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大约是吧。”唐宓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十点钟的铃声准时响起,灯随之熄灭了。
唐宓最后擦了一下头发,准备上床睡觉,邻床却忽然振动了一下,关薇同学矫健得如同一只兔子一样,从上床跳下来,打开门去了走廊。
唐宓有些摸不着头脑。
严晓冬这才松了口气:“哦哦,唐宓,不好意思哦,宿舍的气氛太尴尬了,我们才说起你,想缓解一下宿舍的气氛。”
“怎么了?”
“刚刚丁霄霄和关薇差点儿吵起来。”
丁霄霄委屈得很:“我并不想跟她吵的,但她的态度也太差了啊。”
“霄霄炫耀李知行送她的礼物,关薇生气得很。”徐露解释说,“她这一生气,我们也才看出来,原来关薇居然喜欢李知行。”
唐宓“哦”了一声。
严晓冬说:“你很平静啊,你早就知道了?”
“我什么时候都很平静。”
“倒也是……”徐露失笑,“关薇还真是,平时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她藏得还挺好。”
丁霄霄说:“对啊!真看不出来。”
严晓冬稳稳地说:“算不上藏得好,我高一时就知道了。”
===第7节===
这句话让宿舍所有人都震惊了:“你怎么知道的啊?”
严晓冬道:我看出来的啊。其实她表现得很明显了,你们不记得了吗?,得知李知行要去美国当一年交换生的时候,她眼睛都哭红了。”
一群人默默看天——鉴于宿舍黑暗她们看不了天,只能各自盯着自己的蚊帐叹息。
严晓冬不愧是观察小能手,真是厉害。
丁霄霄还开着手机玩,唐宓借着点儿微薄的手机光,默默整理着书桌。
严晓冬爬上床去,还不忘记问她:“唐宓,不发表些评论?趁着关薇回来之前。”
唐宓很明白,喜欢李知行是很正常的事情。外表俊秀、身材修长、成绩优异的男生在哪里都讨女孩子喜欢。但是关薇家庭很普通,父母都是普通人,势必入不了李知行和他家人的眼。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道:“我是觉得,喜欢李知行的条路,会非常难走的。”
这本来只是一场普通的女生宿舍夜谈,却惹出了不少事。
两天之后,整个高三年级的同学都知道了“丁霄霄和关薇喜欢李知行”这件事情——起初302宿舍的同学们不知谣言何来,经严晓冬分析之后终于恍然,大约正是前两天那场夜谈惹的祸。
她们怎么就忘记,在谈及李知行的时候,她们并未锁门,宿舍门是虚掩着的。那场争执的声音可不小,被其他宿舍的女生听去了并且八卦开来不足为奇。
关薇脸皮薄,当她听到隔壁宿舍的同班女生赵悦问她是不是喜欢李知行的时候,面容苍白得毫无血色,一时间竞不知道该否认还是承认——但她惊疑不定的神色已经说明传言非虚了。于是,谣言就得到了进一步确认。
另一名当事人丁霄霄也很震惊。
她悄悄抓着唐宓哭诉:“怎么办?消息传到叶一超边去了怎么办?叶一超如果以为我移情别恋了怎么办呢?”
唐宓无奈扶额。
她完全不认为叶一超知道这件事情了会怎么样,夸张点儿说,叶一超是否还记得她都是个问题,但是丁霄霄不这么想。
大抵恋爱中的人,都有些自我中心主义且智商都是负数吧。
“唐宓帮帮忙好不好?你帮我告诉他好不好?”
实在挨不过她软语相求,唐宓只得说:“好吧,我想想看。”
实际上,这事有点儿难度。因为八卦的不仅仅是女生,连男生也在热切地八卦这件事,甚至有人直接杀到(1)班的教室,问李知行是否确有其事。
何树森作为李知行的好友,学校的若名人物之一,在周五上午第三节的下课时间内,几乎是用一种大大咧咧的态度闯入了高三(1)班的教室。
他充满豪气地拍一拍李知行的肩膀,笑嘻嘻地说:“我听说了啊,据说丁霄霄和关薇同时对你表白啦!我还听说,她们为了抢你,都快打起来了啊!”
何树森嗓门儿很大,半个教室都可以听到——幸亏下节课是体育,一大半的同学在下课铃响起之后如兔子一样早早离开了教室,八卦的当事人丁霄霄和关薇也都不在教室里,否则还不知道会如何尴尬。
李知行完全不为这番话所动,只说:“没有这回事。”
“别骗我,我的消息可是很灵通的。”
“的确没有。”
“快告诉我,说来她俩还都长得不错,打起来是什么样子?一定很精彩!”
李知行不客气地说:“你的智商什么时候下降到去听谣言了?”
“咦,李知行,这可不是谣言吧!”
“……”
“快说快说!”
李知行面无表情:麻烦你注意下影响。”
在宣中,实验班的学生是冲着顶尖名校去的,而平行班的学生半数也可以上个一本,但实验班和平行班还是有着微妙的等级划分,譬如平行班的学生是不大来实验班的,只有何树森是个例外。
何树森在宣中的名气很大,他有两个非常醒目的特点。一是他的体育成绩,他有着远超常人的体育神经,足球篮球都是一把好手,最厉害的就是短跑,经过数年锻炼后,他的100米短跑可以跑进11秒;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他家有钱。据说,他家有个造船厂,宣中的同学们并非没见过世面,但去过他家的同学没有一个不被他家的豪华所震惊的。
而何树森同学根本无须担心未来和高考,据说他已经考过了sat,在传言中,他高三毕业之后,就会去国外读书。
因此,这一年的高三生涯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于是,他可以大大咧咧毫不在意影响地冲进实验班的教室里谈论八卦。
有何树森在的地方都太吵了。唐宓微微皱眉,把笔放回笔盒,将书一扣,站起来准备去操场。
何树森目光在班上一扫,瞧到了转过身的唐宓。
“这不是那个恶毒女人?她在你前面坐?”
因为何树森兴冲冲带着八卦跑来,教室里所剩不多的同学本就在往后排打量,此时听到“恶毒女人”这个说法,更是诧异,因为看来看去,教室里后排的女生就只有唐宓一个人。
何树森得意扬扬眉飞色舞的容貌跃入眼帘,唐宓脚下一顿,退了一步回到桌旁,一言不发地把桌上的笔盒课本都收入桌肚中,直到桌面变得干干净净后,她又从桌肚里拿出把小锁,把书桌锁上。
她虽然一字未发,但是这番动作的指向性还是非常明显的。
何树森的脸顿时阴沉下来:“你这是防贼呢?”
唐宓没理他,顺手把钥匙揣校服兜里,转身就走。
何树森一个箭步闪到唐宓身边,伸出胳膊拦住了她。他穿着丁恤,横在自己面前条手臂上都是肌肉。
李知行脸色一沉,一把拍掉他横在唐宓面前的手臂,不耐烦道:“回你班上去,我们要去上体育课了。”
“喂,李知行,我是为你出气啊!”
“不需要。”
何树森外星人一样看着李知行:“你是怎么回事啊?你中邪了?”
唐宓没工夫理他们,看了两人一眼,转身离开教室去往操场。
===第8节===
瞧见唐宓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李知行警告似的盯了何树森一眼。
“以后别找她麻烦了。”
他沿着唐宓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宣州实验中学在宣州市区东南侧,校区有二百多亩地,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艺馆和运动场一应俱全。学校虽然比不上某些建在郊区占地广大的学校,也算是环境一流。从高三教学楼下楼,再穿过一道绿荫,就是操场所在。
下楼梯时,唐宓听得后面脚步声密集如鼓点,回头一看,是李知行沿着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来。
奔到她身边时,他放慢了脚步,和她并肩而行,说:“何树森的事情,不是我的本意。”
“没什么。”
唐宓隐约觉得他是在道歉,不过道歉都如此生硬和傲慢,也不愧是李家人了。
李知行确信她的确无所谓自己的态度,在她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早就把他钉在“无耻之徒”的柱子上。
“何树森没有太坏的心思,只是意气用事。”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
一句话就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话语,李知行微微蹙眉。
李知行并不喜欢皱眉。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他都能找到解决方案,唯独和唐宓说话,总是被她堵得没话可说。
李知行沉声道:“唐宓,抛开姑姑、姑父这一层关系不谈,我们是不是曾经有过什么过节儿?”
唐宓走得比他快,站在楼梯转角,听到这话停下来,仰起脸,直视他的目光:过节儿,你指的什么?”
李知行居高临下看着她:“我从燕京到宣州上学之前,也许是更小的时候。”
“没有。”
“但是刚进高一,你就认出我了?”
他也不是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了,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唐宓随口回答:“我只是恰好知道而已。”
“恰好知道是指的什么事情?”
“没什么。”
她神情冷漠,眼底冰雪一片。
李知行想,看她的样子,是绝对不会再说下去了。
高三的体育课基本以锻炼身体为主,先跑了一圈操场,进行了简单的热身活动之后,老师依照惯例,把班上的同学带入运动馆,分为几组就开始各自活动了。男生大都选择打篮球,女生选择了排球,还有部分实在不擅长打球运动的,则选择了乒乓球。班上女生分为两组。唐宓从老师手里拿过排球,向众人比画了手势,在后方轻轻踮了踮脚,跳起来,击出了体育课上的第一球。
唐宓身材高挑,弹跳力好,打起排球十分好看,颇为潇洒。
她的发球力道不算大,但角度刁钻,对方六名女生没一个接住球的,还连累赵欣摔了一跤。
徐露在那边半场嚷嚷:“唐宓,别那么认真好不好!”
大部分高中女生通常不善于打排球,体育课上的排球多半是打着玩玩,认真程度比起学习刻苦程度相差挺远。但唐宓不一样,她觉得运动和学习一样,需要认真对待。两年后,她的运动能力堪称本班最强,在全年级都是前列。
但别人这么提了意见,她也放小了发球力度,双方有来有往地打起了排球。
这是非常尽兴的一场比赛,二十分钟后,唐宓所在的小队占据优势,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休息一下吧,累死我了。”
严晓冬累得再也站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本班其他女生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唐宓,她气息平稳,也不其他人那样汗如雨下,非常淡然。
唐宓这人到底是什么做的啊,成绩顶尖,运动无敌,真是非常人也——严晓冬心中腹诽着,忽然听到了稀稀拉拉的掌声从看台上传来。
她抬头一看,就见到本校某话题人物正靠在看台的栏杆上,对她们微笑鼓掌。
“哎呀,是叶一超!”
“是啊!他居然在体育馆呢。”
女生们都很惊讶。
叶一超的存在感太强了,唐宓自然也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存在,对他略一点头。
她旁边的丁霄霄则连忙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紧张地拉一拉唐宓的衬衣一角:“你待会儿帮我跟他说说,我不喜欢李知行的。”
唐宓无奈地“哦”了一声。
徐露有点儿惊讶:“叶一超怎么现在在这里?没上课?”
严晓冬说:“他也不需要上课了啊。”
“哦,倒也是。”
球馆里还有高一高二年级的同学在打排球,听到高三的学姐学长们叫出“叶一超’这个名字,大家纷纷抬头看过去,小声议论起来。还更有激动的,譬如唐宓旁边排球场那群高一的女生,直接扔下球,激动地对他挥了挥手。
“叶一超学长你好!”
叶一超也笑着对学妹们挥了挥手,活像视察政务的领导人。
作为宣州实验中学有名的天才和学神,经过imo一役后,叶一超现在在宣中的名气犹如太阳般耀眼,更是已成为全体女生心中的男神——要知道,书呆子是一回事,叶超又是另外一回事。暑假期间全省各大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和宣传,开学时他作为学生代表的发言,无不说明他在宣中的高人气。
而对一于刚刚入学的高一女生来说,她们之前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此刻终于得见“俊朗天才”本尊,就足以让她们膜拜了。
叶一超单臂撑在台上,从行台上一跃而下,姿势帅气,居然引发了小女生们的尖叫。
大约她们见到偶像也不会这样激动吧。
===第9节===
对待这份热切欢迎,叶一超摇头一笑,捡起地上的排球,顺手扔网球筐里。
严晓冬笑着问:“你怎么没上课?”
“我刚刚帮老师批卷子,批完后第四节课已经开始了。”叶一超解释说:“我就在校园里逛了逛,恰好看到你们在打排球,非常精彩,就看不去了。”
众人都了然地点头。
他调转视线看向唐宓,笑道:“我以前都没发现,你排球打得真好。”
他大部分时间在研究数学,大约是没什么时间看球。
唐宓对这一点心知肚明,随口说:“还好吧。”
她是一个没什么业余生活的人,任何业余的爱好对她来说,都显得成本太高。唯一可以自豪的,也就是还算不错的体力和运动细胞了。
叶一超又问她:“现在有空吗?”
“嗯?”
“我想跟你讨论一道数学题目。”
班上的女生闻言,齐齐笑了。八卦和好奇是人的天性,本来她们还有点儿好奇叶一超到底跟唐宓说什么,正在侧耳倾听准备获取第一手八卦,但叶一超到底是叶一超,什么时候都想着数学。
唐宓正想开口拒绝,丁霄霄再次一扯她的袖子,她回头一看,看到丁霄霄的大眼睛里全是期盼。
她对自己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叶一超说:“好,我们回教室去吧。”
两人交谈着并肩离开,严晓冬心生感慨:“啧啧,你看叶一超的背影,浑身闲云野鹤般的气质啊……”
关薇瞧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又看向丁霄霄,拿起球扔到严晓冬手里。
“喂,唐宓走了,找谁来替她?”
两人走到大门处时,唐宓只觉得耳后有风声袭来,她猛然回头一看,恰好看到一只篮球朝自己和叶一超飞来,她微微侧了身子,轻轻一跳,顺手捞过划出抛物线的篮球,手腕上又一用力,将篮球朝男生那边扔了回去。
球被李知行稳稳地接住,班上的男生遥遥对她道谢:“谢了啊,唐宓。”
唐宓摆摆手,和叶一超并肩离开了体育馆。
李知行收回视线,小跑儿步回到场地中央,又顺手拍了几下,把球扔回篮筐里。
刚刚那一球是本轮的最后一球,拼抢得太厉害,李知行一时控球不稳,才让球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险些砸到唐宓。
“看来你在美国也没少打篮球。”本班的体育委员,男生中体育的佼佼者殷志扬气喘吁吁地说,“你的运动能力完全没退步啊。”
李知行道:“美国中学十分看重体育成绩。这么说吧,体育课才是主课。”
殷志扬笑起来:“这么好?那我在美国,可就是尖子生了!”
李知行拍他的肩膀鼓励:“是。你在美国一定很受欢迎,一定有大把女生喜欢。”
“可惜国内的不一样。妹子们都喜欢叶一超那种学神啊。”
李知行笑笑;“有这种事?”
殷志扬冲着唐宓和叶一超离开的方向努努嘴;“没看到妹子们见到叶一超激动得话都不会说了?暑假的时候,新闻一放,我妹妹天天缠着我要叶一超的签名!李知行,你离开学校一年,宣中早不是你的天下啦。论风流人物,还是叶天才啊!”
“都这样了啊。”李知行若有所思,间一旁的卢明远,“说来,叶一超怎么在体育馆里?”
“他都保送了还需要上课吗?大约是闲逛过来的。”卢明远笑起来,“他知道的比老师还多呢。”
“唐宓和他关系不错?他还特地来体育馆找她?”
“他们关系差不到哪里的。”同组的王威拿起矿泉水猛灌了几口,“一起参加竞赛班,一起比赛,一起参加奥数冬令营,在冬令营里又朝夕相处的……”
“我是觉得,他们就算谈恋爱也不奇怪。”殷志扬接过话,“毕竟,整个宣中大约也就唐宓能跟上叶一超的思路了。”
李知行一愣:“他们在谈恋爱?”
王威摇头:“这就不知道了,毕竟叶一超也不是咱们班的。”
“唔。”卢明远说,“我和他们一起上过竞赛班,你们是没听过他俩平时的聊天,话题只有数学。我觉得,他们的关系不是那么回事。”
“怎么”
“八月份的时候,省电视台采访过叶一超,有个访谈节目,叶一超还提到了唐宓。”
“他说了什么?”
“其实他没直接说出唐宓的名字,但一听就知道指的是唐宓。他是说,自己在数学学习中有一个很好的对手和同伴,帮助他进步,他很感谢她。”
王成说:“要说呢,他们倒也配。一个是冰雪美人,一个是帅哥天才,让人羡慕得慌。”
殷志扬打趣王威:“瞧你那酸溜溜的语气,你还喜欢唐宓啊?”
“不敢了。”他叹气,唐宓只可远观,稍微靠近点儿,就会被冻死的。”
一群男生哈哈大笑起来。
笑完了卢明远缓过一口气,瞧着李知行笑问:“话说回来,你怎么这么关心唐宓了?”
李知行微微一笑,笑意中别人什么都看不出来。
“哦,随便问问。”
离开运动馆回教室的路上,唐宓犹豫再三,问叶一起:“丁霄霄的事情,你知道了吗?”
===第10节===
叶一超随口间;“知道什么?”
唐宓犹犹豫豫地说:“现在全年级不是流传着一条八卦吗,说她喜欢李知行。”
“我不知道,不过怎么了?”
“是这样,她并不喜欢李知行。她还是喜欢你的。”
叶一超毫不在意:“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怕你误会……”
“随便。她不来烦我就可以。”
他直截了当的回答让唐宓失语,在心里不住叹气——为了丁霄霄。
唐宓和丁霄霄都是从宣州市的临近县嘉台县考入宣州实验中学的,说起来也算是老乡。
丁霄霄的父母是精明的生意人,在嘉台县当地颇有产业。高一开学尚在整理床铺时,她的父母就已经在交谈中发现了唐宓也是嘉台人,并且注意到她独立的个性和格外优秀的成绩,顿时对唐宓上了心,当天中午就强行拉着唐宓出去吃了顿饭,且言谈中表达了请她多多照顾丁霄霄的意思。
为了照顾女儿,自从丁霄霄考上宣中之后,丁霄霄的父母就在宣中旁边买了一套房子。
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几乎每到周末,丁霄霄父母中的某一位都会到宣州来看望女儿,并且一旦有机会,无论如何都要叫上唐宓一起吃饭,如果他们给丁霄霄送来一周的水果,也势必会给唐宓带上一份。
唐宓无论如何不想接受人家的好意,但是丁霄霄的母亲实在太热情,她推托三次,但还是不得不接受一次好意。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不知不觉之间,照顾丁霄霄,就成了唐宓的某种责任。丁霄霄家境优渥,如同父母的心肝宝贝一般长大,因此养成了略骄纵的性格,特别喜欢别人顺着她。
起初唐宓和她相处,觉得有些麻烦。比如丁霄霄做事温吞,对外表非常在意,出宿舍前必定照三分钟镜子,非要唐宓再三催促才肯去教室;再比如她喜欢买各种漂亮衣服带到学校里,还非得让唐宓说出“很好看”“很漂亮”才罢休。
天长日久后,唐宓也认识到丁霄霄是有优点的。她固然骄纵一点儿,心地却非常善良,她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学校组织给地震灾区捐款的时候,她难得地省吃俭用,把零花钱都捐了出去,也是学生中捐款最大的一笔。要知道,仅以家境论,她家绝不是学生中最有钱的。
丁霄霄成绩不错,但是在全省名校宣州实验中学的实验班,并不算特别出众,尤其是数学。唐宓花了很多时间辅导她的学习,在生活上多多照顾她,然后越陷越深,连感情生活都不得不参与。
高一开学不久,丁霄霄就对叶一超一见钟情,很主动地跟他表白。
但叶一超是何许人也?
当时他只说了三个字:“你是谁?”
丁霄霄自然不会被这三个字吓退,她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自己能追到叶一超。
严晓冬建议她不要这么做,长篇大论分析了一大堆,丁霄霄自然是听不进去的。
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给叶一超写情书,给他发短信表白爱意,周末约他出去。她甚至为了叶一超也加入了奥数班,只为了有机会和她多接触。她在奥数班没有待很久,课程太难了她没跟上,唐宓怎么辅导她都没大作用——她只得黯然退出了奥数班。
当然,成效也还是有的,起码叶一超认识她了。
认识之后,她再次跟叶一超表白。
叶一超说:“但是我不喜欢你。”
“我会努力让你喜欢我的。”
丁霄霄当时这样说。她给叶一超送礼物,叶一超不肯收她送的就托唐宓转送,也连累唐宓遭受了叶一超的愤怒。
叶一超不堪其扰,最后只能无奈地说:“你还真麻烦,我真的不喜欢你。”
多少付出换来“麻烦”两个字,丁霄霄还是没有绝望,问叶一超: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会努力的!”
叶一超回答了一次:“我没有喜欢的女孩。”
只要叶一超还没有喜欢的女孩,丁霄霄认为,她还是有希望的。
唐宓不忍心看到丁霄霄颓废,于是鼓励她化爱情为动力,好好学习,和叶一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他也许就能喜欢上她了。
两年过去,两人的关系也没什么大进展,还停留在“很麻烦”的阶段。
丁霄霄追叶一超这一段辛苦历程,唐宓看在眼底,感慨无奈兼而有之。她觉得丁霄霄对爱情的坚持某种程度上值得肯定,但同样觉得人之所好不能强求。
直到她和叶一超去外省参加冬令营的一周时间,她才慢慢理解了叶一超。
叶一超并不是只知道数学的书呆子,他性格不差,待人接物也很正常,绝非哪种不可亲近的天才——但他和一般男生不一样,其他男生热衷谈论的流行音乐、足球明星、热门电影、漂亮女生等,他统统没多大兴趣。这并不是说他不知道这些热门资讯,有需要的时候,他也可以跟人侃侃而谈热门话题且见解不凡,但从他的内心来说,这些娱乐他只觉得浪费时间。
他认为,世界上最有趣的是数学,除了数学之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浪费时间。对待丁霄霄,他也是这种想法——对她漂亮可爱的外表没兴趣,连和她交谈都嫌麻烦。
因此,丁霄霄所做的一切,也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回到教室前,唐宓先去洗手台洗了个脸,大约理了理齐肩的头发才回到教室。高一时她留着长发,平时扎着马尾;高二时她为了方便打理头发,自己一剪刀剪掉了长发,一直保留短发直到现在。剪短发大部分时问会带来便利,但也有例外,就是运动中不太方便,两鬓的短发被汗水黏住,贴在耳边,实在有些糟糕。
好在叶一超不介意她有些狼狈的外形,她坐下后,叶一超马上跟她展示了困惑自己的题目。这道让叶一超困惑的数学题,趣味性很足也有着相当的难度,这是他在国外某数学论坛中看到的。
唐宓有阵子没接触奥数题目,一时半会儿有些跟不上叶一超的思路,但功底尚在,看了叶一超准备的相关资料后,大致也有了一些想法,和叶一超就解题方法讨论起来。
高三(1)班的大部分人在上体育课,教室里空荡荡的,很适合讨论数学。
两人讨论起数学来浑然不知外物,直到终于找到了解题苗头时才回过神来,此时有男生说笑着进入教室,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卢明远诧异地说:“怎么,你们讨论到现在?现在都快十二点半了。我们都吃过午饭回来了。”
唐宓一愣。一般来说,上午第四节是体育课的话,体育老师都会提前几分钟下课,好让同学们直接从操场去食堂吃饭,避开十二点下课的高峰期。这期间班上同学没人回教室,因此他俩根本没注意到时间,还真不知道时间过去得这么快。
叶一超也恍然大悟,于是拿出手机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二十。
“还没吃饭?”李知行瞥了两人一眼,问唐宓。
居然关心她的吃饭问题?唐宓瞧了李知行一眼。
“还真的。”叶一超问唐宓,“我耽误你吃饭了吗?”
===第11节===
“没事。我本来去食堂也晚。”
“一起去?我请你吃饭。”
唐宓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说:“不用了。”
“不用客气。”叶一超根本不听她的,一把夺走她手里的笔,“走吧,一起去。”
看着两人走后,卢明远走到唐宓的桌椅旁,拿起桌上的验算纸,笑着跟李知行挥了挥:“你来看,我刚刚跟你说什么来着。”
“给我看看。”
十几张写得满满的草稿纸翻过去,宛如天书一般,有叶一超的笔迹,也有唐宓的笔迹,混杂在一起,可见他们刚刚的讨论多么热烈。
“你能看懂?”
李知行是各项全能均衡发展的优等生,但在数学上并不太出众,也从未参加过什么奥数竞赛班,卢明远的怀疑也有其道理。
“不,看不懂。”
“到了imo的级别,大约是这样了。”
李知行若有所思地放下稿纸,回到座位上,盯着唐宓的座位,微皱起了眉头。他的神色让卢明远有些在意——和李知行同桌一个星期,卢明远也和他大致熟了,他想,大约也可以聊上一些普通的话题了。
“李知行,你和唐宓是不是有点什么亲戚关系?”
李知行侧头看着本班班长:“怎么忽然问这个?”
“是听老师无意中提起的。”卢明说,“我之前也问过唐宓,她说不是,但我后我想了想,老师也不至于说谎啊。”
李知行沉默了半晌:“她说不是就不是吧。”
”他离座,转身离开教室。
“咦,你去哪里?”
“回家换衣服。”
“是啊,刚刚打球,衣服都湿了。”卢明远恍然大悟,话说回来,郡你为什么不下课就回去——”
李知行没有回头更没有回答同桌的疑问,只挥了挥手,身影很快转过门后。
李知行大步走出校门,宣中校门外是一条几百米长的绿荫小街,街道两旁都是小商店,公交车不经过这条绿荫街,只在街道头尾有两处公交车站,李知行走到街尾,招手打了辆出租车回家。
坐在车上,他拿出手机,戴上耳机,又点了点屏幕,果然找到了卢明远所说的电视台采访叶一超的视频。视频不算长,只有十几分钟,是作为本地新闻栏目的一个子栏目呈现的。
在电视台的演播室里,叶一超如同每个成功者一样,沉稳淡定,例行公事一样感谢了父母和各位老师的培养之后,主持人笑着问:“那你觉得,在你数学学习的过程中,什么事让你印象最深刻?”
叶一超说:我觉得有一个好的同伴,或者说对手很重要。”
主持人用鼓励的语气让他继续说下去。
“我非常喜欢数学,愿意花所有时间去学习数学。不过喜欢数学的人不多。”他说到这里,连主持人都笑起来,所以从小到大,我的同行者很少,偶尔有那么一两个,都和我走上了不同的路。上了高中之后,我才知道,独行侠虽然有自己的长处,但有同伴也是一种幸福。”
主持人间他:“你说的同伴是谁?”
“我的一位同学,我们一起参加了学校的奥数班,后来还一起进了冬令营。她很冷静,思维也独特,总能另辟蹊径解决问题,我在和她讨论的过程中,收获良多。”他说,我素来是自己独立思考问题,解决之后就很欣慰,但是她常常指出另外解决问题的角度,都是我之前没想到的。”
“你的这位同学的确很优秀啊,他有没有入选imo集训队?”
叶一超说话时一直非常淡定,直到此时才露出了一点儿怅然之色:她非常有实力,本来可以入选集训队,但考试前两天发高烧,考试时发挥得不太好,所以落选了。”
主持人叹气:“那真是太可惜了。”
“是的。”
访谈时间不长,谈话到此也进入尾声。李知行关掉画面,陷入了沉思。
|第三章|自卑和自傲
世界上的流言都有一个特点,如果当事人置之不理,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消散了。
毕竟,世上新鲜事物层出不穷,没有谁会特别关注谁。
围绕李知行和两个女生的三角恋的流言虽然在一段时间里传得火热,但因为当事人通通置之不理,一两个星期之后,也失去了新鲜感,被人遗忘。大概也只有302宿舍的女生才知道真相,然而大家都不会乱宣扬,何况这流言也有一半是假的。
听听八卦,可以调节生活,但也仅此而已了。大家都是高三学生,沉重的考试在前方等待着他们,譬如,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来临了。
每个月第四个星期的星期四、星期五两天,高三生都要参加一次月考。
月考的时间安排和高考时间一样,但老师们考虑到有部分同学并非宣州市人,因此将最后一门英语提前了一个小时,从下午两点考到四点,四点考完后,住校的高三同学们就可以回家了。
宣中的学生有两类,走读生和住校生。在高三阶段,学校的走读生和住校生差不多对半开——走读的学生大多是家就在宣州市内,并且距离学校比较近;就算不近,很多家长为了孩子的高考考虑,也会在中学旁边租房子方便照顾孩子。住校生也有两种,要么父母工作太忙无暇照顾,要么是从外县考入的宣中,也只能选择住校。
高三阶段,学校课程吃紧,每周只放假一天,从周六下午第四节课结束之后开始,到星期天结束。每隔四周,学校会放一个双休假,住得稍远的同学只有在这两天的假期中才能回去一次,唐宓正是此列。
高三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唐宓和其他同学一样,提前十分钟交了英语试卷——在所有的学科中她最不拿手的就是这一门,不过这次英语考试比较简单,大伙儿纷纷提早交卷准备回家。
考完后教室里一派欢天喜地,长久住校的同学冲回宿舍,拿着早就整理好的背包和行李准备回家。
三三两两的同学拥向宣中的校门,唐宓和其他舍友挥手:“下周一再见!”
出了学校大门,沿着热闹的街道往东走上两百米,就是公交车站的所在。
在宣中读书的整整两年,回家的路线唐宓烂熟于心,她根本不需要看站牌,只立在公交站台,等着去往西客站的16路车开过来。16路车十分钟一趟,不算难等。
忽然一辆奔驰驶来,就在公交站前停下。
===第12节===
唐宓并不认为这辆车和她有什么关系,直到副驾驶的车窗摇下,车内的李知行正对她微微点头。
唐宓有些诧异,她记得,李知行是全班甚至可能是全校第一个交卷的人,应该早早就离开了学校,怎么现在还在学校附近?
“去西客站的话,我送你。”
唐宓摇了摇头;“不用。”
“重要的几条干道大堵车,公交车很久才能来。”
唐宓抿了抿嘴,轻轻皱起眉头。星期五的下午,市内经常会堵车,但她没想到,现在刚过四点就开始堵了。
后排的车窗也慢慢摇下来,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叠着腿坐在车内,手中拿着一本书,抬头看她一眼,又看着前座的李知行:“你要接的是她?”
“是的,大哥。”
这声“大哥”让唐宓一怔,她收回视线,在年轻人的脸上轻轻一停。
李知行的这位兄长有着一张文雅清俊的脸,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比她和李知行大不了几岁。她没记错的话,李知行是独生子,没有大哥。那么,这位青年大约是他的堂哥或者表哥。
一瞬间她打定了主意。
“不用了。”她重复道,指着由远及近驶来的831路公交车,换地铁就可以了。”
我坐公交车,去前面831路公交车排队等着入站,却被前面的奔驰拦住了路,不停地摁喇叭。
李知行心知唐宓坚决起来是什么样子,也没时间再劝,一言不发地转过头去,吩咐道:“张叔,开车吧。”
车窗随即撂下。
车子驶出之后,李泽文回头看了看跟在自家车子后面的831路公交车,公交车上非常拥挤,那个女孩的身影淹没在了人群之中,再也看不到了。
“她是谁?”李泽文说。
李知行从前座回过头,看着自己的堂兄。
“她叫唐宓,是我的同班同学。”
“对同班同学这么热情?隔着一条街看到她,都不惜绕远路来接。”李泽文忽地微微笑,“当然,是挺美,身材也好,但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审美,看上了穷人家的女孩?”
“哥,你怎么知道她是穷人家的女孩?”李知行问。明明唐宓上身穿着校服,下身穿着牛仔裤,是很普通的女孩打扮。
李泽文说:“她虽然穿着校服,但衬衣明显洗得发白,而且我记得,你们学校并不强迫同学穿校服——譬如你就没穿,可见她没多少衣服可以穿。裤子是牛仔裤一时半会儿是看不出来新旧,但注意她的鞋子。那双运动鞋保护得还不错,但磨损很多,一看就穿了好几年。”
“你说得对……”李知行无奈叹息,干吗跟自己的堂兄较劲呢?
“她怎么样其实无所谓。最有趣的是你,你并不因为她的拒绝而生气,早就料到了?”
“她从来都这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李泽文饶有兴趣地推了推眼镜:“你喜欢上了灰姑娘,准备当拯救灰姑娘的王子?”
“大哥。”李知行收了笑容,表情严肃起来,和兄长对视一眼,“她是姑父的外甥女。”
李泽文原以为自己的堂弟会坦然承认自己喜欢灰姑娘,但没想到获得了如此让人意外的消息,饶是他也有点儿意外,问:“这么说,她是农村出来的?”
“是的,和姑父一样,她是嘉台县人。”
“既然和你同班,她学习不错?”
“她学习非常好,我不如她。”李知行说,“她平时的成绩从未下过年级前三,在今年年初的数学冬令营中,拿了全国一等奖。”
十点钟的铃声准时响起,灯随之熄灭了。
唐宓最后擦了一下头发,准备上床睡觉,邻床却忽然振动了一下,关薇同学矫健得如同一只兔子一样,从上床跳下来,打开门去了走廊。
唐宓有些摸不着头脑。
严晓冬这才松了口气:“哦哦,唐宓,不好意思哦,宿舍的气氛太尴尬了,我们才说起你,想缓解一下宿舍的气氛。”
“怎么了?”
“刚刚丁霄霄和关薇差点儿吵起来。”
丁霄霄委屈得很:“我并不想跟她吵的,但她的态度也太差了啊。”
“霄霄炫耀李知行送她的礼物,关薇生气得很。”徐露解释说,“她这一生气,我们也才看出来,原来关薇居然喜欢李知行。”
唐宓“哦”了一声。
严晓冬说:“你很平静啊,你早就知道了?”
“我什么时候都很平静。”
“倒也是……”徐露失笑,“关薇还真是,平时可一点儿也看不出来,她藏得还挺好。”
丁霄霄说:“对啊!真看不出来。”
严晓冬稳稳地说:“算不上藏得好,我高一时就知道了。”
===第7节===
这句话让宿舍所有人都震惊了:“你怎么知道的啊?”
严晓冬道:我看出来的啊。其实她表现得很明显了,你们不记得了吗?,得知李知行要去美国当一年交换生的时候,她眼睛都哭红了。”
一群人默默看天——鉴于宿舍黑暗她们看不了天,只能各自盯着自己的蚊帐叹息。
严晓冬不愧是观察小能手,真是厉害。
丁霄霄还开着手机玩,唐宓借着点儿微薄的手机光,默默整理着书桌。
严晓冬爬上床去,还不忘记问她:“唐宓,不发表些评论?趁着关薇回来之前。”
唐宓很明白,喜欢李知行是很正常的事情。外表俊秀、身材修长、成绩优异的男生在哪里都讨女孩子喜欢。但是关薇家庭很普通,父母都是普通人,势必入不了李知行和他家人的眼。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慢慢道:“我是觉得,喜欢李知行的条路,会非常难走的。”
这本来只是一场普通的女生宿舍夜谈,却惹出了不少事。
两天之后,整个高三年级的同学都知道了“丁霄霄和关薇喜欢李知行”这件事情——起初302宿舍的同学们不知谣言何来,经严晓冬分析之后终于恍然,大约正是前两天那场夜谈惹的祸。
她们怎么就忘记,在谈及李知行的时候,她们并未锁门,宿舍门是虚掩着的。那场争执的声音可不小,被其他宿舍的女生听去了并且八卦开来不足为奇。
关薇脸皮薄,当她听到隔壁宿舍的同班女生赵悦问她是不是喜欢李知行的时候,面容苍白得毫无血色,一时间竞不知道该否认还是承认——但她惊疑不定的神色已经说明传言非虚了。于是,谣言就得到了进一步确认。
另一名当事人丁霄霄也很震惊。
她悄悄抓着唐宓哭诉:“怎么办?消息传到叶一超边去了怎么办?叶一超如果以为我移情别恋了怎么办呢?”
唐宓无奈扶额。
她完全不认为叶一超知道这件事情了会怎么样,夸张点儿说,叶一超是否还记得她都是个问题,但是丁霄霄不这么想。
大抵恋爱中的人,都有些自我中心主义且智商都是负数吧。
“唐宓帮帮忙好不好?你帮我告诉他好不好?”
实在挨不过她软语相求,唐宓只得说:“好吧,我想想看。”
实际上,这事有点儿难度。因为八卦的不仅仅是女生,连男生也在热切地八卦这件事,甚至有人直接杀到(1)班的教室,问李知行是否确有其事。
何树森作为李知行的好友,学校的若名人物之一,在周五上午第三节的下课时间内,几乎是用一种大大咧咧的态度闯入了高三(1)班的教室。
他充满豪气地拍一拍李知行的肩膀,笑嘻嘻地说:“我听说了啊,据说丁霄霄和关薇同时对你表白啦!我还听说,她们为了抢你,都快打起来了啊!”
何树森嗓门儿很大,半个教室都可以听到——幸亏下节课是体育,一大半的同学在下课铃响起之后如兔子一样早早离开了教室,八卦的当事人丁霄霄和关薇也都不在教室里,否则还不知道会如何尴尬。
李知行完全不为这番话所动,只说:“没有这回事。”
“别骗我,我的消息可是很灵通的。”
“的确没有。”
“快告诉我,说来她俩还都长得不错,打起来是什么样子?一定很精彩!”
李知行不客气地说:“你的智商什么时候下降到去听谣言了?”
“咦,李知行,这可不是谣言吧!”
“……”
“快说快说!”
李知行面无表情:麻烦你注意下影响。”
在宣中,实验班的学生是冲着顶尖名校去的,而平行班的学生半数也可以上个一本,但实验班和平行班还是有着微妙的等级划分,譬如平行班的学生是不大来实验班的,只有何树森是个例外。
何树森在宣中的名气很大,他有两个非常醒目的特点。一是他的体育成绩,他有着远超常人的体育神经,足球篮球都是一把好手,最厉害的就是短跑,经过数年锻炼后,他的100米短跑可以跑进11秒;另外一个特点就是他家有钱。据说,他家有个造船厂,宣中的同学们并非没见过世面,但去过他家的同学没有一个不被他家的豪华所震惊的。
而何树森同学根本无须担心未来和高考,据说他已经考过了sat,在传言中,他高三毕业之后,就会去国外读书。
因此,这一年的高三生涯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于是,他可以大大咧咧毫不在意影响地冲进实验班的教室里谈论八卦。
有何树森在的地方都太吵了。唐宓微微皱眉,把笔放回笔盒,将书一扣,站起来准备去操场。
何树森目光在班上一扫,瞧到了转过身的唐宓。
“这不是那个恶毒女人?她在你前面坐?”
因为何树森兴冲冲带着八卦跑来,教室里所剩不多的同学本就在往后排打量,此时听到“恶毒女人”这个说法,更是诧异,因为看来看去,教室里后排的女生就只有唐宓一个人。
何树森得意扬扬眉飞色舞的容貌跃入眼帘,唐宓脚下一顿,退了一步回到桌旁,一言不发地把桌上的笔盒课本都收入桌肚中,直到桌面变得干干净净后,她又从桌肚里拿出把小锁,把书桌锁上。
她虽然一字未发,但是这番动作的指向性还是非常明显的。
何树森的脸顿时阴沉下来:“你这是防贼呢?”
唐宓没理他,顺手把钥匙揣校服兜里,转身就走。
何树森一个箭步闪到唐宓身边,伸出胳膊拦住了她。他穿着丁恤,横在自己面前条手臂上都是肌肉。
李知行脸色一沉,一把拍掉他横在唐宓面前的手臂,不耐烦道:“回你班上去,我们要去上体育课了。”
“喂,李知行,我是为你出气啊!”
“不需要。”
何树森外星人一样看着李知行:“你是怎么回事啊?你中邪了?”
唐宓没工夫理他们,看了两人一眼,转身离开教室去往操场。
===第8节===
瞧见唐宓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李知行警告似的盯了何树森一眼。
“以后别找她麻烦了。”
他沿着唐宓离开的方向,追了出去。
宣州实验中学在宣州市区东南侧,校区有二百多亩地,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艺馆和运动场一应俱全。学校虽然比不上某些建在郊区占地广大的学校,也算是环境一流。从高三教学楼下楼,再穿过一道绿荫,就是操场所在。
下楼梯时,唐宓听得后面脚步声密集如鼓点,回头一看,是李知行沿着楼梯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来。
奔到她身边时,他放慢了脚步,和她并肩而行,说:“何树森的事情,不是我的本意。”
“没什么。”
唐宓隐约觉得他是在道歉,不过道歉都如此生硬和傲慢,也不愧是李家人了。
李知行确信她的确无所谓自己的态度,在她看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她早就把他钉在“无耻之徒”的柱子上。
“何树森没有太坏的心思,只是意气用事。”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
一句话就堵住了他所有未出口的话语,李知行微微蹙眉。
李知行并不喜欢皱眉。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他都能找到解决方案,唯独和唐宓说话,总是被她堵得没话可说。
李知行沉声道:“唐宓,抛开姑姑、姑父这一层关系不谈,我们是不是曾经有过什么过节儿?”
唐宓走得比他快,站在楼梯转角,听到这话停下来,仰起脸,直视他的目光:过节儿,你指的什么?”
李知行居高临下看着她:“我从燕京到宣州上学之前,也许是更小的时候。”
“没有。”
“但是刚进高一,你就认出我了?”
他也不是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了,和之前的每一次一样,唐宓随口回答:“我只是恰好知道而已。”
“恰好知道是指的什么事情?”
“没什么。”
她神情冷漠,眼底冰雪一片。
李知行想,看她的样子,是绝对不会再说下去了。
高三的体育课基本以锻炼身体为主,先跑了一圈操场,进行了简单的热身活动之后,老师依照惯例,把班上的同学带入运动馆,分为几组就开始各自活动了。男生大都选择打篮球,女生选择了排球,还有部分实在不擅长打球运动的,则选择了乒乓球。班上女生分为两组。唐宓从老师手里拿过排球,向众人比画了手势,在后方轻轻踮了踮脚,跳起来,击出了体育课上的第一球。
唐宓身材高挑,弹跳力好,打起排球十分好看,颇为潇洒。
她的发球力道不算大,但角度刁钻,对方六名女生没一个接住球的,还连累赵欣摔了一跤。
徐露在那边半场嚷嚷:“唐宓,别那么认真好不好!”
大部分高中女生通常不善于打排球,体育课上的排球多半是打着玩玩,认真程度比起学习刻苦程度相差挺远。但唐宓不一样,她觉得运动和学习一样,需要认真对待。两年后,她的运动能力堪称本班最强,在全年级都是前列。
但别人这么提了意见,她也放小了发球力度,双方有来有往地打起了排球。
这是非常尽兴的一场比赛,二十分钟后,唐宓所在的小队占据优势,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休息一下吧,累死我了。”
严晓冬累得再也站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本班其他女生也好不到哪里去,除了唐宓,她气息平稳,也不其他人那样汗如雨下,非常淡然。
唐宓这人到底是什么做的啊,成绩顶尖,运动无敌,真是非常人也——严晓冬心中腹诽着,忽然听到了稀稀拉拉的掌声从看台上传来。
她抬头一看,就见到本校某话题人物正靠在看台的栏杆上,对她们微笑鼓掌。
“哎呀,是叶一超!”
“是啊!他居然在体育馆呢。”
女生们都很惊讶。
叶一超的存在感太强了,唐宓自然也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存在,对他略一点头。
她旁边的丁霄霄则连忙擦了擦满脸的汗水,紧张地拉一拉唐宓的衬衣一角:“你待会儿帮我跟他说说,我不喜欢李知行的。”
唐宓无奈地“哦”了一声。
徐露有点儿惊讶:“叶一超怎么现在在这里?没上课?”
严晓冬说:“他也不需要上课了啊。”
“哦,倒也是。”
球馆里还有高一高二年级的同学在打排球,听到高三的学姐学长们叫出“叶一超’这个名字,大家纷纷抬头看过去,小声议论起来。还更有激动的,譬如唐宓旁边排球场那群高一的女生,直接扔下球,激动地对他挥了挥手。
“叶一超学长你好!”
叶一超也笑着对学妹们挥了挥手,活像视察政务的领导人。
作为宣州实验中学有名的天才和学神,经过imo一役后,叶一超现在在宣中的名气犹如太阳般耀眼,更是已成为全体女生心中的男神——要知道,书呆子是一回事,叶超又是另外一回事。暑假期间全省各大报纸连篇累牍地报道和宣传,开学时他作为学生代表的发言,无不说明他在宣中的高人气。
而对一于刚刚入学的高一女生来说,她们之前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此刻终于得见“俊朗天才”本尊,就足以让她们膜拜了。
叶一超单臂撑在台上,从行台上一跃而下,姿势帅气,居然引发了小女生们的尖叫。
大约她们见到偶像也不会这样激动吧。
===第9节===
对待这份热切欢迎,叶一超摇头一笑,捡起地上的排球,顺手扔网球筐里。
严晓冬笑着问:“你怎么没上课?”
“我刚刚帮老师批卷子,批完后第四节课已经开始了。”叶一超解释说:“我就在校园里逛了逛,恰好看到你们在打排球,非常精彩,就看不去了。”
众人都了然地点头。
他调转视线看向唐宓,笑道:“我以前都没发现,你排球打得真好。”
他大部分时间在研究数学,大约是没什么时间看球。
唐宓对这一点心知肚明,随口说:“还好吧。”
她是一个没什么业余生活的人,任何业余的爱好对她来说,都显得成本太高。唯一可以自豪的,也就是还算不错的体力和运动细胞了。
叶一超又问她:“现在有空吗?”
“嗯?”
“我想跟你讨论一道数学题目。”
班上的女生闻言,齐齐笑了。八卦和好奇是人的天性,本来她们还有点儿好奇叶一超到底跟唐宓说什么,正在侧耳倾听准备获取第一手八卦,但叶一超到底是叶一超,什么时候都想着数学。
唐宓正想开口拒绝,丁霄霄再次一扯她的袖子,她回头一看,看到丁霄霄的大眼睛里全是期盼。
她对自己叹了口气,硬着头皮,跟叶一超说:“好,我们回教室去吧。”
两人交谈着并肩离开,严晓冬心生感慨:“啧啧,你看叶一超的背影,浑身闲云野鹤般的气质啊……”
关薇瞧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又看向丁霄霄,拿起球扔到严晓冬手里。
“喂,唐宓走了,找谁来替她?”
两人走到大门处时,唐宓只觉得耳后有风声袭来,她猛然回头一看,恰好看到一只篮球朝自己和叶一超飞来,她微微侧了身子,轻轻一跳,顺手捞过划出抛物线的篮球,手腕上又一用力,将篮球朝男生那边扔了回去。
球被李知行稳稳地接住,班上的男生遥遥对她道谢:“谢了啊,唐宓。”
唐宓摆摆手,和叶一超并肩离开了体育馆。
李知行收回视线,小跑儿步回到场地中央,又顺手拍了几下,把球扔回篮筐里。
刚刚那一球是本轮的最后一球,拼抢得太厉害,李知行一时控球不稳,才让球犹如离弦的箭飞了出去,险些砸到唐宓。
“看来你在美国也没少打篮球。”本班的体育委员,男生中体育的佼佼者殷志扬气喘吁吁地说,“你的运动能力完全没退步啊。”
李知行道:“美国中学十分看重体育成绩。这么说吧,体育课才是主课。”
殷志扬笑起来:“这么好?那我在美国,可就是尖子生了!”
李知行拍他的肩膀鼓励:“是。你在美国一定很受欢迎,一定有大把女生喜欢。”
“可惜国内的不一样。妹子们都喜欢叶一超那种学神啊。”
李知行笑笑;“有这种事?”
殷志扬冲着唐宓和叶一超离开的方向努努嘴;“没看到妹子们见到叶一超激动得话都不会说了?暑假的时候,新闻一放,我妹妹天天缠着我要叶一超的签名!李知行,你离开学校一年,宣中早不是你的天下啦。论风流人物,还是叶天才啊!”
“都这样了啊。”李知行若有所思,间一旁的卢明远,“说来,叶一超怎么在体育馆里?”
“他都保送了还需要上课吗?大约是闲逛过来的。”卢明远笑起来,“他知道的比老师还多呢。”
“唐宓和他关系不错?他还特地来体育馆找她?”
“他们关系差不到哪里的。”同组的王威拿起矿泉水猛灌了几口,“一起参加竞赛班,一起比赛,一起参加奥数冬令营,在冬令营里又朝夕相处的……”
“我是觉得,他们就算谈恋爱也不奇怪。”殷志扬接过话,“毕竟,整个宣中大约也就唐宓能跟上叶一超的思路了。”
李知行一愣:“他们在谈恋爱?”
王威摇头:“这就不知道了,毕竟叶一超也不是咱们班的。”
“唔。”卢明远说,“我和他们一起上过竞赛班,你们是没听过他俩平时的聊天,话题只有数学。我觉得,他们的关系不是那么回事。”
“怎么”
“八月份的时候,省电视台采访过叶一超,有个访谈节目,叶一超还提到了唐宓。”
“他说了什么?”
“其实他没直接说出唐宓的名字,但一听就知道指的是唐宓。他是说,自己在数学学习中有一个很好的对手和同伴,帮助他进步,他很感谢她。”
王成说:“要说呢,他们倒也配。一个是冰雪美人,一个是帅哥天才,让人羡慕得慌。”
殷志扬打趣王威:“瞧你那酸溜溜的语气,你还喜欢唐宓啊?”
“不敢了。”他叹气,唐宓只可远观,稍微靠近点儿,就会被冻死的。”
一群男生哈哈大笑起来。
笑完了卢明远缓过一口气,瞧着李知行笑问:“话说回来,你怎么这么关心唐宓了?”
李知行微微一笑,笑意中别人什么都看不出来。
“哦,随便问问。”
离开运动馆回教室的路上,唐宓犹豫再三,问叶一起:“丁霄霄的事情,你知道了吗?”
===第10节===
叶一超随口间;“知道什么?”
唐宓犹犹豫豫地说:“现在全年级不是流传着一条八卦吗,说她喜欢李知行。”
“我不知道,不过怎么了?”
“是这样,她并不喜欢李知行。她还是喜欢你的。”
叶一超毫不在意:“这事儿和我有什么关系?”
“她怕你误会……”
“随便。她不来烦我就可以。”
他直截了当的回答让唐宓失语,在心里不住叹气——为了丁霄霄。
唐宓和丁霄霄都是从宣州市的临近县嘉台县考入宣州实验中学的,说起来也算是老乡。
丁霄霄的父母是精明的生意人,在嘉台县当地颇有产业。高一开学尚在整理床铺时,她的父母就已经在交谈中发现了唐宓也是嘉台人,并且注意到她独立的个性和格外优秀的成绩,顿时对唐宓上了心,当天中午就强行拉着唐宓出去吃了顿饭,且言谈中表达了请她多多照顾丁霄霄的意思。
为了照顾女儿,自从丁霄霄考上宣中之后,丁霄霄的父母就在宣中旁边买了一套房子。
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几乎每到周末,丁霄霄父母中的某一位都会到宣州来看望女儿,并且一旦有机会,无论如何都要叫上唐宓一起吃饭,如果他们给丁霄霄送来一周的水果,也势必会给唐宓带上一份。
唐宓无论如何不想接受人家的好意,但是丁霄霄的母亲实在太热情,她推托三次,但还是不得不接受一次好意。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不知不觉之间,照顾丁霄霄,就成了唐宓的某种责任。丁霄霄家境优渥,如同父母的心肝宝贝一般长大,因此养成了略骄纵的性格,特别喜欢别人顺着她。
起初唐宓和她相处,觉得有些麻烦。比如丁霄霄做事温吞,对外表非常在意,出宿舍前必定照三分钟镜子,非要唐宓再三催促才肯去教室;再比如她喜欢买各种漂亮衣服带到学校里,还非得让唐宓说出“很好看”“很漂亮”才罢休。
天长日久后,唐宓也认识到丁霄霄是有优点的。她固然骄纵一点儿,心地却非常善良,她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学校组织给地震灾区捐款的时候,她难得地省吃俭用,把零花钱都捐了出去,也是学生中捐款最大的一笔。要知道,仅以家境论,她家绝不是学生中最有钱的。
丁霄霄成绩不错,但是在全省名校宣州实验中学的实验班,并不算特别出众,尤其是数学。唐宓花了很多时间辅导她的学习,在生活上多多照顾她,然后越陷越深,连感情生活都不得不参与。
高一开学不久,丁霄霄就对叶一超一见钟情,很主动地跟他表白。
但叶一超是何许人也?
当时他只说了三个字:“你是谁?”
丁霄霄自然不会被这三个字吓退,她对自己很有信心,觉得自己能追到叶一超。
严晓冬建议她不要这么做,长篇大论分析了一大堆,丁霄霄自然是听不进去的。
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给叶一超写情书,给他发短信表白爱意,周末约他出去。她甚至为了叶一超也加入了奥数班,只为了有机会和她多接触。她在奥数班没有待很久,课程太难了她没跟上,唐宓怎么辅导她都没大作用——她只得黯然退出了奥数班。
当然,成效也还是有的,起码叶一超认识她了。
认识之后,她再次跟叶一超表白。
叶一超说:“但是我不喜欢你。”
“我会努力让你喜欢我的。”
丁霄霄当时这样说。她给叶一超送礼物,叶一超不肯收她送的就托唐宓转送,也连累唐宓遭受了叶一超的愤怒。
叶一超不堪其扰,最后只能无奈地说:“你还真麻烦,我真的不喜欢你。”
多少付出换来“麻烦”两个字,丁霄霄还是没有绝望,问叶一超: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我会努力的!”
叶一超回答了一次:“我没有喜欢的女孩。”
只要叶一超还没有喜欢的女孩,丁霄霄认为,她还是有希望的。
唐宓不忍心看到丁霄霄颓废,于是鼓励她化爱情为动力,好好学习,和叶一超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他也许就能喜欢上她了。
两年过去,两人的关系也没什么大进展,还停留在“很麻烦”的阶段。
丁霄霄追叶一超这一段辛苦历程,唐宓看在眼底,感慨无奈兼而有之。她觉得丁霄霄对爱情的坚持某种程度上值得肯定,但同样觉得人之所好不能强求。
直到她和叶一超去外省参加冬令营的一周时间,她才慢慢理解了叶一超。
叶一超并不是只知道数学的书呆子,他性格不差,待人接物也很正常,绝非哪种不可亲近的天才——但他和一般男生不一样,其他男生热衷谈论的流行音乐、足球明星、热门电影、漂亮女生等,他统统没多大兴趣。这并不是说他不知道这些热门资讯,有需要的时候,他也可以跟人侃侃而谈热门话题且见解不凡,但从他的内心来说,这些娱乐他只觉得浪费时间。
他认为,世界上最有趣的是数学,除了数学之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浪费时间。对待丁霄霄,他也是这种想法——对她漂亮可爱的外表没兴趣,连和她交谈都嫌麻烦。
因此,丁霄霄所做的一切,也无异于缘木求鱼了。
回到教室前,唐宓先去洗手台洗了个脸,大约理了理齐肩的头发才回到教室。高一时她留着长发,平时扎着马尾;高二时她为了方便打理头发,自己一剪刀剪掉了长发,一直保留短发直到现在。剪短发大部分时问会带来便利,但也有例外,就是运动中不太方便,两鬓的短发被汗水黏住,贴在耳边,实在有些糟糕。
好在叶一超不介意她有些狼狈的外形,她坐下后,叶一超马上跟她展示了困惑自己的题目。这道让叶一超困惑的数学题,趣味性很足也有着相当的难度,这是他在国外某数学论坛中看到的。
唐宓有阵子没接触奥数题目,一时半会儿有些跟不上叶一超的思路,但功底尚在,看了叶一超准备的相关资料后,大致也有了一些想法,和叶一超就解题方法讨论起来。
高三(1)班的大部分人在上体育课,教室里空荡荡的,很适合讨论数学。
两人讨论起数学来浑然不知外物,直到终于找到了解题苗头时才回过神来,此时有男生说笑着进入教室,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卢明远诧异地说:“怎么,你们讨论到现在?现在都快十二点半了。我们都吃过午饭回来了。”
唐宓一愣。一般来说,上午第四节是体育课的话,体育老师都会提前几分钟下课,好让同学们直接从操场去食堂吃饭,避开十二点下课的高峰期。这期间班上同学没人回教室,因此他俩根本没注意到时间,还真不知道时间过去得这么快。
叶一超也恍然大悟,于是拿出手机看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二十。
“还没吃饭?”李知行瞥了两人一眼,问唐宓。
居然关心她的吃饭问题?唐宓瞧了李知行一眼。
“还真的。”叶一超问唐宓,“我耽误你吃饭了吗?”
===第11节===
“没事。我本来去食堂也晚。”
“一起去?我请你吃饭。”
唐宓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说:“不用了。”
“不用客气。”叶一超根本不听她的,一把夺走她手里的笔,“走吧,一起去。”
看着两人走后,卢明远走到唐宓的桌椅旁,拿起桌上的验算纸,笑着跟李知行挥了挥:“你来看,我刚刚跟你说什么来着。”
“给我看看。”
十几张写得满满的草稿纸翻过去,宛如天书一般,有叶一超的笔迹,也有唐宓的笔迹,混杂在一起,可见他们刚刚的讨论多么热烈。
“你能看懂?”
李知行是各项全能均衡发展的优等生,但在数学上并不太出众,也从未参加过什么奥数竞赛班,卢明远的怀疑也有其道理。
“不,看不懂。”
“到了imo的级别,大约是这样了。”
李知行若有所思地放下稿纸,回到座位上,盯着唐宓的座位,微皱起了眉头。他的神色让卢明远有些在意——和李知行同桌一个星期,卢明远也和他大致熟了,他想,大约也可以聊上一些普通的话题了。
“李知行,你和唐宓是不是有点什么亲戚关系?”
李知行侧头看着本班班长:“怎么忽然问这个?”
“是听老师无意中提起的。”卢明说,“我之前也问过唐宓,她说不是,但我后我想了想,老师也不至于说谎啊。”
李知行沉默了半晌:“她说不是就不是吧。”
”他离座,转身离开教室。
“咦,你去哪里?”
“回家换衣服。”
“是啊,刚刚打球,衣服都湿了。”卢明远恍然大悟,话说回来,郡你为什么不下课就回去——”
李知行没有回头更没有回答同桌的疑问,只挥了挥手,身影很快转过门后。
李知行大步走出校门,宣中校门外是一条几百米长的绿荫小街,街道两旁都是小商店,公交车不经过这条绿荫街,只在街道头尾有两处公交车站,李知行走到街尾,招手打了辆出租车回家。
坐在车上,他拿出手机,戴上耳机,又点了点屏幕,果然找到了卢明远所说的电视台采访叶一超的视频。视频不算长,只有十几分钟,是作为本地新闻栏目的一个子栏目呈现的。
在电视台的演播室里,叶一超如同每个成功者一样,沉稳淡定,例行公事一样感谢了父母和各位老师的培养之后,主持人笑着问:“那你觉得,在你数学学习的过程中,什么事让你印象最深刻?”
叶一超说:我觉得有一个好的同伴,或者说对手很重要。”
主持人用鼓励的语气让他继续说下去。
“我非常喜欢数学,愿意花所有时间去学习数学。不过喜欢数学的人不多。”他说到这里,连主持人都笑起来,所以从小到大,我的同行者很少,偶尔有那么一两个,都和我走上了不同的路。上了高中之后,我才知道,独行侠虽然有自己的长处,但有同伴也是一种幸福。”
主持人间他:“你说的同伴是谁?”
“我的一位同学,我们一起参加了学校的奥数班,后来还一起进了冬令营。她很冷静,思维也独特,总能另辟蹊径解决问题,我在和她讨论的过程中,收获良多。”他说,我素来是自己独立思考问题,解决之后就很欣慰,但是她常常指出另外解决问题的角度,都是我之前没想到的。”
“你的这位同学的确很优秀啊,他有没有入选imo集训队?”
叶一超说话时一直非常淡定,直到此时才露出了一点儿怅然之色:她非常有实力,本来可以入选集训队,但考试前两天发高烧,考试时发挥得不太好,所以落选了。”
主持人叹气:“那真是太可惜了。”
“是的。”
访谈时间不长,谈话到此也进入尾声。李知行关掉画面,陷入了沉思。
|第三章|自卑和自傲
世界上的流言都有一个特点,如果当事人置之不理,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消散了。
毕竟,世上新鲜事物层出不穷,没有谁会特别关注谁。
围绕李知行和两个女生的三角恋的流言虽然在一段时间里传得火热,但因为当事人通通置之不理,一两个星期之后,也失去了新鲜感,被人遗忘。大概也只有302宿舍的女生才知道真相,然而大家都不会乱宣扬,何况这流言也有一半是假的。
听听八卦,可以调节生活,但也仅此而已了。大家都是高三学生,沉重的考试在前方等待着他们,譬如,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来临了。
每个月第四个星期的星期四、星期五两天,高三生都要参加一次月考。
月考的时间安排和高考时间一样,但老师们考虑到有部分同学并非宣州市人,因此将最后一门英语提前了一个小时,从下午两点考到四点,四点考完后,住校的高三同学们就可以回家了。
宣中的学生有两类,走读生和住校生。在高三阶段,学校的走读生和住校生差不多对半开——走读的学生大多是家就在宣州市内,并且距离学校比较近;就算不近,很多家长为了孩子的高考考虑,也会在中学旁边租房子方便照顾孩子。住校生也有两种,要么父母工作太忙无暇照顾,要么是从外县考入的宣中,也只能选择住校。
高三阶段,学校课程吃紧,每周只放假一天,从周六下午第四节课结束之后开始,到星期天结束。每隔四周,学校会放一个双休假,住得稍远的同学只有在这两天的假期中才能回去一次,唐宓正是此列。
高三开学后的第一次月考,唐宓和其他同学一样,提前十分钟交了英语试卷——在所有的学科中她最不拿手的就是这一门,不过这次英语考试比较简单,大伙儿纷纷提早交卷准备回家。
考完后教室里一派欢天喜地,长久住校的同学冲回宿舍,拿着早就整理好的背包和行李准备回家。
三三两两的同学拥向宣中的校门,唐宓和其他舍友挥手:“下周一再见!”
出了学校大门,沿着热闹的街道往东走上两百米,就是公交车站的所在。
在宣中读书的整整两年,回家的路线唐宓烂熟于心,她根本不需要看站牌,只立在公交站台,等着去往西客站的16路车开过来。16路车十分钟一趟,不算难等。
忽然一辆奔驰驶来,就在公交站前停下。
===第12节===
唐宓并不认为这辆车和她有什么关系,直到副驾驶的车窗摇下,车内的李知行正对她微微点头。
唐宓有些诧异,她记得,李知行是全班甚至可能是全校第一个交卷的人,应该早早就离开了学校,怎么现在还在学校附近?
“去西客站的话,我送你。”
唐宓摇了摇头;“不用。”
“重要的几条干道大堵车,公交车很久才能来。”
唐宓抿了抿嘴,轻轻皱起眉头。星期五的下午,市内经常会堵车,但她没想到,现在刚过四点就开始堵了。
后排的车窗也慢慢摇下来,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叠着腿坐在车内,手中拿着一本书,抬头看她一眼,又看着前座的李知行:“你要接的是她?”
“是的,大哥。”
这声“大哥”让唐宓一怔,她收回视线,在年轻人的脸上轻轻一停。
李知行的这位兄长有着一张文雅清俊的脸,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比她和李知行大不了几岁。她没记错的话,李知行是独生子,没有大哥。那么,这位青年大约是他的堂哥或者表哥。
一瞬间她打定了主意。
“不用了。”她重复道,指着由远及近驶来的831路公交车,换地铁就可以了。”
我坐公交车,去前面831路公交车排队等着入站,却被前面的奔驰拦住了路,不停地摁喇叭。
李知行心知唐宓坚决起来是什么样子,也没时间再劝,一言不发地转过头去,吩咐道:“张叔,开车吧。”
车窗随即撂下。
车子驶出之后,李泽文回头看了看跟在自家车子后面的831路公交车,公交车上非常拥挤,那个女孩的身影淹没在了人群之中,再也看不到了。
“她是谁?”李泽文说。
李知行从前座回过头,看着自己的堂兄。
“她叫唐宓,是我的同班同学。”
“对同班同学这么热情?隔着一条街看到她,都不惜绕远路来接。”李泽文忽地微微笑,“当然,是挺美,身材也好,但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改变了审美,看上了穷人家的女孩?”
“哥,你怎么知道她是穷人家的女孩?”李知行问。明明唐宓上身穿着校服,下身穿着牛仔裤,是很普通的女孩打扮。
李泽文说:“她虽然穿着校服,但衬衣明显洗得发白,而且我记得,你们学校并不强迫同学穿校服——譬如你就没穿,可见她没多少衣服可以穿。裤子是牛仔裤一时半会儿是看不出来新旧,但注意她的鞋子。那双运动鞋保护得还不错,但磨损很多,一看就穿了好几年。”
“你说得对……”李知行无奈叹息,干吗跟自己的堂兄较劲呢?
“她怎么样其实无所谓。最有趣的是你,你并不因为她的拒绝而生气,早就料到了?”
“她从来都这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李泽文饶有兴趣地推了推眼镜:“你喜欢上了灰姑娘,准备当拯救灰姑娘的王子?”
“大哥。”李知行收了笑容,表情严肃起来,和兄长对视一眼,“她是姑父的外甥女。”
李泽文原以为自己的堂弟会坦然承认自己喜欢灰姑娘,但没想到获得了如此让人意外的消息,饶是他也有点儿意外,问:“这么说,她是农村出来的?”
“是的,和姑父一样,她是嘉台县人。”
“既然和你同班,她学习不错?”
“她学习非常好,我不如她。”李知行说,“她平时的成绩从未下过年级前三,在今年年初的数学冬令营中,拿了全国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