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乐景在一个古色古香的大牌楼前停下脚步,牌楼上挂着一块匾,上书大清国三字,走进去后会发现,华美绸缎,象牙雕刻,瓷器字画等等陈列在各种各样古色古香的橱柜里。

    这是就是大清政府认为的本国最优秀的东西。

    就在不远处日本的展馆里,陈列着蒸汽机和各种机器制品。

    乐景僵着脸,看着那些外国人在展馆里好奇地打量着这些“珍贵的瓷器和丝绸”,有些人坐在柔软的椅子上露出舒服的表情。

    他们啧啧称奇,谈论清国“古老的工艺品”。

    他们说:“中国真是一个古老的国家啊。”此时他们看着清国的目光,和后世中国人看待非洲原始部落的目光一模一样。

    乐景不觉得荣耀,他的小伙伴们也不觉得荣耀,就连参加展会的某些清国官员,也不觉得荣耀,这些清国官员望着西方的蒸汽机,望着西方各种精巧的机器制品,目光中除了惊叹,还有深深的恐惧。

    乐景他们这些身穿西装的东方少年自然引来展厅里一些官员的目光。

    自从剪掉辫子后,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年,乐景他们曾经光秃秃的头皮已经长出毛茸茸的头发,除了还有点短,他们现在的发型看起来和西方人别无二致。

    乐景他们并没有做什么掩饰,就这样正大光明的露出自己的短发,大摇大摆走进了清国展厅。

    一位留着辫子的精瘦官员用流利的英语问道:“你们是哪国人?”

    乐景惊讶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称赞道:“您的英语说的真不错,我很少见到像您这样英语这么流利的中国人。”

    精瘦官员笑道:“因为我在海州海关工作,平时经常和外国人打交道,所以才有了一口流利的英语。”

    乐景问出了一个有点尖锐的问题:“我看到其他展区展览的都是本国的发明创造,我怎么没有在这里看到你们的发明创造呢?”

    精瘦官员神情一滞,然后有点尴尬的说:“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们的发明创造。你看,这里景德镇上好的瓷器,”他指着手边的天青色瓷瓶说道:“一窖里就出来了这么一个,颜色是罕见天青色,釉色饱满………”

    夸完瓷瓶,他开始夸丝绸,夸象牙雕刻,夸锋利的刀剑,夸名家书法……

    乐景沉默的倾听着,心中徘徊着巨大的失望和愤怒。

    最后,他打断了精瘦官员无力的自吹自擂,失望的,愤恨的,无力的问道:“你们为什么不展出蒸汽机和火器呢?”

    精瘦官员的脸上有那么一瞬间浮现深深的茫然和无措,他极快的看了一眼窗外,那里正陈列着美国的蒸汽机,眼中有他自己都没发现的羡慕和自卑。

    “不过是一些奇淫巧技罢了。”这话他是用中文回答的。

    乐景深深的望了他一眼,转身离开了这个与世博会格格不入的展区。

    大清在这里连展馆都没有,只能拥有展区。

    不知道是没有资格,还是因为大清……不屑。

    乐景走出去没多久,小伙伴们也陆陆续续从大清展区里走了出来。

    他们的脸上是和乐景如出一辙的沉重和难过,有些人的眼中甚至浮现绝望的泪花。

    这场世博会,是美国向世界宣告他的强大,也是清国向世界宣告他的……衰弱。

    这是一个连蒸汽机和火器都没有的国家。

    可是这个国家却这么富裕,拥有这么多昂贵的奢侈品。

    只要他们占有了这个国家,那么这些昂贵的丝绸和瓷器就都是他们的了。

    有一块肉,都送到嘴边来了,只要张口就能吃掉,那么为什么不吃呢?

    乐景突然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

    他来到这里,是为了救国,强国。

    但是怎么救,怎么强,他其实一直没有想好。

    他虽然是现代人,但是他并不是全才,他也不可能知道如何建造百年前的坚船利炮,所以他才来到美国,想要学习基础而全面的工业知识,然后回国搞建设,发展工业。

    可是,他的力量太弱小了。

    他所能组织的力量也太弱小了。

    就算他学会了如何建造坚船利炮,他就能回去建造了吗?国内有条件生产零件吗?国内有足够的工程师和能熟练组建零件的工人吗?国内有车间和流水线吗?国内会给他提供发展工业的必要条件吗?

    那可是通了火车后,怕蒸汽机的轰鸣声会惊扰皇陵,而用马来拉火车的清政府啊!!!

    贪官污吏,苛捐杂税,封建皇权压迫,洋人肆虐,百姓愚昧,种种不利的条件汇聚在一起,不过说了一件事——国内缺少发展工业,发展商业的土壤。

    一切一切问题的答案,都指向了一条绝路。

    乐景的力量太渺小了。

    就算他已经召集了二十几个伙伴,他们的力量还是那样渺小。

    在清政府这个庞然大物面前,他们宛如螳臂当车,自不量力。

    也就在这时,乐景突然明白了自己未来的道路。此时国内民智未开,他和伙伴们的努力注定无法改变什么。

    所以他要饥渴的吸收这里的一切他能接触的知识。

    然后把这些知识带回国内。

    他要办学,把他掌握的知识教给学生们,启迪民智,让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建设国家,科技兴国的道路上来!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42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2)

    从世博会回来后,顾图南他们变得更沉默了,同时他们学习也更加用功了,每个人都在咬着牙,憋着一口劲,却不知道要往什么方向使,就只能越加用功学习。

    就连黄婉娥和颜静姝,心情也变得有点低落。

    就算是她们,也察觉出来了大清国和费城世博会的格格不入。

    身处在古色古香的大清国展区里,望着窗外别国的巨大的蒸汽机、电话、打字机、缝纫机等各式时代新潮发明,她们心中不由产生了浓浓的违和感。

    待到留学生们为国家贫弱而痛哭失声时,母女俩这才终于明白违和感的来源,她们挫败的低着头,眼中也跟着浮现了晶莹的泪光。

    乐景知道,直到2010年,华夏才第一次获得世博会的举办权,上海世博会上,共有200个国家和45个国际组织参加,累计七千万人次参观了世博会,创下了有史以来世博会的最大规模,就像今日的美国那样,后世的华夏充分向世界传达了自己的声音。

    为了走到这一步,华夏足足花了134年。

    乐景知道未来的华夏可以站起来,可以谱写盛世华歌,可是这些年轻的孩子们不知道。

    所以他们年轻脸庞上的迷茫和悲伤是那么让人心碎。

    所以他们日后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那么让人敬佩。

    在世博会上,乐景他们同样也遇到了其他公费留学生。

    他们穿着和乐景他们如出一辙的西装,除了脑后那条顽固的辫子,他们看起来和乐景他们没有丝毫区别。

    两拨人马隔着汹涌的人海遥遥相望,明明同国同族,却泾渭分明,乐景不会忽视他们中的一些人眼中对乐景他们敌意。

    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在战场相遇,然后兵戈相对,互为生死仇敌。

    殊途,不同归。

    乐景和他们不约而同的转身,融入汹涌的人群,背对而行,坚定不移的走上了自己的方向。

    他,不会再迷茫了。

    ……

    《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已经完结,乐景需要开始考虑新连载了。

    老实说,乐景现在压力很重。

    他现在要靠一个人的稿费来养活这么多人,就算他现在的稿费已经提升到了每行75美分,就算他每年都能从约翰公司里获得大笔股份分红,就算他获得了不菲的版权费,他还是觉得远远不够。

    因为乐景未来若想要办学,务必需要更多的钱。

    既然现在他已经完成了初步的财富积累,是时候让钱生钱了,他要进行投资。

    至于投资什么乐景还在考虑。

    就在他考虑期间,和乐景他们近乎决裂的公派留学生中间突然爆发了一件大事。

    第二批留学生中一个孩子秋祥若因为过度学习……过劳死了。

    那是一个很聪慧的孩子,称得上是神童也不为过了。

    他来美国时11岁,今年也不过15岁。

    这四年期间,他连连跳级,甚至早乐景他们一年考上了耶鲁大学。

    考上大学后,他也没有懈怠,摒弃一切情感和私欲,依旧每天废寝忘食夙兴夜寐学习,所以他的身体一直很不好,三天两头生病。

    这在清国留学生群体中很常见。

    因为国家危难,时不我待,他们每个人学习都很用功,时常生病。

    所以乐景才鼓励号召他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好强身健体,增强抵抗力。所以乐景和小伙伴们虽然偶尔会生一些小病,但是很快就会康复。

    可是……

    清政府本来就对他们不务正业参与体育运动颇有微词,在乐景他们公然叛逃后,留学事务局的领导班子受到了大清洗,原局长谢笙被罢免。

    而新局长一来,就采用了高压政策,一来就开除了两个信仰基督教的学生杀鸡儆猴,然后反对他们参与体育运动“玩耍”,严令他们和女生保持距离,加强封建礼教对他们的压制——包括让他们跪在孔子像前上课,而且时不时因为一些小事对他们大肆斥责,经常对“不听话的学生”动用私刑。

    在如此高压下,以及心中信念的驱使下,秋祥若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学习了,一天只睡三小时。

    然后在一天早上,秋祥若再也没醒过来。

    身体的过度疲惫,再加上精神上的压力,让他在一天深夜猝死了。

    乐景虽然和秋祥若不算要好,但是也曾说过话,互相请教过学习问题。

    至今回忆起来,还能清晰的在脑海里浮现他的模样——圆润的脸庞,笑起来会露出可爱的虎牙和甜甜的酒窝,是个很懂事体贴的孩子。

    就智商而言,他比乐景,比顾图南和季鹤卿还要优越。

    而且他比乐景他们还要用功。

    他是个努力的天才。

    可是死的太早的天才,就不算天才了。

    因为他还没来得及展露才华,还没来得及一尝夙愿。

    无论他有多么聪明,有多么努力,身上寄托了多少人的期望,现在都没用了。

    他永远的葬在了美利坚,永远无法踏上自己深爱的那片土地。

    ……

    秋祥若下葬的那天,竟然是个晴天,阳光明媚,莺声燕语,孩子欢笑着跑在阳光下。

    15岁的秋祥若被安葬在了留学事务局附近的一块墓地里。清政府会派人将他的一些遗物带回国内交给他的父母,在国内或许会给他立个衣冠冢。

    乐景他们出现在墓地时,秋祥若的墓前已经围满了留学生。

    他们沉默地在他坟前伫立,表情僵硬凝重宛如呆板的石像。

    乐景他们的到来终于让石像们的脸上多了几丝人气,短暂的骚乱过后,他们默契的给乐景他们让开一条路。

    乐景走到秋祥若的墓前,轻轻放上一束野菊花。顾图南和季鹤卿紧随其后,也在墓前放上祭拜的白花,接着便是常清鸢他们也放上了花。

    很快,本就堆满了鲜花的洁白墓碑前变成了花的海洋,一簇簇白花黄花簇拥着小小的墓碑,好似母亲轻柔的颊吻。

    这是乐景来美利坚后送别的第二个人。

    他甚至有种预感,这远远不是结束。

    在未来的日子里,他还会送走更多更多年轻的生命。

    乐景嘴角绷直,心中有条愤怒的毒蛇在怨毒的吞吐着舌芯。

    不像伊莱无可奈何的绝症,秋祥若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他每天能多睡一会儿,能抽出一点时间玩耍,他也不会猝死!

    如果他还活着,未来的他说不定能成就比乐景他们还要伟大的事业!

    他闭了闭眼睛,强忍心痛,逼迫自己离开这里。

    顾图南他们沉默地跟随在乐景后面。

    就在乐景与这些先到的祭拜者们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细弱的声音突然响起:

    “真羡慕你们啊。”

    乐景愕然转头,对上一双双悲怆绝望的泪眸。

    ……

    受了秋祥若之死的刺激,乐景竟然真的想明白他要做什么投资了。

    与其投资别人,不如投资自己人。

    毫不夸张的说,乐景的小伙伴们都是这个时代中的精英中的精英,他们的智商和情商都傲视群雄,放在后世那都是清华北大要挤破头哄抢的优秀生源。

    乐景觉得,就算他不替他们支付学费,凭借他们的智商和才能,也能很快找到待遇优厚的工作赚钱当学费。

    既然如此,乐景就更不能浪费他们的才能了,务必要让他们物尽所用才行。

    起码……就算真有那么一天,他也不想让他们如秋祥若那般……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就默默无闻的死去。

    那样实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在六月份的某天,一家名为守夜人的公司成立了。

    他和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守夜人,身在黑夜,守望光明,至死方休。

    乐景是老板,公司的其他员工全都是剪掉辫子的留学生们。

    乐景在仔细比对了各行各业后,发现当前时代,只有文娱这行门槛低,来钱快,而且可以掌握话语权。所以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文娱。

    由乐景对这些小伙伴进行商业化写作培训,并抛出一些后世新潮的灵感和创意,让这些大才子来写,写戏剧,画漫画,让他们给乐景打工抵学费,乐景也慷慨的给予了他们一些股份分红。

    这年头也没啥文科生理科生工科生之说,就连热爱机械制造的顾图南,也具有深厚的文化素养,能写一手漂亮的花体字,写作课上也能写出比美国同学还要优美的英文诗来。

    乐景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这些同学们都是文理全才。

    而且以这些人的智商,也能很快理解商业化写作的精髓,很快就能举一反三。

    要说后世什么题材最为长盛不衰,生命力最持久?

    那就是穿越了。

    所以乐景首先给这些小伙伴们提出了穿越的这个概念,然后举例说明:“对于我们汉族人来说,穿越的话肯定要穿越到明末,抵抗满清侵略,重振我汉人江山,然后在大明发展工业革命,让我华夏成为世界强国。”

    “穿越本质就是想弥补遗憾。既然我们现在在美国,就要根扎本土国情,你们代入一下美国人,想一想美国人的遗憾是什么?比如独立战争?比如南北战争?再比如西部大开发?”

    所有人:!!!

    大家都一脸震撼,一副被推开了新世界大门的表情。

    原来还能这么搞啊!

    乐景又继续说道:“亦或者作为普通人的遗憾。比如你没和喜欢的女孩在一起,想不想穿越到过去,和女孩重新开始?你穷困潦倒一贫如洗,想不想穿越到小时候好好学习,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改变自己的悲惨命运,走上人生巅峰?”这种,则是由穿越引申出来的重生题材了。

    在场众人再次被惊呆了。

    然后乐景又说了穿书,系统,主神,基建,灵魂互换等等后世大火的题材。

    乐景源源不断抛出来的新鲜设定和剧情他们闻所未闻,却勾的他们心潮起伏,浮想联翩,浑身直冒鸡皮疙瘩。

    太爽了吧!这些剧情和构思未免都太异想天开妙趣横生了吧!

    常清鸢听得眼睛都直了,望着乐景的目光仿佛仿佛在看着什么可怕的怪物。

    他哆嗦着嘴唇,惊恐问道:“你、你怎么懂得这么多东西?你这些都是从哪里想来的?”

    就连顾图南和季鹤卿看着乐景的目光也充满了惊异。他们是这里唯二知道乐景路易斯马甲的人——其他人都以为乐景是从一些好心权贵(比如艾伦和白珍妮)那里获取了资金来资助他们读书。

    但是就算知道自家兄弟是个才华横溢的大作家,但是直面他侃侃而谈抛出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构思时,还是让他们忍不住用惊异的目光望着乐景的大脑,好奇其中的构造,同样都是人,他的脑子到底是怎么长的?怎么能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莫非,这就是天才的世界吗?

    乐景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

    他总不能说这些都是后世烂大街的套路吧?

    最终他只能含糊说道:“做梦梦到的。”

    于是其他人望着他的目光越发神异,宛如在望着什么下凡的神仙或神棍。

    乐景被他们看得浑身发毛,连忙岔开话题:“总之,我就是起了个抛砖引玉的作用,你们私底下好好考虑一下,尽快给我交个大纲,当然不一定非要按照我的想法来,你们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来告诉大家,一起群策群力。”

    季鹤卿是最快给乐景提交大纲的人。

    名特别简单粗暴,就叫做《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参与独立战争,帮助华盛顿他们建国的故事。

    顾图南这个工科生,比之季鹤卿少了一点天赋灵感,但是他会抄啊!他看完季鹤卿的大纲后大受启发,照葫芦画瓢,仿照季鹤卿的节奏和格式,写了一篇美国穷小子穿越到南北战争时期,解放黑奴,一步步奋斗成为美国将军的故事。

    常清鸢是第三个交作业的,他写的是重生文,讲的是一个流浪汉重生回小时候,好好学习辛苦奋斗,仗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投资商业和工业,把握了工业革命的浪潮,最终成为美国首富的故事。

    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题材百花齐放,有人写上帝选取了12个罪犯让他们不停轮回做好事赎罪的故事(主神无限流),有人写剧本里的一个角色突然诞生自我意识拼命想要脱离剧本掌控的故事(穿书逆袭流),还有人写一对灵魂互换的男女由敌对走向相爱的爱情故事(互穿欢喜冤家流)……

    总之,各种各样的故事大纲让乐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里再次肯定了自己这些小伙伴们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伙伴们的大纲,让他们的剧情更加紧凑,增强矛盾冲突的戏剧性,增加故事的可读性和趣味性。

    接着乐景就让他们去回去写了。

    再然后,乐景开始策划推出公司的第一份报纸。

    乐景的新报纸想要站稳脚跟,打进市场,少不了约翰的帮助。

    为了消除约翰的情绪,让他不会产生芥蒂,乐景索性就让约翰也成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东,让自己要办的报纸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约翰的分刊,并给予了约翰一个名誉主编的名头后,这个白人男人对乐景的新报纸的热情就立刻高涨起来,开始热心的替乐景筹划他新报纸的发行事宜。

    约翰兴致勃勃问道:“报纸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乐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报。”

    守夜人?约翰在心里暗自低估道,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但是乐景是老板当然是他说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报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约翰有点迟疑,“日报?这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紧张了?”

    乐景解释道:“初期是周报,随着销量的提高,会逐步变成日报。”

    然后他又说了自己的商业策略:“初期,《守夜人日报》不打算收费,买一份《孟松报》或《哈特福德报》,送一份《守夜人日报》,然后等到报纸上的作品打响知名度后,我们再进行收费。”

    约翰有点迟疑:“这样的话,前期投入会不会太大了?若是后期销量不理想……?”

    对于约翰的质疑,乐景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等你亲眼看到我雇佣的作者写的文章后,你就会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够的曝光度,《守夜人日报》就一定能畅销。”

    路易斯对报纸质量如此有信心,约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报纸了。”

    两个星期后,包括季鹤卿和顾图南在内,一共有13名小伙伴向乐景提交了他们新文的前三章。

    让乐景惊讶的是,文章最后的作者署名,除了他们的名字外,还有乐景的名字。

    乐景惊讶问道:“这文章是你们自己写的,为什么要属我的名字?”

    结果他们比乐景还要惊讶:“题材和内容不是你帮我们想的吗?”

    “对啊,这个美国人穿越过去建国不是你的主意吗?”

    “神给被选拔的人颁布任务不也是你的主意吗?”

    “是你给我说要写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听都没听过这个词!”

    乐景:……

    乐景坚定推辞了几次,大家却依旧坚持要给乐景一个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无奈作罢了。

    只是,“你们难不成要用真名刊登?”乐景看着他们用英语拼写的自己名字的谐音,无奈道:“你们起码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吧!”

    乐景暂时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个新笔名,嗯,就叫兰斯好了,好听又好记。

    “我的笔名,就叫兰斯好了,你们的笔名自己想一想。”

    顾图南和季鹤卿不约而同抬头,复杂的看了兄弟一眼,继续思索自己的新笔名了。

    乐景开始有点期待等到第一份报纸发行,上面的所有连载上的作者那栏都有一个兰斯的名字时,不知道读者会做何感想。

    ……

    第一份报纸,乐景在上面选登了七篇,囊括了穿越、重生、穿书、推理、爱情等不同题材,只是每篇的作者署名那里都有兰斯这个名字。

    约翰是这份报纸的第一个读者。

    从他开始季鹤卿写的第一个穿越起,他嘴里就惊呼不断,眸光异彩连连,浑身的鸡皮疙瘩就没有消失过。

    “上帝啊!我从来没有读过这样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还有这样类型的!”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么想到这种类型的故事的?”

    “这个构思真是绝了!人竟然能穿越过去,然后改变历史走向!”

    “上帝啊!这份报纸一定会卖脱销的!”

    然后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细了每篇的作者名字后,他眉头一皱,脸色慢慢涨的通红,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见了鬼的表情。

    “真是见了鬼了!这个兰斯到底是谁?为什么每篇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动地抬头望着乐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乐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从哪里挖掘出来这个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见一面?或许他愿意来《哈特福德报》投稿?!”

    乐景吃痛,掰开约翰激动的铁砂掌,露出一个礼貌标准的笑容,“不好意思,兰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

    约翰:………

    ???这个说辞怎么这么见鬼的耳熟?!

    第43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3)

    约翰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路易斯给的说辞,怎么和他回绝别人想要见路易斯时的说辞一模一样?

    怎么都是奉行神秘主义,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的作家?

    约翰瞪大眼睛,倒抽一口冷气,胸中突然有了一个不可思议,他抖着嗓子问道:“这……这兰斯不会是你吧?”

    男人瞳孔地震,身子抖啊抖,抖啊抖,乐景忍不住恶趣味地在心里想,如果他说是的话约翰会不会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暴露自己的另一个马甲。

    毕竟他这边给约翰说自己还在构思新连载,结果转头突然成了七篇的挂名作者,他如果承认了兰斯是自己的马甲,不就等于亲口告诉他我在背着你摸鱼吗?约翰肯定要逼着他也写其中一种类型的的。

    所以乐景就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责怪地看了一眼约翰,“你在说什么呢!兰斯先生要是听到你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约翰半信半疑的看着乐景,不确定问道:“你真的不是兰斯?”

    “当然不是啦,我说兰斯先生无法现于人前,是因为……”乐景压低声音,神神秘秘说道:“兰斯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约翰:???!!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灵感创意?”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兰斯这个笔名代表了一个智囊团,其实是由智囊团里提供灵感创意,然后再请其他作者把灵感创意写成。”

    约翰倒是对这个解释接受良好。

    如果真的是一个叫做兰斯的人和别人合作写了这么多类型风格全然不同的,未免太可怕了,甚至让约翰开始怀疑莫非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狗之间还大?

    现在乐景说兰斯其实是一个团队的名字,这些灵感创意其实是团队智慧的结晶,约翰心里就好受多了。

    这样一来,也怪不得路易斯说兰斯不能见人。

    约翰望着手里的报纸,灰色的瞳孔里盈满了期待、兴奋和复杂。

    就像这份报纸折服了他一样,也一定可以折服其他读者!

    约翰已经算是量丰富的人,照样被这份报纸上刊登的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

    这份报纸宛如一场来势汹汹的地震,地动山摇间,新的大陆升起,在海天相接处,伫立着一座神异的城池,旧有规则崩解,新的世界向他缓缓拉开序幕。

    这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而对于报纸来说,绝无仅有,就意味着不可替代,意味着火爆的销量。

    约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路易斯身为作家,就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优秀作家,结果他办起报纸来,竟然质量都胜过包括约翰在内的很多资深报人。

    约翰已经能想到《守夜人日报》随刊开始赠送后的尴尬局面了。

    作为赠品的《守夜人日报》会抢走所有正刊的风头!

    约翰的《孟松报》和《哈特福德报》甚至可能会成为《守夜人日报》的垫脚石!

    作为朋友,约翰很乐意看到路易斯事业的成功,作为股东,路易斯事业成功也会回馈给他大笔钱财,但是约翰除此之外,还怀有远大理想,他希望能亲手创立全国闻名的报刊。

    而且,他心里有个忧虑。

    在拥有自己的红火事业后,路易斯还会继续在约翰的报纸上刊登吗?

    而乐景的回答则是:“当然会了。”他看穿了约翰心底的忧虑,给这个忧心忡忡的犹太男人做出了保证,“我保证路易斯这个笔名只会在你的报纸上刊登文章。”

    约翰当然听明白了乐景的潜台词,这意味着路易斯很可能会用其他笔名在自己的报纸或其他报纸上发表文章。

    收到如此保证,约翰已经很满足了。

    作家有权利在任何报纸上发表文章。特别是路易斯现在已经今非昔比,《无法结婚的女人》现在五本的累计销量已经达到了可怕的五十万册,而且这个数量还在继续很快的增长,约翰甚至觉得一百万册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路易斯完全可以去其他报纸享受更高的稿酬,但是因为他们之前的约定,路易斯一直留在约翰的报社,帮助他实现梦想。

    路易斯展露的义气让约翰感动不已,如今总算有他能报答路易斯的机会了。

    他对上少年清澈的双目,真心实意感慨道:“谢谢你,路易斯,能遇到你,真是我这辈子最有走运的一件事。”

    乐景笑了笑,“我们不过是互相成就罢了,朋友之间就不需要说这些了。”

    约翰眼中一热,低下头,在心里默默做出了决定。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在推广路易斯的报纸的同时,也一定要好好发展自己的报纸,努力搜罗更多优秀的作家在自己报纸上刊登文章,让报纸不至于离开路易斯的就完蛋。

    起码……他不能再拖累路易斯了。

    约翰收起思绪,谈起了又一件正事:“对了,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思路了吗?准备写什么题材的作品?”

    乐景想了想,“新作品有了一点想法,但是还没想好。”

    约翰感兴趣的追问:“什么样的题材?是和《无法结婚的女人们》一样的女性题材的吗?”

    这点乐景倒是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不是,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题材。”

    路易斯又换了一种题材。

    约翰却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从第一部

    作品开始,路易斯就在尝试不同的题材。路易斯一直是这样不停的挑战自己,开拓新领域的作家。

    “我很期待你的新作品。”约翰笃定回答:“只要是你写的,无论是什么作品,都一定很好看。”

    ……

    哈利坐在办公室里,愁容满面。

    哈利是《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兼继承人。《哈特福德文学报》是由他父亲创立的报刊,传到他手上时,《哈特福德文学报》已经是哈特福德的老牌报刊了,平均销量五万份。

    哈利一直很有野心。

    他觉得现在远远不够,他想要把自家报刊发展成全康州最有名的报刊。为此,他重金挖来名作家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进行连载。

    查理兹的上本《六个罗宾汉》在全美爆火,销量突破了十五万册,查理兹更是凭借这本获得了超过十万美元的稿费,名利双收。

    为了把查理兹挖到《哈特福德文学报》,哈利咬牙开出了每行一美元的高价。

    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非洲历险记》的初期,的确是带动了报纸的销量,《哈特福德文学报》的最高销量一度涨到十万份。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哈特福德文学报》成为康州最出名的报刊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一切都在那个可恶的麻省人来到康州后改变了。

    那个叫做约翰的麻省人在康州开办了一份新报纸,并在新报纸上继续刊登路易斯小姐的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路易斯小姐是一个很有才华和灵气的作家,哈利在看到她的第一部

    作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时就看出了她身上的才华和潜力,而她随后的作品《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部作品更是让他彻底坚定要挖角她的决心。

    然而约翰这个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的祖先那样狡诈如狐,紧紧抱着路易斯小姐这颗摇钱树不撒手,哈利只能遗憾离去。

    那时候他可没想到,这个麻省佬竟然踏进了哈特福德,并且成为了他强劲的竞争对手!

    在最初,哈利根本没有把约翰和他的报纸放在眼里,要知道并不是谁都可以在哈特福德扬名立万的,一个乡下佬的新报纸要不要多久就会在哈特福德破产倒闭。

    他千算万算,唯独漏掉了《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恐怖魔法,这部简直宛如病毒一样以哈特福德为中心向全国流传,无数小姐为它痴狂,无数先生为它痛哭流涕。

    凭借这部,约翰这个乡下佬顺利在哈特福德站稳脚跟,严重挤压《哈特福德文学报》的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哈特福德排名前几的报纸。

    哈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的销量一度低到五万份(这是查理兹没来之前的销量!),取而代之,则是约翰的《哈特福德报》在上个月发行了十二万份!

    前不久,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夜莺与玫瑰》的露西小姐也转投了《哈特福德报》,开始在约翰的报纸上连载新《穿斗篷的猫》。

    哈利曾经极力挽留过露西小姐,并且开出了优厚的待遇。

    他至今无法忘记当时露西小姐脸上露出的梦幻笑容,她一脸憧憬地说:“路易斯小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受了路易斯小姐的影响才会踏上写作这条路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路易斯小姐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您无论给我多少金钱,都不能让我改变这个梦想。”

    哈利无语凝噎,颓然不已。

    又是路易斯小姐。

    他虽然早就知道路易斯小姐是一位天才,但是此时路易斯小姐用她的作品告诉了约翰,他的想象力还太过贫乏,路易斯小姐是比天才还要可怕的怪物。

    哈利的父亲,在退休前曾经告诉过哈利这样一番话:“有一种作家,他们是凌驾于所有天才之上的怪物,如果遇到了这种怪物作家,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收服,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后悔,因为凡人们只会在怪物的进攻下溃不成军。”

    哈利父亲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怪物。

    她写的初期销量惨淡,但是却在半年后销量达到可怕的三十万册,在美国掀起狂潮,间接影响了一场重要战争的局势,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进行流传。

    这名怪物曾经来过哈特福德文学报投稿,却被哈利的父亲给拒稿了,这件事也被哈利父亲引为平生憾事,所以在退休前他才会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儿子。

    难不成,他也要重复父亲的命运了吗?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进来。”

    新来的实习生走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了哈利的桌子上,“主编,这是新一期的《哈特福德报》。”

    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敌人,哈利每周都会订阅敌人约翰的报纸。

    哈利扫了一眼桌面的报纸,立刻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一边拿起报纸展开,一边问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实习生解释道:“今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夹杂了一份赠刊。”

    “赠刊?”哈利挑了挑眉毛,嘀咕道:“约翰那个老东西又在搞什么花样?”

    他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走了。”

    实习生走后,他抖开报纸,先找到了约翰的赠刊,“守夜人日报?这是什么古怪的名字?”

    约翰这是野心不小啊。《哈特福德报》刚出头,又野心勃勃想要开创新市场。

    哈利不由在心里咒骂道: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宛如秃鹫一样追逐着财富,永远学不会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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