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阿兰,别回头,向前走我过奈何桥时,未饮孟婆汤。

    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投胎,如今是谢府的一个三等丫鬟,轻易近主子身不得。

    而我从前的仇家,正是府中侯爷夫人,他们踩着我的尸骨爬上高台,富贵荣华,举案齐眉,是盛京有名的神仙眷侣。

    我花了一天时间找到前世坟冢。

    未经修葺,破烂不堪。

    昨夜的大雨将土冲烂,隐隐可见草席沤烂的一角,从前的状元娘子,三品淑人,死后竟连副棺椁都无。

    遑论碑文。

    只有块已朽掉的木牌,上面依稀可见:谢徵之妻。

    谢徵就是我曾经的夫君。

    那年,我十五。

    花一样的年龄,是走街串巷的点妆娘,能化腐朽为神奇。将海棠红碎胭脂,梨花点缀青丝,发髻都能绾成牡丹状。

    白花花的银子不知红了谁人眼,在某个午后,我被流痞拦住,铁棍高高举起要废我的手时,遇见了天降英雄谢徵。

    他挡在我面前。

    铁器击打皮肉发出的砰砰声,他拉住我手从城东跑到城西的心跳声,在那个午后不断被拉长,一点一滴葬送我的余生。

    后来我知道他是城南代写书信的穷书生,那天受伤花了七文钱医药费,是他两日的营收。他却从未抱怨过。

    我们越来越多地见面。

    同样出自慈幼局,父母双亡;同样身怀野心,不甘人下。我在他身上看到另一半自己,破天荒品出家人二字的牵绊——

    县中恶霸掀过谢徵摊子,我便拿蜜引蜂去蛰他,结果自己也蛰的满头包。

    我点妆助花魁娘脱籍,她嫁给远商的第二日,恩将仇报,反派人放火烧了我的屋檐。浓烟滚了又滚,房梁落下砸伤我的腿,我太害怕了,是谢徵不顾劝阻冲进火场将我背出来。

    温暖,炽热。

    趴在他背上的那个瞬间,我突然就忘怀了恐惧。

    睡的很沉,很甜。

    起于微末,同苦患难的一份情窦自此绽开。唇瓣碰上耳畔,撞出言说不尽的爱意,那是全力以赴且纯粹的。

    「——谢徵,关了摊子吧,我来供你科举。」

    台上一遍唱着一遍杜十娘的憾恨,不知有多少人劝过我,负心皆是读书人,小妆娘,若你郎君高中了,怎会记得糟糠妻。

    我赌赢过,又输了。

    二十岁的谢徵一无所有,唯剩真心。

    他中榜贡士,殿前遴选,乌发红唇,目若朗星。

    抬头低眉间,长睫落下一层惑人的影。让路过的郡主昭华一见钟情,从而在百名学子中,破格提点他为状元郎。

    可状元郎不要娶郡主,不做天子婿。

    他心里只有宋阿兰。

    我入京那日,亦是离京那日。

    走马游街学子闹的琼林宴,人人唏嘘,看我们的眼神:

    或高高在上的怜悯,或幸灾乐祸的取笑。

    毕竟谁人不知,外放岭南,这状元郎的仕途,尚未开始,便已结束。

    可谢徵紧紧揽过我的肩,视人潮喧拥为无物,春雨渐渐的下,他偏头,为我举起一把竹木枝伞,墨发披开,衬得他白皙的面色更添几分潋滟。

    唇角勾起,他微微笑:

    「此一去,路迢迢,未有归期,山穷水恶。娘子可愿同行?」

    这一幕,我记了很多年。

    那时我答:「然,死生不负。」

    后来我们穿过十里恶瘴,躲过土著追杀,在山洞里两个人分一捧水喝,在县衙口受过万民请愿。

    是什么时候变的呢?

    当他身边所有同僚渐成为高不可攀的仰望,唯余他在边南蹉跎年华。

    当初他逆圣人意选了我,多清高的行为,连皇权都踩在脚下。引来众人喝叹,成为关注中心,而如今物是人非,当视线渐渐散去,他发现,他想要的,还是荣华。

    尤其是我——他的妻子。

    一个日渐黝黑、言语粗鄙的妇人,每日不过在吃食家务上打转。谢徵疑惑,难道他想要的,就是这种人生吗?

    我不知他是如何同新寡的郡主搭上线,也不知他们的鸿雁传书持续了多久。

    等一切发酵到明面上时。

    都太晚了。

    那年,谢徵二十六岁,重回了阔别已久的京都。

    他从岭南将我接回来时,郡主已住进了他府中。他说我们不过一年少荒唐,他只把我当妹妹,愿给我一纸和离,好聚好散。

    我愤怒,我闹过,可没人听我说话。

    郡主是皇上的亲妹妹,一向作眼珠子疼。到最后,就连跟我最久的阿嬷也劝我,夫人,算了吧。

    他们公然在我的眼皮下调情。

    这样还不够。

    郡主穿我的衣裳,在我床上,同我夫君撒娇。问:「我与你妻孰美?」

    一墙之隔,我被她的护卫死死摁住,听一晚荒唐。

    那天的恨意将我淹没,我太不甘了,我要和他们鱼死网破,斗到底。

    就要一封状纸闹到太后面前。

    却在起程前夕,我的夫君将我浸猪笼。他们诬我私通,不守妇德,死不足惜。

    冰冷的河水没过眼畔。

    而我死后不过七日。

    谢徵便娶了郡主。

    她等不及,肚子快瞒不住。

    2

    带着枉死的记忆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离京郊千百里的偏僻小渔庄。

    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亲会做好吃的各种丸子,爹出完海总会留几条最肥嫩的鱼,下了锅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声音,香气把破烂的小屋笼住。

    那时我还囿于仇恨的过往。

    虽然五岁了,却不大开口说话。

    昭国路引盘查极严,千丈的距离,是穷人一生也迈不过的沟壑。

    在渔村里,就连最有声望的私塾先生,也不过出门去县里考过两次学。又何况我这个女娃娃。仇人或许会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贵终老,每想到这里,我就气的能吃两条鱼。

    但爹娘很好,他们真爱我。

    村里有小孩向我丢石头,骂我傻子,娘就举起擀面杖追他出十里地,掐腰大着嗓门在村头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来时,总要学着村里唱戏的丑角扮鬼脸掐兰花来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里村外转来转去,只要见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这是我女儿,好看吧。」

    还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几个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记得那时爹有多开心,他摸着头笑:

    「瓷器啊,顶顶珍贵的宝贝。这个好,这个好,配我女儿。」

    其实我真的认过命。

    在九岁生日那年,爹颤着手将新头绳压在我枕头下;娘准备了许久,为我做一件新衣裳,针脚密密麻麻,染过她熬灯时扎出的血。

    我没有睁开眼睛,假装还睡着。

    只是他们走后,缩起身子,将屋栋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认,我感觉到胸腔里高悬已久的心正一点一滴挪回原位,它还太稚嫩,不该承担上一辈子的爱恨。或许就这样,老天爷也觉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给了我新的人生,让我灵魂不再飘荡。

    次日醒来,我自己梳好头,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软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多久没这样撒过娇。

    幻想手掌贴过额头,暖烘烘的夸奖、袅袅飘起的炊烟、其乐融融的早饭。上述场景,都没有发生。

    ——我爹娘死了。

    就在一墙之隔。被人砍死的,为了不让凶徒发现屋内还有女儿,他们连呼救都没有。而这段时间,村中来的陌生人,只有一队珍珠商。

    在清晨时业已离开。

    村人可怜我,要帮我爹娘收尸,商定下土时却不见我的踪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东西,系成小小一个包裹,伏在进城报案的牛车后。

    县老爷开始很重视,后来传商人上过堂后,就不了了之。

    因为他们是为侯府办事的。

    昭华郡主年老,色衰便忧爱弛,谢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却才正茂,又有实在的功绩,狂蜂浪蝶永远杀不干净。于是偏信古方,一日两盏的珍珠粉碾碎,喝敷两用养颜。

    我找了很久,才在邻县最大的客栈里找到那行人。

    他们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谈天说地,最后说到我爹娘。

    「两个不识好歹的老家伙。说这次采量少,要自己留着,呸,郡主想要的东西,他们也敢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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