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江茉也怔住了,半晌,她轻哼一声,拿起筷子重新吃饭。

    好像没生气了,但也没有理他。

    -

    吃完饭,齐晔收拾了桌椅碗筷,打算去茶馆。

    临走前,他停在沙发前,江茉正躺在那儿半眯着眼,没有睡着,慵懒地发着呆。

    “要一起去茶馆吗?”齐晔每次出去,都会问江茉要不要和他一起。

    不过,通常江茉都懒得跟他去,更愿意在家看电视看书和乌云踏雪一块儿玩。

    谁知,今天一问,江茉把书一合,面无表情道:“去。”

    齐晔怔了怔,马上去给江茉拿外套,擦鞋子。

    -

    今天的江茉,打扮得特别漂亮,比平常还要明艳张扬许多。

    到了茶馆,果然引起满座惊艳。

    辛博厚倒是已经见识过江茉的美貌,但是他其他三个朋友,第一回见江茉,都被这样没见识过的漂亮惊艳得半晌回不过神。

    辛博厚这小子真没撒谎啊,真比电影明星还好看。

    另外那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孩也都没了声音,静悄悄地打量着江茉,默契地保持沉默。

    只有那个丹凤眼女孩小丹,茶里茶气地说了一句,“齐哥哥,嫂子真的好漂亮呀,好会打扮。不像我,眉毛都不会画,而且也买不起这么贵的好看裙子……”

    江茉淡淡地瞥了那小丹一眼,就听到齐晔坐在她身边望着那小丹道:“你的眉毛确实画得不好看,还是多练练吧,不然有点丢我们展销会的脸。”

    齐晔想了想,又觉得小丹最后那句在暗示什么,补充一句道:“展销会上你们穿在身上的服装,是不可能送给你的,做人不能太贪心。”

    小丹瞠目结舌看着齐晔,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江茉抿唇掩嘴笑了笑,眉梢扬出几分明艳的开怀,“好了,是不是该谈正事了?”

    “哦,是!”辛博厚笑呵呵的,带着自己几个朋友和齐晔聊起来。

    原来,这几人都是辛博厚以前在帮父亲打理博远成衣厂的时候,认识的同行。

    这几人都和辛博厚年龄差不多,也是父亲白手起家,他们在厂子里帮忙。

    大概算是第一批最早的富二代了。

    不过这时候的二代都是积极向上踏实勤劳的好青年,对做生意都很积极。

    辛博厚离家出走后,去找他们几个喝酒,他们几个看辛博厚签了这么多大订单,也都心动,要找齐晔开展销会。

    因为已经办过类似的,所以这样的服装展销会策划就轻松许多。

    不过他们几家都没博远规模大,也没辛博厚肯砸钱,于是商量着合在同一场展销会办,几人一块凑一千的展销费用,给齐晔。

    就这样签下了合同,定好了展销会时间。

    齐晔正和江茉打算离开,忽然那个小丹又冷不丁开口,“齐哥哥,嫂子这么好看,怎么不让她也来当模特呀?她要是来,咱们的效果肯定更好的。”

    齐晔直直道:“模特太累了,我不想她辛苦,”

    “……而且忙活一天也就十块钱。”江茉不屑地搭腔,冷冷瞥小丹一眼,“还不够我半天花销呢。”

    半天花销?!小丹惊呆了。

    在这个人均月工资还只有三十块的时候,这个女人居然一天就得花那么多钱?!

    小丹不可置信地舔舔发干的唇角,回过神来,讪讪地笑,“果然漂亮女人就是会花钱呢,不像我,只会省钱,一个月也顶多花十块钱而已。”

    “……”江茉淡淡瞥她,“谁让你没有我家齐晔这种会挣钱的好男人呢?”

    小丹心里涌出一团火,她最讨厌仗着自己脸蛋漂亮,就张扬跋扈的女人,在饭店本来就受够了这种女人的气,现在更是受不了。

    刚刚她又不是没注意到,齐哥哥这么大老板,在家还戴着围裙做饭呢!

    那这个女人她干嘛?又不会挣钱,也不持家,就凭那张脸好看,就该男人挣钱给她花,上上下下伺候她吗?凭什么?

    小丹的眼睛红得快要滴血,忍不住呛了一句,现在再漂亮有什么用,人都会老的,也不知道有些人老了以后,还能不能这么享受男人给她带来的好日子。”

    江茉拨弄着圆润剔透的指甲,冷笑道:“那也比有些人从来都没漂亮过要好。”

    她气冲冲地扭头就走,齐晔看出来她生气了,忙想追过去。

    谁知那小丹还咬着唇楚楚可怜地挡在他面前,“齐哥哥,我不是故意的,实在是嫂子说的话侮辱到了我们,我们难道不漂亮吗?不漂亮的话,董哥怎么会介绍我们来——”

    齐晔着急去追江茉,不耐烦地推开小丹,“算了,你们以后都别来当模特了,我媳妇儿说得对,模特的确应该更漂亮,你们这样的,还不行。”

    说完,他彻底急匆匆地走了。

    辛博厚摸着下巴,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除了小丹,其他几个女孩眼睁睁看着自己莫名奇妙就失去了这份十块钱一天而且还能不断换穿漂亮衣服,像明星似的大家都会关注自己的好工作,她们都急坏了。

    她们连忙叽叽喳喳围着辛博厚和他另外几个朋友。

    “几位老板,你们能不能帮我们说说话啊!我们还想去当模特儿啊!”

    那几个年轻人都耸耸肩,忖度道:“确实,模特儿需要那种特别漂亮的,你们的确不太行。”

    主要是刚刚有了江茉的对比碾压,这几张原本他们还觉得还算清秀的脸,已经看不下去了。

    辛博厚更是撇撇嘴,直接道:“本来都好好的谁让你们这位好姐妹要惹江茉呢?你们别看齐老板脾气好,似乎怎么都不会生气,但他媳妇儿,那可是他的命根子,谁碰她一根头发丝儿他都能和人拼命的。”

    小丹脸色已是煞白,辛博厚带着他几个朋友离开,其他女孩都怒火冲冲地瞪着小丹。

    她们开始劈头盖脸骂小丹,恨不得能用唾沫星子淹死她!

    “你是不是有病?好生生的,你嘴贱什么啊?”

    “你脑子进水了吧!咱们干得好好的,你是见不得咱们好是吧!”

    “早就看你那狐狸精样就觉得恶心了,没想到你这么不要脸!勾引齐老板不成,反而还害了我们!”

    有人骂着骂着不解气,开始拧小丹的胳膊,带动其他人也是对她又打又骂。

    揪她头发!拧她手臂!扇她巴掌!

    小丹也不是什么吃素的,还起手,当街扭打。

    自然又引来不少看热闹的,都当笑话看。

    -

    齐晔的展销会场地,终于红火起来。

    一带几,几带十,口碑越传越广。

    他这展销会虽然偏远一点,但签大笔订单的,经常跑各种进货渠道比对,也不在乎这点路上花费的时间精力。

    只要值当。

    他这儿给报销路费,逛展销会的体验是最好的,有茶水喝,有地方休息,还有东西吃。

    更重要的是,这儿展销会的活动,总让人觉得特别新奇,又特别划算,忍不住想要掏定金,下订单。

    所以,许多想要办展销会的老板,也都瞄上了齐晔这儿。

    公家办的展销会都要排队,又挤又闹,还是齐晔这儿好。

    钱一交,什么都不用管了,把自己的要求提出来,就只需要等着来展销会上,收定金签订单,简直太舒服了。

    不用费脑子的事儿,几容易让人养成依赖的惯性。

    齐晔这儿来预订展销会场地的老板越来越多,他几乎快忙不过来。

    辛博厚离家出走,没事干,也就来他这里帮忙。

    再多的人也不好雇,都是齐晔自己的想法,传达下去就变了味,必须得他亲力亲为。

    毕竟能干人太少了,但还是雇了两个闲散跑腿的。

    齐晔每天忙得热火朝天。

    而对面的张金水看着,彻底傻了眼。

    第111章

    第

    111

    章

    张金水望着齐晔那块经营得红红火火的展销会场地,

    已经连酸都不知道怎么酸。

    贫穷限制了他的认知,他的想象,他到现在这赌约快到期的时候,

    仍然不可置信。

    钱哪能挣得像齐晔这么轻松!

    就只要在这儿扎扎棚子,用喇叭吆喝几句,就有人抢破头来送钱?

    当然,

    他也没看到齐晔在深夜里如何冥思苦想,思考要如何给人的展销会办出新意,

    办出特色。

    反正在张金水眼里,

    齐晔挣钱,那就跟白捡似的。

    起初,

    张金水觉得齐晔是和别人合起伙来诓他,是故意想要赖掉那一千块钱,要糊弄他这个糟老头子。

    所以,他还特意找来了村支书以及村里其他的干部。

    可他们一瞧,

    都说齐晔根本没弄虚作假,就是有那么多人排着队上赶着想要在他这儿来举办展销会呢!

    齐晔诓张金水?

    他根本就没空搭理张金水!

    张金水闹了个没脸,还被村支书带着其他干部批评一顿,说他这样的思想不行,

    怎么就老是恶意揣测别人呢?

    人家齐晔就是在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挣钱!

    而且村支书还有其他干部都很感谢齐晔,

    因为齐晔还挺关照村里其他在这儿租了地皮的厂子,给其中不少厂子都办了展销会,

    还给了折扣,这多好啊!

    如今这片郊区越发欣欣向荣,

    县城的领导都经常点名表扬,

    说这块地方越来越繁华热闹了,

    说不定能成为县城开发的下一个新区!

    所以,

    村干部们当然都更喜欢这踏实肯干又为这片地方带来欣欣向荣新生机的齐晔啊!

    越看越张金水不讨喜,见他就批评,提醒他,别想着赖账,等到了时间,就赶紧来村里办手续,他那块地,村里也该承包给齐晔了。

    张金水心里那个气呀。

    他每天也不干活儿,气得干不了活儿!哪怕婆娘骂他,儿女都埋怨他,他也还是蹲在那块地里,眼睛发红地嫉妒着齐晔的好生意!

    张金水已经数过了,齐晔几乎三五天就办一场展销会,而且每次那些老板们都很高兴,都是当天展销会一结束,就会从收到的一厚沓定金里,把钱一张张数给齐晔。

    张金水每次忌妒得心火烧得极旺,但一点儿用都没有!

    他和江茉赌的是齐晔能不能挣到一千块钱。

    可实际上呢,齐晔不知道挣了多少个一千了!随便盘算盘算,一个月就能挣好几千!

    这钱怎么就挣得这么轻松容易啊,想到自己这块地以后也归齐晔,他的生意又能做得更大,张金水就恨得直抽自己的耳光。

    当初干嘛要打这种赌啊?

    人家肯定早知道自己有本事,能挣到钱,故意在这儿等着他呢!

    张金水心里疼得直抽抽,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被家里人嫌弃,唾骂,说他蠢,和人打赌被骗了,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做什么能发财的美梦,半截身子都躺棺材里了,还给家里惹麻烦。

    那么好一块地,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张金水的家里人也想不通。

    每每一想起这事,就没什么好脸色给他看。

    不过齐晔和辛博厚倒是挺高兴的,到了赌约的时间,村支书马上把那块地的承包合同给齐晔送来。

    这对面的地是齐晔的了,张金水再也不能来讨人嫌,像个怪物似的蹲在那儿,盯得这边的客人都不舒服了。

    而且,多了一块空地,展销会的发挥空间又大了许多。

    不论是用来当顾客们的休息区,还是来当展销区,或是划出新的活动空间,都有很好的作用。

    况且,还能再涨涨展销会场地的租赁策划费用。

    别看张金水成天盯着齐晔,看着他收那么一叠叠的票子。

    但其实一千块钱到手,齐晔拿去宣传要花钱,给顾客报销车费要花钱,这些茶水食品也得花钱。

    展销会场地的布置,还有人工也都得花钱。

    辛博厚这人新潮,点子多,所以他也时不时给齐晔出谋划策,也天天跟着齐晔跑来跑去的,所以齐晔开展销会是和辛博厚分成的,不过辛博厚只赚三成,齐晔分大头,七成。

    这还是因为齐晔出了地的份上,其实辛博厚花的时间和精力,还有辛苦程度,都不比齐晔少。

    但两人合得来,理念合拍,别看辛博厚家里有钱,时不时露出吊儿郎当的一面,但他也吃得苦,很沉稳,并不会浮于表面,而是真真正正能做事,会做事的生意人。

    他从十八岁开始就在博远成衣厂帮忙打理上上下下,到底是省城,所以他的眼界有时候比齐晔更宽广,也能提出不少齐晔想不到的点子。

    总之,两人合作得挺愉快的。

    有钱一块赚,有肉一起吃,而且辛博厚这人还挺搞笑的,属于灵魂很有趣的那一类型,江茉觉得齐晔和他成天待一块也挺好的。

    齐晔那么闷那么木讷,都被辛博厚带得话多了一些,偶尔竟然还会在饭桌上把他从辛博厚那儿听来的有趣的笑话,说给江茉听。

    只不过,不管什么有趣的话,用齐晔的表情和语气来讲,总之让人笑不起来,怪冷的。

    所以江茉一次都没笑过。

    齐晔并不气馁,闲着没事还是继续和辛博厚学,如何哄媳妇儿开心。

    江茉并没打消他的积极性,只是她觉得挺好笑的。

    辛博厚一个单身狗,齐晔居然指望他给出谋划策,这两人真是把脑子都在做生意的事情上用光了。

    -

    还有一件说起来也挺好笑的事情。

    张金水那块地到了齐晔的手里没两天,齐晔和辛博厚正布置着这片新地方。

    没想到辛远思居然来了这里。

    看到两个月没见的“哥哥”,辛远思也是很诧异,当场就出口嘲讽道:“原来你在这儿啊,看来是在省城混不下去了,所以躲到这种乡下地方来混日子?”

    尤其看到辛博厚穿着白色背心,正满头大汗地搬着铁管,辛远思眼神里露出属于那种人生赢家的嘲讽和得意,“你好歹也是远思成衣厂的老板的哥哥呢,你瞧瞧你,怎么这么寒酸?”

    “要不?你还是回成衣厂吧,我们又建了一个新仓库,正缺个人守着,可别说我这当弟弟的没照顾你。”

    辛博厚冷冷一笑,手里的铁管直接往地上一砸。

    吓得辛远思连忙跳开,擦得锃光瓦亮的皮鞋沾上了旁边溅起来的一滩泥,辛远思的脸色顿时很难看,彻底垮下来。

    齐晔皱着眉,“远思成衣厂?”

    “是啊。”辛远思嫌弃地看了看和辛博厚同样差不多装扮的齐晔,鄙夷道,“你们这种乡巴佬不知道吧?我们博远成衣厂已经改名为思远成衣厂了。”

    辛远思昂起头,颇为骄傲,继承了成衣厂,谁不夸他一句年轻有为,谁不喊他一声辛老板?

    辛远思觉得自己已经是人生赢家,当然,他也实现了自己好久以来的夙愿,把博远成衣厂改成远思成衣厂。

    他讨厌辛博厚,更讨厌他的名字在自己的名字前面,冠在成衣厂的名字上。

    这明明是他的成衣厂,凭什么有辛博厚的“博”字。

    当然,这成衣厂的改名在家里闹得很不愉快,甚至老头子还生气了,臭骂了他一顿,到现在都不给他好脸色看。

    但这些,辛远思当然不会说。

    他就那么趾高气昂地站在辛博厚面前,以绝对成功者的姿态,还摸了摸自己被风吹得有点凌乱的刘海。

    辛博厚却是嗤笑一声,反问道:“远思成衣厂?……成衣厂最大的招牌就是‘博远’这两个字,你把招牌换了,现在有人知道远思成衣厂是什么吗?”

    这一下就戳到了辛远思的痛处,他目光微一闪烁,不肯承认自己改名后,确实成衣厂的生意差了不少,主要是那些批发商都反应,顾客们一听说远思成衣厂,都说没听过,不肯买。

    但辛远思觉得,这个没关系,改名的时候,他就已经想到了这种可能,但他一直在报纸上登了不少博远成衣厂改名成远思成衣厂的消息。

    他相信只要时间久了,大伙儿口口相传,就都会知道,原来远思成衣厂就是博远成衣厂,还是那个省内第一的老牌成衣厂,最有口碑最好成衣厂!

    损失只是一时的,可如果不改名,博远成衣厂这个名字,就会膈应他一辈子!

    其实,辛博厚何等聪明,他一看辛远思那模样,就知道最近成衣厂肯定生意不景气。

    也是,换了管理者,又改了名字,这对成衣厂可是双重打击。

    而且辛博厚又不是不知道他这个弟弟有多少能耐,以前,那是他和他爸都在托着成衣厂,现在他走了,他爸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还能为成衣厂操多少心?

    辛远思好像也看穿辛博厚在想什么,他冷哼道:“别以为成衣厂离了你就不行!我二舅和三舅都是聪明人!都会做生意!现在他们来了远思成衣厂,帮我一起把厂子管理得井井有条,比你在的时候好多了!”

    辛博厚付之一笑,懒得再和辛远思废话,拽起地上的铁管,“让一下,好狗不挡路。”

    “辛博厚!你骂我是狗?!”辛远思气得声音抬高。

    齐晔在旁边闷不吭声地补充了一句,“他没说你啊,你为什么要对号入座?”

    齐晔这话,把辛远思气得更呛,他睨着辛博厚,忽然发现辛博厚把铁管插到了他付了定金的这块地上,“喂!你干什么啊?!这是我要承包建厂房的地,你凭什么乱动?我可是付了五百块定金的!”

    辛博厚像看傻子一样看着辛远思,“恭喜你,五百块没了。你还真是和小时候一样,一直这么人傻钱多啊。”

    辛博厚唇角讥讽地笑笑,和齐晔重新开始忙活,再也不搭理辛远思。

    -

    辛远思听得一头雾水,心里却有了不好的猜测。

    他身单力薄,别说齐晔,就是辛博厚他也打不过,所以当然无法阻止他们在地里继续插铁管,他只好拎着皮包去找村委会。

    这一找,他心里那不好的预感果然成了真。

    这地已经承包给了齐晔,哪还有他什么事!

    辛远思当然不肯干,跑去张金水家里。

    但张金水是什么人?那是老泼皮无赖了。

    反正那五百块钱他已经花得干干净净,家里也一穷二白,你要他赔钱?没有!

    就这么一条烂命,喏,躺在地上直打滚,你爱要不要!

    辛远思从小在双职工家庭长大,一路顺风顺水,到如今当老板,一点儿挫折都没受过,哪见过张金水这样的架势。

    瞠目结舌看了一会儿,他只好吃了这个哑巴亏,就当五百块钱打了水漂吧!有什么了不起的!

    辛远思心里郁闷得不行,但还是在强行安慰自个儿。

    离开县城的时候,那股憋屈和难受还没散去,他紧紧攥着拳头,至少,他比辛博厚过得好多了!

    辛博厚还洒着汗水在地里累死累活呢,他辛远思就只需要穿着西装打好领带,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和人谈生意,指挥手底下那些人做事而已!

    -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快到夏天最热的时候。

    家属院里,蝉鸣声响个不停,一声比一声亮,仿佛在牟足了劲儿比赛似的。

    江茉穿着丝绸吊带睡衣在家里,很清凉,这时候的夏天没有现代的热,就算是不开空调,也没什么关系。

    倒是乌云踏雪因为毛太多,都哈着气趴在地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尾巴。

    摩托车轰隆隆的声音开进院子里,乌云踏雪忽然站起来,趴到窗台上去看。

    这对于它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声响,因为这就意味着,齐晔回来了!

    不久前,先是辛博厚买了一辆摩托车。

    他是托人在省城买的,摩托车的车把头一拧,呜呜的发动机声音燥起来,听起来要多带感有多带感。

    他带齐晔在县城兜了一圈风,那新奇的体验,还有风在耳边自由呼啸的感觉,都让齐晔也喜欢上了这个。

    齐晔和江茉商量着,他也想买一台摩托车。

    说这话的时候,正好是在李解放家一块吃饭的时候。

    李解放听齐晔说想买,当下就告诉他,城关派出所正好有一台闲置的摩托车要出售,幸福牌的,三千多元。

    江茉二话没说,拿出家里的存折,“买。”

    齐晔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本存折,心跳得跟什么似的,眼睛里却是藏不住的兴奋和激动。

    这年头,整个县城也没几台摩托车,所以每天齐晔和辛博厚骑着摩托车在县城一闪而过的时候,不知道赚足了多少目光。

    有新奇的,有向往的,反正都羡慕得不行。

    齐晔也把这车当宝贝似的,每天骑车之前,或是骑完车,都要认真擦擦,到处检查,生怕它有什么不妥当的,或是蹭坏了哪儿。

    当然,他也经常邀请江茉去兜风。

    他当时很快就学会了骑摩托车,这种掌控飞驰的感觉,仿佛能让血液沸腾。

    很多男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的快乐,齐晔就是其中之一。

    不过江茉……她倒是不太感兴趣。

    敷衍地兜了两次风,除非必要,要去某个地方不想走路的时候,她才坐齐晔的车。

    风呼呼挂在脸上,多伤皮肤呀。

    倒是乌云踏雪也学会了坐摩托车,它们都爱骑,齐晔要是不忙正事的时候,就会带上它们,一人两狗坐摩托车在县城兜风!

    虽然摩托车是个油老虎,一升油就得花六毛多钱,但齐晔现在赚了钱,也不缺这块儿几毛的。

    江茉告诉他,心情好,比什么都重要。

    赚那么多钱不就是为了花的?

    所以齐晔也渐渐心安理得地享受起来,当然,仅限于骑摩托车这件事。

    别的事情上,他依旧舍不得花钱。

    不过每次带乌云踏雪出去,都能听到身后人们的惊叹。

    “哇!这摩托车骑起来好拉风啊!就是俺没坐过,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那后座上是两条坐一块的狗吗?狗都会坐摩托车了?”

    “是啊,骑得不快,狗也爱吹风呢,多舒服呀。”

    “天呐,这也太让人羡慕了,狗都能天天坐摩托车了,而我们,连摸都没摸过摩托车一下!”

    “……”

    听到齐晔的摩托车回来,乌云踏雪的尾巴都快摇断了,它们以为今天又能出去坐车兜风。

    这是它们一天里最期待的事情。

    然而,齐晔今天却是连自己的宝贝摩托车都没擦,匆匆上楼,头盔也没来得及取,开门就朝江茉道:“我们得去一趟省城,我接到舅舅的电话,他说,我爹娘当年的死,可能不是意外!”

    第112章

    第

    112

    章

    夏天的风带着微燥的热意,

    吹在肌肤上,有股难受得说不上来的黏腻感。

    江茉刚出门,被外头的毒太阳一照,

    整个人就蔫吧了不少。

    齐晔知道她怕晒,在楼道里,一手提着木箱,

    一边犹豫着问她,“要不,

    我一个人去?”

    “那可不行,

    是你爹娘,也是我爹娘,

    这么重要的事儿,我当然得去听听。”江茉白了他一眼,拍拍他手里的头盔,“快给我戴上。”

    齐晔忙把木箱绑到摩托车最后边,

    竖放着,刚好能给江茉当靠背。

    他腾出手来,又给江茉戴头盔,在她漂亮的下颌线那儿把头盔的系带弄紧,

    又单手把头盔的玻璃罩放下来,

    “这样戴着舒服吗?”

    这头盔挺不透气的,戴着哪能舒服,

    江茉喘了一口,没说什么,

    跨上后座,

    揽住齐晔精壮有力的腰身,

    “走吧。”

    太阳又毒又辣,

    风也很烈。

    但江茉躲在齐晔背后,脑袋埋起来,就好像风中飘摇的树叶找到了一片可以藏身的地方,安全又舒适。

    “齐晔,舅舅怎么和你说的呀?”江茉的声音穿过玻璃罩,被风灌得含糊不清。

    齐晔听不太清楚,却能猜到江茉在问什么,也就扯着嗓子回答,“舅舅说电话里不好说,让我们上省城找他。”

    两人就这么怀着复杂的心情,乘着风驰电掣的摩托,一路到了省城。

    见到舅舅候盼明时,两人都发现舅舅今天的表情很凝重,不像平时那么温和如春风,浑身上下的气场,都像是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霜。

    舅妈今天不在家,在报社里上晚班。

    舅舅把客厅里的灯关了,带着江茉和齐晔到了他的书房里。

    他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本书,书页里夹着一张照片,他拿出来,放到齐晔手上。

    江茉和齐晔一块垂眸看去,这张照片似乎是从什么证件上撕下来的,照片上的女人烫着卷卷的短发,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还有两个不对称的酒窝。

    两人都知道,这不是齐晔她娘,因为之前舅舅已经给齐晔看过他娘长什么样,不过那还是他们都年轻时候的一家人合照。

    齐晔他娘长得很漂亮,皮肤雪白,长发及腰,笑容灿烂美丽,比这张照片上的女人好看多了。

    “舅舅,这……”齐晔不太明白,舅舅为什么要给他看这张照片。

    候盼明身子往后一仰,说出他一直放在心里的这件事,“我还记得我姐,也就是你娘,出事那天,她和我说,她要去见一个人。”

    “就是照片上这个女人吗?”

    “是。”候盼明点点头,取下金丝眼镜,一边擦,一边叹气,“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认识的这个女人,但当时她和我随口提起,我并没有当一回事,以为是她的朋友,可她去了一整个下午,约好一起吃晚饭的,也还没回来。所以你爹和我,分别出去找她去了。”

    以前,齐晔也问过候盼明好几回,他娘出意外的事,候盼明总是不愿意多说,好像连回忆起来都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现在,他却深深皱着眉,痛苦地回忆着,“到底是你爹和你娘心有灵犀一些,我没找到她,但你爹应该是找到了她。可是,他们都没能回来……第二天,他们才被人发现,在河里已经……”

    候盼明的声音越压越低,“当时是冬天,他们不可能下河游泳,所以别人就说,是他们两口子吵架,情绪激动,才失足落水。”

    他叹了一口气,“警察也判断说是意外,很快就结案。”

    “……可是我知道,你爹娘根本不可能吵架,他们都是脾气温和的好性子,感情更是和睦。”候盼明似乎有几分哽咽,痛苦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不可能的。”

    “舅舅,那这个女人,就是我娘生前见的最后一个人?”齐晔紧紧攥着那张照片。

    “是。”候盼明压抑着点点头,“当时我向警察提起过,不过警方很快就排除了这个女人的嫌疑,说她只是你母亲的朋友,并没有作案动机。”

    “……后来,我也去找过她两次,没有任何收获。”候盼明皱皱眉,“可我仍然一直留意着她。”

    “直到今天,我忽然收到消息,这个女人前不久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被公安拘留了几天。”

    “但是,前几天又被放出来了,我打听过,她的作案动机不足,缺乏关键性证据,所以警察也没辙,但并没有撤销对她的怀疑和监控。”候盼明的表情十分严肃,郑重道,“所以,我才觉得你爹娘的死,不是意外。”

    “齐晔,你知道吗?你娘,曾经被拐卖过。”候盼明语气沉重地扔出一个晴天霹雳。

    不止是齐晔,江茉都被镇住了。

    两人都怔怔地望着候盼明,齐晔嗫喏着,半晌才道:“怎、怎么会?”

    候盼明继续道:“难道你没有奇怪过,你爹和娘的身世背景都如此不同,一个在偏远乡下,一个在省城,却为什么会相遇,为什么会相爱,又为何会结婚生下你?”

    齐晔抿着唇,他想过,不过他小时候听说,他爹是进了一趟城,认识了他娘,就把他娘带回了村里……

    难道,他爹是从人贩子那……?齐晔摇摇头,买卖人口是犯罪,不管是人贩子还是买的人,都大错特错。

    他不愿意相信,他爹是这样的坏人。

    候盼明也看出了齐晔的挣扎恐惧,他拍拍齐晔的肩膀,“你别怕,你爹没有参与买卖,相反,他救了你娘。”

    这是英雄救美的故事。

    头一回进城的农村小伙子憨头巴脑,就像齐晔年轻时候那样,有一腔孤勇,还有一把子力气。

    他正好撞见了人贩子在拐卖人口,不顾一切,甚至差点豁出去自己的性命,才把齐晔他娘救下来。

    那时候,他不懂有困难找警察,只知道背着昏迷的齐晔他娘,一个劲儿的逃,怕被人贩子追上,怕被人贩子报复。

    回到村里,齐晔他娘也醒了。

    起初,她恐惧,她害怕,她以为是齐晔他爹把她买回来的。

    可很快,她就发现齐晔他爹手臂上那一道长长的刀伤,还有腿上,背上,都有。

    他是冒了多大的危险救下了她,又是凭着多强的毅力,一路忍着剧痛,跌跌撞撞,把她背回家。

    齐晔他娘在那一个瞬间,望着齐晔他爹坚毅的面孔,一颗心就此融化。

    他是救下她的英雄。

上一页 加入书签 目录 投票推荐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