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程方秋将手背在身后,修长的手指搅在一起,好似十分紧张和拘束,迟疑了半天,缓缓道:“我也不懂,你随便跟我说说就行,我什么都想听。”
说完,停顿两秒,盯着他的眸子补充了一句:“多说一些,就更好了。”
她的小动作被周应淮全然收进眼底,指腹互相摩挲两下,脑海中反复回荡着她最后说的那句话,莫名觉得有些意味深长。
像是她想要和他多待一会儿而故意强调的说辞。
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周应淮自己狠狠唾弃了一番,何时他也变得如此轻浮自恋了,说起来,两人满打满算见过的面也不超过三次,他又不是天神下凡,何德何能让人家女孩如此惦念?
望着她清澈动人的桃花眼,周应淮默默挪开了视线,耳尖因为心虚而染上一丝薄红,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心态后方才指着开始工作起来的庞然大物进行解说。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声音磁性清润,挖掘机产生的杂音太大,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尾调上扬,自带一股缱绻味道,好听到让人心醉。
说到专业性的词句,周应淮的表情格外认真,从程方秋这个角度望过去,瞧见的便是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他就像是在跟下属开会一样,全程一丝不苟,没有半分松懈和玩笑。
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热爱。
相对而言,程方秋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他说的那些话她只听进去了一半,本来她是打算好好听的,以便以后两人能更有共同话题,可是耐不住他那张脸,那副嗓子生得太过惑人!
就算再想专注,也改变不了注意力被勾走的结局。
她的心不在焉太过明显,周应淮收了话头,扭头朝着她看过去,后者缩了缩脖子,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被他瞧得慢慢浮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
明明提出对挖掘机感兴趣的人是她,不好好听的人也是她,但是偏偏他就对她生不出气来。
周应淮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已经讲完了。”
言外之意,便是你可以走了。
但是程方秋却没有挪动脚步,她抿了抿唇,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深吸一口气,“上次的事,我一直想跟你当面再说一声谢谢。”
“不用……”周应淮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他的话,郑重开口:“太谢谢你了。”
掷地有声的话语说明了主人的真心实意,她满腹感激,周应淮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头应下,顺便提醒了一句,“下次在河边要小心些,尤其是雨后泥土松软,容易打滑垮塌。”
说完,就见面前的女孩眸光倏然亮了起来,随后耳边响起似有似无的低声喃喃,“淮哥在关心我?”
这话太过有歧义,周应淮不知所措地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索性当作没有听见。
“你救我这件事情,虽然别人都不知道,但是我却牢牢记在了心里,我知道淮哥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大好人,可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没什么可以拿来感谢你的。”
说到这儿,程方秋垂下了头,有些落寞,那双桃花眼雾蒙蒙的,望一眼,就忍不住沉陷进去,周应淮不敢多看,只能也低下了头。
“别这么说,我救你也不是为了什么。”
两人再见之时,不约而同地当作之前从未见过,毕竟落水被救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年代,实在称不上“佳话”二字,甚至如果被搬到台面上,用无妄之灾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
牵扯到两个人的名声,还不如当作从未发生过。
闻言,程方秋没再就着这件事情继续说下去,而是笑着转移话题,“对了,我叫程方秋,住在村西边,如果你在村里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话,都可以找我。”
“时间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下次见。”
她冲着他挥了挥手,然后又跟挖掘机里的赵志高打了个招呼,便小跑着离开了。
“方秋妹子走了?”
“回去了?晚上还来吗?”
“真受欢迎。”耳边传来赵志高的感叹,让周应淮将视线从那道倩影身上收回来,他默默在心里附和一句。
确实受欢迎。
这边拎着饭盒回家的程方秋因为顺利接触到了周应淮,所以心情还挺不错的,就连面对讨人厌的大太阳都没那么烦躁了。
只是这次之后,一连几天她都没能找到机会和周应淮说上话,原本还算高昂的激情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尾。
尤其是这么多天,每天重复地割猪草,她都快被折磨疯了,又累又热,晚上躲在被子里都不知道偷偷哭几次了,只觉得这种一眼望到头的苦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还不如躺在家里啃老呢!
只是让她在程家白吃白喝,她实在抹不开脸,啃老的“躺平”方式,无异于是另一种精神折磨,思来想去,她还是选择继续把活干下去,只盼望着早点拿下周应淮,能进城过好日子。
转眼间来到休息日,难得能睡个懒觉,程方秋一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洗漱完毕后就直接吃午饭,丁夕梅心疼她这段日子消瘦了不少,还给她煮了个荷包蛋。
白白嫩嫩的蛋白裹着汤水咬进嘴里,好吃得差点儿让她落泪。
她在后世各种挑剔星级餐厅时,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荷包蛋红了眼眶,真是世事难料!
“这周同志还真厉害,那么多人都拿那机器没法子,他捣鼓两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宽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热饭了,他对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谈,勾得丁夕梅和程学峻舍不得错过丁点儿精彩瞬间。
程方秋对此兴致不高,唯独在听到有关周应淮的消息时,会竖起耳朵认真听一会儿。
啧啧,真不愧是书中大佬,对一切疑难杂症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
能力出众,担的责任就越大,这段时间修路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问题出现,不少人都来向周应淮取经,所以他几乎天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产,他估计能喘口气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还没想好该怎么去周应淮面前冒个泡,注意力就被程学峻给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着程保宽和丁夕梅说话的空隙,偷偷摸摸从角落里拿上背篓和镰刀就想往外跑。
这样子,一看就有鬼。
“干什么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问出来。
这句话成功止住了程学峻的脚步,见偷跑失败,他回头嘿嘿一笑,“和同学约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说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闻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对上程学峻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还好吧,这两天不太想吃。”
“姐!”程学峻有些慌了,他着急地提高声音喊了一声程方秋,后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程方秋还挺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气好,是个姐控,基本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往东绝对不往西,让坐下绝对不站着。
唯独就是喜欢在闲暇时间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短短几十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得潇洒自在就行,更何况他玩归玩,并没有耽误正事,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间点做什么事情,他心里都有数。
可是偏偏程学峻喜欢往深山里钻,他也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回来,但是再怎么样,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险不知几许,万一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动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难受,所以平时家里都拘着程学峻,不让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连续大雨后,更是看得紧。
算起来,除了上次他放学回来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经许久没上过山了,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痒痒,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谁曾想被抓个正着,这下惨了。
第7章
闷哼
“不许往山上跑,跟你同学去说一声,然后回来多看看书,离你期末考试就一两个星期了,刚好静静心。”
丁夕梅一锤定音,断了程学峻的念想。
“啊?”程学峻垂头丧气地瘪了嘴,清秀的脸上满是失落,他站在原地不舍地看着背篓和镰刀,好半响都没能将其送回原位。
见状,程方秋倒有些不忍心了,犹豫两秒后还是帮忙说了句话,“我觉得就在村子附近逛逛,不往山里面走就行了,学峻平时学习都挺努力的,不差这一两天,再说了他跟同学早就约好了,临时爽约也不好。”
程方秋的话不无道理,丁夕梅也听进去了,她扭头看向程学峻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由迟疑了起来。
“娘,以前往深山里去都是有田牛哥在,现在就我们几个学生娃娃,谁敢去啊。”程学峻先朝着程方秋投去了感激的目光,然后才跑到丁夕梅身边软硬皆施,“求求你了嘛,我保证就这一次,就一次。”
田牛是村里调皮捣蛋的一把手,读了小学就没读了,向来是男孩子里面带头搞事的领头人,谁也拿他没办法。
一个月前县里招兵,他家里抱着死牛当作活牛医的心思帮忙报了名,结果还真给选上了,自此村里就少了一名踢天弄井的活阎王,这让许多人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又羡慕起他的好运道!
真是麻雀变凤凰,眨眼间人人嫌的讨厌鬼就变成吃国家饭的军人了!
女儿和儿子一条心说话,丁夕梅动摇了,要不是她和程保宽今天都有要事要办,肯定就陪着孩子一起上山了。
想到这儿,丁夕梅不由看向了程方秋,后者对上前者的视线,就知道坏了,连忙摇头道:“我不去!”
她还要想着法去找周应淮呢,怎么可能跑山上去。
“我一个人能行,姐跟去也没什么用。”
臭小子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做她跟去也没什么用?她帮忙说话,还遭了贬低,气得程方秋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刚想开口搅黄了这件事,就听程学峻继续道:“今天山上可热闹了,省城来的那帮技术员也要上山,听说有台机器坏了,要去选木材修。”
一听到技术员三个字,程方秋一双眼睛就亮了起来。
“娘,你就放心吧,这小子我帮你盯着,绝对不让他往深山里跑。”义正言辞的拍了拍胸脯,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虽然有些惊讶程方秋的临时变卦,但是听到她点头,丁夕梅也松了口气,“行,有你在我就放心了,路上注意安全,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
丁夕梅叮嘱两句,目送他们离家后没多久,她也出了门,直奔村东边李二婶家中,李二婶本名李丽芬,是村里出了名的会来事,十里八村就没有她不认识的人,谁家要说亲,找她就对了!
*
村子附近的山不高不矮,一座连着一座,不熟悉周围环境的人很容易就会迷路,就连本地人都不敢往深处去,所以大多数人都只是在附近的山头转悠。
迈进山林间,灼热的阳光都弱了许多,路边的青草时不时拂过裤脚,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痕迹,越往里走,周边的树木也就越笔直粗壮。
不管程学峻他们的目的一开始是什么,在有了程方秋的加入后,这一趟的目的就只能变成找野莓子。
程方秋害怕被虫咬,长袖长裤一个也不落下,腰间还挂了一个塞满各种驱虫草药的布包,这还是她在问过村医后自己捣鼓着做的,针线歪七扭八的,根本入不了眼,丑是丑了点儿,管用就行。
“你姐怎么跟来了?”姚先进和程学峻一起走在后面,望着前方拿着粗木棍神情专注挑开野草的程方秋,赶紧抓准机会压低声音问道。
闻言,程学峻只好把前因后果都给说了一遍,最后垂头丧气道:“今天是捉不了野鸡了。”
两人对视一眼,均叹了口气。
这一幕恰好落进程方秋的眼中,她挑起眉头,“嘀嘀咕咕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对于这个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姐姐,两个小男孩都不敢造次,连忙笑着摆了摆手,连连重复了两遍,像是在努力证明清白。
程方秋狐疑地瞅了他们好几眼,才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去,山路崎岖,并不好走,她每一步都迈得格外稳健,生怕一个不小心踩空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年头能吃得起正经水果的人家少之又少,各种野果子便成了村里大人小孩难得的零嘴美食,村子附近的山头几乎都被薅光了,要再稍微往里面走一些,碰碰运气才能遇到能吃的东西。
但是程方秋现在对吃食不感兴趣,她只关心今天能不能在这山里面碰上周应淮。
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松树菌!”
几人路过一片松树林,程方秋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埋在松针下面露出半截的黄色小伞,她冲上前拿木棍刨开周围的落叶,蹲下来认真一看,彻底确定这就是能香到让人流口水的松树菌!
她刚成年的时候被朋友们拉去国内有名的峡谷野外露营过,其中有一项项目就是当地导游带着他们去采摘野生蘑菇和果子,所以她才会认识这玩意。
就算时隔许久,她仍旧记得那口齿留香的菌汤,不光味道鲜美,更是营养丰富,而且最关键的是平时都吃不到,是个新鲜东西。
这么多天都吃着重复的菜食,程方秋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眼下也顾不得松树菌上面的泥土会脏了手,她赶紧眼疾手快地将其摘了下来,不管怎么样,晚上她一定要加餐,为自己改善伙食!
又想到导游曾经说过,只要发现了一个松树菌,那么在周围肯定还有第两个,第三个,第四个……
她仔仔细细地在附近搜寻起来,没几秒就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丛松树菌,大的小的,一家老小都在这儿了,胖嘟嘟圆滚滚,一看就很好吃。
程方秋采菌子采得起劲,还招呼另外两个人一起采,全然忘记了来这儿的目的。
“姐,这松树菌得配着肉炖汤才香,我和先进去搞个陷阱,看能不能捕只野鸡野兔的?”程学峻采了几个菌子,眼珠子就咕噜咕噜转了起来,跟姚先进商量了几句,就扭头冲着专心采菌子的程方秋建议道。
说是建议,其实用诱惑二字来形容更为贴切。
毕竟没有人能拒绝吃肉的快乐!
程方秋犹豫了一会儿,觉得布置个陷阱也没有什么危险,就点头同意了,但想起丁夕梅的叮嘱,她不免警告道:“就在这附近,要是我喊你们没答应,就别怪我回去告状了。”
“姐你就放心吧,我们心里都有数。”程学峻和姚先进就像是终于获得了自由的飞鸟,三两下就蹦跶得没影了,好在程方秋喊一声,他们就回一声,是真的没走远。
程方秋不由笑着摇了摇头,哪能不明白这些小男孩的心思,他们不是非要干些危险刺激的事情来彰显自己的本事和叛逆,谁都不傻,玩命的事情根本不会干。
无非是平时憋坏了,就想往外面跑,不管干点儿啥,都比待在家里强。
尤其是这个年纪的孩子,玩心最重,一天不撒野,心就痒得慌。
收回视线,程方秋继续跟松树菌作战,只要一想到这些黄橙橙的小东西不久后就能变成一道美味,她浑身都充满了用不完的力气,越干越勇,没一会儿就装满了半个背篓。
只是等她想起来查岗的时候,人已经不知道身处何处了。
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程方秋懵了,松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采菌子陷入痴迷状态,不知不觉中竟然走远了,她尝试性地喊了几声程学峻和姚先进的名字,没有任何回应。
树林茂密,嗓音淹没在参天的枝桠之间,产生微弱的回应,也就是这个时候程方秋突然意识到其实她的声音根本就传不了多远。
她慌了,又提高音量喊了几遍,依旧一片寂静无声。
对松林不熟悉让她根本不敢乱跑,万一跑错方向跑进深山了,那可就真的完蛋了,思及此,程方秋深吸一口气,在心中暗骂自己大意的同时,也在平复慌张的心情,越是这种时候,越是应该保持冷静。
但是待在原地等死也不是程方秋的性格。
她提着背篓,开始理智分析,视线在附近转悠了几圈后,她发现地上的泥土都比较松软,但凡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些许痕迹,通过脚印和被踩得塌软的野草,可以大致推演出她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只要一边顺着往前走,一边呼喊人,应该就能和程学峻他们会合。
打定主意后,她就开始原路返回,没走几分钟就听到斜上方有些许动静传来。
“程学峻你……”
程方秋欣喜的声音还没有完全说出口,就止在了嘴边,紧接着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无比,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倏然脚下传来枯树枝断裂的脆响,那抹身影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下一秒就朝着她所在的方向而来。
她被吓得扭头就跑,只觉得浑身发冷发颤,两条腿都是软的,要不是强大的恐惧逼着她前进,她恐怕早就摔倒在地了。
眼看马上就要追上来了,程方秋一咬牙,一闭眼举起手中的背篓就朝着身后砸了过去,可是预想之中的情景没有发生,反而耳边传来了一道痛苦的闷哼声。
第8章
炙热的呼吸
程方秋惊得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熟悉的俊脸。
不同于平日的冷静,此时他剑眉紧皱,倒抽了一口凉气,偏头去察看肩膀和手臂上的伤口。
她当时被吓坏了,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竹编的背篓就这么直愣愣地朝着他打过来,要不是他反应快,用胳膊挡住了一部分,估计遭殃的就是他的脑袋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有条蛇在追我。”
程方秋知道自己把人误伤了,脸上闪过一丝愧疚,连忙上前一步跟着去看他手臂上的伤,表明歉意的同时眼珠子也在四处转悠着,生怕那条大蛇会从哪个角落里扑出来咬她一口。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只见不远处的杂草堆里躺着一条棕黑和黄色相间的大蛇,粗壮的身躯从中间被斧头一分为二,血淋淋的一幕让她不由瞪大了双眼。
那条蛇还没死透,上半身蠕动着,离她不足半米远。
程方秋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当即吓得尖叫出声,林子里的飞鸟惊得四处乱飞,她六神无主,下意识地去抓身前人的衣领,整个人往他怀里钻去。
“还活着,活着!”
少女温热的呼吸喷洒在锁骨处,两团柔软更是在他胸前蹭来蹭去,不断点火摩擦,就算意志力再坚定的人此时也不禁红了耳尖。
周应淮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大,拧眉的同时,顾念到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是压抑着脾气,软声道:“已经死了。”
话毕,停顿两秒又补充道:“菜花蛇,没毒。”
男人的嗓音不知不觉已经变得低哑,温柔的语调性感又好听,要是放在平时,程方秋身为半个声控肯定要好好欣赏一番,但此时她魂儿都快被吓丢了,哪有心情去听他好好说话?
要知道她平生最怕的就是蛇这种冷血动物,滑溜溜的,浑身长满了鳞片……
“我害怕。”水灵灵的桃花眼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像是能望进他心里去,委屈的模样实在让人对着她生不了火气。
周应淮抿了抿唇,低头看了一眼她眼眶里打转着的泪珠,拉着她远离了“案发现场”,瞄了一眼已经停止动弹的蛇,安抚道:“没事了,现在是真的已经死了。”
程方秋没有勇气再往那边看上一眼,但是对于周应淮的话,她还是相信的,他也没有骗她的必要,顿时松了一口气,理智也渐渐回笼,就在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两人的姿势过于亲密,简直都快贴在一起了!
她上山来就是为了在周应淮面前冒个头,刷刷存在感和好感度的,结果没想到居然让他撞见了她这么没出息的一幕,简直丢脸死了。
但好在因祸得福,让他们两个近距离接触了一次。
程方秋视线在他红透的耳尖和脖颈上转了转,唇角微微向上勾起,适可而止地主动撒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嘴上不忘解释道:“我小时候差点儿被蛇咬过,所以很怕蛇……”
她抿了抿下唇,像是在犹豫着什么,最后还是咬牙小声开了口,“你会不会觉得我大惊小怪,这么大的人了一点儿都不稳重?”
说完,她忐忑不安地绕着手指,时不时拿余光瞄他,似乎格外在意他的看法。
周应淮将一切都尽收眼底,其实他觉得她没必要在意旁人的看法,他怎么认为又有什么重要的?可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转了个弯,沉声道:“每个人都有害怕的东西,这很正常。”
非常官方的一句回答,但却让面前的女孩重重松了口气,她白皙的小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但紧跟着,那笑容缓缓消失。
“你流血了!”
刚才她的注意力都被蛇给吸引了过去,以至于都忘了周应淮被她砸伤的事情。
程方秋懊恼地拍了一下额头,她怎么能只顾着勾搭他而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呢?简直太没良心了!
心虚,愧疚,感激,几种情绪交杂在一起,让她顾不得其他,连忙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臂,想要仔细瞧瞧,但是他生得太高,她就不得不踮起脚尖才能看清他位于手臂最上方,靠近肩膀的伤口。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不知不觉中越靠越近。
“疼不疼?”
女孩的嗓音轻柔,像是夏日飘来的一阵凉风,落在耳边舒服又深刻,周应淮不自觉地摩挲了一下指腹,事发突然,让他在木楞之下,没能第一时间挣脱开她的手。
但嘴比脑子快,一句“不疼”在无意识之中脱口而出。
“怎么会不疼呢?”她眉头紧皱,娇嗔他的一眼妩媚动人。
背篓上面有竹片倒刺,划伤了他胳膊上的皮肤,渗出了些许鲜红的血液,一滴一滴砸在地上,在泥土之上开出妖冶的花,好在肩膀和脖颈没有被划伤,只是被砸红了一大片,但看上去还是有点儿严重。
越是看得仔细,她眼尾的那抹红就越发刺眼。
这还是她第一次伤人,说不害怕,不惊慌,肯定是假的,六神无主的情况下,让她脑子有些混乱,手足无措半天才想起来兜里有干净的手帕可以用来止血,于是她马不停蹄地从兜里拿出干净的手帕,想帮他把血擦一下,结果刚碰上去,就被他躲开了,她木讷地抬起头,眸中满是不解。
“没什么大事,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在机械厂上班,被各种机器弄伤都是家常便饭,再大的伤他都受过,所以这还真不算什么,就只是流点儿血,看着吓人罢了,再说了她又不是故意的,姑娘家在山里碰见大蛇,被吓傻,那是再正常不过。
他根本就没有怪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更让他感到无措和为难的,当属她不经意间的靠近和触碰,她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皂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药草香,发丝随着风轻轻拂过,每每落在他的脖颈处都能带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旖旎和痒意。
他微微抬起眼,恰好撞进她迷茫又满含担忧的漂亮瞳孔之中,浅褐的颜色似乎带着钩子,轻而易举就能搅乱人的心神,他眉头顿时皱得更紧了,堪堪避开,又发现自己的手臂还被她握在掌心。
柔软的触感一下又一下灼烧,烫的他无法保持平日的理智和清醒,睫毛颤了颤,一丝不自在在面上荡漾开来,他不动声色地挣扎开她的触碰,接过帕子,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寸,拉开两人已经近在咫尺的距离。
只是刚喘口气,她又凑了上来,“还是我来吧,你自己不好弄。”
伤到的地方比较刁钻,他试了一下,的确不好擦拭,正准备随意擦两下,等下山回去了再细致处理,但是她却看不下去了,“都是因为我,你才会受伤的,请不要跟我客气。”
话毕,她抢过他手中的帕子,手脚麻利地擦血包扎,一气呵成,都没给他反应的机会。
在后世的时候,她偶尔会给包包绑上丝巾作为装饰,所以对各种蝴蝶结的打法都很熟悉,这会儿帮他包扎的时候也就顺便绑了一个蝴蝶结上去。
男人小麦色的肌肤和浅色的可爱蝴蝶结形成鲜明对比,让周应淮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随后才开口道:“谢谢。”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要不然我肯定被蛇咬了。”程方秋有些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就算那条蛇已经凉透了,但是只要一想到不久前它还直起身子吐着蛇信子冲自己快速而来,浑身的汗毛就竖了起来。
她咬住下唇,深呼吸好几次才稳住情绪,脑海中也想起了别的事情。
“你怎么会在这儿?真巧。”
虽然她上山就是为了他,但是能这么凑巧地遇见,这是她没想到的。
“和大队长他们一起上山来选木材,机器坏了,得重新换个支撑。”周应淮老老实实回答,默了两秒,又补充道:“刚才在那边听到你的声音,就过来看看。”
原本木材已经选好了,他是准备帮忙进行砍伐的,可隐隐约约听到有熟悉的女声在喊,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结果越听越不对劲,就跟众人打了个招呼,循着声音找了过来。
结果没想到,还真的是她。
“你怎么一个人上山?”说到这儿,周应淮不禁皱眉,山上危险重重,大男人都不敢独自上山,更别提一个小姑娘了,真不知道该说她胆子大,还是没长心眼。
“不不不,我是和我弟弟,还有他同学一起来的,但是不小心走散了。”程方秋生怕在他那儿留下一个没长脑子的坏印象,赶紧摆手否认。
闻言,周应淮想起来她之前好像确实在喊一个人的名字,便点了点头,随后便提议让她先跟着他去和大队长他们汇合,然后再找人一起去找她弟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谢谢两个字从她嘴里听到过太多次,周应淮对此已经快免疫了,闻言只是点了点头,转而率先迈步往回走。
一路上,她的话似乎格外多,吧啦吧啦就没停过。
“……”
“对了,淮哥你这么优秀,肯定已经结婚或者谈对象了吧?”
几句不咸不淡的交谈之后,她突然话锋一转,问了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
这个话题太过敏感,周应淮从中嗅出一丝不对劲,不动声色地偏头望了她一眼,从他的角度,只能瞧见她小半张侧脸,藏在秀发下的耳垂染上薄红,暴露了主人此时不平静的心情。
少女的羞赧就这么平铺在他眼中,无处遁形。
第9章
暗了眸色
对于女同志或明或暗的好感表达,周应淮原本还不懂,可经历的多了,也就隐隐约约能够分辨一二了。
更何况她对他的心思从未掩盖过,而刚才的那句问话几乎已经是明示了,他要是再不明白,那就算白活那么多年了。
但是他并没有在明南省结婚生子的打算,他目前只想好好表现,赶紧完成在厂内的工作指标,从而调到全国最大的机械厂。
回到京市大展宏图才是他的目标。
儿女情长,从来都不在他的人生规划当中。
所以对于他而言,明确拒绝才是斩断一切麻烦的最优选择。
轻车熟路的拒绝话术在嘴边绕了一圈又一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开不了口,随着他的沉默,原本轻松自在的气氛也变得有些紧绷。
或许是他的缄口不言已经给了答案,她的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下来,耳尖那抹艳红也在渐渐褪去。
“抱歉,是我越界了。”
再次开口的她,语气当中带上了一丝小心翼翼和无措,唇边勉强勾起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刺眼。
但这样应该是最好的结果,免得她抱着不该有的心思,越陷越深,未来只会更加伤心。
可周应淮心中却莫名觉得有些不是滋味,掌心被指尖压得通红,连带着微不足道的伤口也开始微微泛疼,他垂眸,倏然看见了那个用手帕系成的精致蝴蝶结。
漂亮俏丽,就如同诞生它的主人一样。
“我没有。”
话音刚落,刚刚还垂头丧气的小姑娘就猛地抬起了头,脸上也恢复了生机,眼角的笑意缓缓绽放开来,眯成一个月牙状。
“我也没有!”
腔调娇滴滴的,带着明艳的喜悦,让人忍不住跟着弯了唇。
等周应淮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又干了什么的时候,一切早已尘埃落地,他暗了眸色,责怪自己不该给人希望,可嘴巴张了又张,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甚至在脑海中又不自觉地将两人的话重复了一遍。
他没有,她也没有。
*
等到他们跟大部队汇合的时候,那棵树已经被完全砍了下来,大队长正带着人在清理树上的枝叶,好方便等会儿把树运下山。
“周同志,你回来了?”大队长孟信飞的视线先是落在周应淮身上,随后才瞧见跟在他身后的程方秋,一看到她,孟信飞的眉头就紧紧皱在了一起,“你咋在这儿?”
孟信飞皮肤黑,又高又壮,做事认真负责,事事为民,平时在村里很有威慑力,浓眉一皱,看上去格外唬人,程方秋缩了缩脖子,根本不敢撒谎,简单把前因后果给说了一遍。
这时候众人才注意到周应淮受伤的手臂。
“淮哥,你没事吧!”赵志高第一个冲到周应淮跟前,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个遍,没瞧出有什么大事,这才松了口气,随后又被他手臂上的蝴蝶结给勾去了注意力,惊讶道:“这你自己绑的?”
周应淮瞥了他一眼,随后侧了侧身子,躲开他的注视,淡声道:“我没什么事。”
话音刚落,那边就响起了孟信飞的大嗓门,他指着程方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愤愤骂道:“我早就在大会上强调过女同志在山上要注意安全,你倒好,几个人一起上山都能走丢,真是能耐的很!”
“还有你弟弟,等会儿见到人了,我也要批评批评他,怎么能让女同志落单!”
“要是你今天没碰到周同志,万一出个啥事,你让你父母怎么办?”
他说得口水四溅,程方秋连头都不敢抬,生怕被喷一脸,再说了,他是大队长,她在这个时候保持沉默才是最优解,让他数落数落又不会少块肉。
“程同志也不是故意的,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现在不是没出事嘛,大队长你快别说了,等会儿把人骂哭了怎么办?”
见程方秋楚楚可怜的模样,在场的人都有些不忍心,纷纷帮她说话。
孟信飞见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想到记分员跟自己说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拔高音量警告道:“对了,你可要加把劲,我看册子上,你每天都完不成任务,你少干一些,别人就要多干一些,这种消极行为不可取,要是再这样,月底大会上我可要拿你当典型了!”
一提到这个,孟信飞就气得横眉冷目,他有些死脑筋,平时最厌恶拖集体后腿的人,就比如像程方秋这样手无缚鸡之力,年年工分垫底的。
他原本就要单独找程方秋说事的,眼下两件事撞在一起,无异于直接撞在枪口上,说是倒霉透顶也不为过。
闻言,程方秋一张小脸顿时垮了下来,哀怨地瞧了孟信飞一眼,当即也顾不得这么多人在场会丢人丢份了,她忍不住为自己争取道:“大队长,我发誓真的不是我消极怠工,我也想为集体出力,多赚点儿工分为家里减轻负担。”
说完,她突然话锋一转:“可是你看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实在是干不了割猪草的活啊,你能不能给我换个适合我的活计?”
听见这话,所有人都下意识地朝着她的身体看过去,确实如她自己所说,是小胳膊小腿,又细又长,估计他们使使力道都能轻而易举将其折断。
但是,虽然整体偏瘦,可她身材高挑,该有的地方都有,瞧瞧那饱满的胸,纤细的腰,挺翘的臀……
每一处都长得刚刚好,看上去赏心悦目,要是哪天能尝尝,就真的应了那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可是这种事情想想就行了,在萍乐村谁不知道程方秋眼光高?普通乡下汉子根本入不了她的眼,而来自省城的技术员们又看不上她,他们只想风流,不想负责,他们要娶的是门当户对的城里姑娘,而不是空有美貌的乡下村姑。
两相矛盾,注定落空。
孟信飞上上下下将程方秋打量一遍,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可是……
“程方秋你这思想就有问题,要是人人都跟你一样,都想干适合自己的轻松活计,那田里岂不是乱套了?我们要克服困难,而不是避开困难。”
他嘴里的大道理一堆又一堆,听得程方秋脑袋疼,她瘪瘪嘴,暗暗叹了口气,看来换个活计的事情要吹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保持沉默的周应淮突然开了口:“大队长,我记得你昨天跟我说给我们做饭的婶子因为摔伤了腿,要多加一个人帮忙?”
他点到为止,很快就有脑筋转得快的人接上,“我看程同志就不错,她给咱们做饭送饭,干活都更有劲!”
一群大老爷们你一句我一句,成功打乱了孟信飞的思绪,他呐呐道:“这咋行,她看着像是会做饭的?”
“我会!”眼看着大家都把饭喂到嘴边了,程方秋哪有不张嘴接住的道理?
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直是独居状态,因为吃不惯西餐,所以便请了国人阿姨上门做饭,但阿姨偶尔有事不能来的时候,她也会自己照着食谱上做,所以简单的中餐她是会的,甚至还学了几道拿手招牌菜,只要吃过的人都说好。
对于下厨她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如果跟下地干活比,那她还是更愿意待在厨房里的。
“大队长,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程方秋学着孟信飞的语气小声吐槽了一句。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让孟信飞有些挂不住脸,但面对这么多技术员帮忙说情,他就算再不情愿,也只能给这个面子,松口道:“那你明天早上来大队找我报到。”
有一点没说错,程方秋虽然干啥啥不行,但是长得漂亮啊,那群年轻后生血气方刚的,都想博美人一笑,但凡有她在的地方,一个比一个干活积极,工作效率都翻一倍。
刚好修路工程赶进度,有她在,就相当于一针强心剂,算是有保障了。
得了孟信飞点头,程方秋一双桃花眼瞬间明亮起来,好半响才勉强压下心中的激动,缓缓抿唇一笑,眸光控制不住地朝着周应淮所在的方向看去。
她不傻,知道要不是他那一句神来之笔,估计她还是割猪草的命。
周应淮对上她感激的视线,愣了两秒,然后才挪开,跟着赵志高一起去处理木材。
大队长交代两个人结伴去找程学峻二人,然后也投入了清理木材的工作当中,程方秋见她也帮不上什么忙,站在一旁还碍手碍脚,干脆找了个稍微干净的地方坐着。
没多久,那两人就将程学峻他们带了回来,姐弟二人再见,都忍不住后怕,凑在一起说了很久的话才缓了过来。
就跟大队长说的一样,要是程方秋没碰上周应淮,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山中危险,可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跟大队长他们打过招呼后,程方秋三人就先行下山了,等到了山脚下,程学峻才揭开背篓上的大叶片,露出里面被绑的严严实实的野鸡。
“等会儿宰了给先进分一半,其他的都是咱家的。”程学峻有些得瑟地挑了挑眉头。
程方秋瞪大眼睛,没想到这两个少年还真有两分本事,居然能捕到野味,还是这么一只大肥鸡!她发自内心夸了两句,他们脸上便露出了掩盖不住的意气风发,随后将怎么捉到的过程都说了一遍。
话毕,程学峻有些愧疚道:“要不是为了逮它,我们也不会走远,差点儿害了姐姐你,我下次肯定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在山上了。”
他的懊恼是切切实实的,程方秋摸了摸他的头,“我自己也不够谨慎,这事怪不到你们两个头上,下次小心就是了。”
她不想就着过去的事情再去争辩谁对谁错,她现在只想回去炖上美味的松树菌鸡汤!
第10章
说亲
“夕梅妹子,那我们就这么说好了,等有了合适的人选,我第一时间通知你。”李二婶笑着将人送到院子门口,后者也满脸笑意地应道:“行,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
又简单寒暄了几句,丁夕梅便告辞离开了。
在她走后,李二婶唇边的弧度缓缓下降,眸中竟浮现出了一丝愁意,平时只要有长得秀气周正的姑娘来找她说亲,她都是笑得合不拢嘴的,因为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只要把消息散出去,上赶着抢娶的人能从她家排到村口去。
不用怎么折腾就能凑成一门婚事,她这个媒人还能从中获得不少好处,怎么看怎么划算。
更况且这还是村里数一数二顶顶漂亮的程方秋,十里八乡哪个小伙子不惦记着?随便拉个男人问问,估计就没有不想娶她的。
可坏也坏在这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太招人了,比起那种小漂亮的女孩子,她反而不好找婆家,因为这年头各家各户娶媳妇儿想的都是家里能多个能干活,又能生孩子的!
漂亮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的。
程方秋那种,一看就是要好好娇养着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娶回去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村里十个家庭里面,九个穷,饭都吃不上了,娶个花瓶回去摆着,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后悔的地方还多着呢。
再说了,古往今来,婚姻大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现在流行那劳什子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在乡下,这都是屁话。
娶媳妇,嫁男人,那都是父母说了算,个人意愿没那么重要。
而长辈们大部分都不喜欢程方秋那种狐狸精长相的,一看就是搅家精,婆媳关系本就难处理,她一进门,这家里还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吗?儿子被吹吹枕边风,这个家就得散!
最重要的是,她要是想一枝红杏出墙去,简直太容易了,不好好看着,什么时候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所以说,这事难办!
要不是丁夕梅给她提了一篮子黄豆,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下来。
李二婶正烦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侄子李健平从院子后面探出头来,一脸好奇地指了指丁夕梅离开的方向,开口道:“姑姑,婶子来你这儿有啥事啊?”
从丁夕梅踏进隔壁院子开始,他就知道了,一直抓心挠肺地在墙角偷听着,只是她们说话声音小,他什么也听不见,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走了,他才敢出来打听打听情况。
“还能有啥事啊,找我给她姑娘说亲呗。”提到这儿,李二婶就叹了口气,下意识地直接说了出来,刚说完便暗道不好,但已经晚了。
只见李健平挺直腰身,脸上冒出狂喜,激动道:“真的?婶子她愿意给方秋妹子找男人了?”
或许是这话说的太过糙了些,李健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随后冲着李二婶笑得满脸讨好:“姑姑你要是能把方秋妹子说给我,你就是我第二个娘,下半辈子我都孝敬你!”
话毕,又急切道:“你可不能偏心啊,我是第一个知道这事的人,二哥四弟他们要是找你,你得拒绝了。”
听见李健平的话,李二婶简直哭笑不得,同时又更愁了,真不知道程方秋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一个两个都跟中毒似的迷恋她!先不说村里其他年轻小伙子,就说家里的这些亲戚,万一每个都像李健平一样来找她,吵都吵死了。
“你先别说这些大话,你爹娘早就表明态度了的,他们不同意!你啥时候把他们说服了,再来找我。”李二婶冲着他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屋子,独留李健平在原地抓耳挠腮。
她得好好琢磨哪户人家能跟程家成个好姻缘。
丁夕梅可说了,男方得家世清白,老实有上进心,长得还要周正……
这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关键还是得双方看对眼。
*
这边,丁夕梅从李家回来后,先是把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又将一家人的衣服给洗好晾好,才坐下休息会儿。
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两个孩子从外面回来了。
她抬头看看了天色,有些诧异地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说来话长了,等会儿再跟您说。”程方秋神神秘秘地拉着丁夕梅进了厨房,然后指挥程学峻拿出木盆和簸箕,将两个背篓里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倒了进去。
丁夕梅看见那半只野鸡的时候,嘴巴微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旁那如同下雨一样哗啦啦进了簸箕里的松树菌!黄色的圆滚滚小伞,瞧着喜人极了。
她惊讶地捂住唇:“这全都是你们在山上搞到的?”
两兄妹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见丁夕梅高兴,才敢把两人分开,差点儿在山上走丢的事情说出来,但虽然有了前面的铺垫,丁夕梅却依旧是又惊又怕,先是关心了一下两人的安危,然后才黑着脸将他们都教训了一顿。
见还是没躲过一顿骂,程方秋和程学峻对视一眼,暗暗吐了吐舌头。
“娘,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嘛,快喝喝水润润嗓子。”程方秋狗腿地倒了一杯水,掐着嗓子,柔柔的腔调像是裹了蜜一样,让人火气都不自觉地消失了大半。
丁夕梅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接过水喝了一口,但还是忍不住道:“要不是周同志及时赶到,那条蛇……”
“是啊,多亏了周同志,所以我准备亲自下厨做个汤给他送过去。”听见丁夕梅说这话,程方秋赶紧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你今天要做饭?”丁夕梅和程学峻闻言不约而同地喊叫出声,满脸的不可置信。
农村女人就没有几个不会做饭的,原主的手艺也还可以,但是她极少下厨,平时都是等着吃,顶多打打下手,除了农忙的时候迫不得已进厨房以外,平时都不会主动做一次饭,所以在听到她要进厨房的时候,两人都是比较惊讶的。
说完,停顿两秒,盯着他的眸子补充了一句:“多说一些,就更好了。”
她的小动作被周应淮全然收进眼底,指腹互相摩挲两下,脑海中反复回荡着她最后说的那句话,莫名觉得有些意味深长。
像是她想要和他多待一会儿而故意强调的说辞。
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周应淮自己狠狠唾弃了一番,何时他也变得如此轻浮自恋了,说起来,两人满打满算见过的面也不超过三次,他又不是天神下凡,何德何能让人家女孩如此惦念?
望着她清澈动人的桃花眼,周应淮默默挪开了视线,耳尖因为心虚而染上一丝薄红,深吸一口气,调整好心态后方才指着开始工作起来的庞然大物进行解说。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声音磁性清润,挖掘机产生的杂音太大,他不得不提高音量,尾调上扬,自带一股缱绻味道,好听到让人心醉。
说到专业性的词句,周应淮的表情格外认真,从程方秋这个角度望过去,瞧见的便是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他就像是在跟下属开会一样,全程一丝不苟,没有半分松懈和玩笑。
这是他的事业,也是他的热爱。
相对而言,程方秋就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他说的那些话她只听进去了一半,本来她是打算好好听的,以便以后两人能更有共同话题,可是耐不住他那张脸,那副嗓子生得太过惑人!
就算再想专注,也改变不了注意力被勾走的结局。
她的心不在焉太过明显,周应淮收了话头,扭头朝着她看过去,后者缩了缩脖子,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被他瞧得慢慢浮现出些许的不好意思。
明明提出对挖掘机感兴趣的人是她,不好好听的人也是她,但是偏偏他就对她生不出气来。
周应淮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已经讲完了。”
言外之意,便是你可以走了。
但是程方秋却没有挪动脚步,她抿了抿唇,脸上闪过一丝犹豫,然后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深吸一口气,“上次的事,我一直想跟你当面再说一声谢谢。”
“不用……”周应淮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他的话,郑重开口:“太谢谢你了。”
掷地有声的话语说明了主人的真心实意,她满腹感激,周应淮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头应下,顺便提醒了一句,“下次在河边要小心些,尤其是雨后泥土松软,容易打滑垮塌。”
说完,就见面前的女孩眸光倏然亮了起来,随后耳边响起似有似无的低声喃喃,“淮哥在关心我?”
这话太过有歧义,周应淮不知所措地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接,索性当作没有听见。
“你救我这件事情,虽然别人都不知道,但是我却牢牢记在了心里,我知道淮哥是一个见义勇为的大好人,可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没什么可以拿来感谢你的。”
说到这儿,程方秋垂下了头,有些落寞,那双桃花眼雾蒙蒙的,望一眼,就忍不住沉陷进去,周应淮不敢多看,只能也低下了头。
“别这么说,我救你也不是为了什么。”
两人再见之时,不约而同地当作之前从未见过,毕竟落水被救这种事情放在这个年代,实在称不上“佳话”二字,甚至如果被搬到台面上,用无妄之灾四个字来形容也不为过。
牵扯到两个人的名声,还不如当作从未发生过。
闻言,程方秋没再就着这件事情继续说下去,而是笑着转移话题,“对了,我叫程方秋,住在村西边,如果你在村里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话,都可以找我。”
“时间不早了,我就先走了,下次见。”
她冲着他挥了挥手,然后又跟挖掘机里的赵志高打了个招呼,便小跑着离开了。
“方秋妹子走了?”
“回去了?晚上还来吗?”
“真受欢迎。”耳边传来赵志高的感叹,让周应淮将视线从那道倩影身上收回来,他默默在心里附和一句。
确实受欢迎。
这边拎着饭盒回家的程方秋因为顺利接触到了周应淮,所以心情还挺不错的,就连面对讨人厌的大太阳都没那么烦躁了。
只是这次之后,一连几天她都没能找到机会和周应淮说上话,原本还算高昂的激情顿时像是被泼了一盆冷水,从头凉到尾。
尤其是这么多天,每天重复地割猪草,她都快被折磨疯了,又累又热,晚上躲在被子里都不知道偷偷哭几次了,只觉得这种一眼望到头的苦日子没法过下去了!还不如躺在家里啃老呢!
只是让她在程家白吃白喝,她实在抹不开脸,啃老的“躺平”方式,无异于是另一种精神折磨,思来想去,她还是选择继续把活干下去,只盼望着早点拿下周应淮,能进城过好日子。
转眼间来到休息日,难得能睡个懒觉,程方秋一觉睡到大中午才起来,洗漱完毕后就直接吃午饭,丁夕梅心疼她这段日子消瘦了不少,还给她煮了个荷包蛋。
白白嫩嫩的蛋白裹着汤水咬进嘴里,好吃得差点儿让她落泪。
她在后世各种挑剔星级餐厅时,绝对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能为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荷包蛋红了眼眶,真是世事难料!
“这周同志还真厉害,那么多人都拿那机器没法子,他捣鼓两下,就好了,真是神了。”
好不容易到了休息日,程保宽也能回家和大家一起吃上一口热饭了,他对修路工作上的事情侃侃而谈,勾得丁夕梅和程学峻舍不得错过丁点儿精彩瞬间。
程方秋对此兴致不高,唯独在听到有关周应淮的消息时,会竖起耳朵认真听一会儿。
啧啧,真不愧是书中大佬,对一切疑难杂症都能游刃有余的解决。
能力出众,担的责任就越大,这段时间修路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再加上其他公社也有不少问题出现,不少人都来向周应淮取经,所以他几乎天天都忙得团团转,根本没有多少空闲时间。
但今天是休息日,停工停产,他估计能喘口气了。
想到这儿,程方秋眼珠子转了转,还没想好该怎么去周应淮面前冒个泡,注意力就被程学峻给吸引了,他放下碗筷,趁着程保宽和丁夕梅说话的空隙,偷偷摸摸从角落里拿上背篓和镰刀就想往外跑。
这样子,一看就有鬼。
“干什么去呢?”丁夕梅比程方秋更快问出来。
这句话成功止住了程学峻的脚步,见偷跑失败,他回头嘿嘿一笑,“和同学约好了上山摘野莓子,上次我姐不是说挺甜的嘛,我就想多摘一些。”
闻言,程方秋似笑非笑地对上程学峻冲着自己挤眉弄眼的表情,慢悠悠拆台道:“还好吧,这两天不太想吃。”
“姐!”程学峻有些慌了,他着急地提高声音喊了一声程方秋,后者揉了揉耳朵,“在呢。”
经过这几天的相处,程方秋还挺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弟弟的,他脾气好,是个姐控,基本上姐姐说什么,就是什么,让往东绝对不往西,让坐下绝对不站着。
唯独就是喜欢在闲暇时间上山下河地玩。
但是这也不是什么缺点,人嘛,短短几十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活得潇洒自在就行,更何况他玩归玩,并没有耽误正事,该读书的时候读书,该玩的时候玩,什么时间点做什么事情,他心里都有数。
可是偏偏程学峻喜欢往深山里钻,他也是个有本事的,总能弄些野鸡野兔之类的回来,但是再怎么样,那可是深山!存在的危险不知几许,万一运气不好,遇到的不是可以打牙祭的小动物,而是豺狼虎豹呢?
再者,夏天蛇虫鼠蚁的也不少,如果被咬了,可有的难受,所以平时家里都拘着程学峻,不让他上山下河,尤其是在连续大雨后,更是看得紧。
算起来,除了上次他放学回来途中上山摘了一次野莓子以外,他已经许久没上过山了,这下到了休息日,他定是心痒痒,忍不住了才想偷偷上山的。
谁曾想被抓个正着,这下惨了。
第7章
闷哼
“不许往山上跑,跟你同学去说一声,然后回来多看看书,离你期末考试就一两个星期了,刚好静静心。”
丁夕梅一锤定音,断了程学峻的念想。
“啊?”程学峻垂头丧气地瘪了嘴,清秀的脸上满是失落,他站在原地不舍地看着背篓和镰刀,好半响都没能将其送回原位。
见状,程方秋倒有些不忍心了,犹豫两秒后还是帮忙说了句话,“我觉得就在村子附近逛逛,不往山里面走就行了,学峻平时学习都挺努力的,不差这一两天,再说了他跟同学早就约好了,临时爽约也不好。”
程方秋的话不无道理,丁夕梅也听进去了,她扭头看向程学峻那可怜兮兮的小模样,不由迟疑了起来。
“娘,以前往深山里去都是有田牛哥在,现在就我们几个学生娃娃,谁敢去啊。”程学峻先朝着程方秋投去了感激的目光,然后才跑到丁夕梅身边软硬皆施,“求求你了嘛,我保证就这一次,就一次。”
田牛是村里调皮捣蛋的一把手,读了小学就没读了,向来是男孩子里面带头搞事的领头人,谁也拿他没办法。
一个月前县里招兵,他家里抱着死牛当作活牛医的心思帮忙报了名,结果还真给选上了,自此村里就少了一名踢天弄井的活阎王,这让许多人都松了一口气,同时又羡慕起他的好运道!
真是麻雀变凤凰,眨眼间人人嫌的讨厌鬼就变成吃国家饭的军人了!
女儿和儿子一条心说话,丁夕梅动摇了,要不是她和程保宽今天都有要事要办,肯定就陪着孩子一起上山了。
想到这儿,丁夕梅不由看向了程方秋,后者对上前者的视线,就知道坏了,连忙摇头道:“我不去!”
她还要想着法去找周应淮呢,怎么可能跑山上去。
“我一个人能行,姐跟去也没什么用。”
臭小子怎么说话呢?什么叫做她跟去也没什么用?她帮忙说话,还遭了贬低,气得程方秋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刚想开口搅黄了这件事,就听程学峻继续道:“今天山上可热闹了,省城来的那帮技术员也要上山,听说有台机器坏了,要去选木材修。”
一听到技术员三个字,程方秋一双眼睛就亮了起来。
“娘,你就放心吧,这小子我帮你盯着,绝对不让他往深山里跑。”义正言辞的拍了拍胸脯,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
虽然有些惊讶程方秋的临时变卦,但是听到她点头,丁夕梅也松了口气,“行,有你在我就放心了,路上注意安全,天黑之前一定要回家。”
丁夕梅叮嘱两句,目送他们离家后没多久,她也出了门,直奔村东边李二婶家中,李二婶本名李丽芬,是村里出了名的会来事,十里八村就没有她不认识的人,谁家要说亲,找她就对了!
*
村子附近的山不高不矮,一座连着一座,不熟悉周围环境的人很容易就会迷路,就连本地人都不敢往深处去,所以大多数人都只是在附近的山头转悠。
迈进山林间,灼热的阳光都弱了许多,路边的青草时不时拂过裤脚,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痕迹,越往里走,周边的树木也就越笔直粗壮。
不管程学峻他们的目的一开始是什么,在有了程方秋的加入后,这一趟的目的就只能变成找野莓子。
程方秋害怕被虫咬,长袖长裤一个也不落下,腰间还挂了一个塞满各种驱虫草药的布包,这还是她在问过村医后自己捣鼓着做的,针线歪七扭八的,根本入不了眼,丑是丑了点儿,管用就行。
“你姐怎么跟来了?”姚先进和程学峻一起走在后面,望着前方拿着粗木棍神情专注挑开野草的程方秋,赶紧抓准机会压低声音问道。
闻言,程学峻只好把前因后果都给说了一遍,最后垂头丧气道:“今天是捉不了野鸡了。”
两人对视一眼,均叹了口气。
这一幕恰好落进程方秋的眼中,她挑起眉头,“嘀嘀咕咕什么呢?”
“没什么,没什么。”对于这个比自己大了好几岁的姐姐,两个小男孩都不敢造次,连忙笑着摆了摆手,连连重复了两遍,像是在努力证明清白。
程方秋狐疑地瞅了他们好几眼,才收回视线继续往前走去,山路崎岖,并不好走,她每一步都迈得格外稳健,生怕一个不小心踩空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这年头能吃得起正经水果的人家少之又少,各种野果子便成了村里大人小孩难得的零嘴美食,村子附近的山头几乎都被薅光了,要再稍微往里面走一些,碰碰运气才能遇到能吃的东西。
但是程方秋现在对吃食不感兴趣,她只关心今天能不能在这山里面碰上周应淮。
可是没过多久,她就自己打了自己的脸。
“松树菌!”
几人路过一片松树林,程方秋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埋在松针下面露出半截的黄色小伞,她冲上前拿木棍刨开周围的落叶,蹲下来认真一看,彻底确定这就是能香到让人流口水的松树菌!
她刚成年的时候被朋友们拉去国内有名的峡谷野外露营过,其中有一项项目就是当地导游带着他们去采摘野生蘑菇和果子,所以她才会认识这玩意。
就算时隔许久,她仍旧记得那口齿留香的菌汤,不光味道鲜美,更是营养丰富,而且最关键的是平时都吃不到,是个新鲜东西。
这么多天都吃着重复的菜食,程方秋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眼下也顾不得松树菌上面的泥土会脏了手,她赶紧眼疾手快地将其摘了下来,不管怎么样,晚上她一定要加餐,为自己改善伙食!
又想到导游曾经说过,只要发现了一个松树菌,那么在周围肯定还有第两个,第三个,第四个……
她仔仔细细地在附近搜寻起来,没几秒就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丛松树菌,大的小的,一家老小都在这儿了,胖嘟嘟圆滚滚,一看就很好吃。
程方秋采菌子采得起劲,还招呼另外两个人一起采,全然忘记了来这儿的目的。
“姐,这松树菌得配着肉炖汤才香,我和先进去搞个陷阱,看能不能捕只野鸡野兔的?”程学峻采了几个菌子,眼珠子就咕噜咕噜转了起来,跟姚先进商量了几句,就扭头冲着专心采菌子的程方秋建议道。
说是建议,其实用诱惑二字来形容更为贴切。
毕竟没有人能拒绝吃肉的快乐!
程方秋犹豫了一会儿,觉得布置个陷阱也没有什么危险,就点头同意了,但想起丁夕梅的叮嘱,她不免警告道:“就在这附近,要是我喊你们没答应,就别怪我回去告状了。”
“姐你就放心吧,我们心里都有数。”程学峻和姚先进就像是终于获得了自由的飞鸟,三两下就蹦跶得没影了,好在程方秋喊一声,他们就回一声,是真的没走远。
程方秋不由笑着摇了摇头,哪能不明白这些小男孩的心思,他们不是非要干些危险刺激的事情来彰显自己的本事和叛逆,谁都不傻,玩命的事情根本不会干。
无非是平时憋坏了,就想往外面跑,不管干点儿啥,都比待在家里强。
尤其是这个年纪的孩子,玩心最重,一天不撒野,心就痒得慌。
收回视线,程方秋继续跟松树菌作战,只要一想到这些黄橙橙的小东西不久后就能变成一道美味,她浑身都充满了用不完的力气,越干越勇,没一会儿就装满了半个背篓。
只是等她想起来查岗的时候,人已经不知道身处何处了。
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程方秋懵了,松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采菌子陷入痴迷状态,不知不觉中竟然走远了,她尝试性地喊了几声程学峻和姚先进的名字,没有任何回应。
树林茂密,嗓音淹没在参天的枝桠之间,产生微弱的回应,也就是这个时候程方秋突然意识到其实她的声音根本就传不了多远。
她慌了,又提高音量喊了几遍,依旧一片寂静无声。
对松林不熟悉让她根本不敢乱跑,万一跑错方向跑进深山了,那可就真的完蛋了,思及此,程方秋深吸一口气,在心中暗骂自己大意的同时,也在平复慌张的心情,越是这种时候,越是应该保持冷静。
但是待在原地等死也不是程方秋的性格。
她提着背篓,开始理智分析,视线在附近转悠了几圈后,她发现地上的泥土都比较松软,但凡她走过的地方都留下了些许痕迹,通过脚印和被踩得塌软的野草,可以大致推演出她是从哪个方向过来的,只要一边顺着往前走,一边呼喊人,应该就能和程学峻他们会合。
打定主意后,她就开始原路返回,没走几分钟就听到斜上方有些许动静传来。
“程学峻你……”
程方秋欣喜的声音还没有完全说出口,就止在了嘴边,紧接着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无比,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倏然脚下传来枯树枝断裂的脆响,那抹身影像是察觉到了什么,下一秒就朝着她所在的方向而来。
她被吓得扭头就跑,只觉得浑身发冷发颤,两条腿都是软的,要不是强大的恐惧逼着她前进,她恐怕早就摔倒在地了。
眼看马上就要追上来了,程方秋一咬牙,一闭眼举起手中的背篓就朝着身后砸了过去,可是预想之中的情景没有发生,反而耳边传来了一道痛苦的闷哼声。
第8章
炙热的呼吸
程方秋惊得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张熟悉的俊脸。
不同于平日的冷静,此时他剑眉紧皱,倒抽了一口凉气,偏头去察看肩膀和手臂上的伤口。
她当时被吓坏了,用了十成十的力道,竹编的背篓就这么直愣愣地朝着他打过来,要不是他反应快,用胳膊挡住了一部分,估计遭殃的就是他的脑袋了。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有条蛇在追我。”
程方秋知道自己把人误伤了,脸上闪过一丝愧疚,连忙上前一步跟着去看他手臂上的伤,表明歉意的同时眼珠子也在四处转悠着,生怕那条大蛇会从哪个角落里扑出来咬她一口。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只见不远处的杂草堆里躺着一条棕黑和黄色相间的大蛇,粗壮的身躯从中间被斧头一分为二,血淋淋的一幕让她不由瞪大了双眼。
那条蛇还没死透,上半身蠕动着,离她不足半米远。
程方秋哪里见过这样的场景,当即吓得尖叫出声,林子里的飞鸟惊得四处乱飞,她六神无主,下意识地去抓身前人的衣领,整个人往他怀里钻去。
“还活着,活着!”
少女温热的呼吸喷洒在锁骨处,两团柔软更是在他胸前蹭来蹭去,不断点火摩擦,就算意志力再坚定的人此时也不禁红了耳尖。
周应淮没想到她的反应这么大,拧眉的同时,顾念到她还是个小姑娘,还是压抑着脾气,软声道:“已经死了。”
话毕,停顿两秒又补充道:“菜花蛇,没毒。”
男人的嗓音不知不觉已经变得低哑,温柔的语调性感又好听,要是放在平时,程方秋身为半个声控肯定要好好欣赏一番,但此时她魂儿都快被吓丢了,哪有心情去听他好好说话?
要知道她平生最怕的就是蛇这种冷血动物,滑溜溜的,浑身长满了鳞片……
“我害怕。”水灵灵的桃花眼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像是能望进他心里去,委屈的模样实在让人对着她生不了火气。
周应淮抿了抿唇,低头看了一眼她眼眶里打转着的泪珠,拉着她远离了“案发现场”,瞄了一眼已经停止动弹的蛇,安抚道:“没事了,现在是真的已经死了。”
程方秋没有勇气再往那边看上一眼,但是对于周应淮的话,她还是相信的,他也没有骗她的必要,顿时松了一口气,理智也渐渐回笼,就在这个时候,她才发现两人的姿势过于亲密,简直都快贴在一起了!
她上山来就是为了在周应淮面前冒个头,刷刷存在感和好感度的,结果没想到居然让他撞见了她这么没出息的一幕,简直丢脸死了。
但好在因祸得福,让他们两个近距离接触了一次。
程方秋视线在他红透的耳尖和脖颈上转了转,唇角微微向上勾起,适可而止地主动撒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嘴上不忘解释道:“我小时候差点儿被蛇咬过,所以很怕蛇……”
她抿了抿下唇,像是在犹豫着什么,最后还是咬牙小声开了口,“你会不会觉得我大惊小怪,这么大的人了一点儿都不稳重?”
说完,她忐忑不安地绕着手指,时不时拿余光瞄他,似乎格外在意他的看法。
周应淮将一切都尽收眼底,其实他觉得她没必要在意旁人的看法,他怎么认为又有什么重要的?可是话到嘴边又硬生生地转了个弯,沉声道:“每个人都有害怕的东西,这很正常。”
非常官方的一句回答,但却让面前的女孩重重松了口气,她白皙的小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但紧跟着,那笑容缓缓消失。
“你流血了!”
刚才她的注意力都被蛇给吸引了过去,以至于都忘了周应淮被她砸伤的事情。
程方秋懊恼地拍了一下额头,她怎么能只顾着勾搭他而忘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呢?简直太没良心了!
心虚,愧疚,感激,几种情绪交杂在一起,让她顾不得其他,连忙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臂,想要仔细瞧瞧,但是他生得太高,她就不得不踮起脚尖才能看清他位于手臂最上方,靠近肩膀的伤口。
两人之间的距离在不知不觉中越靠越近。
“疼不疼?”
女孩的嗓音轻柔,像是夏日飘来的一阵凉风,落在耳边舒服又深刻,周应淮不自觉地摩挲了一下指腹,事发突然,让他在木楞之下,没能第一时间挣脱开她的手。
但嘴比脑子快,一句“不疼”在无意识之中脱口而出。
“怎么会不疼呢?”她眉头紧皱,娇嗔他的一眼妩媚动人。
背篓上面有竹片倒刺,划伤了他胳膊上的皮肤,渗出了些许鲜红的血液,一滴一滴砸在地上,在泥土之上开出妖冶的花,好在肩膀和脖颈没有被划伤,只是被砸红了一大片,但看上去还是有点儿严重。
越是看得仔细,她眼尾的那抹红就越发刺眼。
这还是她第一次伤人,说不害怕,不惊慌,肯定是假的,六神无主的情况下,让她脑子有些混乱,手足无措半天才想起来兜里有干净的手帕可以用来止血,于是她马不停蹄地从兜里拿出干净的手帕,想帮他把血擦一下,结果刚碰上去,就被他躲开了,她木讷地抬起头,眸中满是不解。
“没什么大事,我,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在机械厂上班,被各种机器弄伤都是家常便饭,再大的伤他都受过,所以这还真不算什么,就只是流点儿血,看着吓人罢了,再说了她又不是故意的,姑娘家在山里碰见大蛇,被吓傻,那是再正常不过。
他根本就没有怪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其实,更让他感到无措和为难的,当属她不经意间的靠近和触碰,她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皂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药草香,发丝随着风轻轻拂过,每每落在他的脖颈处都能带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旖旎和痒意。
他微微抬起眼,恰好撞进她迷茫又满含担忧的漂亮瞳孔之中,浅褐的颜色似乎带着钩子,轻而易举就能搅乱人的心神,他眉头顿时皱得更紧了,堪堪避开,又发现自己的手臂还被她握在掌心。
柔软的触感一下又一下灼烧,烫的他无法保持平日的理智和清醒,睫毛颤了颤,一丝不自在在面上荡漾开来,他不动声色地挣扎开她的触碰,接过帕子,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半寸,拉开两人已经近在咫尺的距离。
只是刚喘口气,她又凑了上来,“还是我来吧,你自己不好弄。”
伤到的地方比较刁钻,他试了一下,的确不好擦拭,正准备随意擦两下,等下山回去了再细致处理,但是她却看不下去了,“都是因为我,你才会受伤的,请不要跟我客气。”
话毕,她抢过他手中的帕子,手脚麻利地擦血包扎,一气呵成,都没给他反应的机会。
在后世的时候,她偶尔会给包包绑上丝巾作为装饰,所以对各种蝴蝶结的打法都很熟悉,这会儿帮他包扎的时候也就顺便绑了一个蝴蝶结上去。
男人小麦色的肌肤和浅色的可爱蝴蝶结形成鲜明对比,让周应淮忍不住多看了两眼,随后才开口道:“谢谢。”
“是我该谢谢你才对,要不然我肯定被蛇咬了。”程方秋有些后怕地拍了拍胸口,就算那条蛇已经凉透了,但是只要一想到不久前它还直起身子吐着蛇信子冲自己快速而来,浑身的汗毛就竖了起来。
她咬住下唇,深呼吸好几次才稳住情绪,脑海中也想起了别的事情。
“你怎么会在这儿?真巧。”
虽然她上山就是为了他,但是能这么凑巧地遇见,这是她没想到的。
“和大队长他们一起上山来选木材,机器坏了,得重新换个支撑。”周应淮老老实实回答,默了两秒,又补充道:“刚才在那边听到你的声音,就过来看看。”
原本木材已经选好了,他是准备帮忙进行砍伐的,可隐隐约约听到有熟悉的女声在喊,便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结果越听越不对劲,就跟众人打了个招呼,循着声音找了过来。
结果没想到,还真的是她。
“你怎么一个人上山?”说到这儿,周应淮不禁皱眉,山上危险重重,大男人都不敢独自上山,更别提一个小姑娘了,真不知道该说她胆子大,还是没长心眼。
“不不不,我是和我弟弟,还有他同学一起来的,但是不小心走散了。”程方秋生怕在他那儿留下一个没长脑子的坏印象,赶紧摆手否认。
闻言,周应淮想起来她之前好像确实在喊一个人的名字,便点了点头,随后便提议让她先跟着他去和大队长他们汇合,然后再找人一起去找她弟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谢谢两个字从她嘴里听到过太多次,周应淮对此已经快免疫了,闻言只是点了点头,转而率先迈步往回走。
一路上,她的话似乎格外多,吧啦吧啦就没停过。
“……”
“对了,淮哥你这么优秀,肯定已经结婚或者谈对象了吧?”
几句不咸不淡的交谈之后,她突然话锋一转,问了一个出乎意料的问题。
这个话题太过敏感,周应淮从中嗅出一丝不对劲,不动声色地偏头望了她一眼,从他的角度,只能瞧见她小半张侧脸,藏在秀发下的耳垂染上薄红,暴露了主人此时不平静的心情。
少女的羞赧就这么平铺在他眼中,无处遁形。
第9章
暗了眸色
对于女同志或明或暗的好感表达,周应淮原本还不懂,可经历的多了,也就隐隐约约能够分辨一二了。
更何况她对他的心思从未掩盖过,而刚才的那句问话几乎已经是明示了,他要是再不明白,那就算白活那么多年了。
但是他并没有在明南省结婚生子的打算,他目前只想好好表现,赶紧完成在厂内的工作指标,从而调到全国最大的机械厂。
回到京市大展宏图才是他的目标。
儿女情长,从来都不在他的人生规划当中。
所以对于他而言,明确拒绝才是斩断一切麻烦的最优选择。
轻车熟路的拒绝话术在嘴边绕了一圈又一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开不了口,随着他的沉默,原本轻松自在的气氛也变得有些紧绷。
或许是他的缄口不言已经给了答案,她的情绪肉眼可见的低落下来,耳尖那抹艳红也在渐渐褪去。
“抱歉,是我越界了。”
再次开口的她,语气当中带上了一丝小心翼翼和无措,唇边勉强勾起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刺眼。
但这样应该是最好的结果,免得她抱着不该有的心思,越陷越深,未来只会更加伤心。
可周应淮心中却莫名觉得有些不是滋味,掌心被指尖压得通红,连带着微不足道的伤口也开始微微泛疼,他垂眸,倏然看见了那个用手帕系成的精致蝴蝶结。
漂亮俏丽,就如同诞生它的主人一样。
“我没有。”
话音刚落,刚刚还垂头丧气的小姑娘就猛地抬起了头,脸上也恢复了生机,眼角的笑意缓缓绽放开来,眯成一个月牙状。
“我也没有!”
腔调娇滴滴的,带着明艳的喜悦,让人忍不住跟着弯了唇。
等周应淮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又干了什么的时候,一切早已尘埃落地,他暗了眸色,责怪自己不该给人希望,可嘴巴张了又张,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甚至在脑海中又不自觉地将两人的话重复了一遍。
他没有,她也没有。
*
等到他们跟大部队汇合的时候,那棵树已经被完全砍了下来,大队长正带着人在清理树上的枝叶,好方便等会儿把树运下山。
“周同志,你回来了?”大队长孟信飞的视线先是落在周应淮身上,随后才瞧见跟在他身后的程方秋,一看到她,孟信飞的眉头就紧紧皱在了一起,“你咋在这儿?”
孟信飞皮肤黑,又高又壮,做事认真负责,事事为民,平时在村里很有威慑力,浓眉一皱,看上去格外唬人,程方秋缩了缩脖子,根本不敢撒谎,简单把前因后果给说了一遍。
这时候众人才注意到周应淮受伤的手臂。
“淮哥,你没事吧!”赵志高第一个冲到周应淮跟前,上上下下将他打量个遍,没瞧出有什么大事,这才松了口气,随后又被他手臂上的蝴蝶结给勾去了注意力,惊讶道:“这你自己绑的?”
周应淮瞥了他一眼,随后侧了侧身子,躲开他的注视,淡声道:“我没什么事。”
话音刚落,那边就响起了孟信飞的大嗓门,他指着程方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愤愤骂道:“我早就在大会上强调过女同志在山上要注意安全,你倒好,几个人一起上山都能走丢,真是能耐的很!”
“还有你弟弟,等会儿见到人了,我也要批评批评他,怎么能让女同志落单!”
“要是你今天没碰到周同志,万一出个啥事,你让你父母怎么办?”
他说得口水四溅,程方秋连头都不敢抬,生怕被喷一脸,再说了,他是大队长,她在这个时候保持沉默才是最优解,让他数落数落又不会少块肉。
“程同志也不是故意的,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现在不是没出事嘛,大队长你快别说了,等会儿把人骂哭了怎么办?”
见程方秋楚楚可怜的模样,在场的人都有些不忍心,纷纷帮她说话。
孟信飞见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只是想到记分员跟自己说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拔高音量警告道:“对了,你可要加把劲,我看册子上,你每天都完不成任务,你少干一些,别人就要多干一些,这种消极行为不可取,要是再这样,月底大会上我可要拿你当典型了!”
一提到这个,孟信飞就气得横眉冷目,他有些死脑筋,平时最厌恶拖集体后腿的人,就比如像程方秋这样手无缚鸡之力,年年工分垫底的。
他原本就要单独找程方秋说事的,眼下两件事撞在一起,无异于直接撞在枪口上,说是倒霉透顶也不为过。
闻言,程方秋一张小脸顿时垮了下来,哀怨地瞧了孟信飞一眼,当即也顾不得这么多人在场会丢人丢份了,她忍不住为自己争取道:“大队长,我发誓真的不是我消极怠工,我也想为集体出力,多赚点儿工分为家里减轻负担。”
说完,她突然话锋一转:“可是你看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实在是干不了割猪草的活啊,你能不能给我换个适合我的活计?”
听见这话,所有人都下意识地朝着她的身体看过去,确实如她自己所说,是小胳膊小腿,又细又长,估计他们使使力道都能轻而易举将其折断。
但是,虽然整体偏瘦,可她身材高挑,该有的地方都有,瞧瞧那饱满的胸,纤细的腰,挺翘的臀……
每一处都长得刚刚好,看上去赏心悦目,要是哪天能尝尝,就真的应了那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可是这种事情想想就行了,在萍乐村谁不知道程方秋眼光高?普通乡下汉子根本入不了她的眼,而来自省城的技术员们又看不上她,他们只想风流,不想负责,他们要娶的是门当户对的城里姑娘,而不是空有美貌的乡下村姑。
两相矛盾,注定落空。
孟信飞上上下下将程方秋打量一遍,也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可是……
“程方秋你这思想就有问题,要是人人都跟你一样,都想干适合自己的轻松活计,那田里岂不是乱套了?我们要克服困难,而不是避开困难。”
他嘴里的大道理一堆又一堆,听得程方秋脑袋疼,她瘪瘪嘴,暗暗叹了口气,看来换个活计的事情要吹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保持沉默的周应淮突然开了口:“大队长,我记得你昨天跟我说给我们做饭的婶子因为摔伤了腿,要多加一个人帮忙?”
他点到为止,很快就有脑筋转得快的人接上,“我看程同志就不错,她给咱们做饭送饭,干活都更有劲!”
一群大老爷们你一句我一句,成功打乱了孟信飞的思绪,他呐呐道:“这咋行,她看着像是会做饭的?”
“我会!”眼看着大家都把饭喂到嘴边了,程方秋哪有不张嘴接住的道理?
她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一直是独居状态,因为吃不惯西餐,所以便请了国人阿姨上门做饭,但阿姨偶尔有事不能来的时候,她也会自己照着食谱上做,所以简单的中餐她是会的,甚至还学了几道拿手招牌菜,只要吃过的人都说好。
对于下厨她不喜欢也不讨厌,但是如果跟下地干活比,那她还是更愿意待在厨房里的。
“大队长,以貌取人是不可取的。”程方秋学着孟信飞的语气小声吐槽了一句。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让孟信飞有些挂不住脸,但面对这么多技术员帮忙说情,他就算再不情愿,也只能给这个面子,松口道:“那你明天早上来大队找我报到。”
有一点没说错,程方秋虽然干啥啥不行,但是长得漂亮啊,那群年轻后生血气方刚的,都想博美人一笑,但凡有她在的地方,一个比一个干活积极,工作效率都翻一倍。
刚好修路工程赶进度,有她在,就相当于一针强心剂,算是有保障了。
得了孟信飞点头,程方秋一双桃花眼瞬间明亮起来,好半响才勉强压下心中的激动,缓缓抿唇一笑,眸光控制不住地朝着周应淮所在的方向看去。
她不傻,知道要不是他那一句神来之笔,估计她还是割猪草的命。
周应淮对上她感激的视线,愣了两秒,然后才挪开,跟着赵志高一起去处理木材。
大队长交代两个人结伴去找程学峻二人,然后也投入了清理木材的工作当中,程方秋见她也帮不上什么忙,站在一旁还碍手碍脚,干脆找了个稍微干净的地方坐着。
没多久,那两人就将程学峻他们带了回来,姐弟二人再见,都忍不住后怕,凑在一起说了很久的话才缓了过来。
就跟大队长说的一样,要是程方秋没碰上周应淮,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
山中危险,可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跟大队长他们打过招呼后,程方秋三人就先行下山了,等到了山脚下,程学峻才揭开背篓上的大叶片,露出里面被绑的严严实实的野鸡。
“等会儿宰了给先进分一半,其他的都是咱家的。”程学峻有些得瑟地挑了挑眉头。
程方秋瞪大眼睛,没想到这两个少年还真有两分本事,居然能捕到野味,还是这么一只大肥鸡!她发自内心夸了两句,他们脸上便露出了掩盖不住的意气风发,随后将怎么捉到的过程都说了一遍。
话毕,程学峻有些愧疚道:“要不是为了逮它,我们也不会走远,差点儿害了姐姐你,我下次肯定不会丢下你一个人在山上了。”
他的懊恼是切切实实的,程方秋摸了摸他的头,“我自己也不够谨慎,这事怪不到你们两个头上,下次小心就是了。”
她不想就着过去的事情再去争辩谁对谁错,她现在只想回去炖上美味的松树菌鸡汤!
第10章
说亲
“夕梅妹子,那我们就这么说好了,等有了合适的人选,我第一时间通知你。”李二婶笑着将人送到院子门口,后者也满脸笑意地应道:“行,那我就等着你的好消息了。”
又简单寒暄了几句,丁夕梅便告辞离开了。
在她走后,李二婶唇边的弧度缓缓下降,眸中竟浮现出了一丝愁意,平时只要有长得秀气周正的姑娘来找她说亲,她都是笑得合不拢嘴的,因为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只要把消息散出去,上赶着抢娶的人能从她家排到村口去。
不用怎么折腾就能凑成一门婚事,她这个媒人还能从中获得不少好处,怎么看怎么划算。
更况且这还是村里数一数二顶顶漂亮的程方秋,十里八乡哪个小伙子不惦记着?随便拉个男人问问,估计就没有不想娶她的。
可坏也坏在这姑娘长得实在太漂亮,太招人了,比起那种小漂亮的女孩子,她反而不好找婆家,因为这年头各家各户娶媳妇儿想的都是家里能多个能干活,又能生孩子的!
漂亮只是锦上添花,并不是必要的。
程方秋那种,一看就是要好好娇养着的,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娶回去跟娶个祖宗有什么区别?村里十个家庭里面,九个穷,饭都吃不上了,娶个花瓶回去摆着,一点儿用处都没有,后悔的地方还多着呢。
再说了,古往今来,婚姻大事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现在流行那劳什子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在乡下,这都是屁话。
娶媳妇,嫁男人,那都是父母说了算,个人意愿没那么重要。
而长辈们大部分都不喜欢程方秋那种狐狸精长相的,一看就是搅家精,婆媳关系本就难处理,她一进门,这家里还有一天安生日子过吗?儿子被吹吹枕边风,这个家就得散!
最重要的是,她要是想一枝红杏出墙去,简直太容易了,不好好看着,什么时候被戴了绿帽子都不知道。
所以说,这事难办!
要不是丁夕梅给她提了一篮子黄豆,她根本就不会答应下来。
李二婶正烦着的时候,住在隔壁的侄子李健平从院子后面探出头来,一脸好奇地指了指丁夕梅离开的方向,开口道:“姑姑,婶子来你这儿有啥事啊?”
从丁夕梅踏进隔壁院子开始,他就知道了,一直抓心挠肺地在墙角偷听着,只是她们说话声音小,他什么也听不见,现在好不容易等到人走了,他才敢出来打听打听情况。
“还能有啥事啊,找我给她姑娘说亲呗。”提到这儿,李二婶就叹了口气,下意识地直接说了出来,刚说完便暗道不好,但已经晚了。
只见李健平挺直腰身,脸上冒出狂喜,激动道:“真的?婶子她愿意给方秋妹子找男人了?”
或许是这话说的太过糙了些,李健平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随后冲着李二婶笑得满脸讨好:“姑姑你要是能把方秋妹子说给我,你就是我第二个娘,下半辈子我都孝敬你!”
话毕,又急切道:“你可不能偏心啊,我是第一个知道这事的人,二哥四弟他们要是找你,你得拒绝了。”
听见李健平的话,李二婶简直哭笑不得,同时又更愁了,真不知道程方秋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药,一个两个都跟中毒似的迷恋她!先不说村里其他年轻小伙子,就说家里的这些亲戚,万一每个都像李健平一样来找她,吵都吵死了。
“你先别说这些大话,你爹娘早就表明态度了的,他们不同意!你啥时候把他们说服了,再来找我。”李二婶冲着他哼了一声,转身进了屋子,独留李健平在原地抓耳挠腮。
她得好好琢磨哪户人家能跟程家成个好姻缘。
丁夕梅可说了,男方得家世清白,老实有上进心,长得还要周正……
这要求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关键还是得双方看对眼。
*
这边,丁夕梅从李家回来后,先是把里里外外都给收拾了一遍,又将一家人的衣服给洗好晾好,才坐下休息会儿。
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两个孩子从外面回来了。
她抬头看看了天色,有些诧异地迎了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说来话长了,等会儿再跟您说。”程方秋神神秘秘地拉着丁夕梅进了厨房,然后指挥程学峻拿出木盆和簸箕,将两个背篓里的东西一股脑全部倒了进去。
丁夕梅看见那半只野鸡的时候,嘴巴微张,还没来得及说话,就看见一旁那如同下雨一样哗啦啦进了簸箕里的松树菌!黄色的圆滚滚小伞,瞧着喜人极了。
她惊讶地捂住唇:“这全都是你们在山上搞到的?”
两兄妹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见丁夕梅高兴,才敢把两人分开,差点儿在山上走丢的事情说出来,但虽然有了前面的铺垫,丁夕梅却依旧是又惊又怕,先是关心了一下两人的安危,然后才黑着脸将他们都教训了一顿。
见还是没躲过一顿骂,程方秋和程学峻对视一眼,暗暗吐了吐舌头。
“娘,你别生气了好不好嘛,快喝喝水润润嗓子。”程方秋狗腿地倒了一杯水,掐着嗓子,柔柔的腔调像是裹了蜜一样,让人火气都不自觉地消失了大半。
丁夕梅无奈地瞥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接过水喝了一口,但还是忍不住道:“要不是周同志及时赶到,那条蛇……”
“是啊,多亏了周同志,所以我准备亲自下厨做个汤给他送过去。”听见丁夕梅说这话,程方秋赶紧顺着她的话往下说。
“你今天要做饭?”丁夕梅和程学峻闻言不约而同地喊叫出声,满脸的不可置信。
农村女人就没有几个不会做饭的,原主的手艺也还可以,但是她极少下厨,平时都是等着吃,顶多打打下手,除了农忙的时候迫不得已进厨房以外,平时都不会主动做一次饭,所以在听到她要进厨房的时候,两人都是比较惊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