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王晓燕的户就留在了榕城,大哥他们留在了新疆。

    宁馥的小舅舅出生最晚,和大哥差13岁,和她妈差11岁。算起来,现在也才三十。

    小舅舅小时候身不好,被送回到榕城看大夫,后来就一直跟着二姐王晓燕住在姨姨家。王晓燕也自然和这个四弟弟最亲近,又因为年龄差得,几乎像半个妈一样带着他。

    老四叫王晓诚。

    空军一级试飞员。

    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今年就三十岁了。

    王晓燕看着宁馥:“我们两个都遗传姥爷,天生力大。”她脸上露出一个略带苦涩的笑容,“他年轻,血热,以为自己什么难关都能过,以为自己是注定不普通的人。”

    所以他死了,甚至没死在自己的岗位上。

    他休假回来遇见一场大火,百货商场里头困了好人。凭他的本事,完全可以自己逃生,甚至轻轻松松救出好几个被困的群众。

    消防也来了,始救火了。

    他却看见有个孩子就要被烧榻的顶梁砸到。

    王晓诚知自己力大,除了小时候姐姐比他劲儿大以外,他再没有遇见过比自己更有力量的人,哪怕是在整个飞行大队里。王牌飞行员,掰手腕全都是他的手败将。

    他冲过撑住了那根燃烧的梁。

    他也的确撑住了,一直撑到他的极限,撑到他身上全都是火。

    王晓燕认尸,在太平间狠狠抽了自己十几个嘴巴子。

    她就不该给王晓诚讲那些英雄好汉江湖游侠的故事。

    什么刀枪不入,什么逢凶化吉。

    这世界上,从来有血肉之躯。

    第88章

    故事讲完,

    王晓燕照着宁馥的后脑勺就抽了一记。

    “问问问,学习的时候怎么见你刨根问底?!”

    宁馥一脸无辜。

    王晓燕站起身来,“不早了,

    你睡吧。明天还要上学。”

    她正要走,

    宁馥狗腿地摇摇她的,“我错了。”

    王晓燕淡淡地看她一眼,

    并不觉这个刚刚还能问出“妈妈你是不是外星人”这种问题的二傻子能真心实意地认识错误。

    “一百道题,

    一道都不能少。”

    宁馥只得恭送老佛爷离开卧室。

    她坐在床头,

    慢慢地喝掉已凉的水。

    在这个世界的根系,

    正慢慢地生长进她的身体里。

    第二天,

    榕城一中高三数学部的办公室,

    王晓燕老师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她闺女大摇大摆地从门口走进来,

    还挺亲近地跟几个同事打了招呼,

    获得诸位老师好奇的目光。

    ——要知道,王老师的这个闺女可是出了名的叛逆不听话,

    母女之间的关系不知有多么僵硬!据说班主任镇不住她,只能三天两头来跟王晓燕告状。

    两天还把同班同学头上打了个口子,又逃课去网吧,又组建什么“领学社”的,总之就是一千一万个不省心。

    她家住军区大院,离榕城一中远很,这不还是因为学校有照顾教师子弟的传统,她才能进入榕城一中的初中部,

    在一群好学生里为非作歹、无法无天。

    虽说和自己妈妈就在一个校园了,

    可王晓燕不愿意提这个事实上算是走了自己后门进来的闺女,宁馥更是从来都没来办公室找过她妈。

    今天这事可新鲜了嘿!

    王晓燕正给学生们批作业,抬头看见宁馥,

    不由得也是一愣。

    “你来干什么?有事?”

    宁馥:“没事不能来找您吗?”

    王晓燕:“我很忙。”

    她不想多说话。

    昨天晚上说得够多了,够掏心窝子,也够让人伤心。几乎不该是一个母亲对女儿能敞开的话。

    她只是希望她的宁馥不要去做英雄,却无法将这句话说出口。

    过了几秒,面前多出本册子,耳旁是宁馥有点怨念的声音:“我来交作业,王老师。”

    王晓燕皱眉。

    她翻开那本初三数学白皮书,大题竟然真的做了。写密密麻麻,龙飞凤舞。

    “你什么时候写的?”

    宁馥摸了摸鼻子,“今天早上。”

    王晓燕冷笑道:“早自习四十分钟,你就是照着答案抄也抄不完一百道题。说实话!”

    不不承认,高三年纪声名赫赫的“百题师太”严厉起来还真有点吓人。

    宁馥一缩脖子,老实道:“还有语文课和英语课。”英语老师还是宁馥的班主任。

    王晓燕气想破戒。

    当老师二十年,她还从来没打过学生一指头呢。

    这一刻,王晓燕无比同情自家闺女的班主任。

    “瞎编乱写,你就等着挨打吧!”王晓燕恨恨道。

    面对这样油盐不进的学生,打骂威胁其实是最没用的招数,王晓燕一向攻心为上,但对着自家闺女,她就算有千百招也使不出来。

    学生不好好学,是不是家庭不幸福?

    不是,只是她妈忙于工作不管她。

    学生在英语课上写数学题,是不是偏科太严重?

    不是,只是她妈半夜三更布置了一百道惩罚作业。

    学生嬉皮笑脸不尊敬师长?

    ……这个态度确实值得批评,但是这学生喊她“妈”来着。

    ——仿佛一个武林高被下了化功散,多精妙的武功也只能像打在棉花上。

    已经被教学名师&亲妈在心中贴上了“油盐不进”“顶级难搞”标签的后进生宁馥笑嘻嘻道:“我要是都对了,王老师请我吃饭呗。”

    果王晓燕未卜先知,果李文月没有因为客气,没把之英语课上生的事告诉王晓燕,她也不会重蹈宁馥班主任的覆辙。

    她并不相信宁馥能在短短的时间里做出一百道大题,而且全对。

    “果你有这个水平,年级第一你也考。”宁馥她妈轻飘飘地瞥了她一眼,只觉她在贫嘴,“年级第一你考,以后你爱往哪跑往哪跑,我都不管你。”

    宁馥“嘿嘿”一笑,恭恭敬敬地把判卷子的红笔递到她妈里。

    王晓燕见她神色如此自然,心中也腾起一丝疑虑来。

    白皮书练习册是榕城一中的教研组自己编写自己印给学生们的,都是经验最丰富的那一波老师总结出的经典难题和易错题,并不是公开行的出版物,在市面上也不流通,不想其他那些书店里卖的练习册,翻到后头就能得到标准答案。

    这也是学生们最头痛的作业内容。

    宁馥怎么可能一早上写出一百道大题,还自信能够全对?

    多是学生死到临头嘴硬,可一般没这么好的心态还一脸期待。

    王晓燕低头去浏览宁馥写在练习册上的答案。

    嗯,第一道对了。

    王老师画下一个红色的勾。

    嗯,第二道题也对了。

    王老师又画下一个红色的勾。

    嗯,第三道题,也对了。

    ……

    第一百道题。

    判作业对老师们来说是个熟练工,和工厂上流水线一样,有了经验以后一眼扫过去就知道哪个答案是对的,哪个答案是错的,哪个答案是抄出来还抄错了的。

    “久经沙场”的王老师不知不觉地进入了状态,“刷刷刷”判得飞快,没一会儿竟然就把这一百道题翻完了。

    她手下一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确,已经画下足足一百个“√”。

    王晓燕放下笔,把练习册子翻回开头,飞快地又看了一遍。

    一个资深教师很有这样“不确信”的时刻。

    宁馥字写潦草,但所有的分步骤全都老老实实地写清楚明白。

    她思路跳跃,有时候会选择有些“另辟蹊径”的解题办法,但只会让人惊叹她的聪明。换句话说,她这套解题的路子,就是老师们嘴上不说心里头最喜欢的那种“有灵气儿”的孩子。

    再套上亲妈滤镜,王晓燕抬头看向宁馥,有些不可置信,也有些小心翼翼的惊喜。

    “解释解释?”

    虽然当妈当老师都不该让孩子解释自己优秀的原因,但王晓燕还是想知道,是什么让自家一直冥顽不灵的闺女突然间开了窍。

    就像种花养草,一颗种子埋进土里,慢慢发出芽来,你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开花,什么时候结籽。

    转瞬之间,她却已经以冲天的势头长起来,还意洋洋开满一树灿烂盎然的花。

    有点惊吓。先不敢喜。

    果宁馥是一只孔雀,她的尾巴毛一定是最华丽的。果宁馥是一只布偶猫,她的围脖儿一定是最厚实的。

    反正就一个原则,装|逼,一定要装到极致。

    她耸了耸肩膀,“我是领学社的负责人,当然要以身作则。”

    不等王晓燕再问,她又从裤兜里掏出皱皱巴巴一张纸,抚平了放在办公桌上,然后从王晓燕的笔筒里挑出支黑笔,又恭恭敬敬地递给王晓燕。

    “还有个事,这是月考的成绩单,说要家长签名的。”

    王晓燕接过笔,目光落在那张看起来甚至有点脏兮兮的成绩单上,年级排名的空格里,赫然写着一个“1”。

    再看分数,她确定这不是初三级部心血来潮搞了什么成绩单倒序排列。

    宁馥笑嘻嘻地看着她的动作。

    王晓燕慢慢地拔开笔帽,几乎算上郑重地在那张破纸上签了名字。

    有这个水平,年级第一也考。

    她还真考了一个。

    王晓燕将签好字的成绩单递给宁馥,半天没说话。

    这一个月,宁馥让她意识到自己这个母亲做的有多么失职,也让她意识到,自己的女儿,在无拘无束野蛮生长的状态下,依然长成一颗小白杨。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

    当然,有些歪出来的枝枝叉叉还是很有必要修理一下,比——

    “这是我第一次签你的成绩单,”粉头发少女原本期待的表情突然龟裂,露出一丝惊恐,教学名师王晓燕慢条斯理地道:“这学期其他的成绩单呢?”

    宁馥干巴巴地道:“那个……是不是该吃饭了?妈?”

    领学社在宁馥的带领下可谓是蒸蒸日上。虽然老大画的“荡平江湖”的大饼还没有实现,但不良少年们却依然充满了干劲。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流言到底是怎么传的,反正他们军体领学社的赫赫威名已经彻底在“榕城校霸界”流传开来!

    而且他们的成绩也真的开始进步了!谁能不真香?!

    在粉毛老大的威压之下,大家渐渐也习惯了每次课后活动都要带着错题本的痛苦,为了能跟着老大练就传奇本领,他们做题也越来越积极、越来越讲究效率了!

    宁馥挑明和大家说,她天生就是力大无穷,但格斗和散打的技巧还是可以教一点的。

    一群小弟眼睛亮的呀,仿佛自己成为一代大侠已经指日可待,主观能动性大大增强。

    他们虽然还没闯出名声,但他们跟着的老大有途啊!

    真不知道老大是什么体质,麻烦永远往她身上找。

    往往这时候,他们的粉毛老大就会故作深沉地叹一口气,“因为我是注定成为传说的人啊。”

    中二。

    并且乌鸦嘴。

    ——宁馥骑着自行车抄近道回家,穿过小巷子里,就撞上了打架的。

    麻烦撞到她面前,她也不能不管。就算是普通公民尚且要见义勇为,更何况,被打的那个是这世界的男主,盛宇驰。

    年被好几个人踢倒在地,棍棒加身。他挣扎反抗,一双眼睛在夜里闪动如狼。

    但他已经没有力气了。

    下一秒,即将挥击在他脊背上的木棒,被人抓住了。

    “你怎么这么倒霉,被这个打完被那个打?”

    月亮下,浅色头的女孩一脸不耐烦地嫌弃。

    第89章

    “你怎么这么倒霉,

    被这个打完被那个打?”

    盛宇驰愣住了。

    他浑身泛起一层又一层疼痛,大脑却还全力保持着清醒。

    在月光下,粉头发的女孩看不清面目,

    却站在他身前,

    以保护的姿势。

    一个月前,她……还和这些人一样。

    “哟,

    哪来的小丫头片子,

    活得不耐烦啦?”

    “我说,

    你这个表子养的,

    还交了这么漂亮的小女朋友呢?”

    “哈哈哈哈,

    表子养的自然也找小表子,

    这才叫般配!”

    盛宇驰的眼中泛起红色。

    耻辱和愤怒烧灼着他的大脑,

    在自己的死敌面前被另一群死敌霸凌和羞辱,

    让只有十五岁的男主终于无保持冷静。

    他发出一声嘶哑而凄厉的吼叫,不知哪来的力气,

    猛然间挣开两三人的压制,朝着那个正在哈哈大笑的小流氓一头撞了去!

    对方也没防备他竟然还有反抗之力,被盛宇驰这瞬间爆发出的全身力气撞得倒退出好几米,一屁|股坐倒在地。

    盛宇驰急促地喘息着,胸腔像一只破旧的风箱,仍在奋力为他的燃烧输送着最后的能量。

    他转了个方向,又要朝另外一人冲过去。

    一只手从后面拉住了盛宇驰的衣领。

    “属牛的?”女孩的声音中甚至带了两三分笑意。

    下一刻,盛宇驰发现自己竟然停留在了原地,

    动弹不得。

    气冲上头,

    他几乎在一瞬间停止了思考,胸腔内的心脏剧烈地搏动着,仿佛要在这短短的几秒之内,

    将这些年积攒的,肮脏的怨毒和愤恨全都喷吐出来。

    这种恨如同滔天巨浪般将盛宇驰吞噬。

    就像三年前,他放学回家的那个黄昏。

    他牙关紧咬,在自己的口腔中尝到了血腥的味道。

    “放开我!”

    盛宇驰“嘶嘶”地说,像一条吐出毒信的蛇。

    宁馥看着他这幅样子,唇角的一丝弧度慢慢收敛。

    原书中的男主就是这么一个偏激阴戾的性格,他是孤独的,被欺辱的,不会爱人、也不期待被爱的。

    按照原书中的描写,他有一个已经被染黑的灵魂。

    他睚眦必报,厌世,心机深沉。

    总之不是个好人。

    和他比起来,一直在霸凌他的炮灰女配宁馥都可以称得上是个莽莽撞撞的傻白甜了。

    她做大姐头,是因为叛逆,是因为青春的阵痛,是因为对父母关注的渴望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恋。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闲的,矫情。

    她所经历的“痛苦”,和盛宇驰并不相同,也从不相通。

    所以即使是在故事的后半段,女配宁馥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重新开始认真地追求盛宇驰,她也永远不可能明白,盛宇驰为什么冷淡待她,为什么将她的真心……

    弃若敝履。

    盛宇驰是个私生子。

    他母亲带着他从另一个城市搬来榕城,开了一家小店卖米线,因为长得漂亮说话温柔,被一整条街的人叫做米线西施。盛宇驰稍显阴柔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就是得自母亲的遗传。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模样。

    小本生意,十分辛苦,他妈妈还是拼尽全力送他去读了榕城一中。当时榕城一中在全市特招尖子生,需要通学校的特招考试,再交一笔费用才能入读。

    择校的名额只有30个,从全市和县区来报名的就有近千人,多得是从小就念各种补习班的,特长突出的、绩优异的、家里有财有势的。

    盛宇驰考了第三名。五关斩六将,他最终被录取了。

    榕城一中的录取电话打到店里来,妈妈抱着他哭了好久,那天特地提前关了店,母子两个热腾腾地吃了一碗自家煮的米线,还奢侈地加了一个卤鸭腿。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名,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欲望,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教务处和招生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名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又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他妈妈终于从店里面的小屋冲了出来,抱着他,拦着他,把刀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盛宇驰颤抖着声音问:“他们是冤枉你的,他们是冤枉你的,对不对?”

    他妈妈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而是慢慢、慢慢地,松开了抱他的双手。

    盛宇驰像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原本就是个于早熟、于早慧的孩子。

    他仿佛突然冷静下来,然后一步步跨过地上的汤汤水水,回后面的小屋里,打开书本写起了作业。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而盛宇驰也一个字没有再问过。

    盛宇驰记得那天晚上吃得依旧是米线。因为熬好的汤全都被倒洒在地上,米线只能用清水煮,妈妈给他的碗里放了一只卤鸭腿。

    他没有考第一,也没有得奖励,那天他唯一做的,就是用刀指着那些人以后,又在自己的母亲心上插了一刀。

    他不该、也没资格吃。

    妈妈看起来是那样的殷切,就好像这个鸭腿是她对他的亏欠一样。

    盛宇驰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鸭腿。

    特别、特别、特别的咸。

    夜里,他无声地呕吐,眼泪流到嘴边,酸苦难言。

    从此,盛宇驰不再是那个虽然家贫但是勤勉的好孩子了。

    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样优秀,善良,上进。在班级里,他永远是沉默安静,名列前茅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并不觉得他性格阴郁,只知道他家中贫困,身世不幸,甚至还多照顾他几分。

    他无比符合榕城一中的氛围,在这似乎单纯的校园里,他也是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

    可他并不属于榕城一中。

    盛宇驰,这个名字属于这条路灯失修的昏暗小巷,属于逼仄的充满蒸腾热气和卤水味的阿香米线店,属于他不堪启齿的身世,和他挚爱的,痛恨的母亲。

    每天放学,就是他回归那个属于他的“世界”的时候。

    在小巷众人人的眼光里,无论他怎样表现,也不是个父不祥的杂种。

    他只能带着书包里总是年级前三的考卷,慢慢地背对着夕阳,走入昏暗之中。

    母亲日渐憔悴,偶尔也会有男人来店里,吃完一碗米线后到后面的小屋里去。

    母亲瞒着不让他知道。

    他就只能装作不知道。

    读书的每一分秒,做题的每一笔画,都像剜心蚀骨的毒药,将他炮制成一颗已经流脓的种子。

    他的心里越恨、越愤怒,他的脸上就越是平静、越是毫无波澜。

    盛宇驰也不知道这样的隐忍究竟有什么用,这是他最后的一寸尊严。

    一个人做了坏事,自然有律的惩罚;一个人干了好事,自然有口碑传颂。可是如果一个女人,被人说是破鞋,是烂货,是千人骑万人枕的表子,她就永世不得翻身,永堕修罗地狱,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折辱她,没人会管,因为她活该。

    盛宇驰不能不管。

    他妈是为了他。

    今天这些人,就是这条街上的一股小流氓,平时在各个店铺收点保护费,吃吃霸王餐,因为是纠集在一起的地头蛇,一般没背景的商户也不敢轻易得罪,通常就当破财免灾了。

    他们把主意打到了他妈妈身上。

    盛宇驰碍了眼,这伙人就要给他一个教训。

    ——他不就是个没爹的野种,打个死狗模样,以后就知道利害懂得眉高眼低了。

    这群小混混谁也没想到,这看起来挺瘦小的小子不是个大孝子,还是个狠角色呢。瞧瞧那牙关紧咬的劲儿吧!

    不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被突然出现的宁馥分走了大半。

    “小妹妹,拦着他做什么呀?这么心疼你男朋友?”

    被撞倒的那个还坐在地上没起来,旁边的人却丝毫没有感到危机,反而还调笑起宁馥来。

    “你放开他,哥哥收拾了你的弱鸡男朋友,再来好好疼你啊——”

    其中一个黄毛故意拉长音调,色眯眯地上下打量宁馥,目光中是馋涎欲滴。

    “喂,哥们义气讲不讲了还?!你可不要想着吃独食啊!”黄毛旁边一个满脸痘的胖子不满地怼了他一肘子,“要上也是咱哥们一起上哪!”

    宁馥幽幽地叹了口气。

    她没有去理那几个小混混,而是对被她拎住领子的盛宇驰道:“打个商量,”她浑不在意盛宇驰那仿佛要将她也生吞活剥的目光,“他们既然冒犯了我,这件事就和我有关系了。”

    “我这个人哪,一向是恩怨分明。不如这样,你先让一让我,让我先把他们的嘴巴抽了,你再和他们拼命,如何?”

    盛宇驰漆黑的眼瞳中掠一丝迟疑。

    几个小混混都听见了宁馥的话,先是面面相觑,随后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就这么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也敢说要抽他们的嘴巴?!

    宁馥像撸猫一样捋了捋盛宇驰的后脖颈子,“多谢,马上就好啦。”

    盛宇驰觉得身上一松,钳制他的那股力量消失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做再多的反应,便觉眼前一花——

    穿着白色衬衣和校服长裤的女生已经旋风一样,狂飙出去!

    “啪——!”

    “啪——!”

    “啪——!”

    三个巴掌,抽翻三个人。

    她宁馥,酷爱装x,不说大话。

    说打耳光,就不出拳头。

    只不她这巴掌的分量,普通人当普通耳光来接就大错特错了。

    宁馥慢悠悠地,从三个奇形怪状倒在地上呻|吟的人体间走,在昏黑的小巷子里,这几步跨出了战地硝烟披荆斩棘,挥退万马千军回首立看斜阳的气势。

    ……虽然她只是抽了几个最贱的脏东西而已。

    饶是盛宇驰这样自诩城府深沉的,也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瞳孔里溢满不可思议的震惊。

    宁馥闲庭信步地走回他身边,在他身上擦了擦手,又溜达到另一头,居高临下地瞧那刚刚被盛宇驰撞飞出去的家伙。

    “我、我刚刚没说!”那人惊恐大叫。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他几乎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站起身来,情势就在顷刻之间从个“身经百战”的社会人士玩小鸡子儿一样玩弄两个小孩儿,转变成了另一方单方面的凌虐。

    小混混的目光忍不住飘向在地上摔一团的同伴。

    他们还在地上蠕动,像一群蛆虫。

    宁馥“噗嗤”一声笑了。

    她一边笑一边扭头对盛宇驰道:“你看,他比那几个人聪明。有急智。”

    盛宇驰不远不近地站在她身后,深黑的眼睛看不出情绪。

    坐在地上那人下意识地松了口气,庆幸自己刚刚没有嘴快。

    ——谁知道这小娘皮竟然是披着美人皮的母夜叉!老天爷,她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气?!要是被她抽上那一巴掌,可是要死人了!

    下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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