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火车浩浩荡荡开过荒芜的美洲大陆,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奔腾似海的美洲野牛群,插着奇异羽毛的红色印第安人跟在野牛身后,弯弓射杀猎物,这样具有浓浓异域风情的画面惹来不少学生的惊呼。
然而这样闲适的旅程终结于第三天,前方车厢突然传来尖叫声,然后火车骤停,清国学生们茫然张皇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前方突然传来响亮的枪声。
乐景脸色一变,知道事情不妙。
“出事了!”他站起来对所有人说道:“我刚刚听到了枪声!大家快躲起来!”
几乎是在他话音落下的下一秒,两个凶神恶煞的手持双枪的外国人从对面车厢走了进来。
两人一个红发黑眼,明显具有英吉利血统,另外一个人黑发黑眼,有点像印第安人。
乐景立刻明白了他们的身份——火车劫匪!在十九世纪的美国,火车劫匪可并不是什么稀罕“职业”,当时甚至很多文学作品都描写了这种社会现象。
学生们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外国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见过枪!
顾图南脸色煞白一片,因为老爹会和西方人做生意的缘故,他家里也有几把手枪,他是知道枪的可怕之处的!
两个外国人立刻主意到了这些清朝学生们与当地人格格不入的怪异装束,这让他们本来打算穿过车厢的脚步停了下来。
几个教员还算有点见识,认出了手枪,也明显看出来这两个外国人的不怀好意,当下脸色就吓得瑟瑟发抖,“快躲到椅子下面!”
可是已经晚了。
“哈!一群东方妞。”红发劫匪在最漂亮的季鹤卿身前停下脚步,嬉笑着用枪口戳了戳他的脸蛋,语气狎昵,“小妞,你从哪里来?”
季鹤卿英文一般,但是简单的英语单词还是能听懂的,此时枪口抵着他的脸蛋,他又怕又气,说不出话来。
乐景举起双手,连忙站了起来,“请原谅,先生,他不懂英文,我们是从清国来美国进行学习交流的男学生。”
Schoolboy这个单词成功让红发劫匪变了脸色,他骂了一句脏话,看着季鹤卿吹弹即破的白嫩小脸明显不信,“男人怎么会穿裙子,还留这么长的辫子!而且她细皮嫩肉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漂亮小妞。”
他眼珠一转,目光露出一抹淫邪之意,“脱掉衣服,让我检查一下你究竟是不是男人。”
这个要求简直是奇耻大辱!
季鹤卿在来美国之前对遇到的艰难险阻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他完全没想到会因为自己的长相遭受如此屈辱。
如此屈辱的要求,他怎么可以答应?可是若不答应,对方说不定会杀了他。他好不容易才到了美国,难不成还没入学就要死了吗?
乐景飞快开口道:“先生,您来这里不是为了求财吗?我们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如你们所见,我们是从异国来这里进行学习交流的学生,我们身上有的只是我们国家的货币,这些在美国是不能使用的。”
“如果你们想要钱的话,可以去上等车厢,那里的保险柜里一定有让你们满意的金银财宝。”
红发劫匪挑了挑眉,粗鲁地抓了抓胯……下,“当然有关系。如果你们是男人的话,我就抢走你们所有的钱,但是如果是女人的话……”他淫笑道:“你们可以用肉体抵债。”
几乎所有学生在来美国前都学会了简单的英语,他们自然听懂了黑发劫匪口中的淫秽含义,如此羞辱让不少人气红了眼睛,身体因为极致的愤怒和恐惧而微微发抖。
黑发劫匪催促道:“吉姆,不要胡闹,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快点抢走钱快点离开!”
红发劫匪狞笑道:“放心吧,伊莱,头儿他们已经破坏了火车引擎,去附近的电报局发电报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找点乐子。”
乐景深吸一口气,强忍愤怒,冷静道:“我们把钱给你,请离开我们的车厢。”
红发劫匪露出不怀好意的淫笑,露骨的目光停留在季鹤卿身上的衣服上,“不,我要你们脱衣服检查一下。”
乐景突然笑了,“你知道吗?我的身上随身携带了很多炸……药,如果你对我开枪,炸……药就会轰得一声炸开,我们都会死。”
两名劫匪都震惊的睁大眼睛,倒是清国留学生因为没听懂炸……药的单词,听的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乐景在说什么。
红发劫匪恢复了镇静,嗤笑一声,笃定道:“你在撒谎。如果炸……药爆炸了,这里所有人,包括你的同伴们都会死!”
他把枪口对准乐景的眉心,“脱掉衣服,我要检查一下你的身体。”
乐景轻笑一声,闪电般握住枪口,用力抵在了自己的胸口处,“不信的话,就开枪好了。”
“我们从清国出发前,都已经签下了生死状,抱着必死的信念来到美国,所以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是怕死的。”
少年仰视着对上红发劫匪的震惊的双眼,眼神却仿佛居高临下的傲慢俯视着他,嘴角笑容讥讽,“但是你怕死。”
“所以你敢赌吗?赌一赌,你开枪后,会不会死?”
乐景刚才并没有用太复杂的英语单词,所以在场所有中国学生都听懂了他的话。
他们纷纷站了起来,怒视着劫匪,用生硬且不流利的英语大声道:“没错,我不怕死。”
“我来这里前,就没打算能活着回家!”
“与其被你们这种蛮夷折辱,不如现在就杀了我们!”
“我们代表着大清的脸面,绝不能软弱屈辱从贼!”
明明顶着可笑的长辫子,穿着滑稽的长袍子,不少人脸色吓得煞白,身体还在微微发抖,可是他们依旧努力停直脊梁,目光不闪不避直视着黑洞洞的枪口,眼中闪烁着孤注一掷的信念。
季鹤卿也站了起来,他已经停止了颤抖,目光是下定决心的决然,“你开枪吧!我不怕死!”
沐浴在一双双漆黑的愤怒眼睛中,红发劫匪咽了口唾沫,少年们的眼神太过锐利勇敢,他几乎有点胆怯起来。
他伸长了脖子,面红耳赤,色厉内茬道:“你们以为我不敢开枪吗?”
“吉姆!”黑发劫匪突然喝道:“收手吧,离开这里!我们去其他车厢!”
红发吉姆又吃惊又愤怒地瞪着自己的同伴,“伊莱?你也怕了他们?”
黑发伊莱铁青着脸,斩钉截铁道:“他们是真正悍不畏死的勇士!你可以杀死一名勇士,但是你绝不能羞辱他们!”
吉姆被气笑了,“如果我不离开你要怎么做?杀了我吗?”
伊莱点了点头,挑转手枪,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吉姆的胸口,“是的,我会杀了你。”
吉姆不可置信地吼道:“为了一些外人,你要杀了同伴?”
伊莱的手枪坚定不移,回答:“我别无选择,我们印第安人最敬佩勇士,你这样折辱一名勇士,是要被人看不起的,对待折辱勇士的卑鄙小人,根据印第安风俗,我们会砍下他的脑袋。”
吉姆脸色又红又白,恶狠狠地瞪着伊莱半天,才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你给我等着!”
他收起枪,倒退着,警惕着,凶狠地离开了这节车厢。
伊莱也收起枪,和善地看着这些来自异国的小勇士们,微微垂首,“我为我同伴的无礼行为替你们道歉。”
乐景不动声色松了口气。他刚才纯粹是诈黑发劫匪的,他可没有随身携带炸……药的不要命爱好。
他扬起友善的笑容,“您不必道歉,是您救了我们,您是一名正直高尚的印第安人。”
“你也是个勇敢的男子汉。”伊莱突然问道:“我很欣赏像你这样的勇士,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闯荡?”
乐景一怔,然后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绿林好汉这是想要拉他入伙?
他笑着婉拒了伊莱的提议,“我是被我们清国的皇帝派来美利坚学习的,不能和您一起出去闯荡。”
伊莱好奇地问乐景:“你们来这儿要学习什么?”
“Everything。”乐景说:“我们要学习美国的医学、建筑、机器制造、开矿技术、发电技术等一切优于我们国家的技术,用来振兴我们的国家。”
伊莱黑棕色的眼睛里清晰的倒映出男孩侃侃而谈的坚定模样,他表情慢慢严肃起来,瞳孔里多了几分苦涩。
他叹了口气,看向乐景的目光更加友好,颇有种同病相怜的意味:“我听说过清国,你们和我们印第安人一样,曾经有着璀璨的文明,可是现在却和我们印第安人一样成为被白人奴役的民族。”
伊莱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深棕色的脸上染上了深入骨髓的痛苦和悲愤,他用力锤了下座椅,怒气冲冲道:
“几百年以来,白人一直在对我们印第安人进行屠杀,我们的兄弟姐妹越来越少,我们的孩子因为缺少食物而死去,美洲已经不再是属于印第安人的故土。我们太贫穷太落后了,当白人全民持枪的时候,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在用着弓箭,战士们饿着肚子,根本无法抵抗白人的屠杀。”
“而就算我们投降也没用,白人以杀我们为乐,他们根本没打算放过我们。”
“可是你们还有机会。”伊莱看着乐景的目光里寄托着滚烫如太阳般的坚定和热情,他期许道:“你们还年轻,你们的国家还有机会,年轻人,努力偷走白人的一切强大技术吧!我期待你们的国家有朝一日能狠狠打败白人,让他们明白我们黄种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乐景知道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印第安人的先祖曾经热情救助了第一批来美洲的英吉利清教徒,慷慨分给了这些快要饿死的可怜儿大量食物。
清教徒出于感谢,把那一天命名为感恩节,用来感谢上帝和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帮助。
然后感激的清教徒们从欧洲领来了殖民者的军队,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们举起了屠刀,在美洲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印第安大屠杀,杀死了几千万印第安人,从美洲土著手里夺走了这片富庶的大陆。
乐景忍下胸中激荡,沉默且坚定地点了点头,然后他忍不住问道:“您得罪同伴放跑了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伊莱耸了耸肩膀,爽朗洒脱一笑,“正好我早就不想干这行了,我打算去西部淘金。”
他笑着对他们挥挥手,“我要走了,祝你们好运!”
正直的印第安勇士重新举起枪,转身准备离开车厢。
乐景在他的身后大声喊道:“我会去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您将来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去那里找我!”
伊莱头也不回地摆摆手,笑道:“我知道了。”
伊莱走后的半小时,火车抢修成功,重新开动了。
只是车厢里却因为乐景科普的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恩怨史而陷入一片沉默。
这也是乐景的目的。
他希望他们永远记得印第安人的悲剧,不要真的以为美利坚就是自由而平等的乌托邦。
伊莱的自诉作为这些孩子们的入美第一课,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白人都是忘恩负义的恶魔。”季鹤卿默默说道:“我们只有强大起来,才能不会重复印第安人的悲剧。”
教员肯定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乐景宁愿他们对每一个白人都抱有警惕,也不愿他们天真的相信白人中会有好人。
印第安人永远是前车之鉴。
在沉默中,火车载着无数年轻人复杂的思绪,开向普林菲尔德。
四天后,乐景他们终于踏上了普林菲尔德,而谢笙早在这里等候多时。
谢笙是孤儿,被美国传教士夫妇收养后就来到美国读书,然后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清国,也是他一手推动了清国留学生赴美留学活动。
为了让清国孩子们更深入学习了解西方文化,加速掌握英语,在谢笙的安排下,乐景他们将会两三人一组,借住在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十几户美国人家里。这种形式已经有了后世留学寄宿家庭的雏形。
乐景他们在去寄宿家庭前,留学事务局的人三番五次强调禁止他们信仰西方宗教,禁止学习西方的衣着打扮,他们必须保持华夏传统,违反禁令的人将会被遣返回国。
同时,乐景他们还被要求三个月一次返回留学事务局进行中文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四书五经等圣贤学问,让他们不至于变而从夷。
只是乐景很怀疑,在经过西方宽松而自由的知识文化学习后,这些孩子们是否还能学进去枯燥乏味严格且落后时代的之乎者也。
在季鹤卿和顾图南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三人一起被分配到了马萨诸塞州的一户人家里,三人和其他的十几名留学生将一同在当地的孟松中学进行学习。
乐景的寄宿家庭是美国的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男主人威尔是小工厂主,女主人玛莎是家庭主妇兼虔诚的基督徒。
刚一见面,热情的玛莎女士就分别给了乐景他们一个热情的亲吻,除了乐景泰然若素外,顾图南和季鹤卿都被闹了个大红脸。
威尔和玛莎都是很和善的人,他们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远道而来的乐景三人。
特别是玛莎女士,这位热情友好的女士对乐景他们投注了比对自己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热情和爱心,为了让季鹤卿和顾图南尽快学会英语,她煞费苦心,想了一个好办法——三餐餐桌上,顾图南和季鹤卿只有准确的叫出食物的名字,并且回答玛莎的问题后,才能享受他们的食物。
托玛莎女士的福,在加上顾图南和季鹤卿本来就是天赋聪明的人,所以他们的英语进步得很快,短短三个月时间,就可以和当地人自如地交流了。
在脱离了最初的新鲜后,顾图南和季鹤卿很快就感受到了这里对他们的敌对和嘲弄。
因为他们头顶上长辫子的缘故,不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大街上,总有一些人跟在他们身后,嬉笑着喊他们为:“中国女孩。”
不少人还用手指抿着眼角,把眼睛向上挑起拉成一条缝,对他们起哄喊道:“gg。”
在学校里,老师倒是对他们很热情友好,因为怕他们跟不上学习进度,私下里还经常给他们补课。
乐景这个成年人就不用说了,顾图南和季鹤卿憋着一股气,学习勤奋刻苦,很快就能够流利的使用英语。
他们的学习进度一日千里,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从班级垫底逆袭到了班级前列,在最近举行的数学考试里,乐景、顾图南和季鹤卿更是包揽了班级里的前三名。
但是尽管如此,他们却并没有赢得他们应有的尊重。相反,那些傲慢自大的美国佬对于乐景这些后来居上的东方佬报以极大的抵触情绪,他们对乐景他们的诋毁和辱骂嘲笑更加激烈了。
“猪尾巴女孩”“肮脏的黄种人”——这是他们在学校里的称呼。
顾图南和季鹤卿在家里都是受人追捧的天之骄子,何曾受过这种被人奚落嘲笑的委屈?
季鹤卿受到的刺激格外大。
季鹤卿之前嘴上不说,但是受家庭环境影响,其实心里是一向不怎么看上洋人的。
他之所以出国留学,不过是因为现在清朝贫弱,所以想要师夷长技以制夷,但是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是觉得华夏人天生比其他民族聪明,是优等民族。只要他们学会西方的先进技术,一定可以轻松后来居上,超越洋人,重新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但是现在季鹤卿作为优等民族的外表却被洋人大肆嘲笑,他们嘲笑他的长相,嘲笑他的发型,嘲笑他的衣服,甚至嘲笑他说话的口音和走路的姿势。
季鹤卿肉眼可见的沉默许多,只是在沉默中,他就像休眠中的火山一样,在默默累积喷发的力量。
乐景对这些冷眼与嘲笑早有心理准备,受到的冲击倒是没有他们那样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并不感到憋闷和生气。
所以,当在一天课后,棒球队的汤姆和他的跟班围在了乐景他们的书桌前,愤恨道:“你们一定作弊了!你们这些该死的黄泥巴私下里经常和老师套近乎,肯定是老师私下里给你们透题了!”
“卑鄙的中国人,滚出我们的学校!”
“猪尾巴女孩,这里不欢迎你们!”
乐景站了起来,沉声道:“你们既然认为我们作弊了,那我们就索性来比一比。”
他双手环胸,冷眼睨看着汤姆,“接下来一年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考试,只要你们有一次超越我们其中的任意一人,那么我们就离开这个学校,但是如果你们做不到,那么你和你的朋友们就要在开学典礼上,当着全体师生的面,给我们郑重道歉。”
乐景挑衅地挑了挑下巴,“怎么样?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的?”汤姆嗤笑道:“只是我们怎么知道你们有没有作弊,万一你们从老师那里提前透题了怎么办?”
他眼珠一转,不怀好意道:“不如比棒球好了。”
乐景眼也不眨地说道:“没问题,只是我们之前没学过棒球,请给我们一年时间。一年后,我们华夏人棒球队和你们美国人棒球队进行棒球比赛,赌约不变,我们输了离开学校,你们输了,要在开学典礼上给我们道歉,如何?”
汤姆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
在他想来,这些孱弱的东方猪尾巴女孩们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就算让他们练习一年时间,他和他的朋友们也可以轻松随意地打败他们。
乐景嘴角多了一抹冷笑,接下来说出话的却是让全班同学都一片哗然的狂傲,“我们刚才的提议也依旧作数,接下来一年的所有考试中,只要你们中的任何一人超越了我们中的一人,我们就会离开这个学校。”
在汤姆他们惊愕的目光中,东方少年无比狂妄地发出宣言:“我要让你们知道,无论是学习和运动,我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碾压你们。”
乐景和顾图南、季鹤卿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出了相似的不服输的战意。
他们是从几千万清国少年中选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这意味着他们除了过人的智商外,还拥有杰出的身体素质的,他们的体格甚至比很多洋人还优秀。
他们会让这些傲慢的美国人见识见识,何为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让他们好好感受一下,被华夏人支配的恐惧!
第25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5)
清国学生要和美利坚学生进行棒球比赛的事不胫而走,在孟松城传的沸沸扬扬。
孟松城是一个小城,乐景他们这些远道而来的清国学生的一举一动引来了全城关注的目光。毫不夸张的说,他们是全城的明星。
当初乐景他们来到孟松城求学的事情甚至登上了当地报纸。
这次乐景他们和美利坚同学发的战书内容,也同样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
当地报纸自然是为美利坚学生摇旗呐喊,并很遗憾的表示来自清国的学生太过年少气盛,似乎缺少了东方人含蓄谦虚的美德。在文章的最后,笔者表示宽宏大量的美国学生已经决定,不会把失败的清国学生驱逐出校园,因为美利坚是一个自由而包容的国度,可以容纳一切不和谐的声音。
威尔先生和玛莎太太自然从报纸上得知了这个赌约,他们对此忧心忡忡。
“男孩们,我并不是怀疑你们的能力,只是你们这次的赌约实在是太苛刻了,人总有失误的时候,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所有人就要离开校园,实在是太可惜了。”威尔先生摇了摇头,眼神里充满惋惜。
玛莎太太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不看好,“还有棒球比赛……亲爱的,我打听过了,汤姆他们小学就开始打棒球了,你们现在开始学习,时间恐怕不太够。”
她试探性问道:“所以,亲爱的,或许我们可以和汤姆他们私下里谈一谈,调整一下赌约内容?”
乐景三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了。
他们明白夫妻俩是好心,但是……
“我们会赢的。”顾图南自信回答:“我们不会输的。”
季鹤卿:“一年时间已经够了。”
乐景言简意赅:“我认为我们更强。”
威尔和玛莎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发现相同的担忧。
有自信是好事,但是太过自信,就只能说狂妄了。
玛莎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聪明懂事的男孩们怎么会突然这么莽撞自大,但是她却不愿意责怪他们,因为汤姆他们说的那些话的确非常过分,换作她也会生气的。
‘主啊,求您保佑这些可怜的孩子们吧……’
……
很快,留学事务局也知道了这个赌约。
为此,教员们紧急召集了所有留学生,把他们骂了狗血喷头。然后强令他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接这次机会大大宣扬大清国威,让美利坚人不敢造次!
乐景立刻不失时机发问:“长袍马褂实在太不适合运动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效率,我们可以穿洋人的衣服运动吗?”
教员们犹豫了一下,说:“这件事我们要和局长商量一下。”
谢笙虽然是局长,但是他不当家,这里的所有事都要听远在华夏的总理衙门号令。
于是谢笙就给总理衙门去信一封,提出了这个要求,半个月后,中午收到了允许的答复。
于是乐景他们也终于得以享有穿衬衫长裤的权利了。只是头上的那根长辫子,他们还是要继续保留。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以来,清国留学生在孟松中学创造了一个不败神话。
任何考试,只要有华夏人参加,那么第一名一定是华夏人。
学校里的舆论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很多人注视着这些清国留学生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敬意。
当汤姆和他的跟班们继续在身后诋毁乐景他们时,已经有女生开始为他们争辩:
“你不应该这样说他们!”女生们说:“他们很聪明,而且温文尔雅,很尊重女性,是真正的绅士!”
汤姆他们瞠目结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他们争辩不过女生们,最后只能在女生的奚落声里灰溜溜的离开了,只是内心对那些恶心的黄种人的怨恨又深了一层,打定主意要在明年的棒球比赛里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
……
在来美国的第四个月,一封来自华夏的家信漂洋过海,终于来到了乐景的手上。
这是乐景来到美国后,第一次收到的家信。
他迫不及待拆开信,映入眼帘的是精美圆润的花体字。
他定睛看了几秒,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是静姝写的英文信!
虽然英文单词还比较简单,也有很多语法错误,但是考虑到静姝才不过学习了三年多英语,这个水平已经很厉害了。
小姑娘特意用英语给他写信,肯定也是想给他展示最近的学习成果。
乐景笑着抽出钢笔,在信上圈圈改改,给小姑娘指正语法错误和单词拼写。
颜静姝的来信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介绍家里最近的情况。乐景知道了黄婉娥最近也在自学英语,只是成效缓慢,但是有想学的心就很好了。
在乐景看不到的地方,黄婉娥也在一点点进行蜕变,他很期待这位旧时代小脚女人在未来的某一天能走出国门,前往更大的世界,找到自己可以为之奋斗一生的理想和事业。
可是信接下来的后半部分内容就让乐景的心情变得沉重下来了,钢笔一停,无法再批改下去了。
津市事件中,清政府重惩华夏人这件事到底还是惹来了恶劣的影响。
全国各地反洋斗争越发高涨,百姓与以传教士为代表的洋人冲突层出不穷。
艾伦和白珍妮在孟县的传教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时不时有百姓们围在教堂门口,让他们滚出孟县。
百姓们和教民之间甚至已经爆发了几场小范围的冲突,随时有可能发展成械斗。
在颜静姝寄信来的前一周,甚至有百姓袭击了白珍妮,若不是有教民守护,白珍妮怕是非死即伤。
但是即便如此,艾伦和白珍妮也不打算离开孟县。
他们天真的认为只要他们献出真心,全心全意关爱当地百姓,总有一天可以消除敌意,让百姓接纳他们。
这种行为在乐景眼中简直是傻到冒泡了,在狂热爱国主义的携裹下,群众会失去理智,做出很多极端事件,酿成无数惨剧。
艾伦和白珍妮是好人,乐景不希望他们会有悲惨的下场。
所以他立刻从抽屉里拿出回信的信纸,斟酌着写下了回信。
信的开头,他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在美国的近况,言明自己一切皆好,让母女俩不用担心,让黄婉娥和颜静姝用功学习英文,这样他也可以早点把他们接到美国。
然后,他请求颜静姝说服艾伦和白珍妮,暂时先离开孟县,去沿海地区传教,一切以保存自身性命为要。
信写完后,乐景靠坐在椅背上,默默出神。
他现在是公派留学,留学期间的一应花用都是由清政府承担。
乐景现在是寄宿在艾伦他们家,等到母亲和妹妹来到美国后,他是一定要给她们另找房子住的,还有两人在美国的生活学习花用,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一家团聚的那一天,他是一定要攒钱的。
而且……
为了脱离清政府的掌控和约束,他也需要很多钱。
清政府组织的这次公派留学活动,就像他们固执保留的长辫子一样可笑。
留学事务局给小留学生们制订了无数严苛的规矩,不许这里的学校教他们地理、医学、文学、艺术等课程,因为这些“无用”,也反对学生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认为这样会“玩物丧志”。
同时,他们在美国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记录下来转寄给总理衙门,总理大臣会给出针对性的批示,对他们进行褒奖或斥责。
若不是乐景这次打着“扬大清国威”的名号,恐怕他还不能给自己和小伙伴们争取到练习棒球的机会。
乐景对棒球无感,但是他觉得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坚持体育锻炼可以培养健壮的体魄,让人精力充沛,保持思维的敏捷,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而棒球作为团队运动,还可以加强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爱国心,提高集体荣誉感,所以在乐景看来,打棒球是一件一举数得的运动。
乐景陷入了沉思,他该怎么赚钱呢?
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书桌上飘荡,突然,一张报纸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张报纸名为《孟松报》,顾名思义,是一份连载的报纸,每周一期,上面刊登了各种各样的通俗,多是西部淘金、流浪探险、男女艳闻等题材。
只是以乐景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些无疑都很过时,没有什么新意。
他灵机一动,他是不是可以给报社供稿?
十九世纪是通俗的黄金岁月,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轻松靠连载发财致富,青史留名。
乐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自认自己也没有那么出众的才华,他只是想赚钱改变处境,让母亲和妹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
既然是第一次投稿,乐景打算写个短篇试试水。
所以,他应该写一个什么故事呢?
首先,华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如果乐景现在是大作家,那么他当然可以写华夏题材的,向西方宣传华夏文化。
但是乐景作为一个第一次投稿的新人,写华夏背景的只会被退稿。
傲慢的美国人可没有耐心,来一个明不见经传之辈写的落后东方题材的。
所以,乐景就把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国家。
通俗有点类似后世的网文,趣味性是要占据首要位置的,就像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爽文。
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淫欲,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就是纯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个时代很多女作者为了不遭受性别歧视,都会给自己起一个男性化的笔名。乐景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
在他没有强大到可以挑战规则前,只能先顺从规则。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
其他两个编辑附和道:“对,好多人甚至都没接受过基本的文学教育,就来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约翰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孟松报》是个小报纸,开出的稿费很低,所以优质稿件很少,而优质稿件少又会导致报纸销量的降低,如此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约翰头痛这个问题很久了,可是暂时没有想出好办法——他当然知道要想吸引优质稿件要提高稿费,可是他们报社没钱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为路易斯,又是个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内容,约翰条件反射皱起眉头,不情愿地拆开信,从里面抽出厚厚的稿件,接着就被纸上漂亮的花体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样!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这样优质的稿件了,冲着这手漂亮的花体字他就可以判断,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拥有文学素养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开始起稿件内容。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这个名字倒是很有爆点!很能吸引读者!
就是不知道内容怎么样了……
约翰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这篇。
【“杰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从酒馆里冲了出来,对已经跑到街那头的红发青年大声嚷嚷道:“该死的,我总有一天要把你闷死在我的酒桶里!”
红发青年醉醺醺的转过身,喝掉最后一口酒,随手把酒瓶远远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别这么小气,嗝,等我赚了大钱……我会还给你的。”
“你?你这下流的玩意儿,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着腰,滔滔不绝的骂声却突然停了下来,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惊扰了一名贵族!”
……
杰克蜷缩着身体,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只甲虫爬进了他胳膊上被贵族老爷的下人们划开的伤口里,凶狠的啃食着他的血肉。
他不耐烦地把甲虫捏了出来,嗤笑道:“伙计,我这种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贵族老爷们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样甘甜,你应该找他们去!”
“该死的贵族!”
不过就是几个碎片扎进了他的皮鞋里吗,连个拇指大小的伤口都没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开了这么多口子!
他再次咒骂道:“该死的贵族!”
……
杰克半梦半醒间,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这种奇异的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比爱丽的头发还香。爱丽是伦敦回来的妓女,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也是最昂贵的姑娘。当然喽,他这个穷光蛋,自然配不上爱丽这样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觉得后背有点痒,习惯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后背处传来的触感却不像是粗糙坚硬的地面,而是某种丝滑柔软的感觉,比他曾经偷偷摸过的爱丽的胸脯还要柔软!
他刷的睁开眼睛,吃惊地坐了起来,映入眼帘的是金色的闪闪发光的帘子,他正躺在一个足足可以躺四五个人的大床上,身上盖着的轻柔柔软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毯子,身体陷在柔软丝滑的垫子里。
他目瞪口呆,开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陌生的英国腔男声在门外响起:“老爷,爱德华伯爵来访。”
……】
这个故事不长,是个短篇,在过程中,约翰全身一阵阵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几乎没有停止过,他的心脏嘭嘭直跳,因为过分激动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里没看过的稿子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两三张时,约翰提心吊胆,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个字都品味无数次。
【“噢,上帝啊,快把这个疯女人赶出去!”杰克把伊丽莎白护在身后,皱着眉头愤怒的看向餐厅的经理,“你们竟然把这个疯女人放进餐厅,这就是你们的格调吗?”
经理连连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爱丽是怎么混进来的……”
杰克惊愕地打断了他的话,“爱丽?她叫爱丽?”
“是的,您认识她?”
迎上未婚妻伊丽莎白疑惑的目光,威廉伯爵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不,我从来不曾认识这种下等人,以后不许把她放进这家餐厅。”】
合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最后一页,约翰长出一口气,心情很是复杂。
可能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这就是一个很爽的故事:流浪汉一朝穿越成了伯爵,坐拥富丽堂皇的大庄园,每天有几十名仆人伺候他的起居,走到哪里都有人对他诚惶诚恐,以往对他不屑一顾的旧日朋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他成功赢得一个权贵之女的芳心,曾经高攀不起的女人也成为了不值一提的下等人……
可是约翰却读懂了作者隐藏的辛辣讥讽和批判。
杰克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底层流浪汉,平时依靠偷鸡摸狗生活,因为不小心惊扰了贵族而被打成重伤,他的心中对贵族怀有深刻的憎恨。
然而,当一觉醒来,他穿越成了伯爵,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后,他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对贵族的憎恨,开始自发自觉的维护贵族阶级的利益,并且无师自通的就像他曾经憎恨的贵族那样用权势来欺压“杰克们”。
在故事的结尾,在杰克把曾经的梦中女神“上等人”爱丽也叫做下等人后,杰克的人格就彻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过来的是威廉伯爵。
约翰长出一口气,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
这篇文章花团锦簇表面下是静静流淌的冰川,绝大多数人只会被五彩斑斓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拥有高超的文化素养,拥有杰出的审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锐识破作者的诡计,拨开眼花缭乱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静幽深的冰川。
约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得的笑容。
他的视线停留在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路易斯,目光里蕴藏着滚烫的欣喜若狂。
这个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个天才!
很难想象这么出色的作品会是新人写出来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没有理由换个新笔名投稿他们报纸,毕竟他们报纸在稿费方面没有什么优势。
所以,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他对此没有信心,所以就投给了家乡的小报纸碰碰运气。
约翰深吸一口气,被这从天而降的馅饼给砸得头晕目眩。
然而这样闲适的旅程终结于第三天,前方车厢突然传来尖叫声,然后火车骤停,清国学生们茫然张皇失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前方突然传来响亮的枪声。
乐景脸色一变,知道事情不妙。
“出事了!”他站起来对所有人说道:“我刚刚听到了枪声!大家快躲起来!”
几乎是在他话音落下的下一秒,两个凶神恶煞的手持双枪的外国人从对面车厢走了进来。
两人一个红发黑眼,明显具有英吉利血统,另外一个人黑发黑眼,有点像印第安人。
乐景立刻明白了他们的身份——火车劫匪!在十九世纪的美国,火车劫匪可并不是什么稀罕“职业”,当时甚至很多文学作品都描写了这种社会现象。
学生们好奇地看着这两个外国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有见过枪!
顾图南脸色煞白一片,因为老爹会和西方人做生意的缘故,他家里也有几把手枪,他是知道枪的可怕之处的!
两个外国人立刻主意到了这些清朝学生们与当地人格格不入的怪异装束,这让他们本来打算穿过车厢的脚步停了下来。
几个教员还算有点见识,认出了手枪,也明显看出来这两个外国人的不怀好意,当下脸色就吓得瑟瑟发抖,“快躲到椅子下面!”
可是已经晚了。
“哈!一群东方妞。”红发劫匪在最漂亮的季鹤卿身前停下脚步,嬉笑着用枪口戳了戳他的脸蛋,语气狎昵,“小妞,你从哪里来?”
季鹤卿英文一般,但是简单的英语单词还是能听懂的,此时枪口抵着他的脸蛋,他又怕又气,说不出话来。
乐景举起双手,连忙站了起来,“请原谅,先生,他不懂英文,我们是从清国来美国进行学习交流的男学生。”
Schoolboy这个单词成功让红发劫匪变了脸色,他骂了一句脏话,看着季鹤卿吹弹即破的白嫩小脸明显不信,“男人怎么会穿裙子,还留这么长的辫子!而且她细皮嫩肉的,一看就知道是个漂亮小妞。”
他眼珠一转,目光露出一抹淫邪之意,“脱掉衣服,让我检查一下你究竟是不是男人。”
这个要求简直是奇耻大辱!
季鹤卿在来美国之前对遇到的艰难险阻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但是他完全没想到会因为自己的长相遭受如此屈辱。
如此屈辱的要求,他怎么可以答应?可是若不答应,对方说不定会杀了他。他好不容易才到了美国,难不成还没入学就要死了吗?
乐景飞快开口道:“先生,您来这里不是为了求财吗?我们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呢?而且,如你们所见,我们是从异国来这里进行学习交流的学生,我们身上有的只是我们国家的货币,这些在美国是不能使用的。”
“如果你们想要钱的话,可以去上等车厢,那里的保险柜里一定有让你们满意的金银财宝。”
红发劫匪挑了挑眉,粗鲁地抓了抓胯……下,“当然有关系。如果你们是男人的话,我就抢走你们所有的钱,但是如果是女人的话……”他淫笑道:“你们可以用肉体抵债。”
几乎所有学生在来美国前都学会了简单的英语,他们自然听懂了黑发劫匪口中的淫秽含义,如此羞辱让不少人气红了眼睛,身体因为极致的愤怒和恐惧而微微发抖。
黑发劫匪催促道:“吉姆,不要胡闹,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快点抢走钱快点离开!”
红发劫匪狞笑道:“放心吧,伊莱,头儿他们已经破坏了火车引擎,去附近的电报局发电报至少需要半个小时,我们有充足的时间来找点乐子。”
乐景深吸一口气,强忍愤怒,冷静道:“我们把钱给你,请离开我们的车厢。”
红发劫匪露出不怀好意的淫笑,露骨的目光停留在季鹤卿身上的衣服上,“不,我要你们脱衣服检查一下。”
乐景突然笑了,“你知道吗?我的身上随身携带了很多炸……药,如果你对我开枪,炸……药就会轰得一声炸开,我们都会死。”
两名劫匪都震惊的睁大眼睛,倒是清国留学生因为没听懂炸……药的单词,听的迷迷糊糊的,不知道乐景在说什么。
红发劫匪恢复了镇静,嗤笑一声,笃定道:“你在撒谎。如果炸……药爆炸了,这里所有人,包括你的同伴们都会死!”
他把枪口对准乐景的眉心,“脱掉衣服,我要检查一下你的身体。”
乐景轻笑一声,闪电般握住枪口,用力抵在了自己的胸口处,“不信的话,就开枪好了。”
“我们从清国出发前,都已经签下了生死状,抱着必死的信念来到美国,所以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是怕死的。”
少年仰视着对上红发劫匪的震惊的双眼,眼神却仿佛居高临下的傲慢俯视着他,嘴角笑容讥讽,“但是你怕死。”
“所以你敢赌吗?赌一赌,你开枪后,会不会死?”
乐景刚才并没有用太复杂的英语单词,所以在场所有中国学生都听懂了他的话。
他们纷纷站了起来,怒视着劫匪,用生硬且不流利的英语大声道:“没错,我不怕死。”
“我来这里前,就没打算能活着回家!”
“与其被你们这种蛮夷折辱,不如现在就杀了我们!”
“我们代表着大清的脸面,绝不能软弱屈辱从贼!”
明明顶着可笑的长辫子,穿着滑稽的长袍子,不少人脸色吓得煞白,身体还在微微发抖,可是他们依旧努力停直脊梁,目光不闪不避直视着黑洞洞的枪口,眼中闪烁着孤注一掷的信念。
季鹤卿也站了起来,他已经停止了颤抖,目光是下定决心的决然,“你开枪吧!我不怕死!”
沐浴在一双双漆黑的愤怒眼睛中,红发劫匪咽了口唾沫,少年们的眼神太过锐利勇敢,他几乎有点胆怯起来。
他伸长了脖子,面红耳赤,色厉内茬道:“你们以为我不敢开枪吗?”
“吉姆!”黑发劫匪突然喝道:“收手吧,离开这里!我们去其他车厢!”
红发吉姆又吃惊又愤怒地瞪着自己的同伴,“伊莱?你也怕了他们?”
黑发伊莱铁青着脸,斩钉截铁道:“他们是真正悍不畏死的勇士!你可以杀死一名勇士,但是你绝不能羞辱他们!”
吉姆被气笑了,“如果我不离开你要怎么做?杀了我吗?”
伊莱点了点头,挑转手枪,两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吉姆的胸口,“是的,我会杀了你。”
吉姆不可置信地吼道:“为了一些外人,你要杀了同伴?”
伊莱的手枪坚定不移,回答:“我别无选择,我们印第安人最敬佩勇士,你这样折辱一名勇士,是要被人看不起的,对待折辱勇士的卑鄙小人,根据印第安风俗,我们会砍下他的脑袋。”
吉姆脸色又红又白,恶狠狠地瞪着伊莱半天,才终于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话,“你给我等着!”
他收起枪,倒退着,警惕着,凶狠地离开了这节车厢。
伊莱也收起枪,和善地看着这些来自异国的小勇士们,微微垂首,“我为我同伴的无礼行为替你们道歉。”
乐景不动声色松了口气。他刚才纯粹是诈黑发劫匪的,他可没有随身携带炸……药的不要命爱好。
他扬起友善的笑容,“您不必道歉,是您救了我们,您是一名正直高尚的印第安人。”
“你也是个勇敢的男子汉。”伊莱突然问道:“我很欣赏像你这样的勇士,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闯荡?”
乐景一怔,然后有些哭笑不得。
这位绿林好汉这是想要拉他入伙?
他笑着婉拒了伊莱的提议,“我是被我们清国的皇帝派来美利坚学习的,不能和您一起出去闯荡。”
伊莱好奇地问乐景:“你们来这儿要学习什么?”
“Everything。”乐景说:“我们要学习美国的医学、建筑、机器制造、开矿技术、发电技术等一切优于我们国家的技术,用来振兴我们的国家。”
伊莱黑棕色的眼睛里清晰的倒映出男孩侃侃而谈的坚定模样,他表情慢慢严肃起来,瞳孔里多了几分苦涩。
他叹了口气,看向乐景的目光更加友好,颇有种同病相怜的意味:“我听说过清国,你们和我们印第安人一样,曾经有着璀璨的文明,可是现在却和我们印第安人一样成为被白人奴役的民族。”
伊莱眸中燃烧着愤怒的火焰,深棕色的脸上染上了深入骨髓的痛苦和悲愤,他用力锤了下座椅,怒气冲冲道:
“几百年以来,白人一直在对我们印第安人进行屠杀,我们的兄弟姐妹越来越少,我们的孩子因为缺少食物而死去,美洲已经不再是属于印第安人的故土。我们太贫穷太落后了,当白人全民持枪的时候,我们中的大多数人还在用着弓箭,战士们饿着肚子,根本无法抵抗白人的屠杀。”
“而就算我们投降也没用,白人以杀我们为乐,他们根本没打算放过我们。”
“可是你们还有机会。”伊莱看着乐景的目光里寄托着滚烫如太阳般的坚定和热情,他期许道:“你们还年轻,你们的国家还有机会,年轻人,努力偷走白人的一切强大技术吧!我期待你们的国家有朝一日能狠狠打败白人,让他们明白我们黄种人可不是好欺负的!”
乐景知道印第安人的血泪史。
印第安人的先祖曾经热情救助了第一批来美洲的英吉利清教徒,慷慨分给了这些快要饿死的可怜儿大量食物。
清教徒出于感谢,把那一天命名为感恩节,用来感谢上帝和印第安人对他们的帮助。
然后感激的清教徒们从欧洲领来了殖民者的军队,对自己的救命恩人们举起了屠刀,在美洲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印第安大屠杀,杀死了几千万印第安人,从美洲土著手里夺走了这片富庶的大陆。
乐景忍下胸中激荡,沉默且坚定地点了点头,然后他忍不住问道:“您得罪同伴放跑了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
伊莱耸了耸肩膀,爽朗洒脱一笑,“正好我早就不想干这行了,我打算去西部淘金。”
他笑着对他们挥挥手,“我要走了,祝你们好运!”
正直的印第安勇士重新举起枪,转身准备离开车厢。
乐景在他的身后大声喊道:“我会去马萨诸塞州的斯普林菲尔德,您将来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去那里找我!”
伊莱头也不回地摆摆手,笑道:“我知道了。”
伊莱走后的半小时,火车抢修成功,重新开动了。
只是车厢里却因为乐景科普的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恩怨史而陷入一片沉默。
这也是乐景的目的。
他希望他们永远记得印第安人的悲剧,不要真的以为美利坚就是自由而平等的乌托邦。
伊莱的自诉作为这些孩子们的入美第一课,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白人都是忘恩负义的恶魔。”季鹤卿默默说道:“我们只有强大起来,才能不会重复印第安人的悲剧。”
教员肯定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乐景宁愿他们对每一个白人都抱有警惕,也不愿他们天真的相信白人中会有好人。
印第安人永远是前车之鉴。
在沉默中,火车载着无数年轻人复杂的思绪,开向普林菲尔德。
四天后,乐景他们终于踏上了普林菲尔德,而谢笙早在这里等候多时。
谢笙是孤儿,被美国传教士夫妇收养后就来到美国读书,然后从耶鲁大学毕业后就回到了清国,也是他一手推动了清国留学生赴美留学活动。
为了让清国孩子们更深入学习了解西方文化,加速掌握英语,在谢笙的安排下,乐景他们将会两三人一组,借住在马萨诸塞州和康涅狄格州的十几户美国人家里。这种形式已经有了后世留学寄宿家庭的雏形。
乐景他们在去寄宿家庭前,留学事务局的人三番五次强调禁止他们信仰西方宗教,禁止学习西方的衣着打扮,他们必须保持华夏传统,违反禁令的人将会被遣返回国。
同时,乐景他们还被要求三个月一次返回留学事务局进行中文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四书五经等圣贤学问,让他们不至于变而从夷。
只是乐景很怀疑,在经过西方宽松而自由的知识文化学习后,这些孩子们是否还能学进去枯燥乏味严格且落后时代的之乎者也。
在季鹤卿和顾图南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三人一起被分配到了马萨诸塞州的一户人家里,三人和其他的十几名留学生将一同在当地的孟松中学进行学习。
乐景的寄宿家庭是美国的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男主人威尔是小工厂主,女主人玛莎是家庭主妇兼虔诚的基督徒。
刚一见面,热情的玛莎女士就分别给了乐景他们一个热情的亲吻,除了乐景泰然若素外,顾图南和季鹤卿都被闹了个大红脸。
威尔和玛莎都是很和善的人,他们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远道而来的乐景三人。
特别是玛莎女士,这位热情友好的女士对乐景他们投注了比对自己亲生孩子还要多的热情和爱心,为了让季鹤卿和顾图南尽快学会英语,她煞费苦心,想了一个好办法——三餐餐桌上,顾图南和季鹤卿只有准确的叫出食物的名字,并且回答玛莎的问题后,才能享受他们的食物。
托玛莎女士的福,在加上顾图南和季鹤卿本来就是天赋聪明的人,所以他们的英语进步得很快,短短三个月时间,就可以和当地人自如地交流了。
在脱离了最初的新鲜后,顾图南和季鹤卿很快就感受到了这里对他们的敌对和嘲弄。
因为他们头顶上长辫子的缘故,不论是在学校里,还是大街上,总有一些人跟在他们身后,嬉笑着喊他们为:“中国女孩。”
不少人还用手指抿着眼角,把眼睛向上挑起拉成一条缝,对他们起哄喊道:“gg。”
在学校里,老师倒是对他们很热情友好,因为怕他们跟不上学习进度,私下里还经常给他们补课。
乐景这个成年人就不用说了,顾图南和季鹤卿憋着一股气,学习勤奋刻苦,很快就能够流利的使用英语。
他们的学习进度一日千里,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从班级垫底逆袭到了班级前列,在最近举行的数学考试里,乐景、顾图南和季鹤卿更是包揽了班级里的前三名。
但是尽管如此,他们却并没有赢得他们应有的尊重。相反,那些傲慢自大的美国佬对于乐景这些后来居上的东方佬报以极大的抵触情绪,他们对乐景他们的诋毁和辱骂嘲笑更加激烈了。
“猪尾巴女孩”“肮脏的黄种人”——这是他们在学校里的称呼。
顾图南和季鹤卿在家里都是受人追捧的天之骄子,何曾受过这种被人奚落嘲笑的委屈?
季鹤卿受到的刺激格外大。
季鹤卿之前嘴上不说,但是受家庭环境影响,其实心里是一向不怎么看上洋人的。
他之所以出国留学,不过是因为现在清朝贫弱,所以想要师夷长技以制夷,但是在他内心深处,一直是觉得华夏人天生比其他民族聪明,是优等民族。只要他们学会西方的先进技术,一定可以轻松后来居上,超越洋人,重新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
但是现在季鹤卿作为优等民族的外表却被洋人大肆嘲笑,他们嘲笑他的长相,嘲笑他的发型,嘲笑他的衣服,甚至嘲笑他说话的口音和走路的姿势。
季鹤卿肉眼可见的沉默许多,只是在沉默中,他就像休眠中的火山一样,在默默累积喷发的力量。
乐景对这些冷眼与嘲笑早有心理准备,受到的冲击倒是没有他们那样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并不感到憋闷和生气。
所以,当在一天课后,棒球队的汤姆和他的跟班围在了乐景他们的书桌前,愤恨道:“你们一定作弊了!你们这些该死的黄泥巴私下里经常和老师套近乎,肯定是老师私下里给你们透题了!”
“卑鄙的中国人,滚出我们的学校!”
“猪尾巴女孩,这里不欢迎你们!”
乐景站了起来,沉声道:“你们既然认为我们作弊了,那我们就索性来比一比。”
他双手环胸,冷眼睨看着汤姆,“接下来一年的所有大大小小的考试,只要你们有一次超越我们其中的任意一人,那么我们就离开这个学校,但是如果你们做不到,那么你和你的朋友们就要在开学典礼上,当着全体师生的面,给我们郑重道歉。”
乐景挑衅地挑了挑下巴,“怎么样?敢不敢?”
“这有什么不敢的?”汤姆嗤笑道:“只是我们怎么知道你们有没有作弊,万一你们从老师那里提前透题了怎么办?”
他眼珠一转,不怀好意道:“不如比棒球好了。”
乐景眼也不眨地说道:“没问题,只是我们之前没学过棒球,请给我们一年时间。一年后,我们华夏人棒球队和你们美国人棒球队进行棒球比赛,赌约不变,我们输了离开学校,你们输了,要在开学典礼上给我们道歉,如何?”
汤姆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
在他想来,这些孱弱的东方猪尾巴女孩们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就算让他们练习一年时间,他和他的朋友们也可以轻松随意地打败他们。
乐景嘴角多了一抹冷笑,接下来说出话的却是让全班同学都一片哗然的狂傲,“我们刚才的提议也依旧作数,接下来一年的所有考试中,只要你们中的任何一人超越了我们中的一人,我们就会离开这个学校。”
在汤姆他们惊愕的目光中,东方少年无比狂妄地发出宣言:“我要让你们知道,无论是学习和运动,我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碾压你们。”
乐景和顾图南、季鹤卿对视一眼,均从对方眼中看出了相似的不服输的战意。
他们是从几千万清国少年中选出来的精英中的精英,这意味着他们除了过人的智商外,还拥有杰出的身体素质的,他们的体格甚至比很多洋人还优秀。
他们会让这些傲慢的美国人见识见识,何为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让他们好好感受一下,被华夏人支配的恐惧!
第25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5)
清国学生要和美利坚学生进行棒球比赛的事不胫而走,在孟松城传的沸沸扬扬。
孟松城是一个小城,乐景他们这些远道而来的清国学生的一举一动引来了全城关注的目光。毫不夸张的说,他们是全城的明星。
当初乐景他们来到孟松城求学的事情甚至登上了当地报纸。
这次乐景他们和美利坚同学发的战书内容,也同样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
当地报纸自然是为美利坚学生摇旗呐喊,并很遗憾的表示来自清国的学生太过年少气盛,似乎缺少了东方人含蓄谦虚的美德。在文章的最后,笔者表示宽宏大量的美国学生已经决定,不会把失败的清国学生驱逐出校园,因为美利坚是一个自由而包容的国度,可以容纳一切不和谐的声音。
威尔先生和玛莎太太自然从报纸上得知了这个赌约,他们对此忧心忡忡。
“男孩们,我并不是怀疑你们的能力,只是你们这次的赌约实在是太苛刻了,人总有失误的时候,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所有人就要离开校园,实在是太可惜了。”威尔先生摇了摇头,眼神里充满惋惜。
玛莎太太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不看好,“还有棒球比赛……亲爱的,我打听过了,汤姆他们小学就开始打棒球了,你们现在开始学习,时间恐怕不太够。”
她试探性问道:“所以,亲爱的,或许我们可以和汤姆他们私下里谈一谈,调整一下赌约内容?”
乐景三人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了。
他们明白夫妻俩是好心,但是……
“我们会赢的。”顾图南自信回答:“我们不会输的。”
季鹤卿:“一年时间已经够了。”
乐景言简意赅:“我认为我们更强。”
威尔和玛莎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发现相同的担忧。
有自信是好事,但是太过自信,就只能说狂妄了。
玛莎不明白为什么这些聪明懂事的男孩们怎么会突然这么莽撞自大,但是她却不愿意责怪他们,因为汤姆他们说的那些话的确非常过分,换作她也会生气的。
‘主啊,求您保佑这些可怜的孩子们吧……’
……
很快,留学事务局也知道了这个赌约。
为此,教员们紧急召集了所有留学生,把他们骂了狗血喷头。然后强令他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要接这次机会大大宣扬大清国威,让美利坚人不敢造次!
乐景立刻不失时机发问:“长袍马褂实在太不适合运动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效率,我们可以穿洋人的衣服运动吗?”
教员们犹豫了一下,说:“这件事我们要和局长商量一下。”
谢笙虽然是局长,但是他不当家,这里的所有事都要听远在华夏的总理衙门号令。
于是谢笙就给总理衙门去信一封,提出了这个要求,半个月后,中午收到了允许的答复。
于是乐景他们也终于得以享有穿衬衫长裤的权利了。只是头上的那根长辫子,他们还是要继续保留。
时间又过去了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以来,清国留学生在孟松中学创造了一个不败神话。
任何考试,只要有华夏人参加,那么第一名一定是华夏人。
学校里的舆论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很多人注视着这些清国留学生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敬意。
当汤姆和他的跟班们继续在身后诋毁乐景他们时,已经有女生开始为他们争辩:
“你不应该这样说他们!”女生们说:“他们很聪明,而且温文尔雅,很尊重女性,是真正的绅士!”
汤姆他们瞠目结舌,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是他们争辩不过女生们,最后只能在女生的奚落声里灰溜溜的离开了,只是内心对那些恶心的黄种人的怨恨又深了一层,打定主意要在明年的棒球比赛里把他们打的落花流水!
……
在来美国的第四个月,一封来自华夏的家信漂洋过海,终于来到了乐景的手上。
这是乐景来到美国后,第一次收到的家信。
他迫不及待拆开信,映入眼帘的是精美圆润的花体字。
他定睛看了几秒,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
是静姝写的英文信!
虽然英文单词还比较简单,也有很多语法错误,但是考虑到静姝才不过学习了三年多英语,这个水平已经很厉害了。
小姑娘特意用英语给他写信,肯定也是想给他展示最近的学习成果。
乐景笑着抽出钢笔,在信上圈圈改改,给小姑娘指正语法错误和单词拼写。
颜静姝的来信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介绍家里最近的情况。乐景知道了黄婉娥最近也在自学英语,只是成效缓慢,但是有想学的心就很好了。
在乐景看不到的地方,黄婉娥也在一点点进行蜕变,他很期待这位旧时代小脚女人在未来的某一天能走出国门,前往更大的世界,找到自己可以为之奋斗一生的理想和事业。
可是信接下来的后半部分内容就让乐景的心情变得沉重下来了,钢笔一停,无法再批改下去了。
津市事件中,清政府重惩华夏人这件事到底还是惹来了恶劣的影响。
全国各地反洋斗争越发高涨,百姓与以传教士为代表的洋人冲突层出不穷。
艾伦和白珍妮在孟县的传教工作受到了很大的阻碍,时不时有百姓们围在教堂门口,让他们滚出孟县。
百姓们和教民之间甚至已经爆发了几场小范围的冲突,随时有可能发展成械斗。
在颜静姝寄信来的前一周,甚至有百姓袭击了白珍妮,若不是有教民守护,白珍妮怕是非死即伤。
但是即便如此,艾伦和白珍妮也不打算离开孟县。
他们天真的认为只要他们献出真心,全心全意关爱当地百姓,总有一天可以消除敌意,让百姓接纳他们。
这种行为在乐景眼中简直是傻到冒泡了,在狂热爱国主义的携裹下,群众会失去理智,做出很多极端事件,酿成无数惨剧。
艾伦和白珍妮是好人,乐景不希望他们会有悲惨的下场。
所以他立刻从抽屉里拿出回信的信纸,斟酌着写下了回信。
信的开头,他简单地说了一下自己在美国的近况,言明自己一切皆好,让母女俩不用担心,让黄婉娥和颜静姝用功学习英文,这样他也可以早点把他们接到美国。
然后,他请求颜静姝说服艾伦和白珍妮,暂时先离开孟县,去沿海地区传教,一切以保存自身性命为要。
信写完后,乐景靠坐在椅背上,默默出神。
他现在是公派留学,留学期间的一应花用都是由清政府承担。
乐景现在是寄宿在艾伦他们家,等到母亲和妹妹来到美国后,他是一定要给她们另找房子住的,还有两人在美国的生活学习花用,也需要一大笔钱。
为了一家团聚的那一天,他是一定要攒钱的。
而且……
为了脱离清政府的掌控和约束,他也需要很多钱。
清政府组织的这次公派留学活动,就像他们固执保留的长辫子一样可笑。
留学事务局给小留学生们制订了无数严苛的规矩,不许这里的学校教他们地理、医学、文学、艺术等课程,因为这些“无用”,也反对学生们参加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认为这样会“玩物丧志”。
同时,他们在美国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记录下来转寄给总理衙门,总理大臣会给出针对性的批示,对他们进行褒奖或斥责。
若不是乐景这次打着“扬大清国威”的名号,恐怕他还不能给自己和小伙伴们争取到练习棒球的机会。
乐景对棒球无感,但是他觉得体育运动是必不可少的,坚持体育锻炼可以培养健壮的体魄,让人精力充沛,保持思维的敏捷,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而棒球作为团队运动,还可以加强团体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爱国心,提高集体荣誉感,所以在乐景看来,打棒球是一件一举数得的运动。
乐景陷入了沉思,他该怎么赚钱呢?
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书桌上飘荡,突然,一张报纸映入了他的眼帘。
这张报纸名为《孟松报》,顾名思义,是一份连载的报纸,每周一期,上面刊登了各种各样的通俗,多是西部淘金、流浪探险、男女艳闻等题材。
只是以乐景来自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些无疑都很过时,没有什么新意。
他灵机一动,他是不是可以给报社供稿?
十九世纪是通俗的黄金岁月,有名的大作家可以轻松靠连载发财致富,青史留名。
乐景没有那么大的野心,他自认自己也没有那么出众的才华,他只是想赚钱改变处境,让母亲和妹妹可以过上很好的生活。
既然是第一次投稿,乐景打算写个短篇试试水。
所以,他应该写一个什么故事呢?
首先,华夏背景的故事是肯定要排除了。如果乐景现在是大作家,那么他当然可以写华夏题材的,向西方宣传华夏文化。
但是乐景作为一个第一次投稿的新人,写华夏背景的只会被退稿。
傲慢的美国人可没有耐心,来一个明不见经传之辈写的落后东方题材的。
所以,乐景就把的背景定在了英美国家。
通俗有点类似后世的网文,趣味性是要占据首要位置的,就像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复仇爽文。
为了提高过稿的几率,乐景也打算写爽文恰烂钱。
乐景想了一会儿,决定写一个借尸还魂的故事。
一个穷困潦倒的美国流浪汉死后附身到了英国伯爵身上,从而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种种骄奢淫欲,挥金如土,最后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赢得公爵之女的爱慕,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故事。
乐景自认整个故事没啥艺术价值,就是纯粹的爽文,其目的就是要满足读者希望不劳而获天降横财的爽点,只要准确挠中他们的痒处乐景就成功了。
那么,这个故事要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呢?
乐景凝视着空白的稿纸沉吟许久,最后大手一挥,在上面写了一个简单粗暴但是无比吸睛的名字——《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乐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把这个短篇写完了,成稿将近一万字,厚厚一叠稿纸放在书桌上让乐景格外有成就感。
出于某种别扭,他悄悄在这个纯粹的爽文故事里埋入了一条暗线,这样懂得人自然能看懂他想表达的含义,艺术修养有限的人也能把这个故事当成纯粹的爽文。
乐景犹豫了一下,为了提高过稿概率,还是给自己起了个英文笔名路易斯。
这也是无奈之举。
这个时代很多女作者为了不遭受性别歧视,都会给自己起一个男性化的笔名。乐景给自己起个英文笔名,是为了避免种族歧视。
在他没有强大到可以挑战规则前,只能先顺从规则。
【666:主播你真的是21世纪人吗?为什么写起来十九世纪风格的英文也这么熟练啊!竟然没有一点违和感!
旺仔牛奶:哇靠主播写的这个故事真是绝了,我读起来真的好有看名著的感觉啊!
自由美利坚枪击每一天:主播不会成为青史留名的文豪吧!】
乐景笑着摇摇头:‘你们太高看我了,我就是糊口饭吃,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我文笔很一般,你觉得像名著,那是因为我用了一下讽刺惯有的讽刺套路,没什么新意。’
他把稿纸装进信封里,贴上邮票,起身走到屋外把原稿投进信箱里。
玛莎从厨房的窗户探出头来,“亲爱的,我烤了苹果派,要不要吃?”
“好,我这就来!”
……
约翰是《孟松报》的主编,虽然说是主编,但是整间报社编辑室加上他也不过三个编辑。
孟松是个小城市,常住人口也不过二三十万人,《孟松报》作为地方小报,又是周刊,平均销量也就两三千份,平时只能靠广告费勉强维持报社收支,不至于破产。
周五的早上,他给自己倒了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惬意的喝了一口。
邮差推门而入,“先生,有你们报社的信。”
约翰漫不经心:“放在我桌子上吧。”
等到喝完咖啡,他才开始翻检信。
有几封信沉甸甸的,看样子是投稿。
他随意拆开了一封投稿,扫了一眼,就皱起了眉头,扔在了一边。
“现在真是什么人都可以来投稿了。”他摇头叹息,“这种歪歪扭扭的字体连小学生都不如。”
其他两个编辑附和道:“对,好多人甚至都没接受过基本的文学教育,就来投稿,真是太可笑了。”
约翰却在心里叹了口气。
还不是因为《孟松报》是个小报纸,开出的稿费很低,所以优质稿件很少,而优质稿件少又会导致报纸销量的降低,如此就会陷入恶性循环。
约翰头痛这个问题很久了,可是暂时没有想出好办法——他当然知道要想吸引优质稿件要提高稿费,可是他们报社没钱啊!
他又拿起另一封投稿,投稿人名为路易斯,又是个新人。
新作者往往意味着糟糕的文法和屎一般的内容,约翰条件反射皱起眉头,不情愿地拆开信,从里面抽出厚厚的稿件,接着就被纸上漂亮的花体字而吸引了全部注意,心中的烦闷一扫而空!
好漂亮的字!工整得好像印刷上去一样!
约翰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这样优质的稿件了,冲着这手漂亮的花体字他就可以判断,作者一定是接受了基本的文化教育,是拥有文学素养的文化人!
他迫不及待的开始起稿件内容。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
这个名字倒是很有爆点!很能吸引读者!
就是不知道内容怎么样了……
约翰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开始这篇。
【“杰克!你他娘的又偷了我的酒!”老托尼从酒馆里冲了出来,对已经跑到街那头的红发青年大声嚷嚷道:“该死的,我总有一天要把你闷死在我的酒桶里!”
红发青年醉醺醺的转过身,喝掉最后一口酒,随手把酒瓶远远扔了出去,嘟囔道:“老托尼,别这么小气,嗝,等我赚了大钱……我会还给你的。”
“你?你这下流的玩意儿,下水道的老鼠……”托尼叉着腰,滔滔不绝的骂声却突然停了下来,露出一个幸灾乐祸的笑容。
“哈,你死定了,你炸碎的酒瓶子碎片惊扰了一名贵族!”
……
杰克蜷缩着身体,歪歪斜斜地躺在大街上,一只甲虫爬进了他胳膊上被贵族老爷的下人们划开的伤口里,凶狠的啃食着他的血肉。
他不耐烦地把甲虫捏了出来,嗤笑道:“伙计,我这种下等人的血是酸臭的,贵族老爷们的血就像葡萄酒一样甘甜,你应该找他们去!”
“该死的贵族!”
不过就是几个碎片扎进了他的皮鞋里吗,连个拇指大小的伤口都没有!竟然用刀在他上割开了这么多口子!
他再次咒骂道:“该死的贵族!”
……
杰克半梦半醒间,闻到一股若隐若现的香味,这种奇异的香味是他从未闻过的,比爱丽的头发还香。爱丽是伦敦回来的妓女,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也是最昂贵的姑娘。当然喽,他这个穷光蛋,自然配不上爱丽这样的上等人。
他咂咂嘴,觉得后背有点痒,习惯性扭了扭身子蹭了蹭,后背处传来的触感却不像是粗糙坚硬的地面,而是某种丝滑柔软的感觉,比他曾经偷偷摸过的爱丽的胸脯还要柔软!
他刷的睁开眼睛,吃惊地坐了起来,映入眼帘的是金色的闪闪发光的帘子,他正躺在一个足足可以躺四五个人的大床上,身上盖着的轻柔柔软的几乎感觉不到重量的毯子,身体陷在柔软丝滑的垫子里。
他目瞪口呆,开始疑心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门外突然传来一声轻轻的敲门声,陌生的英国腔男声在门外响起:“老爷,爱德华伯爵来访。”
……】
这个故事不长,是个短篇,在过程中,约翰全身一阵阵发麻,身上的鸡皮疙瘩几乎没有停止过,他的心脏嘭嘭直跳,因为过分激动甚至感受到了一股股尿意!
手里没看过的稿子越来越少,到最后只剩下两三张时,约翰提心吊胆,看得格外珍惜,恨不能把每一个字都品味无数次。
【“噢,上帝啊,快把这个疯女人赶出去!”杰克把伊丽莎白护在身后,皱着眉头愤怒的看向餐厅的经理,“你们竟然把这个疯女人放进餐厅,这就是你们的格调吗?”
经理连连鞠躬道歉,“很抱歉,威廉伯爵,我也不知道爱丽是怎么混进来的……”
杰克惊愕地打断了他的话,“爱丽?她叫爱丽?”
“是的,您认识她?”
迎上未婚妻伊丽莎白疑惑的目光,威廉伯爵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不,我从来不曾认识这种下等人,以后不许把她放进这家餐厅。”】
合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最后一页,约翰长出一口气,心情很是复杂。
可能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这就是一个很爽的故事:流浪汉一朝穿越成了伯爵,坐拥富丽堂皇的大庄园,每天有几十名仆人伺候他的起居,走到哪里都有人对他诚惶诚恐,以往对他不屑一顾的旧日朋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他成功赢得一个权贵之女的芳心,曾经高攀不起的女人也成为了不值一提的下等人……
可是约翰却读懂了作者隐藏的辛辣讥讽和批判。
杰克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底层流浪汉,平时依靠偷鸡摸狗生活,因为不小心惊扰了贵族而被打成重伤,他的心中对贵族怀有深刻的憎恨。
然而,当一觉醒来,他穿越成了伯爵,成为上流社会的一份子后,他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对贵族的憎恨,开始自发自觉的维护贵族阶级的利益,并且无师自通的就像他曾经憎恨的贵族那样用权势来欺压“杰克们”。
在故事的结尾,在杰克把曾经的梦中女神“上等人”爱丽也叫做下等人后,杰克的人格就彻底地死去,取而代之活过来的是威廉伯爵。
约翰长出一口气,只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寒。
这篇文章花团锦簇表面下是静静流淌的冰川,绝大多数人只会被五彩斑斓的花朵吸引全部注意力,而只有一小部分人——比如他——拥有高超的文化素养,拥有杰出的审美能力,所以才能敏锐识破作者的诡计,拨开眼花缭乱的繁花,露出下方寂静幽深的冰川。
约翰勾起嘴角,露出一个自得的笑容。
他的视线停留在信封上的那个名字,路易斯,目光里蕴藏着滚烫的欣喜若狂。
这个叫做路易斯的作者是个天才!
很难想象这么出色的作品会是新人写出来的!
但是老作者完全没有理由换个新笔名投稿他们报纸,毕竟他们报纸在稿费方面没有什么优势。
所以,这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这甚至有可能是他的第一篇,他对此没有信心,所以就投给了家乡的小报纸碰碰运气。
约翰深吸一口气,被这从天而降的馅饼给砸得头晕目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