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王超怎么可能碰巧出现在蒲遥身边?

    没有任何预谋才有鬼!

    故意受伤?英雄救美?

    说不定那什么歹人就是他的人。

    而他这段时间总是有人针对他,看起来是起了杀心的想要除掉他。

    这狗男人忍不住了吧?

    是不是发现了蒲遥忘记了他,如此又开始了新的身份,在蒲遥面前刷存在感。

    没门。

    “遥遥,最近公司的事情忙,可以来帮帮我吗?”

    蒲遥说:“那我和老师请假,明天就去。”

    …………

    王超在医院躺了一两天,已经得知蒲遥兴趣班请假。

    一定是姓许的搞得鬼。

    以为这样就能独占蒲遥了?

    没门。

    他猜蒲遥一定是去了公司,果然,他每天和许钧成双成对的出入。

    那狗男人和他形影不离。

    但是最近那男人不得不去出差。

    虽然每天有保镖跟着,但是许钧不准保镖离蒲遥太近。

    这狗男人看谁都是脏的,生怕保镖喜欢上蒲遥,每每找保镖都找的有女友或结婚的男人。

    王超这段时间像个贼似的一直跟着蒲遥。

    不知道是什么心理,竟然有种隐秘的快乐。

    蒲遥在干什么、他今天的心情如何,他对谁笑过他都能一清二楚。

    仿佛他是世上最了解蒲遥的人一样。

    是比许钧还要了解的亲密关系。

    那天,他敏锐的察觉到不太对。

    蒲遥的表情、眼神不对。

    当初、第一次见蒲遥的时候,他躺在卧铺上观察他,仔仔细细从衣服到表情都没错过。

    如今他又怎么会看错?

    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在午夜突然惊醒般慌张不安的神情。

    他只是坐着车去公司上班,保镖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目送他上电梯。

    这栋楼好几个公司。

    二楼突然停了一下,王超上来了。

    一见面就自然而然的把早餐给蒲遥,“给你带了大肉包子,我就知道你没吃早餐。”

    蒲遥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的观察他。

    很陌生。

    不认识。

    他又失忆了。

    但是他和自己那么熟的样子,说不定……

    “你……”蒲遥有点紧张,“你是……?”

    王超自然而然的按下六楼电梯,“怎么了遥遥?一大早睡懵了?”

    他笑道:“我当然是遥遥的男朋友,许钧”

    第80章

    我去广州找你35

    许钧是自己的男朋友。

    蒲遥对这个印象深刻。

    仿佛是反复记了多次。

    他记得之前应该是找他打工的,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坐在大豪车里,还有保镖接送。

    但是他脑子里有句话很清晰,“许钧是他男朋友”。

    蒲遥仔仔细细的观察他,总觉得他一点也不像。

    有点眼熟,应该是经常见到的,但是他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

    真的是自己的男朋友吗?

    六楼很快就到了。

    这个环境,蒲遥只感觉十分陌生。

    仿佛从来没有来过。

    接着,他的男朋友“许钧”领着他去了一个大房间。

    “这是遥遥的办公室。”

    这个房间装修得十分高档,一看就用了心思设计装修的。

    房间里种了郁郁葱葱的绿植,空调、电视应有尽有,还有游戏机、零食柜。

    也有办公桌和很多白纸。

    窗边放着一副画板,蒲遥走过画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就知道怎么描绘什么。

    “遥遥现在当了设计师了,也经常画画。”

    他这么一说,蒲遥觉得就是的,他虽然不记得,但是做过的事只是失去了记忆,如果被提及,会有印象。

    蒲遥坐在办公椅上,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坐过这里。

    男人走到他身边,温热的大手按在他肩头,贴着他的耳畔和他说话,“遥遥,我们过几天就要去国外登记结婚了,前阵子忙了那么久,现在没什么事,不用来办公室,我怕你太辛苦。”

    结婚?

    蒲遥完全没有这个印象。

    男人和男人可以结婚吗?

    蒲遥看着他的脸,问他,“你是许钧吗?”

    男人的脸色僵了一下,接着一把将他搂在怀里,自然而然的吻了吻他的耳垂,“我当然是,我是遥遥的男朋友是毋庸置疑的,遥遥是不是又忘记了?没关系的遥遥,老公帮你慢慢回忆起来。”

    他把蒲遥就抱在他大腿上,坐在办公椅抱着他,男人的胸膛贴着他的后背。

    呼吸很重,身体很热,蒲遥能够听见他心跳的声音,几乎到了危险的地步。

    可是他表面风轻云淡,自然而然的,像是做过了无数遍。

    办公室的空调很凉,但是男人的呼吸滚烫,喷薄在他纤细雪白的脖子上,像是将他灼烧似的热。

    高挺的鼻梁贴在他下颚,贪婪的嗅着他的气味。

    双手握在手心十指相扣紧紧握着,抱得也很紧,从腰腹到胸膛,尽可能的贴着他。

    像只蜘蛛似的织成了网紧紧将他网住。

    蒲遥下意识的挣扎了一下。

    男人见他挣扎了,连忙放开了他,“怎么了遥遥?”

    蒲遥离开他的怀抱,摸了摸自己后颈,“你弄得我好热。”

    蒲遥试图组织语言来描述自己这怪异的感觉。

    又喊了一声:“许钧哥,你流鼻血了!”

    男人往鼻子一摸,摸到了满手了血。

    他满脸通红,连忙捂住鼻子,“没事的遥遥,我就是有点上火,多喝点凉茶就可以了。”

    他说着连忙去了卫生间,蒲遥跟着他去,“你没事吧。”

    男人在洗手池边冲了好一会儿才止住了血,又用纸擦了擦,蒲遥连忙给他倒了杯凉水给他喝。

    “还好么?”

    “没事。”

    男人的耳朵跟脖子全红了,捂住鼻子,生怕还会流鼻血似的。

    蒲遥说:“许钧哥,这是在公司吗?为什么没看见其他人?”

    男人说:“遥遥喜欢安静,设计需要安静才有灵感,所以我们就单独租了这里。”

    蒲遥点了点头,这里的摆设、绿植他都挺喜欢的。

    “可是……”蒲遥眉头微皱,“你为什么不是四川这边的口音?”

    男人连忙说:“遥遥忘记了么?咱们的广告在央视投放,我和那边的人接触多了,就变成了北京口音。”

    蒲遥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男人已经把包子放在他手里,“遥遥吃吧,待会儿要凉了。”

    包子还是热乎乎的,在空调房里再放久一点估计会冷。

    包子皮薄馅多,鲜咸多汁,十分好吃,蒲遥不一会儿就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忍不住的画了一会儿画,发现自己的确是能画画的。

    男人那在一旁跟着他画,“我和遥遥一起去兴趣班学的,但是遥遥天赋异禀,画得很好,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蒲遥看他的画,的确只是皮毛。

    桌子上摆着一些时装、鞋子的杂志,蒲遥对这些都感兴趣,一看就到了中午。

    男人提着饭过来吃。

    用精致的饭盒提的,一看就是很贵,但是蒲遥打开的时候眼皮动了一下。

    好像,不是他喜欢吃的菜。

    每道菜都摆的很好,做得相当精致。

    蒲遥尝了一下味道,也很好吃。

    但是感觉不是他日常吃的饭菜。

    吃完了午饭,休息了一下,下午继续画了点东西。

    接近下午五点的时候,男人突然说:“遥遥,我们要登机了,今天晚上去美国好不好?”

    蒲遥说:“不是说过几天吗?”

    男人说:“刚刚接到消息,要紧急去美国出差,正好,遥遥和我一起去吧。”

    蒲遥想了想,没有拒绝。

    他不知道出国要护照等一系列前期准备,身上只有一张身份证而已。

    但是王超不是要带他去美国,而是先去北京。

    因为许钧要回来了,很快。

    从后门出来,正好避开了保镖。

    如果许钧不是那么占有欲强、不准保镖时时刻刻贴身的话,他没有任何机会接触蒲遥。

    上了车直奔机场。

    机场很远,开车过去要点时间。

    途中蒲遥饿了,还下馆子吃了点东西。

    路途中已经是夜幕降临,蒲遥坐在副驾驶座上看着外面的等,一幕幕的灯火从他眼底划过,王超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车窗外的灯。

    如漫天的星辰落入他的眼底,他美丽的眼眸如同举世无双的珍宝。

    王超心念一动,说:“遥遥附近的灯火很美,我带你去看看。”

    蒲遥说:“不去机场了吗?”

    “看完再去。”

    那是一片海滩边,路灯都十分明亮,还有许多彩灯。

    各种发光的玩具都在,还有荧光棒,荧光项链等。

    “今晚这里有一场烟花表演。”

    很清澈,沙滩的沙子非常细腻,,赤脚踩在上面非常舒服。

    蒲遥踩在水边走着,这感觉十分新奇。

    “第一次带遥遥来海边,喜欢吗?”

    海边的风覆盖了盛夏的热浪,带着一丝凉意,吹在脸上格外的舒服。

    海浪一声一声,盖过了一切的喧嚣,在这儿走着,仿佛忘却了一切的烦恼。

    海平面渐渐的黑暗下去,遥远的彼端一轮明黄的明月缓缓升起。

    “嘭”的一声,天空炸开一朵绚烂的花。

    美丽的烟火宛如流星、如金色的雨落向了人间,蒲遥抬头仰望,如宝石般璀璨的眼眸里落尽了星辰。

    “好漂亮啊……”

    他发出了感慨。

    烟花一落一朵的落下,他身边的男人看着他温柔的笑,“是啊,好漂亮,我的遥遥。”

    王超几乎没看烟火,这些烟花他看过无数遍,远不及此刻的美好,他仿佛第一次发觉烟花的美丽的一般,目不转睛的盯着蒲遥的眼睛、他的脸在看。

    好漂亮。

    他牵起蒲遥的手,在他的手心深深吻了一下,然后抱着人转了两大圈,在沙滩上发疯似的跑。

    “好喜欢!好喜欢遥遥!遥遥我喜欢你!我好喜欢你!”

    他开心的抱着人在笑,仿佛这一刻拥有了全世界。

    当他把蒲遥放下的时候烟花表演已经接近了尾声,比之最绚烂之时要暗不少。

    明暗交错间他看见了蒲遥那双美丽的眼睛。

    正在看着他。

    “你不是许钧,不是我男朋友。”

    第98章

    我去广州找你24

    也许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的神色很平静。

    “遥遥怎么知道我不是许钧,我不是,那谁是谁遥遥的男朋友?”

    本来只是试一下。

    甚至不敢用自己的名字,而是许钧的。

    潜意识的知道蒲遥不会记得自己,但是他一定会记得许钧的名字。

    他顶替了许钧的名字,说自己是他的男朋友,在观察蒲遥的反应。

    没想到蒲遥很快就接受了“许钧是他男朋友”这个事实。

    他一定深深的记得这件事吧?

    而他,用了别人的名字?

    蒲遥会在第几天发现?

    也许那时候已经骗他去了北京,也许那时候他们已经在美国了。

    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很快蒲遥就发现了,才不到一天。

    或者说蒲遥一直都没相信过,他在观察,观察那些异常,然后推翻他的理论。

    “是我对遥遥不好吗?”

    那年在火车上第一次见他,他好像已经喜欢上了他。

    明明只是一面之缘。

    但是他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世界上那么多人,却偏偏对他伸出援手。

    蒲遥防备他、害怕他,可他偏偏还强买强卖。

    惹得他哭了起来,无助不安又十分可怜。

    出言威胁才强迫他吃了东西。

    很久很久以后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把早餐、卧铺给蒲遥的不是他,是别人的话,蒲遥是不是不会那么不愿意?

    也许还不需要许钧来,单单是方宝利,蒲遥可能也不会哭。

    方宝利嘴甜会哄人,很会讨人喜欢,他一定会有办法哄着蒲遥既吃了东西又让人好好睡着。

    比如他让蒲遥来打游戏给他零食吃,理由合理又自然而然,如果是他的话只会把人强塞进车里带着人去玩。

    会惹得蒲遥更讨厌他。

    而现在,他也只能借由别人的名义带着他出来玩。

    仿佛是圆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个愿望。

    他当时心里想,要带蒲遥去看广州的灯。

    蒲遥说:“我好像忘记的许钧长什么样子,但是我能记住和他在一起的感受,和现在不一样。”

    王超自嘲笑笑。

    他也知道自己脾气不好,惯来是个不讨人喜欢的臭脸,在这之前他不需要讨别人喜欢的,后来为了让蒲遥喜欢他装成了蒲遥温和有礼、开朗健谈的同学。

    但是不够,依旧只能当蒲遥的朋友。

    有时候他在想,蒲遥的变化真大。

    假如他此时依旧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没有在成长中逐渐放下防备、逐渐变得自信大方,逐渐相信这个世界的话,他甚至用新的身份也不可能和蒲遥成为朋友。

    他可能依旧是那个缩在自己壳子里的小乌龟,浑身上下都没有安全感,拒绝和全世界交流。

    王超看着他的眼睛:“遥遥知道我不是,为什么还愿意和我一起出来?”

    不怕我是坏人、不怕我会害你?

    蒲遥美丽的眼睛在逐渐暗淡的烟火中依旧烨烨生辉,仿佛海上的潮汐、皎洁的明月都在他的眼中,像辽阔的海域中瑰丽的珍宝。

    昏暗的环境中,他的眼睛让人有种温柔的错觉。

    “我不确定你是谁,但是你可能是我的朋友……”蒲遥说,“我对你有些熟悉,应该时常见到你。”

    如果不熟悉的人、坏人,蒲遥在见到的那一刻可能就会防备起来。

    他虽然不记得,但是他会本能知道谁好谁不好。

    “你是谁?”

    “为什么要用许钧的名字。”

    “我……我是王超,你来广州的路上我们相识的,那时候你来广州打工,在火车上,我们同一辆列车,位置也很近。”

    蒲遥笑了笑:“你一定帮助过我吧,我们是朋友吗?”

    “是……但我没帮你什么。”

    如果蒲遥能够记得057的话,此时一定能够知道这一切的过往。

    他列车上实际是危险重重,这也是他在失去记忆后对人分外防备的原因。

    如果不是王超一行人和他搭话、出手帮他,他可能早就被人贩子拐卖,也许被挖走内脏售卖,死在哪个角落里。也许像广州街头四处乞讨的可怜人,手脚被故意挑断,做成残疾人乞讨,日夜被人控制着。或许又是因为长得漂亮,被恶心的变态玩弄。

    绝对不可能在广州找到许钧,和他进厂打工,又被带上了这辆创业的列车,变成现在这样。

    现在的他是自由的、安全的,对一切都充满了希望和善意,更不会害怕别人。

    “王超,你为什么要说自己是许钧?”

    “我……”

    话到了嘴边却始终说不出口。

    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你。

    在游戏厅卫生间没有完全明确表白,遮遮掩掩的说教他谈恋爱。

    我喜欢你,想和你谈恋爱,想变成你的男朋友。

    我很羡慕许钧。

    想要成为他。

    哪怕只是片刻。

    哪怕这如同泡沫一般很快会被识破。

    “……我。”

    他再也说不出什么,因为他看见蒲遥的身后,蒲遥喜欢的人、蒲遥的男朋友,真正的许钧已经来了。

    他风尘仆仆,跑得很急,应该是找了蒲遥很久,应该是花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了这里。

    “遥遥!”

    许钧大声的喊了起来。

    王超的声音平静,“去吧,遥遥,许钧来了,他才是你的恋人。”

    蒲遥回头一看,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他不是那么记得许钧的样子,但是此刻许钧的神态和动作十分真实。

    一看见他会不自觉的感受到一些情绪,那是朝夕相处更为亲密的感受。

    转身看了一眼王超,笑道:“谢谢你带我来看烟花,很漂亮。”

    …………

    许钧几乎是冲了上来,连忙抱住了蒲遥,接着从上往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他,看他有没有受伤、有没有被人碰过。

    “担心死我了,遥遥,你怎么会在这里?”

    许钧触碰到了蒲遥的眼神,眼皮一跳,接着担心的抚摸他的脸,“是不是又不记得了?”

    蒲遥点了点头。

    许钧连忙说:“我是许钧,我是遥遥的男朋友,遥遥从绵阳来广州找我,我们在皮鞋厂打了一段时间工,后来我们辞职、创业,赚了很多很多钱,我们在天河区买了房子,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里面有电视、电冰箱、又游戏机什么都有,我们在这个城市立足了。”

    蒲遥笑道:“我有点印象了。”

    这才是真正的许钧。

    他知道他会失忆,也许面对过不止一次。

    所以才知道怎么应对,才知道要告诉他什么,才知道要怎么让他记得。

    许钧抱了抱他,“是我不好,没看好遥遥,遥遥怎么会来这里?”

    他能冷冰冰的看见王超已经转身离去,只是一个背影。

    他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蒲遥说了什么,竟然趁蒲遥失忆把他带到了这里。

    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走三个小时山路才能去学校上学,连小学也没毕业,他希望再也没有人有像他一样的童年。

    每年也会将收入的一半放入自己创立的公益基金会,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他也因此两人的名声都很不错,在年迈时依旧有许多人记得他们。

    房子换了几次,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许钧在年少时拼尽全力保住的自己家的宅基地还在,两人决定回家建个房子。

    当时村里没什么年轻人了,几乎都外出打工,村里留下的都是老人。

    他的宅基地正好是比较偏僻的地方,好在风景优美,地势也宽阔,门前还有条小河。

    两个人在家里种了花种了菜,蒲遥没事就在家画些画,许钧也研究出了更多的美食。

    他还在村里修好了路,和当地政府联系,投资打造了个旅游小景点,村里很多家做了民宿、农家乐,年轻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蒲遥这一辈子活了九十九岁,许钧一百零二岁,都是属于长寿。

    饮食方面在后来很注意,身上竟然也无病痛,走的时候相当平静。

    那天风和日丽,两个人在花园里、树荫下坐在摇摇椅上休息。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罅隙洒落,洒在两人银白的头发上、干净又柔软的衣服上。

    蒲遥感觉许钧在看他。

    他略微转头对他笑了一下,然后舒服的躺在摇摇椅上。

    一摇一摇的,闭上了眼。

    【世界四·终】

    第99章

    贵族男校1

    “哈哈,好惨,薛慕又被找麻烦了。”

    “谁让他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他可是‘无领带’一年级生,竟敢惹上遥哥?活该!”

    “听说是想英雄救美学偶像剧里一样救下遥哥的‘女人’,就算不知道对方是谁,也能看到对方的领带吧?”

    “一帮子‘紫领带’围堵的人也敢去救?色盲吗?”

    在这所贵族男校里,由学生自发的建立起了“领带等级”。

    顶级的设计师设计出的完美校服,按照男性体型打版出了最佳比例,每个入学的学生身体的尺寸都被一丝不苟的量丈,制作出最符合自己的尺寸。

    顶级的设计完美的展现出了男性的身材比例,全方位展现学生的风貌和气质,无论是外套还是白衬衫无一不是用料很好,色彩搭配起来绝佳。

    却独独少了领带。

    在兰泽学院悠久的历史里,由一名高年级的学长自发系起来领带。

    兰泽学院被誉为“T国顶级精英的摇篮”,系了领带之后显得更为精神和体面,于是学生纷纷模仿。

    久而久之,竟然发展出了“领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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