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而且,人家小曼姐都搬进来三年了,她才上赶着说自己是傅队妻子,太好笑了!”
傅卓华倒吸一口凉气,指着说话的人,怒吼,“你们再说一个字,就给我滚出研究基地!”
说着,她用力揪起苏小曼的手腕,就往基地里走去,“你给我回去收拾东西!”
苏小曼却还以为傅卓华是为了基地的规矩才这样对她,撒着娇说,“卓华哥!你弄疼我了!你不喜欢我在总院会面的时候出现,那我就不出现就好了!”
“反正我们都住在一起那么久了,你向总院介绍我,也是迟早的事情!”
而我哥全程面带寒意,拳头紧紧握着。
沉默了半晌,我哥指着苏小曼,目光却直直盯向傅卓华,“三年前随队的家属,就是她?”
苏小曼闻言,用力挣脱开傅卓华,转过头来得意的笑了笑,“是我,基地里的人都可以作证的,我才是卓华哥未来的妻子。”
“而她,不过是个爱慕卓华哥的女人,痴心妄想!”
我低头哼笑了一声,将外套裹得更紧,冷淡地开口,“哥,我要和傅卓华离婚。”
“哥?!”苏小曼忽然怔住,随即扬唇嗤笑,一把揪住我的头发,用力往后一扯,“你跟谁装呢?这里哪来的什么哥?!别给我演戏!”
我的头皮被扯得生疼,我哥眼神骤冷,反手摁住苏小曼的手腕,不留情地将她狠狠摔在地上,“你再敢动我妹一下试试!”
一时之间,众人陷入了死寂,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向我。
苏小曼狼狈地爬起身,还未站稳便紧扯着我哥的裤脚歇斯底里地喊道:“林院长!你肯定是认错人了!她怎么可能是你妹妹啊!”
“她不过就是个乡巴佬,你看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哪里像院长的妹妹啊!”
然而,我哥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死死盯着傅卓华,“要不是今天我来,你准备骗我多久?”
傅卓华额头开始渗出冷汗,下意识摇头,抬手指向苏小曼,“别听她胡说,她就是我们研究所里的人,根本不是我什么家属……家属证也是闹着玩的!”
话音刚落,苏小曼就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他,“卓华哥……你说什么呀!”
我冷笑一声,指着自己一脸的血渍说:“是吗?既然不是你的家属,为什么她要这么对我?”
“既然她不是你的家属,又为何说我是勾引你的女流氓!”
我哥不顾自己的形象,抬起手就狠狠地揍了傅卓华一拳,“我妹嫁给你七年,为了你掏空家底供你上学,还帮你进了科研基地。今天你竟然任由你的情人欺负她……!”
这一番话落地,其他人才纷纷意识到事情的真相,不由得都远离了苏小曼,低声说道,“怎么回事啊……原来那女人真的是傅队的妻子啊……”
“那小曼姐……岂不是才是那个小三啊……”
“苏小曼竟敢抢林院长妹妹的丈夫,这下完了吧……”
“总院院长是那女人的亲哥,怎么办那,他会不会将我们都辞退啊……”
“我看最先遭殃的,是傅队吧……”
傅卓华听得急红了脸,他拼命摇头,急切地看向我,“不是的,清婉,你跟你哥解释一下,不是这样的,对不对?”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露出了苏小曼亲手刺上去的“流氓犯”三个字,问:“你怎么还敢问我对不对的?”
“三年前,你让苏小曼顶替我去随队,你在科研基地有个家的时候,怎么不问我对不对?”
“你让我在家里等你,我等了三年又三年,可是我等来了什么?!”
我哥面露心疼和愧疚,“清婉,三年前他的随队申请都是我批的,那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怎么申请单上没有写名字,都怪哥,当时没有查清楚。”
我摇头,傅卓华有心瞒我骗我,又怎么会让人发现?
他就是太过了解我,认为我一向听话乖巧罢了。
要不是几天前我心血来潮找人问了,我今天也不会过来。
此刻我浑身都充满钝痛感,险些没站稳,傅卓华伸手就来扶我,“清婉……”
我侧身躲过,冷眼看向他,“傅卓华,我告诉你,我不仅要和你离婚,还要让你尝尝被当成流氓犯捉走的滋味!”
我能将他扶上研究队队长的位置,自然也能将他拉下泥潭。
什么研究队队长,我不稀罕了!
我刚说完,我哥就瞬间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朝着身后的人吩咐道,“傅卓华背叛妻子,让情人冒认家属随队,即刻起,立即撤下研究队队长一职!”
“另外!将他们全部人都给我带到警察局里去!伤人、耍流氓,一个都别放过!”
傅卓华难以接受,对着走过来的人放声大喊,“我可是研究基地里的大队长!谁敢动我!”
可大家似乎没听见似的,三两下就将他撂倒在地,一群人被送到了警局里。
而我则被我哥送到了就近医院处理伤口。
处理完伤口,我拒绝了我哥要送我回家的提议,执意要去警局。
到了警局,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地叙述了一遍,并将苏小曼冒名顶替我随队,和傅卓华在科研基地里以家属身份同居的证据一一呈上。
原本那些参与打我的人,为了从轻发落,也都选择了站在我这边,“是苏小曼让我们打的……!”
“苏小曼在研究基地里,就是傅队的未婚妻,这些我们大家都知道的!”
苏小曼这会儿倒是不装柔弱了,她打断了大家的话,指着我鼻子骂:“林清婉,你血口喷人!卓华哥早就不爱你了,他和你不过是一纸婚姻,你就是嫉妒卓华哥喜欢我,故意陷害我!”
警察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厉声说道:“无论他们之间关系如何,他们都是合法夫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就是流氓罪!”
经常说着,看了看我脸上的字,又沉声说道:“流氓罪是什么罪,你应该很了解了吧?!不需要我说了吧?!”
傅卓华倒吸一口凉气,指着说话的人,怒吼,“你们再说一个字,就给我滚出研究基地!”
说着,她用力揪起苏小曼的手腕,就往基地里走去,“你给我回去收拾东西!”
苏小曼却还以为傅卓华是为了基地的规矩才这样对她,撒着娇说,“卓华哥!你弄疼我了!你不喜欢我在总院会面的时候出现,那我就不出现就好了!”
“反正我们都住在一起那么久了,你向总院介绍我,也是迟早的事情!”
而我哥全程面带寒意,拳头紧紧握着。
沉默了半晌,我哥指着苏小曼,目光却直直盯向傅卓华,“三年前随队的家属,就是她?”
苏小曼闻言,用力挣脱开傅卓华,转过头来得意的笑了笑,“是我,基地里的人都可以作证的,我才是卓华哥未来的妻子。”
“而她,不过是个爱慕卓华哥的女人,痴心妄想!”
我低头哼笑了一声,将外套裹得更紧,冷淡地开口,“哥,我要和傅卓华离婚。”
“哥?!”苏小曼忽然怔住,随即扬唇嗤笑,一把揪住我的头发,用力往后一扯,“你跟谁装呢?这里哪来的什么哥?!别给我演戏!”
我的头皮被扯得生疼,我哥眼神骤冷,反手摁住苏小曼的手腕,不留情地将她狠狠摔在地上,“你再敢动我妹一下试试!”
一时之间,众人陷入了死寂,所有人都齐刷刷的看向我。
苏小曼狼狈地爬起身,还未站稳便紧扯着我哥的裤脚歇斯底里地喊道:“林院长!你肯定是认错人了!她怎么可能是你妹妹啊!”
“她不过就是个乡巴佬,你看她,穿得破破烂烂的,哪里像院长的妹妹啊!”
然而,我哥连看都没看她一眼,只是死死盯着傅卓华,“要不是今天我来,你准备骗我多久?”
傅卓华额头开始渗出冷汗,下意识摇头,抬手指向苏小曼,“别听她胡说,她就是我们研究所里的人,根本不是我什么家属……家属证也是闹着玩的!”
话音刚落,苏小曼就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他,“卓华哥……你说什么呀!”
我冷笑一声,指着自己一脸的血渍说:“是吗?既然不是你的家属,为什么她要这么对我?”
“既然她不是你的家属,又为何说我是勾引你的女流氓!”
我哥不顾自己的形象,抬起手就狠狠地揍了傅卓华一拳,“我妹嫁给你七年,为了你掏空家底供你上学,还帮你进了科研基地。今天你竟然任由你的情人欺负她……!”
这一番话落地,其他人才纷纷意识到事情的真相,不由得都远离了苏小曼,低声说道,“怎么回事啊……原来那女人真的是傅队的妻子啊……”
“那小曼姐……岂不是才是那个小三啊……”
“苏小曼竟敢抢林院长妹妹的丈夫,这下完了吧……”
“总院院长是那女人的亲哥,怎么办那,他会不会将我们都辞退啊……”
“我看最先遭殃的,是傅队吧……”
傅卓华听得急红了脸,他拼命摇头,急切地看向我,“不是的,清婉,你跟你哥解释一下,不是这样的,对不对?”
我擦了擦脸上的血,露出了苏小曼亲手刺上去的“流氓犯”三个字,问:“你怎么还敢问我对不对的?”
“三年前,你让苏小曼顶替我去随队,你在科研基地有个家的时候,怎么不问我对不对?”
“你让我在家里等你,我等了三年又三年,可是我等来了什么?!”
我哥面露心疼和愧疚,“清婉,三年前他的随队申请都是我批的,那时候我就觉得奇怪,怎么申请单上没有写名字,都怪哥,当时没有查清楚。”
我摇头,傅卓华有心瞒我骗我,又怎么会让人发现?
他就是太过了解我,认为我一向听话乖巧罢了。
要不是几天前我心血来潮找人问了,我今天也不会过来。
此刻我浑身都充满钝痛感,险些没站稳,傅卓华伸手就来扶我,“清婉……”
我侧身躲过,冷眼看向他,“傅卓华,我告诉你,我不仅要和你离婚,还要让你尝尝被当成流氓犯捉走的滋味!”
我能将他扶上研究队队长的位置,自然也能将他拉下泥潭。
什么研究队队长,我不稀罕了!
我刚说完,我哥就瞬间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朝着身后的人吩咐道,“傅卓华背叛妻子,让情人冒认家属随队,即刻起,立即撤下研究队队长一职!”
“另外!将他们全部人都给我带到警察局里去!伤人、耍流氓,一个都别放过!”
傅卓华难以接受,对着走过来的人放声大喊,“我可是研究基地里的大队长!谁敢动我!”
可大家似乎没听见似的,三两下就将他撂倒在地,一群人被送到了警局里。
而我则被我哥送到了就近医院处理伤口。
处理完伤口,我拒绝了我哥要送我回家的提议,执意要去警局。
到了警局,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地叙述了一遍,并将苏小曼冒名顶替我随队,和傅卓华在科研基地里以家属身份同居的证据一一呈上。
原本那些参与打我的人,为了从轻发落,也都选择了站在我这边,“是苏小曼让我们打的……!”
“苏小曼在研究基地里,就是傅队的未婚妻,这些我们大家都知道的!”
苏小曼这会儿倒是不装柔弱了,她打断了大家的话,指着我鼻子骂:“林清婉,你血口喷人!卓华哥早就不爱你了,他和你不过是一纸婚姻,你就是嫉妒卓华哥喜欢我,故意陷害我!”
警察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厉声说道:“无论他们之间关系如何,他们都是合法夫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就是流氓罪!”
经常说着,看了看我脸上的字,又沉声说道:“流氓罪是什么罪,你应该很了解了吧?!不需要我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