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第26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6)

    报社来人上门拜访时,乐景正在上学,威尔先生在上班。

    所以约翰敲门的时候,家里只有玛莎太太一个人。

    她推开门,疑惑地看着屋外气喘吁吁的中年男人,“先生,您找谁?”

    约翰平复了一下呼吸,努力露出一个热情友好的朋友,“我是《孟松报》的主编约翰,之前路易斯先生向我们报社投了稿,请问他现在在家吗?”

    玛莎的表情更加困惑,“路易斯?我们家没有叫路易斯的人,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约翰连忙道:“路易斯是他的笔名,我没有找错人,信封上的邮寄地址就是这里……”他从公文包里拿出投稿信封展示给玛莎太太看。

    玛莎太太表情更加困惑,“这的确是我们家的地址没错……看起来不像是威尔的笔迹?而且我从未听他说起过这件事。”

    约翰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这也是常有的事,有的作者熟练掌握了好几种字体,可以随意更换笔迹,他没有告诉你,可能是不确定能不能过稿。”

    玛莎太太被约翰也说的糊涂起来,真的开始怀疑醉心商业的丈夫其实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文学梦?

    “我丈夫去工厂了,还没回来,您要不进来等一等他?”

    约翰犹豫了一下,厚着脸皮道:“那就打扰您了。”

    他现在开始后悔自己来的太过匆忙,没有买上一点见面礼,希望路易斯先生不会觉得自己太冒失。

    威尔先生哼着歌从工厂回家后,一开门,就见一个陌生的白人男人兴奋的冲了过来对他握手,“路易斯先生,我终于见到您了!”

    妻子玛莎也责怪地看着他,“威尔,你怎么从没告诉我你还有一个文学梦?我不得不说,你写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亲爱的,你真的很有文学天赋。”

    威尔:???

    一番口舌后,约翰尴尬的发现他似乎找错人了。

    “这不应该啊,信封上的地址明明就是你们家。”他用力的捏着信封,突然想起来又一个可能,“女士,您有没有儿子?我是说,这封信有没有可能是您儿子写的?”

    ……

    乐景丝毫不知他那篇文章已经把编辑引到了玛莎家,他现在正在上体育课。

    体育老师史密斯先生在体育课上举行了棒球比赛。

    只是这次的分组却有点古怪,不是按照班级来分组,而是按照肤色来分组。

    乐景他们队九个参赛队员中都是华夏人,而对手则是清一色的白人。

    别误会,这倒不是史密斯先生种族歧视,他是故意这么做的。

    这是在为明年和汤姆他们的棒球比赛做提前演练。

    自从他知道了乐景他们和汤姆的赌约后,史密斯先生就主动的担任了华夏少年们的棒球教练,给他们传授棒球技巧。除了体育课外,在课下他也经常私下辅导乐景他们。

    要想用一年时间打败棒球老手汤姆他们,乐景和他的华夏小伙伴们势必要付出更多努力。

    让乐景欣慰的是,他的小伙伴们很多都格外拥有运动天赋。

    季鹤卿出乎意料是一名优秀的投球手,他投的球又快又好,角度刁钻,很难被击中。

    而顾图南因为跑得快,所以很适合跑垒员的位置。

    至于乐景,他的能力比较平均,是球场上的万金油类型球员,史密斯教练在综合考量过后,就让他当了一垒手。乐景得说,他喜欢这个位置,每次把球狠狠击飞出去,他都会觉得神清气爽,一些积蓄的压力也不翼而飞。

    乐景他们的对手并没有校棒球队的人,只是一些棒球爱好者,所以这场比赛他们赢得还算轻松。

    随着一声响亮的吹哨声响起,场外爆发出响亮的欢呼声。

    乐景放下棒球棒,抹了把额头上的汗,露出一个兴奋的笑容。

    他打出了本垒打!

    他们赢了!

    场外响起女生们的喝彩声:

    “颜!干的漂亮!”

    “你们真是太棒了!我为你们骄傲!”

    史密斯老师骄傲地拍了拍手,兴奋道:“小伙子们,我不得不说你们进步很大,这样下去,我认为,你们赢得一年后的比赛,也不是没有希望的。”

    乐景兴奋得和小伙伴们击了个掌。

    “多谢您的教导!”“教练万岁!”

    下了赛场,一个金发女孩迎了上来,红着脸递给了乐景一个白色的毛巾,“颜,给你,擦擦汗。”

    美国男孩们爆发出起哄声,而华夏男孩大多羞涩地偷笑,躲躲闪闪看向两人。

    乐景坦然从女孩手里接过毛巾,笑道:“谢谢你,玛利亚。”

    叫做玛利亚的女孩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湛蓝色的双眸好似燃烧的氢气,清亮动人,此时里面氤氲着丝丝缕缕的好感。

    这个女孩喜欢乐景。而她并不打算掩饰。

    乐景余光不出意料看到了汤姆气到扭曲变形的柠檬脸。

    他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真是狗血的感情纠纷啊。

    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

    汤姆喜欢玛利亚,霸凌乐景,所以玛利亚讨厌汤姆,想要帮助同学,然后对乐景萌发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汤姆越发讨厌乐景,更加针对乐景,然后玛利亚更加讨厌汤姆,更加喜欢乐景。

    如此,就是恶性循环。

    又或称为——小学鸡是如何注孤生的。

    玛利亚是个好女孩,乐景不愿意利用她对他的好感来打击汤姆这个仇敌,所以他礼貌的与玛利亚到了别,和小伙伴们一起离开了。

    刚刚离开玛利亚的视线,乐景他们不出意料就被醋火中烧的汤姆领着小弟们围了起来。

    顾图南和季鹤卿冷着脸,握紧拳头,打算给汤姆好看。

    汤姆愤怒瞪着乐景,扬起了拳头,“不许靠近玛利亚!”

    乐景忍不住用看傻子的目光怜悯的看着汤姆,“你想要玛利亚更讨厌你吗?”

    汤姆身体一僵,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你这个卑鄙小人,你都和玛利亚说了什么!”

    乐景双手环胸,几乎想要笑出声了——他也的确笑出声了,他可没有好心到要提醒这个种族歧视的小学鸡如何讨取玛利亚欢心。

    他只是抬起下巴,像个恶毒反派那样说道:“我要是受伤了,玛利亚会不会探病,照顾我呢?”

    汤姆的脸色又青又白,好不精彩,举起的拳头也慢慢放下了,他恶狠狠的瞪着乐景,自以为明白了他的诡计,“阴险卑鄙的家伙,我是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的!我们走!”

    望着汤姆他们气势汹汹离开的背影,华夏小伙伴们笑成一团。

    乐景耸耸肩,告别了其他人,与顾图南季鹤卿他们踏上了回家的路。

    一场棒球比赛下来,他的肚子早就饿了,不知道玛莎太太中午做了什么饭,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

    ……

    威尔宅此时正笼罩在一片疑云中。

    约翰、玛莎威尔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起瞪着桌子上的那份稿件,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同样的疑惑。

    这封从威尔家寄出来的信却不是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写的。

    玛莎突然想到了一个有点不可思议的人选,她问丈夫:“会不会是颜、顾或季他们中的一人?”

    约翰精神一震,急切问道:“他们是谁?”

    “不可能是他们。”威尔对约翰解释道:“他们是从华夏来这里学习的留学生,寄住在我们家,他们刚来美利坚不过四个月,怎么可能会写出这么优秀的英文?”

    威尔也是看过这个投稿的,毫不夸张的说,如果不是知道这是个新人作者,他还以为是哪个大作家的作品呢!

    如此辛辣的讽刺和精妙绝伦的构思让威尔拍案叫绝,必须是对西方社会拥有很深的洞察力才能写出的,三个刚来美利坚四个月的东方少年怎么可能会写出这样的杰作?

    于是事情再次陷入僵局,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门锁的窸窣动静。乐景推开门进屋后,就看到这诡异的一幕。

    顾图南疑惑问道:“来客人了吗?”

    乐景的目光停留在桌子上那个熟悉的信封上,他自然地从桌子上拿起信封,有点沮丧,也有点惊讶:“我被退稿了?”

    这《孟松报》的编辑眼睛是瞎了吗?

    由他自己来说有点自卖自夸的嫌疑——但是与这个报纸往期刊登的作品相比,他的的质量算得上上乘了,这样他们都看不上?

    乐景突然觉得气氛好像有哪里不对。他下意识抬起头,对上五双震惊的眼睛,其中以那个陌生中年客人的目光最为震惊。

    乐景:“?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约翰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瞪着眼前的东方少年,他在说什么?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他写的?!

    一个东方人?

    他站了起来,大惊失色:“《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是你写的?!”

    乐景狐疑地看着他,“你是?”

    “他是《孟松报》的主编,是来拜访《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路易斯的,想要谈谈稿费。”威尔神情恍惚地解释完,不敢相信的追问乐景:“这篇真是你写的?”

    乐景点了点头。

    季鹤卿顾图南好奇的看向乐景手里的信封,“你写了?还向报纸投稿了?”这对他们来说可是第一次听说的新鲜事。

    他们离开上海时,上海刚刚成立第一份商业报纸,给报纸投稿这件事很罕见。

    等到了美国,他们又拼命学习,现在的英语仅限于平时交流,英文书籍还是比较困难的。然而,和他们一起来到美利坚的小伙伴现在竟然已经开始写英文了!而且还被主编看重,想要刊登在报纸上!

    顾图南和季鹤卿惊异的看着乐景,脑海里只浮现了两个字:妖孽。

    威尔现在头昏脑胀,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一个刚来美国四个月的东方男孩的处女作就如此优秀,上帝啊,你在颜出生的时候到底亲了多少下他的额头?

    他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但是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颜是个天才!他一定要好好培养他!

    约翰现在觉得自己仿佛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人在拼命尖叫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就用漂亮的花体字写了如此优秀的英文,他是怪物吗?另一个人在冷静的考量要如何说服路易斯为他们杂志社长期供稿。

    路易斯是东方人又有什么关系?他是知道很多人对东方人有种族歧视,但是他认为路易斯的可以超越一切歧视和偏见!优秀的作品本身就是一切通行证!

    约翰一边思考一边组织语言,“路易斯先生,我很欣赏您的,所以才想来见你一面,老实说,我真的很惊讶,我完全没想到一个刚来美利坚的东方人竟然能够写出这么出色的西方背景的通俗,我敢说这在美利坚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乐景懒得跟他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问道:“谢谢您对我的赏识,只是不知道你们报纸的稿费是如何计算的?”

    约翰露出一个商人般精明的笑容,“一般的作者我们会给他每行15美分的稿费,但是您这篇文章实在是太优秀的,我们愿意给出每行20美分的稿费。”

    每行20美分,乐景全文不到一万字,大概能有一千多行,差不多有两三百美元。

    这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毕竟这时候一名普通工人的年薪才不过三五百美元。

    乐景一篇文章就抵得上对方半年的收入了。

    ,

    “这个价钱太低了吧!”威尔不满道:“我听说,罗兰特的稿费都是一个字一美元的!”

    “罗兰特那是全国闻名的大作家!这已经是全国顶尖的稿费了!”约翰笑着给乐景画空饼:“当然,我相信以您的才华,您早晚可以成为像罗兰特那样伟大的作家,到时候我们报社也可以开给您一个字一美元的稿费。”

    乐景对这个稿费还算满意,毕竟他是新人,而《孟松报》也展示了他的诚意,所以他在没有打响名气前,他很乐意继续在他们报纸刊登文章。

    只有有一点——

    “我们需要签订合同,”乐景严肃说:“没有我的允许,你们不许对外公布我的任何身份信息,否则我将再也不会在你们报社刊登作品了。”他是担心留学事务局知道这件事后,会因为不务正业禁止他投稿。

    约翰对这个要求求之不得,他当然也不想公布作者的身份——很多人是对华夏人很有偏见的,要是影响到报纸的销量可怎么办?

    所以约翰爽快地和乐景签订了合同,然后给乐景签了280美元的支票。

    约翰走后,大家立刻把乐景围了起来:

    “颜,你竟然能写出这么优秀的!”

    “颜,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东方人!”

    “你说不定会在未来成为美国大文豪!”

    “苍哥儿,你太厉害了!你写了什么?”

    乐景手忙脚乱回答他们的问题,然后再三要求他们替他保密。

    大家都很理解乐景的苦衷,纷纷保证一定不会像外提及这件事。

    玛莎兴致勃勃:“等到下周一,报纸发行后,我要买十几份回家收藏,等颜成为大作家后,这些报纸一定会变得非常值钱!”

    ……

    周一晚上,汤姆怒气冲冲回到了家,狠狠甩上了房门。

    汤普森太太关切地从厨房跑了出来,担忧地看着他,“哈尼,你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

    汤姆脸色气的通红,挥舞着拳头,大声咆哮道:“还不是那些肮脏的黄种人!他们不知道施展了什么妖术,不仅老师喜欢他们,就连女生们也开始喜欢他们了!”

    想到自己喜欢的玛利亚看向那个可恶的猪尾巴颜眼神里的爱慕,汤姆气的眼睛通红,鼻孔张开呼哧呼哧喘着粗气,“我不会放过他的!我一定要把他赶出我们的学校!”

    汤普森太太信心十足的点头道:“当然,妈妈的小汤姆是最优秀的,那些卑鄙的中国人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她心疼的摸了摸儿子通红的小脸蛋,慈爱说道:“去洗个手,等会儿我给你做你最爱的意大利培根面吃,对了,今天的报纸有个很有趣的故事,你可以看一看,有助于改善你的心情。”

    汤姆洗了手,坐在沙发上,然后随手拿起妈妈放在一旁的报纸开始呼啦啦翻阅。

    他们家是《孟松报》的忠实读者。汤姆之前一直在追《西部侠盗》,后来《西部侠盗》完结后,他就提不起劲来看《孟松报》了,因为上面的故事越来越无聊了。

    希望妈妈说的很有趣的故事真的很有趣,汤姆漫不经心的翻抖着报纸,脑海里玛利亚给猪尾巴递毛巾的身影挥之不去,让他一阵阵气闷。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他目光一定,惊喜的念出了声。

    这个书名好有意思!

    他好奇地开始这个故事。

    两分钟后,他已经彻底忘记了心中的不愉快,整片心神都沉浸在这个奇思妙想又精彩刺激的故事里。

    这个故事简直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

    一名落魄潦倒的流浪汉竟然一觉醒来后变成了坐拥一座豪华庄园的英国伯爵!庄园里陈列着各种古董字画,豪华珠宝,还有几十名仆人任他差遣!

    他还有一个厨师团!里面的厨师都是曾经服务于各国皇室的顶尖大厨,由他们来给负责给他烹饪三餐!

    一片小小的火腿,都是选用西班牙伊比利亚吃天然橡果长大的黑猪后腿根,厨师选择后腿根肉质最紧嫩的部位片下一片的分量,杰克只吃这一片。这种黑猪从小到大只吃橡木,肉质紧致,夹带着橡果的清香。

    男主角杰克形容黑猪火腿的味道是“入口即化,满口清香,回味无穷”。

    汤姆满口生津,不住的吞咽唾沫,实在无法想象这种猪肉应该有多美味。

    上帝啊,他甚至开始嫉妒男主角了!杰克这个该死的家伙难不成是上帝的私生子吗?!

    而杰克的富豪人生不过刚刚开始。

    他可以眼也不眨的买下一队纯血赛马,也可以随手把蓝宝石戒指赏给女仆。庄园里美丽娇俏的女仆们对他暗送秋波,不少比他喜欢的爱丽还要美丽的女人拼命想要爬上他的床。

    汤姆突然想起了对他不屑一顾的玛利亚。

    他是如此喜欢玛利亚,可是玛利亚却对他不屑一顾,反而喜欢那个古怪的,卑鄙的,留着猪辫子的中国男人!

    如果他像杰克那样就好了。如果他像杰克那样有钱,一定会有很多美丽的女人爱慕他,区区玛利亚,他才不在乎……才怪!

    啊啊啊!他果然还是好喜欢玛利亚QAQ

    汤姆摇了摇头,想要把这些不愉快的回忆甩出脑海。不想这些了!继续看!

    曾经看不起杰克的酒馆老板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极力奉承讨好,杰克漫不经心的买下了酒馆所有的酒,然后又一一砸碎,从头到尾酒馆老板脸上都挂着讨好谄媚的笑容,甚至极力谄媚恭维道:“伯爵大人砸酒瓶的声音听起来好听极了!”

    汤姆乐得哈哈大笑,只觉得自己好像在大冬天泡了一个热水澡一样,全身上下每一根毛孔都舒张开来发出舒服的呻吟。

    太爽了!

    这个故事真是太他妈的爽了!

    在一个宴会上,杰克发现了曾经殴打自己的贵族,那个曾经在杰克面前趾高气扬耀武扬威的贵族老爷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男爵罢了,现在的杰克一根手指头就能捏死他。

    杰克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冷笑,打算进行复仇。

    汤姆屏住呼吸,激动的全身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杰克打算怎么复仇?一定要好好惩治一下这个邪恶的贵族!

    汤姆迫不及待的往后翻了一页,然后傻眼了。

    妈的,报纸已经到头了!他刚刚看到的是最后一页!!

    他不敢置信的把报纸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最后只能沮丧的承认,这期的连载已经结束了!

    他从未像今天这样痛恨过《孟松报》是周刊!

    他起码要等上一周,才能看到接下来的故事!

    杰克到底会怎么样复仇啊?

    还有爱丽,杰克现在是贵族了,他会不会去娶爱丽呢?

    汤姆抓心挠肺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

    汤普森太太端着意面从厨房出来,就看到儿子焦急地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亲爱的,怎么了?”

    汤姆沮丧道:“《流浪汉穿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我真好奇接下来的剧情!我已经等不到下周了!”

    汤普森太太想了想,努力为儿子出谋划策,“这个作者写的文章这么好看,之前绝不可能籍籍无名,你或许可以看一看这个作者的其他作品。”

    汤姆眼睛一亮,这才想起来去看作者的名字——路易斯L。

    这是一个很陌生的名字。

    汤姆作为一名通俗迷,之前从来没有在届听说过这个作者!

    ……也就是说,《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是一个新人?!这是他的第一篇文章?

    汤姆倒吸一口冷气,这个路易斯到底是哪里来的怪物?这家伙简直是一个天才!

    汤姆突然感到一阵激动,这是不是意味着他将会见证一名天才作家的崛起?他会是这个作者最初的粉丝!

    想到这里,汤姆再也坐不住了,闪电般向自己的房间冲去。

    汤普森太太在身后喊道:“亲爱的,你去干什么?不吃意面了吗?”

    “不吃了!”汤姆头也不回说道:“我要给路易斯先生写信!”

    他要作为路易斯先生最初的粉丝,让路易斯记得他!

    当然,他绝不是打着和作者套近乎后,好让作者给他剧透的想法,嗯,他只是有点好奇路易斯先生接下来的文章安排,他作为资深读者,可以就此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认真真地在信纸上写出自己这辈子最工整的字体:

    “尊敬的路易斯先生:

    您好,我叫汤姆,住在布鲁克林大道上,是您的书迷……”

    汤姆绝对不是唯一一个给乐景写信的书迷。

    《孟松报》在平均销量只有两三千份,考虑到一个家庭只会订一份报纸,也就是说《孟松报》的受众大概有六七千人。

    而在最新一期的《孟松报》发布后的第二天,编辑室收到了五十封读者来信,其中有45封信是《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

    在《孟松报》创刊的十年里,这种现象称得上绝无仅有也不为过了!

    而在第三天,《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增加为八十封,在一个星期后,《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读者来信达到了惊人的两百封。

    编辑室的编辑们都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就连一手挖掘出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他单知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一个刚来美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出这样受他们美国人欢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找他?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来信人叫汤姆。

    当然,汤姆在美国是一个大众名字。

    但是这手狗爬字,别无仅有,乐景可太熟悉了,毕竟同学那么久,汤姆的字又丑得别具一格。

    看着信里热情洋溢的通篇彩虹屁,乐景心里有点微妙,甚至有点同情汤姆了。

    他喜欢的女神喜欢乐景,他喜欢的作者,还是乐景。

    ……太惨了吧。

    这孩子要是知道了真相,会不会失去生活的勇气?

    约翰急切问道:“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想法了吗?什么时候能交给我?”

    乐景还真有了个想法。

    接下来他打算挑战长篇连载赚钱。

    第2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7)

    乐景笑了笑,说:“新连载,我想写一个爱情故事。”

    约翰错愕地看着乐景,机械的重复道:“爱情故事?”

    他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委婉道:“既然《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很受欢迎,你为什么不继续推出其他系列的作品呢?新文完全可以写乞丐变王子嘛!”

    乐景慢条斯理地说:“身为作家,就是要不断推陈出新,不断突破自己,如果一直写相同的题材和剧情,很快就会被读者抛弃。所以我永远不会写同一题材的作品。”

    约翰皱着眉头,恨铁不成钢道:“那你可以写其他类型的冒险故事啊!爱情故事……这都是女人才会看的哭哭啼啼的玩意儿,以你的才华写这种没营养的实在是太浪费了!”

    乐景挑起嘴角,露出一个诡秘的笑容,“所以,你觉得我会写普通的爱情故事吗?”

    约翰一怔,突然想起对方是可以把讽刺写的超爽的怪物,这种怪物怎么可能会写哭哭啼啼的爱情。

    他立刻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追问道:“所以你打算写什么故事?”

    乐景神秘的眨了眨眼睛,“秘密,等我写完前三章再拿给你看。”

    约翰这下是彻底被勾动了好奇心。但是不可否认,路易斯如此信心十足的表现也让他吃了颗定心丸,他相信路易斯一定可以写出来让他耳目一新的爱情。

    约翰走后,乐景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书桌前,摊开空白的稿纸,陷入了沉思。

    乐景的新故事里虽然有爱情,但是爱情并不是这个故事的全部,认真说来,这应该是一篇讲述女性成长的。

    乐景高中的时候读过《傲慢与偏见》,他承认,这是一个很好的爱情故事,女主角伊丽莎白和男主角达西都是很有魅力的人,但是其时代局限性却让乐景的体验不太舒服。

    简奥斯丁所生活的十八世纪的英国,风气保守,女性人生的唯一意义就是嫁个好丈夫,所以简奥斯丁的所有的内容都是如何让家境不尽人意的淑女拥有体面的婚事。

    在《傲慢与偏见》里,班内特先生明明有五个女儿,但是因为英国复杂的限定继承法,自己的庄园在他死后却只能让远方堂亲来继承。

    妻子班内特太太的目标就是让自己的五个女儿嫁给有钱的单身汉,让她们不至于在丈夫去世后穷困潦倒。

    因此在故事的一开头,就是这么一句话: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而经过班内特太太的不懈努力,终于把大女儿和二女儿嫁给了有钱的单身汉,而小女儿莉迪亚则因为贪慕虚荣,被空有脸蛋儿的恶棍威科姆哄骗,从而拥有不如意的婚事,婚后生活要经常靠婚事如意的两个姐姐的接济。

    至于三女儿书呆子玛丽和四女儿凯瑟琳,在故事的最后并没有嫁出去,但是也都得到了一定的成长,可以想见在故事没有讲述的未来,她们也一定会有体面的婚事。

    十八世纪的女性只有结婚这条出路,如果所嫁非人,那么一生都会完蛋,但是十九世纪的女性可并不是只有结婚这条路。

    当前社会虽然对女性还是很苛刻,女性的上升通道还是极为狭窄,但是她们已经比十八世纪的女性多了很多出路,比如接受教育。

    十九世纪是女性教育蓬勃发展的时代,已经有一些大学开始招收女学生,就像白珍妮,就是毕业于师范学院,毕业后为了实现人生价值,选择远渡重洋传教。

    除此之外,还有女工人,女家庭教师,女文员,女作家等等在这个时代也并不是很罕见的职业。

    此时美国南北战争刚刚结束,社会传统思想收到了极大的冲击,社会上也开始出现了一些为女权发声的女性活动家,此时的美国正处于新旧交替的社会转型期。

    所以简奥斯丁笔下的姐妹们在十九世纪并不是只有结婚这条出路。在乐景看来,起码在《傲慢与偏见》结尾都没有嫁出去的“书呆子”玛丽,完全可以去女校当老师,在婚姻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乐景轻快地在雪白的稿纸上写下新的名字——《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故事发生在美利坚新泽西州一个中产阶级家庭,这个家庭有四个女孩子,她们都接受过高等教育,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她们暂时都无法结婚,而故事就是由此展开。

    乐景想要探讨的就是十九世纪的女性在婚姻以外的其他出路,其中不乏理想主义的色彩,但是其根本目的就是想要向这个时代的女性展示何谓女性自由独立的灵魂。

    如果他的作品能鼓励一些女性大胆走出家门,去接受教育和努力工作赚钱养活自己的话,那么他的这部作品就是有价值的。

    ……

    周一乐景走进教室的时候,正好撞见汤姆手舞足蹈的和小伙伴们安利自己作品的场景。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真是太好看了!你们一定要看!”

    “作者路易斯虽然是个新人,之前没有什么作品,但是他是个天才!我敢打赌,未来的通俗界里一定有他的名字!”

    小伙伴三三两两表示:“这篇我也看过,的确是精彩的故事!”

    “真的假的?这么好看吗?《孟松报》的故事都好无聊,我们家从不订这份报纸。”

    汤姆立刻从书包里翻出来这期《孟松报》,塞给质疑的小伙伴:“快看快看!你看了就知道了!不好看我是你儿子!”

    突然,他的余光察觉到乐景的到来,立刻横眉冷对:“猪尾巴,看什么看!小心我揍你!”

    乐景只要一想到汤姆这么悲惨,他就对他的小学鸡种族歧视行为报以极高的容忍态度了。

    所以他破天荒地对汤姆露出一个堪称和善的笑容,“未来无论发生什么,希望你都能不丧失生活的希望,勇敢地活下去。”

    汤姆:???

    “你有病吧!”

    乐景当然不会和小学鸡对骂,他和一旁正在憋笑的季鹤卿和顾图南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三人一起沉默地在座位上坐下,齐齐低头笑出了声。

    汤姆:???

    他冷哼一声,懒得和这些神经病计较,继续给小伙伴安利自家心爱的路易斯大大的作品:“哇靠,我给你们说,这篇写的真是让我大开眼界,作者路易斯是不是贵族啊,怎么对贵族生活这么了解!那个西班牙伊比利亚黑猪到底是什么味道啊,我好想尝一尝啊……”

    乐景但笑不语,他虽然不是贵族,但是他采访过真正的贵族,所以对贵族的生活还算了解。

    ……

    乐景算是直观认识到了自己写的《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在学校里引发的轰动效应。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刊登的第一期报纸,观者寥寥,只有汤姆等几个安利者拼命向同学们安利这个作品。

    等到第二期,学校里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已经变成了几十个人,课间时,乐景经常能听到相关讨论声。

    然后等到第三期,《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完结篇刊登后,经过几天的发酵,《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在学校内的影响力以几何状扩张,几乎整个学校的男生都在谈论这个作品。

    男孩子们羡慕《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里杰克逆天的好运气,可以一步登天从流浪汉变成挥金如土的贵族,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

    让乐景吃惊的是,竟然也有很多女生也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她们看待的角度不太一样,她们喜欢的是杰克和伊丽莎白罗曼蒂克的爱情。

    她们认为杰克慷慨大方,机智勇敢,对伊丽莎白温柔体贴,是一个好丈夫人选。

    在最初听到如此论调后,乐景忍不住插话问道:“可是杰克之前明明喜欢爱丽,后来却又移情别恋伊丽莎白,在和伊丽莎白交往的过程中,还会和女仆调情,这样花心的男人算什么好丈夫呢?”

    乐景的话引来这些女生们异样的眼神,她们似乎没想到乐景一个男生看待问题的角度如此……奇妙。

    一个出身优渥的大小姐如此理智说道:“男人私下里有情人很正常呀,更别说杰克现在是贵族,在贵族男人中杰克已经算得上洁身自好了。但是情人是情人,只要对妻子温柔体贴,给予妻子尊重和体面,那么就是一个好丈夫人选了。”

    大小姐的言论迎来女生们的附和声。

    还有女生说:“爱丽如此放荡不检点,是一个坏女人,还好杰克及时认清了她的真面目,选择了和门当户对的伊丽莎白结婚,伊丽莎白贞良贤淑,贤惠大度,会是一个好妻子的。”

    乐景一时有些默然。

    作为男性,他此时的感受颇有些微妙。

    诚然,以这些女生的言论出发,他这个男性是个既得利益者,实在不应该得了便宜还卖乖,产生不满。

    但是从小的家庭教育告诉他,这是一种错误畸形的观念,起码如果乐景哪天要是抽风对亲妈江海洋女士说这种话,是要被江海洋女士爆锤的。

    他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女性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啊。

    他的新作品一定要尽快刊登,以后但凡能纠正一个女性的观念,那么他也算写出了有价值的作品。

    ……

    让乐景没想到的是,就连学校的老师也开始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津津乐道起来。

    在写作课上,历史老师伊恩安德鲁竟然拿出了《孟松报》,问他们:“你们有谁看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篇吗?”

    班级里的立刻炸开了锅,兴奋的书迷们开始七嘴八舌的向老师说起这部作品,重点不在乎“爽”“新鲜”“刺激”几点,伊恩.安德鲁听完表情莫测,拍了拍手,示意教室安静。

    他带上眼镜,不紧不慢地说:“我也很喜欢《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只是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同学们不一样。”

    “几天前,我向《今日评论》投稿了一篇针对《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书评,侥幸刊登了,不知道诸位看过没有。”

    乐景一怔,他听说过《今日评论》,这是孟松城内又一家报纸,上面主要刊登书评政论,是孟松老牌报纸,逼格比廉价小报《孟松报》高多了。

    班级里的学生都纷纷摇头,这个年纪的青少年谁会去关注政论报纸呢?

    于是伊恩就从公文包里抽出来一张报纸,推了推眼镜,“我给你们简要念一念我的书评。”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故事的内容顾名思义,就是讲述的是一名流浪汉突然变成英国伯爵后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生活,这是一个很爽快的故事,但是在其爽快表象下却是一个悲剧内核。”

    “这个故事其本质抨击的是阶级对人性的扭曲和同化,既得利益者从来不会主动放弃自己的利益,为此他们可以不择手段维持自己的地位,关上社会的上升通道,让自己的特权地位可以千秋万代延续下去,所以从来不要寄希望于特权阶级自上而下的改革……”

    “当杰克把自己爱慕的女人称为下等人后,我感到一阵阵悲哀,为杰克的死去,也为威廉伯爵的苏醒,此时的杰克和威廉伯爵在灵魂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当杰克这个无产阶级变成大贵族大地主,他堕落的程度之快超乎我的想象,我认为杰克堕落的原因是他还未明白阶级斗争的本质……”

    伊恩.安德鲁说的话太过深奥,班级里同学都听得迷迷糊糊的,特别是汤姆,都快听睡着了,乐景是班级里唯一听懂了的那个人。

    不仅听懂了,他还感到一阵心潮澎湃,忍不住将敬佩的目光投向了这个伟大的先行者。

    他和乐景一样,都是共产主义的拥趸。

    向您致敬,同志。

    ……

    约翰最近是满面红光,精神抖擞,就算路上不小心踩到了一滩狗屎他也笑呵呵的,一点也没有坏了心情。

    因为《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简直是他们报纸的摇钱树!

    第一期报纸连载,约翰只印刷了两千五百份试水,后来看读者来信反响积极,第二期他就狠下心印刷了四千份报纸。当时编辑们都说他太冒失了,如果要是卖不出去,一定会造成财政赤字的。

    约翰虽然名义上是《孟松报》的主编,其实同时也是《孟松报》的老板。

    这份报纸是由他自掏腰包开办的,他不惜自己往里面贴钱也要开办报纸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因为他的野心。

    他很想亲手捧出青史留名的大作家,让自己的报纸成为全国、乃至全球都知名的报纸。

    为了这个目标他磋磨了十年,事业却一直没有什么起色,就在他都有点心灰意冷的时候,遇到了路易斯这个年轻的怪物。

    他今年已经40岁了,人生已经过了大半,这是他距离成功最近的一次,错过这次机会他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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