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到底怎么样才能刺痛他?

    我苦思冥想,忽然想起,我现在是有钱有势的时太太。

    这意味着,我可以肆无忌惮给自己的丈夫戴绿帽子了。

    时遇一直号称喜欢我,如果发现我在外面勾搭野男人,他应该会气炸了吧?

    一想到他那张脸因愤怒而扭曲的样子,我就克制不住兴奋。

    我立刻精心打扮了一番,刚走到门口,便碰上了出院回家的时遇。

    他脸色依然泛白,空洞的双眸在看见我后霎时有了神采,雀跃地问:“邻居小姐,你是准备去接我出院吗?不用那么麻烦的,我自己回来就好。”

    我震惊:“你还挺自信。”

    时遇声音放柔:“那你要去哪儿呢?我陪你好不好?”

    我爽快点头:“好啊,我打算去嫖个鸭,一起吧。”

    时遇瞬间僵住了。

    我对他的反应很满意。

    仔细想想,之前死了十几世的我实在血亏,不该忙着反复自杀的,应该好好利用一下时太太这个身份才对。

    当着众多佣人的面,我忧愁道:“别看人家外表清纯,其实欲望很强的。作为新婚丈夫,你却没有硬件能够满足妻子的需求,那我只好去外面找其他男人帮忙了。没办法,谁让我嫁了个残废阉货呢?总不能让人家守一辈子活寡吧?”

    佣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那个一直受人尊敬、外表看似完美无缺的时先生。

    有惊愕,有同情,有奚落。

    抛下面如死灰的时遇,我优雅地转身,刚要上车,袖口却被一只手轻轻拉住。

    “不是说好一起去的么?”时遇冲我笑。

    “……”

    不愧是活了几百年的人,心理素质挺强大。

    “那等会儿你就在旁边亲眼看着我跟别人做爱好了。”我挑衅道。

    “好。”时遇说。

    好。

    很好。

    老娘今天非做不可。

    时遇带我去了市里最豪华的一家夜总会,直接掏出黑卡包了场,西装革履的工作人员恭敬地招待着我们,入眼皆是金碧辉煌。

    “把你们这儿质量最好、最干净的男公关全叫过来。”

    时遇往沙发上一坐,顺手点燃一根烟,举手投足像个老练的熟客。

    我不悦地瞥他一眼,今天到底是他嫖还是我嫖?

    当十几个年轻帅哥排排站到我面前后,方才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

    “姐姐好!”鲜嫩的肉体们齐刷刷冲我微笑。

    “弟弟们好。”我一时有些羞赧。

    这些男孩看上去全都二十岁左右,脸蛋清爽又干净,身上满满的青春气息。

    质量果然很好。

    “挑一个吧。”时遇冷冷开口。

    脸红心跳的暧昧氛围瞬间被打破,包厢里的空气如同结了冰。

    煞风景的狗玩意儿。

    “你可以滚了。”我不耐烦地瞪过去。

    时遇坐着不动,冰冷幽暗的表情下,似乎藏着一丝委屈。

    我懒得管他,随手摸向其中一个男孩的腹肌,笑道:“很结实,我喜欢。”

    腹肌男孩立刻贴向我:“我也喜欢姐姐。”

    一句话把我勾得心花怒放。

    我转头吩咐时遇:“邻居先生,快给他发个红包,五万!”

    此话一出,在场男孩们立刻沸腾了,更加热情地包围了我。

    我亲亲这个的脸,又捏捏那个的腰,一会儿被他们按摩公主抱,一会儿又被他们拉着跳贴身舞,把我逗高兴了就让他们挨个去时遇那儿领红包。

    “邻居先生,这个十万!”

    “这个二十万!”

    “三十万!”

    时遇一声不吭地充当着转账机器。

    挑哪个跟我上床呢?好难取舍。

    要不一起上吧?我还从来没试过多人呢。

    人活着就应该多体验一些新鲜事物才对。

    什么情情爱爱,统统滚蛋。

    还是搞一搞年轻的肉体比较有趣。

    我勾住那个腹肌男孩的脖子,直接吻了上去。

    男孩几乎是立刻就回应了我,伸出舌头探入我的唇。

    在其他男孩的起哄声中,我们唇舌交织,激情四溢。

    我抓住男孩的手腕,指引他摸上我的胸,然后将目光落在不远处的时遇身上,一边吸吮着年轻男孩的舌尖,一边冲时遇扬起眼尾,笑得暧昧又愉悦。

    时遇的表情如同一个死人。

    他明明可以转过头去,眼不见为净,可他偏要直勾勾地,执拗地盯着我,亲眼见证我与别人的热吻缠绵。

    他的手指,肩膀,眼神,都在颤抖。

    在他颤抖的注视下,我又揪住了两个男孩的衣领,将他们一起拉向我。

    一个吻我的嘴唇。

    一个舔我的脖颈。

    一个摸我的大腿。

    不愧是专业的,哪怕三个一起上,也丝毫不觉得混乱拥挤,每一个动作都带着计算好的风流和柔情。

    玩了个尽兴后,腹肌男孩衣衫凌乱,贴到我身上:“姐姐,我喂你喝酒好不好?”

    我喜笑颜开:“好呀!”

    只见腹肌男孩熟练地开了瓶最贵的酒,倒了小半杯,却并没有把杯子递给我,而是自己仰头灌了一口酒含在嘴里,媚眼如丝地直视我,缓缓靠向我的唇。

    笑容尴尬地僵在脸上。

    我一时不知该不该张嘴。

    张吧,可想起上一世被时遇用嘴喂水的场景,有点恶心。

    不张吧,可气氛都烘到这儿了,岂有扫兴的道理?

    罢了,一个连尸体都啃过的人,有什么好扭捏的。

    就在我准备迎上去时,时遇骤然起身,大踏步走过来,一把攥住我的手腕拉向他,我的额头猝不及防地撞进他胸膛,磕得我差点脑震荡。男孩们立刻识趣地退后,为我们腾出场地。时遇的力气之大,让我感觉如果继续被他这么攥下去,我的手腕铁定会连着骨头一起断掉。

    我试图挣脱:“时遇,你是不是玩不起?”

    时遇面色如常:“嗯,我就是玩不起。”

    无赖。

    我怎么都甩不开他的钳制,连忙冲男孩们呼救:“快,大家一起上,把这个混蛋按倒!”

    并没有人理我。

    时遇嘴角勾起,给了我一个嘲弄的笑。

    好伤人。

    刚才还一口一个姐姐甜如蜜,亲得热火朝天,关键时刻全都开始装死。

    白给他们发那么多红包了!

    “玩够了就回家。”时遇拉着我往门口走。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玩够了?放手!还没开始正式做爱呢!”我挣扎着不肯走。

    时遇攥住我的腰,直接将我扛在了肩上,我两腿悬空,冲他小腹又踢又踹,挥舞着指甲刮花他的脸,死死薅住他的头发,牙齿咬上他的耳朵。熟悉的血腥味在口腔弥漫,激活了上一世被他喂食血肉的记忆,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差点吐出来。

    工作人员连忙围上来劝架,却又被时遇狠戾的眼神一一劝退。

    我就这么被时遇扛出了夜总会,一直到坐进车里,他都还紧紧攥着我的手。

    “手疼。”我说。

    时遇立刻放开了我。

    我看着自己手腕处的淤青,气不打一处来,冲他的脸连甩七八个巴掌,直到掌心发红发麻才停下来。

    司机一边开着车,一边愕然地瞪大眼。

    时遇默默等我扇完,低声道:“抱歉。”

    他头发凌乱,半张脸肿起来,脸颊好几道抓痕,左耳被咬破了皮,伤口还在往外渗血。

    刚才我应该再狠一点,直接把他整只耳朵咬下来。

    正懊恼着,就见时遇重新拉起了我的手,这次力道很温柔,我刚要抽回,他却低下头,轻轻吻向我手腕上的淤青,唇瓣安抚般地在肌肤上吸吮缠绵,吻了一圈后,似乎还嫌不够,他又探出舌尖舔舐起来,柔软湿热的触感从手腕缓缓移到手背,接着又辗转向刚才扇红了的掌心,每一下都舔得认真又着迷。

    半晌,时遇舔完最后一口,餍足地望向我:“现在还疼不疼?”

    整只手都酥酥麻麻的。

    我活动了下手腕,直接扑过去掐住了时遇的脖子。

    “谁允许你碰我的?”我直勾勾瞪着他。

    现在的我,可不是那个被囚禁在暗室任他摆布的可怜虫。

    “我最想舔的,可不只是你的手。”他声音带着魅惑。

    被阉了也不老实的贱人。

    心中杀气沸腾,疯狂想勒断他的脖子。

    时遇没有一丝抵抗地躺在我身下,任由我将指甲戳进他脖颈处的肉,我掐得越用力,他的眼神越炙热,仿佛就这么死去也是一种享受,最终是司机紧急停车拉开了我们。

    嫖鸭不成反被辱。

    我气得失眠了好几日,直到姜韵打电话约我参加同学聚会,心情才稍微好了点。

    想到兜兜转转十几世,身边人变了又变,唯独姜韵从未变过,每一世都会跟我成为关系最铁的闺蜜,我不禁感慨,比起男人,果然还是姐妹更值得珍惜。

    于是我翻出一张时遇的卡,准备当礼物送给姜韵,带姐妹共同致富。

    出门时管家拦住我:“太太,先生吩咐过,您去哪儿,见什么人,都要向他汇报。”

    向他汇报?

    他以为他是什么东西?

    我伸手拽住管家的衣领,在他脸颊印上一个吻,笑道:“别忘了把这个也汇报给他。”

    年近五十的老管家霎时白了脸,眼神惊恐得像是见了鬼。

    嗯,本人倒也确实跟鬼没什么区别。

    我心满意足地转身离去。

    到了约定的KTV包厢,我一眼望见,人群中有个非常熟悉的影子。

    我情不自禁走过去,径直抱住他,轻叹:“见到你真好,方谏。”

    全场哗然。

    姜韵箭步冲过来拉开我:“你疯了?一个已婚妇女怎么看见男同学就抱?”

    这一世,方谏跟我只是普通同学关系。

    他尴尬一咳,礼貌道:“宋同学,新婚快乐,时遇怎么没来?”

    我言简意赅:“他死了。”

    全场二度哗然。

    我拨开碍事的姜韵,又凑了过去:“方谏,你上学时一定暗恋过我,对不对?”

    方谏当初对我是一见钟情,火速展开追求。

    这一世他并没有追过我,但一见钟情的事应该变不了。

    方谏一脸愕然,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自信,道:“呃,好感当然是有的,只不过当年你身边已经有个时遇了,整天如胶似漆的,没人插得进去嘛。”

    我笑着挽住他胳膊:“不试着插一插,怎么知道插不进?”

    方谏顿时脸红了:“啊?”

    一晚上,我无视其他人讶异的目光,软绵绵地往方谏怀里钻,坐在他腿上,与他大喝交杯酒。

    姜韵担忧道:“大姐,你这么明目张胆地偷情,不怕你老公知道后杀人?时遇对你占有欲那么强,总觉得他发起疯来会很可怕。”

    我掏出卡堵住她的嘴:“送你了,拿去使劲花,还有,不要把那个贱东西称为我老公,好恶心。”

    姜韵两眼发光,立刻举起卡:“老同学叙叙旧而已,谁敢有异议?大家尽情消费,今晚宋小姐买单!”

    金钱的力量,让大家瞬间忽略了一切不合理。

    方谏眼神迷离地看着我,我凑到他耳边:“方同学,我们偷偷去开个房,深入叙一下旧,怎么样?”

    他咽了口口水,点头。

    于是我们牵着手从KTV溜了出来,方谏掌心微热,牢牢抓紧我,让我想起了第一世与他的那三年恋爱时光。

    无论如何,我们曾经相爱过。

    如果一切都不曾发生,现在的我,应该会是方谏的妻子吧。

    或许我们不一定会幸福,或许很快就会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期望的那个伴侣,或许会争吵,或许会闹离婚。

    但一定,一定可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

    驱车来到最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一进门我就把方谏按倒在床,熟门熟路地骑到他身上,动手剥他的衣服。

    第二世我当众嘲讽方谏的床上功夫,只是为了故意气他而已,其实他活儿挺好的,不然我当初也不会跟他谈了三年。

    所以,跟方谏出轨,不算亏。

    我就是要告诉时遇,瞧,我可以轻易原谅方谏,轻易跟方谏上床,唯独他时遇不行。他不如宋珸,不如方谏,不如男公关,甚至连老管家都不如。

    方谏好奇道:“你和时遇的感情出什么问题了吗?以前你明明很爱他的。”

    “我和时遇之间,”我笑容恣意,俯身吻向方谏,“从未有过任何感情。”

    唇瓣相触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点想吐。

    怎么回事?

    方谏又不是外人,谈了那么多年的男朋友,怎么会亲一下就想吐?

    正疑惑着,猛地一阵反胃,我匆忙跳下床,冲进卫生间呕吐起来。

    难道是因为刚才在KTV喝了太多酒?

    “星玓,你该不会……”方谏跟了过来,站在卫生间门口,神情犹豫,“怀孕了吧?”

    我不禁笑出了声,老娘这一世还是处女好吗?

    刚要骂他异想天开,脑中却忽然浮现出一段记忆。

    因为十几世的记忆叠加,导致我的脑容量远远不够用,为了不让自己患上分裂症,对于每一世涌现的新记忆,除去必要内容,其他我能忽略就忽略,统统丢进脑海里的垃圾桶,尽量不去浪费脑细胞。反正那些记忆全是被时遇篡改历史后硬塞进来的,根本不配被我记住。

    然而此刻,我脑海中的那个垃圾桶,悄无声息地,裂开了一条缝。

    我看见一个女孩坐在马桶上,手里正拿着一根验孕棒,表情忐忑而又期待。

    随着验孕棒上缓缓显示出两道杠,女孩雀跃地欢呼,又忽地闭上嘴,偷偷将验孕棒藏进了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里。

    因为她打算留到婚礼那一天再告诉爱人这个惊喜。

    女孩温柔抚摸着自己的小腹,憧憬着,微笑着,期盼着。

    不久后,她会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会嫁给最心爱的小遇,会从此永远幸福下去。

    只要耐心等待那一天的到来就好。

    只要再等等就好。

    眼前的画面缓慢消散。

    我瘫坐在冰凉的地砖上,顷刻间,百念皆灰。

    第十三章

    恩赐

    “通知你一下,这是你的最后一世。”

    白胡子老头又出现了。

    我皱眉:“最后一世是什么意思?重生次数不是无限的吗?”

    老头叹气:“谁告诉你重生次数是无限的?一开始我就已经提醒过你,要珍惜重生的机会,要珍惜!我又不是做慈善的,怎么可能放任你们无限循环搅乱世界线?正常人一生只有一世,死后便可投胎转世,而你和时遇死后却有十七次重生的机会,这是对你们的恩赐,也是惩罚!”

    我冷笑:“惩罚?时遇是个连环杀人犯,惩罚他情有可原,凭什么要拉上我这个受害者?如果说重生是对我的恩赐,那为什么偏偏只让我回到半年前,而时遇却能回到二十年前?无论我重生多少次,人生轨迹都被时遇牢牢操控着,像个小丑一样任由他摆布,凭什么?这也配叫恩赐?阎王大人,您该不会也重男轻女吧?”

    老头严肃道:“宋星玓,直到此刻,你还认为自己身上没有一点需要被惩罚的地方吗?”

    我死死瞪他:“就算我有错,那也是被时遇逼的,是他毁了我的人生!”

    老头直视我:“真的是别人毁了你的人生吗?为什么第一次重生后你那么熟练地就杀了时遇?并且在发现方谏不符合自己心意后,毫不犹豫地抄起斧头就开始追砍他?这些是一个正常人会干出来的事吗?在重生之前,你确定自己没有作过一丁点恶?宋星玓,你从来都不只是一个无辜受害者。”

    如针尖般的记忆,猛然刺破我的头皮,侵入我脑中。

    “第一世,在你十二岁那年,曾经约过一个同班男生去河边,趁四下无人时一把将他推入河中,眼睁睁看着他被溺死,尸体泡了一夜才被人发现。你自己干过的事,应该不可能会忘吧?”

    哦。

    当然没忘。

    毕竟,那可是夺走我初吻的人。

    对一个十二岁的女孩来说,被不喜欢的男孩强吻,无异于天塌了。

    在哭了很久很久之后,我慢慢意识到,眼泪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于是,我擦掉眼泪,在一个放学后的晚上,将那个男生约到了河边。

    以一副害羞小白兔的模样,叮嘱他要一个人悄悄过来,别告诉任何人。

    男生遵守了约定,趁天黑一个人悄悄赶过来,一脸期待地站在我面前。

    真听话。

    我平静地问:“你之前干嘛要亲我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他害羞地挠挠头,“有一次自习课上你借了我一块橡皮,从那时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

    抢我的卫生巾,当众展示嘲笑,又在争抢时故意强吻我,原来,是因为喜欢我。

    依稀记得,那是人生中第一次有人向我告白。

    夏日,晚风,河边。

    少年,少女。

    浪漫至极。

    我抬手摸了下头发,发现自己的发夹不见了,情窦初开的男生自告奋勇要帮我找,背对着我蹲在河边,认真地在草地上翻找起来。

    于是,我靠过去,探出掌心,随手一推。

    嘭。

    重物落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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