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白马寨如今发展壮大,周遭大小山贼匪寨都已经被尽数荡平收编,俨然成为松涂县外最大的武装势力。
现在,山寨和松涂县内的保安团,正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保安团龟缩不出,不敢出来剿匪,而只要松涂县内的富绅不再纠集起来针对白马寨,白马寨也按兵不动。
但这种平衡,薄得就像一层糯米纸,来一股风、几滴雨,就会荡然无存。
白马寨并不想占领松涂县做割据一方的豪强——当局也必然是不答应的,但郑家上蹿下跳,实在惹人心烦。
他们已成气候,现在,是要显示雷霆之力的时候了。
*
山匪们不是没进过城。
相反,他们也曾干过不少从城中富户绑架肉票、索要赎金的勾当。其中更有许多人,落草为寇以前就在松涂县城内生活。
自然是熟门熟路。
华轩问宁馥:“那个邓先生,不将他控制起来么?”
宁馥摇摇头,“不用。”
她笑道:“郑家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
不过是素未谋面的一门亲戚而已。只看邓蔚卓这些天在山寨上的镇定自若气定神闲,便知道他对郑家根本就不在乎。
甚至还有一种冷淡的厌恶。
原文中,邓蔚卓便是一个在乱世中冷眼旁观的人。
他归国后到郑家拜访,唯一的意义就在于会在那里,遇到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令他心动,赋予他活生生血肉和情感的人。
也就是本文的女主,宁舒英。
整本书里,存在于不同世界的邓蔚卓类似于npc,真正有穿越者意识的只有女主宁舒英。
正是宁舒英在每一个世界里与邓蔚卓发生的交集,一点一点地影响了现实世界中的那个黑化反派。
快穿的一贯套路。
华轩见她这样说,便不再多问,只道:“郑家总不老实,这次也不用容他们情面。杀干净了了事。我等你回来。”
宁馥从未明说过与郑家的渊源过往,但华轩又怎会不清楚?
说是血海仇深,也不为过。
她不回家,留在白马寨,也必然是想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的。
华轩只是害怕……害怕这大仇一报,她就不再回来了。
宁馥笑了,“你不去?”
华轩与她出门,“不去。”
他道:“这件事应该由你亲自去做,亲自去决断。”
他如果一同去了,她要离开,总归会为难。
华轩小时候曾养过一只受伤的鹰。
他始终记得自己对那苍鹰的喜爱,几乎日日守在近旁,打最干净的水,喂最精细的肉,小心翼翼地观察它的翅膀什么时候恢复。
当鹰可以重新振翅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心爱的鸟儿拥有了离开他的能力。
小小的华轩患得患失,好几天吃不下饭去。
他爷爷知道了这事,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无论是谁,你放他走后,他如果不再回来,你就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他不是属于你的鸟。
华轩将马缰交到宁馥手里。
马是白马。
宁馥挑眉笑了笑。
现在外头都叫她“白马夫人”,真搞来一匹漂亮的白马给她,颇有点儿顺其道而行之的恶趣味。
她牵了马,转头问一直跟在一旁的芳丫,“会骑马吗?”
芳丫小脸有点发白。她摇了摇头。
然后看着女人朝她伸出手来。
“我带你。”
*
芳丫坐在马前,心扑通扑通地跳。
宁先生就在她身后,用双臂圈着她,单手持缰。
大白马极为听话,慢步小跑在山道上。
其他山匪都已经分散潜入了松涂县,宁馥带着芳丫,在离县城几里地外下马,亦徒步入城。
芳丫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刚刚骑马时乱跳的小心脏再一次沉落下来,仿佛在胃里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块,坠得整个人的腿都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她脑子里乱哄哄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但宁先生偏偏知道。
“被大当家说的话吓着了?”
芳丫一怔。
宁馥淡淡笑了笑。
她自然看得出芳丫的心神不宁是为了什么。
华轩一句平平淡淡的“杀干净了事”,让这个小姑娘突然意识到,白马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对老百姓来说,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出鲨人见血的事,冲击力未免太强。
芳丫这段时间在山寨中习惯了几乎称得上是“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日子,几乎已经忘了那是个土匪窝。
芳丫迷茫地望着她。
宁馥弯起唇角,道:“上山之前,寨子里的大家也都是老百姓。但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士。”
流血和牺牲,是战士必须要有的自觉。
她在芳丫清澈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战斗,不是为了杀人越货,为非作歹,不是我们要做土皇帝。而是为了老百姓,为了千千万万,像我们自己一样受苦难的弟兄姐妹。”
她轻轻地顿了一下,对芳丫,也对自己说道:“我们是来自老百姓的,也属于老百姓。”
如果我们的手上要沾染鲜血,也只能,必须,是为了老百姓。
知道自己战斗是为了什么,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知道前路通往何方。
芳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宁馥忍不住笑道:“你记住这句话,往后,是非对错,自己慢慢也就学会分辨了。”
她伸手摸了摸芳丫垂在耳侧的小辫,“现在跟着我走吧,小丫头,不会教你走错路的。”
芳丫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回到了应有的位置。
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脸上绽露出的笑容。
“嗯!”芳丫重重点头。
*
郑家大门紧闭。
大门里头,一片混乱嚎哭。
郑家在松涂县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靠贩烟土发家,买了官儿,勾搭了保安团,横行乡里。
他家现在也做些“正经生意”,因仗着有保安团做保护伞,扰乱市场秩序,大肆敛财,家中金银细软堆积如山,在外还有两个粮库。
——囤的陈粮,赶上饥荒年,半斗粮能换个十五六岁的劳力,或者更生嫩一点儿的漂亮丫头。
郑家少爷是家中独苗,自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小丫头不知玩死了多少个,也不过就是几斗粮食的事儿。
但从此后,他恐怕再没有玩丫头的兴致了。
——在山匪们绑了两个护院,混进郑家,干脆地锁了院子,将所有人赶猪放羊一样撵着集中到一个院落里的时候,这位郑家少爷正抽了大烟,躺在床上做神仙呢。
他听到动静,提着木仓冲出院子,飘飘然地挥舞着盒子炮怒斥山匪,全然不顾他爹娘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告他快快蹲下不要作死。
然后就被一脚踢出去七八米。
撩阴脚,当场昏死。
醒来是否还有功能,恐怕难说。
这一脚,是替原主给的。算是这为郑家二少觊觎宁家小姐,贪人钱财,害人性命的报偿。
郑家太太一见,顿时也昏死过去,只剩下郑家老爷一边抖如筛糠,一边暗自咬牙切齿。
人老成精,早年做的又是那种生意,多少还有些经验。
现在这群山匪是疯了,光天化日就敢冲进县城良民的家中,简直是目无王法!
但现在他们人人有木仓,占了绝对的优势,家里竟没有一个人有机会趁乱跑出去报信求援!明明是一伙草寇,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周密的部署?!
郑家老爷汗出如浆,心中暗暗打定主意,等60军的人来了,哪怕倾尽家财,也要请人将这波山匪彻底铲除!
可惜他根本没意识到——
到那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家财啊?
郑家的金银珠宝堆在的地上。
郑家少爷的七个姨太太瑟缩在一旁,满头珠翠跟着颤抖得不停。
她们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声音。
“今日清收郑家不义之财,遣散郑家家仆护院,发给劳薪路费,只要再不作恶,既往不咎。”
“其余钱物,并两处粮仓,充入白马寨,另做处置。”
郑家老爷摇晃了一下,也一头栽倒。
“各位,今日还你们自由之身。”
几个女人怀疑耳朵,禁不住面面相觑,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望向那说话的人。
说话的也是女人。
她穿马靴,猎装,肤白如月,发黑如墨,一双眼睛湛湛生光。
资历最老的姨太太也不过二十二岁。
她脸上敷着粉,已见几分憔悴,眼泪流下来,在面颊上冲出一道道沟壑来。
“我们姐妹……我们姐妹是少爷买回来的,现下还能去哪呢?”
郑家少爷尚未婚娶,太太的位置当然要留给有财有权,门当户对的小姐。
她们名分上是“姨太太”,实际上,不过就是被买回来,可以重复使用的玩物罢了。
笼门打开,却踌躇着,不知给往何处去。
这乱世之中,女子身世犹如飘萍,若没了爷们做靠山——哪怕是郑家少爷这样的男人,——无依无靠的未来,更令人心生恐惧。
有的忍不住对宁馥生出怨恨来。
她当然和她们不一样!
她可是白马山的压寨夫人,她爷们厉害,她当然也厉害了!可是她们呢?本就不被自己男人当人看,现在,因为他们这群山匪,连最后一点依靠也没有了!
什么自由之身,难不成叫她们上暗门子去做妓吗?!
这姨太太脸上的神情太明显,宁馥甚至还未开口,一旁的芳丫便气得小脸通红。
“——自己立不起来,怎么好意思来怨怪别人?!”
她性格一向内向,这还是头一次在这样大的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我们宁先生会医术,会射箭,会骑马,会带兵打仗,只靠自己,全寨子的人都服她,你们也配和她比?!”
姨太太一愣。
“……是,我们什么也不会,没有这位女大王这样的本事,离开这里,又能去干什么呢?”
芳丫一时哑口。
她想说她自己也什么都不会,她自己也曾被人当做货物一般,可是她遇见了宁馥。
她救了她,她教了她。
“愿意到白马山的,可以和我走。”宁馥淡淡道:“到了山上,要吃苦头,很多事要你们从头开始学,但不会有人把你们不当人看。”
她又道:“其他人,愿意再找男人做靠山的,无可厚非,愿意此后自食其力的,值得尊敬。”
“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日子,你们自己选。”
她的声音很轻,却仿佛一记重锤——
“如果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又怎么能称之为人呢?”
几个姨太太——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备受折磨的年轻女孩,尽皆沉默。
最后有两个表示,愿意跟着宁馥他们走。
剩下几人都领了盘缠,各自散去。
不管做怎样的选择,这是她们长久以来,终于被当做“人”,来尊重。
被豢养了太久,鸟雀们终于记起,自己还有翅膀。
那带头的姨太太领了盘缠,见山匪们果真不阻拦她们离开,更没对她们动手动脚,终于稍稍放了心。
她突然想起什么,对宁馥道:“后院,后院还关着一个,是前段时间少爷、不,郑财买回来的,一直不服管教。”
“她……她应该愿意和你们走。”
一旁的女人们也都放松了些——郑家日日如临大敌,郑财更是对她们讲了无数山匪奸淫掳掠的事,今日白马寨下山,她们都以为今天就是死路一条,哪想到是绝处逢生?
说起后院关着的那个,她们也七嘴八舌地开了口。
“可不是,那是个读过书的,天生反骨嘞,闹绝食都闹了好几天了。”
“听说是一路逃荒来的,傲气的很。不过我看她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啦!”
“反正我是没见过她那样的——”
这群姨太太中最活泼的一个居然还卖了个关子,“她那头发,居然是紫色的,可稀罕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不负人民。
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头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头明显区别于众人,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头发,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来说,是很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头。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身无长物,还带着一头紫色的头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给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物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头紫色的头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头来,递在她手中。
芋头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头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头。
样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头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头。
她眼瞧着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头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头。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头。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问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
那紫头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力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和你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会。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信任这个给她芋头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来。
芳丫在一旁掐着手指。
——她怎么就长了两只这么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头发的少女仰着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要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头发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简单、在她看来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来,飞快地点头,“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着宁馥大腿的手,只觉得宁馥的目光是那么深,深到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望进她的脑海里去。
她的拯救者说,“你要记住。”
宁舒英跟着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头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儿。
***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来。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子,帮她将那惹眼的头发改回了黑色——只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要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头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你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年人的活力。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头、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那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很是书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确定。八十年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你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来的那些念头,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来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那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么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从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着手教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着宁先生也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给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要你给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日子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
她是来自后世,知道历史轨迹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这样跟着宁先生走下去,也很好。
她回过神来,便听宁先生笑道:“我觉得宁舒英就很好听。”
宁舒英哼了一声,将这话题放下。
早晚,她在宁先生心里的地位会超过那个宁芳涯的!
——但她和宁芳涯的差距,好像越来越大了?
——今天,宁先生竟然亲自教那个臭丫头骑马了!
***
宁馥一带缰绳,“腰要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马上依言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远处的树下,宁舒英正朝这头看呢。
快乐加倍喔。
宁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着那女孩朝这边跑来。
“宁先生说,寨子里的马还不算多,我骑的这匹是先生亲自训练过的。”芳丫体贴地对她道:“等什么时候让人给你找一匹温顺些的小母马,我学会了再教你。”
“毕竟,宁先生那么忙,不能老麻烦她呀!”
宁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很快高高地扬起头,仿佛半点儿没听出芳丫的话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那缠着宁先生浪费她时间的人。”
她转向宁馥,道:“寨子里来人了,说是60军的,要见你。”
宁馥挑了挑眉,“走。”
***
郑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来了60军的人。
不过说来也好笑,援军已到,求援的人却早已用不上了。
对方也的确不是来“剿匪”的。
60军想要收编白马寨。
宁馥和华轩拒绝了。
对方也并不惊讶。
白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从壮大伊始,就已经引起了周遭的注意。60军的这位代表,对宁馥的战地急救班和白马寨的立场,都很感兴趣。
他还顺便问了一嘴郑家财物和粮食的处置结果。
宁馥也不在意。
“财物分作两半,一半留用于山寨中的开销,一半分给山下民众,购买良种,疏通水渠。”
“粮仓已开,郑家雇佣长工短工,按劳可得。”
对方听后略显惊讶。
“做这样的决定,你们寨中的弟兄,就没有不服、不愿的?”
山匪总会惯性地觉得,抢来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给别人的道理?若是要做这散财的圣人,谁还来落草为寇?
宁馥只是笑笑。
“郑家的财物,是搜刮穷苦人的不义之财。郑家的粮食,粒粒是长工雇农在田里种出,天下是穷苦弟兄的天下,山寨要发展,就要做为天下人说话办事壮胆气的队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愿。
但从这事以后,山下老百姓见了白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头就跑锁门庇护了,反而有那胆子大的,愿意凑上来攀谈,一来二去,竟然颇有几分亲热。
他们也还来“上供”,没送过自家闺女了,但土鸡蛋和粮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们寨子”。
山匪们中的异议渐渐就消声了。
对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开的榴花,“颜色好啊。”
宁馥送他下山,临别之际握了手。
回来华轩问她,那军代表最后的话是个什么意思?
宁馥只是笑笑。
“他爱那颜色罢了。”她望向华轩,“日后若有一天要离开白马寨,你愿不愿意和我走?”
她语气温和,像平平静静地问下一餐吃什么。
华轩却觉得心跳加速。
他点了点头。
不问要去哪,不问要做什么。
***
1944年夏。
白马寨议事厅前的铜锣敲响三声。
滇缅战事告急。
日军飞机轰炸。
松涂县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镇。老百姓日日如同惊弓之鸟,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带口,故土难离的。
现在,山寨和松涂县内的保安团,正形成一种微妙的平衡。保安团龟缩不出,不敢出来剿匪,而只要松涂县内的富绅不再纠集起来针对白马寨,白马寨也按兵不动。
但这种平衡,薄得就像一层糯米纸,来一股风、几滴雨,就会荡然无存。
白马寨并不想占领松涂县做割据一方的豪强——当局也必然是不答应的,但郑家上蹿下跳,实在惹人心烦。
他们已成气候,现在,是要显示雷霆之力的时候了。
*
山匪们不是没进过城。
相反,他们也曾干过不少从城中富户绑架肉票、索要赎金的勾当。其中更有许多人,落草为寇以前就在松涂县城内生活。
自然是熟门熟路。
华轩问宁馥:“那个邓先生,不将他控制起来么?”
宁馥摇摇头,“不用。”
她笑道:“郑家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
不过是素未谋面的一门亲戚而已。只看邓蔚卓这些天在山寨上的镇定自若气定神闲,便知道他对郑家根本就不在乎。
甚至还有一种冷淡的厌恶。
原文中,邓蔚卓便是一个在乱世中冷眼旁观的人。
他归国后到郑家拜访,唯一的意义就在于会在那里,遇到这世界上唯一一个,会令他心动,赋予他活生生血肉和情感的人。
也就是本文的女主,宁舒英。
整本书里,存在于不同世界的邓蔚卓类似于npc,真正有穿越者意识的只有女主宁舒英。
正是宁舒英在每一个世界里与邓蔚卓发生的交集,一点一点地影响了现实世界中的那个黑化反派。
快穿的一贯套路。
华轩见她这样说,便不再多问,只道:“郑家总不老实,这次也不用容他们情面。杀干净了了事。我等你回来。”
宁馥从未明说过与郑家的渊源过往,但华轩又怎会不清楚?
说是血海仇深,也不为过。
她不回家,留在白马寨,也必然是想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的。
华轩只是害怕……害怕这大仇一报,她就不再回来了。
宁馥笑了,“你不去?”
华轩与她出门,“不去。”
他道:“这件事应该由你亲自去做,亲自去决断。”
他如果一同去了,她要离开,总归会为难。
华轩小时候曾养过一只受伤的鹰。
他始终记得自己对那苍鹰的喜爱,几乎日日守在近旁,打最干净的水,喂最精细的肉,小心翼翼地观察它的翅膀什么时候恢复。
当鹰可以重新振翅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他心爱的鸟儿拥有了离开他的能力。
小小的华轩患得患失,好几天吃不下饭去。
他爷爷知道了这事,只对他说了一句话。
“无论是谁,你放他走后,他如果不再回来,你就没有真正拥有过他。”
他不是属于你的鸟。
华轩将马缰交到宁馥手里。
马是白马。
宁馥挑眉笑了笑。
现在外头都叫她“白马夫人”,真搞来一匹漂亮的白马给她,颇有点儿顺其道而行之的恶趣味。
她牵了马,转头问一直跟在一旁的芳丫,“会骑马吗?”
芳丫小脸有点发白。她摇了摇头。
然后看着女人朝她伸出手来。
“我带你。”
*
芳丫坐在马前,心扑通扑通地跳。
宁先生就在她身后,用双臂圈着她,单手持缰。
大白马极为听话,慢步小跑在山道上。
其他山匪都已经分散潜入了松涂县,宁馥带着芳丫,在离县城几里地外下马,亦徒步入城。
芳丫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刚刚骑马时乱跳的小心脏再一次沉落下来,仿佛在胃里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块,坠得整个人的腿都沉重得迈不开步子。
她脑子里乱哄哄的,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但宁先生偏偏知道。
“被大当家说的话吓着了?”
芳丫一怔。
宁馥淡淡笑了笑。
她自然看得出芳丫的心神不宁是为了什么。
华轩一句平平淡淡的“杀干净了事”,让这个小姑娘突然意识到,白马寨到底是个什么地方。
对老百姓来说,这样轻描淡写地说出鲨人见血的事,冲击力未免太强。
芳丫这段时间在山寨中习惯了几乎称得上是“积极向上”、“奋发图强”的日子,几乎已经忘了那是个土匪窝。
芳丫迷茫地望着她。
宁馥弯起唇角,道:“上山之前,寨子里的大家也都是老百姓。但现在,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战士。”
流血和牺牲,是战士必须要有的自觉。
她在芳丫清澈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战斗,不是为了杀人越货,为非作歹,不是我们要做土皇帝。而是为了老百姓,为了千千万万,像我们自己一样受苦难的弟兄姐妹。”
她轻轻地顿了一下,对芳丫,也对自己说道:“我们是来自老百姓的,也属于老百姓。”
如果我们的手上要沾染鲜血,也只能,必须,是为了老百姓。
知道自己战斗是为了什么,才能无所畏惧,才能知道前路通往何方。
芳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宁馥忍不住笑道:“你记住这句话,往后,是非对错,自己慢慢也就学会分辨了。”
她伸手摸了摸芳丫垂在耳侧的小辫,“现在跟着我走吧,小丫头,不会教你走错路的。”
芳丫觉得自己的心脏重新回到了应有的位置。
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脸上绽露出的笑容。
“嗯!”芳丫重重点头。
*
郑家大门紧闭。
大门里头,一片混乱嚎哭。
郑家在松涂县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靠贩烟土发家,买了官儿,勾搭了保安团,横行乡里。
他家现在也做些“正经生意”,因仗着有保安团做保护伞,扰乱市场秩序,大肆敛财,家中金银细软堆积如山,在外还有两个粮库。
——囤的陈粮,赶上饥荒年,半斗粮能换个十五六岁的劳力,或者更生嫩一点儿的漂亮丫头。
郑家少爷是家中独苗,自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小丫头不知玩死了多少个,也不过就是几斗粮食的事儿。
但从此后,他恐怕再没有玩丫头的兴致了。
——在山匪们绑了两个护院,混进郑家,干脆地锁了院子,将所有人赶猪放羊一样撵着集中到一个院落里的时候,这位郑家少爷正抽了大烟,躺在床上做神仙呢。
他听到动静,提着木仓冲出院子,飘飘然地挥舞着盒子炮怒斥山匪,全然不顾他爹娘在旁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告他快快蹲下不要作死。
然后就被一脚踢出去七八米。
撩阴脚,当场昏死。
醒来是否还有功能,恐怕难说。
这一脚,是替原主给的。算是这为郑家二少觊觎宁家小姐,贪人钱财,害人性命的报偿。
郑家太太一见,顿时也昏死过去,只剩下郑家老爷一边抖如筛糠,一边暗自咬牙切齿。
人老成精,早年做的又是那种生意,多少还有些经验。
现在这群山匪是疯了,光天化日就敢冲进县城良民的家中,简直是目无王法!
但现在他们人人有木仓,占了绝对的优势,家里竟没有一个人有机会趁乱跑出去报信求援!明明是一伙草寇,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周密的部署?!
郑家老爷汗出如浆,心中暗暗打定主意,等60军的人来了,哪怕倾尽家财,也要请人将这波山匪彻底铲除!
可惜他根本没意识到——
到那个时候,哪还有什么家财啊?
郑家的金银珠宝堆在的地上。
郑家少爷的七个姨太太瑟缩在一旁,满头珠翠跟着颤抖得不停。
她们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声音。
“今日清收郑家不义之财,遣散郑家家仆护院,发给劳薪路费,只要再不作恶,既往不咎。”
“其余钱物,并两处粮仓,充入白马寨,另做处置。”
郑家老爷摇晃了一下,也一头栽倒。
“各位,今日还你们自由之身。”
几个女人怀疑耳朵,禁不住面面相觑,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来,望向那说话的人。
说话的也是女人。
她穿马靴,猎装,肤白如月,发黑如墨,一双眼睛湛湛生光。
资历最老的姨太太也不过二十二岁。
她脸上敷着粉,已见几分憔悴,眼泪流下来,在面颊上冲出一道道沟壑来。
“我们姐妹……我们姐妹是少爷买回来的,现下还能去哪呢?”
郑家少爷尚未婚娶,太太的位置当然要留给有财有权,门当户对的小姐。
她们名分上是“姨太太”,实际上,不过就是被买回来,可以重复使用的玩物罢了。
笼门打开,却踌躇着,不知给往何处去。
这乱世之中,女子身世犹如飘萍,若没了爷们做靠山——哪怕是郑家少爷这样的男人,——无依无靠的未来,更令人心生恐惧。
有的忍不住对宁馥生出怨恨来。
她当然和她们不一样!
她可是白马山的压寨夫人,她爷们厉害,她当然也厉害了!可是她们呢?本就不被自己男人当人看,现在,因为他们这群山匪,连最后一点依靠也没有了!
什么自由之身,难不成叫她们上暗门子去做妓吗?!
这姨太太脸上的神情太明显,宁馥甚至还未开口,一旁的芳丫便气得小脸通红。
“——自己立不起来,怎么好意思来怨怪别人?!”
她性格一向内向,这还是头一次在这样大的场合,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大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我们宁先生会医术,会射箭,会骑马,会带兵打仗,只靠自己,全寨子的人都服她,你们也配和她比?!”
姨太太一愣。
“……是,我们什么也不会,没有这位女大王这样的本事,离开这里,又能去干什么呢?”
芳丫一时哑口。
她想说她自己也什么都不会,她自己也曾被人当做货物一般,可是她遇见了宁馥。
她救了她,她教了她。
“愿意到白马山的,可以和我走。”宁馥淡淡道:“到了山上,要吃苦头,很多事要你们从头开始学,但不会有人把你们不当人看。”
她又道:“其他人,愿意再找男人做靠山的,无可厚非,愿意此后自食其力的,值得尊敬。”
“想做什么,想过什么日子,你们自己选。”
她的声音很轻,却仿佛一记重锤——
“如果没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和能力,又怎么能称之为人呢?”
几个姨太太——其实也不过是一群备受折磨的年轻女孩,尽皆沉默。
最后有两个表示,愿意跟着宁馥他们走。
剩下几人都领了盘缠,各自散去。
不管做怎样的选择,这是她们长久以来,终于被当做“人”,来尊重。
被豢养了太久,鸟雀们终于记起,自己还有翅膀。
那带头的姨太太领了盘缠,见山匪们果真不阻拦她们离开,更没对她们动手动脚,终于稍稍放了心。
她突然想起什么,对宁馥道:“后院,后院还关着一个,是前段时间少爷、不,郑财买回来的,一直不服管教。”
“她……她应该愿意和你们走。”
一旁的女人们也都放松了些——郑家日日如临大敌,郑财更是对她们讲了无数山匪奸淫掳掠的事,今日白马寨下山,她们都以为今天就是死路一条,哪想到是绝处逢生?
说起后院关着的那个,她们也七嘴八舌地开了口。
“可不是,那是个读过书的,天生反骨嘞,闹绝食都闹了好几天了。”
“听说是一路逃荒来的,傲气的很。不过我看她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啦!”
“反正我是没见过她那样的——”
这群姨太太中最活泼的一个居然还卖了个关子,“她那头发,居然是紫色的,可稀罕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自人民,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不负人民。
第151章
重振河山(17)
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头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头明显区别于众人,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头发,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来说,是很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头。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身无长物,还带着一头紫色的头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给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物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头紫色的头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头来,递在她手中。
芋头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头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头。
样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头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头。
她眼瞧着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头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头。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头。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问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
那紫头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力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和你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会。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信任这个给她芋头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来。
芳丫在一旁掐着手指。
——她怎么就长了两只这么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头发的少女仰着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要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头发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简单、在她看来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来,飞快地点头,“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着宁馥大腿的手,只觉得宁馥的目光是那么深,深到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望进她的脑海里去。
她的拯救者说,“你要记住。”
宁舒英跟着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头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儿。
***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来。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子,帮她将那惹眼的头发改回了黑色——只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要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头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你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年人的活力。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头、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那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很是书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确定。八十年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你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来的那些念头,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来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那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么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从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着手教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着宁先生也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给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要你给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日子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
她是来自后世,知道历史轨迹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这样跟着宁先生走下去,也很好。
她回过神来,便听宁先生笑道:“我觉得宁舒英就很好听。”
宁舒英哼了一声,将这话题放下。
早晚,她在宁先生心里的地位会超过那个宁芳涯的!
——但她和宁芳涯的差距,好像越来越大了?
——今天,宁先生竟然亲自教那个臭丫头骑马了!
***
宁馥一带缰绳,“腰要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马上依言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远处的树下,宁舒英正朝这头看呢。
快乐加倍喔。
宁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着那女孩朝这边跑来。
“宁先生说,寨子里的马还不算多,我骑的这匹是先生亲自训练过的。”芳丫体贴地对她道:“等什么时候让人给你找一匹温顺些的小母马,我学会了再教你。”
“毕竟,宁先生那么忙,不能老麻烦她呀!”
宁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很快高高地扬起头,仿佛半点儿没听出芳丫的话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那缠着宁先生浪费她时间的人。”
她转向宁馥,道:“寨子里来人了,说是60军的,要见你。”
宁馥挑了挑眉,“走。”
***
郑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来了60军的人。
不过说来也好笑,援军已到,求援的人却早已用不上了。
对方也的确不是来“剿匪”的。
60军想要收编白马寨。
宁馥和华轩拒绝了。
对方也并不惊讶。
白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从壮大伊始,就已经引起了周遭的注意。60军的这位代表,对宁馥的战地急救班和白马寨的立场,都很感兴趣。
他还顺便问了一嘴郑家财物和粮食的处置结果。
宁馥也不在意。
“财物分作两半,一半留用于山寨中的开销,一半分给山下民众,购买良种,疏通水渠。”
“粮仓已开,郑家雇佣长工短工,按劳可得。”
对方听后略显惊讶。
“做这样的决定,你们寨中的弟兄,就没有不服、不愿的?”
山匪总会惯性地觉得,抢来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给别人的道理?若是要做这散财的圣人,谁还来落草为寇?
宁馥只是笑笑。
“郑家的财物,是搜刮穷苦人的不义之财。郑家的粮食,粒粒是长工雇农在田里种出,天下是穷苦弟兄的天下,山寨要发展,就要做为天下人说话办事壮胆气的队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愿。
但从这事以后,山下老百姓见了白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头就跑锁门庇护了,反而有那胆子大的,愿意凑上来攀谈,一来二去,竟然颇有几分亲热。
他们也还来“上供”,没送过自家闺女了,但土鸡蛋和粮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们寨子”。
山匪们中的异议渐渐就消声了。
对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开的榴花,“颜色好啊。”
宁馥送他下山,临别之际握了手。
回来华轩问她,那军代表最后的话是个什么意思?
宁馥只是笑笑。
“他爱那颜色罢了。”她望向华轩,“日后若有一天要离开白马寨,你愿不愿意和我走?”
她语气温和,像平平静静地问下一餐吃什么。
华轩却觉得心跳加速。
他点了点头。
不问要去哪,不问要做什么。
***
1944年夏。
白马寨议事厅前的铜锣敲响三声。
滇缅战事告急。
日军飞机轰炸。
松涂县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镇。老百姓日日如同惊弓之鸟,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带口,故土难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