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阳光金翠!璀璨艳丽的阳光之下,红色布料显得尤为赚人眼球,光鲜亮丽。

    围观的工匠师傅们已经傻眼了,于老今天是超长发挥,这布料成色果然非同凡响。

    “果然是于老啊,手段高超,我们自愧不如。”

    “废话,你要是有于老那两下子,这锦绣布庄染坊的管事之人岂不是就变成了你了?”

    “嘿嘿,一会儿看那小子出丑!”

    众人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他们肯定要站在于老三这边,毕竟他们和于老三朝夕相处。

    不过今日的于老三可以说一扫阴霾,这红色布料与以前相比,鲜艳了得。

    体态丰腴的老板娘将那块红色布料捡起来看了看,不得不说,老于这一次做的确实非常优秀。

    她在这一行业鉴别多年,还是有话语权的。

    于老三捋了捋颔下胡须,淡淡的笑道:“掌柜的,我的手艺您是知道,这些年来,推陈出新,我于某人似乎从来都没让您失望过,对不住,今天打了这毛头小子的脸。”

    飘了!还未见到嬴驷的布料,就如此沾沾自喜,有句话叫飞得越高摔得越狠,十分适合你。

    可于老三之所以有绝对的自信,那是因为他这次制作出来的东西,是他所有成品中最好的一次。

    他继续道:“掌柜的,你不要被小人蒙蔽了,咸阳城什么人都有,这小子就是花言巧语哄骗您呢。”

    老板娘陷入沉思状态,嬴驷若是买家,完全没必要说那些话,经过于老三这么一点拨,她觉得嬴驷确实有哄骗嫌疑。

    “还是看看那位公子做出来的东西再说也不迟。”

    老板娘还是心存一丝侥幸。

    不一会,嬴驷走了出来,他看到了桌面上那块鲜艳的红色布匹,不由得有些惊愕。

    确实是进步了不少,色泽、纯度,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可是比起嬴驷这种用明矾提亮过得,差的还是十万八千里以上,一眼便可以看出差距。

    于老三屡次出言不逊,嬴驷对他的好印象早就没了,此刻却也有些讥讽道:“我说于老先生,这就是你的全部水平吗?

    说实在话,可有点让晚辈失望哦。”

    “还是先看看你的东西再说吧,目中无人,狂妄自大,你这种性格的年轻人最容易吃亏。”

    嬴驷痴痴一笑,拿出了自己所染制而出的红色布匹。

    那是一抹嫣红,犹如绽放的玫瑰花,给人一种妖媚却又难以靠近的感觉。

    仿佛光是远远的看着,就能给人一种由衷的敬谓感觉!这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根本就不需要裁判来评判输赢,因为就算是一个外行的人,也可立刻高下立判。

    嬴驷,是完胜!于老三难以置信的望着嬴驷拿出的红色布料,脸色迅速的低沉起来

    第271章响亮而又文雅的打脸

    任何东西最怕的就是比较。

    结果似乎已经无需赘言!于老三无比失落,低着头,脸上没有一丝的血色,仿佛开始怀疑人生.怎么可能?

    这不可能!一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在染色工艺方面,竟然赢了他这鱼贯多年的老油条。

    不说这一次于老三在锦绣布庄之内颜面扫地,要是传出去,就更没脸见人啦。

    嬴驷坐在一张破旧的木椅上,笑道:“小试牛刀,但似乎对付老先生,已经够了。”

    于老三脸色愈发深沉,内心无比惊讶。

    这小子年纪轻轻,竟然有如此高超的手艺技巧,可为何在染料界却默默无闻?

    莫非,他故意隐藏实力?

    “公子水平高超,于某人自愧不如,但公子就不要继续落井下石了,于某人也为我方才的粗鲁向公子道歉。”

    空气中响起了响亮而又文雅的打脸声。

    嬴驷没理他,继续高高在上!呵呵,你特么以为你是谁,要不看在你是我秦国子民,寡人现在就活剐了你。

    一旁的芈月再一次刷新了对嬴驷的印象,王上简直就是全能型人才。

    写诗、作画、编舞,竟然还会染制染料,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于老三羞愧难当,他扭头看向老板娘,声音低沉的道:“掌柜的,对不起,是于某人今日狂妄,您解雇我吧。”

    老板娘却是一笑道:“老于,我都说了,你是锦绣布庄的功臣,今日这位公子也没有恶意,我让你们比试,是想让布庄的兄弟们多学点东西。”

    “是我没领会掌柜的良苦用心!”

    嬴驷懒得听他们在这里说什么家长里短,他本来今日是来买布的,而不是来听故事的。

    春夏拼艳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他可是一丁点的时间都浪费不起。

    可是思来想去,似乎这些传统的颜色对于芈月来说简直是太过于低俗。

    只有新颖,才能更加衬托芈月的漂亮。

    所以,嬴驷想到了那种彩虹丝绸和条形花纹布,甚至还有那些各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的布料。

    如果将这些料子制成一群,怕是气质出众,从此一切衣物,都会变得俗不可耐。

    “行了,本公子没工夫在这听你们胡咧咧,老板娘,按照说好的,这亮红色的染制方法和工艺我日后会写个单子交给你,你也要按照我们事先约定好的,准备好银子。”

    “公子放心,银子一分不少。”

    老板娘乐开了花,嬴驷所制造的红色染料,完全碾压了前面的所有红色。

    这种新奇的染制技术,只要一横空出世,就势必会风靡火爆,成为帝王富商争强的对象。

    发财了!于老三和众位工位目光惊诧,却始终低着头,他们今日的脸上不可能有光。

    “今日锦绣布庄沐休,大家都回去好好休息吧,工钱照发,都先回吧。”

    人群做鸟兽散。

    待所有人走后,染坊之内就只剩下了老板娘,还有芈月嬴驷三个人。

    嬴驷一度以为,这黑漆漆的胖女人要色诱他,不过他可不喜欢这种口味。

    她那种眼神,就像是一条放任自流的母狗。

    做作而又张狂!嬴驷浑身冒冷汗,战栗的问道:“老板娘,为何如此这般看我,本公子浑身不自在。”

    老板娘笑眯眯的道:“我观公子,眉清目秀、器宇轩昂,根骨还有些清奇,可否有兴趣,加入我锦绣布庄?”

    “—――”这败家老娘们打得一副好算盘!只要嬴驷进入了锦绣布庄,那便会成为她御用的摇钱树,想逃都逃不掉。

    再者,这女子虽然样貌平凡,可是心机城府,绝非一般女子可比,恐怖如斯。

    嬴驷摇了摇头:“老板娘想要拉拢我?

    我看还是算了,你们这庙小,容不下我这尊大佛!”

    “公子是差钱?

    公子只要肯答应,我愿意将咸阳城锦绣布庄一半的收入给公子。”

    这绝对是个巨大的数额,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来。

    可嬴驷不稀罕!他是堂堂且高高在上的秦王,你们赚的钱再多,最后也都是寡人我的钱。

    老板娘果然有一种‘攻克乃还’的气质,继续喋喋不休:“如果公子不想来我锦绣布庄,那公子手上还有多少染色手艺,我买,只要你开价,我绝不还价!”

    这是要把嬴驷榨干。

    这个时代,掌握一门技术很重要,人们的模仿力并没有像后世中国那么厉害。

    所以就算是嬴驷染制出了很鲜艳的布料,他若不写出所需材料和染制方法,后人想要探索,无比困难。

    这老板娘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所以才要把染色手艺骗到手中,至于嬴驷的人来不来,完全不重要。

    这便是社会,如此真实又让人感到残酷!一旦染色技艺和手段远胜于对手,就能长久不断的在这个行业立于不败的境地。

    “老板娘,本公子已经是江郎才尽,不过这染色手艺,确实还会一二,今晚借你染坊一用,事成之后,我再赠送你一个紫色的染料配方,如何?”

    紫色代表高贵。

    春秋时期的齐桓公姜小白,就十分喜欢这种颜色,常在特殊场合等进行穿戴。

    老板娘也看出了嬴驷的心思,她知道嬴驷在故作谦虚,实际上他会染制所有颜色。

    但,似乎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那好,公子爽快,我便也不再强求公子,这染坊晚上便交于公子,我就在前面房中,若有需要,您随时吩咐。”

    “麻烦老板娘!”

    丰腴体态的老板娘走了,真是人不可貌相,有谁会想到一个年轻小伙子,竟是个染色奇才?

    染坊开始变得空荡起来。

    “不是来买布的吗?

    怎么变成染布了?”

    芈月不解的问道。

    嬴驷朝着芈月微微一笑:“这些凡俗之物,怎么配得上寡人的月儿,我要亲自为月儿染制一匹布,让整个战国都黯然失色的布,它只属于我的月儿。”

    芈月的脸再一次红润起来。

    “悦耳,寡人这样做,也是在探索一条路!”

    嬴驷语重心长的说道。

    “路?

    王上在探索什么路?”

    “一条通往你心里的路!”

    芈月:“—――”

    第272章布衣司

    如芈月这般涉世未深的小丫头,对这等土味情话向来没有什么抵抗力。

    所以听嬴驷这么一说,就感动的花枝乱颤,很不得为你而死也心满意足。

    她曼妙的身体一下子依偎在嬴驷的怀里,面颊贴在他的胸膛之上,有几分惬意的温度,十分知足。

    芈月所在乎的,无非是一个爱她的人而已!“好了,你先找个地方坐一下,寡人要染制一些你没见过的布料,用来给你做衣服。”

    “嗯。”

    芈月浑身无力的发出一身颤音,心都快要融化,依偎在一张椅子上,翘着二郎腿。

    嬴驷挽起袖子,开始紧张而又激烈的忙碌,因为融入了《染色工艺总编》这本书,一切都显得得心应手。

    欣赏为你拼搏而流汗的男人,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情!芈月看的痴迷,嬴驷在他眼中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威猛而又有诱惑力。

    大约到了午夜时分,嬴驷终于染成了彩虹丝绸,将布料宦起之后,拉着芈月离开了锦绣布庄。

    这次出来,收获颇大!首先,嬴驷知道了布匹行业的落后,他们所用的技艺依然是笨重而又低效的。

    另外便是这彩虹丝绸,这无疑又是一种赚钱的手段!这世上,可没有人会跟钱过不去。

    踏着月色,嬴驷和芈月再一次回到了新宫,但因为劳累过度,嬴驷终于不再坚挺。

    他倒头就睡,鼾声如雷!芈月就静静的躺在他身边,双手抱着嬴驷的腰肢,露出一个浅浅的酒窝笑容。

    一切,都那么美好!新宫,布衣司。

    作为宫廷组成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布衣司的工作便是为官员、士兵们制作官服、战袍。

    嬴驷身上的王袍,也出自于布衣司的手中。

    古代人的智慧是比现代人要高上许多的,手艺更是没有话说。

    就比如嬴驷身上时常穿的那件王袍,极少甚至基本不出现开线的症状。

    嬴驷对于这些基层部门,关怀极少!除了御膳房,毕竟民以食为天,他虽然是一国君王,可也怕忍饥挨饿。

    布衣司主簿名叫王莲,是个女官,今年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却很是干练。

    当年梅长苏允许她入宫,就是看她谈吐得体,做起事情来又十分的干净利落。

    最重要的是,能管得住自己的嘴!这在宫廷之中十分重要,秦廷的规矩,多做少说少看,不然很容易引火烧身。

    王莲在这方面把握的极好!这也是梅长苏赏识她的主要原因。

    布衣司有严格的规矩制度,天还未量,他们便起床工作,不辞劳苦。

    有人说,布衣司是整个秦廷之中最苦最累的部门。

    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甚至不乏一些长相帅气漂亮的年轻人,想要一头扎进布衣司。

    因为他们的辛苦,虽嬴驷不管不问,可梅长苏都看在眼里,所以一年之内三次提薪。

    只要被布衣司录用,便象征着无比巨大的工作强度,还有数不尽的财富。

    付出和收入,基本是成正比的!这王莲王大人,在秦廷口碑极好,对手下的姐妹们也都照顾的无微不至。

    整个布衣司,竟然找不到任何一个人说王莲不好,可谓是真正的有口皆碑。

    这日一早,黄鹂叽叽喳喳的在树上叫个不停,布衣司再一次开始她们忙碌的一天。

    没什么事的时候,主簿王莲喜欢坐在院子里,喝喝茶晒晒太阳,享受生活。

    实际上她的主要工作,也不过是对布衣司进行监督和统计而已!可在这时,一个女工端着一匹布料走了进来,恭敬道:“主簿大人,凌云阁有人送来了一匹新布。”

    凌云阁,那不是王上的地方吗?

    本来王莲耷拉着眼皮,没怎么在意,可是一听说布匹来自凌云阁,一下子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当她看到了那匹布,更是瞪大了眼睛,下巴都要惊掉了!这是什么?

    多姿多彩,没有丝毫的艳俗,最重要的事,这布匹宛若彩虹,众多颜色交织。

    做了布衣司主簿也有几年了,便览天下布匹,可是,竟然也不曾见到过这般神物。

    太华美,太有灵气了!“这布是哪里来的?

    何人所作?”

    女工严肃道:“是凌云阁王上的贴身太监交给奴婢的,他还说,一定要亲自交给主簿大人手中。”

    “世间,竟然有如此手艺高超的匠人,真是惊世骇俗!”

    “主簿大人,宫中皆传言,说这是王上亲自染制的!”

    “什么?”

    王莲一惊。

    这是极有可能的,这秦国的新东西,不管是不是王上亲自做的,总和王上有关系。

    这彩虹布料,怕是也不意外。

    王莲手掌轻轻抚摸着这块布匹,丝滑顺畅,她整个人的心情,都开始变得舒展起来。

    神物!“王上除了让人给你布匹,还有没有别的吩咐?”

    王莲猜测事情绝对不会如此简单。

    长时间不关注布衣司的王上,怎么会突然派人往布衣司送布匹?

    这其中一定另有缘由!“有的。”

    那女工迟疑了一下,将手伸进怀里,掏出了一张折叠整齐的宣纸:“还有这张纸,王上也说亲自交给主簿大人!”

    王莲接过来,徐徐且小心谨慎的打开,那上面画的竟然是一套华美艳丽的衣衣裙设计巧妙,与秦国旧时的服饰完全不一样,上面还有蝴蝶结等装饰物品。

    看起来,好像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一样。

    王莲笑道:“我明白王上的意思了,他是想让布衣司用这块彩虹布,来制作这套衣为布衣司的主簿,她不屑于那种简单的工作,可这套衣裙的难度,明显是困难许多。

    这勾起了王莲的欲望,再者来说王上亲自下令,她理应亲自为之。

    要不然,不仅仅是糟蹋了这批前所未有的彩虹布,还辜负了王上圣恩。

    “你吩咐下去,布衣司大工暂停掉一切手头工作,全力配合本官将王上所需的这套衣裙做好。”

    “可是,相国大人吩咐的那套官袍.”“停掉,若有人问起,就说是王上的意思!”

    “是!”

    第273章彩虹琉璃然抵抗丞相命令,这是布衣司第一次这样做,但王莲做的有底气。

    这宣纸上所画的衣裙,乃是彩虹琉璃裙,必须要配上彩虹布匹加特殊的针织工艺才可以。

    如此衣裙,不用看就知道是嬴驷亲自设计的,其他人没有这样的眼光,也没有这样多彩的想法。

    转眼之间,便到了春夏拼艳的日子。

    彻夜通明的灯火,映照出咸阳城近些年的极度繁华,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片热闹祥和的氛围。

    在舞凤楼所在的那条街,俨然已经成为了咸阳城最为繁华的地带。

    羽扇纶巾的学子、士人,羽扇飘飘、束发纶巾,谈笑之间,便有词句流传而出。

    而今日的舞凤楼,不仅有风流的士子,还有不少女眷,她们皆是大家千金。

    那是因为春夏拼艳,才子汇聚,这才吸引来了女子。

    她们时不时的掩面轻笑,碰上帅气多才的男子,便会叽叽喳喳的评论起来。

    在嬴驷发明了宣纸之后,以诗词为主的文化产业,便兴盛而起!这年头,你不说你去过秦淮河畔,或者不会吟诗作对,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文人。

    嬴驷孤身一人出现在舞凤楼内,因为春夏拼艳的规则改了,只有诗词获胜,后面才会有美人露脸的机会。

    也就说,如果你诗词方面没有拼过眼前这些士子,那么就算后面的女子再漂亮,也是枉然。

    因为,你压根连露脸的机会都没有!不一会,舞凤楼的老鸨子便再一次走出来,她今日穿的也是格外喜庆,一身大红。

    嬴驷定睛一看,这一袭红装岂不是那日他在锦绣布庄传授给于老三的吗?

    锦绣布庄果然效率惊人,也难怪人家可以在布匹销售方面在咸阳城拔得头筹。

    老鸨子向着云台之下抛媚眼,手中黄色手帕轻飘起来,她眯眼笑道:“诸位公子,本次诗词评选,我们请了无数鸿儒,保管公平,大家只需将腹中诗词写在宣纸上,一盏茶的功夫便会定输赢,但大家要记住,一定是描写女子眉毛的辞赋,不然,可不作数哦。”

    说完之后,老鸨子便是走下云台,有舞凤楼的下人开始分发宣纸、毛笔。

    话音刚落,所有人便是将目光对准了角落中的年轻男子,他身着褐色长衫,容颜清秀。

    此人,来自齐国,读过齐国的稷下学宫,更是孟尝君田文府上的门客。

    孟尝君好豢养门客,此事天下皆知,而这个人便是孟尝君手下最出名的一个。

    冯谖!嬴驷并不认得他,但若是知道他的名字,嬴驷便会想到冯谖为了孟尝君的所作所为。

    冯谖客孟尝君,显然已经成为了一段千古佳话!《战国策—齐策》中的《冯谖客孟尝君》记载,冯谖为了巩固孟尝君的政治地位,进行了种种政治外交活动。

    如焚券市义、谋复相位、在薛建立宗庙等等,表现了冯谖的政治识见和卓越才能。

    这只是后人所传说的冯谖,实际上,冯谖还是一个大文学家!此次来秦都咸阳,有一半是因为孟尝君授意,他想知道秦国的一举一动。

    冯谖用毛笔蘸了蘸墨水,然后笔走龙蛇,用整齐的楷书在纸面上书写起来。

    身边的人写完,便痴呆呆的站在一旁,他们的视线,完全被冯谖所吸引。

    甚至目光久久不能移开,他们的脸上,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眼中也浮现出难言的光光芒。

    冯谖是下笔最慢的一个,等到他的诗词被收走,那么也就意味着所有人都写完了。

    “恭喜冯兄!”

    “冯兄好文采,我等自愧不如,敬佩敬佩。”

    “是啊是啊,我们不过是来凑个数,真要是比拼起来,谁也比不过冯兄不是?”

    “以冯兄这首诗,今日在这舞凤楼,一定是大杀四方,碾压一切的存在!”

    “哪里哪里,诸位兄台公子谬赞了.”冯谖正在接受着众人的夸赞,不过他不太喜欢这个称呼,冯兄冯兄,听起来像是‘丰胸’一样!但,他还是沾沾自喜的,不停的拱手回礼,有那么一刻,他感觉到秦国的文化产业似乎要更丰富。

    齐国有什么?

    说白了就只有一个稷下学宫,可秦国有国子监,国子监之外还有如此盛大的诗会。

    这些,在齐国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不过,身为孟尝君的门客,他是打死都不会给孟尝君田文丢脸的,一定要碾压秦国诸位才子。

    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齐国,有稷下学宫就够了,未来,你们都要知道孟尝那群人夸赞之后,竟然觉得还不够,转瞬之间又开始跪舔起来。

    “冯兄此诗,当真是惊艳到我了,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只怕是没有人能与冯兄抗衡。”

    “不错,要不然,冯兄怎么能入得了齐国的稷下学宫,又如何能成为孟尝君的门客?”

    “我听说孟尝君待人以厚,能成为他的门客,要品端行优,更要宽以待人。”

    “孟尝君可是齐相田婴之子,齐国公认的未来丞相,冯兄能在孟尝君门下,前途不可限量。”

    冯谖还是很谦虚,微微拱手,笑呵呵的道:“诸位兄台实在是夸大了,我深知自己的文采,再说,稷下学宫的门槛并不高,咸阳城又多风流名士,说不定会有人写出比我还要好的辞赋。”

    “不可能!”

    围观之人一同异口同声的说道。

    不一会,有一个陌生人走了过来,自来熟的说道:“诗评选的结果出来了,第一名是一个叫张学友的家伙,第二名叫冯谖.”“—――”场面一度有些尴尬!冯谖也是楞在当场,他虽然常常自谦,可是今日诗会,他是抱着必胜的念头。

    可,怎么会有人比他写的还好?

    “这位兄台,你是不是搞错了,怎么会有人比冯兄写的辞赋还要好?”

    那人苦笑道:“我也希望自己搞错了,但事实证明并没有,这便是那张学友写的诗,不信你看看!”

    一群人接过宣纸,开始囫囵吞枣的诵读起来,可是刹那,便再也移不开目光。

    第274章此诗只应天上有

    宣纸铺开,那上面根本就不是一首诗,简直就是一副俊秀的山水画。

    这词句是: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此诗,乃是诗仙李白为中国古典四大美人之一的杨贵妃所写的《清平调》。

    其大意是:你的容貌和服饰是如此的美丽动人,以至于连白云和牡丹也要为你妆扮。

    春风荡漾,轻拂栏杆,美丽的牡丹花在晶莹剔透的露水声显得更加艳冶,你的美真像是仙女一样。

    如果不是在险境群玉中见到你,那么也只能在西王母的瑶台才能欣赏你的容颜。

    美!绝美!“冯兄,这诗”见到冯谖也看的怔怔入神,甚至整个人仿佛陷入到这诗中的仙境一般,有人不由的轻呼了两声。

    冯谖依然没能从这首诗的意境之中挣脱出来。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分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有人已经不忍继续诵读下去,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嗓音不好听,根本配不上这词句。

    此时,诗评论的结果已经公布,而各个士子所写的诗词也开始在人群中抄写传送。

    只是,当他们看到冯谖的诗,是惊愕!当他们再看到嬴驷的诗,就感觉天塌地陷一样,整个人都要窒息,张大了嘴巴难以置信。

    这是诗词?

    还是天上的仙曲?

    “我听说此次诗会,有人请来了孟尝君的门客冯谖公子,这首诗词,比冯谖公子所作的那首,如何?”

    就在众人沉浸在《清平调》人间仙境的意境之中,已有人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迫不及待的问道。

    有人问起,大家也都无所顾忌的评论起来。

    “要我说,张学友公子的这首诗厉害。”

    “厉害的不是一丁半点!”

    “岂止是厉害?

    米粒之光如何与皓月争辉?

    那冯谖的诗词,与这首根本就不配两相比较。”

    “不配两相比较.”这句话,虽然声音很低,但是听在冯谖的耳朵里,简直就像是一道闪电划过。

    受伤!冯谖心底的伤痕,简直比那马里亚纳海沟还要大。

    太特么伤人了!冯谖紧握双拳,这个张学友究竟是谁,竟然能够写出如此之词句?

    实际上,在入秦国之前,他便听说过张学友的盛名,据说此人时常出现在烟花之地,却是诗词成圣。

    诗词成圣!这是咸阳城士人对于张学友的评价,他们却不知道,这分明就是嬴驷欺世盗名的化名而已。

    “此诗,未来势必千古流转,哪怕到了几千年之后,亦是有人会想起这首诗的优美,云想衣裳花想容,那会是个怎样的女子?”

    是啊,当这首诗词出来之后,大家更好奇的便是这诗词背后的女子,究竟是何等模样。

    若是个难以直视的丑八怪,再配上这等优美的词句,那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事实上众人对于这首诗的反应,完全在嬴驷的意料之内。

    莫说是他们,就算是嬴驷上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读李白的《清平调》,也差点惊呼出声。

    真是妖孽!若不是妖孽的话,怎么会写出这般鬼斧神工的文字?

    就因为这首诗,嬴驷还特地看了一遍陈凯歌导演的《妖猫传》,但他觉得,真正的杨贵妃应该比电影中的还要美。

    那可是中国古典是大美女之一!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为什么偏偏昭君、西施、貂蝉、贵妃被封为了四大美女?

    其,必有过人之处!究竟谁才是诗评第一,似乎无需赘言,就算是一个没读过诗的人,也能分辨出来。

    不仅在士人中,在那些女眷之中,《清平调》也是广为流传着。

    “好优美的词句!”

    “是啊,简直是太过于优美了,真不知道这首诗词究竟是谁写的!”

    “是啊,是啊,我真想见到这位公子,现在就嫁给他。”

    “呸,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就是不要脸。”

    “不要脸又怎么了?

    见到这位公子之后,我一定会嫁给他的,不是气话,是真心话。”

    美女们一个个花痴一般的面孔,脸上满是喜悦。

    与他们形成鲜明的对比,冯谖心中,却是一点也开心不起来,丝毫没有喜悦的神情。

    冯谖将写着那首《清平调》撕的粉碎,他不服,也许这只是那个叫做张学友的昙花一现。

    若是临场发挥呢?

    那自己便不一定会输!冯谖的好胜之心骤然升腾而起,张学友胜了他,便说明国子监胜了稷下学宫。

    这口恶气,他咽不下!“敢问,哪位是张学友张公子?”

    冯谖忽然站在了椅子上,动作极其不雅,因而引起了一众人的窃窃私语。

    “这人是谁啊?”

    “不知道啊,我想起来了,好像是冯谖冯公子。”

    “原来是冯公子,据说春夏拼艳之前,所有人最看好的便是冯公子。”

    “噗嗤,没想到,现在竟然被一个叫做张学友的人打脸了,简直是太有戏剧性了。”

    每一句话,都让冯谖心如刀割。

    他依旧表现的十分镇定,继续高高在上,环顾四周,说道:“张公子在何方,不敢出来相见吗?”

    完了,藏不住了!嬴驷捋了捋飘逸的秀发,面带笑容,在人群中站起来,他容颜姣好,犹如皓月。

    “我便是张学友,看兄台面向,似乎并不是秦国人啊。”

    冯谖淡然道:“在下来自齐国,乃是孟尝君座下门客,孟尝君,你可听说过?”

    既然为人门客,那么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宣传孟尝君的名声。

    骤然!嬴驷忽然想起了这个冯谖究竟是谁,虽然寡人不太擅长历史,但还是听说过你的名字。

    没想到,竟能在秦国见到冯谖!不过,你在我秦国提你的孟尝君就不对了,这里是咸阳城,而不是你齐国临淄。

    于是嬴驷道:“听说过听说过,本公子家中养了一条狗,小名就叫‘孟尝你――”嬴驷此话一出,堂下立刻便是哄堂大笑。

    那冯谖却是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满脸黑线,今天,非要与嬴驷好好比拼一番。

    不然,难熄心头之恨!

    第275章舞凤楼对诗

    “张公子说话,似乎有些粗鄙不堪啊!”

    视线向着嬴驷的脸扫视过去,冯谖的脸瞬间便是阴沉下来,浮现了些许震惊神色。

    在咸阳城,早已制定了秩序法制。

    据说秦王嬴驷虽然残暴,但是对外规定,咸阳城的百姓,不允许口出污秽之言。

    好像说要建立什么和谐社会!可看这位叫张学友的年轻小子,目中无人口出狂言,甚至还有点嚣张。

    嬴驷也冷眼看着他,冯谖话里有话,分明是在讥讽咸阳人粗俗!他立刻回应道:“实在是抱歉,我对有些人粗鲁,有些人则是彬彬有礼,要因人而异。”

    这话可不难理解!简单点说我只有见到你冯谖才会这样,碰见其他人,哪怕是个要饭的,态度都好着呢。

    “那《清平调》,可是公子写的?”

    嬴驷丝毫不否认,点了点头,继续装杯道:“本公子三岁便能作赋,如今俨然已经成为一种技能,深入骨髓!”

    “—――”您还能再装逼一点吗?

    三岁能作赋,大哥你认识字吗?

    你知道扁担倒了是个‘一’字吗?

    你知道1+1=2吗?

    冯谖表情严肃,继续道:“我看了公子的诗词,字迹工整,字体乃是秦国的小篆,想必是练习书法已久。”

    “你知道书法?”

    嬴驷不由得大奇,书法也是在宣纸制作出来之后,才有的。

    具体原因是这样的,宣纸横空出世,发现有人写出来的字迹比蜘蛛爬的还难看。

    而有些人写的,则像是雕刻的一般,一板一眼!一来二去,便有人将字迹写的好的那些字,称之为‘书法’,甚至咸阳城有些人已经开始出字帖,让那些字迹难看的人开始临摹。

    处处是商机!“略知一二。”

    冯谖回答道。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秦国与齐国虽然不接壤,但目前,齐国乃是泱泱大国,东方强国,而秦国则是西域强国。

    两大国争雄,要么两败俱伤,要么一国将另外一国扑杀,继续做大做强。

    所以秦齐之间,必有一战,要么十数年之后,要么上百年之后,不可避免。

    既然早晚要一决雌雄,自然要先了解秦国的风土人情、地里风貌等情况。

    可没想到冯谖刚到秦国便铩羽,被嬴驷的一首《清平调》来了当头一棒。

    “不知冯公子叫本公子,所为何事?”

    冯谖忍住骂娘的冲动,轻声说道:“欲要与公子临场发挥,隔空对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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