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
王超在医院躺了一两天,已经得知蒲遥兴趣班请假。
一定是姓许的搞得鬼。
以为这样就能独占蒲遥了?
没门。
他猜蒲遥一定是去了公司,果然,他每天和许钧成双成对的出入。
那狗男人和他形影不离。
但是最近那男人不得不去出差。
虽然每天有保镖跟着,但是许钧不准保镖离蒲遥太近。
这狗男人看谁都是脏的,生怕保镖喜欢上蒲遥,每每找保镖都找的有女友或结婚的男人。
王超这段时间像个贼似的一直跟着蒲遥。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竟然有种隐秘的快乐。
蒲遥在干什么、他今天的心情如何,他对谁笑过他都能一清二楚。
仿佛他是世上最了解蒲遥的人一样。
是比许钧还要了解的亲密关系。
那天,他敏锐的察觉到不太对。
蒲遥的表情、眼神不对。
当初、第一次见蒲遥的时候,他躺在卧铺上观察他,仔仔细细从衣服到表情都没错过。
如今他又怎么会看错?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在午夜突然惊醒般慌张不安的神情。
他只是坐着车去公司上班,保镖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目送他上电梯。
这栋楼好几个公司。
二楼突然停了一下,王超上来了。
一见面就自然而然的把早餐给蒲遥,“给你带了大肉包子,我就知道你没吃早餐。”
蒲遥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的观察他。
很陌生。
不认识。
他又失忆了。
但是他和自己那么熟的样子,说不定……
“你……”蒲遥有点紧张,“你是……?”
王超自然而然的按下六楼电梯,“怎么了遥遥?一大早睡懵了?”
他笑道:“我当然是遥遥的男朋友,许钧”
第80章
我去广州找你35
许钧是自己的男朋友。
蒲遥对这个印象深刻。
仿佛是反复记了多次。
他记得之前应该是找他打工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坐在大豪车里,还有保镖接送。
但是他脑子里有句话很清晰,“许钧是他男朋友”。
蒲遥仔仔细细的观察他,总觉得他一点也不像。
有点眼熟,应该是经常见到的,但是他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
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吗?
六楼很快就到了。
这个环境,蒲遥只感觉十分陌生。
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接着,他的男朋友“许钧”领着他去了一个大房间。
“这是遥遥的办公室。”
这个房间装修得十分高档,一看就用了心思设计装修的。
房间里种了郁郁葱葱的绿植,空调、电视应有尽有,还有游戏机、零食柜。
也有办公桌和很多白纸。
窗边放着一副画板,蒲遥走过画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知道怎么描绘什么。
“遥遥现在当了设计师了,也经常画画。”
他这么一说,蒲遥觉得就是的,他虽然不记得,但是做过的事只是失去了记忆,如果被提及,会有印象。
蒲遥坐在办公椅上,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坐过这里。
男人走到他身边,温热的大手按在他肩头,贴着他的耳畔和他说话,“遥遥,我们过几天就要去国外登记结婚了,前阵子忙了那么久,现在没什么事,不用来办公室,我怕你太辛苦。”
结婚?
蒲遥完全没有这个印象。
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蒲遥看着他的脸,问他,“你是许钧吗?”
男人的脸色僵了一下,接着一把将他搂在怀里,自然而然的吻了吻他的耳垂,“我当然是,我是遥遥的男朋友是毋庸置疑的,遥遥是不是又忘记了?没关系的遥遥,老公帮你慢慢回忆起来。”
他把蒲遥就抱在他大腿上,坐在办公椅抱着他,男人的胸膛贴着他的后背。
呼吸很重,身体很热,蒲遥能够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几乎到了危险的地步。
可是他表面风轻云淡,自然而然的,像是做过了无数遍。
办公室的空调很凉,但是男人的呼吸滚烫,喷薄在他纤细雪白的脖子上,像是将他灼烧似的热。
高挺的鼻梁贴在他下颚,贪婪的嗅着他的气味。
双手握在手心十指相扣紧紧握着,抱得也很紧,从腰腹到胸膛,尽可能的贴着他。
像只蜘蛛似的织成了网紧紧将他网住。
蒲遥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
男人见他挣扎了,连忙放开了他,“怎么了遥遥?”
蒲遥离开他的怀抱,摸了摸自己后颈,“你弄得我好热。”
蒲遥试图组织语言来描述自己这怪异的感觉。
又喊了一声:“许钧哥,你流鼻血了!”
男人往鼻子一摸,摸到了满手了血。
他满脸通红,连忙捂住鼻子,“没事的遥遥,我就是有点上火,多喝点凉茶就可以了。”
他说着连忙去了卫生间,蒲遥跟着他去,“你没事吧。”
男人在洗手池边冲了好一会儿才止住了血,又用纸擦了擦,蒲遥连忙给他倒了杯凉水给他喝。
“还好么?”
“没事。”
男人的耳朵跟脖子全红了,捂住鼻子,生怕还会流鼻血似的。
蒲遥说:“许钧哥,这是在公司吗?为什么没看见其他人?”
男人说:“遥遥喜欢安静,设计需要安静才有灵感,所以我们就单独租了这里。”
蒲遥点了点头,这里的摆设、绿植他都挺喜欢的。
“可是……”蒲遥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不是四川这边的口音?”
男人连忙说:“遥遥忘记了么?咱们的广告在央视投放,我和那边的人接触多了,就变成了北京口音。”
蒲遥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男人已经把包子放在他手里,“遥遥吃吧,待会儿要凉了。”
包子还是热乎乎的,在空调房里再放久一点估计会冷。
包子皮薄馅多,鲜咸多汁,十分好吃,蒲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忍不住的画了一会儿画,发现自己的确是能画画的。
男人那在一旁跟着他画,“我和遥遥一起去兴趣班学的,但是遥遥天赋异禀,画得很好,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蒲遥看他的画,的确只是皮毛。
桌子上摆着一些时装、鞋子的杂志,蒲遥对这些都感兴趣,一看就到了中午。
男人提着饭过来吃。
用精致的饭盒提的,一看就是很贵,但是蒲遥打开的时候眼皮动了一下。
好像,不是他喜欢吃的菜。
每道菜都摆的很好,做得相当精致。
蒲遥尝了一下味道,也很好吃。
但是感觉不是他日常吃的饭菜。
吃完了午饭,休息了一下,下午继续画了点东西。
接近下午五点的时候,男人突然说:“遥遥,我们要登机了,今天晚上去美国好不好?”
蒲遥说:“不是说过几天吗?”
男人说:“刚刚接到消息,要紧急去美国出差,正好,遥遥和我一起去吧。”
蒲遥想了想,没有拒绝。
他不知道出国要护照等一系列前期准备,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而已。
但是王超不是要带他去美国,而是先去北京。
因为许钧要回来了,很快。
从后门出来,正好避开了保镖。
如果许钧不是那么占有欲强、不准保镖时时刻刻贴身的话,他没有任何机会接触蒲遥。
上了车直奔机场。
机场很远,开车过去要点时间。
途中蒲遥饿了,还下馆子吃了点东西。
路途中已经是夜幕降临,蒲遥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外面的等,一幕幕的灯火从他眼底划过,王超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车窗外的灯。
如漫天的星辰落入他的眼底,他美丽的眼眸如同举世无双的珍宝。
王超心念一动,说:“遥遥附近的灯火很美,我带你去看看。”
蒲遥说:“不去机场了吗?”
“看完再去。”
那是一片海滩边,路灯都十分明亮,还有许多彩灯。
各种发光的玩具都在,还有荧光棒,荧光项链等。
“今晚这里有一场烟花表演。”
很清澈,沙滩的沙子非常细腻,,赤脚踩在上面非常舒服。
蒲遥踩在水边走着,这感觉十分新奇。
“第一次带遥遥来海边,喜欢吗?”
海边的风覆盖了盛夏的热浪,带着一丝凉意,吹在脸上格外的舒服。
海浪一声一声,盖过了一切的喧嚣,在这儿走着,仿佛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海平面渐渐的黑暗下去,遥远的彼端一轮明黄的明月缓缓升起。
“嘭”的一声,天空炸开一朵绚烂的花。
美丽的烟火宛如流星、如金色的雨落向了人间,蒲遥抬头仰望,如宝石般璀璨的眼眸里落尽了星辰。
“好漂亮啊……”
他发出了感慨。
烟花一落一朵的落下,他身边的男人看着他温柔的笑,“是啊,好漂亮,我的遥遥。”
王超几乎没看烟火,这些烟花他看过无数遍,远不及此刻的美好,他仿佛第一次发觉烟花的美丽的一般,目不转睛的盯着蒲遥的眼睛、他的脸在看。
好漂亮。
他牵起蒲遥的手,在他的手心深深吻了一下,然后抱着人转了两大圈,在沙滩上发疯似的跑。
“好喜欢!好喜欢遥遥!遥遥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他开心的抱着人在笑,仿佛这一刻拥有了全世界。
当他把蒲遥放下的时候烟花表演已经接近了尾声,比之最绚烂之时要暗不少。
明暗交错间他看见了蒲遥那双美丽的眼睛。
正在看着他。
“你不是许钧,不是我男朋友。”
第98章
我去广州找你24
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的神色很平静。
“遥遥怎么知道我不是许钧,我不是,那谁是谁遥遥的男朋友?”
本来只是试一下。
甚至不敢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许钧的。
潜意识的知道蒲遥不会记得自己,但是他一定会记得许钧的名字。
他顶替了许钧的名字,说自己是他的男朋友,在观察蒲遥的反应。
没想到蒲遥很快就接受了“许钧是他男朋友”这个事实。
他一定深深的记得这件事吧?
而他,用了别人的名字?
蒲遥会在第几天发现?
也许那时候已经骗他去了北京,也许那时候他们已经在美国了。
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很快蒲遥就发现了,才不到一天。
或者说蒲遥一直都没相信过,他在观察,观察那些异常,然后推翻他的理论。
“是我对遥遥不好吗?”
那年在火车上第一次见他,他好像已经喜欢上了他。
明明只是一面之缘。
但是他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世界上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伸出援手。
蒲遥防备他、害怕他,可他偏偏还强买强卖。
惹得他哭了起来,无助不安又十分可怜。
出言威胁才强迫他吃了东西。
很久很久以后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把早餐、卧铺给蒲遥的不是他,是别人的话,蒲遥是不是不会那么不愿意?
也许还不需要许钧来,单单是方宝利,蒲遥可能也不会哭。
方宝利嘴甜会哄人,很会讨人喜欢,他一定会有办法哄着蒲遥既吃了东西又让人好好睡着。
比如他让蒲遥来打游戏给他零食吃,理由合理又自然而然,如果是他的话只会把人强塞进车里带着人去玩。
会惹得蒲遥更讨厌他。
而现在,他也只能借由别人的名义带着他出来玩。
仿佛是圆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愿望。
他当时心里想,要带蒲遥去看广州的灯。
蒲遥说:“我好像忘记的许钧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感受,和现在不一样。”
王超自嘲笑笑。
他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惯来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臭脸,在这之前他不需要讨别人喜欢的,后来为了让蒲遥喜欢他装成了蒲遥温和有礼、开朗健谈的同学。
但是不够,依旧只能当蒲遥的朋友。
有时候他在想,蒲遥的变化真大。
假如他此时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没有在成长中逐渐放下防备、逐渐变得自信大方,逐渐相信这个世界的话,他甚至用新的身份也不可能和蒲遥成为朋友。
他可能依旧是那个缩在自己壳子里的小乌龟,浑身上下都没有安全感,拒绝和全世界交流。
王超看着他的眼睛:“遥遥知道我不是,为什么还愿意和我一起出来?”
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会害你?
蒲遥美丽的眼睛在逐渐暗淡的烟火中依旧烨烨生辉,仿佛海上的潮汐、皎洁的明月都在他的眼中,像辽阔的海域中瑰丽的珍宝。
昏暗的环境中,他的眼睛让人有种温柔的错觉。
“我不确定你是谁,但是你可能是我的朋友……”蒲遥说,“我对你有些熟悉,应该时常见到你。”
如果不熟悉的人、坏人,蒲遥在见到的那一刻可能就会防备起来。
他虽然不记得,但是他会本能知道谁好谁不好。
“你是谁?”
“为什么要用许钧的名字。”
“我……我是王超,你来广州的路上我们相识的,那时候你来广州打工,在火车上,我们同一辆列车,位置也很近。”
蒲遥笑了笑:“你一定帮助过我吧,我们是朋友吗?”
“是……但我没帮你什么。”
如果蒲遥能够记得057的话,此时一定能够知道这一切的过往。
他列车上实际是危险重重,这也是他在失去记忆后对人分外防备的原因。
如果不是王超一行人和他搭话、出手帮他,他可能早就被人贩子拐卖,也许被挖走内脏售卖,死在哪个角落里。也许像广州街头四处乞讨的可怜人,手脚被故意挑断,做成残疾人乞讨,日夜被人控制着。或许又是因为长得漂亮,被恶心的变态玩弄。
绝对不可能在广州找到许钧,和他进厂打工,又被带上了这辆创业的列车,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他是自由的、安全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善意,更不会害怕别人。
“王超,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许钧?”
“我……”
话到了嘴边却始终说不出口。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在游戏厅卫生间没有完全明确表白,遮遮掩掩的说教他谈恋爱。
我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想变成你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许钧。
想要成为他。
哪怕只是片刻。
哪怕这如同泡沫一般很快会被识破。
“……我。”
他再也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看见蒲遥的身后,蒲遥喜欢的人、蒲遥的男朋友,真正的许钧已经来了。
他风尘仆仆,跑得很急,应该是找了蒲遥很久,应该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了这里。
“遥遥!”
许钧大声的喊了起来。
王超的声音平静,“去吧,遥遥,许钧来了,他才是你的恋人。”
蒲遥回头一看,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他不是那么记得许钧的样子,但是此刻许钧的神态和动作十分真实。
一看见他会不自觉的感受到一些情绪,那是朝夕相处更为亲密的感受。
转身看了一眼王超,笑道:“谢谢你带我来看烟花,很漂亮。”
…………
许钧几乎是冲了上来,连忙抱住了蒲遥,接着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碰过。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走三个小时山路才能去学校上学,连小学也没毕业,他希望再也没有人有像他一样的童年。
每年也会将收入的一半放入自己创立的公益基金会,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也因此两人的名声都很不错,在年迈时依旧有许多人记得他们。
房子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许钧在年少时拼尽全力保住的自己家的宅基地还在,两人决定回家建个房子。
当时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了,几乎都外出打工,村里留下的都是老人。
他的宅基地正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好在风景优美,地势也宽阔,门前还有条小河。
两个人在家里种了花种了菜,蒲遥没事就在家画些画,许钧也研究出了更多的美食。
他还在村里修好了路,和当地政府联系,投资打造了个旅游小景点,村里很多家做了民宿、农家乐,年轻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蒲遥这一辈子活了九十九岁,许钧一百零二岁,都是属于长寿。
饮食方面在后来很注意,身上竟然也无病痛,走的时候相当平静。
那天风和日丽,两个人在花园里、树荫下坐在摇摇椅上休息。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罅隙洒落,洒在两人银白的头发上、干净又柔软的衣服上。
蒲遥感觉许钧在看他。
他略微转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舒服的躺在摇摇椅上。
一摇一摇的,闭上了眼。
【世界四·终】
第99章
贵族男校1
“哈哈,好惨,薛慕又被找麻烦了。”
“谁让他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他可是‘无领带’一年级生,竟敢惹上遥哥?活该!”
“听说是想英雄救美学偶像剧里一样救下遥哥的‘女人’,就算不知道对方是谁,也能看到对方的领带吧?”
“一帮子‘紫领带’围堵的人也敢去救?色盲吗?”
在这所贵族男校里,由学生自发的建立起了“领带等级”。
顶级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完美校服,按照男性体型打版出了最佳比例,每个入学的学生身体的尺寸都被一丝不苟的量丈,制作出最符合自己的尺寸。
顶级的设计完美的展现出了男性的身材比例,全方位展现学生的风貌和气质,无论是外套还是白衬衫无一不是用料很好,色彩搭配起来绝佳。
却独独少了领带。
在兰泽学院悠久的历史里,由一名高年级的学长自发系起来领带。
兰泽学院被誉为“T国顶级精英的摇篮”,系了领带之后显得更为精神和体面,于是学生纷纷模仿。
久而久之,竟然发展出了“领带等级”。
由蓝色、紫色、黑色从低到高依次排列。
颜色的界定十分严格,蓝色作为最低等的颜色,学生一般是一些暴发户、精英家庭,紫色的等级多为一二流世家。
而黑色则是顶级世家的子弟。
领带的排序按照家庭背景排列,也代表着人脉、财富、权利。
无领带的学生,则是连领带等级的游戏都没资格参加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是成绩优越的平民,是兰泽学院优良成绩的基本保障。
他们基本是来自一般的家庭,学费和生活费全免,并且能够接触到上流人士,拥有T国顶级的教育资源,将来在社会上也一般会成为顶级精英。
这也是莘莘学子削尖了脑袋往兰泽学院里钻的原因。
薛慕擦了擦脸上的水渍,右手将自己的外套往半边肩上披。
乌黑的短发一滴一滴滴着水,划过他俊美的脸皮和性感的喉结,浑身已经湿透了,干净的校服上是黄黑交加的污渍,虽然没有什么臭味,但是颜色很恶心。
已经有不少学生捂住鼻子。
王超在医院躺了一两天,已经得知蒲遥兴趣班请假。
一定是姓许的搞得鬼。
以为这样就能独占蒲遥了?
没门。
他猜蒲遥一定是去了公司,果然,他每天和许钧成双成对的出入。
那狗男人和他形影不离。
但是最近那男人不得不去出差。
虽然每天有保镖跟着,但是许钧不准保镖离蒲遥太近。
这狗男人看谁都是脏的,生怕保镖喜欢上蒲遥,每每找保镖都找的有女友或结婚的男人。
王超这段时间像个贼似的一直跟着蒲遥。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竟然有种隐秘的快乐。
蒲遥在干什么、他今天的心情如何,他对谁笑过他都能一清二楚。
仿佛他是世上最了解蒲遥的人一样。
是比许钧还要了解的亲密关系。
那天,他敏锐的察觉到不太对。
蒲遥的表情、眼神不对。
当初、第一次见蒲遥的时候,他躺在卧铺上观察他,仔仔细细从衣服到表情都没错过。
如今他又怎么会看错?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在午夜突然惊醒般慌张不安的神情。
他只是坐着车去公司上班,保镖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目送他上电梯。
这栋楼好几个公司。
二楼突然停了一下,王超上来了。
一见面就自然而然的把早餐给蒲遥,“给你带了大肉包子,我就知道你没吃早餐。”
蒲遥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的观察他。
很陌生。
不认识。
他又失忆了。
但是他和自己那么熟的样子,说不定……
“你……”蒲遥有点紧张,“你是……?”
王超自然而然的按下六楼电梯,“怎么了遥遥?一大早睡懵了?”
他笑道:“我当然是遥遥的男朋友,许钧”
第80章
我去广州找你35
许钧是自己的男朋友。
蒲遥对这个印象深刻。
仿佛是反复记了多次。
他记得之前应该是找他打工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坐在大豪车里,还有保镖接送。
但是他脑子里有句话很清晰,“许钧是他男朋友”。
蒲遥仔仔细细的观察他,总觉得他一点也不像。
有点眼熟,应该是经常见到的,但是他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
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吗?
六楼很快就到了。
这个环境,蒲遥只感觉十分陌生。
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接着,他的男朋友“许钧”领着他去了一个大房间。
“这是遥遥的办公室。”
这个房间装修得十分高档,一看就用了心思设计装修的。
房间里种了郁郁葱葱的绿植,空调、电视应有尽有,还有游戏机、零食柜。
也有办公桌和很多白纸。
窗边放着一副画板,蒲遥走过画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知道怎么描绘什么。
“遥遥现在当了设计师了,也经常画画。”
他这么一说,蒲遥觉得就是的,他虽然不记得,但是做过的事只是失去了记忆,如果被提及,会有印象。
蒲遥坐在办公椅上,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坐过这里。
男人走到他身边,温热的大手按在他肩头,贴着他的耳畔和他说话,“遥遥,我们过几天就要去国外登记结婚了,前阵子忙了那么久,现在没什么事,不用来办公室,我怕你太辛苦。”
结婚?
蒲遥完全没有这个印象。
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蒲遥看着他的脸,问他,“你是许钧吗?”
男人的脸色僵了一下,接着一把将他搂在怀里,自然而然的吻了吻他的耳垂,“我当然是,我是遥遥的男朋友是毋庸置疑的,遥遥是不是又忘记了?没关系的遥遥,老公帮你慢慢回忆起来。”
他把蒲遥就抱在他大腿上,坐在办公椅抱着他,男人的胸膛贴着他的后背。
呼吸很重,身体很热,蒲遥能够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几乎到了危险的地步。
可是他表面风轻云淡,自然而然的,像是做过了无数遍。
办公室的空调很凉,但是男人的呼吸滚烫,喷薄在他纤细雪白的脖子上,像是将他灼烧似的热。
高挺的鼻梁贴在他下颚,贪婪的嗅着他的气味。
双手握在手心十指相扣紧紧握着,抱得也很紧,从腰腹到胸膛,尽可能的贴着他。
像只蜘蛛似的织成了网紧紧将他网住。
蒲遥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
男人见他挣扎了,连忙放开了他,“怎么了遥遥?”
蒲遥离开他的怀抱,摸了摸自己后颈,“你弄得我好热。”
蒲遥试图组织语言来描述自己这怪异的感觉。
又喊了一声:“许钧哥,你流鼻血了!”
男人往鼻子一摸,摸到了满手了血。
他满脸通红,连忙捂住鼻子,“没事的遥遥,我就是有点上火,多喝点凉茶就可以了。”
他说着连忙去了卫生间,蒲遥跟着他去,“你没事吧。”
男人在洗手池边冲了好一会儿才止住了血,又用纸擦了擦,蒲遥连忙给他倒了杯凉水给他喝。
“还好么?”
“没事。”
男人的耳朵跟脖子全红了,捂住鼻子,生怕还会流鼻血似的。
蒲遥说:“许钧哥,这是在公司吗?为什么没看见其他人?”
男人说:“遥遥喜欢安静,设计需要安静才有灵感,所以我们就单独租了这里。”
蒲遥点了点头,这里的摆设、绿植他都挺喜欢的。
“可是……”蒲遥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不是四川这边的口音?”
男人连忙说:“遥遥忘记了么?咱们的广告在央视投放,我和那边的人接触多了,就变成了北京口音。”
蒲遥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男人已经把包子放在他手里,“遥遥吃吧,待会儿要凉了。”
包子还是热乎乎的,在空调房里再放久一点估计会冷。
包子皮薄馅多,鲜咸多汁,十分好吃,蒲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忍不住的画了一会儿画,发现自己的确是能画画的。
男人那在一旁跟着他画,“我和遥遥一起去兴趣班学的,但是遥遥天赋异禀,画得很好,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蒲遥看他的画,的确只是皮毛。
桌子上摆着一些时装、鞋子的杂志,蒲遥对这些都感兴趣,一看就到了中午。
男人提着饭过来吃。
用精致的饭盒提的,一看就是很贵,但是蒲遥打开的时候眼皮动了一下。
好像,不是他喜欢吃的菜。
每道菜都摆的很好,做得相当精致。
蒲遥尝了一下味道,也很好吃。
但是感觉不是他日常吃的饭菜。
吃完了午饭,休息了一下,下午继续画了点东西。
接近下午五点的时候,男人突然说:“遥遥,我们要登机了,今天晚上去美国好不好?”
蒲遥说:“不是说过几天吗?”
男人说:“刚刚接到消息,要紧急去美国出差,正好,遥遥和我一起去吧。”
蒲遥想了想,没有拒绝。
他不知道出国要护照等一系列前期准备,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而已。
但是王超不是要带他去美国,而是先去北京。
因为许钧要回来了,很快。
从后门出来,正好避开了保镖。
如果许钧不是那么占有欲强、不准保镖时时刻刻贴身的话,他没有任何机会接触蒲遥。
上了车直奔机场。
机场很远,开车过去要点时间。
途中蒲遥饿了,还下馆子吃了点东西。
路途中已经是夜幕降临,蒲遥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外面的等,一幕幕的灯火从他眼底划过,王超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车窗外的灯。
如漫天的星辰落入他的眼底,他美丽的眼眸如同举世无双的珍宝。
王超心念一动,说:“遥遥附近的灯火很美,我带你去看看。”
蒲遥说:“不去机场了吗?”
“看完再去。”
那是一片海滩边,路灯都十分明亮,还有许多彩灯。
各种发光的玩具都在,还有荧光棒,荧光项链等。
“今晚这里有一场烟花表演。”
很清澈,沙滩的沙子非常细腻,,赤脚踩在上面非常舒服。
蒲遥踩在水边走着,这感觉十分新奇。
“第一次带遥遥来海边,喜欢吗?”
海边的风覆盖了盛夏的热浪,带着一丝凉意,吹在脸上格外的舒服。
海浪一声一声,盖过了一切的喧嚣,在这儿走着,仿佛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海平面渐渐的黑暗下去,遥远的彼端一轮明黄的明月缓缓升起。
“嘭”的一声,天空炸开一朵绚烂的花。
美丽的烟火宛如流星、如金色的雨落向了人间,蒲遥抬头仰望,如宝石般璀璨的眼眸里落尽了星辰。
“好漂亮啊……”
他发出了感慨。
烟花一落一朵的落下,他身边的男人看着他温柔的笑,“是啊,好漂亮,我的遥遥。”
王超几乎没看烟火,这些烟花他看过无数遍,远不及此刻的美好,他仿佛第一次发觉烟花的美丽的一般,目不转睛的盯着蒲遥的眼睛、他的脸在看。
好漂亮。
他牵起蒲遥的手,在他的手心深深吻了一下,然后抱着人转了两大圈,在沙滩上发疯似的跑。
“好喜欢!好喜欢遥遥!遥遥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他开心的抱着人在笑,仿佛这一刻拥有了全世界。
当他把蒲遥放下的时候烟花表演已经接近了尾声,比之最绚烂之时要暗不少。
明暗交错间他看见了蒲遥那双美丽的眼睛。
正在看着他。
“你不是许钧,不是我男朋友。”
第98章
我去广州找你24
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的神色很平静。
“遥遥怎么知道我不是许钧,我不是,那谁是谁遥遥的男朋友?”
本来只是试一下。
甚至不敢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许钧的。
潜意识的知道蒲遥不会记得自己,但是他一定会记得许钧的名字。
他顶替了许钧的名字,说自己是他的男朋友,在观察蒲遥的反应。
没想到蒲遥很快就接受了“许钧是他男朋友”这个事实。
他一定深深的记得这件事吧?
而他,用了别人的名字?
蒲遥会在第几天发现?
也许那时候已经骗他去了北京,也许那时候他们已经在美国了。
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很快蒲遥就发现了,才不到一天。
或者说蒲遥一直都没相信过,他在观察,观察那些异常,然后推翻他的理论。
“是我对遥遥不好吗?”
那年在火车上第一次见他,他好像已经喜欢上了他。
明明只是一面之缘。
但是他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世界上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伸出援手。
蒲遥防备他、害怕他,可他偏偏还强买强卖。
惹得他哭了起来,无助不安又十分可怜。
出言威胁才强迫他吃了东西。
很久很久以后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把早餐、卧铺给蒲遥的不是他,是别人的话,蒲遥是不是不会那么不愿意?
也许还不需要许钧来,单单是方宝利,蒲遥可能也不会哭。
方宝利嘴甜会哄人,很会讨人喜欢,他一定会有办法哄着蒲遥既吃了东西又让人好好睡着。
比如他让蒲遥来打游戏给他零食吃,理由合理又自然而然,如果是他的话只会把人强塞进车里带着人去玩。
会惹得蒲遥更讨厌他。
而现在,他也只能借由别人的名义带着他出来玩。
仿佛是圆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愿望。
他当时心里想,要带蒲遥去看广州的灯。
蒲遥说:“我好像忘记的许钧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感受,和现在不一样。”
王超自嘲笑笑。
他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惯来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臭脸,在这之前他不需要讨别人喜欢的,后来为了让蒲遥喜欢他装成了蒲遥温和有礼、开朗健谈的同学。
但是不够,依旧只能当蒲遥的朋友。
有时候他在想,蒲遥的变化真大。
假如他此时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没有在成长中逐渐放下防备、逐渐变得自信大方,逐渐相信这个世界的话,他甚至用新的身份也不可能和蒲遥成为朋友。
他可能依旧是那个缩在自己壳子里的小乌龟,浑身上下都没有安全感,拒绝和全世界交流。
王超看着他的眼睛:“遥遥知道我不是,为什么还愿意和我一起出来?”
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会害你?
蒲遥美丽的眼睛在逐渐暗淡的烟火中依旧烨烨生辉,仿佛海上的潮汐、皎洁的明月都在他的眼中,像辽阔的海域中瑰丽的珍宝。
昏暗的环境中,他的眼睛让人有种温柔的错觉。
“我不确定你是谁,但是你可能是我的朋友……”蒲遥说,“我对你有些熟悉,应该时常见到你。”
如果不熟悉的人、坏人,蒲遥在见到的那一刻可能就会防备起来。
他虽然不记得,但是他会本能知道谁好谁不好。
“你是谁?”
“为什么要用许钧的名字。”
“我……我是王超,你来广州的路上我们相识的,那时候你来广州打工,在火车上,我们同一辆列车,位置也很近。”
蒲遥笑了笑:“你一定帮助过我吧,我们是朋友吗?”
“是……但我没帮你什么。”
如果蒲遥能够记得057的话,此时一定能够知道这一切的过往。
他列车上实际是危险重重,这也是他在失去记忆后对人分外防备的原因。
如果不是王超一行人和他搭话、出手帮他,他可能早就被人贩子拐卖,也许被挖走内脏售卖,死在哪个角落里。也许像广州街头四处乞讨的可怜人,手脚被故意挑断,做成残疾人乞讨,日夜被人控制着。或许又是因为长得漂亮,被恶心的变态玩弄。
绝对不可能在广州找到许钧,和他进厂打工,又被带上了这辆创业的列车,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他是自由的、安全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善意,更不会害怕别人。
“王超,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许钧?”
“我……”
话到了嘴边却始终说不出口。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在游戏厅卫生间没有完全明确表白,遮遮掩掩的说教他谈恋爱。
我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想变成你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许钧。
想要成为他。
哪怕只是片刻。
哪怕这如同泡沫一般很快会被识破。
“……我。”
他再也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看见蒲遥的身后,蒲遥喜欢的人、蒲遥的男朋友,真正的许钧已经来了。
他风尘仆仆,跑得很急,应该是找了蒲遥很久,应该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了这里。
“遥遥!”
许钧大声的喊了起来。
王超的声音平静,“去吧,遥遥,许钧来了,他才是你的恋人。”
蒲遥回头一看,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他不是那么记得许钧的样子,但是此刻许钧的神态和动作十分真实。
一看见他会不自觉的感受到一些情绪,那是朝夕相处更为亲密的感受。
转身看了一眼王超,笑道:“谢谢你带我来看烟花,很漂亮。”
…………
许钧几乎是冲了上来,连忙抱住了蒲遥,接着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碰过。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走三个小时山路才能去学校上学,连小学也没毕业,他希望再也没有人有像他一样的童年。
每年也会将收入的一半放入自己创立的公益基金会,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也因此两人的名声都很不错,在年迈时依旧有许多人记得他们。
房子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许钧在年少时拼尽全力保住的自己家的宅基地还在,两人决定回家建个房子。
当时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了,几乎都外出打工,村里留下的都是老人。
他的宅基地正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好在风景优美,地势也宽阔,门前还有条小河。
两个人在家里种了花种了菜,蒲遥没事就在家画些画,许钧也研究出了更多的美食。
他还在村里修好了路,和当地政府联系,投资打造了个旅游小景点,村里很多家做了民宿、农家乐,年轻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蒲遥这一辈子活了九十九岁,许钧一百零二岁,都是属于长寿。
饮食方面在后来很注意,身上竟然也无病痛,走的时候相当平静。
那天风和日丽,两个人在花园里、树荫下坐在摇摇椅上休息。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罅隙洒落,洒在两人银白的头发上、干净又柔软的衣服上。
蒲遥感觉许钧在看他。
他略微转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舒服的躺在摇摇椅上。
一摇一摇的,闭上了眼。
【世界四·终】
第99章
贵族男校1
“哈哈,好惨,薛慕又被找麻烦了。”
“谁让他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他可是‘无领带’一年级生,竟敢惹上遥哥?活该!”
“听说是想英雄救美学偶像剧里一样救下遥哥的‘女人’,就算不知道对方是谁,也能看到对方的领带吧?”
“一帮子‘紫领带’围堵的人也敢去救?色盲吗?”
在这所贵族男校里,由学生自发的建立起了“领带等级”。
顶级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完美校服,按照男性体型打版出了最佳比例,每个入学的学生身体的尺寸都被一丝不苟的量丈,制作出最符合自己的尺寸。
顶级的设计完美的展现出了男性的身材比例,全方位展现学生的风貌和气质,无论是外套还是白衬衫无一不是用料很好,色彩搭配起来绝佳。
却独独少了领带。
在兰泽学院悠久的历史里,由一名高年级的学长自发系起来领带。
兰泽学院被誉为“T国顶级精英的摇篮”,系了领带之后显得更为精神和体面,于是学生纷纷模仿。
久而久之,竟然发展出了“领带等级”。
由蓝色、紫色、黑色从低到高依次排列。
颜色的界定十分严格,蓝色作为最低等的颜色,学生一般是一些暴发户、精英家庭,紫色的等级多为一二流世家。
而黑色则是顶级世家的子弟。
领带的排序按照家庭背景排列,也代表着人脉、财富、权利。
无领带的学生,则是连领带等级的游戏都没资格参加的人,这些人一般都是成绩优越的平民,是兰泽学院优良成绩的基本保障。
他们基本是来自一般的家庭,学费和生活费全免,并且能够接触到上流人士,拥有T国顶级的教育资源,将来在社会上也一般会成为顶级精英。
这也是莘莘学子削尖了脑袋往兰泽学院里钻的原因。
薛慕擦了擦脸上的水渍,右手将自己的外套往半边肩上披。
乌黑的短发一滴一滴滴着水,划过他俊美的脸皮和性感的喉结,浑身已经湿透了,干净的校服上是黄黑交加的污渍,虽然没有什么臭味,但是颜色很恶心。
已经有不少学生捂住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