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时遇一脸担忧地揽住我,仿佛有多么关心我这个新娘似的。
然而当他凑到我耳边,声音里却满是狡黠的笑意:“欢迎回来,邻居小姐。”
可真会装啊,这个男人。
上一世,时遇模棱两可的说法,让我误以为他跟我一样,也重生回了半年前。
殊不知,他回到的,其实是二十年前。
第一世摔下天台后,我们确实一起重生了,只不过,他的时间,比我早了二十年。
怪不得看似落魄的他却有一张数额不小的卡,因为他已经不止一次重生回五岁,想要赚钱,轻而易举。
怪不得他连自己杀了多少人都记不清,因为他经历了好几个二十年,怎么可能记得住每一世杀过的人。
这一世,时遇利用时间差,提前接近我,养成我,洗脑我,打乱我的生活,还故意把婚期定在了我重生回来的七夕这天,微笑着欣赏我的错愕和绝望。
我的回溯时间点并没有变,变了的,是我的人生。
后背鸡皮疙瘩骤起,我猛地甩开时遇,踉跄了几步,被一旁的时遇父母扶住,他们正满脸担心地望着我。
原本被时遇亲手杀死的他们,不但活了过来,还成了我名义上的养父母。
他们对自己的儿子言听计从,时遇让他们收养我,他们就把我接回家,从小对我关怀备至,时遇说我们在谈恋爱,他们就配合地跟我解除了收养关系,尽心尽力支持和筹备我们的婚事。盲目,无脑。
“怎么了?”
一道声音自人群中响起。
宛如天籁。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看见了宋珸。
高挑笔挺的身姿,斯文的金边眼镜,深邃的,英俊的,略带一丝严肃的五官。
仿佛,他还是那个深爱我的小叔。
然而,叶琼芳站在他身旁,担忧道:“老公,快去检查一下。”
宋珸温柔地望向她:“好。”
高一那年,宋珸认识了坐在教室窗台的琼芳学姐,两人从一瓶西瓜汽水开始结缘,互相鼓励,互相治愈,互相暗恋,大学期间正式在一起,开始了一段浪漫而又热烈的初恋。两个同样正直优秀的人,爱得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十年前,宋珸向叶琼芳求婚,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宋欢叶。
“新娘今天吃了什么?有没有服用过什么药物?”
宋珸走到我面前,语气不再亲昵,像在对待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病人。
时遇父母收养我后,起初还经常带我回宋家聚一聚,后来发现宋亮和李婉娴根本不关心我,便逐渐减少了跟宋家来往。我自然而然地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跟宋珸渐行渐远,只会偶尔在逢年过节时互发一下祝福短信。
这一世,我和宋珸的关系,只比陌生人多了一层血缘而已。
没了那些相依相偎的岁月,宋珸落在我身上的眼神,再也没有一丝疼惜与怜爱。
我在天旋地转间直直往后栽去,被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臂接住。
时遇将我打横抱起,对宋珸礼貌道:“小叔,别忘了,我也是学医的。有我在,大家不用担心,我先带新娘去房间休息会儿。”
穿着白色燕尾服的他,不再阴郁森然,不再狠戾诡异,没有干瘦病态的身子,没有凌乱不堪的长发,有着得体的谈吐,匀称的肌肉,举手投足都带着气质与风度。
就像第一世将我推下天台的那个他。
只不过这一次,他温柔地将我抱在怀里,送到了酒店床上。
这是专门为婚礼新人布置的房间,四处都大红装饰,床头柜上还摆着精致的烛台。
纯白的婚纱在红床单上缓缓散落开来。
静谧的房间内,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轻而易举便能改写别人过去的感觉,很爽吧?”
时遇站在床边,垂眸注视我:“不,我很痛苦。”
我冷笑:“滚。”
时遇轻叹:“重生回五岁,一切归为起点,生与死皆不能由自己掌控,所有的孤独、折磨和煎熬都要重新经历一遍,那种感觉,怎么能不痛苦呢?”
“一开始,我还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杀人取乐,可是游戏玩久了,总有一天会腻。当杀戮都无法让我兴奋起来时,我的人生,便只剩下摆脱不了的虚无和疲惫,无趣极了。循环重复着相似的每一天,没有尽头,没有意义。直到有一天,你敲开门,一刀捅入我的脖子。”
“就像是,枯燥干涸的土地上,突然盛开出了一朵花。原本漫长而又无望的人生,因为你的存在,被赋予了美妙绝伦的色彩。你是我的同伴,我的同类,你让我不再迷茫,不再孤独,所以,我必须牢牢抓住你。”
“于是,第二次重生后,我开始暗中观察你,想研究出你是重生回了哪个时间段。因此,你从小到大经历的所有事,我全部一清二楚。无论你生气,开心,还是沮丧时,我都隐藏在不远处,默默陪伴着你。”
“偶尔,你的目光会无意间从我身上掠过,哪怕只是匆匆一瞥,已足够令我心跳如雷。可对你而言我只是个陌生人,每一次擦肩而过,你都从未记住过我。我知道,如果贸然参与你的生活,可能会引发后续一系列变动,让你产生混乱。所以那些年我有意隐匿自己的行踪,一直耐心等到你重生回来后,才真正与你相见。”
原来上一世他那么早就开始跟踪我了。
不仅是在公寓那三年而已。
而是跟踪、偷窥、研究了我二十年。
怪不得他会那么了解我,在这个男人面前,我从始至终,毫无隐私可言。
“那你这一世为什么不继续做个陌生人?为什么要让你父母收养我?为什么要把我推入地狱?”我连番质问。
时遇神色黯然:“邻居小姐,我带你离开了糟糕的原生家庭,我竭尽全力为你创造出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我和我父母给予你无穷无尽的爱,我从小带着你提高成绩、提升阅历、考上名校,我帮助你学画画、开画展、出画集,我利用重生能力赚取享不尽的物质钱财给你花,我保护你不受任何人欺负,我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新娘,这些,叫把你推入地狱?”
我伸手攥住时遇的衣领,将他缓缓拉近自己,一字一顿:“谁他妈,要做你的新娘?”
“可你答应过会爱我的。”时遇语气满怀委屈,“这一世,你也的确爱上了我。”
“爱上你?”我嗤笑,“少自欺欺人了,姓时的,你以为我爱上的是你本人吗?这二十年间,你身上那些令我心动的地方,每一处都是刻意模仿宋珸的,他做过什么,你就也去做什么,你只是在竭力扮演一个名为时遇的宋珸罢了。无论你怎么篡改世界线,我真正爱上的那个人,永远都是宋珸。你甚至连方谏都不如,只能用剽窃的手段去蛊惑那个重生前的我,真是可怜,肮脏,又下贱!”
上一世,跟踪偷窥我二十年。
这一世,诱骗洗脑我二十年。
我竟然差点对这样的人心软。
我真蠢。
真蠢。
时遇眼底的柔情逐渐消失,微微扯起嘴角:“可是那个你心心念念的宋珸,在这一世爱上了别的女人。我之所以留着宋珸没杀,就是想让你亲眼看看,没有你的掺和,他会成为一个心智健康的正常人,娶妻生子,前途光明。你从来都不是他心中的唯一,那个阻碍宋珸开启幸福人生的毒瘤,其实是你哦。叔侄相爱本就罔顾人伦,现在这样,是你们最好的结局。”
“罔顾人伦?”我讥讽,“一个手上沾满血的变态杀人犯,有什么资格指责我罔顾人伦?”
“我这一世可没有杀过半个人。”时遇的表情单纯又无辜,“这是我特意为你创造的美好世界,没有黑暗,没有杀戮,没有乱伦,我父母爱你,我也爱你,再也没人会忽视你,冷落你,你会长长久久地幸福下去。”
敲门声忽然响起。
房间外传来宋珸的声音:“星玓身体好些了吗?”
时遇下意识转头看向门口,我迅速抄起床头的烛台,将十厘米长的尖端猛地插入他颈部。
霎时鲜血四溅。
“你不死,我怎么幸福?”我平静地拔出烛台。
时遇将目光慢慢落回我脸上,似乎没有一丝意外,只轻轻叹了口气,充满无奈与惆怅。接着,他凑过来用冰凉的唇轻轻碰了下我的额头,身子一软,无力地倒向我。
我厌恶地推开他,起身下床,开门。
宋珸看着我胸前已经变成血红色的婚纱,表情凝固住:“星玓,发生了什么?”
我伸手轻抚他的脸,用饱含爱意的眼神注视他:“小叔,你是爱我的,对吧?”
宋珸退后,避开我的触碰,望向我手里还在滴血的烛台,脸色惨白:“你杀了时遇?”
我柔柔笑着:“干嘛转移话题呢?回答我啊,你爱我,对吧?”
“老公,新郎新娘能回宴席了吗?宾客都等着呢。”走廊上传来叶琼芳的声音。
“老婆,别过来,这里危险!”宋珸几乎是立刻就转身奔向了叶琼芳,严防死守地挡在妻子面前,帅气又英勇。
他爱的人,是她。
他甚至都不再叫我星星了。
此刻,我注视着宋珸的背影,就像刚才的时遇一样,没有发疯,没有崩溃,就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充满无奈与惆怅。
叹完这口气后,我攥紧烛台,毫不犹豫地刺入自己脖子。
就算不再爱我,在目睹我如此惨烈的死状后,总会过来关心一下我的吧?
转过头来,小叔。
来怜惜我,来心疼我。
用担忧不舍的眼神凝望我。
用温暖的掌心抚摸我,拥抱我。
染血的新娘栽倒在地,被看热闹的人群团团围住。
宋珸背对着我,专注地安抚受惊的爱人。
直到鲜血流尽的那一秒,他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
“在这七夕佳节之际,让我们诚挚地祝福,美丽的新娘宋星玓小姐,和英俊的新郎时遇先生,百年好合,至死不渝!”
这是我第十三次听见这句话。
尖利的叉子,切蛋糕的刀,打碎的高脚杯。
婚礼上所有能用来捅向时遇的东西,都被我搜刮了个遍。
每次一重生回来,我半句废话也懒得说,只干一件事,杀时遇。
杀完之后,再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以同样的方式解决掉自己。
在这个被时遇操纵歪曲的世界多待一秒,都令我万分作呕,恶心至极。
时遇始终没有反抗,静静注视着我,任由我面无表情地将他一次次送回五岁那年。
我们在无声对峙。
他在等我顺从他,我在等他放过我。
可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放过我的。
哪怕我跪下来痛哭流涕地哀求他,他也只会皱皱眉,嘲笑我的低贱。
所以,我绝不会再向他下跪。
时遇比我领先了二十年的时间,就算重生一千一万次,我也无法脱离他的掌控。拥有那么多年的阅历累积,只要他想,可以随意摧毁玩弄任何人的人生,让一个人富贵无忧还是跌入深渊,皆在他一念之间。如魔,如神,如造物主。
阎王,似乎更偏袒时遇。
真不公平啊。
想要摆脱现在这个局面,唯有死亡。既然那个深爱我的宋珸已经消逝,我也没什么理由继续活在世上。然而作为陷入循环的重生者,想死谈何容易?
最好的办法,就是激怒时遇,让他渐渐失去耐心,没兴致再跟我耗下去。以时遇的恶劣性格,就算有一天玩腻了,也不可能好心放我自由,只会去杀死重生前的我。
没了装载灵魂的躯壳,我自然也就无法再重生,便可以成功死透了。
可是这都已经十三次了,时遇还是压根没有动怒的迹象,脾气好得令人毛骨悚然。
好啊,那就继续一起死。
在众宾客的见证下,一次次割断脖颈,刺穿心脏,掏出肠子。
不断死于七夕,又回到七夕。
染红婚纱,染红燕尾服。
看谁熬过谁。
我随手拿起一把餐刀,动作熟练地往时遇眼珠子上捅,这一次,他攥住了我的手腕。
“邻居小姐,”他低眸凝视我,声音里带着无尽倦意,“我好累。”
“装什么呢?”我满心嫌恶。
托重生的福,时遇的资产一世比一世庞大,一边当着逍遥公子哥,一边诱骗单纯小女孩,一次次让他父母收养我,与我一起长大,恋爱,结婚。
他还有脸嫌累?
时遇声音沙哑:“于你而言,死亡与重生,只是眨眼之间的事,可我却要经历一个又一个二十年,日复一日地等着你回来的这一天。每一次与你相见,都是我熬了七千多天换来的。如果灵魂能够计算年龄,我早已是个百岁老人了,每天一睁眼,连呼吸都感到万分疲惫。邻居小姐,我不想再经历无休无止的等待了,我们休战吧,好不好?”
他攥我入怀,一副精疲力竭的虚弱模样,将脑袋靠在我肩上。
在众人面前耳鬓厮磨的新郎新娘,仿佛有多么甜蜜恩爱似的。
“想休战可以,把宋珸还给我,别再让我回到这个恶心的婚礼上。”我说。
“傻瓜,”时遇笑了,“本来就不属于你的东西,谈什么还给你呢?瞧,你的叔叔,婶婶,妹妹,多么幸福的一家三口啊,你忍心把他们拆散吗?忍心把宋珸变回以前那个饱受伦理折磨的可怜男人吗?乖,放下他吧。神明不该去在乎一只抬脚便能碾碎的虫子。调动一下脑中的记忆,你会发现,在经历了这么多次重生后,自己这颗心,比起宋珸,早已偏向了我。亲爱的,星星妹妹。”
我抄起餐刀就插进了他的眼窝。
刀柄整根没入。
就不该跟他废话的。
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我抬眸望向不远处的宋珸。
他一脸惊愕,又一次护住身旁的叶琼芳和女儿。
唉,已为人夫的小叔,还是那么英俊,又迷人。
我冲他抛了个媚眼,然后,干净利落地割了喉。
*
耳边的尖叫声渐渐消散。
睁开眼,头顶是昏暗的天花板。
我所处的位置不再是婚礼现场,而是一间狭窄闭塞的暗室。
下意识动了动胳膊,我发现自己手腕处正绑着熟悉的锁链。
胳膊,脚踝,大腿,腰上,每一处都被链条牢牢捆绑,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新的记忆再度灌入。
这一世,时遇没有再让他父母收养我,而是默默等到十五岁,然后在放学路上掳走我,从此囚禁了我近十年。
眼前这间四面无窗的暗室,正是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地方。
从被关进来到现在,我一分一秒也没能逃出去过。
一只冰凉的手抚上我的脸,耳边响起熟悉的低语:“欢迎回来,邻居小姐。”
我扯起嘴角:“你终于失去耐心了。”
时遇温柔地理了理我的头发:“谁让你总是不听话?”
手脚皆被锁链束缚住,我再也杀不了他。
记忆在脑海中猛烈翻滚,提醒着我,自己这些年是如何被时遇囚禁折磨的。
一开始,我还抱有希望,不断挣扎,反抗,哭泣,哀求,以为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救我,直到一年又一年过去,每天一睁眼,头顶永远都是昏暗的天花板,我终于认清了现实,无论做什么,都是白费力气。
于是,我渐渐变成了一个活尸。
没有情绪,没有思想,没有意识。
不再抵抗,不再哭求,任由男人摆布。
“我好想你,邻居小姐。”
“可不可以快点回来呢?”
“到时候你一定会恨透了我吧?”
重生前的我并不知道他口中那个邻居小姐是谁,只当他在发疯。
现在,我回来了。
当我以为嫁给时遇的世界已经是无间地狱时,这个世界告诉我,远远不止。
真正的地狱,远比我想象中更加绝望恐怖。
“放了我。”我维持着镇定。
时遇低笑着,靠过来将唇贴上我的脖颈,伸出舌尖轻轻一舔。
“放了你的话,你还会允许我这么碰你吗?”
他又接着吻上我的耳垂,沙哑的声音里染上欲望。
我冷冷瞥他:“时遇,别给脸不要脸,你当初被我阉掉时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呢。”
时遇不气不恼,痴迷地端详着我:“邻居小姐冷着脸训我的样子,最迷人了。”
好想杀了他。
哪怕已经杀过他无数次,只要一看见他这张脸,杀意便会立刻在胸口沸腾。
仿佛永远都杀不腻似的。
“想让我放了你也行,”时遇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我的下巴,“条件是,跟我做个爱。”
嗯,这个贱人的确很欠杀。
“必须要是你主动和自愿的哦,我可舍不得强迫你。”时遇一副纯良模样。
“滚。”我说。
时遇的确没有强迫我。
哪怕是之前我嫁给他的那十几世里,他也从没有跟重生前的我发生过关系。
他在等。
等我重生回来,等我恢复记忆。
等那个憎恨他、厌恶他的邻居小姐。
之后的日子,他每天悉心照料着我,像在养着一个布娃娃,把我浑身上下乃至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得干干净净。
除了准备食物时会短暂离开我的视线,其余时间,时遇几乎每一秒都要黏在我身上,不见人,不碰手机,不看电视,只待在这间狭小的暗室,把我整个人攥进怀里,不厌其烦地亲吻我的头发,颈间,手腕,脚踝,用他的唇瓣轻轻柔柔地蹭遍我裸露在外的肌肤。
我自然拼尽全力地挣扎,不但毫无作用,反而勾得他眼神更加炽热,故意将我紧紧压到身下,让我隔着衣物清晰感受到他某处的变化。
“邻居小姐,要了我吧。”他声音泛着哑,在我耳边吐气。
“要你妈。”我说。
我拒绝进食喝水,宁愿饿死也不愿受辱,时遇不慌不忙,慢悠悠地含了口蜂蜜水,然后捏住我的下巴,贴上我的唇,一滴不剩地渡进我嘴里。甜腻溢满口腔,直到我全部咽下去,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我的唇。
“以后我每天都这么喂你,好不好?”他满足道。
“滚。”我咬牙。
时遇几乎就没有安分的时候,经常低下头,用牙齿一颗一颗咬开我的衣服扣子,在我身上留下密密麻麻的牙印,咬完之后,又安抚似的伸出舌头舔上那些印痕,一遍又一遍。
虽然他没有接着往下做,但我还是被恶心得连连爆粗,骂得越狠,时遇笑得越明媚。
于是我改用阴阳怪气战术:“时遇,你好可怜啊,我大概算了算,从第一世到现在,你活了得有三百多年了吧?换个聪明人,早就利用这个技能称霸全球了,而你却在执着于折磨一个女人,无不无聊啊?”
时遇轻吻我的头发:“怎么能叫折磨呢?我这是在爱你啊。”
我大笑:“爱我?就凭你,也配谈爱?折磨我,纠缠我,逼疯我,你干下的桩桩件件,哪一点跟爱沾边?你只不过是在漫长的重生中太过无聊,想要拉个人陪你玩变态游戏罢了,一旦我试图结束游戏,你就会立刻翻脸,毫不留情地销毁我。就像对待不听话的玩具一样。不要再装出一副对我情根深种的模样了,很好笑,也很恶心。”
时遇眼底陡然升起一层雾气,覆在我腰间的掌心微微发颤,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连声音都在抖:“你怎么可以这样想我?”
我不为所动:“你父母对你那么好,可你杀他们的时候毫不手软,你说你爱我,可你一刀把我肠子划出来的时候,没有半分犹豫。这就是你的爱?你知道爱的含义吗?滚回你的五岁,去认真上上课,认认字,学一学什么叫爱!不过估计你是学不会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个反社会人格的精神变态,冷血,残暴,没有感情,没有真心。”
时遇跪在我面前,把脸埋入我胸口,闷声说:“你冤枉我。”
我低下头,看见他眼角在不断渗出泪珠,打湿他的睫毛,打湿我的衣服。
我讥笑道:“无所谓,反正没人在乎你的真心。”
时遇身形一僵,没有再开口。
之后他连续好几日都没有说话。
沉默地给我投喂食物,沉默地为我清洗身体,沉默地抱着我入睡。
这个死变态,连冷战的时候也不忘紧紧抱着我。
直到一日半梦半醒间,时遇突然问了句:“那份糯米丸子是买给我的,对吗?”
什么糯米丸子?
我皱眉,不打算理他。
时遇闭着眼,声音又轻又低,仿佛在说梦话般。
“我常常梦见,那天,你拎着一份糯米丸子回了家,一颗一颗亲手喂给我吃,喂着喂着,你开始嫌累,于是把我手腕上的锁链打开,不耐烦地让我自己吃。于是,我又开始一颗一颗喂给你吃,你像往常一样,笑我,骂我,然后,慢慢原谅我,接纳我。从此,再也没有赶我走。”
然而当他凑到我耳边,声音里却满是狡黠的笑意:“欢迎回来,邻居小姐。”
可真会装啊,这个男人。
上一世,时遇模棱两可的说法,让我误以为他跟我一样,也重生回了半年前。
殊不知,他回到的,其实是二十年前。
第一世摔下天台后,我们确实一起重生了,只不过,他的时间,比我早了二十年。
怪不得看似落魄的他却有一张数额不小的卡,因为他已经不止一次重生回五岁,想要赚钱,轻而易举。
怪不得他连自己杀了多少人都记不清,因为他经历了好几个二十年,怎么可能记得住每一世杀过的人。
这一世,时遇利用时间差,提前接近我,养成我,洗脑我,打乱我的生活,还故意把婚期定在了我重生回来的七夕这天,微笑着欣赏我的错愕和绝望。
我的回溯时间点并没有变,变了的,是我的人生。
后背鸡皮疙瘩骤起,我猛地甩开时遇,踉跄了几步,被一旁的时遇父母扶住,他们正满脸担心地望着我。
原本被时遇亲手杀死的他们,不但活了过来,还成了我名义上的养父母。
他们对自己的儿子言听计从,时遇让他们收养我,他们就把我接回家,从小对我关怀备至,时遇说我们在谈恋爱,他们就配合地跟我解除了收养关系,尽心尽力支持和筹备我们的婚事。盲目,无脑。
“怎么了?”
一道声音自人群中响起。
宛如天籁。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看见了宋珸。
高挑笔挺的身姿,斯文的金边眼镜,深邃的,英俊的,略带一丝严肃的五官。
仿佛,他还是那个深爱我的小叔。
然而,叶琼芳站在他身旁,担忧道:“老公,快去检查一下。”
宋珸温柔地望向她:“好。”
高一那年,宋珸认识了坐在教室窗台的琼芳学姐,两人从一瓶西瓜汽水开始结缘,互相鼓励,互相治愈,互相暗恋,大学期间正式在一起,开始了一段浪漫而又热烈的初恋。两个同样正直优秀的人,爱得光明正大,坦坦荡荡,受到了所有人的祝福。十年前,宋珸向叶琼芳求婚,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取名宋欢叶。
“新娘今天吃了什么?有没有服用过什么药物?”
宋珸走到我面前,语气不再亲昵,像在对待一个再平常不过的病人。
时遇父母收养我后,起初还经常带我回宋家聚一聚,后来发现宋亮和李婉娴根本不关心我,便逐渐减少了跟宋家来往。我自然而然地有了自己的生活圈子,跟宋珸渐行渐远,只会偶尔在逢年过节时互发一下祝福短信。
这一世,我和宋珸的关系,只比陌生人多了一层血缘而已。
没了那些相依相偎的岁月,宋珸落在我身上的眼神,再也没有一丝疼惜与怜爱。
我在天旋地转间直直往后栽去,被一只修长有力的手臂接住。
时遇将我打横抱起,对宋珸礼貌道:“小叔,别忘了,我也是学医的。有我在,大家不用担心,我先带新娘去房间休息会儿。”
穿着白色燕尾服的他,不再阴郁森然,不再狠戾诡异,没有干瘦病态的身子,没有凌乱不堪的长发,有着得体的谈吐,匀称的肌肉,举手投足都带着气质与风度。
就像第一世将我推下天台的那个他。
只不过这一次,他温柔地将我抱在怀里,送到了酒店床上。
这是专门为婚礼新人布置的房间,四处都大红装饰,床头柜上还摆着精致的烛台。
纯白的婚纱在红床单上缓缓散落开来。
静谧的房间内,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轻而易举便能改写别人过去的感觉,很爽吧?”
时遇站在床边,垂眸注视我:“不,我很痛苦。”
我冷笑:“滚。”
时遇轻叹:“重生回五岁,一切归为起点,生与死皆不能由自己掌控,所有的孤独、折磨和煎熬都要重新经历一遍,那种感觉,怎么能不痛苦呢?”
“一开始,我还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杀人取乐,可是游戏玩久了,总有一天会腻。当杀戮都无法让我兴奋起来时,我的人生,便只剩下摆脱不了的虚无和疲惫,无趣极了。循环重复着相似的每一天,没有尽头,没有意义。直到有一天,你敲开门,一刀捅入我的脖子。”
“就像是,枯燥干涸的土地上,突然盛开出了一朵花。原本漫长而又无望的人生,因为你的存在,被赋予了美妙绝伦的色彩。你是我的同伴,我的同类,你让我不再迷茫,不再孤独,所以,我必须牢牢抓住你。”
“于是,第二次重生后,我开始暗中观察你,想研究出你是重生回了哪个时间段。因此,你从小到大经历的所有事,我全部一清二楚。无论你生气,开心,还是沮丧时,我都隐藏在不远处,默默陪伴着你。”
“偶尔,你的目光会无意间从我身上掠过,哪怕只是匆匆一瞥,已足够令我心跳如雷。可对你而言我只是个陌生人,每一次擦肩而过,你都从未记住过我。我知道,如果贸然参与你的生活,可能会引发后续一系列变动,让你产生混乱。所以那些年我有意隐匿自己的行踪,一直耐心等到你重生回来后,才真正与你相见。”
原来上一世他那么早就开始跟踪我了。
不仅是在公寓那三年而已。
而是跟踪、偷窥、研究了我二十年。
怪不得他会那么了解我,在这个男人面前,我从始至终,毫无隐私可言。
“那你这一世为什么不继续做个陌生人?为什么要让你父母收养我?为什么要把我推入地狱?”我连番质问。
时遇神色黯然:“邻居小姐,我带你离开了糟糕的原生家庭,我竭尽全力为你创造出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我和我父母给予你无穷无尽的爱,我从小带着你提高成绩、提升阅历、考上名校,我帮助你学画画、开画展、出画集,我利用重生能力赚取享不尽的物质钱财给你花,我保护你不受任何人欺负,我让你成为世上最幸福的新娘,这些,叫把你推入地狱?”
我伸手攥住时遇的衣领,将他缓缓拉近自己,一字一顿:“谁他妈,要做你的新娘?”
“可你答应过会爱我的。”时遇语气满怀委屈,“这一世,你也的确爱上了我。”
“爱上你?”我嗤笑,“少自欺欺人了,姓时的,你以为我爱上的是你本人吗?这二十年间,你身上那些令我心动的地方,每一处都是刻意模仿宋珸的,他做过什么,你就也去做什么,你只是在竭力扮演一个名为时遇的宋珸罢了。无论你怎么篡改世界线,我真正爱上的那个人,永远都是宋珸。你甚至连方谏都不如,只能用剽窃的手段去蛊惑那个重生前的我,真是可怜,肮脏,又下贱!”
上一世,跟踪偷窥我二十年。
这一世,诱骗洗脑我二十年。
我竟然差点对这样的人心软。
我真蠢。
真蠢。
时遇眼底的柔情逐渐消失,微微扯起嘴角:“可是那个你心心念念的宋珸,在这一世爱上了别的女人。我之所以留着宋珸没杀,就是想让你亲眼看看,没有你的掺和,他会成为一个心智健康的正常人,娶妻生子,前途光明。你从来都不是他心中的唯一,那个阻碍宋珸开启幸福人生的毒瘤,其实是你哦。叔侄相爱本就罔顾人伦,现在这样,是你们最好的结局。”
“罔顾人伦?”我讥讽,“一个手上沾满血的变态杀人犯,有什么资格指责我罔顾人伦?”
“我这一世可没有杀过半个人。”时遇的表情单纯又无辜,“这是我特意为你创造的美好世界,没有黑暗,没有杀戮,没有乱伦,我父母爱你,我也爱你,再也没人会忽视你,冷落你,你会长长久久地幸福下去。”
敲门声忽然响起。
房间外传来宋珸的声音:“星玓身体好些了吗?”
时遇下意识转头看向门口,我迅速抄起床头的烛台,将十厘米长的尖端猛地插入他颈部。
霎时鲜血四溅。
“你不死,我怎么幸福?”我平静地拔出烛台。
时遇将目光慢慢落回我脸上,似乎没有一丝意外,只轻轻叹了口气,充满无奈与惆怅。接着,他凑过来用冰凉的唇轻轻碰了下我的额头,身子一软,无力地倒向我。
我厌恶地推开他,起身下床,开门。
宋珸看着我胸前已经变成血红色的婚纱,表情凝固住:“星玓,发生了什么?”
我伸手轻抚他的脸,用饱含爱意的眼神注视他:“小叔,你是爱我的,对吧?”
宋珸退后,避开我的触碰,望向我手里还在滴血的烛台,脸色惨白:“你杀了时遇?”
我柔柔笑着:“干嘛转移话题呢?回答我啊,你爱我,对吧?”
“老公,新郎新娘能回宴席了吗?宾客都等着呢。”走廊上传来叶琼芳的声音。
“老婆,别过来,这里危险!”宋珸几乎是立刻就转身奔向了叶琼芳,严防死守地挡在妻子面前,帅气又英勇。
他爱的人,是她。
他甚至都不再叫我星星了。
此刻,我注视着宋珸的背影,就像刚才的时遇一样,没有发疯,没有崩溃,就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充满无奈与惆怅。
叹完这口气后,我攥紧烛台,毫不犹豫地刺入自己脖子。
就算不再爱我,在目睹我如此惨烈的死状后,总会过来关心一下我的吧?
转过头来,小叔。
来怜惜我,来心疼我。
用担忧不舍的眼神凝望我。
用温暖的掌心抚摸我,拥抱我。
染血的新娘栽倒在地,被看热闹的人群团团围住。
宋珸背对着我,专注地安抚受惊的爱人。
直到鲜血流尽的那一秒,他都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
“在这七夕佳节之际,让我们诚挚地祝福,美丽的新娘宋星玓小姐,和英俊的新郎时遇先生,百年好合,至死不渝!”
这是我第十三次听见这句话。
尖利的叉子,切蛋糕的刀,打碎的高脚杯。
婚礼上所有能用来捅向时遇的东西,都被我搜刮了个遍。
每次一重生回来,我半句废话也懒得说,只干一件事,杀时遇。
杀完之后,再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下,以同样的方式解决掉自己。
在这个被时遇操纵歪曲的世界多待一秒,都令我万分作呕,恶心至极。
时遇始终没有反抗,静静注视着我,任由我面无表情地将他一次次送回五岁那年。
我们在无声对峙。
他在等我顺从他,我在等他放过我。
可我知道,他永远不可能放过我的。
哪怕我跪下来痛哭流涕地哀求他,他也只会皱皱眉,嘲笑我的低贱。
所以,我绝不会再向他下跪。
时遇比我领先了二十年的时间,就算重生一千一万次,我也无法脱离他的掌控。拥有那么多年的阅历累积,只要他想,可以随意摧毁玩弄任何人的人生,让一个人富贵无忧还是跌入深渊,皆在他一念之间。如魔,如神,如造物主。
阎王,似乎更偏袒时遇。
真不公平啊。
想要摆脱现在这个局面,唯有死亡。既然那个深爱我的宋珸已经消逝,我也没什么理由继续活在世上。然而作为陷入循环的重生者,想死谈何容易?
最好的办法,就是激怒时遇,让他渐渐失去耐心,没兴致再跟我耗下去。以时遇的恶劣性格,就算有一天玩腻了,也不可能好心放我自由,只会去杀死重生前的我。
没了装载灵魂的躯壳,我自然也就无法再重生,便可以成功死透了。
可是这都已经十三次了,时遇还是压根没有动怒的迹象,脾气好得令人毛骨悚然。
好啊,那就继续一起死。
在众宾客的见证下,一次次割断脖颈,刺穿心脏,掏出肠子。
不断死于七夕,又回到七夕。
染红婚纱,染红燕尾服。
看谁熬过谁。
我随手拿起一把餐刀,动作熟练地往时遇眼珠子上捅,这一次,他攥住了我的手腕。
“邻居小姐,”他低眸凝视我,声音里带着无尽倦意,“我好累。”
“装什么呢?”我满心嫌恶。
托重生的福,时遇的资产一世比一世庞大,一边当着逍遥公子哥,一边诱骗单纯小女孩,一次次让他父母收养我,与我一起长大,恋爱,结婚。
他还有脸嫌累?
时遇声音沙哑:“于你而言,死亡与重生,只是眨眼之间的事,可我却要经历一个又一个二十年,日复一日地等着你回来的这一天。每一次与你相见,都是我熬了七千多天换来的。如果灵魂能够计算年龄,我早已是个百岁老人了,每天一睁眼,连呼吸都感到万分疲惫。邻居小姐,我不想再经历无休无止的等待了,我们休战吧,好不好?”
他攥我入怀,一副精疲力竭的虚弱模样,将脑袋靠在我肩上。
在众人面前耳鬓厮磨的新郎新娘,仿佛有多么甜蜜恩爱似的。
“想休战可以,把宋珸还给我,别再让我回到这个恶心的婚礼上。”我说。
“傻瓜,”时遇笑了,“本来就不属于你的东西,谈什么还给你呢?瞧,你的叔叔,婶婶,妹妹,多么幸福的一家三口啊,你忍心把他们拆散吗?忍心把宋珸变回以前那个饱受伦理折磨的可怜男人吗?乖,放下他吧。神明不该去在乎一只抬脚便能碾碎的虫子。调动一下脑中的记忆,你会发现,在经历了这么多次重生后,自己这颗心,比起宋珸,早已偏向了我。亲爱的,星星妹妹。”
我抄起餐刀就插进了他的眼窝。
刀柄整根没入。
就不该跟他废话的。
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我抬眸望向不远处的宋珸。
他一脸惊愕,又一次护住身旁的叶琼芳和女儿。
唉,已为人夫的小叔,还是那么英俊,又迷人。
我冲他抛了个媚眼,然后,干净利落地割了喉。
*
耳边的尖叫声渐渐消散。
睁开眼,头顶是昏暗的天花板。
我所处的位置不再是婚礼现场,而是一间狭窄闭塞的暗室。
下意识动了动胳膊,我发现自己手腕处正绑着熟悉的锁链。
胳膊,脚踝,大腿,腰上,每一处都被链条牢牢捆绑,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新的记忆再度灌入。
这一世,时遇没有再让他父母收养我,而是默默等到十五岁,然后在放学路上掳走我,从此囚禁了我近十年。
眼前这间四面无窗的暗室,正是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地方。
从被关进来到现在,我一分一秒也没能逃出去过。
一只冰凉的手抚上我的脸,耳边响起熟悉的低语:“欢迎回来,邻居小姐。”
我扯起嘴角:“你终于失去耐心了。”
时遇温柔地理了理我的头发:“谁让你总是不听话?”
手脚皆被锁链束缚住,我再也杀不了他。
记忆在脑海中猛烈翻滚,提醒着我,自己这些年是如何被时遇囚禁折磨的。
一开始,我还抱有希望,不断挣扎,反抗,哭泣,哀求,以为总有一天会有人来救我,直到一年又一年过去,每天一睁眼,头顶永远都是昏暗的天花板,我终于认清了现实,无论做什么,都是白费力气。
于是,我渐渐变成了一个活尸。
没有情绪,没有思想,没有意识。
不再抵抗,不再哭求,任由男人摆布。
“我好想你,邻居小姐。”
“可不可以快点回来呢?”
“到时候你一定会恨透了我吧?”
重生前的我并不知道他口中那个邻居小姐是谁,只当他在发疯。
现在,我回来了。
当我以为嫁给时遇的世界已经是无间地狱时,这个世界告诉我,远远不止。
真正的地狱,远比我想象中更加绝望恐怖。
“放了我。”我维持着镇定。
时遇低笑着,靠过来将唇贴上我的脖颈,伸出舌尖轻轻一舔。
“放了你的话,你还会允许我这么碰你吗?”
他又接着吻上我的耳垂,沙哑的声音里染上欲望。
我冷冷瞥他:“时遇,别给脸不要脸,你当初被我阉掉时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呢。”
时遇不气不恼,痴迷地端详着我:“邻居小姐冷着脸训我的样子,最迷人了。”
好想杀了他。
哪怕已经杀过他无数次,只要一看见他这张脸,杀意便会立刻在胸口沸腾。
仿佛永远都杀不腻似的。
“想让我放了你也行,”时遇用指腹轻轻摩挲着我的下巴,“条件是,跟我做个爱。”
嗯,这个贱人的确很欠杀。
“必须要是你主动和自愿的哦,我可舍不得强迫你。”时遇一副纯良模样。
“滚。”我说。
时遇的确没有强迫我。
哪怕是之前我嫁给他的那十几世里,他也从没有跟重生前的我发生过关系。
他在等。
等我重生回来,等我恢复记忆。
等那个憎恨他、厌恶他的邻居小姐。
之后的日子,他每天悉心照料着我,像在养着一个布娃娃,把我浑身上下乃至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得干干净净。
除了准备食物时会短暂离开我的视线,其余时间,时遇几乎每一秒都要黏在我身上,不见人,不碰手机,不看电视,只待在这间狭小的暗室,把我整个人攥进怀里,不厌其烦地亲吻我的头发,颈间,手腕,脚踝,用他的唇瓣轻轻柔柔地蹭遍我裸露在外的肌肤。
我自然拼尽全力地挣扎,不但毫无作用,反而勾得他眼神更加炽热,故意将我紧紧压到身下,让我隔着衣物清晰感受到他某处的变化。
“邻居小姐,要了我吧。”他声音泛着哑,在我耳边吐气。
“要你妈。”我说。
我拒绝进食喝水,宁愿饿死也不愿受辱,时遇不慌不忙,慢悠悠地含了口蜂蜜水,然后捏住我的下巴,贴上我的唇,一滴不剩地渡进我嘴里。甜腻溢满口腔,直到我全部咽下去,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我的唇。
“以后我每天都这么喂你,好不好?”他满足道。
“滚。”我咬牙。
时遇几乎就没有安分的时候,经常低下头,用牙齿一颗一颗咬开我的衣服扣子,在我身上留下密密麻麻的牙印,咬完之后,又安抚似的伸出舌头舔上那些印痕,一遍又一遍。
虽然他没有接着往下做,但我还是被恶心得连连爆粗,骂得越狠,时遇笑得越明媚。
于是我改用阴阳怪气战术:“时遇,你好可怜啊,我大概算了算,从第一世到现在,你活了得有三百多年了吧?换个聪明人,早就利用这个技能称霸全球了,而你却在执着于折磨一个女人,无不无聊啊?”
时遇轻吻我的头发:“怎么能叫折磨呢?我这是在爱你啊。”
我大笑:“爱我?就凭你,也配谈爱?折磨我,纠缠我,逼疯我,你干下的桩桩件件,哪一点跟爱沾边?你只不过是在漫长的重生中太过无聊,想要拉个人陪你玩变态游戏罢了,一旦我试图结束游戏,你就会立刻翻脸,毫不留情地销毁我。就像对待不听话的玩具一样。不要再装出一副对我情根深种的模样了,很好笑,也很恶心。”
时遇眼底陡然升起一层雾气,覆在我腰间的掌心微微发颤,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连声音都在抖:“你怎么可以这样想我?”
我不为所动:“你父母对你那么好,可你杀他们的时候毫不手软,你说你爱我,可你一刀把我肠子划出来的时候,没有半分犹豫。这就是你的爱?你知道爱的含义吗?滚回你的五岁,去认真上上课,认认字,学一学什么叫爱!不过估计你是学不会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个反社会人格的精神变态,冷血,残暴,没有感情,没有真心。”
时遇跪在我面前,把脸埋入我胸口,闷声说:“你冤枉我。”
我低下头,看见他眼角在不断渗出泪珠,打湿他的睫毛,打湿我的衣服。
我讥笑道:“无所谓,反正没人在乎你的真心。”
时遇身形一僵,没有再开口。
之后他连续好几日都没有说话。
沉默地给我投喂食物,沉默地为我清洗身体,沉默地抱着我入睡。
这个死变态,连冷战的时候也不忘紧紧抱着我。
直到一日半梦半醒间,时遇突然问了句:“那份糯米丸子是买给我的,对吗?”
什么糯米丸子?
我皱眉,不打算理他。
时遇闭着眼,声音又轻又低,仿佛在说梦话般。
“我常常梦见,那天,你拎着一份糯米丸子回了家,一颗一颗亲手喂给我吃,喂着喂着,你开始嫌累,于是把我手腕上的锁链打开,不耐烦地让我自己吃。于是,我又开始一颗一颗喂给你吃,你像往常一样,笑我,骂我,然后,慢慢原谅我,接纳我。从此,再也没有赶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