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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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名称:

    港城有佳期

    本书作者:

    南方之下

    本书简介:

    正文完结,番外隔日更~|推推同题材预收《倾覆一座城》,下本开

    晚23:00更新|推推好朋友放鹤山人的《替嫁公主》,文案在最底下~

    清冷性感x凉薄痞浪,女大学生x港圈纨绔

    年龄差6|低位爱情|极限拉扯|男主为爱发疯,有疯批属性,接受不了的别点qaq

    「和你在一起。始终是佳期。」

    「何来亏欠,我敢给就敢心碎。」

    #凉薄之人的情深

    都说港城大学的女学生孟佳期很难追。但是追她的人却依旧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原因无他,孟佳期长了张清冷又性感的脸,高挑纤细美人天成。

    私底下她静默内敛,唯一出格是在二十一岁那年跟了沈宗庭。

    她第一次见沈宗庭是在舞会上,纸醉流光的场合,沈宗庭却坐在沙发的暗影处当个背景板,指尖夹着烟,一双眼睛既漫不经心又兴味索然,扫过人群的目光懒而倦,好似不会有什么令他动容。

    她跟他到别墅,窗外维港夜景一览无余,他第一次吻她。她慌乱闪躲。

    他的唇也没有追上去,只是扯着薄唇笑,“佳期,你这样很像节烈的贞女。”

    -

    从那时起,对外他们是男女朋友。

    但孟佳期心里清楚。她跟他,本就是无根浮木。

    学业结束时,她先离开的他。

    其实分开前沈宗庭对她极好,特特带她去看秀场的高级毛料,修长矜贵的手指摸着银狐的料子,告诉她,俄国的银狐料比加拿大的好,那一点白恰好在毛尖,极美。

    她是喜欢沈宗庭的。为他的长相,他的权势,他的兴味萧索却又审美极好。

    她说要走他也没留,只说,“小鸟长翅膀了,那便飞吧。”

    -

    离开他这些年,人生平庸自有甘味。

    同行给她介绍了个相亲对象,她去看了,觉得很入眼,是个能好好过日子的男人,和沈宗庭不一样。

    但是那晚,袅袅烟雾在两人间散开,沈宗庭用大拇指按着她的脸,勾着唇角,哑声问她。

    “我和你做的事,你和他都做了?”

    指南:

    1.SC,HE,酸甜向

    2.男主后期爱女主爱到发疯。性格和经历文中会解释。男主无白月光,无前女友,前期的凉薄另有原因,此生唯爱女主一个。

    3.何来亏欠,我敢给就敢心碎,来自《体面》

    4.架空,作者查阅了和港风相关的资料,请勿代入现实。角色三观请勿上升,谢谢~

    -《替嫁公主》文案

    【草原疯狗

    X

    柔婉金枝】

    永安公主萧月音嫁了,往漠北和亲。

    对方汉名裴彦苏,本是新科状元,前程似锦,

    真实身份,却为漠北王廷流落在中原的王子。

    裴彦苏临回漠北,向天子求的唯一事,便是求娶金尊玉贵的大公主。

    盖因他与月音的双生姐姐两情相悦,但姐姐却突患重病,根本不能见人。

    最终,和亲的重任,落在了自小在皇寺中长大、世人几乎不知存在的月音头上。

    漠北王廷,群狼环伺,

    月音以为,裴彦苏是她最大的倚靠。

    他对姐姐情根深种,自己用心学她,学她娇纵,学她翻云覆雨,

    断不会露出马脚。

    却不想——

    前月,是裴彦苏特意请来中原庖厨,制了他与姐姐一同品过的糕点,她却将“梨花白玉酥”说成“菊花白玉酥”;

    上月,是裴彦苏邀她赏雪赋诗,她勉强对出半句,他却捏了她的小脸,说“舣舟不是蚂蚁一般的小舟,公主上次宫宴与我对诗时,可不是这样”;

    今日,是裴彦苏突然握住她的楚楚纤腰,薄唇贴紧她耳廓,吐气如兰:

    “三月前端午泛舟,公主故意扑进我怀里,那阵,这里可比现在粗了一大圈。”

    月音彻底绝望,

    裴彦苏早已不复当初高中状元时芝兰玉树的模样,他嗜血如命,杀人成狂,

    这位未来单于若是发现她乃顶替,她的头颅恐怕要被做成酒杯,日日盛着佳酿,陪他和娇妾美姬寻欢作乐。

    —

    裴彦苏少年老成,最擅步步为营。

    求娶公主,不过是留一人质在身边,上下挟制。

    却不想,表面肆意娇纵的公主,被他偶然看见,

    躲在角落,为一只受伤的小猫默默垂泪,杏眼肿成了核桃:

    “我从小在寺中养大的猫咪,突然死去,也是因为断了条腿……”

    这和当初,他在皇宫里那位虚情假意的对象,根本不是同一人。

    后来,

    专门被单于弄到漠北的宫仆们,于某日围坐一处,窃窃私语:

    “公主原谅单于了吗?”

    “单于在帐外站了一夜,坚持说自己去年端午泛舟,船上只有他们一甲前三。”

    “那单于为公主看极光专门造的高台,何时能成?”

    “快了吧,若公主心里舒坦了,她肚子里的小王子,想必也会少折腾她一点。”

    #一个生来没娘渣爹极度偏心的小可怜,替嫁后被丈夫宠上天的故事

    1v1,身心双C,HE

    狗男主前期只有算计,谁都不爱

    重逢(修)

    重修于2023.12.26.正版在晋江

    深秋时节的北城。建国门外大街,国贸CBD三层3期,“尚期”。

    负责前台招待的小方一手拎着豆浆油条,另一手打开工作室门,习惯性先去里间看一眼。

    果不其然。

    孟佳期正趴在檀木制成的工作台上,合目而睡。想来她是工作着就直接睡着了,身上仍是昨天那件象牙白针织线全身裙,紧绷的全身裙衬托出她身体妖娆的曲线,油画卷般的乌发披散在肩头。

    许是听到门响动的声音,孟佳期醒了,眼皮微掀,眼瞳还不能适应屋外大亮的光线,纤手盖住眼帘。

    “小方,麻烦帮我拉下窗帘。”她沙哑柔软的声音响起,质感偏磁中很有几分珠落玉盘的空灵,好像穿透遥远树林,从薄雾中传来。

    小方立在门口,完全被孟佳期刚起床时的慵懒、疲倦、美丽而杂糅的气质所击中,愣了几秒才嗯嗯点头。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被拉起,如升起一片玫瑰色的云。

    “老大,你昨晚又在工作室,又不回家?”

    “灵感上来了,刹不住。”孟佳期扭开台灯旋钮,暖黄灯光亮起。

    她随意将长发挽到脑后,划开外卖点星巴克。

    小方已经在她对面丝绒质地的宽大沙发上坐下来,一边划手机一边八卦。

    “娟姨给你介绍的新贵,你去看了吗?”

    “没去。”

    “怎么不去?听娟姨说,男方那边好像很喜欢你。”

    孟佳期拿起小天使瓷台上一块巧克力,剥开塞进小前台嘴里。“小孩多吃糖,别八卦。”

    “我哪里算小孩,我今年已经20岁,成年两年了,再说,老大你不要总以一副大人口吻自居,你明明只比我大六岁。”

    小方一边咀嚼巧克力一边说。老大这儿的巧克力好像是特供的,一个法国品牌,包装是蓝底金边,很苦,只有她自己喜欢吃。

    孟佳期看着小前台不谙世事只顾吃瓜的表情,微微上挑的眼角拖出几分潋滟。

    这对话,好像她同另一个人说过,只不过,那时,她是那人口吻中的“小孩”。

    那年她二十岁,而他二十六。

    “今天邮箱有没有收到定制需求?”孟佳期转移话题。

    小方划开邮箱,看了一眼。

    “哎呀,还真有。客人把各项数据都发过来了...等等,这数据好完美,这身高,这腿长,这劲腰,这肩宽,啊啊啊啊,是真实存在的?”小方看了一眼,尖叫起来。

    “这是哪个法国男模要找老大你定制吧?”

    “要求是什么?”相比起她的大惊小怪,孟佳期波澜不惊。

    “西装要浅银灰色的羊绒布料,要正式齐全的三件套双排扣,美国Golden

    Age年代的风格,牛角扣材质。”

    小方一边看着需求一边念。只不过,她没注意到的是,她每念一下,孟佳期的表情就怔然三分。

    她下意识从瘦长的烟盒中抽出一根,叼在红唇间,点燃,袅袅烟雾模糊她艳极的脸。

    “数据给我看下。”许是因为吸烟的缘故,她的嗓音更沙哑了。

    小方把手机递给她,她匆匆扫一遍,脑中好似有惊雷打下。

    “这个客户不接。”她轻声而迅速地说。

    “啊?为什么?”小方不解。“这种风格你不是最擅长,而且,这身材做出来的西装,肯定很赏心悦目,像艺术品一样耶。”

    “以前做过。做腻了。”

    不知为何,小方觉得,孟佳期说这句话时,话里有话。也很有故事感。

    她的确做过。在她二十岁那年。

    浅银灰的羊绒布料,三件套双排扣,牛角纽扣,这样的西装她以前做过,是专为沈宗庭做的。做的过程里,她对他几度由爱生恨,又由恨转爱,欲罢不能。

    那件西装做好后,沈宗庭最喜欢穿着它,连衬衫的纽扣都要扣到喉结处最上方那颗,衣冠齐整。

    他衣冠齐整时,做的事情却很禽兽,解开她长裙拉链,挥去她身上一切可遮挡物,将它们尽数掷于地下。

    -

    晚点娟姐来时,先和孟佳期汇报了近期面料的采购情况,最后让她去相亲。

    这场相亲,孟佳期本来是不想去的。无奈娟姨说,男方很有诚意,托她做媒做了几次,她有事找人家帮忙,也欠着人情,让孟佳期去,就当是吃顿饭也好。

    孟佳期一听,正好今天也被这封电子邮件弄得心神不宁,索性答应了。

    她约了今晚上,CBD楼下的餐厅。

    没曾想,来相亲的是位故人,严正淮。

    三年过去了,严正淮身上优雅矜贵的气度并没有变,隐在金丝眼镜背后的凤眸望向她,有不易察觉的深情。

    那晚,她和严正淮在餐厅没在餐厅久坐,而是在她家附近的胡同口闲逛,胡同口栾树的叶子已经黄成了焦糖色,路灯打下的树影落在他们身上,古旧得像电影。

    他们聊了很多,聊她六年前在港城度过的那段岁月,看月落树梢,越来越晚,孟佳期礼貌道别。

    道别前,严正淮望住她,问。

    “期期,你忘掉沈宗庭了吗?”

    其实聊天过程,他们一直避免说出“沈宗庭”三字。明明碰一碰嘴唇、气音破开就能念出的名字,于他们而言,却都是一场陈年旧疤,有重若千钧的力量。

    “忘记了。”

    孟佳期淡淡地说。

    她竭力把语气装得寻常。

    只是从脚底心有一阵入骨的痒意,沿着小腿攀登上去,密密渗入骨缝,到达脊椎,上升至天灵盖,连灵魂都要为此颤抖。

    怎么可能忘得掉?

    心忘掉了,身体也忘不掉。

    真应了分开前,沈宗庭在镜前制住她,手指剥开她内衫,让她为他发软时,薄唇在她耳边的那句话。

    “期期,我要你记得一辈子。”他没说要记得什么一辈子,或许是他,又或许只是魂魄飞离躯体的那一刻。

    栾树的树影落在她脸上,一张画布一样精美的脸,半明半寤。

    严正淮端详她的脸。她自己不知,此时她脸上的表情全变了,职场和工作所赋予她的冷硬线条,在这一刻全都变得朦胧又柔和,朦胧似乳。

    “期期。”严正淮出声叫出她,好像要唤住她的灵魂,不让她飞到另一个男人那里。

    “六年前是我来迟了。这次给我一个机会,可以吗?”严正淮低声说着,目光垂下去看她的手,被冬天北风吹得嫩红,他知道她冬天时手总是很冰。

    “严先生钻石王老五,不缺女孩子。追你的姑娘能从建国门排到西单。”孟佳期口吻婉转。

    他忽略她的玩笑,正色。

    “期期,我希望你认真考虑。你现在的答案,不必告诉我,我等你。你不会像他那样,一辈子不结婚,对吧?”

    孟佳期说“对”。

    要一辈子不结婚的是沈宗庭,不是她。

    其实她有想过的。如果说沈宗庭是孤峭陡峻的山仞,那严正淮就是温暖平和的山坡。以前她喜欢攀登山仞,一遍又一遍,哪怕摔到头破血流,也有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勇气和决心。

    但是现在呢?

    爱极了沈宗庭的,当是20岁的孟佳期,而不是现在的她。

    从23岁,她离开港城时起,就已决心要和他一刀两断。23岁那年的末尾,她在港城国际机场的航站楼,玻璃落地窗前,看夕阳将落未落,如血如泣。

    那时她觉得夕阳很好看,只是近黄昏。每灿烂燃烧的一秒,就离消逝越近一秒。正如她对沈宗庭的爱。

    她对他的爱,从发生的最初就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巅峰。

    似乎所有美好的词汇都能用来形容那巅峰,是“crush”、是怦然心动,是一往而深,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是想要将他收割和占有的强烈欲望,想要和他未来产生连结的期许。那时她爱得太浓烈,以至于后来,每分每秒都是在走下坡路。

    现在她已经26岁,不再是20岁那个一腔勇气的小姑娘,不再是安徒生笔下,会一步步坚定地走向舞蹈家姑娘的独腿锡兵。

    在之后的一个月里。

    严正淮每天都有发信息给她。他在北城的创业已经获得C轮融资,走上正轨,他笑着打趣,说他的公司还缺一位夫人,一位老板娘。

    空闲时,他约她一起Citywalk,一起去滑雪,一起下附近好吃的馆子。

    其实来北城这几年,她一直忙于工作室事业起步,从未好好探索过周边,是严正淮领着她,一点点重新认识、融入北城。

    她的活动范围,也从工作室扩展到国贸周边,回家越来越晚。与此同时,她租住的胡同巷口,多了一辆黑色双R轿车。

    这辆黑色轿车,在夜晚八九点停在栾树下,又在第二天清晨,阳光尚未落到栾树上时,离去。

    轿车里,防窥膜下。沈宗庭透过车窗,看着女孩和另一个男人道别的倩影。

    他常穿的柴斯特大衣被扔到一旁,柔软的面料吸饱了香烟的气味,带着薄荷清透的凉。

    平安夜前的夜晚,严正淮约孟佳期出去。这次他选的是民交巷的酒馆,红顶的小洋楼,拱形的玻璃花窗。

    这晚她喝了Petrus

    Pomerol红酒。酒液入口,清爽的刺激感直漫到后脑勺。就着红酒她尝了马苏里拉奶酪和姜味饼干,还有圣诞老人造型的巧克力。

    她谈性很高,聊了她这些年创业的经历,严正淮听得认真。这时她是主角,而他甘愿做她的配角。

    最后她醉了,沉沉睡去。

    严正淮抱她去了附近的安缦,放她在洁白干净的床单上,静静看她睡颜。

    她连睡着时也这样好看。

    此前,从未有一刻,他能离她如此近。

    约摸四五点时,孟佳期清醒了。她被一只蚊子咬醒,也不知寒冷冬夜,哪里来的蚊子,咬得她细嫩的脖颈一阵痒,她忍不住抓了抓,抓出一道红痕。

    严正淮睡在沙发上,听见她走过来的脚步,也立时醒了。

    她说要回去。

    严正淮二话不说,让司机开车,他和她则坐在迈巴赫的后排。她细嫩的手指放在棕色椅垫上,泛着冷白色泽,看着就知道小手冰凉。

    有一刻,他很想握一握她冰凉的手。

    他的手像要扑食猎物的豹子,又像犹豫着要不要搬运食物的蚂蚁,伸出触角,在棕色椅垫上寸寸推进,既想清醒克制,又想彻底沉沦。

    终于,他大掌覆在她手背,宽大指节挤入她指缝,以他手心触碰她手背的方式,和她相握。

    握住的那一刻,严正淮想,其实这样的十指相扣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她不能在这个姿势下回扣他。这样,他也不必去猜想,她是“不想”扣住他,还是“不能”。

    这是长久以来,他们第一次的主动接触。

    孟佳期怔了一下,没有拒绝。

    其实,刚刚在洋楼里,她从大床上下来,赤足走出客厅,看到严正淮穿着衬衫在沙发上睡着,浓密发顶朝着她的方向。

    那一刻,她忽然觉得,日子本该是这样,有种踏实感,就像每一步,都踩实在地面。

    而不是同和沈宗庭那样,一时飘在天上,一时坠入谷底,一时她成了羽毛在飞在飘扬,一时她零落成尘。

    他们手心对手背的相扣,一直持续到下车。

    “期期,我等不及明天见。”分开时,严正淮低声说。

    “我...”她怔怔看他,忽然觉得他很委屈。明明他是在自己生命里也那么骄傲的人,却在她这里这么卑微。

    “你什么都不用说。”他竖起一根手指在她唇前。此刻,他不要她说出拒绝的话。

    良久,他才恋恋不舍松开扣住她的手。

    孟佳期习惯了严正淮目送她回家。可没有哪一次的目送,比这次让她更酸欣交杂。

    她倚靠着院门口立了一会,心想,也是时候move

    on了。她不可能惦记沈宗庭一辈子的。如果不是他忽然发邮件过来,她就要忘记他了。

    这样想清楚后,她穿过门前的栾树,走进院子。

    清冷干燥的空气里,有淡淡的乌木香,沉郁的,冷而凉的洁净气息,被掩盖在烟草味下。

    闻到这气息,她颈后细腻肌肤上的毛孔好似都要张开,要颤栗。

    是沈宗庭身上的气息。

    她一下子警觉起来。为什么在这里,会有沈宗庭的气息?

    “沈宗庭?”

    她俏生生立在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里,冷声叫他名字。清冷如水的月光泻在青石地砖,如交横的藻荇,漫上她长靴的靴底。

    沈宗庭从院子一角的丝瓜架走出来,肩上凝着寒霜,大衣的绒面吸饱了烟草的薄荷味道。

    隔着三年的时光他们对望,往事如潮,在两人间静静流淌,平静的表面下,是汹涌的潮底。

    和沈宗庭重逢的这一刻,她不是没想过,然而真正到来时,又觉得这一刻太过平淡,让人毫无防备,而且和想象之中完全不一样。

    她心里恍惚,那种脚底下踩不实的感觉又回来了。

    她恍惚着的时候,沈宗庭已经大步流星朝她走过来,宽大粗粝的手掌伸过来按住她后颈,要把她按到他怀里去。

    她下意识地挣扎,抗拒,人就已经到了他怀里,抵在那扇红木门上,直抵得脊骨一片冰凉。她挣扎得越厉害,他按她就按得越实,另一只手抬起她的下巴,目光凝视她艳极的脸。

    明明他只是用眼神看住她——光是他的眼神、他的气息、他按住她后颈的手就让她觉得身体发软,想要陷落,想要堕落的快感。

    她脑中一片空白,飘忽的眼神落到她挂在丝瓜架下一条长裙上,那长裙晃晃荡荡的,被风吹到另一侧,又被吹回这一侧,无端生出飘零徘徊之感,让她若有所失,只觉此生虚度。*

    她脑中恍恍惚惚觉得这画面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读到过。

    这时,沈宗庭已经按住她的脸。他抑制不住地想亲吻她、疯狂地吻她,湿热的舌尖带着力度疯狂探入她的蜜唇,再生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她。

    只是,他忍住了,忍得眼睛一片猩红。他不敢冒犯她,亦不知道,眼前这女孩是否还是六年前的孟佳期,那个满心满眼都是他的佳期。

    甚至是三年前的孟佳期,那个对他爱恨交杂的女孩,也好。

    他的眼睛急切地打量着她。过去的一个月他天天能见到她,只是没有一次,能这样近,近得她身上任何一寸裸.露的肌肤都看得清清楚楚。

    “刚刚是严正淮?”

    “是他。”

    一提起严正淮,她便觉得眼下她被他按住后颈的情形说不出的别扭。明明不该如此亲密的。

    沈宗庭稍稍放开她,复杂目光一寸寸略过她。在她从凌晨到四点的这段时间里,他心内如煎。

    一男一女深夜出去不归,还能是为了做什么?那个男人是否也和曾经的他一样,看过她在身下婉转的模样,手指抚过她寸寸肌肤,流连于她的蜜地?

    光是这样想着,他如被毒蛇噬咬,心脏麻痹,想要疯狂地、不顾一切地按住她,剥开她,让他的痕迹覆盖住那个男人留下的。

    他喉结克制地动,哑声问她。“我和你做过的事,你和他都做了?”

    做过的事?

    孟佳期冷笑。“你指的是什么?是啊,都做了。”

    沈宗庭目光游移,他注意到她细腻颈间的红痕,像一枚,缀在她白皙的颈侧,这让他体内汹涌的血液飙升到极致。

    冲动的血液涌上大脑,他掐住她腰,唇蛮横地吻下去。

    孟佳期身体僵住。他舌尖有力探入的同时,右手已经探进她的大衣里,去摸索她背后搭扣。她身体不住地发软,他阔别三年之后如此直接的动作,让她觉得羞耻又恼怒,纤手抵住他胸膛想要推开。

    男女悬殊的体力差距在此刻展现得淋漓尽致,她挣扎得越厉害,他就越要衔住她的唇,将她咬到红肿,手掌扣住她下颌让她不能躲避,舌尖带着攻城略地的气势,舔吮扫过她每一处,带着她的舌头厮磨相抵触碰,仿佛恨不得将她啖入腹中。

    这样理所当然又铺天盖地的吻让她觉得恼怒,趁他放她呼吸的间隙吼骂他。

    “沈宗庭你又发什么疯?”

    初见(小修)

    六年前孟佳期才20岁,素面朝天的一张脸,只用清水洗都很靓。

    她是西城人,收到了港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附有勉强能覆盖生活开支的奖学金。

    录取她的专业是Illustration时装插画,虽说这专业和她的Dream

    offer有一臂之差,但这已经是多方努力之下,收获的最好结果。

    独自坐轮渡到港城,提着行李箱在几尺见方的宿舍里安顿好,一切都很顺利。只是填写入学表,看到“父母信息”一栏时,孟佳期想起站在码头上殷殷哭泣、有如丧偶的莫柳女士,笔尖流畅的墨水忽然一顿,将这一栏打了两个斜杠。

    入学的第一、第二年算得上顺利。前两年她每个学期都是满学分,成功选修Fashion

    Design服装设计专业。即将毕业的前一年,秋冬季节,她向学院提交了时苑奖的参赛作品,正要在宿舍好好练习速画、为实习做准备时,同专业的叶酩打开门叫她。

    “Kris,你这今晚不会要和缝纫机一起过吧?”

    Kristin是孟佳期给自己取的英文名,同学一般称呼她为Kris。

    潮湿阴冷的冬天,叶酩穿一件缎面挖腰的深蓝色晚礼服,露着两条光溜溜的胳膊,全然不觉得冷。

    孟佳期抬眼,看到的就是叶酩抱腰而站的睥睨姿态。

    “不和缝纫机过,我还能和谁过?”

    “和我过啊。有个联谊舞会,你去不去?”叶酩笑笑。

    楼外阴雨连天,天色是涂抹的灰雾,只有书台前一豆灯光,映出少女的脸颊,有瓷釉一样的质感,又像上等的白玉,一丝瑕疵也无。

    叶酩撇了撇嘴,莫名觉得孟佳期这张脸成天对着画稿,还素面朝天,真是暴殄天物。

    孟佳期没及时应声。

    “学妹,你就来吧,设计界很多大人物都在。在这个行业,交情也很要紧,你不想有一点人脉和资源?”

    “我去。”孟佳期想了想,合上针管笔,背上黑色双肩包。

    她身上还穿着一件长风衣,里头是米白女式衬衫和宽松的阔腿长裤。

    “你不换一套衣服再出门?”叶酩打量着孟佳期,叹气。

    “不换了,就这套吧。”

    孟佳期这是仗着脸和身材,肆意妄为。

    说起来,叶酩知道学院里很多女生,都在私底下偷偷求孟佳期的衣服链接。

    她穿的大衣总有很多人询问在哪里购买。

    问了之后才得知,那就是一个快时尚品牌烂大街的畅销货,可她长腿纤腰,随身一裹就有种不经意的法式情调,穿出来永远和别人不一样。

    “那我给你化个妆?”叶酩不死心,又问。实在是孟佳期长了一张顶尖的脸,微微向上斜行的眼睛,眼角拖出一抹浅淡的潋滟色泽,天生适合化大浓妆,因为她压得住。

    “也不用,就走吧。”

    两人走到门口,叶酩招手摇了一辆计程车,两人落座。

    “回头车费单你发我一下,我转另一半车费给你。”孟佳期认真地和叶酩说。

    “不用不用。”叶酩笑了笑,忽然觉得孟佳期虽长得好看,但有一种不谙世事在里头。

    明眼人是不会计较这点儿车费钱的,也知道接受馈赠比给予馈赠更容易拉近距离。但孟佳期不一样,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就算接受馈赠叶算得清清楚楚,不肯让别人吃亏、也不愿意自己欠了人情。

    “今晚舞会上,有一个大人物要来。”叶酩放下手机,闲谈般说。

    “大人物?”孟佳期稍稍歪着头,适时地将话题递回去。其实她对什么大人物毫无兴趣。她只是细腻地、不想让叶酩的话落地。

    “这大人物,据说他家里传到他这儿,是第21代。他家祖上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宋朝时期一位纺织大王,他家原先是京市的望族,到了他太爷爷这代,他们这一支才搬到的港城。他的一个远房侄子是如今政财司的司长,另一个表弟,如今在警务司任职——这些你信不信?”叶酩笑。

    “信。”孟佳期干脆利落地点头。

    这世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什么样的人没有?有她这样清贫的存在,便也有那天外之人。

    “唉。只可惜,大人物什么没见过,太难攀得上。”叶酩感叹一句。

    计程车在夜色里冲上山顶,最终在一栋英式建筑转盘附近停了下来,叶酩和孟佳期步行到厚重的、椴木装饰的软包门前,早有系着规整领结的侍者替二人打开门。

    软包门缓缓打开,喧嚷不息的声浪迎面打来。孟佳期第一次进入这等声色犬马、经久不息的世界。

    挑高的中庭,巨大的巴卡拉水晶灯之下,有一整支管弦乐团,带着白色手套的乐手们正用手中乐器奏响悠扬欢快的舞曲。这乐团不是简化的五人乐团,而是包含着长号、萨克斯、小提琴、短笛、短号、低高音鼓的正式管弦乐团。

    伴随着乐团奏出的舞曲,舞池里,男人穿着燕尾服,女人们穿着舞会式的长裙,长裙之下,就连舞鞋踢踏起的飞尘,都是闪亮的。

    进入这里,叶酩就像鱼儿入了水,将外头的大衣一脱,交给侍者,吩咐孟佳期自便后,便挽着她新攀上的公子哥商墨成的手,巧笑倩兮地离开了。

    彬彬有礼的侍者过来问孟佳期,需不需要提供衣物保管服务,孟佳期礼貌拒绝了。

    她来这里也不是想跳舞,而是想见识舞会场合下,上流人士的正装,看他们身上西装的剪裁、看他们举手投足时,西装合身的程度,也看他们服装的材质、面料和搭配。

    在舞厅角落,放着一架绒皮沙发。她在沙发上坐下,从肩包里掏出黑皮软封的MOLESKINE插画本,将红环自动铅笔的笔身放在嘴里咬一咬,翻开一页全新的白纸。

    舞会的角落有些阴暗,好在有一盏巴洛克风格的瓷胎小天使丝罩台灯。就着灯光,孟佳期目光在舞池里扫了又扫,开始寻找一个绘制的对象。

    她在锻炼自己插画速写的能力。这也是她答应叶酩来参加舞会的原因。

    舞池里的男人们也是帅的,只是西装穿起来,饶是在风度翩翩,也有不尽人意之处。骨架不够高大,肩膀不够宽,手臂长度不合适,腰太粗,抑或是抬起手时,西装并不合帖,在胸前隆起一团。

    总有一种粗蠢在里头。

    孟佳期将目光从舞池中收回。

    也是这个时候,她看见了沈宗庭。

    绒皮沙发是典型的L式结构,俗称贵妃款。L形的两横都紧贴着墙壁,若说孟佳期在L结构的末尾,那沈宗庭就恰好在L起笔时的开头。

    这人姿态闲闲,慵懒地靠在沙发上。他的坐姿很有些大马金刀,又透着足够的随意,右腿抬起,脚踝往上五寸处架在左腿上,鞋是方头三接头的牛津鞋。

    孟佳期低头,甚至能看到他干干净净的鞋底,鞋底上有一个老人头的标志,未被磨损过,像崭新的古罗马钱币上的头像。

    双排扣的柴斯特廓形外套,一直垂到他的膝盖。

    他的脸隐在光线照不到的黑暗里,一束光线打向他的手部,手骨修长,骨节清棱。灯光下,袖口处的羊绒布料泛着上好的光泽。

    他夹着一根烟,指尖有火星在闪。当他将烟凑向唇部时,像极了油画电影的截图,贵气,轻盈,傲慢。

    就在这一瞬,孟佳期脑中画面忽然定格,她将咬在双唇中的红环铅笔取下,铅笔的笔尖摩挲在速写纸上,发出细微的“唰唰声”。

    直到黑色的阴影落在雪白的画纸上,也落在她身上,她像猎物,落入他阴影的网中。

    光线被全然挡住,孟佳期下意识抬头,对上他的眼睛。

    “你在画我?”眉目英俊的男人定定看向她,唇角微挑,修长手指抵住速写本边缘。

    光是这一眼,就让她耳朵发热。

    “抱歉,我这就——”她道歉,正想将这张画撕掉,男人手指抵住了速写本的上缘,她根本翻不开这一页。

    他们就在这微小的、薄薄的一张纸中较劲,她要翻开撕下,而他手指抵着这页纸,任由纸被他抵出折痕。

    他倾下身,光线挪移,速写本被暴露在亮处,她的速画稿暴露无遗。画稿依稀是一个男人持烟的姿态,那种懒散又吊儿郎当的气质,也被她勾勒得入木三分。

    沈宗庭轻笑起来。他的笑声微微地发哑,像被轻轻摩挲过的、揉皱的羊皮纸,很有些好听。

    “没事,画吧。”

    “噢。”她低头拽回那本素描本,不知道男人在笑什么,还以为是自己一念之间的crush被正主抓到了,脸上微微发窘。

    这一发窘,手下就慢了,红环铅笔靠在虎口处,停顿了。但是男人却没走开,低头看着她的画稿,很有几分兴致。

    孟佳期被陌生人对画稿的注视弄得越发地窘,腹诽此人是不是太没边界。

    她想将那张画稿撕掉,手指刚将页面翻起,又被男人洞悉了意图。

    “别撕,”他手指按住她的画稿。“画得不错,为什么要撕。”

    他们距离很近,近到她鼻尖都是他浅淡的气息,像清晨的露水,冷而凉。

    这气息让她脸颊发热,发烫。抬眸,却正好撞上男人幽深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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