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有一年头发白了许多,后面慢慢调养过来的。”

    掌事姑姑笑道:“奴婢斗胆,想打听打听娘娘如何调养的,娘娘看奴婢这头发,鬓角上也白了许多了。”

    “如何调养的啊……”太后的声音低了下去,酒后的热意消退了大半,突然便冷嗖嗖起来,心里空空的,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没了,

    说不出的难受。

    她也不记得那方子是什么了,廉敬好像给记在了哪里,只是这会子酒喝的有些晕,脑子里纷纷乱乱的,

    一时也想不起放在何处。

    更何况,从前她也不需要自己去记方子,去调那些气味怪异的药膏,

    总有廉敬替她安顿好了一切,从头到脚,无一处不妥帖。有他在时,至少在衣食住行这些方面,她是一丁点儿心都不用操的,他几乎像她自己一样熟悉她的喜好,给她的,总是最合她心意的。

    酒意渐渐上来,太后觉得头有些沉,便伸手搭了掌事姑姑,道:“扶哀家起来。”

    旁边伺候的宫女眼乖,连忙跟着一起搀扶了太后起身,床褥都是早已收拾好的,太后慢慢走到跟前,伸臂任由她们帮着宽了衣裳,慢慢地躺在了宽大的床上。

    不知是不是中酒的缘故,一闭上眼睛,想到的都是当年的事。

    第一次见到廉敬,是她跟着母亲进宫谢恩的时候,那时候她还没有任何封号,只是叫自己的名字,沐鸾。

    那阵子乌剌犯边,当时还是潞王的宣宗奉德宗皇帝之命到西疆边界督战,谁知乌剌人趁夜偷袭,宣宗险些遭了不测,危急关头,是她父亲舍命相救,自己身中数刀,换了宣宗的性命。

    父亲受了重伤,返京后养了大半年,最后还是去了。宣宗念着这点情义,让自己的嫡子与她结下了婚约,然而在母亲看来,又觉得是她用父亲的性命换了一门好姻缘。

    从此后母亲就有些不大待见她,再后来,母亲一年里倒有大半年在净慈庵修行念佛,整个人如同槁木死灰一般,她那时也不过才十一岁,沐战比她小两岁,男孩子心智成熟的晚,想念父母亲时总不免哭闹,她想尽法子安抚,自己的悲苦便在安慰弟弟时渐渐散了。

    也是在那段时间里,她慢慢从不知人间疾苦的娇娇小姐,长成了坚韧可靠的长姐。

    那次进宫谢恩,是为了恩谢德宗皇帝赏下的年礼,出门时她絮絮地跟母亲说起家中准备下的年节物件,谁知母亲冷冰冰地说,她还要回净慈庵,并不在家过年。

    她忍不住掉了泪,又怕人看见,慌忙背过身去擦了,等再转过来时,母亲早已经不见了踪影。

    深宫之中,稍有差池就是祸患,她紧张地想哭,却只能拼命忍着,努力回忆宫中路径,就在此时,一个年岁与她差不多少的小内监走到近前,低声道:“沐小姐,侯夫人往南边去了,奴婢这就带您去寻她。”

    她没敢问他的姓名,只忍回了眼泪,默默地跟着他,找到了母亲。后面她数次进宫,始终没再见过这个小内监,一直到她成婚的第二日,在潞王府拜见翁姑时,才发现公公身后站着的内监十分眼熟,似乎就是当年的那人。

    她没有向他确认,只默默记住了他的名字,廉敬。

    再然后,德宗薨逝,宣宗继位,愍怀太子暴亡,她跟着丈夫搬进了东宫,廉敬也是在那时候被指派到东宫服侍。

    接触的次数多了,她渐渐知道了他的身世,原本也是官宦子弟,因为祖父牵连进重案,全家成年男丁都被处死,女眷罚为宫奴,廉敬那时候年纪小,跟着母亲入浣衣局为奴,管事太监喜欢他伶俐,便给他净了身收做弟子,从此便留在了宫里。

    宣宗在登基的第三年时薨逝,太子登基成为肃宗,她也成了皇后。现在想起来,肃宗登基的当年就给廉敬的祖父平反,廉家在世的亲人也领回了原有的田产住宅,廉敬被她亲手杀死之前说起的先皇厚恩,大约指的就是这个吧。

    可叹她被蒙蔽了那么久,廉敬始终都是肃宗的人,当初也是肃宗把廉敬给了她使唤,她却从来没有起过疑心。

    细想起来,除了初见面时廉敬的相助,那次冬猎时他舍命相救,才是她最终深信他,从不起疑的缘故吧。

    那次冬猎,原本是肃宗为了讨惠妃的欢心特意安排的,惠妃那时候仗着膝下有两个儿子,又仗着祖父是文官之首,处处与她别苗头,她本来不想去的,但又要止住自己即将被废的谣言,到底还是去了。

    谁知惠妃竟敢私自打乱路标,放出熊罴猛兽来偷袭她,她的马匹受了惊吓,载着她冲下了山崖,千钧一发之时,廉敬从旁跃上马背,紧紧抱着她,与她一同滚下山崖,又用自己的身体护着她,落到崖底时,廉敬的头撞到山石,昏死过去,但因为他一直护着,她只是受了轻微的擦伤。

    他们在山崖下冻了两三个时辰,一度她以为廉敬已经死了,很是后悔没有问问他是不是当年的小内监,所幸到最后卫队终于寻来,他们都没有死。

    其实现在想想,如果当年廉敬就那么死了,也许也是一桩好事,至少她不用在那么多年之后发现他的背叛,不得不亲手杀了他。

    等廉敬醒来时,她第一句话就是问他是不是当年的小内监,廉敬看着她,低声道:“沐姑娘,侯夫人往南边去了。”

    她便笑了起来,道:“早已经不是沐姑娘了。”

    再不是当年那个无依无靠,却又不得不装作坚强的小姑娘,现在的她,已经学会了该如何保护自己。

    等沐家随着沐战不断立下的军功如日中天之时,惠妃被下人揭发当年谋害皇后之事,打入冷宫,悬梁自尽,娘家也受了牵连,家破人亡,到最后,惠妃留下的两个儿子也都陆续夭折。

    消息传来时,廉敬正拿乌发的药膏细心抹在她生了白发的鬓角,那次坠崖她虽然伤得不重,但冻得太狠伤了身体,再加上后面劳心劳力没有调养好,竟然生了白发。还好,廉敬寻来的方子很管用,几个月不断地内服外用,发根一点点又黑了回来。

    只是,头发再黑,也挡不住皇帝纳新人。情爱之事,初初成亲时还曾让她伤神苦恼过,但后面丈夫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她渐渐看开,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扶持弟弟,提拔沐家上面,早已学会了不在意。

    虽然她没有孩子,可后宫所有女人生下的孩子,都得叫她一声母亲。等皇帝死了,新皇帝不管是谁的儿子,也都得叫她一声母后。

    就像当年,她不得不成为屹立不倒的长姐一般,现在她又成了屹立不倒的皇后。再然后,又是屹立不倒的太后。

    偶尔惆怅忧伤的时候,总还有廉敬守在身边,总还有他陪她说话,陪她饮酒,他那么了解她,有时候她觉得他就是自己的一部分,他们不分彼此,比亲人还要亲近。

    那把加了毒酒的鸳鸯壶,后面她想起来,其实还是廉敬给她寻的,她也是被他伺候的太周到,连这都不记得,竟然用他寻的酒壶来给他下毒。

    然而他还是喝了,然而他还是没有还手,就那么死了。

    太后躺着牙床上,默默地叹了口气,人啊,一辈子总是会被什么东西绊住,廉敬是被肃宗的恩情绊住了,那么她呢?

    大概,是被他绊住了。

    第136章

    番外三

    傅澄

    怕不是个傻子

    因着父辈的交情,

    所以傅家的孩子和沐家的孩子自小便相熟,

    时常在一起说话玩耍,

    尤其是两家的女儿,

    傅晚和沐桑桑,见面时从来都是姐妹相称,比别人家的亲姐妹还要要好些。

    沐桑桑生得好,

    粉妆玉琢的一个,

    性子温柔,

    说话娇软,所以不止沐家的三个儿子把她当成宝贝一样捧着护着,就连傅家那几个活猴一般的男孩子,看见她时也不觉放低了声音,放软了腔调,假如她肯多看他们一眼,那是连做梦都要笑出声的。

    不过傅澄并不在此列。因为他自己生得就好,不像他另外几个兄弟,多半随了当爹的容貌,

    一看就是粗鲁的泥腿子,再者他是庶出,从小就知道不要做没结果的事,沐桑桑将来是要入宫的,

    就算献殷勤又能如何,还不是白费力气。

    国公府有一大片校场,各色武器装备都齐全,

    比军营里的也不差什么,男孩们得了空,总喜欢结伴过去舞刀弄枪,傅澄偶尔也去,但他本来就不喜习武,跟几个嫡出的兄弟又不对付,所以即便去了,也总是不合群,独自一个人东溜达西溜达,找些闲事打发时间。

    这天傅守义又带着儿女们到国公府拜会,傅澄骑了一会儿马便走开去四处转悠,等回来时,老远就看见傅晚扯着长兄傅谨在树丛边上说话,傅澄习惯性地躲了躲,蹲下身蹑手蹑脚地挪到背后,耳朵里听见傅晚说道:“……过两天等爹爹一走,你找借口跟那个女人闹上一场,到时候以奴犯主的罪名她跑不了,就这一条,娘就算活活打死她,爹爹也不好说什么。”

    傅澄咧嘴一笑,要说这些兄弟姐妹里头,傅晚真是头一个阴毒的人,十来岁的女儿家,心肠却比成年的男子还毒些。

    不过,这回傅晚可要失望了,傅守义早已经答应过他娘,这次出征带她一起走,这事上上下下都知道,也就瞒着傅晚母子几个。

    他正想着,眼睛瞥见花叶上爬着一条色彩斑斓的毛毛虫,随手便捏起来,拿一张树叶子裹着,藏在了手里。

    再抬头时,两个人已经离开了,傅澄慢慢站起身来,远远跟在他们后面,等傅谨离开后,傅澄只装作偶然碰上的模样,走到傅晚近前说道:“大哥他们去哪里了?”

    “还在校场吧。”傅晚飞快的说完,转身就走。

    傅澄就趁她一转身的功夫,将那条毛毛虫捏出来,丢在她的肩膀上。

    傅晚走得很快,傅澄能看见那条毛毛虫一拱一拱的,顺着她金红的衣衫往上爬,最妙的是,毛毛虫很快就要爬到脖子上了。

    傅澄忍不住笑了起来,等毛毛虫钻进她衣服里,就有的好看了。

    他转身离开,走的也很快,免得傅晚到时候求他帮忙,没多久,耳边果然传来傅晚的尖叫,不单是尖叫,还带着哭音,傅澄笑出了声。

    很快,又有一声低低的惊叫,傅澄下意识地回头一看,是沐桑桑,正站在傅晚跟前,想是也看见了那条虫子,小小的身子向后缩着,娇怯怯的,像受惊的小猫。

    隔得距离有点远,她脸上的神情看不清楚,不过她睫毛上好像沾了眼泪,太阳光一照亮闪闪的,傅澄不觉就看住了,站在那里没走动。

    傅晚也看见了他,回头叫他:“二哥你快来,有虫子,你快帮我弄出去!”

    傅澄磨磨蹭蹭地走过去,看着傅晚的脖子慢吞吞地说道:“这虫怕不是有毒吧?红红绿绿的,哎呀妹妹,这虫好像要爬进你衣服里了!”

    傅晚眼泪汪汪,带着哭腔说道:“二哥你快帮我弄下来!”

    “这不好吧?”傅澄一脸为难,“男女有别,它爬到那里去了,我怎么拿?我去帮你叫丫头吧!”

    傅晚哭了起来,哆嗦着说道:“等丫头过来,它就爬进去了!桑儿,你快帮我弄下来,求你了!”

    然后傅澄看见,那个软绵绵的小姑娘飞快地跑去边上花丛里掐了一片嫩叶,用那个衬着手,踮起脚尖凑近傅晚,抓住了那条毛毛虫。

    离得足够近,傅澄能看见她怕得要命,脸颊都白了,手指隔着嫩叶触到毛毛虫的一刹那,一滴眼泪怎么也没忍住,扑簌簌地掉下来,先是落在瓷白的肌肤上一沾,跟着又掉在海棠色的衫子上,打出一小点湿。

    然后她像痉挛一般,猛地甩着手甩掉了那条毛毛虫,哭出了声。她在发抖,整个人都在抖,却还是哽咽着安慰傅晚:“晚姐姐别怕,我带你去洗一洗。”

    傅澄俯下身,慢慢捡起那条虫握在手心里,心道,怕不是个傻子,自己怕成那样,还要去帮别人。

    那条毛毛虫他带回去,放在罐子里,每天喂树叶,有一天突然变成了茧,又有一天他从外面回来时,茧破了,里面空了,不知变成了什么样的飞虫,总之他是没有亲眼看见了。

    但他却变得像他那些兄弟们一样,有事没事总喜欢往国公府跑,可惜也没再跑过多少次,男孩女孩们便都长大了,即便是通家之好也不能再随便相见,一转眼间,几年的时间便过去了。

    再后面他听说了她定亲的消息,定的是东宫太子,果然和他的推测一样,她注定是要进宫的,他们这些人都没有机会。

    但他原本也没指望有什么机会,暴发户家的庶子,即便她不进宫,也轮不到他。

    再后面,跟着一帮纨绔在醉红楼吃酒时,那个以美貌闻名京城的新任花魁一身红纱坐在他膝上,轻笑着问他:“听说二郎家与安国公家是通家之好,国公家那位小姐二郎肯定见过吧,果真像外面传说的那样,生得很美吗?”

    “跟你这一身风情比起来,国公府的小姐算什么?”有个纨绔吃吃地笑着,那只手顺着便摸到花魁的轻纱底下,“让她到这里来,肯定不及你。”

    下一息,纨绔被一脚踢在了地上,傅澄拿了交椅,轻笑着举起又落下,头一下,砸得纨绔头破血流,第二下,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第三下,彻底没了声息。

    纨绔倒是没死,不过傅澄惹了事,回家后挨了一顿死打,跟着便被带去西疆,扔进军营里历练避祸。同游的人说起来时,都以为是那纨绔摸了他的女人,惹得他发火,可那花魁自己想起来时,分明记得当时她也被傅澄踢倒在地,可不像有半分留情。

    多年后傅澄自己想起来时,不觉也叹气摇头,可真是个傻子,别人不过说她一句罢了,又不疼又不痒,干嘛就下死手打人,害得自己也倒了霉,要是有下回,绝对得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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