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这次一样是双向救赎,高老大不喜欢男人,正巧咱们公子也不喜欢女人,这不是绝配么?哈哈哈!
第319章
夜深了,
白日里一切的喧嚣也都归于平静了。
屋里,靠着窗子旁边的桌案上燃着一炉香,青烟袅袅。王怜花斜倚在窗边的榻上,
手执一只玉碗,碗中盛着琥珀色的酒液,
微弱皎白的月光映照下酒波粼粼。
饮一碗美酒,
赏一眼月色,这样的美好与孤寂只能他独自欣赏了。
又过了许久,
喝完了一壶酒,王怜花便在窗边的榻上睡着了,炉中的香海不曾燃尽,香味清淡渺远,
弥漫在整间屋里。
睡前,
王怜花还想着,这卖他香的人虽不曾说实话,
可也没有多少谎话,
这香确实不错。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香还有个奇特且不为人知的名字,
一梦黄粱。
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所以,人人都喜欢美人,可是王怜花不喜欢。
王怜花的母亲王云梦是个十足的美人,万种风情集于一身,世间多少美人都及不上她的美。
那么,
王云梦美吗?她足够美,非常美。
但是,
王怜花从自己这个美貌无双的母亲身上学到了一点,那就是越美丽的女子心肠就越恶毒,就越会害人。
阴谋算计与狠辣的心肠藏在了那副美丽的皮囊下面,你看得见她的美,却看不见这些隐藏的危机。
王云梦江湖人称武林第一女魔头,她的心肠能好吗?不能。尤其是在她遭遇了被自己的丈夫背叛,甚至要杀她的经历之后,她便越发疯魔了。
王怜花从小就很聪明,没有孩子会不喜欢自己的母亲。可是王云梦教育他的就是让他不忘记向自己的亲生父亲报仇,她有时喜爱他,有时又痛恨他,因为他也是那个男人的儿子。
王怜花不可以恨自己的母亲,他怜惜她,同情她,所以他恨那个猪狗不如的男人,也恨与他母亲一般美貌狠毒的女人。
是以,他有的时候会想着逃离她的身边,可是王怜花没有想到自己会来到这个一个地方,而他亦无力改变这一切。
宁做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世道混乱的时候,人们往往都过着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日子。
活下去,成了这世上最艰难的事情,甚至还有许多人选择离开这个不堪的世界。很多时候,当自身都无法保全的时候,抛弃自己的父母儿女,也是无奈之举。
老人没有能力保全自己,更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孩子,所以他们只有死亡的选择。那么那些孩子呢,则全都成了可以买卖的物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
这样的世道上,人心都是冷的。
王怜花此时不过是个小少年,缩在角落里,身上穿得又破又烂,面目还十分的丑陋,就连路边的狗看见了,都离得他远远的。
可他不得不如此,这里对他来说是全然陌生的地方,他离不开,也找不到离开的路。
所以,为了保全自己,吃些苦并不算什么。
对于给自己弄了张能把孩子都丑哭的脸,王怜花觉得还不错,最起码不会什么人都来打扰他,就是肚子有些饿。因为没有武功连偷个包子都怕被人捉住,他的命还是很值钱的。
只是,毕竟这小胳膊小腿的,人还又累又饿,实在是有心无力了。
王怜花缩在街边的角落里,看着路上人来人往,还有那些卖儿卖女的,想想那些年他跟着他娘过的日子那都成了神仙一样的日子了。
王怜花又无奈的悄然叹了一口气,这里东西都精贵着呢,他身无分文,可是什么都吃不起了。想想他王大公子,什么时候这么惨过,简直是惨到家了。
就在这时候,王怜花的目光中出现了衣着破旧灰头土脸的清秀女子,即使隔着老远,他也能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不是快活林的老板娘高寄萍么?
只是瞧着这脸还挺嫩的,合着他回到了她以前的时候啊!
遇见高寄萍,对王怜花来说确实算不上什么好事。因为在王怜花眼里,除了高寄萍的样貌没有他母亲美之外,剩下的那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这两个女人都是一样的心肠,满腹算计,阴险狡诈。
王怜花心内暗自咂舌,不过他也没动弹,反正高寄萍肯定看不上他这副丑样子,拿去卖钱都没人要。
王怜花转念又想,说不定死了就能回到现实了呢,这大约是一场梦吧。
要不然,梦里怎么还会有高寄萍这个女人?
肯定是梦,说不准还是噩梦!
可是,还别说这噩梦还越做越真实了,真可怕,高寄萍这女人怎么到他面前来了?该不会是想杀了他,或者是把他带走卖了吧?
啧,有可能。
高寄萍今天出来了大半天,什么吃的都没看到,还是东边开客栈的老掌柜瞒着东家悄悄给了半个馊了的馒头。不过,这对于高寄萍来说已经很好了,她还得早点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小的等吃呢。
半个馊馒头,再看看能不能挖一把野菜根,毕竟野菜都给人找光了,能找点草根也不错。回头加点水熬一锅,今天的饭便有了。
高寄萍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角落里缩着一个小孩子,一动不动的,心里头便有些担心,只是家里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她也养不起啊!
正当高寄萍准备心一横便走掉的时候,却发现有几个人明明发现了那个孩子,甚至就从他的身边路过,却还是离得老远,生怕沾上什么的时候。
真是太可怜了,她的心又软了。
想想怀里的半个馊馒头,大不了她少吃一口,反正也饿不死。这般想着,高寄萍咬了咬牙,朝着角落里的那个孩子走了过去。
高寄萍这会儿才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没得吃,但是个子长得还行,最起码比眼前的这个小丁点要高。
高寄萍蹲在了那个孩子的面前,想伸手推推他,看看他还活着没有,就发现那个孩子又往后缩了缩,转过头来,又丑又脏的小脸上大大的眼睛满是警惕。
都是过来人,高寄萍怎么能不了解这个孩子在想什么呢!
于是,高寄萍丝毫没有嫌弃这个孩子又丑又脏,而是尽量露出自己最甜美和善的微笑,对小孩子说:“你没有家人了,是不是?跟我走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了,好不好?”
殊不知这样的高寄萍,差点儿没把王怜花的下巴给吓掉了,心里更是下意识的认定了高寄萍别有用心。
不过,王怜花转念一想,高寄萍他可是做过了解的人,还怕她做什么。要不先跟着她回去饱餐一顿,看看她想干什么再说,反正他是不怕的。毕竟,他现在这么丑,卖了他都没人要的,还要浪费粮食,谁买啊!
这般一想,王怜花便觉得同高寄萍回去了也没什么,可他实在是不想跟这个恶毒的女人说话,干脆也没开口,只是点了点头。
高寄萍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孩子到底是哑巴还是饿到说不出话了,不过他愿意跟她回去,她就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她暗自下定决心。
高寄萍主动伸出手去拉王怜花的小手,却发现这个孩子的手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可是她自己也饿着肚子,根本就抱不动他,只能这么做了……
王怜花看着高寄萍站起来身来,背对着他,便以为她是后悔了想要走。心中不免骂了一句虚伪,要不是他现在没力气,肯定给她一下子送她去见阎王。
可是,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却发现高寄萍根本就没走,反而是蹲下了身子,回头说道:“快上来,我带你回家。”
王怜花此时觉得虽然高寄萍现在穿着破衣裳灰头土脸的,但是比她以后衣着华丽妆容精致的样子更好看。王怜花看人从来都不看这个人是否长得好看,但是他现在觉得这个恶毒的女人也不是那么丑了。
走就走吧,就算是被高寄萍背着也不算什么,毕竟王公子实在是动弹不了了。
王怜花趴在高寄萍的背上,因为背着刚刚谁都不愿意靠近的丑孩子,目前看上去还算清秀的高寄萍也被人避着走了。高寄萍没在意,王怜花更是没力气在意了。
回家的路上,高寄萍因为背着个孩子,还饿着肚子,所以走得很慢,也走了很久。因为怕背上的孩子饿晕过去,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的高寄萍,只能哼着不知名的乡野小调给自己和他提神。
大约是在人家的背上吧,虽说不在乎这点脸面,但是也不好嫌弃人家唱的不行。王怜花撇了撇嘴,还凑合吧,等着到家了,等狠狠吃她一顿。
此时已经饿懵了的某人根本就没想到,穿得这么破烂还灰头土脸的人能吃上好吃的吗?能有的吃就不错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怜花抬眼一瞄周围是荒郊野外,连树都没几棵,地上更是秃到没有一根草,这地方能住人?
“你看,我们到家了。”
听着高寄萍略带欢喜的疲惫声音,王怜花往前一看,心都凉了,他就不该跟她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搞事情!
第320章
眼前是一座破败的寺庙,
断壁残垣,屋顶的瓦都缺了一半,墙壁上的颜色也早就掉的七零八落了。王怜花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耳边还回响着高寄萍带着欢喜的声音,她告诉他,
他们到家了。
王怜花从高寄萍的背上下来了,
从破庙里跑出来了两个七八岁的少年,与他现在一般大,
面黄肌瘦,灰头土脸的。
王怜花看着那两个少年稚嫩的脸庞,忽然想起了以后在高寄萍手下卖命的四个杀手其中的两个,孟星魂和叶翔。
孟星魂和叶翔躲在破庙里,
听到了外面响起了高寄萍的声音便匆匆出来了。
高寄萍是回来了,
可是她还带着另一个少年回来了。
孟星魂性子孤僻,叶翔也不是一个爱多话的人,
更何况他们的命本来就是高寄萍救回来的。高寄萍可以选择救他们,
也可以选择救别人,也轮不到他们说什么。
“我在路上遇见的这个孩子,他快撑不下去了,
我便将他带了回来。以后,
他就跟我们一起生活了。我今日得了半个馒头,你们和他一起在家里等我,我一会儿便回来。记得先将水烧上。”
高寄萍嘱咐了两句话,将王怜花交给了孟星魂和叶翔,便又匆匆转身出去了,
只是她离开时的脚步有些不稳。
高寄萍走后,孟星魂没有说话径自进去了,
倒是叶翔自报家门,然后招呼王怜花跟着进去,除此之外,再没有跟王怜花多说过一句话。
孟星魂和叶翔都进了破庙里,王怜花望了望四周,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最终还是选择了进去。
进去之后,王怜花找了个头上有瓦片遮盖的地方,团了些稻草坐了下来。孟星魂一言不发的提着个缺了个口子的破瓦罐出去找水去了,叶翔则收拾着破庙里仅剩不多的柴火,他们都没那个精力和心情去搭理王怜花。
王怜花也乐得清净,只是他望着两个少年单薄的身体和如今的可怜模样,他根本想象不出以后的他们会是高寄萍手下最狠辣无情的杀手,手上血债累累,却原来他们竟然这么早就跟在她身边了。
孟星魂取了水回来,叶翔点了火,就将那个破瓦罐放在火上烧着。他们谁也不跟谁说话,只是静静地待着。
瓦罐里的水已经沸腾了好一会儿了,可是高寄萍还会没有回来了。
又过了一会儿,高寄萍回来了,她手里还捧着些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野菜叶子,手缝里滴着水,想是她在外面弄干净了才回来的。
高寄萍回来之后,也没来得及说话,便先蹲在瓦罐前将手里带着水珠的野菜随意扯了扯,一股脑都塞进了瓦罐里。然后,高寄萍从一旁找了个竹片伸进去搅了搅,接着又小心翼翼的从怀里取出半个被油纸裹着的馒头,一点点捏碎了放进瓦罐里。
高寄萍在将那张用过的油纸上的馒头屑都抖进锅里之后,又将那张纸小心的叠好收了起来,又用竹片搅了搅瓦罐,之后才有空跟他们说话。
因为瓦罐没有盖子,只能敞着烧,空气里能够闻得到那种食物的香气,即便里面只有一小把野菜叶子和半个馊掉的馒头,也足够让眼前那张清秀的脸上露出满足的笑了。
“小孟是个闷葫芦,小叶也不喜欢说话,现在又来了个不吭声的。看样子啊,咱们几个合该做一家人呢。”
三个少年没有一个人开口,各自找了角落坐着,高寄萍忙完了见到这场面总觉得有些无奈,她怎么捡回来三个闷葫芦呢!
是以,高寄萍只能主动开口找些话聊了。
“今天咱们家多了一个人,运气也变好了,不只找到了半个馒头,还意外发现了一些野菜叶子。我方才回来的时候还在想,能不能找到菜根,没想到竟然找到了野菜叶子,是不是运气很好?”
高寄萍孤身一人,孟星魂和叶翔都是她捡回来的。在这乱世一个人活着都是一件艰难的事,更何况她还要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活呢,如今她又救回来一个。
高寄萍有些害怕他们两个不喜欢,新来的这个孩子,所以只好捡些好话说说,省的影响他们之间的相处。
王怜花实在是难以想象眼前这个快把人蠢哭的烂好心的女人,会是以后精于算计谁都不能在她手里讨到好处的快活林老板娘。
到了此刻,王怜花已经不怀疑她是不是在伪装了,倘若一个人能只为了对一个陌生的小孩不利,让自己吃这么多苦,作出那么多蠢事来,那必定是个傻子。
而现在,在王怜花的眼里,高寄萍就是一个傻女人,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可是,王怜花很好奇,既然她曾经是一个善良到愚蠢的女人,自己都吃不饱了,还要救人。那么,到底是什么,让她变成了以后的样子?
王怜花的母亲王云梦是一个男人的负心背叛,而高寄萍会因为什么呢?
王怜花默默的想着没有开口,孟星魂一如既往的冷淡寡言,倒是叶翔看没人说话,回应了高寄萍一个字,嗯。
不过,高寄萍并没有因此而不开心,相反她的心情还不错,就是肚子太饿了。瓦罐里的野菜馒头汤快好了,高寄萍的心情就更好了。
其实,对于高寄萍来说,她捡回来的几个孩子就是她的精神寄托。
在兵荒马乱的时候,活着比死还要难,所以高寄萍曾想过去死。
可是,当她遇见孟星魂的时候,小少年快要饿死过去了,却依旧挣扎求生。他的手抓住了她的裤脚,那双眼睛里满是求生的希望。
他不想死,即使他那时已经在生死关头徘徊了。
一个快要死的人都想要活下去,那她一个活生生好端端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去死呢?
孟星魂给了高寄萍生存下去的希望,所以高寄萍用自己仅剩的半个馒头救了孟星魂的命,自己却整整饿了两天的肚子。
高寄萍没有不开心,相反她很开心,因为她找到生存下去的希望。
因此,高寄萍不在乎孟星魂的性子孤僻,甚至又领了一个不大喜欢说话的叶翔回来。
她会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还要带着他们一起活下去。
瓦罐里的汤开了,可是他们的碗都是捡来的人家的破碗,根本就不够多一个人的。
高寄萍想了想,先盛了一碗捞的稠的递给了王怜花,又盛了两碗差不多的稀一些的给了孟星魂和叶翔。因为碗本就不大,三个人倒也可以勉强分分。可是,这样高寄萍就没有了,她强忍着饥饿,望了望瓦罐里还剩下一些汤,上面还漂着两片菜叶。
高寄萍咽了咽口水,心想,也能凑合一顿。
就这一会儿功夫,孟星魂和叶翔已经吃完了,想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
倒是王怜花看着手里的这碗野菜汤水,心里头五味杂陈,其实他也算不上过过苦日子。最起码每天都是能吃饱喝足的,过的是富足的日子,像这样一碗汤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落到他的手里的,即便是伺候他的婢女也不会喝的。
王怜花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他也不觉得自己有良心,可是现在这情况,你让他喝他都喝不下去,因为一旁还有一个眼巴巴的看着的高寄萍呢。
王怜花没有吃饭,高寄萍有些不解,试探道:“可是没有力气了,要不要我喂你?”
让她喂?
王怜花一哆嗦,还是算了吧,他可受不了这刺激,这做好人做到她这样的也是相当少了,太过愚蠢。
嘿,这滋味真是绝了,什么味儿都没有,这野菜还有些涩嘴,馒头都化成了水,这可是王大公子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吃的饭。
王怜花强忍着喝了半碗,热汤热水喝下去,好险这条命算是缓过来了,不过他是不愿意再吃了,又把碗递给了高寄萍,顺手指了指她。
好心是没有的,可怜她也是不可能的,最可能是这东西太难吃了,王怜花心中如此想到。
正想着为什么这孩子不吃饭的高寄萍看到他吃东西了,心就放下了,即使她自己还饿着呢。
不过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孟星魂更加孤僻冷漠的孩子,竟然将食物主动的让给她。
这一发现让高寄萍的心都热了起来,她带他回来真的是一件很明智的事情了。
将碗里剩下的一些并瓦罐里的汤加到一起,高寄萍算是喝饱了,至于真正的填饱肚子,她好像还没有过那样的日子。
就算是这样,头顶能有片瓦遮身,能喝上一碗热汤,在这个乱世里就已经很幸福了。
王怜花看着高寄萍脸上的灿烂的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样也能开心?
天亮了,炉里的香燃尽了,王怜花醒来了,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可是却那么的真实。
当王怜花易容成一个女子,并且再次见到高寄萍的时候,她还是一身红裙,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神情是那么的冷酷,冷漠的抗拒所有人,似乎与梦里的并不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后两天请个假,朕要考试,特别重要的考试。周一回来更新,双更把周末没更的给补上,小可爱们等着朕哟!
第321章
高寄萍并不是突然生出想要带走王怜花来要挟王云梦的念头,
甚至她的第一反应就不是要挟。而是在她看见他的第一眼的那一瞬间,她就觉得那双眼睛莫名的熟悉,让她生出一种想要把他留在自己身边的冲动。
当然,
也有一个原因,因为他是一个“女子”。
当两个人同时坐在一辆马车上的时候,
高寄萍忽然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清淡渺远的香味不止从何处飘来,
让她心中的浮躁烦闷在一瞬间归于平静,再分不出心思去想那些纷纷扰扰了。
马车悠悠晃晃的行驶着,
嗅着那股似有若无的香气,高寄萍恍惚间便进入了梦乡。
如今的高寄萍除了自己谁也不信,除了金钱利益什么都不爱,可这会儿王怜花这个可谓算得上是陌生人的人就坐在她的身边,
她居然就这么睡着了,
而她自己根本就没意识到这点。
王怜花心中也是诧异,怎么看高寄萍都不像是那种能够轻易在别人面前放下戒心的人。
不过,
许是因为昨晚王怜花做的那个无比真实的梦,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希望从这张脸上看出什么不同来。
一模一样的脸,
只是妆容更加精致,
也更加美艳,却给了人全然不同的感觉。
不过,即使王怜花不喜欢精于算计的恶毒的人,也不会喜欢善良到愚蠢的人,高寄萍这个女人于他而言,
是他不会喜欢的那种人。
高寄萍似乎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似乎是在做梦,
因为她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
那里雕梁画栋,九曲回廊,景色之美,让人以为这或许是一个仙境,那么的美好,没有一丝凡尘的纷扰。
可是,高寄萍有自知之明,像她这样的人,绝不会有一天能够去到仙境的,但是她从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事。
就这样一片美好光明的风景之中,一个人都没有,高寄萍独自游荡了许久,最后只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唇红齿白的小少年。
许是因为少年与她当年遇见某些人的时候极其相似的年纪,高寄萍的脑海中浮现了许多她以为自己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回想起许多的事来。
当年,她把那几个孩子捡回来的时候,不也是这般差不多大的年纪吗?他们依赖着她信任着她,而她付出了一切只为了带着他们一起好好的活着。
可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信任她依赖她的孩子,无声的抵触着她,他们觉得她变了。
只是,最开始当大家一起走上这条路的时候,不都只是为了能够好好的活着吗?他们是一样的啊,可他们现在说她变了,可他们又何尝不是变了呢?
曾经视她为整个世界的孩子,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都被抛到了脑后,似乎她成了最十恶不赦的人。
高寄萍不是不懂,正是因为她懂了,所以只能装作视而不见,她什么都不能放弃,有的路一旦开始,便是不能再回头的。
一瞬间的心思变化了许多,高寄萍发现那个少年仍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时心念所至,便走了过去。
这时,见到高寄萍的到来,这个少年动了,他只是后退了一步,什么话都没有说,却也什么都说了,静静地看着她。
高寄萍一时心头怒火上涌,一时心头苦笑,其实她如今可谓是什么都有了,以前苦苦挣扎就是为了吃一顿饱饭,可如今她山珍海味都吃腻了。
然而,她也什么都没有了,即使身边的人还是熟悉的人,却也找不回以前的感情了。
她什么都有了,可她也一无所有。
“怎么?在害怕我?”高寄萍嗤笑着,自嘲道。
眼前这个少年就如同长大后的那几个孩子,她是为了他们才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可是他们都不要这样的她了,甚至离她越来越远。
似乎是知道对方没有恶意,那个聪慧敏捷冷心肠的少年第一次展露出了他的和善,而且少年也有这个依仗,他不需要怕她。
“美丽的女人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人。”
听到少年的话,高寄萍忽然笑了,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其实这少年倒是会说话,不过他说的不错,她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只是他如此说,倒是让她听出几分心酸来。
“你说的没错,美丽的女子不是好人,我也不是。”
高寄萍承认了,她是难得的坦率,反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再加上这少年长得也不错,也不是不能说几句。倘若他有什么小心思,高寄萍的眼神闪过一抹暗光,她也不惧。
是的,她如今什么都不怕,她无所畏惧。
不过,这回换少年笑了,他就是在试探高寄萍而已,然而她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也不是什么别有用心的人,否则他们此刻也就不会在这里说话了。
“如果有人能够承认自己不是好人,也许她坏的还不够彻底!”少年微微一笑,还冲着高寄萍眨了眨眼,生出几分灵动来。
头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高寄萍心内摇头道,她在某些人眼里都已经坏透了,无药可救了,怎么还坏的不够彻底。有时候,她自己也会在想,到底是为了什么,可她也只能抓住这些了。
“看你小小年纪,倒是看起来比我还要历经沧桑啊,瞧瞧你说的这些话。”
虽说高寄萍平时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可是对待这个一样长得好看又会说话的少年,她的容忍度忽然变得高了起来。
少年轻声叹息,这个女子他从未见过,所以不管是杀她还是留她,他都没有一丝一毫的负担。
“有时候年纪并不能代表什么,我看你与我也差不多。”
高寄萍一怔,她同他可是差远了呢,“差不多什么?”
“有些事,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资格说,不是吗?所以,咱们俩是差不多的。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变才好。”
就像这样也不错,至少谈起话来还是舒心的,少年心道。
希望她不要变,呵,说过这句话的人很多,可是他们最后都变了。高寄萍不想懂,眼前的这个少年,忽然也变得不再有趣了。
只是,高寄萍心念一动,到底是怎样的经历,会让这个少年说出这样的话?可再没有一个人会比她经历的更多了,高寄萍内心自嘲道。
这个莫名的梦来得快,醒得也很快,就像一阵风。
高寄萍一睁开眼,便对上了一双好看的眼睛,似乎与梦里那个少年有些相似,她亦是一阵恍惚。不过,那个少年即便长大了,也会是个俊美的男子,而不是一个妖娆妩媚的姑娘,高寄萍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这么想的。
离开了梦境,她还是个八面玲珑的快活林老板娘,冷漠中带着艳光,抗拒着一切的同时又在隐隐的渴望着一切,却没有人知道。
或许,在将来会有那么一个人知道!
高寄萍睡着的时候,王怜花一时不停的端详着她的面容,他想看出些端倪来,可却没有丝毫的发现。其实,王怜花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从未用如此长的时间去观察过一个人,还是一个女子,他的好奇心并不算旺盛。
也许,一切的开始,都源自于好奇也说不定。
高寄萍即便睡着了,也是冷漠的,她习惯的抗拒着一切。可是,当王怜花下意识的提她盖上一旁的薄毯时,她又紧抓着不放,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高寄萍似乎做了一个很好的梦,渐渐的,她冷漠精致的脸上露出了放松的神色呵一抹浅淡的微笑。正是这一抹笑,让王怜花意识到或许他做的梦并不是一个梦,而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事。
破庙的火堆旁,那个衣着破旧的清秀女子捧着个缺了口的瓦,面上是满足的微笑,浅浅淡淡又足够的欢欣,那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王怜花对于那个善良天真到愚蠢的女人,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可他又是怜惜她的,下意识的包容她。
那一瞬间,王怜花仿佛回到了梦境里,其实也挺好。但是,当高寄萍睁开双眼时,那眼底的警惕与冷漠,仿佛是另一个人。
如果说刚刚的微笑是醉人和煦的春风,那么现在这个眼神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刺穿别人,也可以伤害到自己。
不过,高寄萍触碰到身上盖着的薄毯时,一时心里滋味纷杂。
事实告诉她,没有人能够帮她,她能够依靠的自己只有自己。只有当她自己拥有了足够的财富和权势的时候,她才能够得到解脱。
高寄萍拒绝着别人的关心,因为若不是别有所图,那便是漫不经心的随意施舍罢了,她都不要。一个高傲倔强的女人,不愿意接受这些。
可是,一个人久了,总会累的。没有人可以一直一直的一个人撑下去,尤其是当她找不到方向和坚持下去的意义时,她会需要依靠,需要关怀,需要另一个人。
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而王怜花会是那个人么?或许有个妹妹也不错,只是她能放心她么?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的易容术太高了,未来的媳妇儿变姐妹了,这可怎么破?今天有事出门了,所以下一章晚一点。
第322章
因为这点难得的不想放开,
王怜花发现高寄萍的态度无形中好了很多,虽然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这对于他先前的计划来说,
是一件好事,不过他并不是十分的开心。
当他们回到快活林的时候,
不过才将将是黄昏,
蔚蓝色的天空被落日的余晖染成了一种瑰丽的色彩,非常迷人。
当马车里走出两个风华绝代的美人时,
整个快活林的都像是在一瞬间被照亮了一般,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这穿红衣的美人是快活林的老板娘,在快活林常来常往的人都知道她。
美人虽美亦有风情,可是没有人敢招惹她。因为她就像玫瑰一样是带着刺,
美则美矣,
就是扎手,还不是一般的扎手。
可是,
高寄萍身边的这个姑娘那就不同了,
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美人,窈窕多姿,娇柔妩媚,
宜笑宜嗔,
那动人的眼波最是醉人,如春水荡漾。
这一个个的眼神都盯在了王怜花的身上,王怜花说起来也是个大胆且不要面皮的人,他自个儿易容成个美女,自然也不惧旁人看他。旁人越是看他,
他便越是觉得自己这易容的手艺好,心里可是很满意的。
不过,
倘若有人心里头打什么歪主意,王大公子也不介意教教这些人该怎么做人。
毕竟,这人要是不想做人了,那便可以不用做人了,指不定下次投胎还能做个小猫小狗的。
王怜花脸上的笑意越盛了,可是却没有人等到他出手的时候,因为他身旁站在高寄萍。
在这个快活林里,只有一个人的话,是不可以不听的,也没有人敢得罪她,因为每一个来到快活林的人都是有求于她。
有人想要上前搭讪,可是还没有走到王怜花的身边,就被高寄萍给截住了。
高寄萍的脸上带着不浓不淡的笑意,一双眼亮如明星,轻描淡写,却意有所指道:“今日这酒各位喝的可是过瘾了,可也别喝多了,耽误自己的生意。”
是的,每个来这里的人都有求于她,耽误了自己的所求,那便是得不偿失的。在许多人的眼里,美人虽好,却不值得他们放弃自己的利益。
高寄萍的话,其实是一句不轻不重的提醒,当然如果有人非要在她的面前挑战她一下,那么她的这句提醒或许就会变成警告了。
有些聪明的人,已经重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稳了,可是这世上总有些不长眼的人。
坐在一旁桌子上的一n.个大汉,穿金戴银,满身的绫罗绸缎,只是在他那一身横肉的陪衬显得十分的不伦不类。这个人满脸的凶神恶煞,还不是的把玩着手上的玉戒指。
他指着桌上的骰子,眼神却直勾勾的在王怜花那窈窕的身姿上打转,他对高寄萍道:“老板娘,我看你不如坐下来一起玩玩,若是你输了,便叫你旁边的那位姑娘来陪着爷几个喝两杯如何?”
呵,这是在向她宣告他既有钱还有人么?想让掂量掂量自己?
从前的高寄萍,害怕这世上的一切,可现在她无所畏惧,想让她低头,那可做不到。
高寄萍心内嗤笑,面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了,又添了几分娇媚。而她身旁的王怜花也在笑,娇柔妩媚,勾魂摄魄,只是秋波春水似的眼里那可不是柔情,是杀意。
不过,王怜花没有动手,而是在等待,等待一个答案。高寄萍却没有叫他失望,现在的她再也不用低头了。
高寄萍招了招手,一旁候着的一个大汉便端着一杯酒过来了,她饮了一杯酒,面上带着微醺的酡红,玉手指了指桌上的骰子,不紧不慢道:“周老板如此盛情,那便先请吧!不过,我可不要人,就赌个十万两银子吧。”
十万两银子!
在座众人皆是哗然,只见高寄萍随随便便的就拿出了两张银票,五万两一张。银票轻飘飘的,可是没有一个人忽视它所带来的重量,便是家财万贯的,也要瞧上一眼。毕竟,这是十万两,而不是十两。
这个周老板家里也是有些家财的,纵使如此,脸上的横肉亦抽了抽。
不过,他随即就镇定了下来,毕竟他也是纵横酒场的人,掷骰子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不过他像是才来了快活林几回,所以他并不知道高寄萍的笑容下藏着什么。
所以,当他掷骰子,掷出十一点的时候,他已经近乎志得意满了,满眼都是美人坐在他怀里巧笑倩兮的样子。
不只是他这般,其他围观的人也都因此提起了一颗心,非是嫉妒,而是这美人曼妙的身姿和他这个猪一般的样貌身材着实不搭,看着就觉得伤眼睛。
好在,高寄萍一出手便轻松的挽回了这个局面,只见她随便的往桌子上掷了回骰子,这一掷便是“四红”。周老板见了之后那整张脸都变了,黑着一张脸,刚刚的笑也都僵在了脸上。
许是没有想过自己回输,所以输了之后的脸色就特别的难看。当然也是因为十万两并不是十两,这一次也是有些难下台了。
周老板的身家顶得住这十万两,可是十万两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气氛在一瞬间,再次扭转了过来,没有人同情周老板,谁叫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可是,十万两银子也着实让人倒抽了一口凉气,因为无论是谁都不愿意掏这一笔钱。
高寄萍如何能不懂这群人的心思呢,她比谁都懂,所以别人口袋里的钱才能源源不断的流进她的口袋里。不过,今天的她不想要这笔银子,她只是厌恶眼前这个人看着王怜花时的眼神,这会让她想起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激发起她内心的愤怒。
“不过是闹着玩儿的罢了,算不得认真。”高寄萍的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笑,正当众人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她又道:“虽是闹着玩的,可也不能没有赌注。倘若周老板不方便,那么学着它叫两声,便也就算了。”
众人的目光随着高寄萍的手指看过去,他们看见的正是一只被拴在门边的狗,高高大大,油光水亮的皮毛,一看就很威武。
这这这……
老板娘竟是让周老板学狗叫!
人们都不再说话了,而是用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了周老板。学狗叫对于一个人来说,确实有辱尊严,但是倘若能换得十万两银子,怕是多得是人抢着来。
就在高寄萍准备带着王怜花离开时,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做浅笑的王怜花轻轻扯了扯高寄萍的衣袖,撒娇嗔道:“姐姐,让这位老板学狗叫,岂不是有辱斯文?我看,不如学猪叫吧。你说,好不好?”
高寄萍先是一愣,然后险些没绷住笑出声来,这不是明着编排这人猪狗不如吗?
不过,现在她倒是觉得王怜花的性子有些合她的胃口了。
既然如此,高寄萍少不得出言说两句,她笑眯眯的,心情似乎不错,“我这妹妹心善,周老板便听她的吧。我先带她回去休整休整,诸位可吃着喝着,有什么事一会儿我再来与各位商议。”
说罢,高寄萍便带着王怜花走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因为高寄萍根本就不担心那个人会不按照她说的做,这里是快活林,还有那十万两的银票,他若是不这么做,想来一会儿就会被人扔出去。
王怜花亦步亦趋的走在高寄萍的身后,眼里带着一种奇特的光,他轻轻捻了捻自己的手指,尚且残余的白色粉末悄无声息的散在了风里。
经过刚刚那件事,王怜花忽然对高寄萍这个人有了新的看法,他觉得在某种程度上,高寄萍的性子也挺不错的。
高寄萍亲自将王怜花领到了一间屋子里,屋子里布置精致华美,十分的考究。
“你便住在这里吧,我就住在隔壁,你且安心。”
高寄萍的态度很好,好得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她将此归结于王怜花长得不错,性子也好,以及是她手上的人质。
王怜花低下头,垂着眸,只是嘴角有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弧度,“姐姐,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我刚刚是不是不该那样笑的,这样就不会……”
美人如此,泫然欲泣,怎么能叫人不心疼呢?
不过,高寄萍却出奇的愤怒,她厉声道:“呵,长得美的女人难道天生就是一种罪孽吗?这不过是那些丑恶的嘴脸伤害女人的借口。在我这里,你可以笑,还可以放肆的笑,我看哪个敢说个不字!”
第319章
夜深了,
白日里一切的喧嚣也都归于平静了。
屋里,靠着窗子旁边的桌案上燃着一炉香,青烟袅袅。王怜花斜倚在窗边的榻上,
手执一只玉碗,碗中盛着琥珀色的酒液,
微弱皎白的月光映照下酒波粼粼。
饮一碗美酒,
赏一眼月色,这样的美好与孤寂只能他独自欣赏了。
又过了许久,
喝完了一壶酒,王怜花便在窗边的榻上睡着了,炉中的香海不曾燃尽,香味清淡渺远,
弥漫在整间屋里。
睡前,
王怜花还想着,这卖他香的人虽不曾说实话,
可也没有多少谎话,
这香确实不错。不过,他不知道的是,这香还有个奇特且不为人知的名字,
一梦黄粱。
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所以,人人都喜欢美人,可是王怜花不喜欢。
王怜花的母亲王云梦是个十足的美人,万种风情集于一身,世间多少美人都及不上她的美。
那么,
王云梦美吗?她足够美,非常美。
但是,
王怜花从自己这个美貌无双的母亲身上学到了一点,那就是越美丽的女子心肠就越恶毒,就越会害人。
阴谋算计与狠辣的心肠藏在了那副美丽的皮囊下面,你看得见她的美,却看不见这些隐藏的危机。
王云梦江湖人称武林第一女魔头,她的心肠能好吗?不能。尤其是在她遭遇了被自己的丈夫背叛,甚至要杀她的经历之后,她便越发疯魔了。
王怜花从小就很聪明,没有孩子会不喜欢自己的母亲。可是王云梦教育他的就是让他不忘记向自己的亲生父亲报仇,她有时喜爱他,有时又痛恨他,因为他也是那个男人的儿子。
王怜花不可以恨自己的母亲,他怜惜她,同情她,所以他恨那个猪狗不如的男人,也恨与他母亲一般美貌狠毒的女人。
是以,他有的时候会想着逃离她的身边,可是王怜花没有想到自己会来到这个一个地方,而他亦无力改变这一切。
宁做盛世犬,不为乱世人。
世道混乱的时候,人们往往都过着朝不保夕食不果腹的日子。
活下去,成了这世上最艰难的事情,甚至还有许多人选择离开这个不堪的世界。很多时候,当自身都无法保全的时候,抛弃自己的父母儿女,也是无奈之举。
老人没有能力保全自己,更没有能力养活自己和孩子,所以他们只有死亡的选择。那么那些孩子呢,则全都成了可以买卖的物品。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
这样的世道上,人心都是冷的。
王怜花此时不过是个小少年,缩在角落里,身上穿得又破又烂,面目还十分的丑陋,就连路边的狗看见了,都离得他远远的。
可他不得不如此,这里对他来说是全然陌生的地方,他离不开,也找不到离开的路。
所以,为了保全自己,吃些苦并不算什么。
对于给自己弄了张能把孩子都丑哭的脸,王怜花觉得还不错,最起码不会什么人都来打扰他,就是肚子有些饿。因为没有武功连偷个包子都怕被人捉住,他的命还是很值钱的。
只是,毕竟这小胳膊小腿的,人还又累又饿,实在是有心无力了。
王怜花缩在街边的角落里,看着路上人来人往,还有那些卖儿卖女的,想想那些年他跟着他娘过的日子那都成了神仙一样的日子了。
王怜花又无奈的悄然叹了一口气,这里东西都精贵着呢,他身无分文,可是什么都吃不起了。想想他王大公子,什么时候这么惨过,简直是惨到家了。
就在这时候,王怜花的目光中出现了衣着破旧灰头土脸的清秀女子,即使隔着老远,他也能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不是快活林的老板娘高寄萍么?
只是瞧着这脸还挺嫩的,合着他回到了她以前的时候啊!
遇见高寄萍,对王怜花来说确实算不上什么好事。因为在王怜花眼里,除了高寄萍的样貌没有他母亲美之外,剩下的那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重要的是,这两个女人都是一样的心肠,满腹算计,阴险狡诈。
王怜花心内暗自咂舌,不过他也没动弹,反正高寄萍肯定看不上他这副丑样子,拿去卖钱都没人要。
王怜花转念又想,说不定死了就能回到现实了呢,这大约是一场梦吧。
要不然,梦里怎么还会有高寄萍这个女人?
肯定是梦,说不准还是噩梦!
可是,还别说这噩梦还越做越真实了,真可怕,高寄萍这女人怎么到他面前来了?该不会是想杀了他,或者是把他带走卖了吧?
啧,有可能。
高寄萍今天出来了大半天,什么吃的都没看到,还是东边开客栈的老掌柜瞒着东家悄悄给了半个馊了的馒头。不过,这对于高寄萍来说已经很好了,她还得早点回去,家里还有两个小的等吃呢。
半个馊馒头,再看看能不能挖一把野菜根,毕竟野菜都给人找光了,能找点草根也不错。回头加点水熬一锅,今天的饭便有了。
高寄萍心里美滋滋的想着,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她发现角落里缩着一个小孩子,一动不动的,心里头便有些担心,只是家里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她也养不起啊!
正当高寄萍准备心一横便走掉的时候,却发现有几个人明明发现了那个孩子,甚至就从他的身边路过,却还是离得老远,生怕沾上什么的时候。
真是太可怜了,她的心又软了。
想想怀里的半个馊馒头,大不了她少吃一口,反正也饿不死。这般想着,高寄萍咬了咬牙,朝着角落里的那个孩子走了过去。
高寄萍这会儿才十五六岁的年纪,虽然没得吃,但是个子长得还行,最起码比眼前的这个小丁点要高。
高寄萍蹲在了那个孩子的面前,想伸手推推他,看看他还活着没有,就发现那个孩子又往后缩了缩,转过头来,又丑又脏的小脸上大大的眼睛满是警惕。
都是过来人,高寄萍怎么能不了解这个孩子在想什么呢!
于是,高寄萍丝毫没有嫌弃这个孩子又丑又脏,而是尽量露出自己最甜美和善的微笑,对小孩子说:“你没有家人了,是不是?跟我走吧,以后我就是你的家人了,好不好?”
殊不知这样的高寄萍,差点儿没把王怜花的下巴给吓掉了,心里更是下意识的认定了高寄萍别有用心。
不过,王怜花转念一想,高寄萍他可是做过了解的人,还怕她做什么。要不先跟着她回去饱餐一顿,看看她想干什么再说,反正他是不怕的。毕竟,他现在这么丑,卖了他都没人要的,还要浪费粮食,谁买啊!
这般一想,王怜花便觉得同高寄萍回去了也没什么,可他实在是不想跟这个恶毒的女人说话,干脆也没开口,只是点了点头。
高寄萍也不知道眼前这个孩子到底是哑巴还是饿到说不出话了,不过他愿意跟她回去,她就一定会照顾好他的,她暗自下定决心。
高寄萍主动伸出手去拉王怜花的小手,却发现这个孩子的手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可是她自己也饿着肚子,根本就抱不动他,只能这么做了……
王怜花看着高寄萍站起来身来,背对着他,便以为她是后悔了想要走。心中不免骂了一句虚伪,要不是他现在没力气,肯定给她一下子送她去见阎王。
可是,就在他这么想的时候,他却发现高寄萍根本就没走,反而是蹲下了身子,回头说道:“快上来,我带你回家。”
王怜花此时觉得虽然高寄萍现在穿着破衣裳灰头土脸的,但是比她以后衣着华丽妆容精致的样子更好看。王怜花看人从来都不看这个人是否长得好看,但是他现在觉得这个恶毒的女人也不是那么丑了。
走就走吧,就算是被高寄萍背着也不算什么,毕竟王公子实在是动弹不了了。
王怜花趴在高寄萍的背上,因为背着刚刚谁都不愿意靠近的丑孩子,目前看上去还算清秀的高寄萍也被人避着走了。高寄萍没在意,王怜花更是没力气在意了。
回家的路上,高寄萍因为背着个孩子,还饿着肚子,所以走得很慢,也走了很久。因为怕背上的孩子饿晕过去,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的高寄萍,只能哼着不知名的乡野小调给自己和他提神。
大约是在人家的背上吧,虽说不在乎这点脸面,但是也不好嫌弃人家唱的不行。王怜花撇了撇嘴,还凑合吧,等着到家了,等狠狠吃她一顿。
此时已经饿懵了的某人根本就没想到,穿得这么破烂还灰头土脸的人能吃上好吃的吗?能有的吃就不错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王怜花抬眼一瞄周围是荒郊野外,连树都没几棵,地上更是秃到没有一根草,这地方能住人?
“你看,我们到家了。”
听着高寄萍略带欢喜的疲惫声音,王怜花往前一看,心都凉了,他就不该跟她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搞事情!
第320章
眼前是一座破败的寺庙,
断壁残垣,屋顶的瓦都缺了一半,墙壁上的颜色也早就掉的七零八落了。王怜花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幕,
耳边还回响着高寄萍带着欢喜的声音,她告诉他,
他们到家了。
王怜花从高寄萍的背上下来了,
从破庙里跑出来了两个七八岁的少年,与他现在一般大,
面黄肌瘦,灰头土脸的。
王怜花看着那两个少年稚嫩的脸庞,忽然想起了以后在高寄萍手下卖命的四个杀手其中的两个,孟星魂和叶翔。
孟星魂和叶翔躲在破庙里,
听到了外面响起了高寄萍的声音便匆匆出来了。
高寄萍是回来了,
可是她还带着另一个少年回来了。
孟星魂性子孤僻,叶翔也不是一个爱多话的人,
更何况他们的命本来就是高寄萍救回来的。高寄萍可以选择救他们,
也可以选择救别人,也轮不到他们说什么。
“我在路上遇见的这个孩子,他快撑不下去了,
我便将他带了回来。以后,
他就跟我们一起生活了。我今日得了半个馒头,你们和他一起在家里等我,我一会儿便回来。记得先将水烧上。”
高寄萍嘱咐了两句话,将王怜花交给了孟星魂和叶翔,便又匆匆转身出去了,
只是她离开时的脚步有些不稳。
高寄萍走后,孟星魂没有说话径自进去了,
倒是叶翔自报家门,然后招呼王怜花跟着进去,除此之外,再没有跟王怜花多说过一句话。
孟星魂和叶翔都进了破庙里,王怜花望了望四周,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最终还是选择了进去。
进去之后,王怜花找了个头上有瓦片遮盖的地方,团了些稻草坐了下来。孟星魂一言不发的提着个缺了个口子的破瓦罐出去找水去了,叶翔则收拾着破庙里仅剩不多的柴火,他们都没那个精力和心情去搭理王怜花。
王怜花也乐得清净,只是他望着两个少年单薄的身体和如今的可怜模样,他根本想象不出以后的他们会是高寄萍手下最狠辣无情的杀手,手上血债累累,却原来他们竟然这么早就跟在她身边了。
孟星魂取了水回来,叶翔点了火,就将那个破瓦罐放在火上烧着。他们谁也不跟谁说话,只是静静地待着。
瓦罐里的水已经沸腾了好一会儿了,可是高寄萍还会没有回来了。
又过了一会儿,高寄萍回来了,她手里还捧着些不知从哪里找来的野菜叶子,手缝里滴着水,想是她在外面弄干净了才回来的。
高寄萍回来之后,也没来得及说话,便先蹲在瓦罐前将手里带着水珠的野菜随意扯了扯,一股脑都塞进了瓦罐里。然后,高寄萍从一旁找了个竹片伸进去搅了搅,接着又小心翼翼的从怀里取出半个被油纸裹着的馒头,一点点捏碎了放进瓦罐里。
高寄萍在将那张用过的油纸上的馒头屑都抖进锅里之后,又将那张纸小心的叠好收了起来,又用竹片搅了搅瓦罐,之后才有空跟他们说话。
因为瓦罐没有盖子,只能敞着烧,空气里能够闻得到那种食物的香气,即便里面只有一小把野菜叶子和半个馊掉的馒头,也足够让眼前那张清秀的脸上露出满足的笑了。
“小孟是个闷葫芦,小叶也不喜欢说话,现在又来了个不吭声的。看样子啊,咱们几个合该做一家人呢。”
三个少年没有一个人开口,各自找了角落坐着,高寄萍忙完了见到这场面总觉得有些无奈,她怎么捡回来三个闷葫芦呢!
是以,高寄萍只能主动开口找些话聊了。
“今天咱们家多了一个人,运气也变好了,不只找到了半个馒头,还意外发现了一些野菜叶子。我方才回来的时候还在想,能不能找到菜根,没想到竟然找到了野菜叶子,是不是运气很好?”
高寄萍孤身一人,孟星魂和叶翔都是她捡回来的。在这乱世一个人活着都是一件艰难的事,更何况她还要带着两个孩子一起活呢,如今她又救回来一个。
高寄萍有些害怕他们两个不喜欢,新来的这个孩子,所以只好捡些好话说说,省的影响他们之间的相处。
王怜花实在是难以想象眼前这个快把人蠢哭的烂好心的女人,会是以后精于算计谁都不能在她手里讨到好处的快活林老板娘。
到了此刻,王怜花已经不怀疑她是不是在伪装了,倘若一个人能只为了对一个陌生的小孩不利,让自己吃这么多苦,作出那么多蠢事来,那必定是个傻子。
而现在,在王怜花的眼里,高寄萍就是一个傻女人,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可是,王怜花很好奇,既然她曾经是一个善良到愚蠢的女人,自己都吃不饱了,还要救人。那么,到底是什么,让她变成了以后的样子?
王怜花的母亲王云梦是一个男人的负心背叛,而高寄萍会因为什么呢?
王怜花默默的想着没有开口,孟星魂一如既往的冷淡寡言,倒是叶翔看没人说话,回应了高寄萍一个字,嗯。
不过,高寄萍并没有因此而不开心,相反她的心情还不错,就是肚子太饿了。瓦罐里的野菜馒头汤快好了,高寄萍的心情就更好了。
其实,对于高寄萍来说,她捡回来的几个孩子就是她的精神寄托。
在兵荒马乱的时候,活着比死还要难,所以高寄萍曾想过去死。
可是,当她遇见孟星魂的时候,小少年快要饿死过去了,却依旧挣扎求生。他的手抓住了她的裤脚,那双眼睛里满是求生的希望。
他不想死,即使他那时已经在生死关头徘徊了。
一个快要死的人都想要活下去,那她一个活生生好端端的人,又有什么理由去死呢?
孟星魂给了高寄萍生存下去的希望,所以高寄萍用自己仅剩的半个馒头救了孟星魂的命,自己却整整饿了两天的肚子。
高寄萍没有不开心,相反她很开心,因为她找到生存下去的希望。
因此,高寄萍不在乎孟星魂的性子孤僻,甚至又领了一个不大喜欢说话的叶翔回来。
她会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还要带着他们一起活下去。
瓦罐里的汤开了,可是他们的碗都是捡来的人家的破碗,根本就不够多一个人的。
高寄萍想了想,先盛了一碗捞的稠的递给了王怜花,又盛了两碗差不多的稀一些的给了孟星魂和叶翔。因为碗本就不大,三个人倒也可以勉强分分。可是,这样高寄萍就没有了,她强忍着饥饿,望了望瓦罐里还剩下一些汤,上面还漂着两片菜叶。
高寄萍咽了咽口水,心想,也能凑合一顿。
就这一会儿功夫,孟星魂和叶翔已经吃完了,想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
倒是王怜花看着手里的这碗野菜汤水,心里头五味杂陈,其实他也算不上过过苦日子。最起码每天都是能吃饱喝足的,过的是富足的日子,像这样一碗汤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落到他的手里的,即便是伺候他的婢女也不会喝的。
王怜花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他也不觉得自己有良心,可是现在这情况,你让他喝他都喝不下去,因为一旁还有一个眼巴巴的看着的高寄萍呢。
王怜花没有吃饭,高寄萍有些不解,试探道:“可是没有力气了,要不要我喂你?”
让她喂?
王怜花一哆嗦,还是算了吧,他可受不了这刺激,这做好人做到她这样的也是相当少了,太过愚蠢。
嘿,这滋味真是绝了,什么味儿都没有,这野菜还有些涩嘴,馒头都化成了水,这可是王大公子这辈子吃过的最难吃的饭。
王怜花强忍着喝了半碗,热汤热水喝下去,好险这条命算是缓过来了,不过他是不愿意再吃了,又把碗递给了高寄萍,顺手指了指她。
好心是没有的,可怜她也是不可能的,最可能是这东西太难吃了,王怜花心中如此想到。
正想着为什么这孩子不吃饭的高寄萍看到他吃东西了,心就放下了,即使她自己还饿着呢。
不过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比孟星魂更加孤僻冷漠的孩子,竟然将食物主动的让给她。
这一发现让高寄萍的心都热了起来,她带他回来真的是一件很明智的事情了。
将碗里剩下的一些并瓦罐里的汤加到一起,高寄萍算是喝饱了,至于真正的填饱肚子,她好像还没有过那样的日子。
就算是这样,头顶能有片瓦遮身,能喝上一碗热汤,在这个乱世里就已经很幸福了。
王怜花看着高寄萍脸上的灿烂的笑,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样也能开心?
天亮了,炉里的香燃尽了,王怜花醒来了,一切都仿佛是一场梦,可是却那么的真实。
当王怜花易容成一个女子,并且再次见到高寄萍的时候,她还是一身红裙,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神情是那么的冷酷,冷漠的抗拒所有人,似乎与梦里的并不是一个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后两天请个假,朕要考试,特别重要的考试。周一回来更新,双更把周末没更的给补上,小可爱们等着朕哟!
第321章
高寄萍并不是突然生出想要带走王怜花来要挟王云梦的念头,
甚至她的第一反应就不是要挟。而是在她看见他的第一眼的那一瞬间,她就觉得那双眼睛莫名的熟悉,让她生出一种想要把他留在自己身边的冲动。
当然,
也有一个原因,因为他是一个“女子”。
当两个人同时坐在一辆马车上的时候,
高寄萍忽然闻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清淡渺远的香味不止从何处飘来,
让她心中的浮躁烦闷在一瞬间归于平静,再分不出心思去想那些纷纷扰扰了。
马车悠悠晃晃的行驶着,
嗅着那股似有若无的香气,高寄萍恍惚间便进入了梦乡。
如今的高寄萍除了自己谁也不信,除了金钱利益什么都不爱,可这会儿王怜花这个可谓算得上是陌生人的人就坐在她的身边,
她居然就这么睡着了,
而她自己根本就没意识到这点。
王怜花心中也是诧异,怎么看高寄萍都不像是那种能够轻易在别人面前放下戒心的人。
不过,
许是因为昨晚王怜花做的那个无比真实的梦,
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希望从这张脸上看出什么不同来。
一模一样的脸,
只是妆容更加精致,
也更加美艳,却给了人全然不同的感觉。
不过,即使王怜花不喜欢精于算计的恶毒的人,也不会喜欢善良到愚蠢的人,高寄萍这个女人于他而言,
是他不会喜欢的那种人。
高寄萍似乎清楚的意识到,自己似乎是在做梦,
因为她来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
那里雕梁画栋,九曲回廊,景色之美,让人以为这或许是一个仙境,那么的美好,没有一丝凡尘的纷扰。
可是,高寄萍有自知之明,像她这样的人,绝不会有一天能够去到仙境的,但是她从不后悔自己做过的事。
就这样一片美好光明的风景之中,一个人都没有,高寄萍独自游荡了许久,最后只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唇红齿白的小少年。
许是因为少年与她当年遇见某些人的时候极其相似的年纪,高寄萍的脑海中浮现了许多她以为自己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的东西,回想起许多的事来。
当年,她把那几个孩子捡回来的时候,不也是这般差不多大的年纪吗?他们依赖着她信任着她,而她付出了一切只为了带着他们一起好好的活着。
可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的呢?
信任她依赖她的孩子,无声的抵触着她,他们觉得她变了。
只是,最开始当大家一起走上这条路的时候,不都只是为了能够好好的活着吗?他们是一样的啊,可他们现在说她变了,可他们又何尝不是变了呢?
曾经视她为整个世界的孩子,他们相依为命的日子,都被抛到了脑后,似乎她成了最十恶不赦的人。
高寄萍不是不懂,正是因为她懂了,所以只能装作视而不见,她什么都不能放弃,有的路一旦开始,便是不能再回头的。
一瞬间的心思变化了许多,高寄萍发现那个少年仍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时心念所至,便走了过去。
这时,见到高寄萍的到来,这个少年动了,他只是后退了一步,什么话都没有说,却也什么都说了,静静地看着她。
高寄萍一时心头怒火上涌,一时心头苦笑,其实她如今可谓是什么都有了,以前苦苦挣扎就是为了吃一顿饱饭,可如今她山珍海味都吃腻了。
然而,她也什么都没有了,即使身边的人还是熟悉的人,却也找不回以前的感情了。
她什么都有了,可她也一无所有。
“怎么?在害怕我?”高寄萍嗤笑着,自嘲道。
眼前这个少年就如同长大后的那几个孩子,她是为了他们才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可是他们都不要这样的她了,甚至离她越来越远。
似乎是知道对方没有恶意,那个聪慧敏捷冷心肠的少年第一次展露出了他的和善,而且少年也有这个依仗,他不需要怕她。
“美丽的女人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人。”
听到少年的话,高寄萍忽然笑了,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其实这少年倒是会说话,不过他说的不错,她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只是他如此说,倒是让她听出几分心酸来。
“你说的没错,美丽的女子不是好人,我也不是。”
高寄萍承认了,她是难得的坦率,反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再加上这少年长得也不错,也不是不能说几句。倘若他有什么小心思,高寄萍的眼神闪过一抹暗光,她也不惧。
是的,她如今什么都不怕,她无所畏惧。
不过,这回换少年笑了,他就是在试探高寄萍而已,然而她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可见也不是什么别有用心的人,否则他们此刻也就不会在这里说话了。
“如果有人能够承认自己不是好人,也许她坏的还不够彻底!”少年微微一笑,还冲着高寄萍眨了眨眼,生出几分灵动来。
头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高寄萍心内摇头道,她在某些人眼里都已经坏透了,无药可救了,怎么还坏的不够彻底。有时候,她自己也会在想,到底是为了什么,可她也只能抓住这些了。
“看你小小年纪,倒是看起来比我还要历经沧桑啊,瞧瞧你说的这些话。”
虽说高寄萍平时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可是对待这个一样长得好看又会说话的少年,她的容忍度忽然变得高了起来。
少年轻声叹息,这个女子他从未见过,所以不管是杀她还是留她,他都没有一丝一毫的负担。
“有时候年纪并不能代表什么,我看你与我也差不多。”
高寄萍一怔,她同他可是差远了呢,“差不多什么?”
“有些事,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资格说,不是吗?所以,咱们俩是差不多的。只希望,你以后不要变才好。”
就像这样也不错,至少谈起话来还是舒心的,少年心道。
希望她不要变,呵,说过这句话的人很多,可是他们最后都变了。高寄萍不想懂,眼前的这个少年,忽然也变得不再有趣了。
只是,高寄萍心念一动,到底是怎样的经历,会让这个少年说出这样的话?可再没有一个人会比她经历的更多了,高寄萍内心自嘲道。
这个莫名的梦来得快,醒得也很快,就像一阵风。
高寄萍一睁开眼,便对上了一双好看的眼睛,似乎与梦里那个少年有些相似,她亦是一阵恍惚。不过,那个少年即便长大了,也会是个俊美的男子,而不是一个妖娆妩媚的姑娘,高寄萍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忽然这么想的。
离开了梦境,她还是个八面玲珑的快活林老板娘,冷漠中带着艳光,抗拒着一切的同时又在隐隐的渴望着一切,却没有人知道。
或许,在将来会有那么一个人知道!
高寄萍睡着的时候,王怜花一时不停的端详着她的面容,他想看出些端倪来,可却没有丝毫的发现。其实,王怜花自己都没有注意到,他从未用如此长的时间去观察过一个人,还是一个女子,他的好奇心并不算旺盛。
也许,一切的开始,都源自于好奇也说不定。
高寄萍即便睡着了,也是冷漠的,她习惯的抗拒着一切。可是,当王怜花下意识的提她盖上一旁的薄毯时,她又紧抓着不放,真是个奇怪的女人。
高寄萍似乎做了一个很好的梦,渐渐的,她冷漠精致的脸上露出了放松的神色呵一抹浅淡的微笑。正是这一抹笑,让王怜花意识到或许他做的梦并不是一个梦,而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事。
破庙的火堆旁,那个衣着破旧的清秀女子捧着个缺了口的瓦,面上是满足的微笑,浅浅淡淡又足够的欢欣,那是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王怜花对于那个善良天真到愚蠢的女人,简直是恨铁不成钢,可他又是怜惜她的,下意识的包容她。
那一瞬间,王怜花仿佛回到了梦境里,其实也挺好。但是,当高寄萍睁开双眼时,那眼底的警惕与冷漠,仿佛是另一个人。
如果说刚刚的微笑是醉人和煦的春风,那么现在这个眼神就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刺穿别人,也可以伤害到自己。
不过,高寄萍触碰到身上盖着的薄毯时,一时心里滋味纷杂。
事实告诉她,没有人能够帮她,她能够依靠的自己只有自己。只有当她自己拥有了足够的财富和权势的时候,她才能够得到解脱。
高寄萍拒绝着别人的关心,因为若不是别有所图,那便是漫不经心的随意施舍罢了,她都不要。一个高傲倔强的女人,不愿意接受这些。
可是,一个人久了,总会累的。没有人可以一直一直的一个人撑下去,尤其是当她找不到方向和坚持下去的意义时,她会需要依靠,需要关怀,需要另一个人。
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而王怜花会是那个人么?或许有个妹妹也不错,只是她能放心她么?
作者有话要说:
某人的易容术太高了,未来的媳妇儿变姐妹了,这可怎么破?今天有事出门了,所以下一章晚一点。
第322章
因为这点难得的不想放开,
王怜花发现高寄萍的态度无形中好了很多,虽然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这对于他先前的计划来说,
是一件好事,不过他并不是十分的开心。
当他们回到快活林的时候,
不过才将将是黄昏,
蔚蓝色的天空被落日的余晖染成了一种瑰丽的色彩,非常迷人。
当马车里走出两个风华绝代的美人时,
整个快活林的都像是在一瞬间被照亮了一般,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这穿红衣的美人是快活林的老板娘,在快活林常来常往的人都知道她。
美人虽美亦有风情,可是没有人敢招惹她。因为她就像玫瑰一样是带着刺,
美则美矣,
就是扎手,还不是一般的扎手。
可是,
高寄萍身边的这个姑娘那就不同了,
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美人,窈窕多姿,娇柔妩媚,
宜笑宜嗔,
那动人的眼波最是醉人,如春水荡漾。
这一个个的眼神都盯在了王怜花的身上,王怜花说起来也是个大胆且不要面皮的人,他自个儿易容成个美女,自然也不惧旁人看他。旁人越是看他,
他便越是觉得自己这易容的手艺好,心里可是很满意的。
不过,
倘若有人心里头打什么歪主意,王大公子也不介意教教这些人该怎么做人。
毕竟,这人要是不想做人了,那便可以不用做人了,指不定下次投胎还能做个小猫小狗的。
王怜花脸上的笑意越盛了,可是却没有人等到他出手的时候,因为他身旁站在高寄萍。
在这个快活林里,只有一个人的话,是不可以不听的,也没有人敢得罪她,因为每一个来到快活林的人都是有求于她。
有人想要上前搭讪,可是还没有走到王怜花的身边,就被高寄萍给截住了。
高寄萍的脸上带着不浓不淡的笑意,一双眼亮如明星,轻描淡写,却意有所指道:“今日这酒各位喝的可是过瘾了,可也别喝多了,耽误自己的生意。”
是的,每个来这里的人都有求于她,耽误了自己的所求,那便是得不偿失的。在许多人的眼里,美人虽好,却不值得他们放弃自己的利益。
高寄萍的话,其实是一句不轻不重的提醒,当然如果有人非要在她的面前挑战她一下,那么她的这句提醒或许就会变成警告了。
有些聪明的人,已经重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稳了,可是这世上总有些不长眼的人。
坐在一旁桌子上的一n.个大汉,穿金戴银,满身的绫罗绸缎,只是在他那一身横肉的陪衬显得十分的不伦不类。这个人满脸的凶神恶煞,还不是的把玩着手上的玉戒指。
他指着桌上的骰子,眼神却直勾勾的在王怜花那窈窕的身姿上打转,他对高寄萍道:“老板娘,我看你不如坐下来一起玩玩,若是你输了,便叫你旁边的那位姑娘来陪着爷几个喝两杯如何?”
呵,这是在向她宣告他既有钱还有人么?想让掂量掂量自己?
从前的高寄萍,害怕这世上的一切,可现在她无所畏惧,想让她低头,那可做不到。
高寄萍心内嗤笑,面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了,又添了几分娇媚。而她身旁的王怜花也在笑,娇柔妩媚,勾魂摄魄,只是秋波春水似的眼里那可不是柔情,是杀意。
不过,王怜花没有动手,而是在等待,等待一个答案。高寄萍却没有叫他失望,现在的她再也不用低头了。
高寄萍招了招手,一旁候着的一个大汉便端着一杯酒过来了,她饮了一杯酒,面上带着微醺的酡红,玉手指了指桌上的骰子,不紧不慢道:“周老板如此盛情,那便先请吧!不过,我可不要人,就赌个十万两银子吧。”
十万两银子!
在座众人皆是哗然,只见高寄萍随随便便的就拿出了两张银票,五万两一张。银票轻飘飘的,可是没有一个人忽视它所带来的重量,便是家财万贯的,也要瞧上一眼。毕竟,这是十万两,而不是十两。
这个周老板家里也是有些家财的,纵使如此,脸上的横肉亦抽了抽。
不过,他随即就镇定了下来,毕竟他也是纵横酒场的人,掷骰子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不过他像是才来了快活林几回,所以他并不知道高寄萍的笑容下藏着什么。
所以,当他掷骰子,掷出十一点的时候,他已经近乎志得意满了,满眼都是美人坐在他怀里巧笑倩兮的样子。
不只是他这般,其他围观的人也都因此提起了一颗心,非是嫉妒,而是这美人曼妙的身姿和他这个猪一般的样貌身材着实不搭,看着就觉得伤眼睛。
好在,高寄萍一出手便轻松的挽回了这个局面,只见她随便的往桌子上掷了回骰子,这一掷便是“四红”。周老板见了之后那整张脸都变了,黑着一张脸,刚刚的笑也都僵在了脸上。
许是没有想过自己回输,所以输了之后的脸色就特别的难看。当然也是因为十万两并不是十两,这一次也是有些难下台了。
周老板的身家顶得住这十万两,可是十万两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气氛在一瞬间,再次扭转了过来,没有人同情周老板,谁叫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可是,十万两银子也着实让人倒抽了一口凉气,因为无论是谁都不愿意掏这一笔钱。
高寄萍如何能不懂这群人的心思呢,她比谁都懂,所以别人口袋里的钱才能源源不断的流进她的口袋里。不过,今天的她不想要这笔银子,她只是厌恶眼前这个人看着王怜花时的眼神,这会让她想起一些不堪回首的往事,激发起她内心的愤怒。
“不过是闹着玩儿的罢了,算不得认真。”高寄萍的脸上带着一种奇特的笑,正当众人松了一口气的时候,她又道:“虽是闹着玩的,可也不能没有赌注。倘若周老板不方便,那么学着它叫两声,便也就算了。”
众人的目光随着高寄萍的手指看过去,他们看见的正是一只被拴在门边的狗,高高大大,油光水亮的皮毛,一看就很威武。
这这这……
老板娘竟是让周老板学狗叫!
人们都不再说话了,而是用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了周老板。学狗叫对于一个人来说,确实有辱尊严,但是倘若能换得十万两银子,怕是多得是人抢着来。
就在高寄萍准备带着王怜花离开时,一直没有开口,只是做浅笑的王怜花轻轻扯了扯高寄萍的衣袖,撒娇嗔道:“姐姐,让这位老板学狗叫,岂不是有辱斯文?我看,不如学猪叫吧。你说,好不好?”
高寄萍先是一愣,然后险些没绷住笑出声来,这不是明着编排这人猪狗不如吗?
不过,现在她倒是觉得王怜花的性子有些合她的胃口了。
既然如此,高寄萍少不得出言说两句,她笑眯眯的,心情似乎不错,“我这妹妹心善,周老板便听她的吧。我先带她回去休整休整,诸位可吃着喝着,有什么事一会儿我再来与各位商议。”
说罢,高寄萍便带着王怜花走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因为高寄萍根本就不担心那个人会不按照她说的做,这里是快活林,还有那十万两的银票,他若是不这么做,想来一会儿就会被人扔出去。
王怜花亦步亦趋的走在高寄萍的身后,眼里带着一种奇特的光,他轻轻捻了捻自己的手指,尚且残余的白色粉末悄无声息的散在了风里。
经过刚刚那件事,王怜花忽然对高寄萍这个人有了新的看法,他觉得在某种程度上,高寄萍的性子也挺不错的。
高寄萍亲自将王怜花领到了一间屋子里,屋子里布置精致华美,十分的考究。
“你便住在这里吧,我就住在隔壁,你且安心。”
高寄萍的态度很好,好得连她自己都觉得奇怪,不过她将此归结于王怜花长得不错,性子也好,以及是她手上的人质。
王怜花低下头,垂着眸,只是嘴角有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弧度,“姐姐,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我刚刚是不是不该那样笑的,这样就不会……”
美人如此,泫然欲泣,怎么能叫人不心疼呢?
不过,高寄萍却出奇的愤怒,她厉声道:“呵,长得美的女人难道天生就是一种罪孽吗?这不过是那些丑恶的嘴脸伤害女人的借口。在我这里,你可以笑,还可以放肆的笑,我看哪个敢说个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