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那股一度令我深恶痛绝的腐烂气味,此刻溢满我的口腔,被我舔个干净。

    我与时遇浑浊的眼球对视,开口:“难吃极了,你的真心。”

    填饱了肚子后,力气很快恢复了些,趁宋珸在家,我继续加大频率砸墙,手、脚、额头齐上阵。当我又一次将脑袋重重撞过去后,正在看书的宋珸终于抬起头,望向了我所在的方向。

    他听见了。

    他真的听见了。

    “小叔!我是星星!”

    “小叔!我就在你隔壁!”

    “小叔!求你,快来救我!”

    监控里的宋珸,对着墙壁微微皱了下眉,低下头,继续看起了书。

    没关系,能让他听到一声动静已经算是迎来曙光了。

    只要坚持不懈,只要我不放弃,宋珸迟早会被隔壁异常的响动吸引,起码也会打电话让物业上门查看的。

    那颗心脏被分了好几天吃完,接下来的日子,我便只能趴到时遇身上,去用力啃咬他的肉。先从脖子开始,然后是肩膀,胸口,双腿,其中大腿上的肉是最多的。因为肉质极硬,每撕咬一块下来都要费很大力气。就在不久前,我还因为每天被时遇喂食他的肉,而恶心得浑身每个细胞都想吐。如今我却生出感慨,比起放置了多日的僵冷尸体,还是从活人身上现割下来的肉味道更好。

    虽然我已记不清时遇具体死了多少天,但有一点我很确定,那就是他的重生并没有在这个世界引发蝴蝶效应。这么多天过去了,我仍然被困在暗室,时遇仍然只是具尸体,周遭一切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也就是说,无论时遇在下一世做了什么,都影响不了这一世的我。只有在死亡的情况下,我才会重生到那个被时遇改写了过去的世界。如果我活着逃出暗室,就能成功留在这个时遇已死的世界。作为被囚禁了十年的受害者,凶手又是自杀,我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

    所以,我只要坚持活下去就行。

    活下去……

    然而,不知从哪天开始,我的鼻孔时不时就会渗出大摊血,四肢经常不受控制地抽搐发颤,皮肤底下似有千万蚁虫在啃噬啮咬,头发不经触碰就大把大把脱落,一会儿浑身发热,一会儿又寒凉入骨。

    可能是因为被长期囚禁折腾出病了,也可能是因为吃人肉感染了朊病毒。

    总之,我的身体在逐渐衰败。

    没关系,等出去以后及时接受治疗就好。

    小叔是医生,他会想尽一切办法治好我。

    我仍然每天重复着敲墙,被宋珸听到的次数越来越多,可他只当是邻居在扰民,从未放在心上。那么善良又宽容的他,一次都没想过打电话找物业投诉噪音。

    于是我调整了敲击的次数和频率,每次都保持着一模一样的规律,长此以往,宋珸一定能发现不对劲。

    直到我又一次在监控里看见了叶琼芳的身影。

    她如同一个女主人般,熟练地在宋珸家做饭,打扫,整理。

    “学姐,你不用为我做这些的。”

    宋珸夺过叶琼芳手里的拖把,将她按坐在沙发上。

    “可我喜欢。”叶琼芳仰头凝视着宋珸。

    “哪有人喜欢做家务的?”宋珸无奈低叹。

    “不,我喜欢的是你。”叶琼芳轻声道。

    学姐的告白,降临得让人毫无防备,宋珸眼神一滞,愣了许久。

    “年纪大了之后,有些原本很忧虑的事,渐渐好像不那么介意了。”叶琼芳继续说,“比如向喜欢的人告白,年轻时我总会反复斟酌,担心被拒绝,被疏远,只敢默默藏在心里。可现在,我突然不想再犹豫下去了,世事无常,比起被你拒绝,我更害怕自己永远也无法向你表明爱意。”

    “大家都说,我们这个年纪还迟迟不结婚,要么就是看破红尘,要么就是心里有人。我心里的那个人,小珸,从始至终,一直都是你。你这些年之所以单身,是因为沉浸在星星失踪的痛苦中,没有心思谈情说爱。我理解,也支持。所以,不需要你回应,也不要有什么负担,哪怕只是作为朋友陪在你身边,我也很开心,很满足。”

    “以后,我会继续陪你找星星,帮你做家务,听你倾诉苦闷,不要阻止我对喜欢的人好,行吗?”

    她冲他和煦地笑着,每个字都温柔又有力量。

    他的表情,从愣怔,无措,恍然,再到动容。

    最终,全部化为了,如初恋般的悸动。

    “那我们说定了,学姐,以后要一直对我好下去。”宋珸伸出手,将叶琼芳轻轻拥入怀中,“以女朋友的身份。”

    我慢慢垂下了贴在墙上的手。

    两腿忽然没了知觉,我失去重心地跌坐在地,碰倒了一旁的水壶。

    这些日子千辛万苦省下来的水,争相涌出来,渗入地面,消失不见。

    没关系。

    不重要了。

    我靠在墙边,一动也不动,直勾勾盯着电视屏幕。

    他放下了。

    在我被囚禁的第十年,他选择了放下我。

    在那么多不同的世界里,宋珸深爱过我,漠视过我,等待过我,然而,无论是何种人生走向,他的最终归宿,都是叶琼芳。

    ????????????????????????????????????????????????????????????????????????????????????????????????????????????????????????????????????????????????????????????????????????????????????????????????????????????????????????????????????????????????????????????????????????????????????????????????????????????????????????????????????????????????????????????????????????????????????????????????????????????????????????????????????????????????????????????????????????????????????????????????????????????????????????????????????????????????????????????????????????????????????????????????????????????????????????????????????????????????????????????????????????????????????????????????????????????????????????????????  他的世界可以没有我,但一定会有叶琼芳。

    他好像,真的不属于我。

    第一世,如果我没有重生,就那么从天台坠下而死,宋珸一定会为此悲伤颓废很久,叶琼芳则会想方设法治愈他,慰藉他,救赎他,然后,跟这一世一样,宋珸会被她慢慢打动,会逐渐走出阴影,会接受她的告白,与她正式在一起。

    时遇说的,似乎是对的。

    宋珸和叶琼芳,确实是命中注定的一对。

    只要他们活着,就总有一天会相爱,区别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

    那个在临死前向我告白的宋珸,才是无数世界线中,本不该出现的存在。

    属于我的宋珸,再也不会回来了。

    即便未来再重生一千一万次,我也会永远记住现在这个他,这个爱上了别人的他。

    记忆中的温柔低语,在一点点消散。

    呼吸,心跳,脉搏,每个器官都在渐渐停滞。

    唯独两只眼睛,始终死死瞪大着,望向电视里的人。

    时遇体内的蛆虫一只接着一只蠕动过来,顺着我的脚尖缓慢爬上来。

    爬上我的大腿,爬上我的小腹,爬上我的锁骨。

    钻入我的鼻孔,钻入我的耳朵,钻入我的嘴里。

    我猜,今天一定是个大晴天。

    因为有大片大片阳光,正洒在小叔家的客厅里,温暖又明亮。

    “今天有点奇怪。”

    “怎么了?”

    “最近邻居家好像在装修,每天都会定时传来敲墙声,今天却格外安静。”

    “大概是因为,这位邻居感应到了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特意没有打扰我们吧。”

    “嗯,学姐说得有道理。”

    在那片灿烂的阳光之下,宋珸低下头,温柔地吻向了叶琼芳。

    第十二章

    惊喜

    “在这七夕佳节之际,让我们诚挚地祝福,美丽的新娘宋星玓小姐,和英俊的新郎时遇先生,百年好合,至死不渝!”

    又来了。

    我突然无比怀念方谏。

    怀念他的求婚,怀念那个KTV包厢。

    可惜,我好像再也回不到那个世界了。

    时遇打开红丝绒盒子,取出里面的钻戒,温柔戴上我的无名指。

    我抬起手,端详着戒指上硕大的钻石。

    耀眼的光芒之下,好似装满了广阔星辰。

    果然比方谏买的那枚精致贵气多了。

    “二十年前,一个小男孩搬到了一个小女孩家隔壁,从此,他们是邻居发小,是青梅竹马,更是彼此初恋。他们相伴长大,形影不离,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吃醋,第一次接吻,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有对方的陪伴和参与。今天,青梅成为了新娘,竹马成为了新郎,让我们祝福这对新人,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好像跟之前有点不太一样。

    我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对中年夫妇身上。

    他们看起来很眼熟。

    我盯着他们的脸瞧了好一会儿,才恍然认出,女人是姚薇,男人是宋珹。

    我的,爸爸妈妈。

    他们竟然活了过来。

    这一世,时遇在我父母自杀之前举家搬到了我家隔壁,他父母很快便融入我父母的圈子,还热心地赞助了我父母的生意,两家合伙赚了不少钱,于是我父母没有再倾家荡产,也没有再走上投河的绝路。

    面对如此阔绰大方的邻居,我父母自然上赶着结交,而时遇父母又表现得尤其喜爱我,动不动就送我礼物,给我零花钱,连带着让我父母也对我态度缓和了些,他们弃之敝履的女儿,却被有钱邻居如此宠爱着,这让他们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渐渐不再厌弃我,连宋亮李婉娴也开始对我和颜悦色起来。

    在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我,再也不会对小叔滋生出畸形依恋,宋珸也没有再因为怜悯而对我生出爱意,我们成了一对关系再正常不过的叔侄,亲近而不越界,彼此之间只有最纯粹的亲情。

    而时遇,跟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复习,一起写作业,一起排话剧,一起骑自行车郊游,一起为了考上同一所大学而努力,一起经历童年,青春,欢笑,苦涩。

    无论我闯了什么祸,时遇都会第一时间帮我善后,无论我想要什么,他都会竭尽全力满足我。一个优秀清俊的邻家少年,有钱,有耐心,有长相,并且,眼里只有我。时遇每一步都做得无懈可击,把其他男孩衬托得黯然失色,让重生前的我无法不沦陷。

    于是,我一有空就会跑去时遇家待着,蹭饭,蹭零食,看电视,寻找各种理由黏着他,连睡觉时间也要赖在他床上,他总是温柔笑着,事事顺着我。

    这一边,我顺其自然地对时遇心动,大大方方地主动向他告白。

    那一边,宋珸照旧与叶琼芳日久生情,恋爱,结婚,生下小欢叶。

    有父母,有小叔,有竹马。

    记忆中的每一幕,都美好得宛如童话。

    这是一个没有任何人死去、真正圆满的世界。

    我站在绚烂的灯光下,静静扫视着周围每个人。

    宋珹和姚薇一脸欣慰,显然非常满意时遇这个女婿。

    宋亮李婉娴感动垂泪,仿佛很在乎我这个孙女似的。

    宋珸揽着妻女冲我笑,脸上带着长辈对侄女的祝福。

    “现在是新郎亲吻新娘环节!”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

    之前没有任何一世进行到这个环节过,因为新郎都被我提前干掉了。

    此刻,新郎伸手抚上我的脸,在台下人的起哄声中,低头缓缓靠向我。

    时遇似乎做好了被我推开的准备,因此,当他吻上我的唇时,眸底溢满了惊讶。

    切婚礼蛋糕时,时遇时刻注视着我手里的刀,却发现我切完蛋糕就随手放下了刀。

    向亲友敬酒时,时遇紧盯着我手里的高脚杯,但我只专注于杯子里昂贵的红酒。

    坐下来用餐时,时遇又打量起了我手里的刀叉,而我实在饿极,只想大口吃席。

    嗯,还是牛肉更好吃。

    时遇寸步不离地守在我身旁,眼底有困惑,也有惊喜,更多的是小心翼翼,仿佛生怕我会随时翻脸。

    但我什么也没干,称职地当着一个新娘。

    一场婚礼办下来,比连续运动三天三夜还要累。

    结束后,我身心俱疲地躺进婚车里,只想赶紧回家睡一个长长的觉。

    打了个瞌睡后,等我睁开眼,发现司机将车开进了一个私人庄园里。

    我愣怔地望向车窗外,沿路看见了花园,咖啡厅,游泳池,高尔夫球场,甚至还有一片月牙形的湖泊,最终,车在一栋好几层高的房子前停下。

    我仰头打量着这栋宛如城堡的房子,对时遇说出了今晚的第一句话:“你以为自己是王子?”

    时遇抬手理了理我被风吹起的头纱,笑道:“公主殿下,喜欢我们的新家吗?”

    神经。

    房子外面已经够让我惊讶了,没想到房子里面更加夸张,大得一眼望不到尽头,每一层都配了好几个佣人,各有分工,还有个管家走在前头,贴心地讲解各个楼层、房间的功能,酒窖,琴房,影厅,水晶吊灯,就连壁橱里一只杯子的价格,也是我曾经想都不敢想的数字。

    “庄园里的每一处都是先生亲自设计的,只为给太太您一个惊喜。”管家道。

    我瞥了眼一旁的时遇,他目光灼灼地看着我,似乎在期待我的夸奖。

    而我更关心的是,时遇到底靠重生赚了多少黑心钱?

    这些真的合法吗?有关部门怎么还没把他抓起来?

    我们的卧室被安排在四楼,偌大的一层只有两个房间,一个门上标着403,一个门上标着404,推开其中一扇门,才发现两个房间是相通交融的,布局神似我们以前住的那个公寓,却又更大,更精致,更奢华。

    变态先生还是喜欢搞这些无用的仪式感。

    回到卧室已经凌晨,我踢掉高跟鞋,坐在床上抱怨腿酸。时遇立刻蹲了下来,小心而又温柔地帮我按摩起了小腿。我没有阻止,沉默打量着他垂下的睫毛,时遇察觉到我的目光,缓缓抬起眸,视线与我交缠到一起。

    房间里充斥了玫瑰香气,把气氛衬得更加暧昧。

    直到管家敲门进入,递给我个袋子:“太太,这是您刚才让我收集的钉子,一共一百多颗,不知够不够?”

    我满意点头:“够啦,谢谢!”

    时遇一愣:“收集钉子做什么?”

    我顺手就把整袋钉子都倒在了地毯上,冲时遇笑道:“跪上去吧。”

    时遇的表情瞬间凝固住。

    这一晚上营造出来的梦幻泡影,被撒了满地的钉子骤然击破。

    我摘下无名指上的钻戒,捏在手里把玩:“愿赌服输,我可以乖乖做你的新娘,可是相对的,对于把我一个人丢在暗室这件事,你也应该付出点代价,对吧?毕竟,被困至死的滋味,可真是绝望极了。”

    时遇径直跪在了密密麻麻的钉子上,膝盖处的血霎时渗透了白色西装裤。

    管家大惊失色,连忙要扶起他:“先生!”

    时遇冷声道:“出去。”

    管家哀求地看我:“太太,别开玩笑了,快让先生起来吧!”

    我笑道:“这么心疼他呀?那不如陪他一起跪吧?”

    管家吓得瞬间闭上嘴,逃也似的离开了。

    房间里只剩下我与他。

    “我这个新娘扮得够敬业吗?”我笑盈盈地看着时遇,“邻居先生,你该不会天真地以为,造个花里胡哨的土鳖庄园,就能把我感动得彻底沦陷吧?这种手段拿去骗骗单纯小女孩还行,用来对付我,是不是太幼稚了点?既然你如此费尽心机地想跟我做夫妻,可以,那就陪你玩一次好了。不过我保证,我会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这场婚姻变成令你懊悔终生的炼狱。”

    我笑得越灿烂,时遇脸上越是万念俱灰。

    “我以为你会喜欢这个世界。”他低声说。

    “有你在,我怎么可能喜欢得起来?”我叹息。

    如果是以前的我,可能会因为入住这样的城堡而雀跃不已。可现在的我,只觉得自己坠入了一片金色汪洋,把外面那层金光灿灿的壳敲开后,流出的只有恶臭尸水,无论逃去哪个方向,等待我的都是翻涌巨浪。

    没有任何事物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任何事物。

    想到自己当初还有闲情逸致背下彩票号码,试图借此发财,我只觉讽刺和荒凉。

    真羡慕那个时候的我啊。

    那个时候的我,还对未来抱有憧憬和幻想。

    时遇曾说,重生给他带来只有无尽的虚无和疲惫。此刻,我竟然有点明白了那种感觉。

    “邻居小姐,我再也不是那个令你厌恶的变态恶魔了。这一世我不但没有杀过人,还救了很多人呢,包括你父母。”时遇朝我摊开双手,“看,我的手是干干净净的,没有沾过一滴血。大家都很喜欢我,都夸我是善良的好人。”

    曾经杀人如麻的疯子,如今倒成了人人称颂的大善人。

    但,与我何干呢。

    “谁要你多管闲事救我父母了?”我冷笑,“哪怕你把我重生前的记忆塑造得再美好,对我而言,就跟看了场电影没有区别,而且还是那种剧情特别平淡无聊的低分烂片,转瞬即忘,毫无意义。”

    “毫无意义?”时遇声音发着颤,“我们经历的那一个又一个二十年,全都毫无意义吗?”

    “请注意用词。”我面无表情,“我从来都没有跟你一起经历过二十年。那个陪你谈了十几世恋爱的蠢女人,是重生前的宋星玓。如果你想见她,可以马上自杀。”

    “我想见的人是你!”

    数颗钉子深深刺入时遇的膝盖,可他似是没有知觉,急切地爬向我,伸手抓住我的脚踝。

    我皱眉:“跪好,不准动。”

    时遇立刻松开手,不再动弹。

    真是条好狗。

    比起公主,我还是更喜欢当国王。

    我摘下头纱,随手盖在了时遇脑袋上。

    “从今天起,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得做什么,没问题吧?”

    “求之不得。”时遇攥紧头纱,放在鼻间痴迷地轻嗅。

    “以后你每天晚上都要在床边跪到天亮。”我说。

    “好。”时遇宠溺地笑。

    “但是就这么跟你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话,我太没安全感了,总害怕睡着之后会被你侵犯呢。”我一脸忧虑。

    “我不会那么对你的。”时遇语气坚定。

    “是吗?”我缓缓褪下婚纱,露出赤裸的身体。

    时遇瞳孔骤然放大,视线难以自制地黏在我身上,半秒钟也无法移开,西装裤下的某个部位瞬间起了反应,呼吸从停滞变得急促,身体情不自禁贴向我。

    我抬脚踩在他胸口上,制止他的继续靠近,奚落道:“瞧,你根本忍不住的。”

    “抱歉。”时遇垂下头。

    “那就割了吧。”我说,“你亲自割。”

    时遇怔住。

    踩在他胸口的那只脚,缓缓滑向他的小腹。

    我的语气万分温柔:“我们邻居先生,还是更适合当个阉货哦。”

    时遇跪在钉子上,掌心覆上他的裤子拉链,缓缓解开,拉下内裤,露出始终硬挺着的男性器官。

    还跟记忆中一样丑陋狰狞。

    我从床头柜翻出一把刀,贴心地递向他:“这是切水果用的,没有我上次用的那个剪刀锋利,所以可能需要多割几下才能断哦,加油。”

    时遇攥紧刀柄,没有半分犹豫,一刀割了下去。

    血淋淋的下体。

    血肉模糊的膝盖。

    血色蔓延的燕尾服。

    比房间里任何一朵玫瑰都要绚丽迷人。

    时遇嘴唇发白,病恹恹地跪在床边,抬头仰望我:“现在你可以放心了。”

    他好像一点都不痛苦。

    一回生二回熟,他估计早就被阉习惯了。

    拿这种事羞辱他,根本起不了什么效果。

    没劲。

    我有些挫败,气得一脚踹过去,结果时遇身子一歪,晕了过去。

    原来大出血了。

    看来邻居先生手艺不行啊。

    守在门口的管家冲进来,带着一群佣人手忙脚乱地把时遇抬去了医院,昏迷了好几天才醒过来。

    居然没死。

    唉,失望。

    时遇不怕死,不怕被阉,不怕虐待,那他到底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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