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Aye-aye,

    my

    queen.”

    她严肃道:“你可以滚了。”

    他只是笑。

    一直等到他转身离去,她才再度泣不成声。

    可没走十几步,凌清远忽然回头快步走到她面前,“我忘了。”

    凌思南只能仓惶地擦掉来不及掩饰的泪,慌乱地问:“……忘、忘了什么?”

    “其实飞机晚点了。”

    “……”盘他。

    ——明明是故意的。

    “可以再拖一拖。”他拽了拽身上的背包,“其实我还忘了一样必需品。”

    “你怎么丢三落四的。”凌思南皱了皱眉。

    他倒是很坦然:“因为脑子都拿来想姐姐了。”

    她努努嘴,这时候跟她嘴甜只会让她等会儿更不舍得,索性不接话:“所以到底忘了什么,那边买得到吗?”

    “买不到,特别麻烦。”凌清远的指节抹掉她眼角的泪痕:“又傲娇又爱哭。”

    她闻言发楞,鼻头又是一涩:“你这个弟弟能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而且我怎么就变成必需品了,我又不是东西……唔。”她自己说着说着就刹车了。

    凌清远眼底都酝酿着笑意,在她的瞪视下,抿着唇想笑又不敢笑,“我又……不止是弟弟。”

    知道他要说什么,凌思南目光游移,心如擂鼓。

    “在你面前的,是你男朋友。”

    “还是你以后要过一辈子的男人。”

    她找不到任何语言反驳。

    何况也没有什么好反驳的。

    对对对,他说的都对。

    能不能别说了,脸快要烫死了。

    可他还没有停下,背着手,微微倾身在她耳畔勾唇:“刚刚说的,不许我找别人吧?”

    她的眼睛抬起来,近距离瞥他轻翘的眼角,眼神里透着警告的意味。

    “那我有需要了怎么办?”

    她瞪大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特么在机场说什么啊?

    “几年没有姐姐,得找谁做爱,头疼。”

    “你要是敢背着我乱来你……”

    “那你说对我而言,你是不是必需品?”他轻轻含住她的耳尖,如羽翼轻拂:“毕竟姐姐生来……”

    凌思南的耳朵在他落下悄声落下最后几个字的同时,烧成了一片云。

    抬手推开他,揉了揉耳朵上羞红的软肉。

    凌清远慢悠悠地问,“所以,必需品……这次让我带走吧?”

    凌思南好一会儿反应过来,“欸”了一声,不解。

    他不知何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本护照,在她面前晃了晃:“快点去取机票。”

    “什么啊?”处于震惊之中的她根本没搞明白。

    “护照签证机票都有,就等着你来——你要再晚一点,我就得改签下一班了。”凌清远把护照敲在姐姐额角:“赶紧的。”

    “等一下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所以去年你让我去申请美国的旅游签是为了今天……”

    他抬头看了眼大屏幕,原本晚点的航班终于有了起飞时间提示:“得走了。”

    她总觉得有点不对:“我、我什么都没带……”

    凌清远牵起她的手往值机处跑去——

    “到那里再买。”

    那个寒假,凌思南第一次被弟弟拐带到了美国。

    之后但凡节假日,不是他来找她,就是她去找他。

    因为平日里都有各自要忙的学业,视频又从未间断过,好像相隔一个太平洋的距离……也没那么遥远。

    一年后,周玉婵的阿兹海默症已经让她无力涉足公司的管理事务,律师召集凌家的股东们有事宣布。

    公司的会议室坐着一干人等。

    凌家的老大和老三依然暗暗较劲,去年风头正劲的凌隆,原以为撤除三弟的职位之后,自己应该是最大的获益者,却没想到被人证据确凿地揭发泄露商业机密,侵害公司利益,最终步了凌邈的后尘,让长凌的管理层来了个大换血。

    这次周玉婵的安排至关重要。

    以前凌隆还会担心有凌清远的缘故,周玉婵可能偏心凌邈多一些,可自从去年那场颠覆凌家名誉的闹剧发生之后,凌邈在凌家的地位一落千丈,他和儿子之间的嫌隙更不会让周玉婵对他有多少好感,凌隆自认为自己的希望更高。

    但是结果让他不可置信。

    “凌静?!”凌隆怎么都没想到母亲竟然将她的大部分股权,转让给了那个已经和长凌没什么关系的妹妹,让她和他们有了一争高下的权利。

    “妈到底在想什么?”撑在会议桌上的手隐隐握拳,“这样安排谁才是以后长凌的主事人?”

    凌静好整以暇捋过耳鬓的短发:“大哥何必那么着急呢,我这个要两头跑的人都还没说什么。”

    那一刻凌家人都在心里暗暗盘算着手头上所有可以利用的势力,他们深知凌静的厉害,不过她才刚刚回来,而且美国公司还有CEO的工作,比起他们这些一直在凌氏扎根的人,不会有多少优势。

    然而此刻,凌烨却忽然和凌静搭上话来,相谈甚欢。

    人们悚然一惊。

    什么时候……他们的关系这么好了?

    等到最终选举的安排宣布,凌烨竟然被提名坐上代理董事长的位置。

    “这只是暂定,依照董事长之前的要求,之后要根据各位的表现每年进行轮值选举。”

    这个决定让凌家两个兄弟都心有不甘,还好只是提名而已,就算有凌静撑腰,以凌烨的本事也根本争不过他们。

    不过……

    等一下——刚才的宣布只提了凌静的那一部分,长凌还有10%的股权在哪里?

    凌邈有些出神,直到盛佑提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才猛然抬首。

    “……董事长在病情恶化之前就设立了基金,当他成年后,基金便可以正式启用,并且获得其中所有资产的使用权。”得过律师授意,盛叔宣布道。

    会议室的大门在同一时刻被推开。

    “飞机晚点,来迟了。”

    两年的国外生活,他的面孔褪去了几分少年味道,越发成熟了。

    为了参加股东会议,他今天穿了一件端正笔挺的西装。

    清隽的五官更加深邃,眸色是凉薄的琥珀,看人的时候,这个颜色显得疏离。

    背脊一如既往挺拔,更不要说肩阔腿长,单凭身形就完美了融入了成年人的世界里。

    “那么,可以开始投票了吗?”

    看他一双眼眉,见惯无知无畏。

    深锁着千万钧瓦全玉碎。

    差的那一点。

    终于完整了。

    美国,拉斯维加斯。

    这个不夜城的夜,包揽着万家灯火。

    走在街心公园的广场上,她整了整围脖,呵出一口热气。

    白雾往上冉冉攀升,她抬头望向华灯初上的街头。

    前方传来悦耳的电子乐声,为这个夜晚平添一分人情的暖。

    “冷了?”

    再美好的乐音都抵不过身边人的磁嗓,两个字就能撩拨得耳膜发烫。

    凌思南挽着他的手紧了紧,“不冷。”

    手心摸上她微凉的脸颊,停顿了片刻。

    “那边有家咖啡店。”凌清远举目远眺,低头问她:“给你买杯热巧克力抱着?”

    凌思南本来想要拒绝,可又确实有点渴了,于是点点头说:“好。”

    他转身。

    霓虹是游走在他肩头的颜色。

    凌思南抱着双臂,偏头打量他的轮廓。

    两年前,她说什么都不会相信,自己最终会和弟弟走到一起。

    甚至她不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她还能得到亲人的陪伴。

    凌清远,是个圣诞老人。

    满足了她所有的愿望。

    直到他的背影隐没进人群里,凌思南才慢慢收回视线。

    宽敞热闹的街心公园,有人在唱歌。

    这处景点平日里就有很多街头艺人的表演,人们会对喜欢的表演投以硬币或者驻足围观,气氛一派祥和。

    凌思南走到前头,那是一座蓝白相间的纪念品店门口,演奏电子键盘的艺人正在声情并茂地弹唱。

    "Oh

    her

    eyes

    her

    eyes...

    "

    她的眼睛

    "Make

    the

    stars

    look

    like

    theyre

    not

    shining."

    让星星看起来不再闪耀

    大概同为艺术爱好者之间的心心相惜,凌思南听得入了迷。

    投入了真情实感的歌声饱满,音符仿佛舒展开羽翼,绕着广场飞扬。

    "And

    when

    you

    smile,"

    当你微笑时

    "The

    whole

    world

    stops

    and

    stares

    for

    awhile."

    全世界都停下片刻注视你

    "Cause

    girl

    youre

    amazing."

    女孩你是如此美丽

    "Just

    the

    way

    you

    are."

    只要做你自己

    当歌声最后一句落下,凌思南温暖得眯起眼睛,往地上的琴盒里投了几美元。

    起身后忽然想起,清远怎么还没回来?

    彼时演唱的黑人小哥微笑着与她道谢,身后不知道哪里又响起了悠扬的乐声。

    还沉浸在欣赏音乐的兴奋之余,凌思南环身四顾。

    小哥哥抬手指向更远处喷泉边的人群,为她指明方向。

    凌思南朝他点头致谢。

    反正清远还没回来。

    就当打发打发时间好了。

    她一步步往人群走去。

    乐声轻盈,这次的演唱者是个带着异域风情的卷发小哥。

    "its

    a

    beautiful

    night

    ..."

    夜色如此美丽

    "were

    looking

    for

    something

    dumb

    to

    do."

    让我们做些可爱的蠢事

    也不知道是心情还是广场傍晚柔和光线的关系,凌思南只觉得每个唱歌的人,都那么温柔可爱。

    那些歌声,像是抹了蜜糖,慢慢流淌入人心。

    歌曲的间奏,慢慢扬起了清越的提琴声。

    提琴缓缓独奏,音调婉转却优雅,勾勒出潺潺夜色。

    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凌思南一步步走进人群。

    像是寻找仙境的精灵。

    人群中央,按在琴弦上的手指翩飞,随着音乐跳动。

    手骨分明,修长的指尖白皙,漂亮。

    那个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色的爵士帽檐遮住了他的脸。

    但是,她蓦地笑了。

    音乐逐渐欢快,琴声如同连绵不断的流水从他的琴弦下荡漾开来。

    他终于还是抬起头。

    比肩接踵的人潮不过是背景,目光01飞越山海,能见到的只有彼此。

    街心公园的广场上,越来越多的乐器加入,另一角的架子鼓也跟着奏起。

    弹吉他的艺人拿起麦克风开始合唱,欢快的气氛仿佛会传染,一瞬间就向四周蔓延。

    人们跟着节奏摇摆,很快有人跑进了围绕喷泉的人群中央,就这么跳起了舞。

    越来越多人欢呼加入,凌思南惊呼着,一下子被包围进了人群中,和他的目光交汇被人群冲散。

    "its

    a

    beautiful

    night

    ..."

    夜色如此美丽

    "were

    looking

    for

    something

    dumb

    to

    do."

    让我们做些可爱的蠢事

    她定住了。

    毒药般的,塞壬似的磁嗓。

    蛊惑过她,引诱过她,为她念过十四行诗。

    却从来没有唱过歌。

    原来,不是五音不全啊。

    也、也对……能把小提琴拉得那么美妙的人,又怎么会五音不全呢……

    心跳一级一级加速。

    她在胡思乱想。

    "hey

    baby

    i

    think

    i

    wanna

    marry

    you

    ."

    我的宝贝我只想和你结婚

    舞群忽然以她为中心开始散开,凌思南有些受宠若惊。

    所有舞者的中央,是他领衔整齐划一的舞步。

    这一幕,显然蓄谋已久。

    凌思南激动地捂住唇,久久说不出话。

    他用了自己最喜欢的方式。

    "Is

    it

    the

    look

    in

    your

    eyes,

    or

    is

    it

    this

    dang

    juice?"

    是因为你的眼神迷离,或是因为你的舞跳的太蹁跹

    "who

    cares

    baby,

    i

    think

    i

    wanna

    marry

    you."

    这些都无所谓宝贝,我只想和你结婚

    人群的哄闹声中,凌清远一步步走到了她身前。

    黑色的西装长裤很合衬他,每走一步,她的心跳便跟着停顿了片刻。

    他在她面前单膝跪了下来。

    整个广场的人都在为他们欢呼。

    歌者依然欢唱——

    "just

    say

    I

    do,

    I

    do."

    说我愿意就好,我愿意

    "tell

    me

    right

    now

    baby."

    现在就告诉我,宝贝

    他仰起脸,含笑的眸光微敛。

    “姐姐,我已经十八岁了。”

    “……什、什么?”

    “这里是拉斯维加斯。”

    背景喧嚣。

    她戴上了那枚戒指。

    在上百人目光的见证下,他把她拉进怀里。

    蓦地覆上了温凉的唇面。

    大千世界,恒河沙数。

    很幸运。

    你是,我的唯一。

    ——Will

    you

    marry

    me?

    ——

    I

    do.

    全文完。

    ————————————————————————

    凌晨2点,没有时间撒花庆贺完结,我只能明天写感言了。

    感谢你们看到这里,毕竟追了半年,如果可以的话,评论露一次脸也好?让我认识下追完这篇文的小天使。

    这章配上《marry

    you》这首歌会更美味哦。

    关于完结后长长的感言……

    感谢你们看到这里,毕竟追了半年,如果可以的话,评论露一次脸也好?

    让我能够认识下追完这篇文的小天使。

    前后经历了半年的时间,终于把一本54万字的书给写完了。

    其实完结的那一刻甚至完结前真的感觉有一堆话想说,可是一觉醒来,那种完结的兴奋感就冷却了,现在面对着电脑,一时之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但是我肯定是要说点什么的,因为写文是我生活的记录,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我说过,当初开坑的时候,单纯就是想看的题材找不到,还被喜欢的大大坑了,脑子一热就想随便写个自己想看的CP,这期间经历了很多质疑,但好在我的玻璃心经历过十多年写文的风雨,也算是磨砺出来了,一直支撑我到完结的那一刻。

    其实我一直不太能理解那些喜欢把文和文之间拿来比较的读者,对于我来说,每个写手的文都是它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有它与众不同的地方,而每一个不符合你期待的部分,可能就是这个写手烙印在文里的基因。

    写悖论期间,总是能看到有人把它和大神的骨科文做比较然后吐槽,可是性质都不同怎么比?悖论只是我某晚一时兴起的产物,打出第一个字的时候,连男女主角的名字都没想好,通篇没有大纲,当时唯一有的只有一个主题:姐弟。

    因为当时我想也没人认识我,写个肉文是自娱自乐,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就写得特别顺畅,故事和人设基本是打字打到哪里才出现,加上这篇从一开始就我给它的定位就只是肉文而已,读者看得舒坦就好,所以就毫无大纲地随手放飞——我的文案里也写了,这就是一篇带肉的小甜文。

    不然哪个姐姐会回到阔别十年的家第一晚就爬上自己16岁弟弟的床同寝啊,有没有逻辑!符不符合常理?当然没有啊!我当然也知道啊!但它是肉文,我当时只是想写肉啊!

    有人翻出某部分情节说能写出这样段落的一定是未成年的小女生,我这个老阿姨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流下欣慰的泪水,我很清楚自己故事和人设通常都是玛丽苏的风格,将一篇没有大纲的玛丽苏肉文,和那些更精心铺垫,有深度或者纪实意味的骨科文做比较,是不是对那些作者们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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