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始终记得自己对那苍鹰的喜爱,乎日日守在近旁,打最干净的水,喂最精细的肉,小心翼翼地观察的翅膀什么时候恢复。

    当鹰可以重新振翅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心爱的鸟拥了离开他的能力。

    小小的华轩患得患失,好天吃不下饭。

    他爷爷知了这事,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无论是谁,你放他走后,他如果不再回来,你就真正拥过他。”

    他不是属于你的鸟。

    华轩将马缰交到宁馥手里。

    马是马。

    宁馥挑眉笑了笑。

    现在外头叫她“马夫人”,真搞来一匹漂亮的马她,颇点顺其而行之的恶趣味。

    她牵了马,转头问一直跟在一旁的芳丫,“会骑马吗?”

    芳丫小脸点发。她摇了摇头。

    然后看着人朝她伸出手来。

    “我带你。”

    *

    芳丫坐在马前,心扑通扑通地跳。

    宁先生就在她身后,用双臂圈着她,单手持缰。

    马极为听话,慢步小跑在山上。

    其他山匪已经分散潜入了松涂县,宁馥带着芳丫,在离县城里地外下马,亦徒步入城。

    芳丫一路上怎么说话。

    刚刚骑马时乱跳的小心脏再一次沉落下来,仿佛在胃里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块,坠得整人的腿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她脑子里乱哄哄的,自己不知自己在想些什么。

    但宁先生偏偏知。

    “被当家说的话吓着了?”

    芳丫一怔。

    宁馥淡淡笑了笑。

    她自然看得出芳丫的心不宁是为了什么。

    华轩一句平平淡淡的“杀干净了事”,让这小姑娘突然意识到,马寨到底是什么地方。

    对老百姓来说,这样轻描淡地说出鲨人见血的事,冲击力未免太强。

    芳丫这段时间在山寨习惯了乎称得上是“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日子,乎已经忘了那是土匪窝。

    芳丫迷茫地望着她。

    宁馥弯起唇角,:“上山之前,寨子里的家也是老百姓。但现在,我们每一人是战士。”

    流血和牺牲,是战士必须要的自觉。

    她在芳丫清澈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战斗,不是为了杀人越货,为非作歹,不是我们要做土皇帝。而是为了老百姓,为了千千万万,像我们自己一样受苦难的弟兄姐妹。”

    她轻轻地顿了一下,对芳丫,也对自己说:“我们是来自老百姓的,也属于老百姓。”

    如果我们的手上要沾染鲜血,也只能,必须,是为了老百姓。

    知自己战斗是为了什么,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知前路通往何方。

    芳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宁馥忍不住笑:“你记住这句话,往后,是非对错,自己慢慢也就学会分辨了。”

    她伸手摸了摸芳丫垂在耳侧的小辫,“现在跟着我走吧,小丫头,不会教你走错路的。”

    芳丫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回到了应的位置。

    连她自己意识到,自己脸上绽露出的笑容。

    “嗯!”芳丫重重点头。

    *

    郑家门紧闭。

    门里头,一片混乱嚎哭。

    郑家在松涂县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靠贩烟|土发家,买了官,勾搭了保安团,横行乡里。

    他家现在也做些“正经生意”,因仗着保安团做□□,扰乱市场秩序,肆敛财,家金银细软堆积如山,在外还两粮库。

    ——囤的陈粮,赶上饥荒年,半斗粮能换十五六岁的劳力,或者更生嫩一点的漂亮丫头。

    郑家爷是家独苗,自然想要什么就什么。

    小丫头不知玩死了多,也不过就是斗粮食的事。

    但从此后,他恐怕再玩丫头的兴致了。

    ——在山匪们绑了两护院,混进郑家,干脆地锁了院子,将所人赶猪放羊一样撵着集到一院落里的时候,这位郑家爷正抽了|烟,躺在床|上做仙呢。

    他听到动静,提着木仓冲出院子,飘飘然地挥舞着盒子炮怒斥山匪,全然不顾他爹娘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告他快快蹲下不要作死。

    然后就被一脚踢出七八米。

    撩阴脚,当场昏死。

    醒来是否还功能,恐怕难说。

    这一脚,是替原主的。算是这为郑家二觊觎宁家小姐,贪人钱财,害人性命的报偿。

    郑家太太一见,顿时也昏死过,只剩下郑家老爷一边抖如筛糠,一边暗自咬牙切齿。

    人老成精,早年做的又是那种生意,多还些经验。

    现在这群山匪是疯了,光天化日就敢冲进县城良民的家,简直是目无王法!

    但现在他们人人木仓,占了绝对的优势,家里竟一人机会趁乱跑出报信求援!明明是一伙草寇,什么时候了这么周密的部署?!

    郑家老爷汗出如浆,心暗暗打定主意,等60军的人来了,哪怕倾尽家财,也要请人将这波山匪彻底铲除!

    可惜他根本意识到——

    到那时候,哪还什么家财啊?

    郑家的金银珠宝堆在的地上。

    郑家爷的七姨太太瑟缩在一旁,满头珠翠跟着颤抖得不停。

    她们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声音。

    “今日清收郑家不义之财,遣散郑家家仆护院,发劳薪路费,只要再不作恶,既往不咎。”

    “其余钱物,并两处粮仓,充入马寨,另做处置。”

    郑家老爷摇晃了一下,也一头栽倒。

    “各位,今日还你们自由之身。”

    人怀疑耳朵,禁不住相觑,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望向那说话的人。

    说话的也是人。

    她穿马靴,猎装,肤如月,发黑如墨,一双眼睛湛湛生光。

    资历最老的姨太太也不过二十二岁。

    她脸上敷着粉,已见分憔悴,眼泪流下来,在颊上冲出一沟壑来。

    “我们姐妹……我们姐妹是爷买回来的,现下还能哪呢?”

    郑家爷尚未婚娶,太太的位置当然要留财权,门当户对的小|姐。

    她们名分上是“姨太太”,实际上,不过就是被买回来,可以重复使用的玩物罢了。

    笼门打开,却踌躇着,不知往何处。

    这乱世之,子身世犹如飘萍,若了爷们做靠山——哪怕是郑家爷这样的男人,——无依无靠的未来,更令人心生恐惧。

    的忍不住对宁馥生出怨恨来。

    她当然和她们不一样!

    她可是马山的压寨夫人,她爷们厉害,她当然也厉害了!可是她们呢?本就不被自己男人当人看,现在,因为他们这群山匪,连最后一点依靠也了!

    什么自由之身,难不成叫她们上暗门子做妓吗?!

    这姨太太脸上的情太明显,宁馥甚至还未开口,一旁的芳丫便气得小脸通红。

    “——自己立不起来,怎么好意来怨怪别人?!”

    她性格一向内向,这还是头一次在这样的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我们宁先生会医术,会射箭,会骑马,会带兵打仗,只靠自己,全寨子的人服她,你们也配和她比?!”

    姨太太一愣。

    “……是,我们什么也不会,这位王这样的本事,离开这里,又能干什么呢?”

    芳丫一时哑口。

    她想说她自己也什么不会,她自己也曾被人当做货物一般,可是她遇见了宁馥。

    她救了她,她教了她。

    “愿意到马山的,可以和我走。”宁馥淡淡:“到了山上,要吃苦头,很多事要你们从头开始学,但不会人把你们不当人看。”

    她又:“其他人,愿意再找男人做靠山的,无可厚非,愿意此后自食其力的,值得尊敬。”

    “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日子,你们自己选。”

    她的声音很轻,却仿佛一记重锤——

    “如果自己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又怎么能称之为人呢?”

    姨太太——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备受折磨的年轻孩,尽皆沉默。

    最后两表示,愿意跟着宁馥他们走。

    剩下人领了盘缠,各自散。

    不管做怎样的选择,这是她们长久以来,终于被当做“人”,来尊重。

    被豢养了太久,鸟雀们终于记起,自己还翅膀。

    那带头的姨太太领了盘缠,见山匪们果真不阻拦她们离开,更对她们动手动脚,终于稍稍放了心。

    她突然想起什么,对宁馥:“后院,后院还关着一,是前段时间爷、不,郑财买回来的,一直不服管教。”

    “她……她应该愿意和你们走。”

    一旁的人们也放松了些——郑家日日如临敌,郑财更是对她们讲了无数山匪□□掳掠的事,今日马寨下山,她们以为今天就是死路一条,哪想到是绝处逢生?

    说起后院关着的那,她们也七嘴八舌地开了口。

    “可不是,那是读过书的,天生反骨嘞,闹绝食闹了好天了。”

    “听说是一路逃荒来的,傲气的很。不过我看她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啦!”

    “反正我是见过她那样的——”

    这群姨太太最活泼的一居然还卖了关子,“她那头发,居然是紫色的,可稀罕了!”

    第151章

    姨太太们口中个紫色发的“新人”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

    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

    是身穿过的。

    预计穿越的天早上,

    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

    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看这一明显区别于众人,

    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发,

    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代的中华,

    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

    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说,

    是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

    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

    让她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

    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也不过是十五岁的纪,

    身无长物,

    还带着一紫色的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

    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货物卖到郑家,被求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泪。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紫色的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递在她手中。

    芋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

    样子像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

    已经凉透的芋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里心里,有块芋。

    她瞧着女人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芋。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她不和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

    紫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的勇气和力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和你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信任这个她芋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

    芳丫在一旁掐着手指。

    ——她怎么就长了两这么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发的少女仰着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发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有这样简单、在她看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飞快地点,“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着宁馥大腿的手,觉得宁馥的目光是么深,深到一直望进她的睛里、望进她的脑海里。

    她的拯救者说,“你记住。”

    宁舒英跟着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儿。

    ***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子,帮她将惹的发改回了黑色——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你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人的活力。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是书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前我不确定。八十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你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是跟了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的些念,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么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从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着手教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着宁先生也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你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子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

    她是自后世,知道历史轨迹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这样跟着宁先生走下,也好。

    她回过神,便听宁先生笑道:“我觉得宁舒英就好听。”

    宁舒英哼了一声,将这话题放下。

    早晚,她在宁先生心里的地位超过个宁芳涯的!

    ——但她和宁芳涯的差距,好像越越大了?

    ——今天,宁先生竟然亲自教个臭丫骑马了!

    ***

    宁馥一带缰绳,“腰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马上依言点了点,脸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远处的树下,宁舒英正朝这看呢。

    快乐加倍喔。

    宁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着女孩朝这边跑。

    “宁先生说,寨子里的马还不算多,我骑的这匹是先生亲自训练过的。”芳丫体贴地对她道:“等什么时候让人你找一匹温顺些的小母马,我学了再教你。”

    “毕竟,宁先生么忙,不能麻烦她呀!”

    宁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快高高地扬起,仿佛半点儿没听出芳丫的话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缠着宁先生浪费她时间的人。”

    她转向宁馥,道:“寨子里人了,说是60军的,见你。”

    宁馥挑了挑眉,“走。”

    ***

    郑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了60军的人。

    不过说也好笑,援军已到,求援的人却早已用不上了。

    对方也的确不是“剿匪”的。

    60军想收编白马寨。

    宁馥和华轩拒绝了。

    对方也并不惊讶。

    白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从壮大伊始,就已经引起了周遭的注意。60军的这位代表,对宁馥的战地急救班和白马寨的立场,都感兴趣。

    他还顺便了一嘴郑家财物和粮食的处置结果。

    宁馥也不在意。

    “财物分作两半,一半留用于山寨中的开销,一半分山下众,购买良种,疏通水渠。”

    “粮仓已开,郑家雇佣长工短工,按劳可得。”

    对方听后略显惊讶。

    “做这样的决定,你们寨中的弟兄,就没有不服、不愿的?”

    山匪总惯性地觉得,抢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别人的道理?若是做这散财的圣人,谁还落草为寇?

    宁馥是笑笑。

    “郑家的财物,是搜刮穷苦人的不之财。郑家的粮食,粒粒是长工雇农在田里种出,天下是穷苦弟兄的天下,山寨发展,就做为天下人说话办事壮胆气的队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愿。

    但从这事以后,山下百姓见了白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就跑锁庇护了,反而有胆子大的,愿意凑上攀谈,一二,竟然颇有几分亲热。

    他们也还“上供”,没送过自家闺女了,但土鸡蛋和粮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们寨子”。

    山匪们中的异议渐渐就消声了。

    对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开的榴花,“颜色好啊。”

    宁馥送他下山,临别之际握了手。

    回华轩她,军代表最后的话是个什么意思?

    宁馥是笑笑。

    “他爱颜色罢了。”她望向华轩,“后若有一天离开白马寨,你愿不愿意和我走?”

    她语气温和,像平平静静地下一餐吃什么。

    华轩却觉得心跳加速。

    他点了点。

    不哪,不做什么。

    ***

    1944夏。

    白马寨议事厅前的铜锣敲响三声。

    滇缅战事告急。

    军飞机轰炸。

    松涂县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镇。百姓如同惊弓之鸟,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带口,故土难离的。

    如果连滇南的国也破了,从此后,偌大国土,还有哪里可以躲避的呢?

    缅甸。

    缅甸打仗。

    这个概念让许多人茫然、许多人惊骇。

    这两个字不算陌生。松涂县已驻守国,缅甸,实际上比口口相传的上海、北平,离他们都更近。

    不同的是,里有凶残的寇,里不是中国。

    说得好听,叫做为国出征。

    讲得实际,就叫战死他乡。

    即使是最最缺乏军事常识的人,也知道出国远征,是个什么概念。

    这场战争的惨烈,哪怕是躲在这小城里试图偏安一隅的,最最软弱的懦夫,都一清二楚。到一个陌生的国度,与些传说中几乎非人的侵略者作战,已经被大多数人默认为送死。

    马革裹尸,再不能归家乡故土。

    宁馥声音沉静。

    愿意离开的,现在发路费。愿意和寨子出大本人的,留下,写生死状。

    寨中众人,皆有一一安排。

    白马寨议事厅前,面铜锣最后一次被敲响。

    她一手组建的侦查排,急救班,全都留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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