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作者是怀特伯德(Whitebird)和兰斯(Lance)?又是两个新人吗?约翰那个老家伙为什么总是能发掘优秀的新人?!”

    这个故事太他妈好看了吧!

    短短一章,其实没有讲太多剧情,就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被闪电劈中后,竟然穿越时空来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是英吉利的殖民地,备受欺压和压迫,主角一来就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好有个好心的绅士让仆人救了他。

    主角惊魂未定道:“上帝啊,您救了我的命!您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绅士笑着回答:“我叫乔治华盛顿,是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拯救选民是我的职责,您不必报答我。”

    主角:???

    乔治华盛顿的大名在美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主角熟知华盛顿的生平,知道他曾经在1759-1774年期间担任了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主角精神恍惚,不可置信,难道他真的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Di44章

    就这样结尾了。

    哈利心里竟然该死的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起来!

    他真的很想知道主角到底是不是真的穿越到了百年前的美国!这个救了主角的好心绅士究竟是不是美国国父华盛顿先生?

    主角遇到华盛顿先生,又会发生了什么?他熟知历史,会利用优势帮助华盛顿先生抵抗英吉利殖民者,解放美利坚人民吗?

    该死的!他就是见鬼的好奇!

    哈利越发愤愤不平,这么奇妙的故事为什么不在他们报纸刊登呢?

    他暗自生了一会儿闷气,然后打算开始看第二个故事,在看之前,他在心中暗自祈祷这个故事千万千万要是个无聊的故事!

    第二个故事叫做《重回十岁》。

    “作者是……Bluebird?青鸟?怎么又是鸟……等等,怎么又有一个兰斯?!”哈利一边吐槽一边继续这个故事。

    《重回十岁》讲的是一个流浪汉一夜醒来发现自己重回十岁,那时候父亲还没有被仇人杀害,他们家的家业还没有败落,他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少爷。

    在明白自己已经回到过去后,他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改变父亲和家族的命运,让自己不会落到前世那样悲惨的下场。

    哈利目瞪口呆,哈利失魂落魄,哈利悲愤不已,哈利甚至想问一问上帝,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帝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残忍?

    为什么怪物般的作家都是约翰的?为什么好故事都刊登在约翰的报纸上?

    然后就是第三个故事《神与十二罪人》,作家那栏依旧有个兰斯!

    哈利突然有了一个很可怕的猜想,不会每个的作者署名里都有兰斯吧?

    他把报纸翻的哗啦啦作响,慢慢的他的目光越加惊恐和震惊,后背惊出了一身白毛汗。

    他的心脏嘭嘭直跳都有点痛了,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脏病。

    这个兰斯到底是谁?怎么每篇的作者都有他?!他莫非是个职业抢手?现在的报纸已经允许刊登抢手的名字了吗?

    哈利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平复心跳,自言自语道:“算了,不管那个诡异的兰斯,先把这些看完,总不能每本都那么好看吧。”

    哈哈,怎么想都不可能的吧?

    《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这两本书毫不夸张的说,开创了两种全新的题材,可以想见日后肯定会一手推动穿越和重生的流行。

    作为题材的开创者,这两本已经太惊艳的,已经足足拉高了哈利的期待值和对书籍的鉴赏能力,接下来的几篇如果无法像《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那样开创全新的题材的话,在前两篇的映衬下,就会显得黯然失色。

    但是新题材有那么好开创吗?

    约翰能侥幸有两篇神文已经是上帝保佑了,如果接下来的每篇都那么独具一帜,哈利都要开始怀疑约翰是不是上帝的私生子了。

    半个小时后。

    哈利呆滞地坐在书桌前,爆出了一声响亮的脏话。

    他已经看完了《守夜人日报》上的所有文章,现在心里只有一堆脏话。

    妈的,约翰那个老头子莫非真是上帝的私生子?!为什么好事都让他摊上了!为什么怪物们都格外青睐约翰这个老头子!明明他比约翰年轻,比约翰长得帅!

    《守夜人日报》上的七篇文章,每一篇都开创了新题材!每一篇!上帝啊!我那么虔诚的信奉您!您为什么要对我如此冷酷无情!

    《守夜人日报》一出,全哈特福德的报纸还有活路吗?10个查理兹也扛不住一个《守夜人日报》啊!他们《哈特福德文学报》莫非真的要倒闭了吗!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了报纸的最后还刊登了一篇作者自白。

    七篇文章的作者联名向兰斯表达了感谢,感谢兰斯先生提供的灵感和创意,他们的作品都是基于兰斯先生的创意而展开的,没有兰斯先生,就没有他们的作品,所以他们才在署名那里写上了兰斯先生的名字。

    “What

    the

    fuck!”哈利刷的站了起来,粗鲁的把报纸扔在桌面上,开始背着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现在只觉得头发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冒出来,一股强烈的电流在他的全身流窜,沿着细密的肌肤文理钻进了他的大脑,让他头晕目眩,根本无法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哈利沸腾的大脑慢慢冷静下来,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他也要挖到兰斯这个作者!

    这个作者,简直是站在所有怪物顶端的怪物之王!只要有他在,所有怪物都要退避三舍!

    他敢断言,未来十年,这个兰斯将是美国文坛一切流行题材的开创者,他将支配统治整个美国文坛的通俗!

    他在这一刻,终于深刻的体会到了凡人在面对怪物时的绝望。

    怪物统治的时代,凡人们只能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在怪物的阴影里瑟瑟发抖,艰难求生。

    下一个十年,是属于兰斯的时代!

    这是属于兰斯的辉煌时代,也是属于其他通俗作者们的黑暗时代。

    明亮的太阳光下,读者不会发现其他星星的踪影。

    太阳统治天空,支配大地,照耀万物。

    作者们咒骂,恐惧,愤恨,却无可奈何。

    这就是怪物和凡人之间的差距。

    哈利已经错过了路易斯小姐,他不能再错过这个比路易斯小姐还要可怕的怪物了!

    只要能拥有这个怪物,那么毫无疑问,他将拥有美国通俗文坛的未来!

    不管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一定要得到兰斯先生!

    第44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4)

    哈利并不是唯一一个被兰斯的吓到的人。

    随着《哈特福德报》和《孟松报》送入千家万户,《守夜人日报》也进入了很多读者的视野。

    汤姆坐在餐桌前,一边吃饭一边漫不经心地看今日份的《孟松报》。

    自从《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完结后,汤姆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报》了。

    虽然《孟松报》近几年也涌现了一些优秀的作品,露西小姐最近的连载《穿斗篷的猫》也很有趣,但是!

    汤姆在品尝过法国大餐后,就看不上烤面包了。

    于他而言,他已经见识过了世界上最壮丽的风景,品尝过最美味的大餐,所以普通的风景和美食已经无法让他感到满足了。

    有时候,汤姆甚至有点埋怨路易斯小姐,如果不是她养刁了自己的口味,他现在也不至于无书可看!

    但是尽管如此,汤姆已经养成了每天翻阅《孟松报》的习惯,每天早上吃饭的时候瞅几眼《孟松报》,看看路易斯小姐什么时候开始新连载。

    今天的汤姆注定要失望了。

    路易斯小姐依旧没有开始新连载,而其他作者的作品比之路易斯小姐的作品,还差了几分火候。

    他翻完今天的《孟松报》后,却惊讶地发现,《孟松报》的后面,又黏了一份新报纸!

    “《守夜人日报》?”汤姆嘀咕道:“真是奇怪的名字。”

    他叼着面包,漫不经心地翻看,两分钟后,他张大嘴巴,嘴里的面包啪叽一声掉在了地上。

    父亲严厉地训斥道:“汤姆!吃饭的时候专心一点!”

    汤姆充耳不闻,瞪大眼睛,眼珠乱转,整副心神完全都沉浸在了报纸上的故事里。

    上帝啊,他从来没读过这么奇妙的故事!异想天开,匪夷所思,但是读起来心脏嘭嘭直跳,头皮发麻,舒服得他只想叹息。

    而这样的故事在报纸上足足刊登了七篇!

    七篇不同类型、不同文风的故事,但是却是同样的充满奇思妙想,让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

    唯一让汤姆不爽的是,这7篇文章都只刊登了第一章

    !汤姆每次都是刚被勾起心思,就看完了文章,一颗心被挂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难受得很。

    7篇文章,7倍的惊喜,7倍的失落。

    汤姆的目光如饥似渴在报纸上的文字流连,就连最后的作者访谈都没有放过,然后他就惊呆了。

    汤普森先生就见自己的儿子失魂落魄的猛地站了起来,眼神空茫,然后用手狠狠掐了胳膊一把,凄惨“嗷”了一声。

    汤普森先生:???

    “你疯了吗?”

    汤姆的眼神终于恢复了神光,他抬眼盯着汤普森先生,目光赤红,里面闪烁着让人胆寒的狂热光芒:

    “老爹,原来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有时候比人和狗之间的差别还大!”

    汤普森夫妻:???

    汤姆激动的脸色通红,身体甚至都在神经性的颤抖着,他高高举起手里的报纸,声音宛如狂信徒那样虔诚笃定,“我现在正在见证一个传奇的诞生!”

    那个名为兰斯的作家,一定会青史留名,成为一个伟大的作家!

    可恶,为什么要他这么早就看到《守夜人日报》?这些只连载了第一章

    !他要追多长时间才能看到结局啊!

    ……

    因为《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完结,安妮现在陷入了一场空虚,最近干什么都提不起劲。

    周六,安妮今天起晚了,洗漱过后丈夫已经在餐桌上开始读今天的早报了。

    她吩咐仆人给她煮一杯黑咖啡,然后看了一眼聚精会神看报纸的丈夫,笑道:“亲爱的,今天有什么新闻?”

    纽曼沉默不语,仿佛没听见。

    她又问了一遍,纽曼依旧默不作声。

    安妮好奇地走到纽曼身后,探出头来看向纽曼手中的报纸,“看什么呢?这么专心?”

    她随意看了几眼,然后她的目光就凝固了,露出了和丈夫一样专注的表情。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安妮的心绪大起大落。

    哇这个设定好有趣啊→天啊怎么没有了→超想知道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咦这个故事也好有趣→啊啊啊气死我了怎么又没有了→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啊→上帝啊怎么又有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以上,是安妮这半小时内的心路历程。

    此时的安妮,宛如身处瓜田的猹,举目皆甜瓜,幸福得不知所措。

    最后,所有的文章都已经看完,安妮和丈夫纽曼的目光集中在最后的作者访谈上。

    于是夫妻俩齐齐倒抽一口冷气。

    这些文章,竟然是同一个人的灵感创意?!

    上帝啊,这个叫做兰斯的家伙真的还是人类吗?

    哪怕有人只写出其中的一个题材,也足以称得上天才,而兰斯却想出来了七个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作品!这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让夫妻俩战栗不已,甚至心生绝望。

    这就是顶尖天才的恐怖。

    人们绝望于和天才们生活在一个时代,人们又骄傲于和天才们生活在一个时代。

    纽曼身为书籍出版商,想的更多更深。

    这7篇,都有着独一无二的灵感创意,都是新题材的开创者,冲着这份奇思妙想,就算后续剧情写成屎,销量也会很火爆。

    因为这些都是新题材的开山祖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市面上根本找不到可以替代的类型!

    约翰是从哪里挖来了这个怪物!

    《守夜人日报》,这个报纸虽然今天才开始发行,但是纽曼可以打赌,这份报纸很快就会成为哈特福德销量第一的报纸,成为美国销量第一的报纸也不是什么不可能达成的任务。

    纽曼飞快放下报纸,对一旁的女仆说:“把我的帽子和外套拿过来。”

    安妮也从那种目眩神迷茫然若失的诡异状态中回过神,茫然的看着丈夫,“你要去哪里?不吃饭了吗?”

    “现在哪还有时间吃饭?”纽曼匆匆套上外套,拿起帽子,对妻子解释道:“我要去拜访约翰,不管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都要争取到这些的发行权!”

    安妮当然也看出来这些的潜力,将来一定会销量大爆的!所以丈夫此时的激动很正常。

    只是——

    “这才是第一章

    ,会不会太早了?”

    “不早了!”纽曼戴上帽子,匆匆向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回答妻子的问题,“再晚的话,就轮不到我了!相信我,要不了多久,全哈特福德,不,全美国的图书出版商都会跑去找约翰的,为了取得的出版发行权,就算让他们去舔约翰的鞋子,他们也会照办的!”

    ……

    约翰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能变成受人追捧的明星。

    他稀疏的地中海,满脸的油光,圆润的啤酒肚,竟然也能被夸成“经受了时光的沉淀”“您的脸上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具有成功人士的威武雄壮”……

    约翰沉默着看着滔滔不绝已经开始夸他“身上拥有沉稳气质”的哈利,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你吃错什么药了?”

    哈利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浓密的金色头发,蓝宝石一样的眼睛和玫瑰一般鲜艳的嘴唇,高挑纤瘦的身条,他只需要笑一笑,就能赢得无数女士的芳心。

    约翰听说,哈利和几名有夫之妇都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现在,这名众所周知的美男子,竟然这么不要脸的来奉承他这个秃头中年大叔,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这几年来,他和哈利称得上是宿敌也差不多了,两家报社各种明争暗斗,他有很多次就想把哈利套麻袋扔进下水道里,他相信哈利也同样想这么对待他。

    被约翰这么质疑,哈利也没有露出丝毫不满,脸上依旧挂着让人恶心的崇拜笑容,“约翰,我亲爱的朋友,你怎么可以质疑我对你的真心呢?”他夸张的挥了挥手,真诚说道:“我是来向你表达祝贺的!《守夜人日报》是一份很出色的报纸,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哈特福德最出名的报纸。”

    他又叹了口气,黯然神伤苦笑道:“我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完全不是对手,我认输,你赢了。”

    约翰:……

    可是《守夜人日报》压根不算他的报纸啊!

    接着哈利就又开始滔滔不绝起来,先夸约翰,再夸《守夜人日报》,然后兜了一个大圈子,终于穷图匕现,开始拐弯抹角打听兰斯的消息。

    约翰也终于松口气。

    果然,他就知道哈利的目的不可能那么单纯。

    只是,此时他在看向哈利的目光,就有点复杂了,心中突然多了一丝同病相怜的感觉。

    从哈利的表现来看,他的《哈特福德报》和《孟松报》已经彻头彻尾成为了路易斯的《守夜人日报》的垫脚石。

    他拍了拍哈利的肩膀,苦笑道:“你别恭维我了,实话告诉你,《守夜人日报》的老板根本不是我,我只是帮忙推广宣传罢了,你在我这里是得不到你想要的消息的,你还是离开吧。”

    哈利:!!!

    他现在忽喜忽悲。

    既高兴不是宿敌突然发达了,又难过于他又多了一个竞争对手。

    约翰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牛皮糖哈利给撵回去。

    哈利走后不超过十分钟,他的老朋友纽曼就风尘仆仆的杀进他的办公室,一来就高声喊道:“你这个老东西,什么时候挖掘出来兰斯这个怪物?我不管,你报纸上的7篇文章的出版发行权一定得交给我!”

    约翰:……

    纽曼的话再次在约翰的心口上捅了一刀。哪怕在路易斯开始连载的时期,纽曼都没有这么狂热得对待过约翰的报纸。

    上帝啊!这才是新报纸发型的第一天!才刊登了第一章

    !这个老东西就上门开始打出版发行权的主意了!

    约翰麻木的和纽曼重复给哈利的解释,看在老朋友的面子上,他很讲义气的表示:“我会把你的要求转交给《守夜人日报》的老板的。”

    纽曼这才满意离去。

    当时的约翰不知道,这只是他“明星”生活的开始。

    第二天,约翰的办公室涌进来了十几位图书出版商,七八位来打探虚实的其他报社主编,以及……两百多位疯狂粉丝。

    然后就是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一星期后,约翰终于再也忍不住了!

    每天,都有源源不断的各方人马涌进他的办公室,他们都是为了《守夜人日报》和兰斯而来!

    约翰后来都不去办公室了,结果这些神通广大的人们又跑到约翰家里堵门去了!

    上帝啊,这些人都是魔鬼!

    因为这些难缠的苍蝇,约翰已经一个星期没办法正常工作了!

    “老爷,宾夕法尼亚州的先生来访,他自称是一名图书出版商……”

    话没说完,约翰就疲惫的打断了他的话,“就说我现在不方便见客,请他留下来名片和联系地址,我稍后会和他联系。”

    他小心拨开窗帘,望着窗外不死心的三三两两的人群,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借来仆人的衣服,戴上帽子,低着头,伪装成仆人匆匆离开了自己家,向路易斯位于哈特福德的私宅跑去。

    路易斯惹来的麻烦,他自己来解决!

    他总不能躲躲藏藏一辈子!

    他也该在人前现身了!

    约翰不知道的是,他自以为隐秘的行动,早已落入了某位私家侦探的眼睛,这名灵敏的猎犬不动声色的尾随约翰,来到了灯塔街15号一座两层小楼前。

    ……

    哈利把私家侦探写的纸条紧紧攥在手心,心脏激动得都快跳出来了!

    纸条上,是一个地址,可能是《守夜人日报》幕后真正老板的地址,也有可能是……兰斯的地址!!!

    他整了整衣领,戴上自己祖上传下来的蓝宝石袖口,对着镜子露出一个自己训练很久的完美笑容。

    镜子里的青年,飘扬长金发在脑后束起,蓝眸波光潋滟,笑容真诚动人,整个人看起来闪闪发亮,他相信,就算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也能被他的笑容打动。

    他一定能争取到灯塔街15号房子主人的好感!

    唔,希望这栋房子的主人有请女仆。

    这样就算出现了意外,他也可以勾引女仆来获得珍贵的情报。

    哈利戴上帽子,拿起手杖,挺胸抬头走出了房门,踏上仆人叫来的马车,向灯塔街15号的方向开去。

    对于兰斯,他势在必得。

    第45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5)

    “路易斯!你不能再这样藏在我身后了!”约翰双手摁在桌子上,身子下压,目光凛然瞪着乐景,“我快要被那些难缠的人给逼疯了!”

    乐景战术后仰,干笑着推了推约翰的肩膀,“有话好好说,别离我那么近,伤眼。”

    约翰:……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是亲爱的路易斯小姐,是他亲爱的摇钱树,才平息了怒火,听话的后撤,坐在椅子上,目不转睛的盯着乐景,逼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接待你的客人?”

    乐景知道不给约翰一个确切的答复他现在是无法脱身的。

    可是,他是真的没有时间去处理这些事情啊!

    新报纸发行初期本来就是有忙不完的事情。

    他的同学们虽然智商优秀,一点就通,但是就是有两三个人,在语言和文学方面实在是少了一点天赋,他们平时日常说话没问题,可让他们写起英语就犯起了难。

    乐景索性就让他们当了报社的编辑,负责审稿、与作者交流、印刷等工作。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乐景就无事可做了。

    他毕竟是灵感和创意的提出者,在场的所有人中没有人比他懂更多套路,所以大多数时候,新上任的编辑还不能发挥作用,都是由乐景和作者进行沟通,商量后续剧情安排。

    况且,除了报社的事,乐景还有自己的事。

    他的新连载已经有了一定的想法,需要更加仔细的推敲,除此之外他还要兼顾上课,整个人那是忙的团团转,睡觉都觉得浪费时间。

    他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来进行商业应酬了。

    乐景揉了揉眉心,回答了约翰的问题:“我觉得,是时候雇佣一位职业经理人了。”

    “由他来主持一般的商业活动,我在幕后进行战略规划布局,这可以帮我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

    约翰也认为这是一件好主意。

    乐景看向约翰,试探性问道:“你有推荐的人选吗?”当然如果约翰自己毛遂自荐做经理人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如果我没有工作的话,我是很可以替你操持杂物和进行商业应酬的。”约翰遗憾的耸耸肩,认真的回答:“我回去会托朋友找一找,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经理人。”

    “那就麻烦你了。”乐景笑道:“在找到经理人之前,看样子只能麻烦你多受累了,我最近在构思新,实在是抽不开身。”乐景适时抛出诱饵:“我的新已经构思的差不多了,最迟下周我们就能开新作品的交流会了。”

    约翰喜形于色,再也不说要路易斯解决这些苍蝇了,当下仗义拍胸脯表示要为路易斯分忧。

    ……

    约翰走后的第二天,乐景正在书房里构思新大纲,女仆敲了敲门,声音响起,“先生,有人来拜访您。”

    乐景钢笔一顿,扬声道:“门没锁,进来吧。”

    门被推开了,女仆走了进来。

    乐景头也不抬,问:“是谁来拜访我?”

    女仆的声音不知道为何有点飘,“是一位英俊的绅士,我不认识他,他说是您的熟人,前来拜访您。”

    “叫什么名字?”

    “他没有说自己的名字,只是说等您见到他,就可以认出来他是谁了。”

    乐景终于抬起头看向女仆,然后他就女仆莎莉太太目前的情态给吓了一跳。

    乐景三个大小伙子住在一起,总不能雇佣一位未婚小姐做女仆,传出去未免影响人家的名声。

    所以他们雇佣的女仆莎莉太太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丈夫残疾不能工作,她一个人辛辛苦苦拉扯孩子长大,平时很拘谨老实。

    然而此时的莎莉太太脸颊通红,眸光含水,神情羞怯宛如二八怀春少女。

    乐景:???

    莎莉太太误会了乐景的沉默,急急为那个先生说话:“他真的是一个很正派善良宽容的绅士,品性高洁,举止有礼,很有教养,他说他有重要的事情和您商量,请您见他一面吧。哦,对,他说他还认识约翰先生。”

    乐景:……

    一个正派的先生能在初次见面就让一个已婚妇女春心萌动?那他是长的多帅?

    乐景放下钢笔,站了起来,“请他去客厅,给我们泡两杯红茶。”

    乐景如愿以偿在客厅见到这位帅气的绅士。

    莎莉太太没说错,他的确很帅。和年轻时的莱昂纳多有几分神似,身上夹带着清新海风一般的少年感。

    在乐景出现后,这位先生就傻傻张大了嘴巴,呆愣地看着乐景。

    乐景在对面沙发坐下,问:“我们之前可没见过面,你来找我有事吗?”

    虽然哈利使出美男计已经从女仆那里打听到了一些珍贵的情报——这间屋子的主人会在报纸上刊登,有时候会和自己的朋友们一起讨论剧情,约翰也经常过来和他谈事情——这已经让他几乎能肯定住在这里的就是兰斯这个怪物作家了!

    但是!他完全没想到,走出来的主人竟然一位东方人!

    他瞳孔黑亮,眼尾轻轻上挑,下眼睑挂着大大的黑眼圈,皮肤白皙温润,让他想起来遥远东方生产的白瓷。

    东方少年的模样是那样年轻,他甚至怀疑他还没成年!

    可能吗?兰斯是一位东方未成年少年?!

    因为神情恍惚,哈利慢了一拍才意识到少年的问话,他恍惚了一瞬间,恢复了精明,冷不丁说道:“我是从约翰先生那里得知了您的地址,前来拜访您的,我一直很想见您一面,兰斯先生——我可以这么称呼你吗?”

    他认真盯着对面人的表情,不放过他的一丝一毫细腻的神态,在他想来,如果对方真是兰斯先生,慌乱间一定会露出马脚。

    多年的记者生涯早就练就了乐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本领,突然被对方叫破身份,乐景心中一跳,面上却不露分毫,反而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兰斯?不,我不是兰斯,您认错人啦。”

    这点自信乐景还是有的——没有他的允许,约翰是不可能告诉别人乐景的住址的。

    所以对方九成九在诈他。

    对方脸上的疑惑和诧异不似作伪,哈利真的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起来——莫非,真的是他找错了?

    他不死心,继续试探性说道:“兰斯先生就不要隐瞒了,你在《守夜人日报》上进行连载的事我都知道了,放心,我会替您保守秘密。”

    “唉,这位先生,您真的找错人了。”乐景耸了耸肩,脸上是真实的苦恼:“我真的不是兰斯先生,我只是《守夜人日报》一名小小的编辑罢了。”

    他抬眼看向怔愣的金发帅哥,目光充满探究,“阁下究竟是谁?若不是您说认识我,我是不会出来见您的,我很讨厌不诚实的人。”

    哈利却没完全被少年的话忽悠住。

    如果他只是普通编辑的话,约翰为什么要鬼鬼祟祟伪装成仆人的模样去找他?直觉告诉他,这其中一定有他不知道的内幕。

    哈利眸光一闪,叹了口气,沮丧说道:“看来是我认错了人,我还以为我这次真的能见到兰斯先生呢。”他苦笑着拨了拨刘海,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名片双手递给乐景,“不好意思,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哈利,这是我的名片。”

    乐景接过名片,很好的藏住了心中的惊讶。

    原来对方就是曾经想要挖角路易斯的哈利。

    这些年他一直和他无缘得见,没想到眼下却在这样的场合相遇了。

    “您既然是《守夜人日报》的编辑,能不能安排我和兰斯先生见一面?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兰斯先生商量。”

    乐景挑了挑眉,毫不惊讶的笃定回答:“看来你是来挖墙角的。”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摸到他家的住址的,乐景猜,他可能是跟踪了约翰,然后又从女仆那里套走了一些情报,所以才来诈他。

    哈利脸上看不出丝毫的尴尬之色,蓝宝石似的湛蓝双眸诚恳的望着乐景,漂亮的脸上浮现了足以打动世间无数女人的哀求之意,“我是真心钦佩兰斯先生的才华的,所以只是以一个粉丝的身份想要拜见兰斯先生罢了。能不能安排我和兰斯先生见一面呢?当然,我会好好向您表达谢意的。”

    这是想贿赂他?

    乐景开门见山问:“我让你见兰斯的话,你打算给我多少钱?”

    哈利一喜,立刻套出钱夹,数也没数就抽出来几张百元大钞放在茶几上,“只要能让我见兰斯先生,这些都是您的了!”

    少年表情有点松动,望着哈利的眼神多了一丝体悟,“看来您是很想见兰斯先生了。”

    哈利一喜,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对方吗?

    哦,上帝啊,求您仁慈一回,眷顾一下他吧。

    “既然如此……我就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了,其实……”

    哈利心脏高高提起,专注的望着乐景,终于要说了吗?

    ……其实你就是兰斯?!

    乐景恶趣味的顿了顿,吊足了哈利的胃口才慢吞吞说道:“其实我们报社现在正在招经理,哈利先生您既然如此仰慕兰斯先生,又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为什么不来我们报社应聘呢?”

    哈利:……

    哈利:???

    乐景抿了口红茶,悠然欣赏着金发青年懵逼的模样,越看越满意。

    多好的经理人选啊。

    短短一个照面就勾引了女仆(娴熟地掌握了美男计),会跟踪约翰(证明他手腕灵活知道变通),还是个戏精(适合忽悠人),能作为约翰的对手,证明他的专业素养是很不错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几年尽管他在工作领域上和约翰明争暗斗,私下里也有做小动作,但是都是小打小闹,一直没有过线。

    这次派人跟踪约翰,已经算是他难得的越线之举了,但是他在知道了地方后,也是正大光明来拜访,顶多就是使用了美男计从女仆那里获得了一点情报。

    在见惯了后世商场厮杀豪门恩怨的乐景眼里,这点小手段根本无伤大雅。

    乐景越看越满意,发动了自己出色的口才滔滔不绝向哈利说了各种各样当《守夜人日报》经理的好处。

    哈利听的一愣一愣的,他不是来挖墙角的吗?怎么现在他却被反向挖墙脚了?

    直到哈利从自称是《守夜人日报》编辑的东方少年家里走出来,行走在萧瑟的晚风中,还有点回不过来神。

    脑海里一直在回荡徘徊那名东方少年的话。

    “您难道不想从头开始,不依靠家族,打拼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吗?”

    “相信您也看出来了《守夜人日报》的潜力,您难道不想亲手打造出一份风靡美国的报纸吗?”

    “能和您喜欢的兰斯先生一起共事,这可是难得的机会。这个消息传出去,您可以想象会有多少人为此打破脑袋,还请您好好考虑一下。”

    哈利行走在清凉的晚风里,却觉得内心越来越燥热,沸腾的血液在他的血管里奔腾流动。

    少年的话,勾动了他埋藏在胸前许久的野心。

    哈特福德文学报是父亲创办的报纸,也是属于父亲的事业。

    说实话,报社那里有很多父亲的老部下,就算没有他,报社也能持续运转。

    但是《守夜人日报》就不一样了。

    这是一份全新的事业,将由他来开疆扩土,制订规则。

    而且能和兰斯这样的怪物作家在一起共事,对于一名编辑而言简直是梦幻般的经历,平心而言,他很难抗拒这个决定。

    哈利迟疑的脚步越来越轻快,胸前徘徊着心驰神迷的向往和亢奋之情。

    他知道,他即将抛弃过往的一切优越条件,踏上一跳荆棘密布的小路。

    但是他过往的生活虽然优越,却如一谭死水一眼可以望到底,小路虽然艰难险阻,却充满未知的可能性。

    哈利越想越幸福,都忘记喊马车,生生自己走回了家,然后对自己一脚的血泡傻眼了。

    上帝啊!他这一路来竟然没感觉到痛!

    ……

    哈利走后,乐景找到了莎莉,遗憾的通知她被解雇了。

    虽然乐景认为哈利的行为无伤大雅,但是他也不想要一个大嘴巴的女仆。她今天可以告诉哈利一些“无关紧要的”情报,明天就可以出卖乐景的商业机密。

    莎莉脸色惨白,跪下来苦苦哀求乐景再给她一次机会,乐景扶起她,坚定地回答:“会有其他人愿意雇佣您的,祝您好运。”

    莎莉哭哭啼啼,瘫在地上,竟然开始撒起泼起来。

    “求求您开恩!我还有两个孩子要养活啊!您把我赶出去,我的孩子们都会饿死的!求您大发慈悲!”

    就在这时,黄婉娥从楼上下来,对乐景说道:“这里的事你别管了,交给我处理吧,你去书房继续忙吧。”

    乐景松了口气,忙不迭地把这块烫手山芋交给了黄婉娥,自己转身回了书房。

    也不知道黄婉娥对莎莉说了什么,莎莉的哭声很快就停止了。

    没过多久,黄婉娥沉着脸走了进来,数落乐景,“你早就应该把她辞退了!我都来了,还请什么女仆?这不是浪费钱吗?”

    乐景从善如流,“我下次请男仆。”

    黄婉娥一瞪眼,乐景连忙过去搂住女人,口甜如蜜道:“这么大的家打扫起来太辛苦了,我不忍心您受累,求求您就让儿子献上一回孝心吧!”

    黄婉娥眉心有点松动,乐景连忙问道:“您是怎么说服她离开的?”

    黄婉娥平静说道:“我警告她,如果再继续撒泼,我就去告诉她丈夫她行为不检点,让街坊邻居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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