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钟华沉默了几秒中,拿筷子挟桌上的香油小咸菜慢慢吃。
“你和陈苗一样年轻。”
“她也很漂亮,没有你这样疯,这么勇敢。”钟华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陈苗大学毕业,就被招进中视调查记者部。
当时是钟华带她,她像所有实习生一样小心翼翼又听话,希望能留在中视这样的好单位。钟华那会也年轻,有一股子恃才放旷的劲儿,他的原则就是不求升官发财,不求人情练达,既然进了这一行,就要求一个天道恢恢,公义昭彰。
陈苗就被他带的满脑子理想主义,热血又单纯。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个大新闻就好了。
她从学校起就受专业训练,进入调查记者部,又跟着钟华大大小小跑了许多报道,总有一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的感觉。
所以,在以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的机会时,她几乎毫不犹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狱的门。
警|察冲进去的时候,她还有意识,第一句话是,摄像机掉在墙角了。
第二句话是,“好疼”。
这是在她头脑清醒的最后时刻,说出的最后两句话。
27刀,一刀刀毁去了她的脸。在发现jing察突袭的慌乱之间,还有人将“货”往她的嘴里倒、往她的身体里塞。
她只有二十三岁。
小咸菜被钟华挟完了,他觉得嗓子有点干渴,清了清喉咙。
“我怕女孩子说要来当调查记者。”钟华道:“哪怕她们说,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证实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个时候,我宁愿她们全都拜金,虚荣,浮夸,脑子空空地活着。”
宁馥:“呸。”
她问钟华,“如我死了,若我毁容了,你会后悔招我进来吗?”
她不等钟华开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说的那样想,你根本就不会从天南都市报把我要过来。”
“这根本就是个悖论。”宁馥道。
钟华叹口气,慢慢道:“这不是悖论,这是赌博。”
她太优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他不能视而不见。
他赌她不会像陈苗一样陨落。
她已经像宝石,放出绽绽光芒来。
他赌自己再一次将一个女孩划归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赌赢了,宁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陈苗。但这个世界上,太多珍贵的,金子一样的心,容易被毁伤。
宁馥轻轻道:“你不可能保护所有人。”她唇边掠过一抹笑,“也不该对女孩子区别对待。这样,男同事们也该要委屈了。”
人,以品质论,以能力论,都可以。
但就是不该以性别论。
战士有性别,但依然是战士。
“以后不会了。”钟华道:“我向你道歉。”
宁馥反倒因为他的坦荡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陈苗的事,是钟华的心结,说不定还是心理阴影。
——他亲眼看着自己漂亮鲜妍年轻活泼的小同事脸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亲眼看着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远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疯子。
他还敢赌,也算悍勇。
钟华的话锋却一转:“但你不要以为谁都能进入调查记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丝笑,“不论男女,你是第一个被我特招的。我不给她们机会,也因为她们不会达到我的标准。”
从陈苗的事后,他几乎把调查记者部进人的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宁馥:“……你在夸我吗?”
钟华淡淡看她一眼,“说了你独一无二,还不算夸?”
宁馥一时没反应过来,钟华已经站起身走了。
她这个刚出院的病号不得不付了早餐钱,又跟老板要了个袋子把剩下的小笼包打包带走。
钟华这么直白的赞美,堪称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独一无二,你还当众怼我让我去做出镜记者?”
钟华斜睨她一眼。
这人的确是个奇异的矛盾综合体。
她有远超常人的沉稳机智,有时候却又像是血液里流淌着疯子的基因,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护,但有时候又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厉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来说,拒绝领奖是她自有风骨,还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脸,这就是记着人家拿奖买她虚假报道的仇呢。
这个世界上伟大的人物就如同银河中的群星,亘古闪耀。
宁馥的那颗星星,转到背后是一个皮卡丘。
她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钟华难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说真心的。”
“叫你去当出镜记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过宁馥油汪汪的嘴唇,忍着吐槽的欲|望,道:“公允来说,你是我平生仅见的美人。”
宁馥呆住了,“啊?”
钟华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陈苗失踪是在一个星期三。
她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报警、遍发寻人启事,想了不少办法费了无数经历去找她,可这些年下来依然是毫无音讯。
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还会有一更~宝子们可以早点睡,明天早上配早点看!
深夜想吃蟹黄小笼包,馋了,我先去和杯水垫垫
第78章
宁馥的声音经过大脑的放大处理,让钟华愣了好一阵。
他在原地站了几秒,然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发呆。一片空白地发呆。
他知道宁馥不会骗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摊子跑去。
宁馥正在小摊前挑选口味,她旁边站着一个脏兮兮的女人。再仔细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宁馥动作无比自然地拉着她,仿佛拉住一个早就相识,刚好路过的同学或发小。
她抬头见钟华来了,朝他露出一个笑容——钟华感到目眩。
“我喊陈苗,她答应啦。”宁馥笑道:“请我们吃冰吧,领导。”
陈苗很乖。任由宁馥牵着她,甚至在宁馥把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拉起来朝钟华摇晃的时候,她还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张原本该清秀漂亮的脸上盘亘着许多道长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钉入肉里的蜈蚣,此刻伴随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脸上复活,扭曲地蠕动起来。
那卖奶昔的小贩一抬眼,正看见她之前被一头乱糟糟长发掩盖的脸,吓得“啊”地一声,险些将手里的勺子丢出去。
小贩紧接着就感觉到两束目光朝自己刺来,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凶恶劲儿,而后面来的那个男的,视线中简直像带着冰渣子!
这三个人都好不正常!
小贩赶紧眼观鼻鼻观心,老老实实地做起奶昔来。
十五元一大杯,其实更像沙冰。
钟华付了钱,一只手拿着一杯奶昔,却突然有些手足无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宁馥。
宁馥还真是第一次接到钟华这样询问中带着一点求助的眼神,她挽着那个脏兮兮的女孩,问她,“我们先坐下来吃冰,然后找个地方吃饭,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点了点头。
三个人在公园里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钟华看着两个姑娘享用她们的奶昔,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只有放在身侧的手指反复屈伸,握紧。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宁馥吸着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头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头做鬼脸,陈苗就“吃吃”地笑起来。
宁馥去买奶昔的时候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说流浪者更合适一些。
在这里卖了两个夏天的奶昔摊小贩也说从前没见过她。
她有些焦躁地围着步道转悠,仿佛在认真地思考和找寻着什么,下一刻看到小贩漂亮的阳伞和太阳下花花绿绿冒着凉气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别人乞讨要钱,只有有时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怜,施舍几个零钱,或是直接给她买些食物。
她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兜帽卫衣,裤子也脏兮兮的,或许是在外面流浪受过欺负,看人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惊怯,举动也有些畏缩。
宁馥看到了她脸上的伤疤。
她是陈苗。
陈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长椅上动了动,她对宁馥说:“谢谢你。”
宁馥有些惊讶,转头去看钟华,只见他也是瞳孔微微放大,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有道谢的思维能力。
宁馥小心地问:“你……你接下来想去做什么?”
女孩突然站了起来,她仿佛如梦初醒一样环视四周,身体突然开始颤抖。
宁馥和钟华对视一眼,都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陈苗突然尖叫起来,“我要找、我要找——”
要找什么,她没有说清,人已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
宁馥和钟华紧追在后。
陈苗像疯了一样,不,准确的说她早已经疯了,此刻终于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她的精神,的的确确垮掉了。
她不知道在寻找什么,疯狂地在便民公园的一侧来回转,跑得一只脚上开胶的鞋子彻底掉落下来,自己却浑然未觉。
宁馥跟在她身后,只听陈苗口中不停地念叨:“要找……要找到……”
她的声音中透出一种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惊惶,听着令人心碎。
仿佛她正处在绝境之中,仿佛她正在经受痛楚。她的精神和思绪不知停留在哪里,又是什么,让她即使在这样的情境下,还要拼命去找?
“找到了!”
宁馥突然拦住了正在围着一颗大树疯狂转圈的陈苗,她喊道:“找到了,在这里!”
说着,她朝陈苗扬了扬手中的手机,一副“这是我刚才从地上捡到的”的样子。然后趁着陈苗将眼神钉在手机上不知确认什么的时候,宁馥一把将对方拦腰搂在怀里,拘住了她的动作。
她一只脚的脚底已经渗出血来。
陈苗却并没有挣扎,她一把拿过宁馥的手机,不断按动手机一侧的按钮,屏幕来回闪烁着。
她问:“我录到了吗?我录到了吗?”
我录到了吗?
宁馥突然觉得眼眶一热。
后赶过来的钟华在两个扭成一股的女孩旁边慢慢蹲下|身来。
他伸手握住陈苗的手,慢慢地把那个被当做微型摄像机的手机从她的手中接过来。
“录到了,你做得很好。”他的声音泄露出一丝颤抖,但随即沉稳而温和起来,“坏人也都被抓起来了,你抓住了一条好新闻。”
女孩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她布满“蜈蚣”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陈苗被送到市立医院做全身检查,她的家人也接到通知,在火速赶来的路上。
谁都没想到竟然在走失近三年后,她竟然就这样被发现了。
谁都不知道,这三年里,她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没有生存能力,没有逻辑思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医生倒是给出了一点解答。
陈苗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情绪也极度不稳定,在失常情况下,她的认知水平几乎等同于智力障碍,——但她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个瞬间,那时她拥有较清楚的逻辑能力。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姓甚名谁,但却记得自己有件重要的事要做,有件重要的东西丢了。
要捡回来。要把她应该做的事情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地做完。
就靠着老天时不时地给她的一瞬间清醒,她兜兜转转,用了三年的时间,在这座城市里,一点一点地找到了曾经自己出事的地方。
房子不见了,坏人被抓了,她还在找那个掉落在角落里的摄像机。
“病人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比较清醒的阶段,或许会对你们有回应。”大夫从诊室里走出来,对两人道。
“你进去吧。”宁馥道。
她隔着一层玻璃,站在外面看着。
太多人进去不好,容易令她受惊。
陈苗穿着病号服,乖巧地坐在检查床|上,看到钟华似乎是之前给自己和宁馥买奶昔的人,于是朝他笑了。
宁馥看见钟华走过去,并肩和她坐下,然后说了几句话。陈苗像个期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对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地回答了。
钟华很快出来了,说后面的时间留给她的家人更好。
他往外走,宁馥也没有问他陈苗说了什么。
外面天色已晚,华灯初上。
“我问她,坏人欺负她,折磨她,她从此以后不能做个漂亮姑娘,不能做个聪明人了,她一辈子都毁掉了——”钟华开口道:“她后悔不后悔?”
宁馥轻声道:“但她做成了一个好记者。”
钟华笑起来,他依然觉得心头沉重,为这太惨烈的牺牲而痛惜,为自己没有保护好陈苗而自责。但有什么束缚,像失去效力的绳索,正从他的身上慢慢滑落。
他淡淡道:“你和她倒是心有灵犀。”
陈苗答他。
“我不后悔呀。”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就要完结啦,明天会更新番外~么么哒,宝贝们
第79章
医院外面是城区通往cbd的主干道,车水马龙。两个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站在过街天桥上吹晚风,望着下方一直绵延到远方的车尾灯。
红色的,连成一串,通向夜色里的灯火辉煌。
宁馥问:“她会好起来吗?”
钟华知道,她问的是陈苗。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她在接受治疗了。”
如果苍天有眼,就该让她的后半生平静安宁,不再受苦。
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她打碎黑暗,却也被黑暗割伤*。
她或许并不想要什么平静安宁、不再受苦,但这些,却已经是能够期许的最大范围。
世道待她不公平。
宁馥轻声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不公平。”
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如同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宁馥从怀里掏出个裹了几层的纸袋子,里面是烤红薯,还有点热乎气。
“做检查的时候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买来哄陈苗的,这姑娘迷糊起来心智可能和几岁小孩差不多,吃东西的口味大约也喜欢这些甜甜糯糯的。
不过她的家人很快赶到,送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做后续检查了,宁馥就没上去凑这个热闹,把这红薯私吞了。
两个人在天桥上就着习习凉风,把烤红薯分着吃了。
钟华吃完了,一看宁馥还在那小口小口地抿,不由得一笑:“怎么吃的这么慢?不像你。”
他发现宁馥工作之余似乎并不是个苦行僧,相反,她还很会、也很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一下美好生活。
就是吃东西太快,总有股迫不及待劲儿,仿佛这一口现在不赶快吞下去,下一秒就要吃不上了一样。
今天倒是一反常态。
宁馥一边慢慢吃一边道:“因为今天气氛好,红薯也甜,所以要格外珍惜。”
钟华挑一挑眉。
他倒也不在催促宁馥,只站在她身边慢慢讲他给她的规划。接下来有多少选题要做,未来几年要她跑多少个省份,将来她还可以做哪些形式的节目,要再练练笔头的能力。
他道:“五年之后,我希望你做到调查记者部的主任。”
宁馥微微一呆。
她问:“那你呢?”
钟华笑了笑,看她的目光终于露出一丝柔和,还有点看傻孩子似的宠溺。
他没说话,但宁馥已经反应过来,她也朝钟华一笑。
说一句不太好听的,这是两个有野心的人的默契。五年之内,钟华必然高升。
钟华轻轻呼出口气。
年轻的陈苗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她的心,永远停留在如同玻璃般赤子的模样,只要一眼,就可以看透她的赤诚。而钟华……他已然像一条浑浊的江河,他的人生中杂糅了太多东西,太多考虑,太多知世故和不可说。
但他依然要以浩浩汤汤的决绝奔流到海。
他不想让宁馥做陈苗,也不想让宁馥做他自己。他想要她百炼成真金,想要她被这世道的火越烧,就越坚硬而纯粹。
她是块好料子,他也自诩从不看走眼。
他总觉得宁馥太有灵气,那一股疯劲,是一个记者从杰出到伟大的一步之遥。
钟华想要在她的“一步之遥”上增添一点沉重的东西,才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她去战地采访,才会一点儿不“爱惜”地支使着她上昆仑下北海哪里艰苦往哪里跑。
他在宁馥身上赌很大,也怕,她如果真因为那不要命的悍勇,把自己搭进去,该怎么办。
他从来不抽烟,宁馥被叛军扣住的那一晚上,他无师自通。
好在,宁馥全都一关关闯过来了。
到现在……
到现在反倒是宁馥推着他解了这个心结。
陈苗,他,宁馥。他们奔赴的都是同一个方向,风尘赤子,此心仍殷。
钟华突然意识到,是宁馥——
她才是自己的那一步之遥。
钟华看着宁馥吃完红薯擦擦手,一副特别接地气的模样,忍不住笑道:“真不是个走高端路线的命。”
去要饭,去做练习生,跟着巡逻队去爬雪山,跪在浴缸里直播导|弹空袭,拒绝普利策。
她摸爬滚打两腿泥,还真的从来没拥有过与成就相称的荣光。
不过她还挺爱收集奖杯的。不把它当做什么荣耀捧着,而是像小孩子收集糖纸,漂亮女孩爱买齐每一个色号的口红一样。
他笑道:“等我给你定做一个奖杯。跟普利策一样的。”
宁馥笑了,“行。你要快点。”
她还有五个积分,就要脱离这个世界了。
钟华的手机“叮咚”一响。
他拿出来摁亮屏幕看了一眼,笑起来,“关童。”
自从他那天怼了这位新闻中心的主任,对方就不乐意给他打电话了,都是消息联系,还格外言简意赅。
钟华对宁馥道:“你那篇稿子也发出了。关童说国际部很看重。”
是宁馥再c地区的战地手记。
宁馥听见脑海中[叮]的一声提示音,有点哭笑不得。
钟华将手机放回衣兜,只觉得神清气爽,笑起来,转头对宁馥道:“明天该回台里上班了。”
他笑起来仿佛二十郎当岁的小子,“我请你喝奶茶。”
说罢转身要走,却突然发现宁馥站着没动。
他扭回头来,询问地看着她。
他也第一次见宁馥露出这样的笑容。
像夏天夜晚温柔的月亮。
她道:“我不喜欢喝奶茶。”
*番外*
喜欢吃红薯,不喜欢喝奶茶,特别接地气却很注重护发的宁馥消失了。
钟华是第一个发现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发现的人。
在天桥上的那个夏夜,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
他读了许多心理学和双重人格方面的书,却并不觉得自己得到了答案。
他去问新的这个宁馥。
这个宁馥似乎有一点点惊讶,但当他说他并不相信什么双重人格和人格融合的时候,她并没有感到不安、恐惧或者受到威胁。
她反而露出一个轻微的笑。有一丝惊喜,甚至可以读作欣悦。
“她走啦。”她道:“走的时候她就说,你或许会发现。”
这个新的宁馥并不嗜甜,但喜欢喝奶茶,宁馥消失以后,她剪了短发。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她。”
真正将之前的那个“她”,当做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她们不是彼此的半身,不是什么见鬼的双重人格,哪怕这个答案显得太惊悚太怪力乱神,但阿香也始终这样相信。
如果钟华分不清这一点,她可要质疑宁馥将此人引为知己的眼光了。
钟华反而踌躇。
过了许久,他问,“她去哪了?”
阿香微笑一下,“我不知道。”她轻声道:“但她不会死。你记着她,她就一直在呢。”
钟华也笑了,摆摆手,把选题会的材料放在她桌上,“别浪费她的心意。”
阿香在他背后撇了撇嘴。
要是从前——在她没遇到那个“孤魂野鬼”以前,她是绝对不可能露出这样破坏形象的表情的。
她在心中道:“我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呢。”
她知道她少年时偏执的渴望,给她买奶茶买甜水喝。
她知道她无法安心地寻求着安全感,就细心地保护着一头长发,哪怕这样费事的黑长直并不适合她所热爱的职业。
她在给她保证。
说起来好像她是个占据了别人身体的“恶霸”,可事实上,她却如此费心、细心、贴心地照顾着她。
她让她真的长大。
她恢复了自己以前的口味,常喝劣质奶茶,不再经常光顾卖油条小笼包和烤红薯的摊子。
她在五年里做到了调查记者部的主任,成了整个中视最年轻的女性正处级干部。她又拿了两次黄河奖,奖杯和“她”获得的那些并排放在陈列柜里。
“她”和阿香的告别也很简短。在天桥上吃红薯的时候,她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真假千金,豪门错抱,狗血淋漓。
阿香越听越离谱,不敢置信。
她会为了回到林家、夺回父母宠爱而试图找人强|暴林越越?
她会因为嫉妒,迫不及待地也想挤进娱乐圈,却被经纪人潜规则?
她会被那个脑子里进了毒水的林氏少董报复到精神失常?
还有,那个什么顾云兮,据说会让她爱得死去活来的,又是谁?哦,是小姑娘花儿的主治医生,可是……可是她连他的脸长什么样子都已经不记得了呀!
“她”和她说了掏心窝子的话,告诉她在一个故事里,摆脱宿命只需要这一次觉醒。
同样,故事里的林越越是锦鲤命格,逆天的好运,万人的宠爱,一生顺遂却不知道她身边至亲面目丑陋。
现在,林越越是个挺有名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了,阿香见过她在非洲拍摄的照片,这次回国后,她们或许会成为同事。
故事里如日中天的传媒业巨擘林氏集团,没了什么“锦鲤命格”的保驾护航,林氏很快破产,林氏少董林逸江甚至因为制造假新闻煽动舆论锒铛入狱。
故事只是故事。
人却可以选择踏上截然不同的路途。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很恶趣味地给她留下了一个叫做“金丝雀解放者”的名头。
笼中之鸟已飞向高空,故事里的逻辑,将无法,也不再束缚她们的羽翼。
乾坤之大,破浪穿云。
钟华待她很冷漠。
阿香猜,或许他是以为,她剪短头发是为了和那个曾经占据自己身体的“孤魂野鬼”做切割。
男人就是又蠢又自以为是,呵呵。
而她只是……
她只是猜测,“她”真正的模样,应该是短发。而且她会喜欢她的新形象,她不再执着地拗她的黑长直白莲花形模样。
——阿香切割了她的过去。
拥抱了宁馥给她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她打碎黑暗,却也被黑暗割伤。这句话来自评论区,读者,看了很受震撼,所以化用了一下
这个故事结束啦,记者题材有一些沉重,希望小天使们都还在~下个篇章即将开启,战鹰宁馥向您报道!
下章预告:
校园大姐头一度上网成瘾
中二杀马特竟成救火英雄
本章留评前二百洒落小红包~谢谢大家陪宁馥又走过一个世界~
“你和陈苗一样年轻。”
“她也很漂亮,没有你这样疯,这么勇敢。”钟华慢慢道:“她只是想做好一份工作。”
陈苗大学毕业,就被招进中视调查记者部。
当时是钟华带她,她像所有实习生一样小心翼翼又听话,希望能留在中视这样的好单位。钟华那会也年轻,有一股子恃才放旷的劲儿,他的原则就是不求升官发财,不求人情练达,既然进了这一行,就要求一个天道恢恢,公义昭彰。
陈苗就被他带的满脑子理想主义,热血又单纯。天天念叨如果能抓到一个大新闻就好了。
她从学校起就受专业训练,进入调查记者部,又跟着钟华大大小小跑了许多报道,总有一种“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的感觉。
所以,在以为找到了“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的机会时,她几乎毫不犹豫地,踏入了那扇通往地狱的门。
警|察冲进去的时候,她还有意识,第一句话是,摄像机掉在墙角了。
第二句话是,“好疼”。
这是在她头脑清醒的最后时刻,说出的最后两句话。
27刀,一刀刀毁去了她的脸。在发现jing察突袭的慌乱之间,还有人将“货”往她的嘴里倒、往她的身体里塞。
她只有二十三岁。
小咸菜被钟华挟完了,他觉得嗓子有点干渴,清了清喉咙。
“我怕女孩子说要来当调查记者。”钟华道:“哪怕她们说,不在乎生死,不在乎容貌,只想证实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想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道:“那个时候,我宁愿她们全都拜金,虚荣,浮夸,脑子空空地活着。”
宁馥:“呸。”
她问钟华,“如我死了,若我毁容了,你会后悔招我进来吗?”
她不等钟华开口就冷冷道:“如果你真的一直像你说的那样想,你根本就不会从天南都市报把我要过来。”
“这根本就是个悖论。”宁馥道。
钟华叹口气,慢慢道:“这不是悖论,这是赌博。”
她太优秀了,太耀眼了,仿佛天生就适合做这一行。他不能视而不见。
他赌她不会像陈苗一样陨落。
她已经像宝石,放出绽绽光芒来。
他赌自己再一次将一个女孩划归自己的羽翼之下,能真正地目送她直上九霄。
他赌赢了,宁馥成全了他。
她不是陈苗。但这个世界上,太多珍贵的,金子一样的心,容易被毁伤。
宁馥轻轻道:“你不可能保护所有人。”她唇边掠过一抹笑,“也不该对女孩子区别对待。这样,男同事们也该要委屈了。”
人,以品质论,以能力论,都可以。
但就是不该以性别论。
战士有性别,但依然是战士。
“以后不会了。”钟华道:“我向你道歉。”
宁馥反倒因为他的坦荡挑了挑眉毛,她也反省了一下,“我本意是想安慰你。”
陈苗的事,是钟华的心结,说不定还是心理阴影。
——他亲眼看着自己漂亮鲜妍年轻活泼的小同事脸上27道血肉外翻的刀口,亲眼看着一个有理想有志气有远大前途有大好青春的女孩,被折磨成精神失常的疯子。
他还敢赌,也算悍勇。
钟华的话锋却一转:“但你不要以为谁都能进入调查记者部,”他唇角也勾起一丝笑,“不论男女,你是第一个被我特招的。我不给她们机会,也因为她们不会达到我的标准。”
从陈苗的事后,他几乎把调查记者部进人的标准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
宁馥:“……你在夸我吗?”
钟华淡淡看她一眼,“说了你独一无二,还不算夸?”
宁馥一时没反应过来,钟华已经站起身走了。
她这个刚出院的病号不得不付了早餐钱,又跟老板要了个袋子把剩下的小笼包打包带走。
钟华这么直白的赞美,堪称百年一遇!
她追上去,“你后悔了吧,独一无二,你还当众怼我让我去做出镜记者?”
钟华斜睨她一眼。
这人的确是个奇异的矛盾综合体。
她有远超常人的沉稳机智,有时候却又像是血液里流淌着疯子的基因,有一股与生俱来的孤勇。她有眼界有胸襟,根本不需要被保护,但有时候又睚眦必报,小心眼的厉害。
就拿普利策那事来说,拒绝领奖是她自有风骨,还要在全世界的聚焦里打人家的脸,这就是记着人家拿奖买她虚假报道的仇呢。
这个世界上伟大的人物就如同银河中的群星,亘古闪耀。
宁馥的那颗星星,转到背后是一个皮卡丘。
她会成为一个了不起并且有趣的人。
钟华难得地起了玩笑的心思,他道:“我说真心的。”
“叫你去当出镜记者,不是看不起你。”他的目光掠过宁馥油汪汪的嘴唇,忍着吐槽的欲|望,道:“公允来说,你是我平生仅见的美人。”
宁馥呆住了,“啊?”
钟华哈哈大笑,转身走了。
陈苗失踪是在一个星期三。
她从家中走失后,家里人也曾报警、遍发寻人启事,想了不少办法费了无数经历去找她,可这些年下来依然是毫无音讯。
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钟华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还会有一更~宝子们可以早点睡,明天早上配早点看!
深夜想吃蟹黄小笼包,馋了,我先去和杯水垫垫
第78章
宁馥的声音经过大脑的放大处理,让钟华愣了好一阵。
他在原地站了几秒,然后才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发呆。一片空白地发呆。
他知道宁馥不会骗他。
他猛地拔腿朝街角的奶昔摊子跑去。
宁馥正在小摊前挑选口味,她旁边站着一个脏兮兮的女人。再仔细看,两人的手牵在一起,宁馥动作无比自然地拉着她,仿佛拉住一个早就相识,刚好路过的同学或发小。
她抬头见钟华来了,朝他露出一个笑容——钟华感到目眩。
“我喊陈苗,她答应啦。”宁馥笑道:“请我们吃冰吧,领导。”
陈苗很乖。任由宁馥牵着她,甚至在宁馥把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拉起来朝钟华摇晃的时候,她还怯怯地笑了一下。
那一张原本该清秀漂亮的脸上盘亘着许多道长短不一的疤痕,像牢牢钉入肉里的蜈蚣,此刻伴随她的笑容,突然在她的脸上复活,扭曲地蠕动起来。
那卖奶昔的小贩一抬眼,正看见她之前被一头乱糟糟长发掩盖的脸,吓得“啊”地一声,险些将手里的勺子丢出去。
小贩紧接着就感觉到两束目光朝自己刺来,那女孩明明笑嘻嘻的,眼神却带着一股子凶恶劲儿,而后面来的那个男的,视线中简直像带着冰渣子!
这三个人都好不正常!
小贩赶紧眼观鼻鼻观心,老老实实地做起奶昔来。
十五元一大杯,其实更像沙冰。
钟华付了钱,一只手拿着一杯奶昔,却突然有些手足无措的茫然。
他不由得将目光投向宁馥。
宁馥还真是第一次接到钟华这样询问中带着一点求助的眼神,她挽着那个脏兮兮的女孩,问她,“我们先坐下来吃冰,然后找个地方吃饭,好不好?”
女孩竟然意外地信任她,点了点头。
三个人在公园里找了一张长椅,坐下。
钟华看着两个姑娘享用她们的奶昔,神色已经恢复如常,只有放在身侧的手指反复屈伸,握紧。
紫色的奶昔是葡萄味的,宁馥吸着杯底快要融化的色素香精混合物,把自己的舌头弄成了紫色的。
她伸出舌头做鬼脸,陈苗就“吃吃”地笑起来。
宁馥去买奶昔的时候看到一个脏兮兮的女乞丐。
或者说流浪者更合适一些。
在这里卖了两个夏天的奶昔摊小贩也说从前没见过她。
她有些焦躁地围着步道转悠,仿佛在认真地思考和找寻着什么,下一刻看到小贩漂亮的阳伞和太阳下花花绿绿冒着凉气的奶昔,又露出渴望的眼神。
她不向别人乞讨要钱,只有有时候心善的路人看她可怜,施舍几个零钱,或是直接给她买些食物。
她穿着一件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兜帽卫衣,裤子也脏兮兮的,或许是在外面流浪受过欺负,看人的眼神里总有一种惊怯,举动也有些畏缩。
宁馥看到了她脸上的伤疤。
她是陈苗。
陈苗吃完奶昔,不安地在长椅上动了动,她对宁馥说:“谢谢你。”
宁馥有些惊讶,转头去看钟华,只见他也是瞳孔微微放大,没想到她竟然还会有道谢的思维能力。
宁馥小心地问:“你……你接下来想去做什么?”
女孩突然站了起来,她仿佛如梦初醒一样环视四周,身体突然开始颤抖。
宁馥和钟华对视一眼,都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陈苗突然尖叫起来,“我要找、我要找——”
要找什么,她没有说清,人已经兔子一样蹿了出去。
宁馥和钟华紧追在后。
陈苗像疯了一样,不,准确的说她早已经疯了,此刻终于显露出异于常人的地方,她的精神,的的确确垮掉了。
她不知道在寻找什么,疯狂地在便民公园的一侧来回转,跑得一只脚上开胶的鞋子彻底掉落下来,自己却浑然未觉。
宁馥跟在她身后,只听陈苗口中不停地念叨:“要找……要找到……”
她的声音中透出一种马上就要大难临头的惊惶,听着令人心碎。
仿佛她正处在绝境之中,仿佛她正在经受痛楚。她的精神和思绪不知停留在哪里,又是什么,让她即使在这样的情境下,还要拼命去找?
“找到了!”
宁馥突然拦住了正在围着一颗大树疯狂转圈的陈苗,她喊道:“找到了,在这里!”
说着,她朝陈苗扬了扬手中的手机,一副“这是我刚才从地上捡到的”的样子。然后趁着陈苗将眼神钉在手机上不知确认什么的时候,宁馥一把将对方拦腰搂在怀里,拘住了她的动作。
她一只脚的脚底已经渗出血来。
陈苗却并没有挣扎,她一把拿过宁馥的手机,不断按动手机一侧的按钮,屏幕来回闪烁着。
她问:“我录到了吗?我录到了吗?”
我录到了吗?
宁馥突然觉得眼眶一热。
后赶过来的钟华在两个扭成一股的女孩旁边慢慢蹲下|身来。
他伸手握住陈苗的手,慢慢地把那个被当做微型摄像机的手机从她的手中接过来。
“录到了,你做得很好。”他的声音泄露出一丝颤抖,但随即沉稳而温和起来,“坏人也都被抓起来了,你抓住了一条好新闻。”
女孩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她布满“蜈蚣”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
陈苗被送到市立医院做全身检查,她的家人也接到通知,在火速赶来的路上。
谁都没想到竟然在走失近三年后,她竟然就这样被发现了。
谁都不知道,这三年里,她一个精神失常的病人,没有生存能力,没有逻辑思维,是怎么生存下来的。
医生倒是给出了一点解答。
陈苗的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巨大的刺激,情绪也极度不稳定,在失常情况下,她的认知水平几乎等同于智力障碍,——但她偶尔也会有那么一两个瞬间,那时她拥有较清楚的逻辑能力。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家在哪里,姓甚名谁,但却记得自己有件重要的事要做,有件重要的东西丢了。
要捡回来。要把她应该做的事情有头有尾,圆圆满满地做完。
就靠着老天时不时地给她的一瞬间清醒,她兜兜转转,用了三年的时间,在这座城市里,一点一点地找到了曾经自己出事的地方。
房子不见了,坏人被抓了,她还在找那个掉落在角落里的摄像机。
“病人现在可以说是处在比较清醒的阶段,或许会对你们有回应。”大夫从诊室里走出来,对两人道。
“你进去吧。”宁馥道。
她隔着一层玻璃,站在外面看着。
太多人进去不好,容易令她受惊。
陈苗穿着病号服,乖巧地坐在检查床|上,看到钟华似乎是之前给自己和宁馥买奶昔的人,于是朝他笑了。
宁馥看见钟华走过去,并肩和她坐下,然后说了几句话。陈苗像个期待老师表扬的小学生,对每一个问题都认真地回答了。
钟华很快出来了,说后面的时间留给她的家人更好。
他往外走,宁馥也没有问他陈苗说了什么。
外面天色已晚,华灯初上。
“我问她,坏人欺负她,折磨她,她从此以后不能做个漂亮姑娘,不能做个聪明人了,她一辈子都毁掉了——”钟华开口道:“她后悔不后悔?”
宁馥轻声道:“但她做成了一个好记者。”
钟华笑起来,他依然觉得心头沉重,为这太惨烈的牺牲而痛惜,为自己没有保护好陈苗而自责。但有什么束缚,像失去效力的绳索,正从他的身上慢慢滑落。
他淡淡道:“你和她倒是心有灵犀。”
陈苗答他。
“我不后悔呀。”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就要完结啦,明天会更新番外~么么哒,宝贝们
第79章
医院外面是城区通往cbd的主干道,车水马龙。两个人像电视剧里那样站在过街天桥上吹晚风,望着下方一直绵延到远方的车尾灯。
红色的,连成一串,通向夜色里的灯火辉煌。
宁馥问:“她会好起来吗?”
钟华知道,她问的是陈苗。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不过她在接受治疗了。”
如果苍天有眼,就该让她的后半生平静安宁,不再受苦。
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她打碎黑暗,却也被黑暗割伤*。
她或许并不想要什么平静安宁、不再受苦,但这些,却已经是能够期许的最大范围。
世道待她不公平。
宁馥轻声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的不公平。”
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如同飞蛾扑火,奋不顾身。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宁馥从怀里掏出个裹了几层的纸袋子,里面是烤红薯,还有点热乎气。
“做检查的时候我出去买的。”本来是想买来哄陈苗的,这姑娘迷糊起来心智可能和几岁小孩差不多,吃东西的口味大约也喜欢这些甜甜糯糯的。
不过她的家人很快赶到,送她去办理住院手续做后续检查了,宁馥就没上去凑这个热闹,把这红薯私吞了。
两个人在天桥上就着习习凉风,把烤红薯分着吃了。
钟华吃完了,一看宁馥还在那小口小口地抿,不由得一笑:“怎么吃的这么慢?不像你。”
他发现宁馥工作之余似乎并不是个苦行僧,相反,她还很会、也很爱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一下美好生活。
就是吃东西太快,总有股迫不及待劲儿,仿佛这一口现在不赶快吞下去,下一秒就要吃不上了一样。
今天倒是一反常态。
宁馥一边慢慢吃一边道:“因为今天气氛好,红薯也甜,所以要格外珍惜。”
钟华挑一挑眉。
他倒也不在催促宁馥,只站在她身边慢慢讲他给她的规划。接下来有多少选题要做,未来几年要她跑多少个省份,将来她还可以做哪些形式的节目,要再练练笔头的能力。
他道:“五年之后,我希望你做到调查记者部的主任。”
宁馥微微一呆。
她问:“那你呢?”
钟华笑了笑,看她的目光终于露出一丝柔和,还有点看傻孩子似的宠溺。
他没说话,但宁馥已经反应过来,她也朝钟华一笑。
说一句不太好听的,这是两个有野心的人的默契。五年之内,钟华必然高升。
钟华轻轻呼出口气。
年轻的陈苗是一条清澈的溪流,她的心,永远停留在如同玻璃般赤子的模样,只要一眼,就可以看透她的赤诚。而钟华……他已然像一条浑浊的江河,他的人生中杂糅了太多东西,太多考虑,太多知世故和不可说。
但他依然要以浩浩汤汤的决绝奔流到海。
他不想让宁馥做陈苗,也不想让宁馥做他自己。他想要她百炼成真金,想要她被这世道的火越烧,就越坚硬而纯粹。
她是块好料子,他也自诩从不看走眼。
他总觉得宁馥太有灵气,那一股疯劲,是一个记者从杰出到伟大的一步之遥。
钟华想要在她的“一步之遥”上增添一点沉重的东西,才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同意她去战地采访,才会一点儿不“爱惜”地支使着她上昆仑下北海哪里艰苦往哪里跑。
他在宁馥身上赌很大,也怕,她如果真因为那不要命的悍勇,把自己搭进去,该怎么办。
他从来不抽烟,宁馥被叛军扣住的那一晚上,他无师自通。
好在,宁馥全都一关关闯过来了。
到现在……
到现在反倒是宁馥推着他解了这个心结。
陈苗,他,宁馥。他们奔赴的都是同一个方向,风尘赤子,此心仍殷。
钟华突然意识到,是宁馥——
她才是自己的那一步之遥。
钟华看着宁馥吃完红薯擦擦手,一副特别接地气的模样,忍不住笑道:“真不是个走高端路线的命。”
去要饭,去做练习生,跟着巡逻队去爬雪山,跪在浴缸里直播导|弹空袭,拒绝普利策。
她摸爬滚打两腿泥,还真的从来没拥有过与成就相称的荣光。
不过她还挺爱收集奖杯的。不把它当做什么荣耀捧着,而是像小孩子收集糖纸,漂亮女孩爱买齐每一个色号的口红一样。
他笑道:“等我给你定做一个奖杯。跟普利策一样的。”
宁馥笑了,“行。你要快点。”
她还有五个积分,就要脱离这个世界了。
钟华的手机“叮咚”一响。
他拿出来摁亮屏幕看了一眼,笑起来,“关童。”
自从他那天怼了这位新闻中心的主任,对方就不乐意给他打电话了,都是消息联系,还格外言简意赅。
钟华对宁馥道:“你那篇稿子也发出了。关童说国际部很看重。”
是宁馥再c地区的战地手记。
宁馥听见脑海中[叮]的一声提示音,有点哭笑不得。
钟华将手机放回衣兜,只觉得神清气爽,笑起来,转头对宁馥道:“明天该回台里上班了。”
他笑起来仿佛二十郎当岁的小子,“我请你喝奶茶。”
说罢转身要走,却突然发现宁馥站着没动。
他扭回头来,询问地看着她。
他也第一次见宁馥露出这样的笑容。
像夏天夜晚温柔的月亮。
她道:“我不喜欢喝奶茶。”
*番外*
喜欢吃红薯,不喜欢喝奶茶,特别接地气却很注重护发的宁馥消失了。
钟华是第一个发现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发现的人。
在天桥上的那个夏夜,是他最后一次见到她。
他读了许多心理学和双重人格方面的书,却并不觉得自己得到了答案。
他去问新的这个宁馥。
这个宁馥似乎有一点点惊讶,但当他说他并不相信什么双重人格和人格融合的时候,她并没有感到不安、恐惧或者受到威胁。
她反而露出一个轻微的笑。有一丝惊喜,甚至可以读作欣悦。
“她走啦。”她道:“走的时候她就说,你或许会发现。”
这个新的宁馥并不嗜甜,但喜欢喝奶茶,宁馥消失以后,她剪了短发。
“我很高兴你能认出她。”
真正将之前的那个“她”,当做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她们不是彼此的半身,不是什么见鬼的双重人格,哪怕这个答案显得太惊悚太怪力乱神,但阿香也始终这样相信。
如果钟华分不清这一点,她可要质疑宁馥将此人引为知己的眼光了。
钟华反而踌躇。
过了许久,他问,“她去哪了?”
阿香微笑一下,“我不知道。”她轻声道:“但她不会死。你记着她,她就一直在呢。”
钟华也笑了,摆摆手,把选题会的材料放在她桌上,“别浪费她的心意。”
阿香在他背后撇了撇嘴。
要是从前——在她没遇到那个“孤魂野鬼”以前,她是绝对不可能露出这样破坏形象的表情的。
她在心中道:“我才是她最亲密的人呢。”
她知道她少年时偏执的渴望,给她买奶茶买甜水喝。
她知道她无法安心地寻求着安全感,就细心地保护着一头长发,哪怕这样费事的黑长直并不适合她所热爱的职业。
她在给她保证。
说起来好像她是个占据了别人身体的“恶霸”,可事实上,她却如此费心、细心、贴心地照顾着她。
她让她真的长大。
她恢复了自己以前的口味,常喝劣质奶茶,不再经常光顾卖油条小笼包和烤红薯的摊子。
她在五年里做到了调查记者部的主任,成了整个中视最年轻的女性正处级干部。她又拿了两次黄河奖,奖杯和“她”获得的那些并排放在陈列柜里。
“她”和阿香的告别也很简短。在天桥上吃红薯的时候,她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真假千金,豪门错抱,狗血淋漓。
阿香越听越离谱,不敢置信。
她会为了回到林家、夺回父母宠爱而试图找人强|暴林越越?
她会因为嫉妒,迫不及待地也想挤进娱乐圈,却被经纪人潜规则?
她会被那个脑子里进了毒水的林氏少董报复到精神失常?
还有,那个什么顾云兮,据说会让她爱得死去活来的,又是谁?哦,是小姑娘花儿的主治医生,可是……可是她连他的脸长什么样子都已经不记得了呀!
“她”和她说了掏心窝子的话,告诉她在一个故事里,摆脱宿命只需要这一次觉醒。
同样,故事里的林越越是锦鲤命格,逆天的好运,万人的宠爱,一生顺遂却不知道她身边至亲面目丑陋。
现在,林越越是个挺有名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了,阿香见过她在非洲拍摄的照片,这次回国后,她们或许会成为同事。
故事里如日中天的传媒业巨擘林氏集团,没了什么“锦鲤命格”的保驾护航,林氏很快破产,林氏少董林逸江甚至因为制造假新闻煽动舆论锒铛入狱。
故事只是故事。
人却可以选择踏上截然不同的路途。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很恶趣味地给她留下了一个叫做“金丝雀解放者”的名头。
笼中之鸟已飞向高空,故事里的逻辑,将无法,也不再束缚她们的羽翼。
乾坤之大,破浪穿云。
钟华待她很冷漠。
阿香猜,或许他是以为,她剪短头发是为了和那个曾经占据自己身体的“孤魂野鬼”做切割。
男人就是又蠢又自以为是,呵呵。
而她只是……
她只是猜测,“她”真正的模样,应该是短发。而且她会喜欢她的新形象,她不再执着地拗她的黑长直白莲花形模样。
——阿香切割了她的过去。
拥抱了宁馥给她的未来。
作者有话要说:*她追求一腔热血的理想,她打碎黑暗,却也被黑暗割伤。这句话来自评论区,读者,看了很受震撼,所以化用了一下
这个故事结束啦,记者题材有一些沉重,希望小天使们都还在~下个篇章即将开启,战鹰宁馥向您报道!
下章预告:
校园大姐头一度上网成瘾
中二杀马特竟成救火英雄
本章留评前二百洒落小红包~谢谢大家陪宁馥又走过一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