,我与沈鹜年身上的同性恋病毒就要蔓延到他身上。
手指渐渐松开沈鹜年的毛衣,望着白祁轩的背影,可能已经失望过太多次,我的内心只有很少部分觉得空落落的,其余部分都是庆幸。
“他走了。”我轻轻去推沈鹜年,自嘲道,“你看,他根本不喜欢我。”
沈鹜年顺着我的力道后退,脸上并没有意外:“哦,曾经牢牢掌握在手里的,突然要被别人抢走了,他觉得混乱,不知道怎么处理,逃跑也是正常的。”
托着下巴,我观察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猫们,往日总会得到片刻治愈的内心,今天反倒一路走低,变得又酸又苦。
况且……一切都是空想,现实是,我哪只都救不了。
第10章
下流的红舌
摄影展为期一周,开幕那天,我被许小姐选为侍应生招待来宾。
此次摄影展不同于普通摄影展,严格说来,它是一项金融产品,与超长的持有期对应的是高额的回报。而高回报的来源,便是今日的贵客名流们。
说是摄影展,但我觉着,这其实更像是以前欧洲的那些艺术沙龙。一群有钱人聚在一处,穿着得体,谈吐不凡,聊艺术聊慈善,看展是其次,社交才是主体。
而沈鹜年身为策划这次展出的人,也如从前那些沙龙主人般,与宾客们谈天说地、应对自如。
“这是奈西姆,19岁,他有着棕色的眼睛,浓密的眉毛,和非常漂亮的下颌线。虽然出生在农村,但奈西姆的职业规划是成为一名演员。”
不知道是不是讨厌这种场合,徐獒上午只是短暂出现了一下便火急火燎地跑了,本该他担任的解说工作也就落到了沈鹜年身上。
所幸,沈鹜年将这项工作做得很好。
“可惜战争爆发,他不得不穿上戎装,成为一名战士。”他驻足于一组黑白相片前,同宾客们娓娓道来。用词精准而流畅,节奏也把握的很好,让人很容易沉浸在他构建的故事感中。
就好比我,端着点心盘路过的功夫,不知不觉便被他的解说吸引,等回过神,已经停下脚步聆听。
墙上的组图一共有八幅,主人翁都是同一个少年,脸上长着雀斑,剃着寸头,笑得非常灿烂。前七张照片,都是A4尺寸,有少年吹着口琴依靠在断墙上的;有他为战友们表演搞笑默剧的;也有他就着微弱烛火翻阅莎士比亚戏剧的……他总是面带笑容,像一朵生命蓬勃的向日葵。
直到最后一张照片。
它只有巴掌大小,非常的不起眼,不仔细看,都看不出那上面还有个小小的土包。就如少年的死亡,平庸、渺小,引不起这世上的任何波澜。
“距离20岁还有三天的奈西姆死于一场轰炸,众人靠他身上的铭牌辨认出了他,将他埋在了一座公共墓地里,就像其他几百人一样。”
“战争结束后,政客们握手言和,利益按需分配。众多的奈西姆成了战争中的一粒尘埃,他们放弃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生命,最终一点点堆砌起了……别人光彩的履历。”
“好战者听不到废墟里的哀嚎,看不到母亲们的眼泪,他们用拙劣的谎言粉饰自己的野心,用虚假的正义包装自己的欲望,冠冕堂皇地让一个个深信不疑的奈西姆为他们冲锋陷阵。”
奈西姆的笑容多有感染力,他的死就有多震撼。人群一片缄默,所有人都表情凝重,更有感情充沛的女士叹息着红了眼眶。
而沈鹜年并没有任气氛沉重下去,他话锋一转,言语变得诙谐起来:“‘战争是万物之父,万物之王。战争使一些人成为神,一些人成为人,一些人成为奴隶,一些人成为自由人’。所以你们看,连赫拉克利特都知道,掌握权力的男人才是引发对立的根源。”
“1839年,达盖尔发明了摄影术,摄影史就此开启。摄影在战争中的运用,几乎伴随着其历史。摄影师们如实记录着战场上发生的一切,将它们定格保存,以供和平年代的人们反思警醒。”
“但我们都知道,真正应该反思警醒的人,根本不会来看这些东西,道德永远只约束有良知的人。”
“比如我们。”
众人发出一片笑声,有人鼓掌,有人朝他举杯。
“敬我们都是有良知的人。”
“敬和平!”
沈鹜年微微颔首,同样举起手中香槟回敬,视线扫到人群外的我,并不停留,直接从我脸上掠过,好似根本不认识我这个人一样。
刚扬起的唇角一点点落下,我抿了抿唇,捧着托盘没趣地走开。
好啦,我现在成了没有良知的人了。
明明之前怼人家周小姐的时候,说什么Cure本来就没有义务救Redvein,那是人家的自由,到我自不自由都不重要了,反正我就是冷血无情。
双标。
内心腹诽着,我端着小点心来到远离沈鹜年的另一个展厅。
这边的人少了许多,零星散布于展厅的各个角落,我来回游走穿梭,推销着自己托盘中的马卡龙。
“这次负责策展的,是不是那个阿什麦金家的养子?”
“就是他。父亲枪杀了母亲,然后被阿什麦金收养了。”
转角处,我听到交谈声倏地停下脚步。
两位手持香槟的女士坐在一张长椅上,背对着我,尽情聊着八卦。
红衣女士一脸求真若渴:“那个传闻是真的吗?他的父亲沈爻当年是个不得志的艺术家,上门去求阿什麦金为他策展,被阿什麦金拒绝了,说他作为艺术家生平太过普通无趣,没有冲击力。结果沈爻听进去了,没多久就枪杀了自己的妻子,接着吞枪自尽。”
黑衣女士浅抿了口酒,不紧不慢地说道:“是真的。而且当时是想连孩子一起杀的,但母亲保护了孩子,将他护在了自己身下。孩子虽然也受了枪伤,好在最后救回来了。”
她显然是业内人士,知道一些内情:“阿什麦金心存愧疚,收养了沈爻的孩子,并且在孩子成年前负责代管沈爻的所有作品。他多厉害啊,短短几年,沈爻那个疯子的作品便水涨船高,成了天价。”说到此,她冷哼一声,“我是不信那鬼佬这样好心的,这些年据说他一直以各种借口延迟将那些遗产交还到沈鹜年手中,做得不要太明显。”
红衣女士遮住唇,惊道:“司马昭啊。”
黑衣女士耸耸肩,之后便另起了话题。
我没再听下去,捧着马卡龙蹑手蹑脚地离去,生怕被她们发现了。
原来沈鹜年的身世竟这样复杂,感觉……比我还要凄惨几分。
不对不对。我赶忙摇了摇头。又不是学习成绩,这种事怎么能比较?
无论是怎样的意外,失去父母的小孩都是很不幸的。
我又在别的展厅走了几圈,马卡龙是一点没人吃,最后走着走着就到了一号展厅。
“白先生,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听到有些耳熟的声音,我心头一动,往展厅门口看去,果然就是周芸。
周小姐今日化了精致的妆容,一头长发盘起,用一根翠绿的发簪固定,当真是清丽脱俗,气质出众。
“周小姐能够光临,是我的荣幸。”
她手里挽着白色的大衣,与白祁轩并肩而行,任谁看了都会觉得他们男才女貌,一对璧人。
而我……
我低头看看自己。
穿着侍应生的衣服,端着推销不掉的小点心,纵然与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任谁都能看出我的格格不入。
彭熏让我不要放弃,徐獒让我珍惜天赋,可摄影于我,就如白祁轩于我,是西西弗斯徒劳无功的努力,是夸父遥不可及的太阳,也是襄王惹人憎恶的……痴心妄想。
沈鹜年问我难道就这样打算一辈子看着白祁轩吗?可不看着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打算就这样安静地撤离,结果事与愿违,还是叫白祁轩发现了。
“钟艾……”他面带微笑,毫无所觉地用着如往常一般的声音和表情叫我,坦荡地让我愈发地自惭形秽。
我转身就走,只当没有听见。
谁想才走十几米,就被白祁轩追上。
“你跟我来。”他脸上笑意不再,将我手里的托盘随手放到长椅上,拽着我的手一路走出展厅,弯弯绕绕地竟到了我上次躲藏的那个杂物间。
他拉我到最里面,随后像是不知道该如何对待我一样,只是复杂地注视我,没有开口说话。
我靠着墙,被他看得很不自在:“……白哥?”
他叹了口气,终于开口:“钟艾,我们要一辈子这样下去吗?”
垂在身侧的指尖微微颤动,我握紧成拳,又快速松开。
“那我注意以后不要出现在你面前。”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懊恼地抹了把脸,在狭小的空间里踱步,“我和周小姐什么都没有,只是之前在凌云寺我有提起这次的展览,她很感兴趣,我就说会邀她来看,你不用误会……”
我听着有些不对,急急打断他:“你不用跟我解释的,白哥。”
虽然看到他和周小姐一起我确实很难受,但那是我的问题,不是他们的问题。白祁轩有权利不喜欢我,也有权利选择别人。
白祁轩看向我,神情带着丝纠结:“可我想要我们和以前一样。你现在总是避着我,也不像从前那样亲近我,我……我不想这样,钟艾,我不想失去你。”
我张了张口,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这样实在让我很为难,偏偏我又没法儿对他硬起心肠。
我现在真的很后悔当时冲动的告白,本来就一个人难受,现在好了,大家都难受。
这次,换我长长叹气:“那不是……不是怕你尴尬吗?”
“其实我这段时间也很不自在,我那时候太孤单了,总想有个人陪我,才会……想要跟你告白。一切都是我的错觉,后来我想通了,我对你就是弟弟对哥哥的感情。”
比起精心预演,花了漫长时间策划的告白,推翻它只用了我不到半分钟的时间。
白祁轩皱着眉,看了我许久:“真的?”
他或许心里存有怀疑,但这种情形下,那些都不重要了,他就算不信……也是会相信的。
我用力点头,言不由衷道:“嗯。我早就想跟你说清了,又怕你不信。以后我们还是像以前那样,你不用有什么心理负担。”
眉头逐渐舒展,白祁轩露出一抹笑容,上前缓缓拥住我。
“有你这句话太好了。”
白祁轩是个很重感情的人,重到他不愿意放弃任何一段他已经安排好位置的感情。
我的位置是他爱护的“弟弟”,他没有办法割舍,也不愿意重新安排我的位置。
所以,我退回去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身体为这样亲密的行为而战栗,心脏却在欢喜中隐隐作痛。
我抬起手,想要拥紧他,视线不经意地扫到门口,瞬间僵住。
沈鹜年双手环胸,靠在门框上,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已不知看戏看了多久。
见我发现他,他没有一点被抓包的心虚,反倒冲我打了个招呼。
我迅速把胳膊放下,用眼神质问他怎么会在这里。
他视而不见,指了指我,又指向白祁轩,最后指向自己,情色地探出一截舌尖,轻轻咬住。
盯着那截下流的红舌,我的脑子嗡地一下,宛如被大火燎过,整张脸都烫了起来。
什么意思,他这是让我……舌吻白祁轩吗?
第11章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
见我迟迟不行动,沈鹜年摇了摇头,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模样,直起身走了。
至少一开始我以为他走了,直到走廊里传来巨响。
白祁轩吓了一跳,一下松开怀抱,转头看向身后。
“可能是外头的展架倒了……”他道。
杂物间不止里面,外面也堆着不少东西,塞得整个走廊都快走不了人。
“我们出去吧。”说着,他来拉我的手。
我避开他,飞速找了个借口:“白哥你先出去吧,我在这里……在这里休息会儿。”
白祁轩环伺四周,心里可能也奇怪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休息,但面上只是迟疑片刻便点头道:“那好,我先出去了。”
我看他离开,瞬间塌下肩膀,走出货架,坐到了上次那只展柜上,半晌,面前出现一双鞋,不是白祁轩的。
我顺着那双长腿一点点往上看,果然就是去而复返的沈鹜年。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们了?”他半真不假地说着,脸上丝毫不见歉意。
“你不是在前面接客吗,怎么来这里?”我不答反问。
他低垂着眼眸,唇角扬起,仿佛并没有听出我话里的指向性:“我遇到周小姐,他说你和白祁轩好像吵架了,我一时担心就找了过来。”
他太高了,仰头这个姿势对脖子不是很友好,维持了一会儿我就维持不下去了,揉着后脖颈低下头。
“你担心什么,我又打不过白祁轩。”
我想着,他是白祁轩的朋友,要担心肯定也是担心白祁轩,可头顶传来的轻笑却否定了我的理所当然。
“我就不能是担心你吗?”
我撇撇嘴,并不买账:“担心一个冷血的人哦?”
地上有一只飞虫的尸体,黑色的,只有我小拇指指甲盖那样大。应该死了有些时候了,干巴巴地贴在地上,被人踩过很多脚的样子。
我托着下巴,将这只飞虫作为视线的落点,忽然就想到了奈西姆,和我差不多大的奈西姆。
在大人物的世界里,奈西姆就像这只虫子,活着时微不足道,死了也是无关痛痒。
与他比,我已经幸运好多……
一只锃亮的皮鞋出现在视野里,严严实实踩上“奈西姆”。
“你不是吗?”
我先是怔然,一下直起身,等反应过来沈鹜年问的什么,又觉得荒谬。
他竟然还反问我?
那一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站起来推开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好不受他这莫须有的指控。可当我忿忿抬眼,隔着那副眼镜,与他平静幽深的双眸对视时,又不期然地想到了展厅里那两位女士的对话。
他的父亲是个疯子,他的母亲为救他而亡,他长这么大,哪怕衣食无缺,心理大概率也不太健康,或许……他道德观就是这么强,强到连一个虚无的假设都不允许有瑕疵。
“好了好了,我救,我救行了吧!”我无可奈何地妥协下来,“要是我有钱了,我一定优先把那只白猫找出来,带它看病洗澡,把它喂得白白胖胖的。”
这回答显然比上次更优,更能取悦沈鹜年。黑眸染上笑意,他胳膊微动,轻轻摸上我的脑袋。
“这才乖。”
鼻端香风拂过,我夹起一边的眼睛,见他这样容易被哄好,心里有些好笑又有一点点好气。
“好啦,别摸了。”又不是小狗。
我推开他的手,站起身:“这里的空气不好,我们出去吧。”
扭头拍拍自己的屁股,我意思意思拍去些浮尘,擦着沈鹜年往外走。
“刚刚那么好的机会,怎么不亲下去?”
踏出去的脚又收回来,我侧脸看他,以为他光是见我与白祁轩相拥,根本没听到我们的对话,便同他解释:“他就是把我当弟弟,我要是亲他,他会吓死的……”
沈鹜年冷嗤一声,跟听到了什么出彩的笑话似的。
“你真是个孩子,一点不懂男人心啊。”他调转脚步,面向我,感慨道,“你怎么会觉得,他单单把你当做弟弟呢?”
他缓慢欺近,像一头蓄势待发,伏下身子的野兽,一点点缩小与猎物的距离。
“什么意思?”我咽了口唾沫,不住后退,直到背脊抵住墙壁,退无可退。
“你应该学一些勾引男人的技巧,比如方才那种情况……”他单手撑在我的脑袋旁,危险地抵进。
恍惚中,我生出一种错觉,一种自己要被凶恶的郊狼从雪地里掘出来一口吃掉的错觉。
我抖了抖,忙伸出手去推他,他的气息却一晃而过,没有落到任何一个我预想的地方。
他凑近我的耳朵,用着低哑接近气声的嗓音道:“你要用你的双臂环住他,用你的身体贴紧他,将你那两片柔软的唇按在他的脖颈,一边磨蹭,一边流着泪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那些声音太近了,近到只是从他翻卷的舌尖吐出,就好像直接进到了我的身体。它们横冲直撞,一会儿往上,一会儿又向下,誓要在我的体内搅个翻天覆地。
“他会受不了地把你按在墙上亲吻,这时候,你就能将你的舌头伸进去……”
我的头皮开始发麻,或者说,我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为他的话里含义,也为他暧昧至极的语气。
我闭了闭眼睛,努力平复心绪:“你的意思是,白哥其实是喜欢我的,只是他自己不敢承认?”
灼热的呼吸自耳际撤离,沈鹜年退开一些,什么都没说,但表情满满都是“你总算没有太笨”的意味。
我半信半疑……不,我大概只有两成相信,一成,是看在他替我跟徐獒求情,让我免于负债200万的份儿上,还有一成,是看在我生病他曾照顾我的份儿上。
“不信?”他有一种稳操胜券的笃定,“那我们来打个赌。”
“打赌?”
“要是证明我说的话是对的,你要陪我做个实验。”他虽然不再靠得那样近,但另一只手也撑到了我的脑袋旁,乍一看,就像将我圈在了他的怀里。
我缩在他的包围圈内,听到“实验”两个字,首先想到的实验室里那些被开肠破肚的小动物们,其次又想到了疑似被沈鹜年活剐的那条大鲢鱼……
“你在想什么?”沈鹜年盯住我,突然笑起来,“放心,不是什么人体实验,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你知道皮格马利翁效应吗?”
脑海里搜寻了一遍,这不是我熟悉的名词,我迷茫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的国王,他爱上了自己雕刻的少女,日夜祈求神灵让雕像成为他的妻子。最终爱神感念他的赤忱,赋予雕像生命,让他们结为了夫妻。”
“简单来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望,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对方的行为和自我认知。”
“皮格马利翁希望雕像活过来,成为自己的妻子,雕像就真的活了过来。”
“那如果我希望你成为一个让白祁轩神魂颠倒的男人,你是不是就能顺利追到他了?”
我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个什么皮格马利翁,不会小名叫做“PUA”吧?
“你可以把它当做一个行为心理学实验,我向来对揣摩人类心理很感兴趣。如果你答应,之前欠我的那200万人情就一笔勾销了。”沈鹜年放下胳膊,不再将我桎梏在他身下。
我稍稍松了口气,说话都更顺畅些:“这个实验……我也是有权终止的吧?如果我不想再进行下去,能够随时随地叫停吗?”
“当然。我们可以设定一个安全词,你如果希望我停下来……”他微微停顿,又接下去道,“无论如何我都会停下来的。”
别的还好说,但是那个200万,真是像一座大山一样,太有份量了,让我本就缺少的“拒绝的勇气”,顷刻间更是捉襟见肘——没有拒绝也没有勇气。
不过好算搞懂了他的意图,不是什么爱屋及乌,亦非跟白祁轩有仇,他只是单纯的实验怪人而已。
这类人我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摄影社里,有的师兄不过是为了拍一只小鸟就横跨地球追去南非,有的师姐实验数据不好三天两头在活动室里作法磕头,还有的师兄每天将一只键帽带在身上,说只有用它敲出来的代码才是最完美的。
这世上,看起来正常,但其实执拗疯狂的人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
“那……成交。”沉思片刻,我朝他伸出自己的右手小拇指。
盯着我的小指,沈鹜年唇边的笑意又加深些许。
“安全词就定‘加拉泰亚’吧。”说着,他同样伸出右手小拇指勾缠上来,“成交。”
接下来的几天,沈鹜年待我并无什么不同。而白祁轩忙着招待来看展的贵客,与他们建立联系,和我的交流也很有限,有时候都是见到了匆匆说两句话,转头又招呼别人去了。
不过看他头几天精神还挺紧绷,这两天已经愈发游刃有余,说明工作进展地不错,这支徐獒的艺术品基金,怕是要大赚特赚了。
【来停车场,快点。】
收到沈鹜年消息的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闭馆时分,大家都在打扫场地,收拾餐具。
我以为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找我,或者有东西要我拿,外套都来不及穿,直接顺着楼梯快跑了下去。
远远地,我就瞧见沈鹜年立在他的车旁,眉心微微蹙起,等得像是很不耐烦。
我愈发加快了脚步,小跑向他:“怎么了?”
听到声音,他看过来,脸色瞬间由阴转晴,迎着我走了两步,在我到他跟前时,张开双臂一把将我搂进了怀里。
我被他抱得结结实实,整个人宕机了两秒,随即才想到要挣扎。
“别动啊。”他将我裹进他的大衣,音色带笑,隐隐透出几分得意,“还记得我们打的赌吗?”
跑过来时冷得牙齿都打颤,如今在他的大衣里,贴着他的身体,又闷热得过分了。
我探出脑袋,完全无视了他的话,用手抵着他,急道:“这里是停车场,会被人看到……”
话语戛然而止,心脏重重跳动了一下,透过沈鹜年的肩膀,我看到了站在不远处震惊看着我俩的白祁轩。
他似乎是刚要走,又或者刚从外面回来,拿着车钥匙走在停车场,恰巧看到沈鹜年,想要打个招呼,话没出口,我就从他面前飞奔而过,扑进了沈鹜年的怀里。
他的车钥匙掉在地上,他却没有去管。太远了,远到我无法分辨他眼中除了震惊之外的情绪,到底是尴尬……还是愤怒。
“就是要被人看到啊。”沈鹜年说着,勒紧了我的腰,“如果他等会儿过来打我,你可要帮我拦着。”
第12章
怎么老能找到我啊?
小姨很爱看那种要死要活的爱情剧,剧里的主角们总是会无缘无故在雨里互相追逐,在拥堵的道路上说下车就下车,还会因为吃醋就在大庭广众下大打出手。
我一直觉得那种剧情很奇葩,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结果今天竟然遇上了。
拦?怎么拦?
抱住白祁轩让沈鹜年快走吗?
“这么冷吗?你抖得好厉害。”
紧紧抓着沈鹜年胸前的衣物,我的手掌隔着那层薄毛衣,感受到他皮肉下的心跳——平稳、强健、有力。
相较于我的慌乱紧张,他简直无所畏惧,端的是泰然自若、气定神闲,心态稳到我都觉得有一丝离谱。
我没有理他,只是专心观察着远处的白祁轩,见对方终于动作,抓着手下衣料的力道更大了几分,连呼吸都轻了。
然而白祁轩并没有如预想中那般直直冲过来与沈鹜年一决生死,他弯下腰,捡起地上的车钥匙,转身逃也似地跑了,似乎多留一刻,我与沈鹜年身上的同性恋病毒就要蔓延到他身上。
手指渐渐松开沈鹜年的毛衣,望着白祁轩的背影,可能已经失望过太多次,我的内心只有很少部分觉得空落落的,其余部分都是庆幸。
“他走了。”我轻轻去推沈鹜年,自嘲道,“你看,他根本不喜欢我。”
沈鹜年顺着我的力道后退,脸上并没有意外:“哦,曾经牢牢掌握在手里的,突然要被别人抢走了,他觉得混乱,不知道怎么处理,逃跑也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