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搜索关键词:主角:程方秋,周应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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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角:┃

    其它:

    一句话简介:媳妇儿腰还酸吗?我给揉揉?

    立意:努力过上更好的生活

    第1章

    火热的芦苇荡

    烈日炎炎,下过几天暴雨的盛夏却越发炎热,微风偶尔拂过绿油油的芦苇荡,叶片上下晃悠最后落在水面荡起阵阵涟漪。

    热!麻!痛!

    这是程方秋恢复意识后的第一反应,她轻嘶一声,连忙伸出手揉了揉蹲久后发麻发痒的小腿,眉头紧紧皱成一团,等好不容易缓过来,她这才惊讶地发现自己竟然身处于一片芦苇荡中,一步之外就是一处深不见底的深潭。

    明明前不久她还在摄影棚里跟顶奢设计师讨论拍摄方案,怎么眨个眼的功夫就到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简直太玄幻了!

    她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小心翼翼地扫向四周,很快就发现右前方的浅水区中有一道人影,对方是这附近除了她以外唯一的人类,所以就算害怕,她也还是朝他投去了好奇的目光。

    两人之间的距离谈不上近,她不由眯起眼睛,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这一看不要紧,一看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到。

    水不深不浅,刚好到男人的小腹处,上半身的好身材一览无遗,小麦色的肌肤健康又性感,宽肩窄腰,挺拔健硕的身躯上布着恰到好处的结实肌肉,极具力量感,一看就是经常锻炼出来的。

    他抬起胳膊擦拭着身躯,似乎是想速战速决,所以动作非常迅速利落,但与此同时,也让那些肌肉越来越明显,越来越诱人。

    程方秋捂住眼睛,口中喃喃道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但是心中却忍不住下了结论,就算看不清脸,对方肯定也是一位顶级大帅哥,这是她阅帅哥无数总结出来的经验,要不是现在情况不合适,出于对职业的尊重,她一定冲上去问问他对男模,呸,模特行业感不感兴趣!

    当然,帅哥现在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

    就在这个时候她眼前一白,脑海中瞬间涌入许多不属于她的记忆,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身体一软,不受控制地惊呼一声,随后失去平衡,直直地往河里栽倒而去。

    扑通一声,她落了水,心也沉了底。

    好消息:她这个时髦精也赶上穿书大队了。

    坏消息:她穿成的是声名狼藉的炮灰女配。

    每本书男女主的励志路上总有那么一两个助力的大佬,而这本书戏份最多的大佬就是男主的亲哥哥。

    事业上为男主保驾护航,推波助澜,情场上他和原主夫妻二人则成为男女主的对照组,竭尽全力起到一个衬托作用。

    男女主感情生活和谐美满,他们形同陌路堪比仇人。

    男女主携手共创事业辉煌,他们一高一低光扯后腿。

    男女主儿孙满堂环绕膝下,他们一人孤老一人死亡。

    形成这样的局面,原主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甚至两人的婚姻都启于她谋划的一场难以启齿的算计。

    大佬身为前途一片光明的大厂技术员,在一次带队下乡援助时,不幸被原主盯上。

    原主掐准时机,趁着大佬完成工作独自率先前往河里洗澡的时候,扑了上去,两人湿身抱在一起的画面正巧被后来的不少人撞见。

    这种春色场面简直是有嘴说不清。

    虽然原主哭哭啼啼地卖惨,获得了不少同情和信任,但是大佬又不傻,这种低级伎俩怎么可能看不破?所以宁愿自毁前程也不愿意娶她为妻,只是在这个特殊年代,名声受损,影响的可不止自身一人,为了不连累家人,他被逼无奈,只能低头。

    两人婚后有名无实,大佬有家不想回,日日挤在群体宿舍。

    原主倒是过上了梦寐以求的有吃有穿的大城市生活,可人的贪念只会越来越大,时间一长,她开始渐渐不满这种情况,缠着大佬履行义务无果,便跟大院外的野男人偷偷搞起了破鞋。

    纸包不住火,被发现后,大佬手段雷霆地要结束婚姻关系,原主害怕报复,便跟情人连夜逃往南方,结果半路上就被渣男抛弃,落了个凄惨下场。

    程方秋成了“程方秋”,贫穷落后的七十年代,炸裂剧情……

    每一条信息都让程方秋濒临崩溃,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让她来这个世界受苦受累?

    还不如死了算了。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来,一股窒息感就传遍全身,她下意识地张嘴呼救,顿时河水侵入口鼻,惊得她连忙屏住呼吸,手脚并用地往水面游去。

    想死是真的,但不能真的死。

    鬼知道死后她能不能回到原先的世界,万一回不去,岂不是白死了?她可是很惜命的!

    想到这儿,程方秋更加奋力地往上游去,她会游泳,并且技术还不错,可是蹲久了双腿麻木,她此时根本就使不上劲,只能在原地扑腾,就在她感到绝望的时候,腰间却突然缠上来一双有力的胳膊。

    恐慌感让她下意识地挣扎,可对方的手却像是铜墙铁壁一样牢牢禁锢着她,程方秋尝试了几遍也无法逃离,直到后知后觉意识到对方是来救自己的,才松了口气,乖乖任由他带着自己往水面游去。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程方秋不由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深深感受活着的感觉。

    “同志,你没事吧?”

    耳边传来一道关切的低沉男声,程方秋一边摇头,一边用空着的手抹了一把脸,视线恢复清明的同时也让她看清了对方长什么样。

    心头不由滑过一丝惊艳,她的猜测没有错,他果然是个大帅哥,身材和长相都是万里挑一的出色,剑眉星目,硬汉五官却又不失精致,湿漉漉的短发正在往下滴水,水珠滑过棱角分明的轮廓,最后砸在水面上,淹没在波浪当中。

    说话时眼睑微敛,显得整张脸格外清冷漠然。

    程方秋咽了咽口水,意识到盯着他看了许久有些不礼貌,便猛地垂下头,磕巴开口道:“谢谢,我没事。”

    说完,又倏然发现两人此时的姿势有些过于暧昧,她瞪大眼眸,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为了把她救上来,他单手穿过她的腋下,不可避免地便有了亲密接触,程方秋甚至能清晰感受到软绵胸口传来的滚烫触感,她的长睫颤了又颤,视线扫过他微微鼓起的手臂肌肉,血管和青筋交错,极致性感勾人。

    两人身躯隔着湿透的薄薄布料紧紧相贴,饱满浑圆抵在他的锁骨处,要是再高一些……

    看过不少颜色的程方秋脑海中莫名闪过一些不合时宜的画面,整张脸瞬间爆红,怀中的帅哥顿时成了烫手山芋,她正要松开他,就听到不远处传来一阵说笑声。

    “淮哥应该洗好了吧?咱们也赶快,晚上还要开会呢。”

    “都怪你磨磨蹭蹭的,要不然时间怎么可能这么赶。”

    淮哥?这个称呼怎么这么熟悉?

    程方秋脑海中闪过一丝灵光,不敢置信地抬头看向身前的男人。

    他该不会就是书中的大佬周应淮吧?难道现在就是原主对他使用算计的现场?她居然在不知不觉当中推动了剧情发展,要是被其他人看到他们现在的姿势……

    一想到原主的凄惨下场,程方秋就浑身打了个激灵,来不及多想,她立马露出可怜兮兮的表情,眨巴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眼神中透着一股哀求和害怕,压低声音道:“求你想想办法,不然我们这样要是被看见了,我也不用活了。”

    闻言,周应淮看向眼前的女孩儿,她浑身湿透,长发凌乱地披散在腰间,一两缕发丝在水面上漂浮不定,时不时扫过他的肌肤,泛起阵阵酥痒。

    似乎害怕极了,那双明亮的大眼睛当中弥漫着点点水光,红唇轻颤,明艳张扬的五官此时也变得软绵可怜起来。

    这年头女同志的名声有多重要,不用多说,也都心知肚明,他们这样子要是被人撞见了,就算是意外,恐怕也会被误会。

    只是,这个时间点她怎么会孤身一人出现在这儿,还落了水?

    周应淮压下心头的疑虑,视线扫过四周,刚要提议她先去芦苇荡里躲一躲,就感受到肩颈间攀上来一双柔弱无骨的小手,他浑身猛地一僵,深邃眼眸对上她的,却只能瞧见丝丝无辜。

    “我腿麻……”原主为了出其不意,在芦苇荡里蹲了许久,她是真的腿麻,不是装的,如果不攀着他,估计在水面上坚持不了多久。

    程方秋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尽量控制自己的身子离他远一些,可是她不知道,越是动作,波动的水流就会在两人身躯之间缠得越厉害,从而变得更加敏感。

    周应淮深吸一口气,喉结上下滚动一番,压低声音快刀斩乱麻道:“我送你上去,你躲在里面不要出声。”

    程方秋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赶紧点了点头,他会水,力气又大,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带着她游了过去,随后用身体支撑着将她举了上去。

    程方秋眼下也顾不得形象了,抓住岸边的杂草,手脚并用地爬了上去。

    周应淮刚抬起头对上的就是她若隐若现的臀瓣,湿透的布料本就贴身,她弯腰的动作更是让浑圆完全“暴露”出来,变得越发饱满坚挺,往下是一双又长又直的美腿,往上则是一截白得发光的腰身,腰线玲珑纤细,宛若一把柳枝,柔软有致。

    常年待在男人堆里,周应淮从未见过这等场面,此时竟像个楞头小子一般狼狈地闭上眼睛,尽量维持冷静,可是悄然变重的呼吸却暴露了主人的真实情绪。

    第2章

    心跳紊乱

    程方秋浑然不觉,在岸上稳住身型后,快速转身冲他摆了摆手,满脸歉疚道:“你快走吧。”

    话毕,眉头缓缓皱起,像是不经意地继续道:“我今天本来是过来洗衣服的,看到这边上长了几株金银花就想摘回去泡水喝,结果谁知道不小心踩空掉水里了。”

    “总之太感谢你了。”

    听见这话,周应淮才重新睁开了眼睛,视线扫过不远处背篓里冒尖的衣物,以及岸边缠绕在芦苇上的金银花,心中仅存的疑虑被打消,随后轻轻应了一声,想借着抹掉脸上水珠的动作将那抹逐渐攀升的温度降下去。

    可事实证明,这完全是徒劳。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周应淮深吸一口气,又交代道:“等我们走了你再出来。”

    见她点头,周应淮便马不停蹄地朝着上游游去。

    快速的动作说不清是为了不被人发现,还是为了逃避这令人不自觉乱掉心跳的氛围。

    冰冷的河水漫过头顶,浇灭了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火热。

    “淮哥,你洗好了?”

    赵志高一行人来到河边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周应淮正在往身上套衣服的画面,见到他脸有些红还以为是热的,也没当回事,笑着道:“你等等我们,咱一起回去。”

    说着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大老爷们就要脱衣服,只是这有说有笑的氛围却被周应淮冷着脸给打断了,“等等!”

    所有人几乎条件反射地停下手中的动作,一同看向周应淮,脸上满是呆愣和迷茫,有两个人衣服脱到一半了,也不敢整理,瞧起来滑稽又搞笑。

    “去前面洗,刚才我在这儿看到条水蛇。”周应淮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完后,便领头率先顺着河流朝前走去。

    大家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结果居然是有水蛇,当即放松下来,嬉皮笑脸地小声调侃道:“淮哥居然也会关心我们。”

    那可是厂里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啊!

    虽然他才来厂里没几年,但是人家专业技能和知识都过硬,从普通工人一步步往上爬,年纪轻轻就成了高级技术员,平时不苟言笑,冷冰冰的板着脸,一个眼神就能吓死一堆人,如今居然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有温度的话,简直令人惊掉下巴,纷纷惊叹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关心,不少人都觉得震惊,可心头也不免浮现出了一丝感动。

    一条水蛇而已,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哪里会怕这个,淮哥之所以会让他们换地方,一定是因为淮哥他善呐!

    “我们现在在村里住,不能给人家添麻烦。”赵志高倒是觉得自己猜到了周应淮的真实想法,一边说着,一边摸着下巴用力点了点头,看向前方那抹高大背影的眼神当中充满了佩服和崇拜。

    谁知道他们口中讨论的主人公却丝毫没有听进去他们的话,他脑海中有些混乱,忍了片刻,最后还是没忍住回头朝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但是距离较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看不见想看的。

    可是他这一眼却成功让叽叽喳喳的十几张嘴都闭上了。

    *

    躲在芦苇荡里的程方秋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见人都走了,心头不免重重松了口气,然后才敢直起身子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和腰身。

    原主选的这个位置得天独厚,周围都是高大的芦苇,只要不出声,没人能发现她,书中原主唯一聪明了一次的地方就是在这儿,不光为自己的突然出现找好了借口,还成功缠上了周应淮。

    所以这就显得原主后面的各种作死行为都像是作者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从而强行降了智。

    说到底他们这些配角都只不过是男女主成功路上的垫脚石罢了。

    颇为愤慨地感叹了一下原主和自己的可怜命运,程方秋就将视线落在了脚边那一背篓的脏衣服上面,仅仅只是一眼,她就感觉头开始疼了起来。

    程家祖祖辈辈都是贫农,根正苗红,在这个年代是走到哪儿都能挺直腰杆子做人的程度,只是一个穷字却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压得过惯好日子的程方秋喘不过气来。

    她叹气垂眸,不经意间瞥见水面上印出的娇艳面孔,不由瞪大了双眼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这张脸和她至少有七八分相似,巴掌大的鹅蛋脸上挂着一双天生自带三分风情的桃花眼,小巧挺翘的鼻子,不点而红的唇瓣,每一处五官都令她感到无比的熟悉。

    脸在江山在,这让她心中的憋屈消了个三四分。

    其实最重要的是除了接受现状,她又能如何呢?

    就是不知道她在现实世界中怎么样了,是和原主互换了,还是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去了……

    不管如何,不管在哪儿,程方秋都想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夏天闷热的风吹在身上,让原本就湿透的衣衫贴得更紧,程方秋收起思绪,忍着难受从背篓里循着记忆找出了一件原主的衣裳套在身上,然后大步往程家的方向走去。

    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头洗个澡,再换身干净的衣服!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下工了,大部分人都窝在家里躲太阳,所以一路上倒是没遇见什么人,偶尔遇到一两个看到她的狼狈样子,程方秋都以不小心掉河里了为借口糊弄了过去,好在没人多管闲事硬拉着她追问。

    等进了程家的院子她才算是彻底松了口气。

    眼前的小木屋不大不小,进门是堂屋,堂屋后面是程父程母的房间,堂屋左边是厨房,右边两间小的屋子则是原主和原主弟弟的房间,靠近后院的位置有两个独立的小屋子,分别是最近几年才陆续盖起来的浴室和厕所。

    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了一圈,程方秋刚放下来的心又瞬间提了上去,有些欲哭无泪,在繁华大都市生活了那么多年,一下子让她在偏僻小山村生活,这种落差感堪比天塌了。

    好在虽然环境差了点儿,但是却十分干净,院子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不杂乱,可见这家的主人是个讲卫生的。

    程方秋先将背篓随意放在堂屋的门边,随后循着记忆往原主的房间走去,推开门,房间不大,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床,窗边有一张小桌子以及一个木箱子。

    她先从箱子里找出了一套干净衣服,然后拿上毛巾和香皂就往门外走去。

    去往后院要经过厨房,刚靠近,就闻到里面传出来的阵阵菜香,食物的味道让她不自觉吸了吸鼻子。

    “秋秋你回来了?”

    正被这股香味勾得挪不动脚步的程方秋倏然听见这道声音,吓得差点儿把手中的衣物给丢掉,循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从灶台后面走出来一位与自己有四五分相似的美妇人。

    明明已经四十多岁,可是岁月却像是从未在她身上光顾过一样,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没有削弱她的美丽,反而更加突出精致的五官,让人挪不开眼。

    这是原主的母亲丁夕梅,说起来,她的经历可以称得上一句坎坷戏剧。

    出生沪市大户人家,年少时也是名动一城的美人,可好景不长,丁家被卷进灾祸,不光家财散尽,人也死的死,病的病,到最后只有仅存的几个人避难到了萍乐村。

    到现在偌大的丁家只剩下她一个人。

    这种情况下,美貌和出身就成了招灾的活招牌,不少流氓在边界线上不断骚扰她的生活,绝望之下她便想一死了之,恰好被原主的父亲程保宽救下。

    程保宽是个老实正直的小伙,不怕麻烦,也不嫌弃她的身份,见她处境艰难,便提出两人结婚,以此来避开祸患。

    两人婚后一开始相敬如宾,她在沪市见过太多惊艳的少年郎,对这样一个普通又糙的庄稼汉怎么也喜欢不上来,只是顾念着恩情勉强给予笑脸。

    可日久见人心,她渐渐被他的真心打动,两人相互扶持,孕育了一儿一女。

    程保宽干活得力,几乎每年都能拿满工分,家里日子越过越好,虽说不上富贵清闲,但也算是幸福美满。

    原主的美貌就是随了丁夕梅,可惜性子却愣是没有随了爹娘当中的任何一位,不然也不至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

    “这是咋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丁夕梅早在看见程方秋的第一时间就迎了出来,眉头紧紧皱起,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看了个遍,在确定除了全身湿透以外,没有其他外伤后,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没人会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程方秋作为一个资深颜控更是如此,虽然两人算是陌生人,但是她还是对对方产生了些许好感,与此同时,她也没忘记不露端倪地模仿原主的语气抱怨着今天的倒霉。

    “以后一定要小心点儿,娘早说了不让你去,你这孩子非要去。”丁夕梅又是心疼又是责备地拍了拍程方秋的手背,随后冲着后院的方向喊道:“老程赶紧烧壶热水。”

    这天气虽然热,但是女人们一般都不敢像大老爷们一样用冷水洗澡,生怕生理期的时候遭罪。

    听见呼唤,程保宽马不停蹄地从后院跑进来,连手中的斧头都还没来得及放下来,瞧见程方秋的惨样,先是惊呼一声,问清缘由后,又是烧水又是送水,忙得脚不沾地。

    第3章

    再遇

    见状,程方秋对这个家庭的相处模式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丁夕梅读过书,接触过新思想,对重男轻女的糟粕无比唾弃,所以自原主出生起,她就当作宝贝疙瘩一样宠爱着,弟弟程学峻出生后,也是一视同仁。

    程保宽对丁夕梅言听计从,在耳濡目染之下也觉得男女都一样,并不搞特殊对待。

    在这普遍男女不平等的年代,原主的成长环境已经算是很不错了,但人都有私心,在听多了村里其他知青讨论大城市有多么美好后,不可避免地心生向往,以至于后面动了歪心思,做了错事。

    可就算原主后面做了那么多糊涂事,她的父母依旧没有责备她,反而为此自责,日日以泪洗面,最后哭坏了身体。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程方秋看着忙前忙后的程父程母,脱口而出道:“谢谢爹娘。”

    对不起。

    说出口和未说出口的话,是她说的,也是替原主说的,从今天起,程方秋就是“程方秋”。

    “奇奇怪怪的,说什么谢谢。”丁夕梅嘀咕了一句,脸上却带着笑容催她去洗漱,洗完就可以吃饭了。

    浴室的门被关上,程方秋收敛心神,略微打量了一番这个狭小的浴室,里面没有灯,光线有些昏暗,没有花洒,只能打湿了毛巾往身上擦洗,这种洗澡方式让她很不适应,可又不得不洗,只好硬着头皮快速洗完。

    这年头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洗漱用品,香皂是其中最常见的,也是最便宜的,一大块节省些能用许久,只是这玩意儿要工业票,对于乡下家庭来说价格也算不上便宜,所以稍微拮据不讲究的人家一大家子用一个香皂洗头洗澡的情况非常常见,甚至不用香皂的也有。

    程方秋看着手里小巧的香皂,心中万分感谢丁夕梅,有她在,这个家在卫生方面格外讲究,在力所能及下,每个人的洗漱用品都是独立的,香皂一块分成四份,毛巾两条分为四条……

    等再次来到厨房的时候,饭菜已经摆在了桌上。

    “过来吃饭,衣服放在那儿,等会儿再洗。”

    程方秋有些拘束地坐在“饭桌”前,说是饭桌,其实也就是几块木板子拼凑成的“破烂”,椅子坐上去也有些摇摇晃晃的。

    饭菜更是素到看不见一点荤腥,不知名的野菜混着玉米粉蒸出来的团子是今晚的主食,辣椒炒茄子和炒白菜作配,看上去十分寒酸。

    看着这些,程方秋有些想哭,只是还没来得及哭,就被饥肠辘辘给打败了,她没出息地舔了舔唇,迫不及待地想要将温热的食物送进嘴里,只是桌上人没齐,还不能动筷。

    好在没多久,一个少年就风风火火地从外面跑了进来,他生得更像程保宽,唯独一双桃花眼长得漂亮,为他增添了几分俊秀,体型高大,年纪轻轻已是田里的一把好手,只是他平时都要在县里的初中念书,只有空闲时候才能下地干活。

    “爹娘,姐,我回来了。”程学峻将挎包随手放在椅子上,先去洗手然后才回来落座。

    丁夕梅一边将碗筷摆好,一边冷哼道:“上哪儿皮去了?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程学峻挠了挠额角,知道丁夕梅不是真的怪罪,嘿嘿一笑道:“就是和同学去后山上转悠了一圈。”

    说完,拉开挎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包用叶子包住的东西,定睛一看,嚯,居然是一大包野生树莓,一颗颗红艳艳的果子娇艳欲滴地躺在绿叶上,像是会发光,就连程方秋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专门给娘和姐摘的。”

    程方秋在前世没有兄弟姐妹,这会儿对上少年真挚热烈的视线,心跳不由漏了一拍,竟是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幸好有丁夕梅在一旁接话道:“就你小子嘴甜,就是不知道你爹咋想。”

    说完,还捂着唇偷笑了两声。

    众人闻言朝着程保宽看去,后者坐在椅子上,表情果然瞬间难看了起来,指着程学峻的鼻尖,故作心痛的模样,长叹一声:“我能咋想,儿子记着娘和姐姐,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爹,你又不爱吃这玩意儿……”程学峻支支吾吾半天,连句哄人的话都不会说,直愣愣地又把程保宽给气着了。

    程方秋和丁夕梅都忍不住笑出了声,这轻松的家庭氛围让程方秋浑身都松懈下来,唇角勾起淡淡的微笑,这里似乎除了生活条件艰苦了些,其他的都挺好的。

    刚想到这儿,丁夕梅的一句话就让她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放旁边去,等会儿吃完饭洗了大家一起吃,吃完就睡觉,明天还得上工呢。”

    上工?!

    她怎么就忘了上工这件事!原主成绩不错,但是这个年代没办法考大学,只能靠,在半空中猛然撞在了一起。

    第4章

    缱绻

    盯着人看被正主抓了个正着,程方秋多多少少有些尴尬,尤其是他的眼神太过有气势,逼得人更加心虚,控制不住地想要逃避。

    可是刚挪开视线,脑海中就浮现出了昨天晚上在心中确定的计划。

    想到这儿,程方秋又朝着他看了过去,与方才的羞赧不同,这次她那双娇艳桃花眼大胆又热烈地直勾勾望着他,眸中渐渐弥漫出说不清道不明的缱绻。

    小女孩的心思似乎昭然若揭。

    对上这样的目光,周应淮先是一愣,这不是他第一次接收到来自异性充满好感的注视,以往都能平淡处理,甚至视而不见,可这次或许是她的眼神太过直白,完全没有其他女孩的矜持和内敛,他居然有些无措地率先躲开了。

    贴在裤缝的指尖小幅度地摩挲了一下布料的纹理,深吸一口气,整理好情绪后用余光再次瞥向她时,那处已经没了她的身影。

    心头弥漫上一丝不知道是失落还是松了口气的感觉,他眼睫微垂,暗道她原来是萍乐村的村民。

    这边的程方秋原本正盯着周应淮看得起劲,结果就被丁夕梅给拉走了。

    离开前她特意又瞥了一眼周应淮,唇角轻轻往上勾起,这个年代含蓄的女孩子太多,他估计也见了不少,她要是想在他心中占据一席之地,最好是反其道而行之。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行。

    “你爹问了大队长,今天他还是要跟着救援队挖路,没时间回来吃饭,咱们中午就自己在家吃了,再给他送饭就行。”丁夕梅看着不远处去集合的程保宽念叨了几句。

    程方秋收回思绪,顺着丁夕梅的视线往那边看过去,基本上村中得力的劳动力都在那边了。

    前段时间一连下了一个多星期的暴雨,导致附近多处出现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交通堵塞,甚至还埋了十几户人家,眼见事态严重,上头便就近调了部队前来援助。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机械和卡车来帮忙清理道路,顺便加固一下山体,铺设防护网。

    而周应淮目前是省机械厂的高级技术员,他负责这次救援行动的机械调动和维修,暂时跟同事就近住在萍乐村,和军人以及村民们一起配合着工作。

    按照原书中的剧情,他们还要在这里待一个多月,时间紧促,要是到时候还没拿下他,那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开始点名了,娘就先走了。”

    母女两人分开,程方秋循着记忆找到一个队伍,跟领头的大娘报到,等人齐了之后,几个人就浩浩荡荡地往村外走去,他们这一队是负责割猪草的,得往村子的水塘边走。

    不同于昨天落水的那条大河,水塘面积较小,但由于那段时间的大雨,水位涨高了很多,周围还有些稀泥未干,看上去脏兮兮的,都没地方下脚。

    岸边的猪草茂盛,谁也不知道会不会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一条蛇或者其他恶心的生物。

    最令人受不了的是周围还有很多小虫子在飞,咬上一口要痒很久,还会在皮肤上留下红疙瘩,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消不了。

    程方秋眼前一黑,眉头皱起后就没松开过。

    “你去那边,你去这儿……晚饭前都得割完,不然扣工分!”大娘安排好每个人的工作范围后,大家就四散开来了。

    程方秋拿着镰刀和背篓走到自己的位置上,找了一块比较干净的地方落脚,环顾了一圈四周,倒吸了一口凉气,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片猪草都要留给她一个人割完。

    “程方秋不要偷懒,赶紧干活。”大娘的大嗓门从不远处传来,吓得程方秋一个激灵,连忙应好,然后弯下腰用镰刀去割草,她小心翼翼地动作,害怕一个不小心会割到手。

    幸好今天穿了长袖长裤,不然别说干活了,就光是被虫子咬都能让她崩溃。

    这么一干就是两三个小时,临近中午,程方秋已经从一开始的不熟练,变得越来越得心应手,只是跟其他人比还是落后了一大截。

    天气炎热,她早就累得大汗淋漓,呼吸也急促起来。

    看着还剩下一大半没割的猪草,心顿时凉了半截,在心中不断盼望着午饭时间的到来,不知道是不是祈祷起了作用,没多久大娘就大声叫大家集合回村吃饭了。

    程方秋有气无力地走在队伍最后面,等好不容易到了家,就直接瘫坐在了椅子上。

    丁夕梅回来的时候见到的就是她这副无精打采的模样,不由心疼道:“去床上躺着歇会儿吧,等会儿娘做好饭了叫你,吃完再继续睡,你爹那边我给他送饭去。”

    闻言,程方秋摇了摇头,刚要开口,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问道:“救援队的所有人都在那里吃饭吗?”

    “对啊,这段时间忙着赶进度,他们中午都在那里吃,吃完继续干。”说到这儿,丁夕梅叹了口气,这把人当牛马使的日子还不知道要持续多久,这么热的天气,要不是能额外多拿一些工分,谁愿意干这份遭罪的活计?

    听见丁夕梅的话,程方秋眼珠子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她正愁没有机会去接触周应淮呢,这真是打了瞌睡就来枕头。

    “娘,我去送吧,你又要做饭又要送饭,太累了。”

    从闺女口中听到这么贴心的话,丁夕梅眸中闪过一丝感动,但还是有些不放心,“你脸色不好,估计是热到了,还是回房休息吧?”

    “我没事!我可以的。”程方秋打断了丁夕梅的话头,将人推向厨房,她则是往房间里走,“我换套凉快的衣服就好了。”

    “这孩子……”丁夕梅笑着摇了摇头,撸起袖子开始生火做饭。

    程方秋原本想好好打扮一番,结果打开装衣服的木箱一看却傻了眼,她咋就忘了这个年代既朴素又落后,衣服的款式和颜色都格外单一普通,农村女生要是能有件碎花料子做的衣裳都算是十分不错的了。

    翻来翻去,也就一件素白色的衬衫能勉强入了眼,这还是当初原主考上县里高中缠着丁夕梅买的。

    条件有限,没有化妆品也没有护肤品,好在足够天生丽质,程方秋把野生乱舞的眉毛修了一下轮廓,然后洗了把脸,用湿毛巾把身上擦了擦,又抹了些肥皂水在脖颈和耳后,确保身上没有汗味,只有淡淡的肥皂香味后,才换上衬衫。

    长发扎成一条麻花辫垂在一侧胸前,扯散颊边些许碎发,对着小镜子看了两三遍,确保没问题,才稍微满意地走出房门。

    丁夕梅把三人的午饭准备好,一抬头就瞧见了程方秋焕然一新的装扮,眸光不禁亮了亮,她本就长得出色,稍稍穿得周正些,整个人就像是出水芙蓉般让人挪不开眼睛。

    想到前几天隔壁大婶向她提的那件事,丁夕梅阖上眼睫,或许是该给秋秋相看人家了。

    两人先吃过饭后,程方秋就小心翼翼地接过装饭的袋子,大步出了院子。

    程保宽他们工作的地方在村外,要顺着大道往外走一段距离才能到,刚走到一半,程方秋就有些后悔了,这么大的太阳,还没等走到地方,她精心处理过的头发和香味都快被汗水给破坏了。

    等好不容易看到了攒动的人头,她才重重松了口气,转身整理了一下额前的发丝,深吸一口气,才继续朝着前方走去,还没走到呢,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顿时所有人都朝着她看了过来。

    “程二叔,方秋妹子来给你送饭来了。”

    程保宽在程家排行老二,年轻一辈都称呼他一句程二叔。

    被泥土和石块充斥的地界脏乱不堪,挖掘机和卡车正在作业,在这儿干活的人本来就多,再加上送饭的家属,声音格外嘈杂,可小伙这一嗓子喊得无比大声洪亮,其中还隐隐有些激动,想听不见都难。

    众人循声望去,就瞧见马路边上站着一道亭亭玉立的白色身影,她一只手挡在头顶,遮住刺眼的阳光,就算隔得较远,也能看出她妙曼的身姿。

    或许是找到了她想找的人,她放下手一步步笑着朝前走,阳光落在她精致美艳的五官上,美得不可方物,跟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挖掘机驾驶座上的男人盯着慢慢向自己靠近的女孩,心跳莫名漏掉一拍,鬼使神差地按下暂停键,然后从位子上起身,手抓着门框,踩着踏板往下跳,半人高的高度,他长腿一迈,轻轻松松就落了地。

    正在旁边吃饭的赵志高原本还在盯着美女同志看,在听到身旁传来的动静时惊了一瞬,扭过头,见是周应淮,不免讶然道:“淮哥你咋下来了?”

    不是说好为了赶进度,白天尽量不停工吗?他这还没吃完饭呢,淮哥怎么就来接班了?

    “有人找我。”

    话音落下,周应淮正准备迎上去的时候,就见那道窈窕身影停在了一位中年男人面前,两人有说有笑地往一处空地走去。

    见状,他的脚步愣在了原地,一时间往前走也不是,不往前走也不是,到最后不由为自己的荒谬念头感到可笑。

    “谁找你啊?”赵志高不明所以,顺着周应淮的视线往前看去,却只能看见杂乱的人群,除此之外,什么也没看见。

    周应淮抿唇不答,瞥了一眼赵志高还剩下一多半的饭盒,冷声道:“赶紧吃。”

    第5章

    暗送秋波

    “哦。”

    赵志高有些莫名其妙地瞅了周应淮一眼,赶紧吃了两大口,咀嚼着嘴里食物的同时,目光却不由自主地朝着前方望去,见人不见了,惊得差点儿从地上跳起来,好在视线一扫又看到了人,这才松了口气。

    盯着看了一会儿后,忍不住感叹道:“要是我也有这么漂亮的媳妇儿给送饭就好了,干活都有劲!”

    周应淮不用问,都知道他说的是谁,听到这话,他看向那张笑颜如花的脸,莫名烦躁地皱起眉头,语气难掩震惊地拔高:“他们是夫妻?”

    年纪是不是差的有点儿大了?而且她怎么看都不像是已经结婚了的样子。

    “不是,你想哪儿去了,人家是父女,你没听到刚才那人喊的话?”赵志高偷偷冲着周应淮翻了一个白眼,然后又把那话重复了一遍。

    父女?她是来给自己父亲送饭的?

    他还真没听到那人喊的那句话,挖掘机发出的声音太大,坐在驾驶座对于外面的声音是完全听不清的,不然也不至于闹了个大乌龙。

    说不清是松了一口气,还是洞悉真相的心情愉悦,总之周应淮的唇角缓缓往上勾起了一个弧度,但很快又压了下去,冷冷瞥向赵志高:“你表达有问题,下次注意。”

    “那我总不能说我也想要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给我送饭吧?”赵志高撇了撇嘴,有些委屈,他才二十出头,还没有当爹的想法。

    周应淮沉默两秒,没再说话,顺势在赵志高身边坐下来,打开旁边的铁饭盒大口吃起来,目光却控制不住地跟其他男人一样时不时地掠过一处地方。

    他在看程方秋的时候,程方秋也在暗暗找寻着他的身影,可是这里人太多,年轻小伙子更是数不胜数,她找了老半天才在挖掘机旁边的小土堆上看见他。

    或许是天气炎热的缘故,男人今天早上穿的那件靛蓝色褂子不翼而飞,身上现在只留下了一件黑色工字背心,这让他的肌肉全都暴露在外面,汗水顺着皮肤肌理流淌,多了几分糙野不羁。

    刚看过去没几秒,两人的视线就撞在了一起,不知道是巧合还是他十分敏锐的缘故,程方秋发现只要自己盯着他看,都能被抓包。

    程方秋心虚地挽了挽耳边的碎发,冲他露出一个浅浅微笑。

    还没等她多冲着周应淮送送秋波,眼前就倏然落下一大片阴影,程方秋懵愣地抬起头,就对上了一张大笑脸,她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找到他的名字。

    原主长得漂亮,身材也是顶顶好,胸是胸,腰是腰,屁股是屁股,可以说十里八乡都找不出一个比她更水灵标志的姑娘了,她的芳名传得人尽皆知,年轻后生当中很少有不喜欢她的。

    像是这样抓紧机会献殷勤的男人更是数不胜数,他们都想在美人跟前留个好印象,等到了婚嫁年龄能比其他人多个胜算。

    要是能娶到程方秋,多有面子!多有福气!这辈子的脊梁骨都能挺直,其他男人肯定羡慕得牙都要咬碎!

    对方见她看过来,晒得黝黑的颊边缓缓爬上一缕可疑的薄红。

    “方秋妹子,我娘送来的大西瓜,太多了我吃不完,给你和程二叔送两块。”

    这时候,程方秋才注意到他的大手上还捧着两块红澄澄的西瓜,西瓜是在井水里泡过的,到现在还有股凉气传过来,大夏天配上冰西瓜,这对任何人都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可无功不受禄,程家跟他们家八竿子都打不着,当着众目睽睽之下收下这西瓜,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流言蜚语传出来呢,而且周应淮就在不远处看着,她收下别的男人的东西是怎么一回事!

    程方秋抿了抿唇,最后不舍地看了一眼西瓜,狠心咬牙拒绝道:“建平哥不用了,你留着下午吃吧。”

    “没事,我家里还有,你吃吧,这么热的天气,我看你都热得流汗了。”见她不收,李健平有些急了,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很甜的。”

    再甜,她也不能收啊!

    “谢谢你的好意,但我这段时间不能吃冷的。”情急之下,程方秋为难地皱了皱眉头,掩盖性地捂了一下肚子。

    见状,李健平隐隐约约明白过来了,顿时一张脸臊得绯红,支支吾吾半天,才将西瓜塞到程保宽手里,“那程二叔一个人吃吧,我还要干活就先走了。”

    “我不喜欢吃这些,你自己拿回去吃吧。”程保宽冷哼一声,态度对比李健平的热情就显得十分平淡了。

    真是笑话,有人当着他的面“拐”他的宝贝闺女,他没有当场把人骂走就算脾气好了!要是想要他笑脸相迎,呵呵,简直是白日做梦。

    李健平碰了一鼻子灰,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但是也没有气馁,跟父女两人打过招呼后,就走了。

    “这些臭小子油腔滑调的,秋秋你可别上当。”程保宽语重心长地叮嘱程方秋。

    程方秋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才不傻呢。”

    相反,她精明又自私,现在想油腔滑调骗走别人家的优秀儿子。

    想到这儿,程方秋的视线重新看向挖掘机的方向,眼珠子转了转,装作一脸好奇地开口道:“爹,那是干什么的?”

    听见程方秋的问话,程保宽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就看到了那个长得张牙舞爪的大家伙,常年待在乡下,很多人都没有见过挖掘机,程保宽都是这次参与修路工作才知道这是做什么的。

    好不容易能在女儿面前卖弄一下“学识”,他当即挺直了脊背,将从别人那儿听来的话一股脑都说了出来,“这个叫挖掘机,前面的大铲子是用来挖土的,人要挖一天,它三两下就挖好了。”

    “这么神奇?”程方秋装作一脸惊讶,然后试探性地问道:“我能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见闺女感兴趣,程保宽快速把饭吃完,把碗重新用袋子装好后,领着程方秋就往挖掘机的方向走。

    两人所到之处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尤其是那些刚吃完饭的年轻后生,一个个的也不休息了,纷纷拿起工具开始了工作,都想让美人能注意到自己的勤奋和强壮。

    能被选来修路的都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劳动力,一时间各种各样的肌肉在眼前不停晃悠,瞧起来确实赏心悦目,就是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汗味,鼻子遭罪的很。

    程方秋不动声色地放缓呼吸,用手掩了下口鼻,等到了挖掘机附近,才稍微好一点儿,这边相对而言人会少一些,而且大部分人都是省城来的技术员以及军人,大家吃饭和休息都十分有秩序,显得这里像是净土。

    “小赵同志,我女儿说想看看挖掘机,我带她过来看一会儿就走。”

    在这里面程保宽就只认识赵志高,后者性格活泼开朗,没有其他技术员的心高气傲,所以村里很多人都愿意跟他打交道。

    刚吃完饭的赵志高远远看到他们过来,就放下了饭碗,听到程保宽跟自己说话,眼前一亮,连忙从地上站起来,这一动作差点儿撞上程方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干笑两声:“抱歉。”

    “没事。”程方秋也往旁边走了一步,衣角刚好擦过某人的手臂,两人之间的距离倏然拉近,只要她再往他的方向靠近些,就能轻易进到他的怀中。

    周应淮余光扫向身侧的那抹白色,动了动胳膊,远离了那片惹人躁动的布料。

    “这种挖掘机全省就那么几台,要不我给你们介绍介绍?”涉及到专业领域,赵志高显得有些兴奋,指着庞然大物主动提议道。

    “真的吗?”程方秋先是惊讶一笑,然后又十分为难地压低声音道:“还是算了吧,这会耽误你们工作吧?我随便看看就行了,反正我什么都不懂。”

    话音落下,她漂亮的小脸上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失落。

    “没事,就几分钟的事情,耽误不了什么。”赵志高哪见过这种手段,招架不住地急忙摆手,又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的领导还在旁边坐着呢,当即有些心虚地将视线投向一旁的周应淮。

    后者眼皮一掀,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程方秋,又瞪了赵志高一眼,大家都吃完饭开始干活了,就他还悠哉游哉地给人姑娘当解说员,这不是纯属瞎胡闹吗?

    刚要开口拒绝,哪曾想赵志高会错了意,咧开嘴笑道:“我们淮哥来给你们介绍吧,他是我们厂技术最好的技术员,比我专业,而且本来就该他休息了,我在上面操作,你能看得更直观。”

    “那可太好了,谢谢小赵同志,谢谢……。”从失落到满怀欣喜,少女的眸中充满星光,只是感激的话语到了最后却突然卡了壳,迟疑两秒,还是跟赵志高一样,喊出了“淮哥”二字。

    本来普普通通的一个称呼,从她嘴里喊出来却平白变了一个味道,她的嗓音娇气软糯,放轻一些就像极了撒娇,任谁也不忍心拒绝她的请求。

    周应淮撑在膝盖上的手蜷缩了一下,莫名觉得耳朵有些痒。

    第5章

    独处撩拨

    “谢谢周同志。”

    程保宽早就听说过周应淮的大名,年纪轻轻就成了技术员里面的领军人物,专业能力方面自然是没话说,能让他亲自讲解,让程方秋长长见识,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刚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远处就有人叫了他的名字,程保宽回头,发现是在一起干活的工友,便扭头对着程方秋简单交代了几句。

    “爹去干活了,你等会儿回家的时候注意安全。”

    “好。”

    等赵志高上了挖掘机后,转眼间原地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一时之间没人开口,气氛开始陷入诡异的沉默当中。

    程方秋眨了眨眼睫,抬起下巴,露出一张楚楚可人的脸,微微扯动唇角便是如画一般的娇艳欲滴,她率先打破寂静喊了他的名字,“淮哥。”

    轻巧的两个字砸在耳边,让周应淮再也没有办法保持镇定,他站起身,轻咳一声后才开口道:“想了解什么?”

    高大的身影站在面前,瞬间就将她衬得娇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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