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第139章

    重振河山(5)

    议事大厅内的目光一下子集聚在宁馥身上。

    只见身着喜服的年轻女人脚步轻且快,径直朝受伤的二当家走去。

    这也是许多山匪们头一回看见他们压寨夫人的真容。

    若说艳光四射,她根本没那样轻浮;

    若说宝相庄严,她又比菩萨更鲜活。

    容光慑人。

    众匪竟然不知不觉地,就给她让出一条道来。

    华轩看着他的美人媳妇突然出现,突然发声,那在她面前分开的人群就如同自动分开的海水。

    哪怕是他这个寨主,在没压服整个山寨的时候,也没有这样的气场哩。

    宁馥走上前去,目光如电,已然将二当家的伤情迅速检视一遍。

    “要先将这扎带解开。”她平静道:“你们这手法是错的。”

    山匪已给二当家的腿绑上了扎带,血虽然渐渐不流了,但过紧,极容易造成神经方面的损伤。

    再这么用细布条子死捆下去,恐怕血没流干,二当家的这一条腿就已经保不住了。

    “这怎么行?!”一旁一个满脸胡茬头发擀毡的山匪急得大嚷,“二当家的本来就流了好多的血,刚才止都止不住!你这一松开,他的血流干了怎么办?!”

    宁馥却看也不看他,对他炸雷般的嗓音无动于衷。

    “我读过护校。”她动作利落,解开了那条脏的看不出颜色的扎带,“不想让他死,你就保持安静。”

    满脸胡茬的山匪还要说什么,被旁边的人拉了一把。

    他一扭头,看见大当家就站在后头,面色冷冰冰的,却对这女人的胡闹一句话也没说。

    那二当家的脸色惨白,血液流通下来,痛的口中不住呻吟。

    伤口处登时又渗出血来。

    山匪眼睛瞪得牛眼般大,呼吸粗重。

    若不是眼中瞧着宁馥这一身红缎衣服,尚且还记得这是大当家新娶的夫人,恐怕立刻就要连声咒骂,动手整治了。

    就连华轩,也忍不住往前踏了一步。

    山匪们受伤也是常事。

    但这乱世,人命尚且不值一文,受伤也早习惯了。他们寨子里有个江湖游医老孙,前些年因为治死了人,从松涂县跑出来,就到了这白马山上落草。

    山匪们有个头疼脑热尽,跌打损伤,就去找老孙讨上一剂草药。如果碰见严重些的骨折、刀伤,更甚者若是给木仓子儿打到了,也只能靠老孙用些土法子治疗,治得活就活,治不活就认命。

    谁也没见过这样专业的包扎手法和动作。

    只见宁馥停顿数秒,立即进行清理,然后用山匪们呈上的敷料处理了伤口。她在出血伤口的近端垫了一块叠起的布料,然后伸手扯过一块做里衣用的细棉布,双手分拽两边,一用力,裂帛(布)之声在议事厅中听得分明。

    一旁看出她要做什么、正打算上来帮忙的山匪讪讪地缩回了手。

    ——大当家的这位夫人……手劲儿可真够大的啊……

    细布做成的简易三角绕过二当家的伤腿,勒紧后打成活节。

    她动作快,却及有条理,一旁几个围观的山匪都看得有些眼睛发直。

    宁馥转头问:“有qiang通条没有?”

    那满脸胡茬子的山匪一脸茫然,“铜条?啥,啥是qiang通条?”

    这寨子上也有个十来条qiang,但那都是给精锐力量使用,除了会打猎善使qiang的那几个山匪,其余人从前也不过或是地里刨食儿的农民,或是街头巷尾的贩夫走卒,斗大字不识一筐,更别提知道qiang的附件有哪些名字了。

    宁馥也知道自己这是问了白问,一抬手,把头上挽发的银簪子摘下来了。

    一头长发,如瀑而下。

    一时间,议事大厅里的一群山匪,仿佛第一回

    意识到这红衣小袄,对着血淋淋一条腿动作麻利镇定自若的人,是一个女人。

    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

    噗通。

    噗通。

    心脏砰砰跳动的声响,似乎在寂静的议事大厅里形成了某种节律。

    宁馥将银簪子cha入活结内,“一提二绞三固定”,她口中道,手里的动作同步,将这简易的止血带扎紧。

    华轩走过去,站在她身旁。

    他身高体长,一张英俊面孔板起来时犹如那连环画儿里天兵天将的大统帅,山匪们不敢再看,一时间眼光乱飞。

    宁馥站直身体,仿佛浑然未觉,吩咐道:“没伤到大动脉。止血后我会为他做缝合。现在需要你们去准备几样东西。”

    那满脸胡茬的大嗓门山匪率先开口,“你只管说要什么吧,没有我们弟兄办不到的!”

    他夸下了海口,再听宁馥只管开口同他要脱脂棉、蒸馏水、肥皂水、盐水,听得两眼发直,顿时想将自己前头说的话吞回去。

    宁馥自然也知道这些条件,在这物质贫乏又缺乏医疗卫生知识的匪寨里是达不到的。

    她又口头教了几个山匪如何用土法制作肥皂水,如何给缝合用具消毒。

    [叮——

    当前任务进度:1100]

    宁馥的目光落在二当家呼吸起伏的胸膛上,若有所思。

    几个山匪各自领了任务,再将请示的目光投向大当家的,只见老大微微颔首,这才转身去张罗了。

    华轩到底没有忍住。

    他伸出手,将美人媳妇的长发归拢起来,轻轻握在手中。

    美人媳妇的头发黑黑的,亮亮的,有点滑,有点凉。

    轻轻柔柔地搭在他的虎口处,让华轩都有点害怕——他怕只要自己稍微一用力,这一捧锦缎一样的长发就要被他粗糙的手揉坏了。

    宁馥转过头来,看他。

    华轩乍着手,竭力掩盖了自己心中的惊慌。

    他是大男人,没道理在媳妇面前怂了!

    急中生智,他左手在腰间一抹,从一精致皮扣的小搭子中就取出一枚飞镖来。

    飞镖是狭长的柳叶菱形,带有短柄,柄后垂一枚红色的穗子。

    他就用这枚飞镖,将美人媳妇的长发挽了起来。

    飞镖不如簪子,即使将那黑亮的长发重新挽成了髻,却也略显松垮,垂落下几缕发丝。

    那暗红色的穗子从黑发间露出来,随着美人螓首轻摇。

    宁馥问:“你怎么会挽头发?”

    华轩掩饰似的笑了几声,答非所问,“这样,这样方便一点。”

    *

    二当家腿上的创口被宁馥“手术”缝合了。

    没怎么见识过西医手法的山匪们在“手术室”外蹲了一排,窃窃私语。

    “我听说过,山下有那从洋人那儿传来的治病办法,肚里有虫、或长了东西,就把肚子切开,把虫割掉,再缝上哩!”

    “你说,这金花花*难不成真是个厉害的?”

    “你少金花银花,舌头不想要啦?那是大当家的压寨!”

    “厉不厉害不知道,我看她给二当家缝腿,那一手,飞针走线,女红是错不了的!”

    ……

    “大当家也不知气不气,这金花花衣裳还没脱呢,就先看了别的男人大腿啦!”

    华轩从一旁走过来,众人顿时噤声。

    手术进行得还算顺利。但因为寨子里根本没有消炎药,也没有现代医疗手术所需的各种环境和设备,二当家的伤势能恢复多少,能不能逃得过后头可能的发炎感染,还未可知。

    宁馥对大当家华轩说得很直白。

    华轩点了点头。

    “老熊活不了,是他的命,活得了,命是你的。”

    宁馥略感意外,微微挑了挑眉。

    华轩有些羞赧地笑了,“你,你累不累?要不要回去睡觉?”

    他意识到自己说了句什么下流话,连忙又道:“我,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也不是、不是非要和你做那个事,就,想你歇歇……”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这个从山下捡上来的女人是如此漂亮,美丽,山寨中手下悄悄议论,都说这世界上的男人如果能娶上这么一个老婆,第二天死了也甘愿。

    华轩原也是这么想的。

    可好像这一会的功夫,再看美人媳妇,又觉得她不光是好看。

    她有一种比好看更好看的美。一种……一种让他不敢太接近,又不舍得太远离的美。

    宁馥捋开额前碎发,“还不想休息。大当家能带我在寨子里转转吗。”

    她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我上来时身体不好,后面也没什么机会出来看看。”

    也难得一个原本被当做肉票带上来,又被当做货物进献给土匪头子的女人,有心情说要在匪寨中观光玩赏一番。

    华轩答应了。

    虽然黑灯瞎火没什么风景好看,但今日喜事,寨子各处都悬挂灯笼,也算别有一番风味。

    他让人找来一件自己穿的大氅,给宁馥披好,带着她在寨子中转了一圈。

    美人媳妇昨天还身子骨虚弱,可今晚忙了一大通,此刻还健步如飞,气息均匀,真是神奇!

    宁馥转了一圈,对整个白马山匪寨心中也有了估算。

    这寨子规模不大,但建在白马山易守难攻的险峻之处,周边均有御敌工事,虽然都是土法修筑,碰见真正的军队就是个死,但不难看出早已盘亘多年,碰上寻常山匪互殴或是当地保安团清缴,还是极占优势的。

    这里的山匪略显散漫,但宁馥观察之下,这群人在华轩的辖制下,还能算得上是令行禁止。

    至于这个华轩……

    他目光清正,虽有三分野气,却没有邪气。

    宁馥原本的打算,是借以献色于匪的时间恢复体力,届时直接斩首匪首,一把火烧了这匪窟。

    华轩见面问了她两句愿不愿,她便也改了盘算——借大婚之时捏晕着傻子土匪,自己悄无声息脱身也就罢了。

    现在……

    她觉得或许可以留下来。

    白马山可以成为一支力量。一支更强大的力量,一支奔赴爱国战场的力量。

    另外……

    宁馥望着山风中摇摇晃晃的红灯笼,“今天伤了二当家的那一伙人,应该还会回来。”

    她转头对华轩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也是冲着山寨来的。做好迎敌的准备吧。”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云南那边管最漂亮的女孩叫金花

    第140章

    重振河山(6)

    宁馥此言一出,华轩脸上却没有显出特别的惊讶来。

    山中晚风烈烈,华轩转过头看着他的美人媳妇。

    “你家在山下,你是被人害的,对不对?”

    宁馥弯起唇角笑了,“是。”

    在原著中,女主角宁舒英的快穿都是围绕感情线展开的。

    “华轩”这个名字,从来没有在原书中被提起过,而“白马山匪寨”,也根本不存在于原书行文的叙述和描写之中。

    原书主打的,就是大时代背景下,男女主角因命运而颠沛流离的爱情故事。

    故事主线之外,硝烟血火,生死悲欢,尽都是面目模糊的背景。

    她倒是没想到,这华轩不像他的样子看起来一样傻。

    ——不过也没多聪明就是了。

    “你猜出来,尽可以不说,何必再问我。”宁馥道。

    原身已是宁家最后一个孩子,却是个女孩。宁家二老均已年过半百,万贯家财难免遭人觊觎。

    暗害宁馥的人,并不是什么山匪,却是松涂县中的另一户富绅。

    他家打定了吃绝户的算盘,屡次为自家那烟酒不断五毒俱全,已有三四房姨太太的小儿子求取宁家四小姐。

    算盘打的是好,但原主父母早已知道这郑家小儿子是个什么货色,怎么可能将掌上明珠送去郑家那狼心狗肺美人味的地方?!

    他们亦是下定了决心,散尽家财支援抗敌之战,将来给小女儿找一普普通通的合适人家成婚,如能在乱世中平安顺遂了此一生,也算是得偿心愿了。

    谁能想到,消息被郑家知道了,干脆便起了歹心。

    郑家护院扮做山匪,劫走了本应送至60军的捐资,将宁家四小姐推落山崖,日后尸首被人发现,还能嫁祸给白马山上盘踞的那一伙山匪。

    他们哪里想到,宁家四小姐即将香消玉殒之际,另一个灵魂进入了四小姐的身体。

    这是发觉宁家四小姐未死,还成了白马山匪寨的压寨夫人,怕劫财之事败露,干脆要斩草除根了。

    宁馥在穿过来之后便接受了原主宁家四小姐的全部记忆——哪怕宁家四小姐在坠崖的前一刻还以为打劫的是白马山的山匪。

    她只需调取原主的记忆,略作分析,便知幕后黑手。

    华轩反问道:“我问了,会叫你伤心难过吗?”

    他两粒黑黝黝的眼仁中映出灯笼的火红,却只定在宁馥一个人的身上。

    让人想起即使已经长成庞然大物,却还追逐着自己所忠诚的对象的黑色獒犬。

    仿佛只要宁馥说一个“是”字,他就要露出被人踢了鼻子一样懊丧的神情来了。

    宁馥淡淡一笑,“我不难过,也不伤心。只是想告诉你,有些话没有必要说明,有些题不必点透。你看,如果遇到有忌讳的人,或是碰见另有隐情的事,将你中清楚的事戳穿,可能会让气氛变得尴尬。”

    她是山下人,她“嫁”在白马寨。

    明知有人害她,她却不奔逃回家,不求家人的庇佑。

    做这样的选择,要么是这女人太傻,要么便是这女人太危险。

    聪明的人是不该把话说得这样清楚的。

    可偏偏这华轩有带着一种精明之外的憨直,他也偏偏就把这件事点破了。

    “你既然嫁给了我,我就是你丈夫,保护你也好,给你讨公道也罢,是我本分内的事情。”

    宁馥:“……好。”她看了华轩几秒钟,似乎在重新评估他,又道:“夫妻一体,我既然给山寨招来了祸事,就绝不会坐视不管。”

    “如果大当家信得过我,明天召集弟兄们,我有话说。”

    华轩不再多问,只回了一个字,“好。”

    *

    第二天议事厅门口,两面大锣齐敲三下。

    凡寨子有要事商议、有生死之决、有绝地之战,这两面大锣才会被敲响。

    这锣,华轩他爷爷落草的时候就已经在了。据说是很古早的物件儿,真算起来,是能卖点儿钱的古董哩!曾经他们绑过一个县城的师爷做肉票,那师爷瞧见这两面锣还很是考究了一阵,说好似是古代战阵上用的。

    后来他被家人赎走的时候还提出多出几块现大洋,让山匪们把这两面锣卖给他。

    寨子里头大伙也不是不心动,但华轩没答应。

    这是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能卖。

    他总觉得这东西要是真卖了,从此白马寨的腰杆子不硬,脊梁骨不直。

    老祖宗讲,忠勇,仁义,这东西说来也不值几个钱,但和这两面旧锣一样,不能丢,更不能卖。

    师爷气得跳脚,直说这东西你们留着也没用啊,一群泥腿子土包子,知道“鸣金收兵”是什么意思吗?!敲这锣,那就是要收兵撤退哩!你们和人家打仗去,脚还没出门就鸣金收兵,不吉利得很!

    师爷喷的满嘴唾沫星子,山匪一把抽出腰刀来,他人顿时就安静如鸡了。

    不管吉不吉利,用习惯了,不过就是个听音报信的老物件罢了。

    听见锣响,除去日常分了巡逻放哨站岗活计的山匪,其余人全都要到议事大厅来集合。

    昨晚上“压寨夫人”一上来就露了一手,一宿的工夫,这事儿已经在山寨众人中流传开来,经了不知几人的口、几人的耳,总而言之,神秘感和新鲜感是在山匪们中间拉满了。

    但谁也没预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在议事大厅再见到压寨夫人。

    啥叫“压寨”?

    这个“压”字,就相当于“镇”,镇山之宝的镇。

    这样说山匪们或许还不能理解,但要把“压”字儿解释成“压箱底”的“压”,他们就能弄明白了。

    ——这一山寨的男人,娶媳妇几乎等同于一种特权,娶漂亮媳妇更是。

    而只有大当家的娶了媳妇成了家,这山寨似乎才真真正正地要接续下去,继续镇在这儿。他们这一群穷凶极恶,孤苦无依之人,在乱世之中,似乎才终于与无主的恶犬、流浪的孤狼有了微妙的区别。

    不管这白马山寨算不算家、有没有个家的样子、配不配得上“家”这个字,总归活着有地方睡,死了有地方埋,有人记得你名姓。

    压箱底的漂亮女人,怎么可能给他们这帮糙老爷们天天瞧见呢?

    你们是没看见昨晚上大当家那副宝贝样子,谁多看两眼,都恨不得把人家眼珠子抠出来呢!

    这话正说着,陆续踏入议事大厅的山匪们,就看见了他们大当家的宝贝疙瘩,正毫无顾忌、丝毫不害羞地站在大厅里头呢!

    她穿一身夹袄,正是从山下捡上来的时候穿的那一身,上头的血污已经洗干净了,那料子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的大小姐才穿得起!瞧那银缎面的印花!瞧那袖口恰到好处的飞针!

    瞧那一张漂亮脸蛋,那嫩生生细摇摇的一把腰!

    不是说……那些念过书的大家小姐不是都害羞得紧吗?!

    想象中压寨夫人被他们那大咧咧的目光吓得羞红了脸、手足无措往大当家身后躲的情景压根没出现,这让心中暗搓搓生出期待的众匪们不由得大失所望。

    那满脸胡茬子的山匪自诩是昨晚走了大运,和压寨夫人近距离接触过的,这一晚上,夫人那脸上的皮子有多么细嫩、手指头如何如何像春葱那般纤长、黑亮的头发是怎么“呼啦”一下子披散下来还带着教人脑袋发晕的香味……这些已经被他绘声绘色地给不下二十个人讲过了。

    他带着一种沾沾自喜的优越感,悄悄对其他失望的山匪道:“咳!你们这些货知道什么?!人家读的书,那是新书!所以人家也是新式儿的大小姐——”

    胡茬子顿了顿,补充道:“现在那就是新式的压寨夫人!”

    新夫人不怕羞,好,甚好!

    昨天晚上才是新婚,那肯定得缠股糖一样黏着她男人哪!

    那个词,那个词叫……如胶似……似什么来着?

    反正就是离不开人咯!

    然而众匪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这“新式压寨夫人”的特殊风情、好好把平生搜罗的黄段子黄笑话都套用一遍,便听在最上头的大当家华轩清了清嗓子,“来人,给夫人加个座。”

    众匪一时间竟都没反应过来。

    两个小喽啰几乎是下意识地执行了大当家的命令,从旁搬出一把半新不旧的圈椅,然后便站在一旁犯了难——

    这、这椅子到底放哪?

    女人落座议事厅——

    白马匪寨没这个规矩。

    或者说,这松涂县附近,哪怕是整个滇南境内大小数百个山头,就没哪个匪寨马帮里是叫女人议事的。

    除非是当老大的死了,这压寨夫人还得是顶顶厉害能干的,再借着丈夫死后余威和留下的旧部扶持,这才可能接下丈夫的位子。

    然而现在……

    第一,大当家的身强体壮活得好好的;

    第二,夫人昨天才成了“夫人”,大前天还是半死不活的肉票呢;

    第三,这读书识字的漂亮大小姐,可和他们白马寨八字都不相仿,说不定过两天趁着人不注意还要跑下山去报官呢!

    寨子里敲锣那就是有大事要说,男人们的大事,这位“新式儿压寨夫人”掺和个什么劲?!

    华轩皱了皱眉,仿佛没听见众人的纷纷议论,径直抬手一指,“放那。”

    那椅子放在他左手边,几乎比二当家的位置还要靠前。

    椅子不重,落地有声。

    宁馥也丝毫不在意众匪的若有实质的目光,施施然走到那圈椅前,就要坐下。

    “慢!”

    堂下有人突然开口,“这不妥吧。大当家的内宅女眷,闯到议事厅来也就罢了,还要和我们众兄弟分座次,论尊卑不成?!”

    第141章

    重振河山(7)

    “……大当家的内宅女眷,闯到议事厅来也就罢了,还要和我们众兄弟分座次,论尊卑不成?!”

    说话的也是山寨中的老人了,年纪三十岁上下,身形劲瘦,双眼却精光内敛,一看便知是个练家子。

    这人名叫潘大刚,没落草之前就是白马山的猎户,有一门家传武艺,最绝的是箭法,指哪打哪,百步穿杨,箭无虚发,曾经一支箭射落两头大雁,寨子中没了荤腥时,也时常要他靠着做猎户时的本事钻进林子里打些吃食。

    就凭着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射术,潘大刚在白马寨中虽然还未跻身前几把交椅,却也在众匪之间很有些地位。

    便是大当家华轩对他也相当器重。

    对一个女人坐在自己前头,潘大刚是绝不服气的!

    他气血方刚,自认不是那容易被美色迷了眼睛的,此刻第一个跳出来。

    压寨夫人又如何?

    没两下真本事,不论身份,不论男女,在白马寨,谁也别想越过规矩去!

    “就是……一个漂亮娘们,凭什么?!”

    “凭什么!凭她是给大当家睡的,就能坐在前头?!”

    “没给大伙出过力,没为寨子流过血,甭管什么夫人不夫人,反正老子粗人一个,老子就是不服!”

    刚开始是嘀嘀咕咕,随后,附和潘大刚的声音就越来越大了。

    他出了这个头,其他怀着相同心思的山匪虽然不说什么,但脸上的神色明显是赞同的。

    有点心眼的,怕遭小女人的记恨将来被吹枕边风,被大当家给小鞋穿,此刻虽然不吱声,沉默却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漂亮归漂亮,像要和他们平起平坐,甚至坐到他们前头去,那可就不是用脸蛋儿说话的事了!

    宁馥轻轻笑了。

    这群山匪的心思想法就差写在脸上了——

    归根到底,她这个所谓的“压寨夫人”,在他们眼中,也不过是个因为美貌而稀罕些的玩物罢了。

    哪怕她披红挂彩“嫁”给了大当家,她也根本没有被视为与这个山寨话事人“一体”的夫妻;

    哪怕她昨天救了山寨里的二当家,她也完全不被看做是山匪们一个排面上的人。

    她是没有资格“掺和”男人们的事的,更不配坐在他们前头,拥有超然于他们的地位。

    这个时代的女子,不论性格柔弱还是英烈,不论才智平庸还是卓绝,大抵都被这样看待。

    但这世上本没有路。

    众山匪被她的这一声笑弄得有些莫名,却听那站在圈椅前的女人声音清朗,语气平淡——

    “不凭这内宅女眷的身份,只凭本事,我今天就与诸位分一分座次,论一论尊卑——”

    “——如何?”

    方才众人吵嚷之时,华轩便要开口,是宁馥轻轻朝他摇了摇手,止住了他即将出口的呵斥。

    这群山匪敢当着大当家的面质疑他的决定,一是因为有人头铁直肠子,二则是根本没觉得这是挑战大当家权威的事。

    一时的色令智昏而已。

    就好比集团老总新得了限量版的手办,第二天说要让手办空降做副总,底下的经理当然有话要说。

    “你?”

    潘大刚的目光毫无顾忌地上上下下打量着宁馥。

    他的语气嘲讽至极,“你又能凭哪些本事?”

    宁馥唇角弯起的弧度又扩大了一些,她淡淡道:“既然是白马寨的人了,我是不愿欺负兄弟的。”

    她对上潘大刚那因为愤怒和不可置信瞪圆的眼睛,声音里带几分轻松笑意:“要比什么,请潘兄弟挑拿手的来吧。”

    她的语气并不轻佻,甚至也没有嘲讽的意味,甚至堪称真诚。

    只是宁馥的话越真诚,潘大刚的怒火就升腾得越猛。

    他额角青筋跳了两跳,因为怒气而不受控制地高高扬起下巴,从喉咙里迸出几个字来——

    “好,一言为定!”

    话说完,潘大刚旁边的人扯扯他的袖子,他这才想起宁馥还顶着个“压寨夫人”的头衔,他强抑着怒火,猛地转向坐在主位的华轩,“大当家的,生死有命,你可愿意夫人同我比试?”

    华轩尚未开口,只听宁馥道:“生死有命,皆由我选。轮不到旁人为我拿主意。”

    她说这样一句“不敬”的话,转向华轩,却是一双笑眼,“你说是也不是?”

    华轩点了点头。

    他在那一刹那本能地相信了美人媳妇。

    ——直到众人都已经将校场围得水泄不通、他的美人媳妇已经和潘大刚站到了看校场中央,一排排刀枪剑戟锃光瓦亮在太阳底下晃得人眼睛发花时,华轩才突然意识到——

    媳妇那么柔弱,前些天才刚养好了身体,怎么能真让她和潘大刚这样身怀绝技又手下不留情的汉子比呢?!

    可媳妇的话言犹在耳,华轩直觉,如果此刻他喝止这场比试,媳妇并不会开心。

    大当家的左右为难了一阵,终于暗下决心——盯紧比试,绝对不能让媳妇受伤、受委屈!

    他的确想得太多了。

    *

    白马寨的校场很简单。

    找一块开阔平整的地,搬开石头,垒好界限,几个简易的兵器架子搭在旁边,上头倒是整整齐齐摆放着一些长枪、虎头刀之类的兵器。

    都是冷兵器,但看得出,经常有人擦拭保养,很是珍惜。

    这年头,一个寨子里但凡有上十来条汉阳造,就可以在小地方称王称霸了,大多数人是用不上木仓这样“高级”的武器的。

    长木仓大刀,总比锄头菜刀要更像样子。

    潘大刚自负箭术高超,骨子里头多少有几分傲气。

    “我们就比射箭。”他目光落在宁馥纤瘦的手臂上,面上神情写满了不屑,“可要我先给你打个样子?”

    围观的人群中顿时发出一阵“嗡嗡”的议论声。

    “大刚还真打算跟她比射箭啊!这可好玩了嘿!”

    “哈哈!今天这热闹有意思!你们猜猜看,大刚如果真射一箭,贴着她的鼻子尖儿飞过去,咱们这漂亮夫人会不会吓坏?”

    “去去去,你可别给瞎出主意,真擦破点儿油皮,大刚还不被大当家的活剥了?”

    宁馥不以为意,微笑道:“请赐教。”

    众人现在有热闹看,出头的又不是自己,议论起来更是唯恐天下不乱,给潘大刚出什么主意的都有。

    潘大刚张弓搭箭。

    只听箭支破空发出“嗖——”的一声,百米外靶子便被命中。

    山匪们用的不是标准的环形靶纸,而是草扎的人形靶。

    这靶子大,射中对于任何一个老猎手来说,都不算什么难事。

    潘大刚自然在其中加了一点花巧。

    他这一箭,就毫厘不差地射中了这草人靶子的头颅——

    头颅上不知是哪个闲极无聊的,还拿碳块画出了一张嘴巴和两只黑豆般大小的眼睛。

    潘大刚的箭,就cha在这草靶的右眼上。

    不论是猎物还是敌人,百米之外被箭矢洞穿眼眶,绝无生机。

    这一箭,既展示了技巧,又展示了威力。

    围观的山匪们哪怕早知道潘大刚有着一手本事,也不禁哄地一齐叫起好来。

    潘大刚心中得意,看了宁馥一眼,却见这柔柔弱弱的漂亮女人竟丝毫没露出震惊和害怕的神色,这让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

    看来这弱不禁风的“夫人”根本不懂得射箭这一行里的门道。

    潘大刚讽刺地想。

    样子是装得挺镇定,反而露了马脚!

    ——他这一箭,就是经验在老练的猎手,看见了都要忍不住惊叹一声“绝”!

    他心中不禁升起更多的不满和怨怒来。

    人不识货,货却要人识!

    他不等大家的惊叹声落下,再次张弓搭箭,这一回箭矢准确地命中了草靶的右眼。

    “好!”众山匪又是一阵叫好。

    潘大刚动作不停,伸手又取第三只箭,这一次,却猛然转了方向——

    “潘大刚,你干什么!”

    大当家的怒喝声如雷炸响。

    电光石火之间,潘大刚的手指一松,已经拉满的弓弦骤然向前一送,那锃亮的,开了血槽的利箭,直朝着宁馥激射而去!

    围观众人,谁也没料到他竟会有此一举。

    除了宁馥。

    她早已习惯了在刹那之间捕捉旁人一丝一毫的神色变幻,她的精神集中在潘大刚身上,只一毫秒那样短的瞬间,她便知道,潘大刚对刚刚人群中的“主意”动心了。

    自负的人,往往很难接受在自己引以为傲的领域不获得他人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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