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这房子一直没卖?”

    “嗯,我妈舍不得,这是和外婆舅舅一起住的房子,嫁人了都没搬出去,我也是在这儿出生的。”

    要是卖了,就没有舅舅和外婆的痕迹了。

    整个客厅到处都是照片,每一张照片秦一隅都细细看过去。

    “你还真是从小就不爱笑。”

    最大的一张当属客厅墙壁正中央的全家福,上面每个人都挂着笑,除了南乙。他被外婆抱在怀里,还是个小宝宝,白白净净,肉肉乎乎,像个糯米团子。

    “我好喜欢你家。”秦一隅看向南乙,“光是看着这些家具、摆设,还有照片儿,就觉得特别幸福。”

    南乙露出很淡的笑容,任他勾着肩膀:“那你可以常来。”

    “是吗?以什么身份呢?”

    “以……”南乙开玩笑说,“我养的小狮子的身份。”

    秦一隅愣了一秒,被逗笑了:“你可真会拿捏人。”

    微卷的橘棕色头发被阳光照得蓬松透亮,他笑得灿烂,真的像小狮子一样。

    南乙握住了他的手腕,拉着他往走廊走。

    “去哪儿啊小主人。”

    “我房间。”

    这座温馨的小房子里的每个房门上都挂着木质的小牌子,而南乙的房门上写着[小乙],还画了一个小爱心。

    南乙握着门把手,正要开门,忽然一停,转过身,把秦一隅脖子上系着的围巾拉起来,遮住了他的眼。

    “不是,怎么还蒙眼啊?”秦一隅嘴上没个把门的,“不会真的要在这儿玩儿什么py吧?太冒犯了吧。”

    黑暗中他只能听见南乙的轻笑,没有回答,接着是门把手被拧转的声响,吱呀一声,门打开了

    他被牵引着向里走,几步之后,停下来。

    “好了。”

    南乙微凉的手指碰到他脸颊,轻轻扯下蒙在眼前的围巾。

    视野从暗转亮,秦一隅下意识眯了眯眼,眼前的一切慢慢变得清晰,随之而来的,是从他心头涌出的莫大的诧异,和始料未及的惊喜。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整面透明的玻璃琴柜,柜子里的展品是他最最熟悉的东西吉他。

    十五把形色各异的吉他。

    每一把都承载着他年少的记忆,见证着他的得意与失意、巅峰与低谷,除却带不走的那些,这些琴都在家庭巨变后陪着他颠沛流离,也因为他的窘迫,被逐个逐个售出,被迫消失在他的生命里。

    天,怎么会有失而复得的这一天?梦都不敢梦到的情节。

    秦一隅侧过脸,看向南乙,眉头不自觉地微微蹙起,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很久没有收到礼物的小孩儿,有些困惑,又幸福得手足无措。

    “这些……原来都是你买的?”

    南乙发现他声音都有些抖,伸手,探过围巾,摸了摸他的脖颈。

    “嗯,想它们吗?”他声音温柔。

    秦一隅红着眼圈笑了,点了点头,又转过脸望着琴柜,一双眼闪烁着润泽的光,亮极了。

    他依次看到最后,目光停留在那把亮橙色限量版电吉他上。这是他最舍不得、最后卖出的那把。

    妈妈送给他的礼物。

    “怪不得……”他轻轻笑了,“怪不得亮哥说那个买家特痛快,问都不问,直接拍下了,原来是你啊。”

    这小孩儿,到底为我做了多少事啊,悄悄的,一点声音都没有,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要是没答应他的招募呢?没有和他走到一起呢?是不是准备找个月黑风高的日子,拉着一车的琴,偷偷放他家门口啊。

    真是个小傻子。

    “你是要建一个秦一隅电吉他博物馆吗?”他吸了吸鼻子,笑着问。

    南乙也笑了:“可能吧。”

    为了能放得下他的琴,整个卧室的大部分家具都被挪了出去,只剩下一张他从小睡到大的单人床。

    每次撑不住的时候,他会回到这间老房子,回到这个小房间,躺在床上,望着秦一隅的琴入睡。

    秦一隅移开玻璃门,取出一把来,看了个遍。

    “都跟新的一样。”

    “有时候我睡不着,会帮你做保养,一把一把挨个儿做。”

    他很享受那种时候,把琴颈放在枕头上,用胶带一格一格粘好,保护好指板,再用抛光液擦拭,抹上油……很细致,很小心,就像给小猫们梳毛、洗澡。

    像……在照顾秦一隅一样。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终于拿到快递的小秦同学在玄关奋力拆快递

    严霁(从房间里拿出吃干净的餐盘和筷子):买的什么?

    秦一隅(得得瑟瑟):琴啊!

    严霁(放下盘子走过来蹲下):啊~贝斯啊。挺漂亮的,什么时候买的?

    秦一隅(轻轻拿出来,保护膜都不敢撕开):三年前

    严霁(?):三年前?你未卜先知啊

    秦一隅:不是我买的,我舅买的

    严霁:你还有舅舅?(怎么越想越奇怪呢)

    秦一隅拿出藏好的大包装盒,盘腿坐在地上开始打包

    放点儿漂亮的小纸屑(再来点儿),把琴放进去,插好舅舅写的小卡片,整理一下背带的位置,盖上盖儿……

    秦一隅(苦恼):这蝴蝶结可真难系!

    严霁:不行我来吧

    一分钟后……

    秦一隅:连你都不会系!

    严霁(微笑):我以为和系领带差不多()

    秦一隅(在网上搜索小视频,对照着一步一步,终于系好蝴蝶结):大功告成!

    他起身,轻手轻脚把大礼物盒子搬进客卧,用脚后跟儿轻轻带上门,搁在衣柜边

    然后乖乖等待老婆醒来(等了1小时46分钟)

    第111章

    爱的习得

    南乙第一次发现秦一隅卖琴,其实是个巧合。

    那时也是临近岁末,他想添置一把新贝斯,于是在二手网站上浏览,但他不想要邮寄,怕有磕碰,于是选择了同城。谁知翻着翻着,竟然看到二手电吉他的推送。

    首图就很眼熟,是Ibanez

    RGT1221血色苍穹。

    他记得无落一巡时,秦一隅用过这把电吉他,当时他曾经在心里感叹,无论是颜色、款式,仿佛都是为这个人量身定做的,好像就该被他背在身上似的。

    因此他为此停留,多看了一眼,也就是这一眼,令南乙确认这就是他的琴。

    为了验证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错,他甚至回头翻了许司曾发在社交网络的某场演出后台合影,放大、对比。这两把琴的面板底部有一模一样的磕碰痕迹,虽然很小,但对他这样的强迫症而言,印象深刻。

    因为每次他看到,都很想帮秦一隅补点儿漆。

    再往后翻,James

    tyler

    ST、ESP骷髅款、momose

    Tele日落款,还有Feder的Silent

    Siren。五把,一起打包售出。

    或许是因为链接刚挂上不久,又或许是打包价实在属于“贱卖”,不懂的不会一起入,懂行的人怕上当,所以暂时没有被拍下。

    尽管是一大笔开销,但南乙还是用一直以来存的压岁钱买下来了。每一把琴上的痕迹、改造细节,仿佛都活了过来,冲他大喊,我是秦一隅,快把我留下来!

    那就留下来吧。

    他买下后提出面交,对方同意,可地点却是一个吉他琴行。

    那时候南乙就知道自己不会见到秦一隅了,不算太遗憾,前几天为见面的事而紧绷,没戏之后反倒松了一口气。

    店主说,这是有人委托他们卖的。

    “是什么样的人?”

    对方回忆了一下:“就……瘦瘦高高的,长得蛮秀气的,就是弄了一头脏辫儿,十根手指头全是纹身,锁骨也是,纹了个彩色的……蝴蝶还是蜻蜓,记不清了。”

    是周淮。

    “下次他要是还卖琴,可以告诉我吗?”南乙写下了自己的电话。

    “行。”

    断断续续地,他又收了几次,直到后来杳无音信。

    看着那些琴,他很困惑,不明白秦一隅为什么就放弃了。究竟是什么,让一个视琴如命的家伙,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扔的扔、卖的卖?

    他不知道,只觉得这些吉他很可怜。

    再次发现他卖琴,已经是秦一隅回北京之后了。不过不再是那个琴行,他换了个渠道,还是被南乙发现。

    究竟是秦一隅买琴的偏好太明显,还是这些琴太独特,南乙自己都不知道。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这些电吉他没有任何一把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真正独一无二的,从来都是他始终钉在秦一隅身上疯狂的眼神啊。

    站在一整面琴柜前,秦一隅抱住了他,埋在他肩窝,很小声地重复说了好多“谢谢你”。

    南乙不需要他的感谢,毕竟这些琴也支撑着他走过许多漫长又糟糕的岁月。

    “你一个小孩儿哪来的这么多钱买这些啊。”

    就算他当初急卖、乱卖,这些加起来也是相当夸张的一笔支出了。

    “嗯……有一些是我从小到大攒的压岁钱,也有找我爸妈要的。”南乙说,“我说等我赚钱了,就会还给他们。”

    最好玩的是,爸妈也分不清贝斯和吉他,还以为他是买给自己的,乐乐呵呵就掏腰包了,还总在他面前夸“这把贝斯真漂亮”、“这把一看就是好贝斯”,南乙也没否认,总是无奈地笑一笑。

    “我还给你。”秦一隅立刻说,“现在恒刻的音源一直都有收入……”

    “不行。”南乙否决得更快了。

    秦一隅红着眼抬起头:“为什么?”

    “不为什么。”南乙想敷衍过去。

    这些琴已经是我的了,每一把都是,你也是。他在心里说。

    秦一隅顿了一会儿,最后无奈道:“那你以后的每一把贝斯都得是我买的。”

    南乙勾了勾嘴角:“行啊,每个月换新的。”

    别把我换了就行。秦一隅磕了磕他的额头,笑着说:“没问题。”

    抱着他,望着这些见证过他过去的吉他,他有些感慨,心绪复杂,喜悦过后,又生出一丝怅惘,不自觉从心口发出一句喟叹。

    “可惜现在都用不了了。”

    南乙偏了偏头,没什么表情,但声音很温和:“你怎么知道用不了了?”

    秦一隅愣了愣。什么意思?

    很快,他在这双锋利的瞳孔捕捉到一丝柔情。凝结的冰湖上晃动的阳光。

    “试试。”

    就两个字,却在秦一隅心口留下漫长的震荡。

    他低着头,拿起方才拿出来的那把电吉他,反过来,才恍然大悟。

    这……竟然被改造成了反手琴。

    秦一隅抬起头,一把接着一把看过去。

    每一把都被改过了。

    “你是什么时候改的?”

    南乙嘴角的梨涡隐隐冒了出来。他第一次在秦一隅的脸上看到惊讶、感动和喜悦掺杂出来的表情。怪不得恋爱中的人都很喜欢给对方惊喜。

    “猜到你开始练反手琴的时候。”南乙低声说,“偶尔我溜出去,做完我要做的事,就会跑回来改琴,本来打算巡演开始之前交给你,没想到决赛重启了。”

    秦一隅怔忡了许久,差一点又要落泪。

    一个从小逃避爱与被爱、认为自己的生活只剩下仇恨的男孩儿,怎么这么会爱人啊。

    “很麻烦吧?”他红着眼圈看向南乙,拉起他的手,揉了揉。

    “还好。”南乙说得很随意,“就是磨弦枕和调弦距的时候需要点耐心。”

    他刚好是非常有耐心的人。

    秦一隅抱着琴坐在他床边,试着弹了弹,仰起头时笑得很开心。

    “非常完美的左手琴!”

    “那就好。”南乙心里的计划列表又有一项被打上勾,他为此感到愉快,又或者是幸福,他也不确定了。

    人一开心是不是就想做点儿什么?南乙冒出这种念头,身体先一步行动过来,走过去挨着他坐下来。

    然后他说:“你现在可以亲我了。”

    这话是不是挺莫名其妙的。南乙心里想的其实是聚餐完喝醉酒的那天,他说想亲,但现在不可以。

    可秦一隅好像从来不会觉得任何事儿莫名其妙似的,他只会第一时间搂住南乙吻他。唯一令南乙意外的是,他竟然只亲了自己的嘴角,诚挚又单纯,小孩儿似的。

    很快他自己给出了答案。

    “总觉得……在你家,特别是你从小长到大的卧室亲你,挺罪恶的。”说完秦一隅自己傻笑起来。

    明明进来的时候一直开玩笑,动真格的却不敢。

    南乙却用手拨了他的唇钉,轻笑了笑。

    “你也有觉得罪恶的时候啊。”

    他拿开了秦一隅怀里的琴,取而代之地跨坐进他怀里,接了个更加罪恶的吻。在愈发收紧的怀抱里,南乙发觉,原来弄哭他和勾引他都能取悦自己。

    吻着吻着,他被压倒在床上,看着秦一隅在他身上喘息。

    还以为会继续,谁知这人忽然抛出一个没头没尾的要求来。

    “以后我挣的钱,能不能都给你管?”

    南乙懵了。他都以为他们要擦枪走火了,怎么突然聊起钱了?这好像搞得更罪恶了。

    “啊?”他眨眨眼,“为什么?”

    “我妈就是这样的,管全家的钱,那个时候我家虽然也吵吵闹闹的,但他们俩感情还是不错的。”秦一隅的表情和平时一样,看上去无所谓。

    南乙琢磨着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话,设身处地地替换到他的角度。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醒悟。

    对他这样成长在一个父母并不相爱的家庭的孩子,对爱的感知几乎是零。

    在他的经验里,管钱就是很接近相爱的行为了。

    静了许久,南乙才轻声开口。

    “你好像真的很想和我结婚。”

    “是啊。”秦一隅耳朵泛了红,啄了两下南乙的嘴唇,笑着,“但这也不怪我吧?你今天带我来看这些,和求婚有什么分别?”

    南乙心跳快了些:“谁跟你求婚了,抢着做戒指还发誓的可不是我。”

    “那你的逻辑是你认可这个戒指是求婚戒指了?”秦一隅抓起他的手,亲了亲无名指和吉他弦戒指,“所以你一直戴着,就是答应了求婚?那你现在不是我男朋友,是我未婚……”

    什么逻辑?

    南乙捂住了他的嘴。

    “少诡辩。”

    秦一隅笑得眉眼弯弯,在他的手心亲了又亲,直到他松开手。

    他的笑意也渐渐地敛去,躺在南乙身边,和他一起挤在小小的单人床上。当他走进这间屋子,亲眼见证了这么多温馨的细节,才知道原来幸福的家庭是这样的,这么具体,这么清晰。

    而他竟然像个从未见识过奇珍异宝的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惊奇和不可思议。原以为就是这样,他只是来参观与他无关的亲情和温暖的。

    直到看见最后的展品,一整面墙,都是属于他的。

    真神奇,长大以后,他所拥有的都在一件件失去,能奇迹般回到身边的,细数下来,竟然都是因为南乙。

    那这个人呢?

    秦一隅意识到自己又开始患得患失了,简直难以理解。

    有人示好、为他付出、表现出极度的爱,这些从来不是一件稀奇事儿,秦一隅早就习惯了,那些被掏出来塞给他的爱越狂热,他越习以为常。

    可现在,面对南乙沉甸甸的爱,自己却手足无措起来。

    怎么会这样?他不是应该嬉皮笑脸地说“失去算什么?”,高喊“去他妈的爱情”,随便地吸引一些人,再随便地拒绝他们、伤害他们,玩游戏一样无所谓地嬉笑度日吗?

    南乙打磨弦枕时用的是什么砂纸?怎么磨的?

    是不是也用它悄悄地把我也打磨了?所以才改变得这么彻底。

    “我最近总在想,要是当时我没接受招募,会不会没有今天,我们也不会……”

    没等他把“在一起”三个字说完,南乙就给了否定的回答。

    “不会的。”

    秦一隅扭头看向他,问:“为什么?”

    南乙对哪怕一件小事都会计划好pnA和pnB,甚至更多,何况事关秦一隅。

    “就算你不接受,我也会继续参加比赛,等我报复完这些人,还是会回来找你,把你拉起来,让你重新开始,无论如何,这都是我必须要做的事。”

    这人还真是执着得可怕。秦一隅笑了:“我还以为你会偷偷把这些琴还给我,然后就各过各的生活了。”

    “怎么可能?”南乙抚摸着他的脸,丝毫不掩饰眼底的执着。

    “久久,你是我的靶心啊。”

    靶心。

    他太喜欢这个词了。

    真希望南乙冰冷锋利的箭头永远对准自己。

    离开这座充满爱的旧房子,秦一隅脑中生来混沌的某个区域,仿佛突然间变得清明。他拿走了妈妈送给他的那把吉他,也从这间屋子里习得了真切的爱。

    摩托车钻进刺骨的风里,坐在后座的他抱着南乙,心里自顾自地流淌出旋律。

    他太想补上南乙内心的空洞,代替他离去的亲人好好爱他了,尽管这方面他几乎是初学者。

    用南乙为他改的琴,秦一隅只花了十几分钟就写完了全曲,但歌词是做梦时梦到的,醒来的第一时间,他就把这些字句一一写了下来。这一切顺畅得仿佛他不是创作者,而是媒介。

    而通过网络这个媒介,总决赛音乐节重启的消息也立刻传开。

    “我的妈,预售的一万张票秒空……”

    临时借来的民打练习教室里,迟之阳坐在鼓凳上刷着手机,感叹道:“CB你是真的红了。”

    “现在最开心的应该就是乐迷了,又可以看现场,而且还是海边音乐节。”严霁笑着说。

    “是吗?”南乙背好琴,不客气道,“难道不是林逸青吗?”

    “有道理。”迟之阳放下手机,又想起什么,对他们说,“哎,无序角落退赛了。”

    “真退了?”严霁挑了挑眉,“前几天看到还以为是炒作,官宣了?”

    “嗯,说是因为许司的身体问题,不能参加了。”迟之阳叹了口气,“还以为总决赛会再对上他们呢。”

    “是啊,估计这几个里面最不爽的就是殷律了,没准儿还会闹。”严霁甚至开始模仿起殷律说话那种呆滞的语气,“不,我要参加,不退赛,我要去找南乙。”

    迟之阳笑得前俯后仰,直拍大腿,南乙却一脸无语。

    正在这时,秦一隅背着琴包、拿着刚买的牛奶推门进来。

    “我去,我刚刚又迷路了,你们学校这个教学楼教室太多了,刚刚还有个小姑娘认出我了,非要跟我合照。”

    迟之阳捋着自己的小辫子:“你合了吗?”

    “合了啊,我还摆了经典的椰树pose。”秦一隅用自己手里的牛奶瓶情景再现了一下,然后抛给南乙。

    一想到他摆的动作,南乙都不想喝了。

    严霁闭了闭眼:“请不要用这张帅脸做奇怪的事。”

    “那你完了,明天还会有更多人守着你的。”迟之阳盯着自己的强音镲,总感觉它在动,于是伸手捏住边边。

    “你怎么知道?”

    南乙还是拧开牛奶瓶,喝了一口:“因为他昨天就是这样。”

    “但是我没摆这么傻逼的姿势!”迟之阳不想和秦一隅被拿到一起比,飞快为自己澄清。

    严霁微笑点头附和迟之阳,内心却闪过一张张被他保存的迟之阳和乐迷的合影,每一张的pose都拽拽的很可爱。

    “排练吧。”南乙将话题拽回到正事儿上,“昨天大家把所有库存的demo都拿出来讨论了一下,所以选哪首?定下来就要抓紧写歌了。”

    “我觉得还是朋克的那个好,气氛比较燃,适合台下的观众打拳开火车。”迟之阳说,“这个咱们也擅长啊。”

    严霁点了点头:“或者这首?”他弹了一下,“昨天小乙弹过的,这个写成新浪潮也好听,加合成器,我们还没试过,比较有新意。”

    迟之阳抽出鼓棒,准备开始:“反正要想赢,气氛很重要,鼓点重的,唱起来嗨的,能让人蹦起来的……”

    南乙脑子里过着那一首首demo,都不错,但似乎又都缺点什么,可他一时间也说不清。

    音乐节当然应该是热烈的、忘乎所以的,台上的乐队用强劲的节奏和迫人的气势震撼住听众,宣泄才华和汗水,自然而然地摄夺所有人的荷尔蒙。

    这其实是秦一隅最擅长的事。

    但南乙在此刻,却回想起自己上一次站在阿那亚的海边,看到的那场演出。十六分半的表演里,最令他动容的,反而不是尽情宣泄的那些场面。

    是秦一隅站在空旷舞台上,唱着一首布鲁斯摇滚,没插电,简简单单唱着青春期的割裂和迷惘。

    “其实我写了一首歌。”一直没说话的秦一隅背好了吉他,忽然开口,“不算是小样了,因为差不多写完了,只差bridge。”

    “词都填好了?”严霁有些意外,没想到他效率这么高,“什么类型的?”

    “嗯……”秦一隅随意拨着吉他弦,垂着头,“其实更像是一封第一人称的信吧,但写信的人不是我,我只是发件人。”

    迟之阳没明白,怎么这人做人说话都这么抽象。

    “什么意思啊,听不懂,你直接唱我听听。”

    “好吧。”秦一隅深吸了一口气,左手放在琴弦上,罕见地表现出对自己天赋的不确信。

    “这首歌的名字是……”

    演奏前一秒,他终于望向南乙,冲他笑了笑。

    “你出生那夜,北京下了雪。”

    作者有话说:

    其实两个宝宝都不是很懂得爱与被爱呢,虽然秦一隅有时候表现出来好像特别会,特别懂引导,其实都是出自本能,他也毫无经验

    就像他们刚开始忍不住贴贴也是出于那种朦朦胧胧的情感和欲望,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还好遇到彼此了

    第112章

    音乐狂欢

    听完了秦一隅不插电的独唱,排练室静了许久。

    要填补一个亡者留下的空白,将这封只有只言片语的无效信扩充成应该有的模样,几乎是做不到的事,也没人敢去尝试。离去的人是永远无法回来的,也无法替代的,一个不小心,或许就变成亵渎。

    敢这样做的只有秦一隅。

    听到一半时,迟之阳就哭了。

    起初他并不知道这首歌到底是什么意思,谁出生的时候下了雪?但听到副歌,他就莫名其妙伤感起来,眼泪似乎比头脑更敏锐,不由分说地落下来。他忽然明白,原来这里面的“你”,是南乙。

    他想到了南乙的舅舅徐翊,那个总是笑着、如兄如友的叔叔。

    眼泪不受控地往下滴落,他回想起小时候,自己和南乙被他带着去游乐园,排成排坐在马路牙子吃冰棍儿,一起在滑冰场玩老鹰捉小鸡……

    他是自己和南乙排练的第一个听众,第一位指导老师。

    他笑着说[我就不加入了,等你俩红了,我给你们写篇长长的专访吧。]

    严霁发觉他在哭,走过来,抚摸迟之阳的后背,蹲下来,用袖口给他擦脸。

    弹完最后一个音符,秦一隅收了手,望向南乙。

    他正陷入呆滞之中和平时的面无表情不同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一向锋利的眼神变得迷茫和柔软,他像个如梦初醒的孩子,坐在床边,久久没能回神。

    过了几秒,南乙站起来,低声说了句“抱歉”,推门离开了。

    秦一隅直觉现在的他需要独处的时间消化情绪,因此即使追出去了,也隔着距离,默默跟在后面,走过走廊,在洗手间门口等候。

    南乙出来的第一时间,他给了一个无声的拥抱。

    回去后,他们几乎没有太讨论,就一致决定要选唱这一首。尽管这绝非常规意义的大赛曲目,不够燃、不够燥,在需要狂欢的音乐节里不占优势。

    “其实比到现在,赢不赢倒是真的不重要了,奖金什么的,我们可以慢慢挣,机会我们也不缺,现在就有数不清的橄榄枝抛过来了。至于那个所谓的全胜号头衔,我们真的需要吗?”严霁微笑着说,“如果太专注于某个标签,最后也只会被标签困住吧。”

    “嗯。”迟之阳红着眼点头,“就选这首,那我们要抓紧时间编曲了。”

    一直沉默的南乙转过头对秦一隅说:“桥段的部分给我吧,我来写。”

    “好。”秦一隅微微扬起嘴角。

    接着,秦一隅收拾心情,难得地做出了时间规划,正经得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表现出前所未有的紧迫感。

    “压缩得这么紧?”

    “嗯,要多练几遍。”秦一隅深吸了一口气,“而且我还有一个小惊喜,要确保万无一失地呈现出来。”

    像往常的每一场比赛一样,他们在极限中创作,没日没夜地调整细节、磨合排练,而这首歌的意义重大,对四人而言,演绎好这首歌的重要程度已经超过了比赛本身。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在绷紧的琴弦中,截止日期的鼓点沉沉落下。

    演出前一晚,他们抵达了阿那亚,和其他乐队一起上了大巴前往酒店。

    海边、阿那亚的沙滩,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巴车,这一切对南乙来说再熟悉不过,只不过上次他孤身一人,历经颠簸,去看十六分半的演出。

    而那时站在舞台上肆意弹奏吉他的、被他望着的人,如今就在他身旁。

    坐在前排的尼克转了过来,抱着座椅后背冲南乙笑:“小乙,你怎么又染头发了?”

    玻璃窗映照着南乙的侧脸,一头漂到浅金色的头发,被大巴车内的灯光照得通透明亮。

    南乙脸上的笑意似有若无。

    “因为某人把我的头发洗坏了。”

    罪魁祸首就坐在他身边,靠在他肩上,车还没开就睡着了。

    “啊??怎么洗坏的?”坐在另一边的李归听到了,也起身,一只腿跪在座椅上,看着南乙。

    坐在他后排的迟之阳替南乙还原事件:“小乙之前为了挑染漂了一部分头发,留不住颜色,洗洗那个橘色就没了,然后秦一隅买了个什么固色的洗发水儿,说是洗头就能洗回来,结果他下单不长眼睛,颜色搞错了,洗完变得灰不拉几的。”

    取回快递的当天,秦一隅就兴奋地拉住南乙,说要给他洗头发,洗到一半就发现不对劲,不敢让南乙照镜子。

    “小乙气得要死,就差去剪寸头了!”

    南乙纠正道:“也没有气到那种程度。”

    “反正我就说那不如去干脆全头漂了得了,和我一样!”迟之阳笑着说,“多好看啊。”

    尼克也点头:“真的很好看!很适合诶。”

    南乙只笑了笑,没说话,低头看了一眼秦一隅,发现他居然一点儿没醒。

    虽然确实犯了错,也没必要装睡吧。

    算了。不揭穿他了。

    南乙转过脸,伸出手掀开窗帘一角,透过大巴的窗户,他看到外面乌泱泱的疯狂人群,每张面孔的脸上都堆砌着爱慕,因此面目相似,难以分辨。

    恍惚间他望见两个熟悉的身影,一高一低,但也就是一瞬间,汽车启动之后就消失于浩浩荡荡的乐迷队伍之中。

    次日,这队伍变得愈发声势浩大,演出下午两点半才开始,但乐迷们一大早就为了位置而去排队。

    冬日的冻海有种独特的美,清冷,晶莹,堆叠在海岸线的雪在光线下透着莹莹的蓝,距离舞台不远处,那座尖顶的白色礼堂矗立在雪色与天光之间……这一切都泡在朦胧的晨雾里。

    这片场地有别于所有的音乐节,不炽热、不躁动,仿佛是一场独孤、虚空的梦境。一个隐喻。空荡的海滩最后会回归空荡,搭建起来的舞台最后也会被拆下,大家相逢、别离,然后再见。

    渐渐地,白茫茫的沙滩被星星点点的人群填满,大家因为音乐而出发,像海鸥一样从遥远的地方飞来、聚拢,满怀期待地等待第一枚音符的降临。

    每个人都裹着厚厚的外衣,抱着不算多美好的预期在队伍中等待,谁知却意外地见证了一场冻海的日出,美得令人惊叹。

    赞叹的浪潮此起彼伏,这些陌生的乐迷都望着海水与天空交界的方向,眼中是同一抹灿烂的金色,直到太阳高高升起,他们才后知后觉清醒,相视一笑。

    “我们也一起猝不及防地看日出了呢。”

    之前这个比赛伤透了他们的心,谁都不相信主办方能办好大型音乐节,谁知这次去才发现,CB好像换了个一个团队似的,很专业,而且也变得很有人情味。

    实体票根上印有所有参加CB的乐队,以及他们海选时演唱的歌名,设计得非常漂亮。

    而入场后,他们每个人都被分发了一只帆布包,黑底洋红色肩带,上面印着手写洋红色英文Crazy

    Bands,里面装着的是主办方的官方周边:印有每支乐队参赛曲目歌词的书签、小旗帜、暖宝宝,印有CB和乐队名的热缩片拨片,不同乐队的冰箱贴,Crazy

    Bands海报,以及CB全员合影的明信片。

    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手环,每支乐队的颜色以及选用的歌词不尽相同,是随机分配的。

    “哎我的是执生的,你不是喜欢执生吗?”

    “我的是恒刻的!”

    “那你跟我换!”

    “我不换,这个我也喜欢,写的是幻音的歌词诶:我是默剧,你是默剧里的幻音。”

    人群因为这些手环而破冰,变得热闹起来。时间在期待中度过,很快就到了下午两点半。

    空荡而巨大的舞台上,三块黑暗的超大屏同时亮起,开始播放倒计时影像,台下的观众跟着齐声倒数。屏幕上,从数字10开始,每一个数字之后,都会闪过比赛时颇具纪念意义的画面:初次挑战赛、第一次live淘汰赛、分组时刻、滑雪场做游戏、开车追逐日出……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投票推荐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