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二爷为人虽放荡不羁,可一旦认准什么事,情感却长久而炙热。比如他恨你,比如他爱你。

    当年他追他媳妇追了整整六年。他老丈人觉得这赵老二树大招风,手上沾过人命不说,父母和兄弟也死没了。女儿若跟了他,以后过日子少帮衬不说,可能还过不安宁。再加上这小子天天东奔西跑的,也没见他干什么正经事,家里连个苞米楼子都没有的人实在不靠谱。遂一直咬死不同意女儿嫁给他。

    二爷也没着急,仍日复一日地给他媳妇送水果,有空就帮老丈人干活。老丈人给他媳妇安排相亲,他也不反对——他还跟着去了。回来以后煞有其事地帮忙分析男方的家庭条件。后来也不知道他怎么混的,跟女方啥关系都没有呢,就天天在老丈人家吃饭干活了,像长工似的。如此一起生活了两年,他老丈人终于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了。

    以我对二爷的了解,他的策略可能是:我先成为你的家人,再成为你的丈夫。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吗?那我就先占住你的坑,再成为你的萝卜。这么一想,杜奉予也在对我使用同样的手段,但他比二爷过分。他只占我的坑,不给我当萝卜啊。

    于是,二爷从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追到二十六岁,终于把媳妇娶到手。同年媳妇就给他生了个小子,取名叫赵德胜。或许是有了爱人后,连他也变得谨小慎微起来。二爷那几年不再捉鬼杀鬼,反而像个普通农民一样种起了地,一家人日子过得还算美满。

    可惜,那赵德胜五岁时,有天在自家院子里帮他妈搓苞米,意外地被篱笆边的土球子咬了。孩子太小,在送医途中就夭折了。

    土球子是我们这边较为常见的一种毒蛇,因周身呈暗棕的泥巴色而得名。和艳丽的野鸡脖子比,土球子长相憨厚老实,毒性却更强。

    不过,土球子是蝮蛇。蝮蛇的蛇毒是血液循环毒素。这种蛇毒能让伤口迅速变肿发黑,往往还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人一被咬,会立刻警惕起来送医处理。再加上血液循环毒素的致死率和另外三种蛇毒比不算高,毒性又会随着猎物体重增加而稀释。一个身体健康的成年人被土球子咬一口,只要处理得当,并没有致死的风险。

    当然了,并不是说你在野外被不认识的蛇咬一口,伤口不疼不肿那蛇就没毒,那种情况咬你的蛇反而可能是环蛇这种使用神经毒素的毒蛇之王。几个小时内不打血清,人就没了。

    扯远了,书归正传。

    也就是说,如果当年被咬的是二爷的媳妇,可能大人孩子都没事。可被咬的偏偏是五岁的赵德胜,二爷唯一的孩子就这么没了。

    二爷的媳妇也日日后悔,后悔自己带着孩子在院子里搓苞米,后悔为什么自己没坐在篱笆边。如此郁郁寡欢了许久,再加上一直没怀上第二个孩子,她最终于二爷三十六岁那年去世了。

    如此一来,年纪轻轻就接连失去五个亲人的二爷,身边再没有可以称得上是家人的存在了。周围人都说他是扫把星,这种人自己命硬,但会把身边的人全都克死。

    二爷想起师父临走时说的话,还真给自己算了算,发现他的命格确实就是传说中和杀破狼并称两大绝命的煞孤星。这两种命格在命理学上可谓是穷凶极恶,会源源不断地给周围人带来灾祸,自己反而总能置身事外。

    二爷想起早年的种种,忽然明白过来,二十年前他师父欲言又止的眼神和所谓的‘强作妄为,又贪生怕死’是什么意思。

    ……师父是不是在后悔救了开天眼的自己呢?或许自己早该被鬼作死了,但师父没忍住救了他,最后又发现他带来的大灾大难无法化解。因自己的固执行小善救了一个煞孤星,却要有数人将因煞孤星而死……所以,他师父想带他离开父母,是准备以身饲虎,最后一命换一命。但被自己拒绝后,师父的勇气就退却了。

    总之那之后,二爷再也没结婚。煞孤星刑夫克妻,刑子克女。没人敢嫁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二爷确实再没对其他女人有过兴趣。

    而从这再往后,就是二爷四十岁时独自迁居到我们村的事了。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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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颜

    第32章

    掉魂05:二爷和我

    我像说书似的叭叭得兴奋异常,连身体的疼痛都忘却了。杜奉予的表情却不痛不痒,似乎对这些故事无动于衷。他早已按完我两条腿,坐在一旁安静地听我说。这会见我停下,就把手里的水杯递给我问道:“你们怎么认识的?”

    我咽了两口水,想起和二爷初识的那天……直到现在都他妈无语。

    虽然二爷搬来不久,我就出生了。可真正与他结识,是在我五岁的时候。

    那天我正在河边撅着屁股捉小鱼,恰巧二爷也在河边散步。而我正好挡在他内心的散步路线上,于是二爷没有绕开我,反而照着屁股一脚给我蹬水坑里了,害得我罐子里的鱼全跑了。

    眼看着到嘴边的炸鱼酱飞了,我气疯了。连着半个月起床就去河边捡石子,然后趴在二爷家院墙上砸他家窗户。二爷拎着扫帚追了我好几天,见我矢志不渝地要复仇,反而对我刮目相看起来,最后用两根大麻花跟我化敌为友了。

    当时村里有人告诫过我家人,说总看见你家柯岚叼着一条麻花从那个鳏夫赵二家出来。赵二那绝户的中年鳏夫天天就在家闷着,也不跟村里人说话,听说以前还杀过人,谁知道那种人会对孩子做出什么事。

    这话说得不好听,但并不是毫无道理。

    有这么一句老话,鳏夫房顶炊烟少,寡妇门前是非多。夫妻中的一个要是去世了,剩下的那个若没重组新的家庭,往后总会承受比单身时更多的非议和磨难。

    你要是成了寡妇,那很快就会变成附近所有适龄闲散流氓的目标,总会有拎着一兜鸡蛋或者橘子、看似为了聊天,实则想过夜的男人上门。

    相反的,你要是成了鳏夫。那……你就是周围人眼里那个适龄闲散流氓。

    寡妇因为失去太多,会被周遭默认为没有自保能力。鳏夫则因为失去太多,被视作随时可能破罐子破摔的社会动荡分子。

    我扪心自问,如果自己有个小孩,出于防范于未然的角度,肯定也不会让小孩和二爷这种人玩。可奇怪的是,爷爷他们虽不让我去河水湍急处游泳,也不让我爬太陡的山路,偏偏对我和二爷玩这件同样隐含危险的事觉得无所谓。

    我不知道是我爷和二爷交流过还是咋,让他们这么放心我去找二爷。反正这些年下来,除了当年在河边那一脚,二爷确实没对我做过任何坏事。反而还让我吃了不少麻花,教给我许多道教典籍里的东西,甚至把他曲折的身世,他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他会抓鬼这些事统统告诉了我。

    曾经有段时间,我觉得他就是我亲二爷,世界上没人比他更了解我。只有我看过他儿子的黑白照片,只有我不害怕他。他只会对我和颜悦色,会提着灯笼带我去坟地冒险,干一些别的大人不会陪我做的蠢事。

    我童年三分之一的乐趣都源于二爷,那让我误以为他会答应我所有要求。

    病房里,爷爷仍微微打着鼾。

    杜奉予忽然问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靠在床头,良久才困惑道:“其实我也不明白为什么。”

    “……嗯?”杜奉予发出一声低沉悦耳的声音,表示他在认真听我说话。

    “有一件对我很重要的事,我去求他帮我,他拒绝了。”我仰头,顿了一会继续道,“对我非常重要,而且我知道他有能力做到。”

    杜奉予道:“可能他也不是故意的,不知道那事对你很重要。”

    “他知道。”我叹息一声,“我都给他磕头了,怎么会不知道?但那也没用,我说什么他都拒绝。”

    “或许那事对你来说是坏事,所以他——”

    “是好事。”我打断杜奉予强调道,“是对我非常好的事。如果办成了、不,只要他帮我,我一定可以办成。那件事可以成就我,可以成就很多人,很多事。有人为了那件事付出了很多,我也付出了很多。”

    杜奉予适时递来水杯,问我:“那他为什么拒绝,他怎么说的?”

    “他让我求人办事有点分寸,别越界。”我轻笑一声,“不过他说得也对,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帮我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但我想,哪怕他看在多年的情分上只帮一半,一半的一半也行。”

    “确实有点伤人。”杜奉予附和道。

    我点头,随后忽然觉察到一丝不对劲,大脑默不作声地回顾了一遍和杜奉予的对话。

    不是等会。

    我怎么感觉……杜奉予这小妖精在这挑拨离间呢?

    我刚才说二爷早年生平的时候,他可一点兴趣都没有,全程连个屁都没放。怎么忽然就我和二爷之间的过节跟我唠起来了?还推波助澜的。

    诶……?真不对啊,我本来也没想说我和二爷间有过节这事啊?

    意识到杜奉予可能有啥目的,我几乎原地从负面情绪里蹦了出来,装作毫无觉察的样子将计就计道:“所以我当时特别受伤,得有一年多没找他说过话。后来你姥爷就出马了,有次我跟你姥爷出去接活,为了救个小孩不得已去找的二爷,这才重新联系上的。”

    那厢杜奉予颔首刚要说话,我就抢着继续说:“不过呢,即使重新联系上,感情也远不比以前了。他不让我有分寸吗,我现在对他就特别的有分寸。说白了,从那事以后,我跟二爷只能是个玩伴。我这颗心呐,被他伤得太深啦!”

    我这反应正中杜奉予的下怀。他听完黑眼睛眨了眨,忽然凑近我压低声音说:“那个二爷,不像好人。”

    诶,你看这不就开始了。

    别人可能看不出杜奉予有问题,但二爷不可能看不出来。估计我昏迷那十天里,他俩就算不能明打,肯定也暗中交锋过。就二爷那性子,百分之百欺负过杜奉予了,以至于杜奉予现在扒着我直告状。

    “你昏迷的时候,他抽你的血了。”杜奉予说。

    “……”我张了张嘴,这个状告得我始料未及。

    杜奉予话没说完,王海洋就带着两本书回来了。

    一本是他帮我买的白话注释版《酉阳杂俎》,一本是他从家捎带的《张爱玲文集》,说要送给我。可惜我对爱玲实在不感兴趣,翻都没翻就放一边了。

    爷爷被王海洋回来的动静吵醒,把剩下的十来块排骨和大米饭拿出来给王海洋吃。其实老头也被王海洋这号人物雷得不行,但见他是我的朋友,就也当自己的后辈看了。

    可在王海洋心中,这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好像自己被官方盖章印证过。这会为了向爷爷证明自己的淳朴节俭,把每根骨头里的汁都吸干了。

    我和杜奉予的话题无法继续讨论,便搓搓手先翻开那本酉阳杂俎。这本书里可还有个待我发掘的秘密呢。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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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颜

    第33章

    掉魂06:玉斧修月

    根据这本酉阳杂俎中的白话译文,我在古墓中看到的那段古文大致讲述了这样一个奇异的故事。

    说在唐文宗大和年间,郑仁本的表弟和一个王姓秀才同游嵩山。二人赏玩途中不小心迷失在大山深处,直到天色暗下来,也没能找到回去的路。就在他们焦躁不安之际,树丛中有若隐若现的鼾声传来。

    二人闻声悄悄拨开树枝一看,发现那声音由一个躺在地上熟睡的男人发出。那男人身穿十分洁白的布衣,头下枕着个包袱,这会睡得正香。

    见状,两个人忙上前叫醒这位白衣男子,问道:“这位兄台,我们偶然来到这里,迷失了道路,您可知道去往官道的方向?”

    男子抬头瞥了眼二人,也不回答就倒头重新睡下。直到二人再三叫他,男子才不情愿地起身道:“跟我来。”

    郑仁本的表弟和王秀才顿时松了口气,紧跟着那男人在树丛中穿行,套近乎地问对方从哪里来。

    这本是个非常普通的问题,但让二人没想到的是,那白衣男人却给了他们一个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人说:“你们,知道月亮是由七宝合成的吗?月亮实际上是个球体,上面的阴影是太阳光照射到其表面凸起部分造成的。月亮上有八万两千户维修工,我就是其中之一。”

    说着,那男人打开包袱。两个年轻小生果然看见那包袱里装着斧子凿子一类的工具。男人从包中取出两包晶莹剔透的米饭送给二人道:“这个你们分着吃了吧。虽不足以让人长生不死,但也能保你们一生无疾了。”

    语毕,男人指着一条小径对二人道:“你们顺着这条路走,就能走到官道了。”说完人就不见了。

    “……”

    我歪头,继续向下看,看到页脚的注释里写着:

    大和:唐文宗李昂的年号,公元827年─835年。

    又翻到这本书的前言部分。里面记载道:《酉阳杂俎》是唐代的笔记集。内容涉猎范围之广可谓是包罗万象。仙鬼神佛、动物植物、民生、科技、盗墓、政治、天文、地理、秘术、传说、珍奇异宝……而在这其中,志怪部分的文学价值很高,鲁迅都曾予以高度评价。

    我又把书翻到游嵩山那个小故事的章节页,看到天咫两个大字在页脚的注释为:

    天咫(zhǐ):天道。帝王所居之地。此处指天文异事。

    刚刚那篇奇异的小故事竟然不是志怪系列,而是本书中代表天文的部分?我忙去看了天咫章的另几篇小短文,一看之下才松了口气。

    天咫章一共记载了五则小故事。说是天文异事,但除了郑仁本表弟和王秀才那故事,另外四则讲的都是什么吴刚伐桂,天上的药神藏在人鼻孔里,北斗七星变成一群小猪和有人看见月亮上的金背蟾蜍之类的,可以说和天文学这个概念毫不搭边,只是星星题材的民间神话传说而已。

    唯独游嵩山这个小故事,唯独这个故事太奇怪了。若也是作者当年从民间收集来的,那可真是太……太巧合了。

    我倒不是说这个故事也很扯,正是因为关键的几点都是正确的,才让我觉得奇怪。

    人类早就推测出月亮是球体,也知道月亮反射太阳光。但遗憾的是,月球表面凹凸不平这事,还是伽利略1609年研制出望远镜后才确认的。否则当时的天文学界流行的仍是亚里士多德宇宙论和托勒密体系,也就是俗称的地心说。而地心说认为,天界是完美无瑕且一成不变的,包括月亮在内的所有天体,都是如水晶球般完全光滑的球体。

    这件事我在伽利略写的《星际使者》里看到过,而《星际使者》又是我从她那借阅的第一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我们师生二人才结缘的,所以我不会记错。

    那么在公元八百多年——伽利略发现望远镜的七百多年前这个背景下,在当时大多数古人都认为月亮是镜是盘,月亮上的阴影是大地和水域倒影,亦或是神山上仙树树影的大环境下。这则民间传说能将‘月亮是球体’、‘月亮反射太阳光’、尤其是‘月亮表面凹凸不平’这真实正确的三点凑到一起,属实太凑巧了。

    不过再怎么说,去掉这三点,故事中依旧有‘月亮由七种宝石组合而成,八万两千户维修工负责将其修凿光滑’这样的幻想成分在。如果没有墓主在那本古书原文边备注的一个词,我压根不会在意这样的小故事。

    “岚岚哥,你也看看我那本张爱玲文集啊,可好看了。”

    王海洋在我思考间已经吃完了排骨,他忙不迭拖着板凳挪到我床边,将自己那本精装张爱玲文集翻开道:“这本里面都是中短篇,一会就能看完一个。我第一次看的时候都入迷了,看了一宿都没睡!”

    王海洋本来就瘦,现在眼底还挂着俩黑眼圈,看着像难民似的。想到他和我非亲非故,却依旧在我昏迷时睡在地上陪护……我合上自己手里的书,决定陪他说会话。

    王海洋见我这么给面子,肉眼可见地兴奋起来。他翻了几页书,又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扭扭捏捏地举起书让我看封面上印着的女人道:“这个就是张爱玲本人!她穿旗袍特别有范儿!”

    “哦~”我饶有兴致地颔首。

    王海洋放下书,眼睛瞄着书页厚度,用手一扣就精准地翻开其中某部的开头。可见这书被他看得已不下十次了。

    “岚岚哥,我给你读她写的《倾城之恋》,这个结局能比其他的好点。”王海洋说。

    “其他的怎么了呢?”我问道。

    “张爱玲写悲剧比较多,所以多数结局不太好……但这个还行!”王海洋抬头看我笑笑。

    “她不是写搞对象的吗,全是悲剧还咋看。”

    王海洋拄着脸,像文学教授一样认真道:“……我觉得张爱玲心中对爱情有种悲剧宿命感,不过她的故事也因此而动人。”

    “哦。”我不再插嘴,让王海洋继续读他的倾城之恋。

    王海洋说倾城之恋是中篇。我以为自己怎么也能坚持到他读完。

    可实际上,我只听了五百字不到,就被一群三奶奶四奶奶三爷四爷六小姐七小姐绕迷糊了。以至于再睁眼时,窗外夕阳西下,那本张爱玲文集已经合上端正地摆在我枕边。

    我的床不知何时被放平。病房里的陪护只剩杜奉予一人,正孤零零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见我睁眼,杜奉予率先开口解释道:“我把爷爷送到医院对面的旅店了。他最近一直睡不好。”

    行吧。现在不叫老人了,改叫爷爷了。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叫的是‘老爷爷’的那个‘爷爷’。

    “二爷抽我血干嘛了?”我懒得再纠正他的称呼,接着下午的话题问道。

    杜奉予摇头,“不知道,他早上抽完就带着出门了,晚上才回来。”

    “是不是拿去化验了?”我抹了把脸,让杜奉予帮忙把床摇起来,我不想一直躺着。

    杜奉予看了我一眼道:“医院只会让护士抽血。”

    “也对。”我颔首,“他哪天抽的?抽了多少?你姥爷知道吗?”

    杜奉予回忆了一下道:“他找过来的第二天抽的,抽了整一针管,爷爷知道。”

    “哦……”既然我爷知道这事就没啥好担心的了。我顿了顿,笑着问杜奉予,“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二爷常年跟狡猾的野鬼打交道,性格十分谨慎,极少在生人面前做出特殊举动。尤其那个生人还是杜奉予。我敢肯定,不管二爷抽我血要干嘛,都不会当着杜奉予的面动手。

    可杜奉予这知无不言的……咋好像他当时坐二爷肩膀上亲眼看见了似的呢?

    果然,杜奉予闻言一噎,随后指着病房门道:“我在门外看见的。”不等我说话,他弯腰从我床下哗啦哗啦地拎出一大袋子苹果,又从那堆苹果里摸出个小黑塑料袋,又解开小黑塑料袋掏出一小包东西递给我。

    他这一层套一层的,要不是隔着那半透明的味素包装袋,看见里面装着的是棕红色碎土,我都怀疑他藏毒了。

    “这啥?”我被勾起好奇心,打开袋子用手扒拉里面的碎土。没发现土里埋有东西,就抓了一把拿出来看。可无论我怎么看,那玩意儿都像干掉的碎泥巴。除了土质泛红,没什么特殊的。

    “不知道。是你二爷带来给爷爷看的东西。爷爷看过后很吃惊。”杜奉予说。

    我将手里的碎土倒回袋子,不明白这又是在闹哪出。

    “他们怎么说的?”我问。

    杜奉予回忆片刻,为我复述了当时的场景。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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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

    第34章

    掉魂07:我的保险丝

    我出事的第二天傍晚,二爷忽然来到病房将这包东西交给爷爷时,老头也很吃惊。碍于杜奉予和王海洋都在场,两个老头并没细说这是什么。关于这包碎土的讨论,前后不过四句话。

    爷爷打开并查看过这些碎土后,态度惊怒,问:这是啥?!

    二爷答:昨天凌晨忽然炸了,我已经找了你们两天一夜。

    爷爷又问:那咋办!

    二爷答:看样儿暂时还没事,我再做一个。

    随后,这包东西就被二人扔进了垃圾袋。杜奉予偷偷将其翻了出来,一直藏在身边。

    “……”

    “你闻闻。”见我陷入沉思,杜奉予忽然开口道。

    我举起手上的袋子凑近一嗅,一股淡淡的腥味就飘入鼻中。不是鱼腥,是血液的腥。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东西还给杜奉予道,“知道了,扔了吧。”

    杜奉予却没扔,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把那东西怎么拿出来的又怎么放回去了。

    我不动声色地将他的动作看在眼里,没说话。

    关于这包土究竟是什么的线索不多,但仔细捋一捋,仍可以在已有线索的基础上推测出新信息。

    先强调几个既定事实:

    二爷来医院是为了我。

    这包土是某物的残骸,作为残骸的这包土不再有利用价值。

    二爷在我出事入院后的第二天傍晚找到我,表示某物在前一天凌晨炸了,自己已经找了我和爷爷两天一夜。

    我是去王家请神那天半夜追着王海龙找到了古墓。但据我估计,算上爬盗洞和兜圈子等等琐事,我在墓里的时间不会短于四个小时。也就是说,等我从墓里爬出来、随后出事的时候,必然已是次日的凌晨时分。

    对比一下我和二爷的时间线就会发现:我出事的时间,即是二爷宣称某物炸了的时间。如果二爷在我出事第二天傍晚就已经找了我两天一夜,等同于他在我出事的同时,就开始了搜寻。

    反过来,他这种常年盘踞在窝点里不出屋的人,会紧急出动、且马不停蹄地寻我,说明他一开始就知道事情的性质和严重性。

    那么问题来了,我出事时爷爷人在王家借住,二爷却在我们村里。俩村相隔十几里路,而我们村没有一个电话。如果没人能在第一时间将消息传递给二爷,二爷如何知道远方的我出事了?

    这就要提到那个已经炸了的某物了。

    仔细品品二爷与爷爷之间仅有四句的对话,能推测出很多隐藏信息。

    第一。

    爷爷问‘这是啥’之后,二爷给出的答案十分微妙。

    ——昨天凌晨忽然炸了,我已经找了你们两天一夜。

    这个回答看似风马牛不相干,但若将对这包土毫不知情的人替换到爷爷的位置,问二爷同样的问题,并得到这个答案。我想大多数人都能从这简单的问答中,捕捉到虽不明确,但确实存在的逻辑关系。

    二爷没直接回答这个未知物是什么,却隐藏主语描述了某物已炸毁的状态。不出意外的话,炸了的某物就是未知物。

    而二爷会如此跳跃性回答问题,恰恰意味着他默认爷爷认识变成残骸前的某物、默认爷爷已经认出这就是某物的残骸。他回答里的前半句,只是肯定了爷爷心中的猜想:是,就是你想的那个东西,它炸了。

    而爷爷的第二个问题,没有重申自己第一个问题,就是他确实知道这东西究竟是什么的印证。否则,他会重申自己的问题:我看得出来它碎了,但它到底是什么。

    第二。

    只有‘昨天凌晨忽然炸了’是二爷对爷爷问题的回答。后半句‘我已经找了你们两天一夜’并不是回答的一部分,而是二爷引出的新话题。和自己的前半句话呈现出很明显的因果关系。

    即是说,二爷由某物炸了这件事,得知并不在他身边的我出事了。

    即是说,某物可以通过自身状态,将我的状态反馈给二爷。已知炸了代表我出事了。

    同时,如果他浪费了两天一夜的时间找我,意味着即便他知道我出事了,也不知道我的具体位置和确切信息。恰恰说明消息并非知情人士转告给他的。

    第三。

    爷爷的第二个问题:那咋办。

    用推进话题的方式,默认了二爷的默认——爷爷确实如二爷默认的那样,知道这是自己所熟知的某物的残骸、并就‘某物炸了≈柯岚炸了’这点与二爷达成共识。

    第四。

    二爷就‘柯岚差不多炸了咋办’提出的解决方案:看样儿暂时还没事,我再做一个。

    如果二爷在某物炸了之后找到我还没完,必须尽快再做一个新的‘某物’。而我在‘某物空档期’只能保证暂时没事的状态。说明某物不单单只有靠自爆提醒二爷‘柯岚也炸了,赶紧行动’这一个警示作用。反而更像电路里的保险丝,起过载保护作用。熔断时,表示‘电流太大,柯岚要不行了,我先炸了’。而熔断后若还想继续使用柯岚,就得及时换上一根新的某物,才能维护柯岚的正常运作。

    第五。

    ……如果这东西一直藏在二爷家,我还毫无所觉,那意味着这两只老王八一直背着我在搞什么事。不好说他们从啥时候开始瞒我的,可能是近两年,近十几年,或者已经瞒了我整三十年。

    说到这,爷爷和二爷四句对话里的隐藏信息差不多已经补完。也就是说,他们那四句对话扩写后,大概是这样的——

    爷爷:这难道是你我都心知肚明的柯岚保险丝的残骸?!

    二爷:没错,柯岚的保险丝昨天凌晨炸了,我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开始找你们,找了两天一夜终于找到了。

    爷爷:保险丝断了我家柯岚咋办!

    二爷:暂时安全,我马上给他按上一根新的。

    既然已经知道那神秘某物的作用,它具体叫什么就不重要了。不管它的代号是保险丝还是泥蛋蛋,作用都是持续性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而我从没听过村里谁谁需要这种额外装置来保护自己,问题极有可能出在我这边。

    ……难道爷爷出马后,我一直没事,就是因为保险丝的存在?

    可……从二爷次日采我血的行为来看,保险丝残骸中嗅到的血腥味有可能也源于我的血,我的血或许是制作保险丝的原材料之一。但爷爷出马那两年,我完全没有被二爷采血的记忆啊?

    想到这,我心下一动。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二爷当年死活不帮我,也是怕我迈出小山沟后,在外出事也无法采血做保险丝吗?

    最后,杜奉予对这保险丝残骸的态度很微妙啊……

    “……”我用手指摩挲着下巴,斜眼瞟旁边的杜奉予。

    杜奉予见状抬眉,问道:“怎么了?”

    “要不你还是把那玩意儿扔了吧,谁知道那是啥啊。”我出言试探他道。

    杜奉予平静道:“我感觉这个东西随便扔不太好,回头再处理。”

    “哦……”

    看来杜奉予把这东西捡回来,不单单出于好奇。那保险丝的残骸对他有用,即便成了残骸依旧有用。

    我草,不会是因为里面有我的血吧……

    我顿时不敢再提这事,生怕不小心撕开什么真相,让杜奉予扑过来给我吸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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