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当那个腰佩绿刀别葫芦的家伙,与你是朋友的时候,你会觉得他怎么看怎么不像高手。

    可当这个家伙成了对立面的敌人,朱河整个人吓得汗流浃背,当真是要魂飞魄散。

    远处朱河已是心神失守,近处的朱鹿只听到陈平安在自说自话。

    阿良又以心声告知陈平安,“轻舟已过万重山,气机流转一瞬百里千里万里,是很好,可若是能够做到缓行,如山岳百年累土,不见丝毫增高,海川千年积水,水面不见半点抬升,则更好!以后运气,可以专心练习这条道路,做到睡觉的时候也能自行运转。”

    陈平安疑惑道:“我怎么知道睡了后,有没有运转这十八停?”

    阿良双手环胸,笑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到时候你自然而然会知道答案。”

    阿良一屁股坐在长椅上,只是刚坐下,脸色就有点不对劲。

    陈平安捂住额头。

    阿良不露声色地抬起屁股,用手拍掉那些站在屁股上的冰糖葫芦,挪了个位置坐下,双手摊放在栏杆上,重重呼出一口气,终于第一次正视朱鹿,“你和你爹除了要把真武山那颗英雄胆,和《紫气书》一并还给我,还需要拿出那叠李家传承下来的符箓,但是这些符箓只能救下你们当中的一个人,朱鹿,我现在让你来选择,是你活着离开枕头驿,还是你爹?”

    不等朱鹿说话,朱河已经沉声道:“恳请阿良前辈让朱鹿离开,我愿意自尽谢罪,甚至不用脏了前辈的竹刀。”

    阿良只是笑眯眯看着朱鹿,根本不理睬已经掏出丹药和黄纸符箓的朱河,“朱鹿啊,你希望谁能活下来?”

    少女已经哭成一个泪人儿,只是用手使劲捂住嘴巴,不敢哭出声。

    另外一只手,在她身后攥紧,指甲刺破手心,满手鲜血。

    朱河在远处廊道重重跪下,磕头颤声道:“阿良前辈!”

    阿良望向陈平安,问道:“你觉得呢?要不然一起放了?你要是怕朱河报复,我可以废掉他武道修为,怕意外的话,我可以随便打断朱河的长生桥,嗯,朱鹿的也行。”

    少年不去看朱河,只是看着朱鹿,“我说过,你必须死。”

    朱河猛然抬头,怒吼道:“陈平安,朱鹿还是个孩子!”

    一直心态相对平静的少年,听到这句话后,莫名其妙就气得脸色发白。

    草鞋少年数步迅猛向前,就要一拳打烂朱鹿的胸膛,此时她气机絮乱,比起寻常少女的孱弱体魄好不到哪里去,只是不知为何,出拳之后,不由自主就变成了巴掌,路线倾斜向上,一记耳光狠狠摔在朱鹿的脸颊上。

    阿良再次按住少年的肩头,“可以了。”

    阿良轻声笑道:“有些惩罚,比一死百了残酷多了。”

    陈平安坐回长椅,怔怔出神。之后阿良如何处置父女二人,他们如何离开的枕头驿,以后去往何方见何人,少年一概不知。

    少年突然抬头问道:“阿良,有没有酒喝?”

    阿良笑了,“酒有的是,我那只小葫芦能装下千斤酒,可是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一个人在伤心的时候,千万不要喝酒,容易变烂酒鬼。快意的事情,可以喝酒,说不定喝着喝着,就成了酒仙。”

    ————

    枕头驿大门外。

    林守一独自站在街道上,少年不知为何被阿良留在外头,说让他等一个人的出现,由他自己决定是不是要跨过驿站的门槛。

    哪怕百无聊赖,少年仍是站如山巅孤松,腰杆挺直。

    借着枕头驿门口悬挂的大红灯笼,少年从怀中掏出那本道家典籍《云上琅琅书》,开始浏览那些拗口难懂的文字,可谓佶屈聱牙,盲风涩雨。

    但是每当读到会心处,或是悟出些许真意后,犹如雨后天晴,拨开云雾见青天,让少年欣喜不已。这份由衷喜悦,身世坎坷造就出冷漠性情的少年,不愿与人分享。

    少年从不惮以最大恶意揣测这个世道的人和事。

    远处走来一位姿色平平的妇人,望着少年,妇人目露惊艳,感慨道:“果真是个修道的好胚子。”

    妇人走到距离少年七八步外的地方,微笑道:“你好,林守一。之前在水边我们已经见过面了,我在画舫你在岸,我的真实身份,是大骊长春宫的太上长老,非是自夸,我确是市井百姓眼中的山上神仙,货真价实,可一挥袖呼风唤雨,一跺脚地动山摇,尤其擅长一手五雷正法,覆掌镇杀妖魔邪祟……”

    说到最后,妇人自顾自笑起来,挥挥手,“不行不行,这套措辞实在是太让人难堪了,下次得让人换些素淡的。”

    少年却点头道:“我相信你。”

    妇人笑道:“虽然不知你爹在那封家书上,如何跟你说的,更不清楚那个阿良的想法,但是他既然明知道我尾随你们,又把你留在驿站之外,那么我觉得可以试试看,能否说服你,随我一起返回大骊京城,与你父母道别之后,再跟我去长春宫修行道法。”

    林守一脸色淡漠道:“我爹要我乖乖留在红烛镇,然后会有高人接我去大骊京城。要不然我不明不白死在外头,他不会帮我收尸。因为一个死人,是不值那些路费的,我爹提了一句,如今大骊京城物价很高,家里开销很大。”

    妇人叹了口气,“你爹说话是难听了点,可这难道不是大实话吗?”

    少年嘴角满是讥讽之意。

    妇人犹豫了一下,向少年伸出手,神色庄重肃穆,“虽然你会觉得太过儿戏,不够玄之又玄,少了许多跌宕起伏的机锋和考验,可我还是想告诉你,林守一,向前走出一步,你就走上长生桥了。”

    少年收起那本道书,放回怀中,摇头道:“感谢仙长好意。生在什么门户,姓什么,全由不得我。可该走什么路,我心里有数。”

    “可惜了。”

    妇人唯有叹息一声,并未强人所难,“林守一,那就有缘再会,希望到时候你不会后悔。”

    少年作揖行礼,一板一眼,“林守一恭送仙长。”

    妇人一闪而逝。

    ————

    驿馆廊道。

    陈平安和阿良此刻一人一边,对坐在廊道长椅上。

    陈平安轻声问道:“阿良,你是不是要走了?”

    阿良点点头。

    提起小葫芦喝了口酒。

    一眼就看出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所以之前口口声声说伤心之时不喝酒,纯粹是斗笠汉子的客套话。

    阿良怔怔望着对面的少年,看着眼前少年陈平安的那双干净眼眸,就好像很多很多年前,看到的那双眼眸。

    阿良,我想好了,读书没用,烦得很!我齐静春要跟你去闯荡江湖,我要快意恩仇,喝最烈的酒,用最快的剑,骑最好的马。嗯,我钱都备好了,十几两银子呢!不够的话,我可以回去跟先生再借一些。先生通情达理得很,跟我说真不想读书的话,也可以出去走走,千万里的大好河山,都是学问。

    被人揍得鼻青脸肿的青衫读书郎,眼神清澈而坚定。

    学院大门那边,有个老秀才躲躲藏藏不敢见人,只露出一颗脑袋,朝阿良使劲使眼色,见阿良不搭理自己,就干脆横移几步,走到门槛那边,卷起袖管,摆出你敢拐骗我学生、我就跟你拼老命的架势。

    去去去,毛也没长齐,尽说些大话。等哪天毛长齐了,我再带你去见识外边的花花世界。

    阿良,一言为定啊,我等你。

    最后,阿良背对着少年,一手握住剑柄,吊儿郎当地敲打肩头,一手扬臂,握紧拳头,与那少年告别。

    游侠儿阿良,与憧憬江湖的少年郎挥手告别。

    经此一别,再无重逢。

    最后,男人转过头,看到那个老头子已经牵着少年的手,两人一起走回书院。

    一老一小,聊着天。

    静春,先前忘了问,到底是谁打你的啊?

    那个姓左的。

    啊?他啊,下手这么没轻没重啊,我回头就去说他,君子动嘴不动手嘛。不过为什么要打架啊。是不是他讲道理讲不过你,恼羞成怒?

    不是。

    嗯?

    他辩论输了之后,倒也愿意认输,可他故意说我读书再多,这辈子学问也没希望超越先生你,我觉得这怎么可能嘛,先生你学问虽大,可如今一翻书就犯困,经常看着看着就打盹,我年纪还小,总有一天会看书比先生更多的……可他还在那里念叨,有本事明天学问就大过先生,所以我气不过,就率先动手了。打不过他,我也认了,这不之前找到先生,就没告状,对吧,读书人这点骨气当然要有,先生你在这方面,就不太好,跟人吵架赢了打架输了,就只说自己学究天人,说那场辩论如何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若是跟人吵架输了打架赢了,便只说打架打得如何惊天地泣鬼神……

    先生先生,你拧我耳朵作甚?唉唉唉……君子动口不动手啊。

    什么君子!先生我是圣人!

    看到这一幕的男人,终于潇洒转身离去。

    在那段漫长的峥嵘岁月里,有些时候,男人会坐在那堵长城上,独自一口一口喝着酒,听说那些个从倒悬山遥遥传来的小道消息,就没一个是喜讯,全他娘的是噩耗,男人就会后悔当年没带上那个少年,会埋怨那个老头子,连自己的得意弟子也照顾不好。

    此时,看着对面的少年,阿良突然笑了,“曾经我和一个跟你差不多大的少年,说过一句话,我跟他说,‘相信我,你读书比练剑更有出息。’现在我觉得应该对你也说一句,‘相信我,你练剑比练拳更有出息’。”

    斗笠下,阿良那张脸庞,笑得眉眼都挤在一起,笑容灿烂,如温煦的冬日。

    可是陈平安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伤心的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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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一章

    斗笠

    阿良不再喝酒,系好银色小葫芦,不过仍是翘着二郎腿,那柄棋墩山土地爷新打造的竹刀,横放在斗笠汉子的膝盖上,阿良双手双手轻轻拍打刀柄和刀鞘顶部,一上一下,说道:“一路走来,我其实一直在试探你,很多次了。你的选择,会决定我护送你到哪里,简单来说,就是我能陪你走多少路,就看你跨过多少个坎。”

    陈平安点头道:“到后边我也琢磨出一点意思了,但只是觉得阿良你肚子里憋了很多想法,具体想什么,我一直没想明白。”

    阿良对此并不觉得意外,开诚布公道:“第一次是在龙须溪边上,如果那次你让我觉得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是个靠着一腔热血意气用事的烂好人,我可能只会留给你一头驴子,拍拍屁股就走了,至于你能不能熬到风雪庙魏晋出关,关我屁事,反正早死晚死都是死,浪费我感情。”

    阿良一边回忆细节,一边娓娓道来,陈平安听得目瞪口呆,完全没有想到阿良的心思如此细腻,更无法想象在自己的人生当中,曾经出现过那么多个稀奇古怪的考题。

    “倒数第三次,是棋墩山石坪一战。如果不是我的故意引诱,棋墩山土地魏檗和两条蛇蟒,不会那么莽撞行事。我是希望”

    “倒数第二次,是引诱你返回竹林,多砍几棵竹子。”

    “这一次,如果不出意外,是最后一次了。原本还想着护送你们到野夫关再离开,现在有些意外状况,不得不提前离开了。”

    阿良洒然笑道:“有些考验,是刻意为之,有些试探,则是顺势而为。在这期间,你做的有些事情,做得让我很不以为然,迂腐得很,有些事情,又做得让我觉得很痛快。这才是对的,这不是齐静春崔瀺他们读书人的科举制艺,首重真实。我做了这些,然后冷眼旁观,看你的一言一行,跟某些宗门老神仙收取关门弟子,是一个路数,重心性轻天赋。”

    阿良自嘲笑道:“是不是觉得我阿良是吃饱了撑着?或是人心鬼蜮,一肚子坏水?”

    但是他不等陈平安说什么,很快就自问自答道:“我哪有这份闲心啊,我阿良这么大的一个大人物,很忙的好不好。”

    陈平安把双腿放到长椅上,懒洋洋盘腿而坐,双手托着腮帮,问道:“阿良,是不是我跟齐先生认识的缘故?所以你才会对我这么上心?”

    阿良收敛玩笑神色,沉声道:“修行路上,诱惑太多了。李槐的那本断水大崖,林守一的修道天赋,都是可以用来卖钱,换成你陈平安的踏脚石。齐静春的弟子,不该如此凄惨。尤其是李宝瓶,那么好的一个小姑娘,我一想到她被自己信任的小师叔伤透了心,我阿良的心都快要碎了。”

    阿良才正经没多久,很快就又露出狐狸尾巴,笑眯眯道:“唉,我们这些老男人啊,什么家国破碎、山河陆沉,都扛得住挑得起,唯独最受不得这些小小的美好了。”

    陈平安从身边捡起一颗没被阿良屁股坐过的冰糖葫芦,缓缓嚼着,含糊不清问道:“阿良,你现在觉得我咋样?你要是觉得我不行的话,不然你找朋友送宝瓶他们去大隋,行不行?我倒不是怕吃苦,这个真不骗你,我就是怕齐先生会失望,怕我护不住宝瓶他们的周全。”

    阿良笑骂道:“你小子别想跑路,这门差事,还真就你最合适,齐静春别的不行,眼光是真好,除非换成老头子亲自带他们游学才行……不说他老头子,胆小怕事的缩头乌龟,抠搜抠搜的穷酸秀才,说起来就是一肚子火气……”

    阿良扶了扶斗笠,仰头望去,啧啧道:“呦呵,这大骊皇帝倒也有趣,厉害的厉害的。趁着还有点时间,跟你聊一点最没用的东西,顺便解释为何我愿意把大把时间放在你小子身上。”

    阿良同样收起二郎腿,跟陈平安一眼盘腿而坐,横刀在膝,缓缓道:“不管是习武还是练气,修行路上,最忌讳拖泥带水,所以顺从本心为人处世,是一条捷径,可难就难在多想了一个为什么。兵家修士是不会作‘退一步想’的,世间武夫大抵难逃此窠臼,只觉得逆流而上,就是一个勇往直前,拼的就是一个勇猛精进,独步登天。道家喜欢扪心自问,佛家喜欢看前生来世,儒家喜欢讲规矩画框架,墨家比较奇怪,喜欢兼济天下,最讲侠义,不太喜欢谈长生。家,眼高手低,希冀着自己捣鼓出一个纸上世界。”

    “人心此物,脆如琉璃,经不起推敲。齐静春是既迂腐且自负的君子,不愿试探,那就由我来替他做。涉及文脉香火的传承,岂能儿戏?你陈平安若是个绣花枕头,或是个经不起诱惑的,到时候咋办?齐静春死翘翘了,可我阿良还活着呢,到时候齐静春眼不见心不烦,我不得被恶心死?要知道能吃苦耐劳,与经得起诱惑,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阿良叹了口气,道:“这大概算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陈平安一本正经道:“阿良你放心,我虽然喜欢钱,但我只喜欢我双手挣来的钱,别人的钱财,哪怕掉在地上,我遇见了,也只会寻找失主,绝对不放在自己兜里。”

    阿良笑道:“不能说你错,但你若是真有急需急用,可以先用了,解燃眉之急,这笔账记在心头就行,以后有力偿还的时候,多偿还一些便是,双方皆大欢喜。这才是真正的好人。要不然你还真守着那点钱饿死自己?”

    陈平安问道:“那如何判断我是否急需?”

    阿良指了指自己心口,再指了指自己脑袋,“这两关都过去了,那笔钱就能用了。”

    陈平安眼睛一亮,有所了悟,使劲点头道:“阿良你虽然没读过书,但到底是走过很多路的人。你这么一说,我就想通了。”

    阿良揉了揉鼻梁,“怎么感觉比李槐的马屁还不如。”

    阿良靠着围栏,望向廊道外的清朗月夜,感慨道:“知道吗,你那种迂腐,其实换成齐静春他们读书人的说法,叫正直。对,是真的正直,心与行相合,正人君子的正,直道而行的直。”

    阿良大笑起来,指着一脸懵懂的少年,“哈哈,你小子自己是晓得这些的,泥腿子,小财迷,吝啬鬼。但偏偏是这样,你很像很像老头子年轻的时候,其实齐静春跟你这么大的时候,脾气差得很,反而是公认大器晚成的老头子,跟你一样,很小就心思重,脾气也好,跟泥捏的菩萨差不多,天生就是坐在神坛上的……”

    阿良越说嗓音越低,只是骤然拔高,“当然了,我阿良是随心所欲惯了的,不是很喜欢你这种风格,当年就是因为这种感觉,让我拒绝了一个少年的请求,嗯,那家伙就跟你现在差不多大。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初带着他一起走走江湖,会不会比现在更好一些。我当时跟那个少年最后说,相信我,你读书会更有出息。江湖这么点大的地方,有我阿良一个人就足够了,可是书海无涯嘛,何必跟在阿良后头吃灰尘。”

    斗笠汉子咧咧嘴,“所以这趟来大骊,我想跟有些人唠唠嗑。我想告诉他们,齐静春不在意的事情,有人在乎。”

    阿良莫名其妙伸手随意一弹指。

    观水街那条小巷的书铺里,自称冲澹江李锦的年轻公子,额头如遭重锤撞击,整个人倒飞出去,撞入书墙不说,直接破墙而出,跌入隔壁店铺,把那个站在柜台后头打盹的店伙计,给吓得噤若寒蝉。

    阿良嘀嘀咕咕道:“神仙打架,看戏就好。小小锦鲤,真以为什么大江大浪都见识过了?我阿良见过的大江大河,比李槐吃过的米粒还多,真以为这句话是吹牛?我阿良这辈子就不知道吹牛是什么。”

    他继而向身侧凌空一抓,远处院墙那边,一条青色游鱼模样的袖珍精魅,如上钩之鱼,拼命挣扎,阿良手掌往回一扯,这尾青冥鱼被它拘束在掌心大小的方寸之地,更加出奇之处,在于斩断它与主人的神意牵连后,本该奄奄一息的灵物,反而比先前更加灵气充沛,悠然自得,扭尾游曳。

    阿良解释道:“回头让李槐豢养在那本《断水大崖》当中……咦?怎么感觉这个小王八蛋,每天都有狗屎运?李槐在小镇是不是天天踩到狗屎,从不擦鞋底板?”

    远处有个稚嫩嗓音响起,“阿良你才天天踩狗屎!”

    陈平安望向阿良,后者低声笑道:“没事,三个家伙都是先后赶来这里没多久,不知道朱河朱鹿的事情,关于这对父女的‘不告而别‘,回头你自己找个借口对付过去就行了。”

    阿良招手道:“别偷听墙脚根了,来来来,分赃分赃了。”

    李宝瓶,李槐和林守一先后来到廊道,李宝瓶坐在陈平安右手边,李槐坐在陈平安左边,结果跟阿良的遭遇如出一辙,骂骂咧咧摘下屁股上的冰糖葫芦,立即眉开眼笑,二话不说就丢进嘴里,林守一则默默坐在阿良身边。

    阿良转身交给林守一那一摞黄纸符箓,“好好研究,不要轻易浪费了,齐静春说过,你们小镇的福禄街和桃叶巷,大有玄机,至今还隐藏着一桩不小的机缘。”

    阿良拍了拍冷峻少年的肩膀,“不管怎么说,你林守一如今是所有人当中,第一个名副其实的修行中人了,要更加珍惜自己的前程。”

    林守一点点头,郑重其事地收起那叠符箓,与《云上琅琅书》一起藏在怀中。

    阿良转头望向贼头贼脑的李槐,没好气道:“你那本破烂书呢?拿出来。”

    李槐怒骂道:“你惦记它干嘛?除非你先给我十两银子!”

    阿良打了个响指,那条原本隐匿踪迹的青冥鱼,浮现在四人眼前,除去陈平安,其余三个孩子都瞪大眼睛。

    阿良一脸嫌弃说道:“拿出那本破书,随便翻开一页,将这条鱼夹住其中就可以了,至于如何饲养,自己琢磨去,老子不伺候。”

    李槐蹦跳起身,掏出那本《断水大崖》,摊开之后,脚步飞快,朝着那条青冥鱼就是猛然合上,书页之间隐约传来细微的哀鸣之声。

    阿良揉了揉额头,“剩下那头毛驴,谁要?”

    李槐立即举起手,“我我我,能卖了换钱不?或者饿惨了,能不能杀了炖肉?”

    阿良不想说话。

    李槐突然放低嗓音,怯生生问道:“阿良,你该不会是要死了,在跟咱们交代遗言吧?”

    阿良白眼道:“滚你娘的,有多远滚多远。”

    李槐叹了口气,重新坐在陈平安身边,“我娘亲和爹,还有我姐,如今离这里已经够远了。”

    只是孩子后边那句话,有些伤感,“所以阿良,你别走好不好?以后我不骂你就是了。”

    阿良欲言又止,没有说什么,摘下银白色的酒葫芦,抛给李宝瓶,“接住喽,这只小葫芦,是世间最好的养剑葫之一,寻常养剑葫根本无法媲美。”

    阿良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无事一身轻啊。”

    他低头看了眼绿色竹刀,抬起头,笑问道:“小宝瓶,能不能跟你借用一下那把狭刀祥符?”

    李槐灵光一现,“阿良?是不是要干架?我帮你……”

    阿良投去怀疑和询问的视线。

    孩子干笑道:“帮你摇旗呐喊!”

    李宝瓶车轱辘似的飞奔,很快就一个来回,双手把狭刀递给阿良。

    阿良悬佩好那柄名为祥符的名刀。

    不知何时,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四人并排站在斗笠汉子的对面。

    斗笠汉子伸出两根手指,捻住斗笠边沿,大笑道:“以前跟你们说我阿良有多强,剑术有多高,你们总是不信,还喜欢嫌弃我吹牛。你们啊,真是太年少无知了,我是怕吓到你们,还故意挑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情,比如什么出剑快到泼水不进啊,讲给你们听。”

    阿良最后笑眯眯问道:“你们不信,对吧?”

    阿良先望向暗处,吩咐道:“护住他们。”

    有人点点头。

    然后这个初次相逢,便头戴斗笠的汉子,终于第一次摘下斗笠,随手扔掉,只是不等斗笠坠地,斗笠便化作齑粉,烟消云散。

    与此同时,

    以悬佩双刀的男人为中心。

    方圆千里之内,地牛翻身一般,轰然震动。

    阿良下意识去扶斗笠,才意识到已无斗笠了,便挠挠头,咳嗽一声,笑道:“我叫阿良,善良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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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二章

    强者

    提着灯笼的老人,这位礼部祠祭清吏司的郎中大人,拣选僻静街道,最后来到红烛镇城隍阁,一脚跨过门槛之前,老人手中灯笼率先进入门内的时候,如同穿过一阵水纹涟漪,用以隔绝阴阳、井水不犯河水的涟漪,转瞬即逝,只是老人的大红灯笼内,出现了一缕缕四处飞掠撞壁的流萤,流光溢彩。

    老人手中的这盏灯笼,有人以朱笔写就四个古朴小字,魂去来兮。

    这座与县衙分掌阴阳庶务的城隍阁内,一位面如红枣的儒衫老者向来者作揖,朗声道:“红烛镇城隍,拜见郎中大人。”

    儒衫老者左右还站着一位手捧玉笏的文官男子,一个披甲佩剑、肩上蹲着一只狸猫的武将,俱是可以划入阴物范畴的神祇英灵,三位的身姿容貌,与此处城隍爷的泥塑神像,文昌阁武圣庙供奉的文武两神像,一模一样。

    提着灯笼的老人点头还礼,脸色凝重道:“想必你们三位已经收到朝廷的密令,方圆千里之内,大大小小的山水正神、土地、河婆,以及城隍阁和文武两庙供奉的神祇,都要截杀一个名叫阿良的佩刀男子,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在那人撤退的某条路线上,如果有任何人胆敢畏敌不前,或是故意隐藏实力,事后一律打碎金身,水神金身碎片埋于山根,山神碎片沉入江底,你们一阁两庙出身的,也差不多是这个下场,到时候全部从地方县志除名。”

    老人露出一丝笑容,缓和一下气氛,“不是要你们争相赴死,只是全力拦阻而已,陛下亲自运筹帷幄,所以也是各位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如今我大骊铁骑的南下脚步,势不可挡,一旦版图扩张,亡国的疆土上,便会空出许多更好更高的位置来,对于你们来说意味着什么,这其中的学问门道,你们久居神位,想来都明白。”

    三位地方神灵分别慷慨出声。

    “属下绝不敢敷衍了事!”

    “定当全力以赴!”

    “生前就已为大骊战死过一次,如今得享香火数百年,自当拼了金身碎裂,也要让那狗胆恶獠授首于此!”

    老人欣慰点头,“南边的大好河山,大骊以后肯定需要仰仗各位,帮着坐镇山河气运,总之,我们勠力同心,共襄盛举。”

    ————

    稍稍靠近红烛镇的玉液江神祠内,曾经和灯笼老人一起出现在观水街的魁梧汉子,真实身份是兵部武选司郎中,可以说这位壮汉,掌管着大骊王朝大部分江湖人士的生杀大权,只不过比起老人的礼部祠祭清吏司,前者被形容成跟泥塘里的杂鱼王八打交道,后者却是跟神仙中人笑谈长生事。

    江神祠内,站着两位气势不俗的江水正神,一人手持黑黝黝铁枪,时不时有金色铭文闪烁亮起,一位青蛇缠绕手臂,灵动青蛇间歇性张开小嘴,吐出一口口雪白色的气息。

    两位江神浑身弥漫着雾蒙蒙的水气。

    壮汉沉声道:“一旦收网,那刀客多半是要往南方逃窜,所以要你们在这边碰头,到时候我会第一个出手拦阻,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事情,我倒是想做,可如今皇帝陛下说不定就盯着咱们呢,所以借给我十颗胆子也不敢做,希望你们两位,同样不要让皇帝陛下失望。”

    汉子说完话便大踏步走出江神祠,面向北方的红烛镇,干脆脱去上衣,露出一身雄健肌肉和狰狞的纹身,一条寻常草莽武人绝对不敢纹刻的过肩龙,背部则纹有一头出林虎。

    月色之下,汉子双臂环胸,不动如山,气势高涨。

    ————

    通向枕头驿大门的那条长街上,那名试图劝说林守一随她一起返回长春宫的妇人,并没有远去,而是挑选了街旁一家酒肆,有年轻貌美的女子掌柜沽酒,与客人说着粗鄙不堪的荤腥笑话,女子面不改色,她那个畏畏缩缩的丈夫,只是埋头做事。

    这位长春宫的太上长老,身边坐着当初画舫上划船的少女,她是世代贱籍的船家女出身,只是这次得到天大的福缘,被身边这个师父相中,要被带去长春宫修行传说中的仙术。按照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师父的说法,少女天赋不错,估计是世代依水而居的关系,又与冲澹江孽缘纠缠,故而天生亲水,属于有望跻身中五楼的不俗资质。

    少女不知道什么叫中五楼,此时此刻,学她师父一小口喝着烈酒,不是因为怕醉,船家女就没有不会喝酒的,而是师父身上那种浑然天成的气度,让少女不由自主就想要去模仿。

    少女轻声问道:“师父,那少年为何不愿随我们去往长春宫啊?”

    真实岁数几乎接近两甲子高龄的妇人,淡然一笑,“倒也不能说他不知好歹,只能说缘分未到吧。修行当然是在修力,这就像是建造房子,需要夯实地基,可是决定最终高度有多高,仍是看修心,修到了什么地步。那个林守一,心性坚定,是个天生修道的好胚子,哪怕不入我长春宫,一样可以走得很远。所以你要努力,才有机会在下一次重逢之时,不用再觉得自惭形秽。”

    少女嗯了一声,低头喝了口酒。

    不得不说,这位仿佛青春永驻的妇人,气度胸襟相当不错。红烛镇第一次迎来震动。

    好在气势很大,但真正影响到小镇房屋建筑的动静,其实很小,只是岸上桌椅摇动、河中画舫晃荡而已。

    妇人脸色微变,“果然是上五楼的练气士。”

    妇人心情沉重,轻声道:“只希望不要是传说中的十二楼,或是十一楼的兵家练气士。”

    她对少女说道:“等下我离开之后,不管发生什么,不要惊慌,留在原地就是了。”

    一旦到了他们这个境界的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不说,哪怕知道灾祸临头,也未必跑得掉。

    实在无法想象,如果天下没有七十二座书院坐镇一方,没有三教之外最强势的兵家修士,不得不先天依附王朝,没有那么多山水神祇,帮着王朝君主们盯梢、掣肘山上势力,那么这个天下,到底会乱到什么地步?

    她不敢想象。

    哪怕妇人自己就是山上的神仙。

    ————

    阿良来到廊道外的空地,衣袖猎猎,双手分别按住绿色竹刀和狭刀祥符,大口呼吸了一下,好像没有了斗笠的遮蔽天机,没有了某种刻意为之的压制,这个男人终于能够舒展身姿,不用再束手束脚。

    阿良似乎不太放心,望向某处,又叮嘱道:“你虽是一尊修道有成的阴神,但是大骊如今国势蒸蒸日上,每座雄关大城,往往阳气刚烈,先天克制你们这类鬼魅阴物,你可以让林守一尝试着炼化那叠符箓里的几张纯阳符,作为你的通关文牒。”

    廊道不远处,在阿良出声后,出现一团阴影,有一人缓缓浮现,出现在陈平安四人视野,黑雾缭绕,黑雾缭绕,除了一颗清晰可见的头颅,五官分明,一双没有瞳孔的雪白眼眸,诡异瘆人,高大身形隐隐约约,模模糊糊,如一条入云蛟龙,见首不见尾。

    这尊所谓的阴神点了点头。

    阿良笑道:“那我就把这些孩子交给你了,最少护送到大骊野夫关之后,之后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吧。总这么老母鸡护崽子,终究不是个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相信你。”

    那尊阴神用地地道道的小镇方言,沙哑开口问道:“前辈,为何愿意相信一个来历不明的阴物?”

    阿良乐了,直白道:“看你的面相啊,长得这么不近人情,一看就是面冷心热侠义心肠的。”

    阴神犹豫了一下,“是因为像前辈吗?”

    阿良给这句话噎得不行,“你这个不人不鬼的王八蛋……说话挺逗啊。”

    阴物咧咧嘴,不说话。

    李槐早已躲在李宝瓶身后,扯了扯红棉袄小姑娘的袖子,胆战心惊道:“宝瓶宝瓶,是鬼,真的是鬼。”

    林守一满脸好奇,但是尽量克制好奇心,以免太过直接的打量眼神,惹到那尊阴神,云上琅琅书粗略介绍过,阴物成神亦有道,一是凭借信徒的香火愿力,二是寄生于兵家的胆魄之中,三是如练气士修行,这条道路最为崎岖难行,但是一旦成势,阴神魂魄也最为稳固,便是烈日曝晒,罡风吹拂,梵音沐浴等等,都能够反过来成为砥砺自家修为的捷径法门。

    那尊阴神看了眼陈平安,然后望向躲在最后边的胆小鬼李槐。

    李槐哭丧着脸,“你别一个劲看我啊,看林守一,看陈平安,要不然看阿良也行。”

    那尊一路尾随却拿捏分寸的奇怪阴神,缓缓散去身影,阴气森森的廊道随之恢复正常。

    阿良举目眺望了一眼北边的远方,没有急于离去,嘿嘿笑道:“有点小意外,所以咱们还有点时间可以聊聊,大伙儿有什么想说的话,赶紧的,麻溜的,阿谀奉承,溜须拍马,尽管来,以后再见面,就不知道牛年马月喽。”

    李宝瓶第一个开口,“阿良,如果刀坏了,就不用还我,因为我跟你是朋友!”

    阿良开怀而笑,朝小姑娘伸出大拇指,道:“这话暖心窝,我喜欢!可是回头肯定把祥符原封不动还你,放心好了。”

    林守一认真问道:“阿良,我以后的体魄淬炼,需不需要比纯粹武夫,或是练气士当中的兵家修士,更加坚韧?”

    阿良摇头沉声道:“不用,有些人适合这么做,比如我,有些就不适合,比如你,你林守一的修行之路,只能在精深二字上下苦功夫,不可在驳杂二字上浪费气力。”

    已经没了斗笠的汉子,这番话说得很严肃认真。

    志向高远的冷峻少年轻轻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李槐嘀咕着阿良你一天不吹牛就浑身不舒服,孩子刚要向前走出一步,想着跑到阿良身边去凑近了说话,却被神出鬼没的那尊阴物,一只手掌重重按在了肩膀上,“不要乱走,阿良前辈实在……太强大了,若非前辈故意为我们留出地盘,仅凭一身凝如实质的气势,数丈之内,就能够让我这等阴物形神俱灭。何况一场大战在即,阿良前辈的心神,已经远在千万里之外的北方,不好分心照顾我们这边。”

    李槐愣了愣,大概是这些话太过惊悚荒诞,使得孩子对身旁阴物都没那么畏惧了,“你在开玩笑吗,他是阿良唉?连我也能撵着他打。你该不会是你欠了阿良很多银子吧?”

    这尊几乎就要凝聚出一点金身苗头的阴物,笑容僵硬,对着那个口无遮拦的小王八蛋,皮笑肉不笑道:“你能长这么大,真不容易。”

    阿良悠悠然收回些许心神,望向陈平安,李宝瓶,李槐,林守一,突然觉得这场甚至称不上行走江湖的相逢,尽是一些狗屁倒灶鸡毛蒜皮的短暂相聚,临了感觉还不错。这个已经尽力压抑那股向外流泻气势的男人笑道:“好了,差不多了。”

    他的气势磅礴,如瀑布直坠,他根本无法完全掩盖起来,之前那顶专门找人特制的竹篾斗笠,便是为了能够镇压住这股汹涌澎湃的狂躁气势。

    世间练气士,只恨法宝器物增长修为不够多。

    阿良不是这样。

    在那堵长城那边,他可以无所顾忌,那里自有沉积了万年的剑气剑意,帮忙压下身上这股凶悍至极的精气神。

    斩杀那名大妖后,先在城墙上刻下了一个字,再通过那座倒悬山,来到这座天下后,阿良便不得不戴着斗笠“低头做人”,以免太过耀眼,被天外天的人上人俯瞰人间这条银河的时候,一眼就捕捉到自己的动向,阿良不是怕打架,而是怕麻烦。

    阿良这辈子就没怕过什么。

    在那座无比蛮夷荒凉的天下,十八位雄踞一方的远古大妖,阿良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人仗剑远游,深入腹地,与其中十一位,面对面打生打死,最长的一场架,打了足足两个月,东西纵横千万里,打得最后剑气长城那边,不得不出动了四位大剑仙联袂而去,配合阿良对付六尊大妖。

    阿良豪迈笑道:“你们四个,一定要记住,每一个强者的自由,都应该以弱者的自由作为边界!真正的强者,他的对手,是天地间无形的规矩,世俗力量的强大惯性,是人皆有生老病死的铁律,是这些看不见的存在。从来没有一个强者,因为践踏弱者而强大,必然是遇强则强,愈挫愈勇。”

    阿良伸出大拇指,指向自己,“比如我阿良,打完大骊这拨,就要去别的地方,打遍那些个最强者。”

    李宝瓶扬起拳头,神采飞扬,“阿良,好样的!”

    李槐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稀里哗啦。

    林守一满脸涨红,少年的人生,终于有了追赶的目标和方向。

    陈平安看着阿良,离别之际,竟是说不出话来。

    阿良最后对束发别玉簪的草鞋少年,眨了眨眼,“小小年纪,心思这么重,可不好。陈平安,你是翩翩少年郎唉,来,给阿良大爷笑一个。”

    陈平安挤出一个笑脸。

    “要打就打大的,小鱼小虾没意思。走了!”

    大笑声中,阿良身形刹那间拔地而起,天空之中,响起一阵阵轰隆隆的炸雷声响。

    雷声响起一次,高空就随之出现一团巨大的云雾。

    整座红烛镇轰然巨震,扬起一阵遮天蔽日的尘土。

    那尊阴神眼神恍惚,站在廊道顶端,仰头望向那些奇异景象,喃喃道:“实在太强了,不讲道理的强啊……”

    ————

    大骊京城。

    一位身穿明黄色衮服的中年男子,在司礼监两大貂寺屏气凝神的领路下,来到一座祭祀社稷的高台,大骊在东宝瓶洲王朝眼中,属于未开化的北方蛮子,对于礼乐一事,粗鄙不堪,这其实不算冤枉大骊宋氏。

    高台底下,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白袍男子,正是从骊珠洞天赶赴京城的大骊军神,藩王宋长镜。

    宋长镜与迎面走来的衮服男子,在眉眼之间,依稀有几分相似。

    桀骜不驯如宋长镜,依然微微低头,抱拳道:“陛下。”

    中年男子见到宋长镜后,笑着伸手在后者肩头拍了两下,欣慰道:“第十境了啊,不错不错。不愧是我的弟弟,啥时候跻身第十一境?到时候我亲自给你放爆竹,庆祝庆祝,你要是觉得场面不够大,我可以下旨让朝野上下一起放爆竹,嗯,如此一来,我可以先偷偷囤积爆竹材料……”

    宋长镜看着眼前这位神游万里的大骊皇帝陛下,有些无奈,换了一个称呼,“皇兄,是不是可以做正事了?忙完正事,咱们再闲聊?”

    中年男子笑着点头,“哦对,正事要紧,赚钱可以靠后。”

    他撂下藩王宋长镜,独自走向高台,拾阶而上,突然转头笑问道:“要不要一起?”

    宋长镜没好气道:“不耐烦跟那两个怪脾气老头相处,怕一言不合就打起来。”

    男人哈哈大笑,一边继续登高,同时扭头打趣道:“说好了,小打小闹,我肯定帮你,真要跟他们搏命,我可不帮你。”

    宋长镜收敛笑意,正色问道:“皇兄,这次一定要闹这么大?如果我更早一点知道,那人根本就不是什么风雪庙魏晋,而是一个极有可能十一楼、甚至是十二楼的危险家伙,我一定会阻拦你摆出这么大的阵仗。”

    男人已经转过身去,淡然道:“我大骊需要告诉整座东宝瓶洲,十三境之下,皆可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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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一十三章

    气势如虹

    当大骊皇帝踩上最高一级台阶,一步跨入高台,身形随即消失不见。

    原本不过农户晒谷场大小的石坪,从宋长镜和两位司礼监大貂寺所站位置,远远仰望而来,本该空空荡荡,并无一物,可置身其中的衮服男子,视野所及,却是一栋高达十数丈的突兀高楼,不是大骊京城随处可见的木制建筑,而是耗费不计其数的白玉,雕砌而成,底楼悬挂匾额,上书“白玉京”三个金色大字。

    高楼大门自行缓缓开启,大骊皇帝走入其中,只见有一柄雪白电光疯狂萦绕的大剑悬浮其中,整栋楼层皆是丝丝缕缕的游走电光,皇帝无视那些孕育着凌厉剑意的电光,大踏步前行,往楼梯行去,电光如庙堂群臣遇见一朝首辅,纷纷退避让路。

    二楼亦是相似场景,唯有一柄飞剑悬停中央,只是不同于第一楼飞剑的剑身宽阔,此处飞剑通体呈现出晶莹剔透的幽绿颜色,剑身纤细如初春柳叶,楼内如溪涧绿水缓缓流淌,微微荡漾。

    大骊皇帝继续登楼,乍一看,相较底下两楼的惊艳光景,三楼全无异样,既无气势惊人的飞剑悬停,也无光怪陆离的养剑环境,可是之前一步不停的衮服男子,在这一楼稍作停留,眯眼仔细环顾一周,低声笑着说了句找到你了,走到不远处的墙壁下,身体微微前倾,视线之中,出现一柄绣花针似的袖珍飞剑,可如此之小的飞剑,竟然还配有灰白剑鞘,铭刻有“砥柱”二字。

    这把不起眼的小玩意儿,倒是有一个大气夸张的名字。

    四楼是一把剑身布满符箓篆文的古朴长剑,五楼是一把大到匪夷所思的大剑,与大骊男子等高,写有镇嶽二字。

    大骊皇帝依次登楼,最后来到十楼才停步,楼内站着一老两小,老人面目黧黑,肌肤褶皱,身材高大,一袭白衣,头戴高冠,一双深沉眼眸之中,不断有旁人肉眼可见的紫气快速流转。

    老人身边一双少年少女,竟是骊珠洞天那座小镇的泥瓶巷主仆,宋集薪和婢女稚圭。少年锦衣玉带,已是大骊头等风流的少年郎了,唯一的美中不足,是少年肩头趴着一头土黄色的四脚蛇,有些大煞风景,好在细看之下,它额头隆起,峥嵘初露。

    少女稚圭好像比在泥瓶巷的时候,个子长高了寸余,容颜更胜一筹,整个人光彩四射,给人一种久旱逢寒霖的玄妙感觉。

    老人此时正站在十楼窗口位置,伸手指向大京城某处,为少年授业解惑。发现大骊皇帝的到来,老人不过是点头致意而已。大骊皇帝对此全然不以为意,走到宋集薪身边,想要摸一模少年的脑袋,少年却不露声色地侧过身,躲过那只手掌,大骊皇帝脸色如常,收回手后,笑问道:“宋睦,跟随陆先生学习望气之术,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曾发现咱们大骊京城山河大阵的阵眼所在?”

    少年脸色冷漠,生硬语气里透着一股疏离隔阂:“尚未发现。”

    高冠老人笑道:“堪舆一途,哪有这么简单就登堂入室,不过宋睦已经算是出类拔萃,丝毫不逊色其它大洲的年轻俊彦,关键是宋睦后劲很足,因为精通术算和推衍,学什么都事半功倍。楼上栾巨子何等眼界,依然对宋睦不吝美言,称赞为‘瑚琏也’。”

    大骊皇帝哈哈大笑,“我的儿子嘛。”

    婢女稚圭悄悄后退几步,皱了皱鼻子,嗅了嗅。

    大骊皇帝转头笑骂道:“你这小蟊贼,真是不客气。”

    少女一脸茫然无辜,男人伸手指了指她,打趣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可别只进不出,小心我把你送回那口锁龙井,再说了,离京城最近的仙家门派长春宫,就有一口水井,到时候让你搬到那里头住去。”

    衮服男子的一句玩笑话,却让稚圭脸色苍白,赶紧小嘴微张,吐出一丝丝金黄之气,这些宛如一条条金黄小蛇的缥缈气息,迅速依附在衮服男子的团龙图案之中,如鱼得水,在华美龙袍的丝线之中欢快游走,那件龙袍随之微微颤抖,泛起一阵阵光彩,龙袍下摆处的海水江崖,当真激起了些许水花。

    大骊皇帝哈哈笑道:“胆子这么小,为何当初还敢一次次跟齐先生发脾气?”

    少女脸色黯然,挪步去往别的窗口,视线一路南下,离开高楼,离开宫城,离开京城,试图看到那遥远的南方家乡。

    她不太喜欢这里,这座名为升龙城的大骊京城。

    大骊皇帝收敛笑意,向老人问道:“栾巨子当真有把握将这白玉京建造出第十三楼。”

    一身仙气飘荡的白衣老人沉声道:“若非如此,他栾长野来大骊做什么。”

    男人点了点头,双手撑在窗台上,望向繁荣兴盛的京城,自嘲道:“那就好,我虽然是朝野公认的勤俭天子,还被东宝瓶洲那么多君主皇帝,私底下嘲笑为一位勤俭持家的妇人,可有些花钱的地方,我确是砸锅卖铁也愿意出的。”

    老人会心一笑,感慨道:“勤勤恳恳数百年,大骊宋氏经营骊珠洞天的收入,如今全部砸在这座白玉京里,若是这还小气的话,东宝瓶洲再找不出第二位大方的君主了。”

    大骊皇帝问道:“虽然很不洒脱,但我仍然想最后跟陆先生确认一遍,只要是在东宝瓶洲观湖书院以北的地带,针对一位胆敢与大骊敌对的十楼修士,此楼只需祭出十剑即可,十一楼修士,十一剑,十二楼修士,十二剑全部飞掠出楼,一样可以瞬间斩杀于千万里之外?!”

    陆姓老人豪气干云道:“小小东宝瓶洲而已,绝无意外!”

    老人补充道:“观其气象,加上各方谍报的汇总,那名用刀的斗笠汉子,肯定是上五楼的练气士了,十一楼的可能性居多,十二楼,也不是没有可能。说到底还是距离太远,那人又刻意隐藏气机,无论是我的占星推算,还是掌上河山的远观神通,依然有些模糊。”

    老人轻轻随意一挥袖,笑道:“但是事先说好,目前白玉京总计十二层楼,一楼一飞剑,虽然神通广大,杀力无穷,足以震慑一洲练气士,可每一次飞剑出楼,皆是巨大的耗费,哪怕大骊刚刚吞并了富甲北方的卢氏王朝,一旦一次性全部祭出十二剑,二十年内,想要再来一次,仍是力所未逮,除非陛下愿意承担飞剑尽毁的代价。”

    衮服男子点点头,心中了然。

    宋集薪突然开口问道:“当下栾巨子尚未搭建出白玉京第十三楼。那名挑衅大骊的不速之客,如果是十三境修士,那怎么办?”

    衮服男子笑着不说话。

    陆姓老人放声大笑,柔声解释道:“十三境的练气士?那在天底下最大的那个洲,我陆某人的家乡,亦是凤毛麟角的存在,更何况……天机不可泄露,不说了不说了。你只需知晓,便是十一楼的风雪庙阮邛,已是足够开宗立派的大人物了,宗一字,是极有分量的说法,唯有上五境修士坐镇,方可称为某某宗,否则就算僭越礼制,儒教那帮最讲规矩的老家伙,可是会气得吹胡子瞪眼的。”

    大骊皇帝缓缓道:“阮邛虽然脾气不太好,行事杀伐果断,稍显不近人情,已经惹来大骊本土仙家的许多非议,可此人性情,很对我大骊的胃口,我自然愿以礼相待,这样的修士,我大骊不但来者不拒,我身为大骊国主,甚至愿意与他们平起平坐。再说了,千金买马骨的浅显道理,只要是坐龙椅的人,都会懂。”

    宋集薪犹不罢休,固执己见,“万一是十三境的练气士呢?”

    高冠老人笑着摇头。

    上五境,最顶层的两大境界,早已失传,故而十三境,就是天底下最大最高的传说了。

    不见于俗世王朝的任何典籍密档,便是宗字头的山上仙家,对此也讳莫如深。

    姓陆的老人,因为出身于世间最顶尖的千年门阀,是大洲的高门子弟,曾经又是被寄予厚望的修行俊彦,所以才能通过长辈们零零碎碎的言谈,积攒在一起,勉强拼凑出一些内幕,距离真相,应该不会太偏太远。

    上五境中的飞升境,已是“天下”的巅峰,就像纯粹武夫的第十境,是真正的止境了,前方再无有迹可循的道路可以行走。而且一旦跻身此境,就会被虚无缥缈的天道所察觉,被判定为窃取天地根基的大盗巨寇,必须除之后快,为天地所不容,绝不留给此境修士立锥之地。因此这个境界的练气士,比起世人眼中的神仙圣人,比起那些十境修士,更加隐世不出,否则就要被迫飞升。

    至于到底飞升去往何处,届时肉身神魂如何安置,陆姓老人也全不知情,他只是私自猜测,兴许和早已崩塌的神道有一定牵连。

    大骊皇帝微微低头,看着那张犹有稚气的年轻脸庞,反问道:“万一?”

    少年点头,“对!”

    大骊皇帝收回视线,笑道:“万一真被你小子乌鸦嘴说中了,那也无所谓。”

    少年毫不掩饰地嗤笑出声,衮服男子的言语,少年一点也不当真,这个男人哪怕是广袤大骊的九五之尊,是东宝瓶洲北部最大王朝的君主,更被无数人视为胸怀南下之志的野心家,但是少年如今踏上修行之路,身边两位前辈,本就是当世最顶尖的练气士,自己也顺风顺水得到了白玉京的莫大机缘,所以少年愈发清楚一位十三境的练气士,对于一国一宗的庞大威慑力。

    大骊皇帝视线柔和,依旧凝视着少年,轻声道:“我大骊王朝,历代皇帝,正是靠着这个万一,才能从昔年卢氏王朝的附庸小国,一步步走到今天,吞并了卢氏王朝不说,马上就要以举国之力攻伐大隋,胜算极大,再接下去,没有了后顾之忧,就会真正南下,而且前期注定会是势如破竹的大好局面。所以我对于万一这个说法,从来不反感,我甚至一直告诉自己,真正有资格在后世史书上,被誉为雄才伟略的帝王,就是能够将那些有利于敌方的万一,一个一个打破碾碎。最少最少,也要能够承受这种万一。”

    男人神色从容,“宋睦,这才是一方雄主,一国之君,该有的气度。”

    男人最后笑道:“这些道理,宋煜章应该早点教给你的,只不过他不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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